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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敬琏“社会主义模式论”的评论

2015-11-12 09:47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在2010年1月出版的《当代中国经济改革教程》(以下简称《教程》)中,吴敬琏研究员总结了他自1995年以来,开始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对博士生宣讲,并在社会上传播的改革目标、战略和近年来对政治改革的“新认识”,明确表达了自己对“普世价值”的“欧美模式”的“向往”[1](382,407-408)。将吴敬琏的这本书和其他作品互相印证,可以看出它们形成了一条证据链,证明吴敬琏的终极价值取向是否定马克思主义,要求彻底改变中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在“普世价值”旗帜下,走向“欧美模式”的资本主义。
    在《教程》中,吴敬琏杜撰的“社会主义模式论”,否定了“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的原则[2](7)。他通过一次又一次地歪曲和杜撰马克思、恩格斯社会主义“大工厂”“模式”[1](7),杜撰列宁“国家辛迪加”的“计划经济”“模式”[1](11),杜撰斯大林否定新经济政策后实行“国家辛迪加”“体制”[1](14),并且把这些子虚乌有的“社会主义模式”和“体制”通通联成一气,从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两个角度,对社会主义理论、运动和领袖人物展开了历史性的大批判,并从根本上予以否定。
    吴敬琏无视一个早已存在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即“想要使所有国家的运动都采取统一的形式是荒谬的”[3](519)。按照这个原理,在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和实际运动中,从来就不存在吴敬琏杜撰的那些荒谬的、具有普适性的“模式”和“体制”。恩格斯曾就法国巴黎公社的创举指出,公社实行的经济措施,都是由具体环境中的实际需要所决定,这是社会主义运动“活的灵魂”[4](527)。不仅如此。回顾历史,这也是自马克思、恩格斯以来,一切真正的社会主义运动“活的灵魂”。顾准也曾这样写道:“马克思对‘未来社会’没有一成不变的看法,他确实真心实意地愿意让历史的运动去解决客观条件完全不同的各国的问题。”[5](637)
    一切历史争论都服务于现实利益。吴敬琏批判他杜撰的一系列“社会主义模式”也是这样的。有充分的文献资料显示,在吴敬琏扭曲的“社会主义模式论”背后,接踵而至的就是他开始全面歪曲新中国“前30年”的社会主义建设和“后30年”的社会主义改革取向。而他的政策性建议则是:中国应当在“普世价值”旗帜下,全面建立以私人自由企业制度、自由市场和宪政民主为主要内容的“欧美模式”①。所以,对这种歪曲、否定马克思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且直接导向“欧美模式”选择的所谓“社会主义模式论”,有必要进行辨析、澄清,以拨乱反正,正本清源。
    本文是系列评论吴敬琏“社会主义模式论”的第一篇文章。它首先批评了吴敬琏杜撰的“社会主义模式”=“大工厂”观点。该文由6个部分组成:吴敬琏杜撰马克思“‘社会大工厂’模式”,社会主义没有先验、统一的“模式”,各国社会主义探索将各具特色,社会主义与“大工厂”论毫无干系,“大工厂模式”的论据牵强附会,马克思主义是开放的科学体系。
    一、吴敬琏杜撰马克思“‘社会大工厂’模式”
    在《教程》开篇中,吴敬琏认为,马克思、恩格斯总结前人经验,“提出(了)② 更具现实可能性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设想”[1](3):“大工厂”!并且将这个所谓的“大工厂”模式绝对化,横贯中西100多年[1](8)。
    他在《教程》中写道:“他们(指马克思、恩格斯——引者注)认为……完成了社会对极少数垄断了生产资料的资本家的剥夺,整个社会就成为一座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的大工厂。在这种‘社会大工厂’式的经济中,商品生产、货币交换和市场关系都将消亡。”[1](8)接着,他自问自答,“这个硕大无比的‘社会大工厂’是怎样组织起来并进行管理的呢?”简而言之,“它‘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自由人的联合体’是一个全社会规模的鲁滨逊”,生产资料公有,自觉进行联合劳动。往下,他开始批评马克思的这些想法脱离了历史在后来的发展,是空想[1](9)。