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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发达地区产业转移过程中的政府行为研究

2015-07-18 09:06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产业转移是特定产业从一个国家或地区转移到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过程,本质上是一种具有潜在转移意向企业以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市场自发行为。但是在我国区域差距不断扩大、地方政府对企业经济活动客观上具有重大影响的环境中,欠发达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具体情况,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承接地地方政府的相关决策。
  一、承接地政府同转移企业之间的动态博弈
  欠发达地区承接产业转移涉及包括承接地地方政府、转移企业、转出地地方政府、转出与承接地当地公众等多方面的利益主体。从产业转移承接地地方政府的角度,必须处理好与转移企业、其他承接地政府以及转出地政府  之间的各种关系。其中,承接地地方政府与转移企业之间的关系,应用博弈论的分析方法,又可以区分为两种类型:转移企业单一选择下承接地地方政府与转移企业之间的静态博弈;转移企业多重选择下承接地地方政府与转移企业之间的动态博弈。
  转移企业的单一选择是指由于多种因素的限制,具有潜在转移意向的企业只有唯一的目标区域选择。由于不存在其他承接地的竞争,承接地地方政府同转移企业之间的利益博弈就体现为单纯的两方静态博弈。假设博弈双方均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在完全信息的条件下,承接地政府的纯战略空间包括“主动吸引产业转移”和“被动等待产业转移”两种策略,转移企业的纯战略空间包括“主动寻求产业转移”和“被动等待产业转移”两种策略。
  但是在现实经济运行中,具有潜在转移意向的企业事实上面临多重的目标区域选择。所以承接地地方政府同转移企业之间的利益博弈,通常体现为利益最大化约束下的动态博弈。
  为吸引发达地区产业优先向本地区转移,地方政府通常会以事先提供各种优惠政策或便利条件的形式做出利益让步,这些利益因其可以直接转化为企业收益从而对转移企业具有一定的吸引力。具有潜在转移意向的企业就是在充分比较不同地区政府利益让步的前提下最终做出转移至何地的决策。由此,在博弈过程中,地方政府具有“利益让步”、“利益不让步”的两种行为选择,企业具有“转移至当地”、“不转移至当地而至他地”的两种行为选择。承接地政府同转移企业之间的博弈具有四种结果,分别为“让步/转移”、“让步/不转移”、“不让步/转移”、“不让步/不转移”(模型1)。
  其中,
  R表示目标产业转移后承接地政府的净收益;
  R′表示政府承接目标产业失败后选择其他代替产业的净收益;
  c表示当地政府为吸引目标企业进行转移可能的利益让步;
  r产业转移至当地后企业净收益;
  r′表示转移至其他地区后企业净收益;
  a1、a2分别表示政府的“让步”、“不让步”决策枝;
  b1、b2分别表示a1决策枝下企业“转移”、“不转移”决策枝;
  b3、b4分别表示a2决策枝下企业“转移”、“不转移”决策枝;
  产业转移到目标地区的必要条件为r+c>r′、r  采用逆向归纳法,求解上述完全信息动态博弈的子博弈完美均衡。分别比较b1与b2、b3与b4决策枝下企业的收益,r+c>r′,则b1相对b2为企业的占优策略;rR′,政府必将优先选择a1;若R-cR′条件下为“让步/转移”,R-c  二、承接地地方政府之间的博弈
  承接地政府同其他政府之间的博弈,可以区分为承接地与承接地之间的博弈以及承接地与转出地之间的博弈。由于不同地区地方政府所制定的关于产业转移的相关政策存在比较明显的差异,在具有转移意向的产业(企业)面临空间和时间上多种选择的前提下,产业转移的方向、类别、次序和强度等必将发生相应的变化。
  假设博弈双方均知道对方的全部信息但不知晓对方决策的结果,承接地地方政府之间的博弈就表现为完全信息静态博弈。针对具有转移意向的特定产业或企业,承接地地方政府A、B具有“争取”和“不争取”两种选择策略。若两地区同时选择“争取”策略,则目标产业将分散转移至两地;若两地区采取“不争取”策略,则可以选择替代产业。据此构建承接地地方政府之间的博弈见模型2。
  其中,
  UA、UB表示目标产业在A、B两地完全转移后当地的净收益;
  nA、nB表示替代产业同目标产业净收益之比(1≥nA≥0,1≥nB≥0);
  U′A=nAUA、U′B=nBUB分别表示选择替代产业后当地的净收益;
