1 概述
2013年3月7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以下简称“郑州航空港”)发展规划获国务院正式批复,这是继河南粮食生产核心区、中原经济区成为国之方略后,河南发展史上迎来了又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建设好郑州航空港,曾是古代丝绸之路起点的中原有望成为新兴航空工业“丝绸之路”的又一个崭新起点。
郑州航空港按照“建设大枢纽、发展大物流、培育大产业、塑造大都市”的发展思路,共编制了26项专项规划,17项已通过专家评审,近期加快实施郑州新郑国际机场二期、菜鸟智能骨干网、航空物流园、综合保税区三期等183个项目,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工业服务业项目,2014年下半年将完成投资209亿元。基础项目资金需求为中长期资金,而间接融资多为中短期贷款,存在匹配问题;工业项目为初建,一般较难获得贷款支持。长期以来,金融偏重于间接融资,偏重于银行体系,这容易导致所有资源都走“独木桥”,一方面导致融资的困难,另一方面又由于过于集中而导致金融风险。为此,需要更多地考虑和借助直接融资的方式,充分利用资本市场。
2 区域发展的融资模式研究
郑州航空港战略目标的实现将基于区内所提供的综合配套服务,金融服务则是其中的关键,如何通过融资渠道建设解决区内企业发展所面临的资金问题,将成为航空港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从目前区域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方式和特性分析,主要有以下的融资模式。
2.1 直接融资 ①土地出让金融资。指地方政府依照法律程序,运用市场机制,对通过收回、收购和征用等方式取得的土地,进行前期开发、整理,予以储存,以满足城市各类建设用地的需求,确保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的一种管理制度。土地储备制度主要通过“土地收购——土地储备——土地出让”来实现融资,包括苏州模式、重庆模式、长沙高新区模式等。②有偿出让无形资源。如冠名权、广告权、特许经营权。港区管委会可将路标、显著位置的广告权,道路、桥梁等的冠名权,区内餐馆、超市、书店、运动场馆等的特许经营权以一定价格出让给企业,甚至可以进行拍卖来获得收益。③上市融资与再融资。沪深主板上市、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河南省区域股权转让中心等股权融资,对项目和企业资质有一定的限制。④企业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融资。精选一批重点符合发中小企业私募债的相关企业,以及地方政府债务融资、地方政府企业债务融资,或者采用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形式进行融资,由航空港的管理单位主导牵头,统一组织、统一冠名、统一担保和分别负债、集合发行,可以起到有效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⑤资产证券化。在当前银监会控制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规模的条件下,地方政府和国企有巨大的流动资产,资产证券化能让资产流动循环发挥最大效益,通过以证券化的方式出售部分资产,偿还已有负债。⑥产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是以个别企业为对象的一种投资基金,它是借鉴国外国外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创业投资基金”的运作形式,通过发行基金收益券募集资金,交由专家组成的投资管理机构运作,基金资产分散在不同的实业项目上,投资收益按投资分成。用产业投资基金作为项目本金可以降低债务率,减轻财务负担也有利于降低项目建设的融资成本。
2.2 间接融资 ①银行贷款。分为国内银行贷款和国外银行贷款,前者又分为政策性银行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国内外银行贷款主要的区别在于利率高低、准入条件和介入领域等方面的不同。②政策性扶持资金。及时了解和掌握一定时期内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资金投向和扶持对象,争取政府的特殊支持和专项拨款。③项目融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式:a特许经营,如BOT方式。对于部分大型的营利性基础设施项目,可由政府与私人投资者签订特许协议,由私人投资者组建项目公司,实施项目建设,并在运营一定期限之后再移交政府的方式,称为BOT(build-
operate-transfer)模式。b公私合营,如PPP模式。由政府与私人企业共同投资建设,或私人投资,政府提供配套条件的建设模式,称为PPP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ing)。c施工承包商垫资,并交付履约保证金。由承包商预先垫付资金,并交付履约保证金,也是一种减轻航空港区资金压力的方法。但必须挑选真正具备垫付资金实力的施工单位,否则会导致拖欠工程款等社会问题。同时,航空港区也应恪守信用,在项目完成之后如期付款。
3 金融服务航空港区模式
基于上述分析,综合考虑航空港经济区实际情况,为解决区内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面临的资金需求,通过选取适宜于区内经济发展的融资方式,构建区内多层次融资渠道。
3.1 IPO融资 充分利用国内资本市场的机遇,推动实验区内优秀企业上市筹资,积极引入中介机构开展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做好项目储备。按照行业划分,特别关注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选择IPO前景良好的企业,帮助其进行改制辅导,在适当时机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同时,支持企业做大做强,积极引导已上市公司用足、用好上市资源,利用相对宽松的融资渠道,扩大再融资。
3.2 成立专项经营公司融资 就综合区内成立城投公司、资产经营公司、交投公司、水投公司等相应的集团公司或者实行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的可行性进行研究分析之后,制定可靠的措施方案。
3.3 中小企业私募债融资 按照相关规定,除了地产、金融类企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港区内目前项目主要涉及基础设施项目,按照港区的发展规划,航空港将以其特殊的区域优势、交通优势和政策优势,必将会聚集大量的高端制造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和批发企业,这些企业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引导方向。同时,作为国家战略发展的临空港区,可以向国家争取更有利的财税、费用返补等多种优惠政策。港区政府也可成立相关单位来主导牵头,统一组织、统一冠名、统一担保和分别负债、集合发行,这样起到有效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随着各专项规划的形成,以及国家、地方政府扶持政策的到位,将更有利于我们港区内企业私募债的发行。
3.4 资产证券化融资
寻找航空港内企业融资主体信用评级在AA-以上;融资主体下有未来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的资产,如债券类(政府BT项目回购款、企业应收款)、收益类(门票收入、水电煤等经常性收入、高速公路收费、租金收入)进行相关资产证券化,由证券公司成立发起相关的资产管理专项计划,向投资者公开募集。航空港区适合证券化的资产包括:BT合同的回购款、贷款合同的项下的债权、租赁合同的租金收益、供水系统水费收入、污水处理系统排污费收入航空、路桥收入等;航空港区适合证券化的企业包括工程建设公司、城建公司、租赁公司、水务公司、高速公路,路桥、港口,航空公司,轨道交通企业等众多的企业。
3.5 产业投资基金融资 以自有资金或合作基金对港区内优质企业进行直接股权投资或与股权相关的债权投资;或与港区合作成立基金管理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基金,重点对港区内企业进行投资。
券商直投和直投基金是一大类概念,一般是指向具有高增长潜力的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或准股权投资,并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以期所投资企业发育成熟后通过股权转让实现资本增值。
河南PE市场发展尚处起步阶段,特征之一就是,多数PE机构没有在河南进行长期、有规划的投资,对个别企业的投资具有偶然性,资金供求双方缺乏有组织、成规模的平台,整个河南股权投资市场缺乏足够的主体,也缺乏统一性和流通性,尤其是还没有形成能够覆盖全省、市场导向性强、具有足够信誉度的股权投资机构。
3.6 OTC市场融资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河南省区域股权转让中心、柜台市场、并购重组等资本市场的推介服务,以解决部分企业的资金需求。
通过以上几种融资方式解决区基础设施、内部交通网络、公共服务以及完善陆路交通运输体系所需要资金缺口,提升港区平台服务功能,在此基础上,解决部分优质企业的资金需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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