于是,刨根问底,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在根子上就不对,如孔夫子所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如此一来,不仅在当时,而且到后来所有的马克思主义者都是从空想到空想。但是,这种所谓的“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和‘社会大工厂’模式”[1](7),完全是吴敬琏杜撰的。而所谓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大工厂”的公式[1](8),更是无中生有,是强加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头上的。我们有必要正本清源。下面我们就进入历史的长廊,回到马克思、恩格斯的科学社会主义学说面前,看看真理的本来面貌。
    二、理论:社会主义没有先验的、统一的“模式”
    马克思、恩格斯提出了科学社会主义原理,但没有“提出更具现实可能性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设想”[1](3)的先验的教条。相反,他们一贯反对这样做,并认为,想要使所有国家的社会主义“运动都采取统一的形式是荒谬的”[3](519)。他们要求社会主义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4](527)。
    1881年1月6日斐·多·纽文胡斯在信中告诉马克思,荷兰社会民主党打算在苏黎世国际社会党人代表大会讨论“一个问题”,即假使社会党人取得政权,为了保证社会主义的胜利,他们在政治和经济方面的首要的立法措施应当是什么。
    这里,如果由吴敬琏执笔代表马克思来复信,答案肯定是这样的:你们“首要的立法措施应当是”建立“大工厂”!因为,按照马克思、恩格斯提出的“更具现实可能 性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设想”[1](3),就是指建设一个“社会大工厂”[1](8)。但是,1881年2月22日马克思致斐·多·纽文胡斯回信中的内容,与吴敬琏修正后的“假马克思主义”恰恰相反。马克思在信中针对斐·多·纽文胡斯提出的“问题”明确地写道:“……您告诉我的要在即将召开的苏黎世代表大会上讨论的‘问题’(即上述问题——引者注)在我看来是提得不正确的。在将来某个特定的时刻应该做些什么,应该马上做些什么,这当然完全取决于人们将不得不在其中活动的那个特定的历史环境。但是,现在提出这个问题是虚无缥缈的,因而实际上是一个幻想的问题,对这个问题的唯一的答复应当是对问题本身的批判。如果一个方程式的已知各项中没有包含解这个方程式的因素,那我们是不能解这个方程式的。”[6](453-454)
    这之后约两年时间,由于“反动政府的迫害,贫困的物质生活,繁重的理论工作和紧张的战斗,严重损害了马克思的健康。他晚年常被病痛折磨。1883年3月14日,马克思的一颗伟大的心脏停止了跳动”[7]。
    所以,晚年的马克思对斐·多·纽文胡斯上述问题的回答,可以看成是他对于应当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最重要的政治遗嘱之一。在这里,哪里有什么“更具现实可能性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设想”[1](3),即“大工厂”模式一丝一毫的影子可寻!
    恩格斯与马克思的意见是完全一致的。1890年8月21日恩格斯致奥托·伯尼克的信中写道:“所谓‘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其他任何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它同现存制度的具有决定意义的差别当然在于,在实行全部生产资料公有制(先是单个国家实行)的基础上组织生产。”[8](443-444)③ 但是,除了这个基本原理,一旦有了成功的革命,在具体的操作层面上,有没有一个“更具现实可能性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设想”呢?
    如果我们再让吴敬琏来代表恩格斯回答问题,他还会振振有词地说,是的,当然有。比如,“大工厂”模式就可以仿效、复制[1](3)。
    当然,实际情况仍然是完全相反。恩格斯认为,面对这种实践问题,如果要真正“符合德国科学社会主义的精神”,那么,就应当像巴黎公社一样,他们采取的“一切经济措施的‘活的灵魂’不是由什么原则,而是由简单的实际需要所构成”[4](527)。
    1892年11月19日,恩格斯在致奥古斯特·倍倍尔的信中,还这样写道:“想要使所有国家的运动都采取统一的形式是荒谬的。”[3](519)由此推断,既然各个国家的社会主义运动没有“统一的形式”,那么,由吴敬琏杜撰的所谓具有先验性、普适性的社会主义“大工厂”模式又从何谈起?