  mA、mB表示目标产业部分转移同完整转移的净收益之比(1≥mA≥0,1≥mB≥0);
  U″A=mAUA、U″B=mBUB,分别表示两地区产业部分转移的净收益。
  比较A地区执行不同策略时的收益。当B地区选择“不争取”策略时,A地选择“争取”策略的收益UA大于选择“不争取”策略的收益nAUA;当B地区选择“争取”策略时,需区分两种情况:
  若mA>nA,A地区收益mAUA>nAUA,则不论B地区做出何种决策,“争取”策略都是A地区的绝对占优策略。同为产业承接地,B地的选择结果同A地的选择结果对称,所以若mB>nB,则不论A地区做出何种决策,“争取”策略都是B地区的绝对占优策略。因此,当mA>nA且mB>nB时,上述完全信息静态博弈具有纯战略纳什均衡,均衡时双方纯策略为“争取/争取”。
 若mAnAUA,A地区的占优策略是“争取”。此时,A地区没有绝对占优策略,A地区的占优策略取决于B地区的选择。同理,若mB  以支付最大化法求解该混合策略纳什均衡。假定参与人总是以一定概率参与博弈,设A地区采取“争取”策略的概率为PA,则其采取“不争取”策略的概率为1-PA,A地区采用的混合策略为SA=(PA,1-PA);B地区采取“争取”策略的概率为PB,采取“不争取”策略的概率为1-PB,B地区采用合策略为SB=(PB,1-PB)。则A地区的期望收益为:
  B地区的期望 收益为:
  利用微分方法对A、B两地区的期望收益函数分别求关于PA、PB的最大收益,令
  在该混合战略博弈中,mA  显然,对方m、n的数值越接近,则双方自身采用“争取”策略的概率越大。反之,对方m、n的数值差距越大,则双方分别采用“不争取”策略的概率越大。
  三、基本结论与政策建议
  产业转移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可以归结为各利益主体之间尚未达到利益均衡所产生的利益冲突。采取适宜的政策措施,构建完善的利益协调机制,推动各利益主体之间达成利益均衡,是顺利实现产业转移的充要条件。从欠发达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地方政府应从以下方面着力。
  第一,提高目标企业的收益,降低产业的转移成本。在发达地区企业具有转移意向的前提下,承接地政府不能被动“等候”企业“上门”,而应采取主动措施,给予目标产业或企业相应优惠政策,确保目标企业在本地区获得的收益大于在其他地区获得的收益,以达到引导企业优先向本地区转移的目的。
  第二,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优化承接产业转移的制度环境。地方政府要以目标产业有利于本地区资源优化配置为主线,建立转移产业评价制度,为承接产业转移的相关决策提供充分的依据;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制度,调整和简化行政审批事项,切实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为目标企业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同时承接地必须明确政府和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自的环境保护责任,细化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实现地区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协调发展。
  第三,根据承接产业转移的内在需求,积极发展相关配套产业。承接产业转移,必须因地制宜,优先选择在本地区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要防止贪多求洋、盲目跟风所造成的资源浪费,必须深入调查研究本地产业发展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并以其作为承接产业转移的主导方向。
  第四,完善信息公开披露制度,为承接产业转移的相关决策提供支撑。信息的公开披露和广泛传播,是产业转移参与方作出最优决策的重要保证,同时也是保障参与各方利益的基本前提。
  第五,探  索构建互利合作的产业承接模式,防止地区之间的恶性竞争。为防止地区之间的恶性竞争,不同欠发达地区应探索建立相互协调、互利合作的产业承接模式,深化承接产业转移过程中的地区间合作,增强地区间产业和产品的互补性,实现欠发达地区各方利益的均衡;同时,承接地政府制定的优惠政策,不应对引进产业做出过度让步,同承接产业转移的初衷相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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