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视为21世纪朝阳产业的文化产业,已成为一些发达国家的支柱型产业。作为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产业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它的繁荣发展不仅能够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而且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提出文化经济概念以来,文化产业跨入了快速繁荣发展阶段,其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不断提升。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文化产业还有较大差距,尚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具体表现为产业链尚不健全、市场不成熟、创新能力不强、需求不够稳定、企业规模偏小、盈利模式不清晰。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很多,其中最突出的是融资难问题,融资约束成为影响文化产业进一步发展壮大的瓶颈因素。通过金融创新形成支持文化创意产业融资的机制,缓解文化产业的融资难,具有重要意义。
一、文化产业资金需求特征
(一)高风险
文化产品是非必需品,也是体验性产品,消费者只有在消费行为发生之后,才能形成消费评价,而消费评价带有较强的个人主观色彩,这就导致文化产业的需求群体存在一定的随机性和选择性,供需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加大了资金回报的不确定性。对于部分追求稳定收益的资金来说,文化产业无疑是高风险产业。
(二)前期投入大,周期长
文化产业项目尤其是一些文化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相对比较集中,项目初期资金消耗量大,不像多数实体产业的投资可以相对分散在各个阶段。以电影制作为例,前期投入大,90%以上的投入都集中在电影的拍摄和后期制作阶段,而宣传和拷贝所用资金相对较小,从前期的制作到后期的发行时间跨度很大。投资周期长在动漫制作中表现更为明显,动漫作品主要靠衍生品获取收益,市场培育往往不是短期就可以完成的。
(三)成本的递减性
文化产业属于固定成本高、边际成本低的产业。初期的固定成本投入量大,当固定投资成本生成以后,在扩大产品规模时边际成本会快速降低甚至为零。以激光唱盘的制作为例,首张光盘的制作成本很高,如果大量复制则边际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这表明文化产品以规模为上,缺少规模则难于市场化。
(四)要素的综合化
文化产业具有轻资产特性,其需求包括资本、技术、信息和人才,这些要素在产业内部的不同行业间相互渗透与融合。现代意义上的文化产业涵盖领域更加宽泛,与计算机、通讯等行业互为依托,信息技术与创意相融合共生,延伸了文化产业的既有领域。可以说,知识、技术、创意、管理和品牌等在文化产品的价值形成过程中相互促进。文化产业的资金需求不仅来源于有形资产的驱动,也来源于无形资本及人才的驱动。
二、文化创意产业融资存在的问题
影响文化产业融资的因素较多,包括文化企业自身的内部缺陷、外部的金融创新不足及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的滞后等。针对这一情况,课题组对杭州市区文化企业进行了抽样调查,共向50家企业发放了问卷,回收的有效问卷35份,回收率70%。
如图1,对35家样本单位进行的问卷调查发现,文化企业认为融资难的原因首先是担保难,占比43%,选择抵押品不足的占20%,认为金融创新不足和中介服务体系不健全的分别占23%和14%。
(一)融资渠道单一
目前我国文化产业的投资以国有资本为主,民间资本流入不畅,激励社会力量参与文化产业的倾斜政策还不成体系。同时,国内的中小金融机构数量有限,结构比较单一,尚未形成多种金融机构差异竞争与互为补充的格局。在多元化、多渠道的资金供给体系没有形成的环境下,大多数文化单位的融资渠道只能以银行为主,渠道的单一导致文化企业银行信贷的可得性低。以杭州为例,截止2013年末,全市文化创意产业主营业务收入低于5000万元的规模以上企业有2268家,获得全国首家文化金融专业服务支行——文化创意支行贷款的企业为60余家,总贷款金额为5.7亿元。①课题组的调查结果也显示,获得银行贷款的企业仅占在被调查企业的28%,低于内部融资和民间融资的比例(见表1)。
(二)直接融资能力偏弱
我国的资本市场与发达国家相比,多层次的市场体系还不健全,导致了中小企业通过资本融资很困难。目前为企业提供股权融资的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因容量有限无法满足文化企业的上市融资需求。此外,上市条件要求严格,一些市场前景很好但暂时没有达标的文化企业被拒之门外。企业上市所需的多种中介服务形成了较高的成本压力,中小文化创意企业往往难以承受。在债券市场,中小企业的融资难度也相当大,公司债还没有形成市场气候。以上这些原因造成了中小文化企业直接融资困难。课题组调查的企业中,仅一家通过信托渠道实现融资,其他企业均没有直接融资(见表1)。
(三)中介服务体系不健全
文化产业的市场价值是以意识形态为基础的经济价值,目前对文化企业价值等的界定缺少刚性指标。文化企业以无形资产为主,对无形资产的评估牵涉到企业品牌、知识产权以及人力资源等。要实现金融与文化的产业融合,需要有健全的中介服务体系。中介服务是连接文化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的桥梁和隧道。中介机构可以为金融机构提供版权价值评估、资信调查、项目筛选、还款能力调查、版权保护等服务。此外,中介机构可以帮助文化企业进行风险管理、增信提级和融资方案策划等。目前,我国面向文化领域的专业评估、专业调查等中介机构缺乏,影响了文化与金融的融合步伐。
(四)金融服务的创新不足