    1895年3月11日,晚年的恩格斯致威纳尔·桑巴特的信中,进一步在世界观的层面总结性地写道:“马克思的整个世界观不是教义,而是方法。它提供的不是现成的教条,而是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和供这种研究使用的方法。”[9](406)半年后,恩格斯逝世了。但他的这一段话,无疑是关于如何学习、使用和评论马克思社会主义理论最好的、最重要的学术遗言。在恩格斯富于实际精神的观点面前,吴敬琏的“大工厂论”又能够找到什么“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大工厂”模式的论据吗?相反的,马克思、恩格斯要求社会主义者要因时因地而为,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实事求是地解决问题。而吴敬琏杜撰的“大工厂论”,就是企图把“荒谬的”、“统一的形式”的大帽子扣在马克思、恩格斯头上,窒息科学社会主义“活的灵魂”,在源头上矮化、丑化和否定社会主义理论和运动的合理性。
    三、范例:各国社会主义探索将各具特色
    马克思、恩格斯在正确处理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复杂关系上,做出了表率。一方面,他们“在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10](416),提出了关于“新世界”的一些基本原则。如上所述,恩格斯就曾明确地指出,“‘社会主义社会’……它同现存制度的具有决定意义的差别当然在于,在实行全部生产资料公有制(先是单个国家实行)的基础上组织生产。”[8](443-444)在这个意义上说,“社会主义社会啥样子”的问题,马克思主义奠基人是回答清楚了的④。另一方面,他们又都认为,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实施时机、方法、程度和范围,一定要根据各个国家的内部情况和所处的国际环境来决定。原则不是教条,更不是那种可以模拟、复制的所谓“模式”。社会主义原则的实现形式需要结合具体国情进行探索。由于各个国家情况相异,这种实现形式具有多样性。在此意义上说,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实现形式,是马克思主义奠基人要求各国社会主义者在实践中去探索和回答的问题——这也是个一清二楚的问题。
    不仅限于以上这些理论上的阐述。在当时复杂多变的欧洲局势下,马克思、恩格斯还分别就法国、德国、英国、荷兰、俄国等的不同情况,就社会主义原则在不同的发达国家和不发达国家的实现形式问题,分别发表过一些具体的意见,充分体现了“所谓‘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3](519)的辩证法原则。他们认为,在不同的条件下,不同国家的社会主义道路将各具特色。在这些丰富的论述中,更找不到吴敬琏“大工厂论”强加给他们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大工厂”的影子。
    第一,在西欧先进国家和落后国家之间,如在法国和德国之间,不可能存在一个统一方式的“共产主义实验”。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的某些激情声明、计划,也不应当为站在斗争第一线的各国社会主义者视为束缚。1853年4月12日恩格斯致约瑟夫·魏德迈的信中,曾经就德国无产阶级革命问题这样写道:“无产阶级革命的预备条件,为我们准备基地和扫清道路的种种措施,例如一个统一的、不可分割的共和国等等,我们当时为了反对某些人而必须加以捍卫的 东西(这些人天然的正常的使命本来应该做到或至少要求这些东西)——这一切现在都已经得到了承认……这一次我们可以直接从《宣言》开始……当然,这一切都只是理论;在实践中,我们和往常一样,将不得不限于首先要求措施坚决和毫不容情。麻烦也就出在这里。我感到,由于其他政党一筹莫展和萎靡不振,我们的党有一天不得不出来执政,而归根结底是去实行那些并不直接符合我们的利益,而是直接符合一般革命的利益,特别是小资产阶级利益的东西;在这种情况下,在无产阶级大众的压力下,由于被我们自己所发表的、或多或少地已被曲解的、而且在党派斗争中多少带着激昂情绪提出来的声明和计划所约束,我们将不得不进行共产主义的实验,并实行跳跃,但这样做还不是时候,这一点我们自己知道得非常清楚。这样做,我们会丢掉脑袋,——但愿只在肉体方面,——就会出现反动,并且在全世界能够对这种事情做出历史的判断以前,我们不仅会被人视为怪物(这倒无所谓),而且会被人看成笨蛋(那就糟糕多了)。我看不出还能有别的什么结果。在德国这样一个落后的国家里,它有一个先进的政党并且同法国这样先进的国家一起被卷入了先进的革命,只要一发生严重的冲突,一有真正的危险,这个先进的政党就不得不采取行动,而这对它来说无论如何是为时过早的。然而这无关紧要,我们所能做得最好的事情,就是在我们党的文献中预先准备好在万一真的发生这种情况时为我们党作历史的辩护。”[11](587-588)
    这里,如果真有一个所谓的统一的社会主义“大工厂”模式存在,执行就是了,还需要恩格斯这么仔细地划分不同情况,千叮咛万嘱咐,要德国的工人政党“预先准备好在万一真发生这种情况时为我们党作历史的辩护”[11](586-588)吗?
    第二,无论在西欧的先进国家还是落后国家,在小农私有制占优势的地方,一旦社会主义者取得政权,应该建立今天说的那种多种所有制并存,并存在商品货币关系和国家干预的“混合经济”体制。
    这种情况意味着占人口多数的小农(和其他小生产者)和受到国家干预的市场经济关系将继续存在,这本身就排斥所谓的“社会大工厂”模式。1894年11月,在著名的《法德农民问题》一文中,恩格斯指出,社会主义者取得政权后,在资本主义大农业少,存在大量小农的国家,如法国、德国等,对资本主义大工业、大农业可以通过“剥夺”、“赎买”的灵活方式收归社会[12](314),而且,这是马克思和他的共同思想。恩格斯说:“我们决不认为,赎买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不允许的;马克思曾向我讲过(并且讲过好多次!)他的意见:假如我们能用赎买摆脱这整个匪帮,那对于我们是最便宜不过的事情了。”[12](315)但“绝不会用暴力去剥夺小农”。“无论如何不要以自己的干预去加速其灭亡。”[12](310)相反,要循循善诱,如引导农民组织合作社、大田庄,采用入股土地、预付资金和所出劳动的比例分配收入,再“逐渐把农民合作社转变为更高级的形式”[12](310)。在这期间,政府、公有制的大工业、大农业将与个体小农的私有制共同存在,并帮助他们。同时,“由国家银行接受它们(指农民合作社——引者注)的一切抵押债务并将利率大大降低,从社会资金中抽拔贷款来建立大规模生产……及其他各种便利”[12](311)——这实际就是恩格斯直截了当地指出的这个时候商品生产、货币交换和市场机制的存在和作用必不可少。用今天的话来概括这种情况,就是将存在一个过渡性的混合经济体制⑤。
    当然,恩格斯也指出,在大土地占有和大农业已经完全排挤了靠自己经营为生的农民的英国,建立新农业将采取另外的方式[12](295,313)。但是,他也谨慎地指出,对“我们将在什么条件下”把归还社会的土地转交给合作社的农业工人使用,“关于这点现在还不能说出一定的意见”[12](315)。但是,最终而言,“至于怎样具体在每一个别场合下实现这一点,那将决定于这一场合的情况,以及我们夺得政权时的情况”[12](310-311)。这里,可有所谓的建立统一“社会大工厂”的影子?没有。
    第三,在西欧具有非君主专制传统的荷兰,社会主义革命可以与有官僚主义传统的法国、德国不一样,更方便地建立起劳动者“自由的自治”。
    1886年2月4日恩格斯在一封信中写道:“荷兰在十六至十八世纪是唯一的非君主专制政体的西欧国家,因此有它某些优越的地方,其中残余的地方自治和省的自治就没有法国或普鲁士气味的那种真正的官僚机构。这对发展民族性格,以及对今后的发展,有很大的好处;只要稍许起一些变化,劳动[人民]就能够在这里建立起自由的自治,而这种自治在变革生产方式时应当是我们的最好武器。无论在德国,还是在法国,根本没有这种优点,在那里还得要重新创造。”[13](425)“自由的自治”!显然,恩格斯关于荷兰将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想法里,也没有所谓的专制“社会大工厂”插足的空隙。
    第四,存在亚细亚生产方式的落后国家,在先进国家的帮助和示范下,可以直接实现社会主义革命,并开始建立大工业。同时,发挥自身优势,利用其社会组织——如农民的公社——的历史形式。
    在西欧之外的落后国家,如19世纪后期的俄国,由于资本主义不发达,缺乏先进的大生产,难以直接建立以社会化大生产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但是,马克思在1881年3月8日致查苏利奇的复信及草稿中提出,在一定条件下,俄国的进步可以迈过资本主义的卡夫丁峡谷,并发挥农村公社的历史优势[14](773)⑥。恩格斯也指出:“当西欧人民的无产阶级取得胜利和生产资料转归公有之后,那些刚刚踏上资本主义生产道路而仍然保全了氏族制度或氏族制度残余的国家,可以利用这些公社所有制的残余和与此相适应的人民风尚作为强大的手段,来大大缩短自己向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过程,并可以避免我们在西欧开辟道路时所不得不经历的大部分苦难和斗争。但这方面的必不可少的条件是:由目前还是资本主义的西方做出榜样和积极支持……这不仅适用于 俄国,而且适用于处在资本主义以前的发展阶段的一切国家。”[15](502-503)
    在这里,俄国公社所有制+西欧胜利的无产阶级帮助“把大工业嫁接在农民的公社上面”以后[15](38-39),由于公社的民主风尚和传统的作用,社会主义社会的建设方式,与所谓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大工厂”公式也没有任何瓜葛。
    第五,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商品货币范畴或市场经济关系并不是立即全部消除,可以利用它们来建设社会主义。
    前面关于1894年恩格斯《法德农民问题》的引文中已经显示,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以后,在一定范围内商品货币关系和市场机制将在国家干预下继续存在。并且,如上所述,恩格斯还说过,马克思“好多次”向他讲过,可以考虑“用赎买”来实现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12](315)。而“赎买”本身,就是一个连续的商品、货币的交换行为。另外,在1872年的《论住宅问题》中,恩格斯也提到“消灭土地私有制并不要求消灭地租……由劳动人民实际占有一切劳动工具,无论如何都不排除承租和出租的保存”[14](544-545)。
    而1870年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一边高度评价了法国巴黎公社是“消灭阶级统治本身的共和国……形式”,一边赞扬它的分配规定,即“从公社委员起,自上至下一切公务人员,都只应领取相当于工人工资的薪金”[16](53)。他并没有因为巴黎公社保留着工资这种商品货币关系而说三道四。
    1872年恩格斯这样总结了法国巴黎公社的务实精神:“公社莫大的荣幸,就在于它的一切经济措施的‘活的灵魂’不是由什么原则,而是由简单的实际需要所构成……一点不符合普鲁东的精神,而符合德国科学社会主义的精神。”[4](527)
    在这里,一方面,所谓的关于消灭商品货币关系的“社会主义”“大工厂”仍然没有任何根据可言,另一方面,我们退一步,假定当时某个社会主义者曾经提出过一个“大工厂”的设想,假定实际运动中也出现过一段时间的“大工厂”实验(如在资本主义最发达的英国),但是,胜利后的无产阶级由于“简单的实际需要”否定了它,这完全“符合德国科学社会主义的精神”,那又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呢?否则,“大工厂论”者真应该告诉我们,历史上哪一次持续百年以上,卷入了亿万群众的伟大历史变革运动中,居然不曾有过梦想和失误。历史上也不乏这样睿智的名言:“梦想是可贵的品质”,“失败是成功之母”。就是在吴敬琏向往的“美国模式”中,不是也存在《光荣与梦想》,以及不可计数的试错和固有的毛病吗?