文化企业尤其是创意企业的无形资产比重较大,缺少有效的抵押物,通过知识产权抵押获取贷款的基础还不坚实,国内银行开展知识产权抵押贷款的态度并不积极,这与我国内知识产权市场培育不够、知识产权评估服务水平不高相关,也与国内银行机构的产品创新意识不强有关系。文化创意企业创新能力相对突出,一般拥有独立的知识产权,产品的前景较好,。创意企业尤其是中小型创意企业的所需贷款金额不大、贷款次数频繁且对时效的要求高,这就要求金融机构在信用评级和贷款管理方面采取有别于一般企业的措施,而目前进入金融机构放贷时并没有把文化创意产业的高成长性放在突出位置,贷款审批流程也没
有差异,难以满足文化企业的融资需求。
三、金融创新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机制构建
(一)思路
解决文化产业的融资困境,必须遵循市场规律,运用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基础性功能,促进国有资本、社会资本和国外资本通过公平的市场竞争有序流入,构建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资金供给体系,对行政部门、文化企业、金融机构、行业组织等进行合理的角色定位。以市场运作为主、政府扶持为辅,通过政策引导,加快金融创新,形成各方资金参与、规范运作的文化产业融资机制。
(二)运行机理
金融创新支持文化创意产业融资的运行机制是指在融资流程中要素间的作用和调控方式,是文化创意产业融资体系的各个主体的参与机制,其运行有赖于素间的相互作用与相互制约,具有高效、有序、协调的功能,契合了资金供需主体——文化企业(需求方)和政府、信贷、中介(供给方)的利益交汇点,实现相融共生。
(三)基本原则
一是服务增值和价值渗透。与技术与文化产业融合创造服务产品形态、提升产品附加值相似,文化金融的融合能够有效延伸原有产业的价值内涵,提高产业增值能力。这种增值功能对于强创造性、密集智力型和广泛产业关联性的文化产业而言表现更加明显。
二是功能提升和要素供求。金融创新支持文化创意产业融资,自然离不开要素支撑。文化产业融资涉及的智力要素与资金要素,其发展需要适宜的环境和氛围,借助价格信息和供求机制,处理两者的融合比例及结合方式,满足要素供求双方的利益平衡点,以此引导要素有序流动、推动以智力和资本为核心的要素系统实现更高水平融合,促进金融服务文化产业效能的提高。
三是业务拓展与效率提升。文化与金融的融合以资本为纽带进一步拓展资源配置的空间和效率,体现了有着功能差异的行业对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提升的渴求,最终促使业务边界不断拓展,经营范围不断扩大,产业价值链条持续延伸,催生出新型业态,并带来规模效应和经济效应。
四是政府引导与市场竞争。金融与文化融合的深化,将会培育出更多有影响的相关中介组织,为金融创新服务文化创意产业融资提供良好环境支撑。在融合过程中,政府通过政策引导,调节市场失灵,营造宽松自由的环境,促进市场竞争机制的形成和融资目标的实现。
(四)内容构成
1、融资机制
(1)多元化的投资主体。通过财政资金、信贷资金、境外资金、民间资金的广泛参与,促进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和竞争机制的形成,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步伐。单一的投资主体要得以改变,需要进一步加强文化产业法律规制建设,出台更多的扶持政策,提高各类投资者的积极性,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2)多样化的投资方式。鼓励以资金、人才、技术、创意等入股投资,支持以独资、合资、联营、合作、参股、特许经营等多种方式投资文化产业,以此提升软件资源的吸引力,争取市场资金的投入,丰富文化企业投资方式。
(3)多样化的融资渠道。鼓励文化企业借助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以及中小企业集合债等工具融资,引进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发展融资租赁、集合信托,允许商业银行对文化企业实行债权转股权,将风险投资与贷款相结合,使其分享文化产业的未来收益。针对文化企业通常缺少质押物、抵押物的现实,鼓励开展收益权或应收账款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信贷创新业务。
2、保障机制
(1)评价机制。文化企业大多以知识产权、创意及品牌价值等无形资产为主,财务报表上很难量化体现,由于投资者和文化企业对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有差异,无形资产的价值无法准确衡量使投资者心中无底。需要建立针对于文化产业实际的信用评级机制,解除银行及投资者的后顾之忧。
(2)融资服务平台。通过融资服务平台,构建投资人数据库、企业数据库以及文创企业投融资电子服务网络,汇聚文化项目、产品、人才、信息和创意等资源,向目标投资人进行定向推介。在文化产业政策、发展规划、企业经营状况和项目发展情况等方面做到信息共享,借助中介服务为文创企业提供投融资方案、资金结算、登记托管等一站式服务。
(3)信用担保机制。文化产业融资难的根本是企业信用不足,瓶颈在于担保难,需要建立文化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确立文化企业信用制度和信用评价标准。可以由政府组建面向文化产业的专业担保机构,也可以通过资金扶持、损失补贴等方式委托第三方担保机构,实现资金专项管理、市场化运作,担保机构按照财政资金的出资额确定担保余额总量额度。文化产业信用担保体系能否持续有效运作,关键在于政府的参与程度。
(4)保险机制。积极运用商业保险在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的风险管理职能,发展以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出版权等无形资产为标的保险产品,同时开展文化产业贷款保证保险,为文化企业的增信提级提供服务,从而提高商业银行的贷款安全系数。
3、支撑机制
(1)中介服务机制。加强针对无形资产的登记、评估、流转等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完善无形资产的登记、评估、流转及托管方面的制度,形成高效规范的无形资产流转市场。