    综上所述,我们看到在马克思、恩格斯的视野中,无论在资本主义发展水平各异的西欧各国,还是在那之外存在亚细亚生产方式的落后国家,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都有发生的可能性。但是,这些不同国家的社会主义道路都将酌情而定,实现方式不一样,且各具特色。而无论在西欧,还是在其他地区的落后国家,或是比较先进的国家,程度不同的混合经济都可能是一个重要的政策选项。哪里又有一个先验的、普世化的、绝对化的,或者说是一个适合一切国家的统一模式的“大工厂”式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存在呢?
    更何况,重复地说,在理论方法和政治实践上,马克思、恩格斯都一直强调的基本精神,或科学社会主义“活的灵魂”是:“在将来某个特定的时刻应该做些什么,应该马上做些什么,这当然完全取决于人们将不得不在其中活动的那个特定的历史环境……现在提出这个问题是虚无缥缈的,因而实际上是一个幻想的问题,对这个问题的唯一的答复应当是对问题本身的批判。”[6](153-154)
    吴敬琏强加给马克思、恩格斯的所谓的“社会主义模式论”,就是这样一种需要“批判”的“虚无缥缈的,因而实际上是一个幻想的问题”。
    四、社会主义与“大工厂”论毫无干系
    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那里,理论上的社会主义制度与“大工厂”风马牛不相及。前者可能是自由人的联合体,后者则肯定是绝对权威主义的、要求放弃个人自由的生产单位。马克思主义把两者关系划分得一清二楚、泾渭分明,不容混淆。在这个既定事实面前,吴敬琏的“大工厂论”还仿效19世纪的无政府主义者,硬要把二者牵扯在一起,捏造马克思主义的论点,有违学术讨论的规矩。
    什么是“大工厂”?在《论权威》中,恩格斯不仅分析了资本主义企业的“专制”,而且在“假定”前提下,分析了公有制“大工厂”内的人际关系:“就拿纺纱厂作例子吧。棉花至少要经过六道连续工序才会成为棉纱,并且这些工序大部分是在不同的车间进行的。其次,为了使机器不断运转,就需要工程师照管蒸汽机,需要技师进行日常检修,需要许多粗工把产品由一个车间搬到另一个车间等等。所有这些劳动者——男人、女人和儿童——都被迫按照那根本不管什么个人自治的蒸汽权威所决定的钟点开始和停止工作。所以,劳动者们首先必须就工作时间取得一致;而工作时间一经确定,大家就要毫无例外地一律遵守。其次,在每个车间里,时时都会发生有关生产过程、材料分配等细节问题,要求马上解决,否则整个生产就会立刻停顿下来。不管这些问题是怎样解决的,是根据领导各该劳动部门的代表的决定来解决的呢,还是在可能情况下用多数表决的办法来解决,个别人的意志总是要表示服从,这就是说,问题是靠权威来解决的。大工厂里的自动机器,比雇用工人的任何小资本家要专制得多。至少就工作时间而言,可以在这些工厂的大门上写上这样一句话:进门者请放弃一切自治!如果说人靠科学和创造性天才征服了自然力,那么自然力也对人进行报复,按人利用自然力的程度使人服从一种真正的专制,而不管社会组织怎样。‘想消灭大工业中的权威,就等于想消灭工业本身,即想消灭蒸汽纺纱机而恢复手纺车。”[4](552)
    由此可见,第一,在公有制(包括私有制)的“大工厂”中,由于机器体系和分工的发展水 平,“进门者请放弃一切自治!”但这是基于“自动机器”“专制”的要求,与所有制形式相关度比较低。当然,由于实现了公有制,工人能够自觉参加工厂管理,并发挥“民主集中制”的作用。在这个意义上讲,公有制工厂的工人应当拥有更多的民主权利。
    第二,不管社会怎样组织,社会的人际关系与工厂里的人际关系不一样,因为,工厂里的“自动机器……专制”不可能凌驾于整个社会之上。资本主义社会的“宪政民主”、“三权分立”、“公民社会”等尚且如此,更何况社会主义社会的组织形式了。所以,吴敬琏的“大工厂论”认为马克思主义奠基人说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是“大工厂”,纯系无中生有。
    第三,未来社会主义的社会组织特点是“专制”“大工厂”根本无法比拟的。马克思、恩格斯都认为,它将贯彻的最基本精神来自《共产党宣言》中的一句话:“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9](189)
    而在分析和总结法国巴黎公社的伟大创举时,马克思也曾深刻地指出,未来社会组织建设的基本方向应该是“人民管理制”。马克思写道:“公社的伟大社会措施就是它本身的存在,就是它的工作。它所采取的某些措施,只能表明通过人民自己实现的人民管理制的发展方向。”[4](382-383)这些社会主义理论和工人运动的内容,有哪一条能够说明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未来公有制社会的设想将是一个充满专制精神的“大工厂”?!难道“自由人联合体”会是“大工厂”?或者,难道巴黎公社的“人民管理制”是“大工厂”?吴敬琏却言之凿凿地说:是的。但读者您说呢?
    进一步看,马克思曾经预计,在生产力发展的高级阶段,由于科学技术发达,自动机器体系将使人从直接生产过程和传统分工中解放出来,“机器就会代替工人”[17](217),从而工人彻底摆脱“自动机器……专制”⑦。如果未来社会以此为经济基础的话,那么,连公有制工厂中机器的命令,即“进门者请放弃一切自治”的普遍要求也会成为历史的遗迹,将只适应于少数工厂管理者。但是,这样的一个关于未来社会的工厂的真正的马克思“设想”,吴敬琏的“大工厂论”就避而不谈了。这里的一个追问是:如果这样,在吴敬琏的“大工厂”模式中,社会主义社会还是一个“专制”的“大工厂”吗?“大工厂论”还能够利用它来指责马克思主义和否定社会主义运动吗?偏见和无知都离真理很远。
    五、“‘社会大工厂’模式”的论据牵强附会
    从学术的引文方式上评论,吴敬琏用于论证“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大工厂”的引文文不对题、张冠李戴、移花接木、牵强附会。他没有为自己的论点提出任何真实可信的论据。
    证据之一,关于《哲学的贫困》的引文:拿假设当事实,无异于沙堆上建塔。
    吴敬琏为了论证马克思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是个“大工厂”,首先引用了马克思《哲学的贫困》中“分工和机器”这一节中的一段话:“如果我们以现代工厂中的分工为典型,把它运用于整个社会,那么我们就会看到,为了生产财富而组织得最完善的社会,毫无疑问只应当有一个起指挥作用的企业主按照预先制定的规划将工作分配给共同体的各个成员。”[18](129)于是,他就发挥想象力,说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完成了社会对极少数垄断了生产资料的资本家的剥夺,整个社会就成为一座建立在生产资料公共所有制的基础上的大工厂。在这种社会大工厂式的经济中,商品生产、货币交换和市场关系都将消亡。”[1](8)但是,这段话是马克思在批评普鲁东的分工谬论时,为了说明“社会分工”与“现代工厂中的分工”差异做的一个假设。所以,这段话的开头,马克思就使用了“如果”这种假设性质的词。这种假设性质的东西,根本就不能成为证明某种事物是否存在的直接证据或间接证据。就如我们可以假设今天太阳消失后,地球将陷入黑暗,以表明太阳的重要性。但是,这并不能证明太阳今天就会一定消失一样。在科学中,甚至在文学中,假设仅仅是一种认识和表达某种情绪的工具,但它不能证明假设本身是真实的。假设除了证明假设,还能够证明自身的真实性吗?
    更何况,就在吴敬琏引文中止的后面,马克思紧接着还有一句重要的话被他故意删除了。这句话就是:“可是,实际情况却完全不是这样”——这更反映了这段话所具有的工具性的假设性质。
    进一步看,马克思在“分工和机器”这一节里根本就没有涉及剥夺资本家、建立公有制、商品经济消亡,以及所谓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大工厂”等问题。所以,虽然经过吴敬琏掐头去尾,从《哲学的贫困》的这段原话中,我们还是根本看不出他加了引号的“大工厂”或“社会大工厂”是何来历。更没有看到所谓的“大工厂”或“社会大工厂”,有什么理由、资格成为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更具现实可能性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1](8-9)!