(2)人才培养机制。文化企业的经营管理人才不足,尤其是具有资本运作及文化资源的复合型人才更加缺乏,可以借助高校的资源平台,提高产学研合作,对接文化产业的人才需求,进行多层次、多类型的文化专业教育,设置与文化产业融资紧密相连的专业,并利用海外教育资源,聘请国外专家参与文化产业发展。
(3)专家参与机制。组建有关专家、行业代表、文化企业、公务人员组成的决策咨询委员会,提供文化产业投融资服务,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为有关部门的决策提高咨询服务。
四、金融创新支持文化创意产业融资的对策
(一)以金融功能融合推动融资方式创新
通过金融体系内部的功能整合,促进信贷、基金、债券、信托、保险等多种工具相接连,形成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与不同发展阶段的文化企业融资需求进行对接。
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扶持成熟的规模较大的文化企业在主板市场上市融资或再融资,通过定向增发、公开增发等再融资方式做好并购和重组,不断提高企业实力和品牌影响力。对成长前景较好、科技含量较高的中小文化企业,帮
助其在条件成熟时在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帮助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发行企业债、集合债和公司债,积极为中小文化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集合票据等方式融资提供便利。
发挥商业保险的独特作用。支持保险行业根据文化企业的特性开发适合文化企业需求的险种,鼓励开发以著作权、出版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为标的物的险种。发挥信用保险的担保功能,推广银保担企合作的信用保险+担保资金+银行信贷资金+文化企业组合融资模式,吸收保险资金对重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文化产业项目以债权和股权等方式进行投资,利用出口信用保险为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出口提供保障。
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对文化企业来说,知识产权证券化在满足其融资需求的同时,依然保有知识产权的自主性。在这种方式中,权利人通过对他人授权来实施知识产权,再将当前或未来预期的收益通过载体进行证券化。由于证券化的标的非知识产权本身,发起人在证券化交易后依然可以保有和管理知识产权。就文化企业而言,发起人在融资的同时还可以进一步改良或应用知识产权,使其进一步提升价值,且相对节省了成本。
积极探索夹层融资。影视产品通过可优先股或转换票据的融资方式,这种方式的回报和风险介于股本融资和优先债务之间。其融资的稀释程度要比股市小,可以根据特定需求进行调整,付款要求也能视企业现金流状况确定。
(二)加强文化产业的金融生态建设
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培育出更多更成熟的文化金融市场的参与主体,提高文化产业的市场化程度,促进知识产权交易市场体系的完善,提高银企双方在评估、转让、定价环节的效率,塑造良好的文化产业发展氛围和金融生态。
(三)营造良好的投融资环境
文化产业的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支撑,针对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现状,政府在解决文化企业的融资方面要承担更多的责任。虽然政府在推动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的角色不可替代,但仅靠政府来完全解决文化产业也是不现实的,政府通过政策引导和财政资金的撬动,吸引各种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是解决文化企业融资难的前提。
(四)强化文化创意产业的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中小文化企业融资困境的根本原因是信用不足。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政府推动面向文创企业的信用担保机制建设,降低银企双方的信息不对称程度,通过政策引导、财政资金的撬动及市场化信用担保主体的运作相结合,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的担保体系,是解决这一问题的现实途径。
注:
①《2013年杭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分析》,杭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办公室简报,2014年第1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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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李会丽.陕西文化产业投融资机制研究[D]. 西安工业大学,2011
〔本文系2014年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金融创新支持杭州文化创意产业融资的机制与对策研究”(编号:B14LJ02)及2014年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资助项目“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困境的保险解决机制研究”(编号:2014GXS4D112)研究成果〕
(石曦,1967年生,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高级经济师。研究方向:文化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