    更何况,关于未来社会,如前所述,马克思在总结巴黎公社的伟大创举时说过,那时将实行的是“人民管理制”[4](382-383),而不是“只应当有一个起指挥作用的企业主”[18](129)。因此,“大工厂论”的关键证据之一,纯粹是论者的主观臆想,不能够成立。
    证据之二,关于《资本论》第1卷引文:张冠李戴、移花接木的阴谋手法。
    吴敬琏的第二条关键证据,是他从德文版翻译的《资本论》第1卷第12章中找出来的一段话:“工厂制度的热心的辩护士们在斥责社会劳动的任何一种普遍组织时,只会说这种组织将把整个社会变成一座工厂,这一点是很能说明问题的。”[19](395),[1](8)谁在说,要说明什么问题?这段没头没脑的引文更令读者莫名其妙。因为,在 原文里,马克思描述的是资产阶级辩护士对“任何有意识的社会监督和调节”的“斥责”,即这样“将把整个社会变成一座工厂”[19](395)。这种“资产阶级辩护士”“斥责”他人的话,怎么就成了马克思要建立“大工厂”式“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直接证据了呢?如此牵强附会,吴敬琏的论证水平也太令人惊讶了。
    请看,马克思有头有尾的原文是这样的:“资产阶级意识一方面把工场手工业分工,把工人终生固定从事某种局部操作,把局部工人绝对服从资本,歌颂为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劳动组织,同时又同样高声地责骂对社会生产过程的任何有意识的社会监督和调节,把这些说成是侵犯资本家个人的不可侵犯的财产权、自由和自决的‘独创性’。工厂制度的热心的辩护士们在斥责社会劳动的任何一种普遍组织时,只会说这种组织将把整个社会变成一座工厂,这一点是很能说明问题的。”[19](395)
    通览马克思的原文,我们看到的是,甚至在这里,马克思也没有专门地说什么“更具现实可能性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特征,更没有说这个体制将是“大工厂”。相反,马克思说的是“资产阶级意识……高声地责骂对社会生产过程的任何有意识的社会监督和调节”。什么是“任何有意识的社会监督和调节”呢?显然,这是指当时资本主义社会中政府干预经济的行为,也包括社会上一些要求自觉调节经济活动的声音(包括各种社会主义流派)。而资产阶级利益的“辩护士们在斥责社会劳动的任何一种普遍组织时,只会说这种组织将把整个社会变成一座工厂”。
    于是,谁在说“大工厂”已经很清楚了:不是马克思,而是资产阶级辩护士们!于是,“大工厂”的意思也清楚了:不是马克思在说“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特征,而是资产阶级专家“在斥责社会劳动的任何一种普遍组织”和“任何有意识的社会监督和调节”。至此,吴敬琏还会坚持自己杜撰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大工厂”的公式来自马克思、恩格斯吗?
    再进一步看,出版德文版《资本论》第1卷之后,在马克思亲自修订的法文版《资本论》第1卷中,以上的同样内容表达得更为明确,文字也更加犀利。在这个修订本中,马克思写道:“这种资产阶级意识对工场手工业分工、劳动者终生固定从事某种局部操作以及劳动者消极地服从资本家赞扬备至,只要有人谈论生产过程的社会监督和社会调节,它就会大叫一声,昏厥过去!它把任何这一类企图都说成是侵犯资本家的财产权、自由和天赋才能的权利。于是,这些工厂制度的热心辩护士们尖声叫喊说:‘你们是否想把社会变成一座工厂?’工厂制度只是对无产者才有好处!”⑨
    再一次地,真相大白了!原来,在自由资产阶级辩护士的心中,对自由市场的任何一种限制和反对,包括任何一种社会主义的措施,都是在“把整个社会变成一座工厂”!于是,马克思指出,他们不仅这么想,而且会“尖声叫喊说:‘你们是否想把社会变成一座工厂?’”显然,无论在德文版,还是在法文版的《资本论》第1卷中,所谓的“工厂论”都是马克思在概括自由资产阶级辩护士的胡思乱想,形象地描绘他们的胡言乱语,而不是他在定义“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大工厂”。因此,吴敬琏说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是“大工厂”,根本就不是马克思、恩格斯本人的观点或说法。恰恰相反,它从一开始就是自由资产阶级对政府干预经济和社会主义思想“高声地责骂”、“尖声叫喊”!但是,吴敬琏却把这种“责骂”和“叫喊”,说成马克思的观点,移花接木、张冠李戴、乾坤大挪移,栽赃陷害马克思和社会主义,并反过来对社会主义“高声地责骂”、“尖声叫喊”:“你是大工厂!”——这纯粹是无中生有、混淆视听。
    由此看来,吴敬琏关于“更具现实可能性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是“大工厂”的第二个关键证据也是捏造的,没有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根据,因而也是不能成立的。
    德国历史上曾经有一些年轻人,他们教条式地引用马克思的话,指责德国社会民主党的领导人。1890年8月27日恩格斯致保尔·拉法格的信中写道:
    “所有这些先生们都在搞马克思主义,然而是十年前你在法国就很熟悉的那一种马克思主义,关于这种马克思主义,马克思曾经说过:‘我只知道我自己不是马克思主义者’。马克思大概会把海涅对自己模仿者说的话转送给这些先生们:‘我播下的是龙种,而收获的却是跳蚤’。
    这些老兄的无能只能同他们的狂妄相比拟,他们在柏林的新党员中找到了支持。厚颜无耻、胆小怯弱、自吹自擂、夸夸其谈这些特有的柏林习气,现在一下子似乎又都冒了出来”[8](446-447)。
    这些先生不过是教条主义者而已。面对在100多年后肆意杜撰“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和‘社会大工厂’模式”的论者,可能不仅历史上马克思、恩格斯对这些先生的批评会悉数落在他的身上,而且,马克思的在天之灵也会更严正地声明了:“我只知道我自己不是马克思主义者!”捏造论据能证明什么呢?它能证明:捏造者不光明正大。
    六、马克思主义是开放的科学体系
    通过以上对吴敬琏“大工厂论”的评论,我们从正面证明了一件重要的事情,即马克思、恩格斯的经济和社会理论,及其社会革命和建设的政策主张,确实是不仅内容异常丰富,而且就其整体而言,还是一个非常开放的科学体系,随时随地地适应着整个世界不断的变化,吸收人类社会的一切优秀成果。他们从来没有去制造任何思想上的障碍来阻挡自己,或去阻挡创新者,去让同时代的、后来的社会主义者和人民群众感到畏首畏尾、缩手缩脚、照抄照搬、依葫芦画瓢,成为唯唯诺诺、因循守旧的“套中人”。他们给各个国家的社会主义者留下了富有激情、智慧和脚踏实地精神的劝告:为全人类的解放,“走你的路,让人们去说罢”[19](13)。
    而在这 样“走”的时候,千万别忘记了,“‘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其他任何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3](519)。因此,社会主义者能够利用商品货币关系、不同所有制形式、对外开放来建设社会主义社会。
    吴敬琏说,马克思、恩格斯“提出更具现实可能性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设想”[1](3),即“大工厂”模式。完全是无中生有,在理论源头上否定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历史合理性。而在往后的进一步评论中,读者将看到,马克思、恩格斯之后的列宁、斯大林、毛泽东等杰出的社会主义者们,也从不认为马克思主义奠基人有这么一个荒谬的“大工厂”模式。
    在社会主义的理论史和实践史中,吴敬琏的“大工厂论”只能是一个泡沫,“从无经过无到无”。一个经济学人通过杜撰它来否定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历史运动的合理性,并以此为衬托,积极配合宣传欧美资本主义国家倡导的“普世价值”,在理论上是没有任何说服力的。
    收稿日期:2011-08-31
    注释:
    ① 有关论据、分析和评论作者已在《四评吴敬琏“社会主义模式论”》一文中提出,待发表。
    ② 括号中的字为引用者所加。
    ③ 我们应当注意,这里关于“公有制”和“组织生产”的观点并不是空穴来风。在这段文字之后,恩格斯还这样写道,“即便是明天就实行这种变革(指逐步地实行),我根本不认为有任何困难。我国工人能够做到这一点,这已经由他们的许多个生产和消费协作社所证明……这种协作社同资产阶级的股份公司相比,管理得一样好,而且廉洁得多”。
    ④ 这种社会主义原则不应当被理解为“社会主义模式”,因为它没有具体的国家单位载体。这就与私有制和自由市场不等于吴敬琏倡导的“欧美模式”一样,因为这样的国家有一百多个呢。
    ⑤ 一种意见认为,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那里,由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中,《法德农民问题》所涉及的这种过渡时间是比较短的。但是,1891年7月1日恩格斯致康拉德·施米特的信中却这样写道:“您的第二个计划——向共产主义社会的过渡阶段——还需要认真考虑;然而,我劝您:放它九年,先不拿出!这是目前存在的所有问题中最难解决的一个,因为情况在不断地变化。例如,随着每一个新托拉斯的出现,情况都要有所改变;每隔十年,进攻的目标也会全然不同。”(《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8卷,第123页)按照恩格斯的这个意思,关于“向共产主义社会的过渡阶段”时间或长或短的问题,已经不是一个纯粹的理论研究问题,而是一个需要由实际运动来回答的问题。
    ⑥ 推荐阅读张光明的《关于所谓“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设想”的真相》一文,该文发表在《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03年第1期上。
    ⑦ 推荐阅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10)固定资本的发展是资本主义生产发展的标志。
    ⑧ 引文中的黑体字为引用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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