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选自《海南金融》2014年第5期,版权归原作者和期刊所有。 随着我国经济增速放缓,结构转型调整压力增大,传统依赖外需和投资的发展模式难以为继,以城镇化为代表的扩大内需方式将成为中国未来发展的重要源动力。目前,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3.7%,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约36%,不仅远低于发达国家80%的平均水平,也低于人均收入与我国相近的发展中国家60%的平均水平,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2014年3月,国务院正式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提出到2020年,实现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左右,预计涉及人口1亿。在城镇化推进过程中,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住宅建设等巨大投资需求,农业产业化发展带来的信贷资金需求,城镇消费群体不断扩大带来的消费金融需求,将会对我国经济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也是各大商业银行关注的热点。本文对我国城镇化发展的现状、金融需求和存在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相关改进建议,具有较高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我国城镇化发展概况
(一)城镇化的定义和范畴
城镇化是指人类生产和生活方式由乡村型转化为城市型的动态过程,是乡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化以及城市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由于各个国家在政治制度、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的不同,城镇化在不同时期的内涵和表现形式也各有差异。考虑到国内城乡二元体系及户籍制度等国情,本文中的城镇化指的是在国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时,伴随着新型工业化的发展,非农产业在城镇集聚、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农业人口向城镇居民身份转变的发展过程。
(二)我国城镇化发展历程和现状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产业集聚效应日益显现,我国城镇化呈现快速发展之势。1978—2013年,我国城镇化率从17.9%提升到53.7%,年均提高1.02个百分点,城镇常住人口也从1.7亿人增加到7.3亿人,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80%以上的城镇化率相比,我国仍有较大的差距,特别是在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方面,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大量农业转移人口难以融入城市社会,市民化进程滞后。目前,我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只有36%左右,约有2.34亿被统计为城镇人口的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未能在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保障性住房等方面享受城镇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产业集聚与人口集聚不同步,人口城镇化远滞后于工业化。
二、城镇化建设的金融需求分析
“纳瑟姆曲线”表明,当城镇化水平达到30%而继续上升至70%的区间,是城镇化率上升最快的发展阶段,突出特征就是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我国53.7%的城镇化率正处于这一阶段。城镇化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金融对各种城镇化机制的转换和实现发挥着基础性和支撑作用。新型城镇化不是“单兵突进”,而是与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四化”共同发展。通过四化同步、互相促进,赋予新型城镇化更加旺盛的生命力。因此,城镇化发展会在城镇化基础建设、农业产业化发展及农民市民化三大领域具有大量的金融需求[1]。
(一)城镇建设的金融需求分析
发展城镇经济和增加基础设施投入都需要大量的金融资源进行支持。一方面,如水利、公路、电网等城镇基础设施属于公共物品范畴,存在周期长、资金占用额大、成本回收时间长的特点,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三农”投入力度,仅2013年中央财政就安排“三农”支出1.38万亿,但单纯依靠政府财政资金并不足以支撑整个建设项目。根据测算,每转移一个农村人口平均需要的城市建设费用达5-6万元,按照转移农村人口1亿估计,仅城镇化硬件环境建设一项投入就将高达5-6万亿,资金需求巨大,而向金融体系进行融资就成为募集资金的重要手段。另一方面,城镇化发展将会促进第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其经济主体就是城镇中的小微企业,而小微企业发展的最大难点就是缺乏信贷资金支持。由此可以,在城镇化进程中,在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升级等方面,将会产生大量的金融信贷需求。
(二)农业产业化的金融需求分析
随着县域工业化、农业现代化不断推动城乡经济资源要素和农业产业化项目向城镇流动集聚,农业产业化企业逐渐发展壮大,带动地区产业融合加快,商贸物流业快速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和种养大户日益成为城镇化领域发展的主要力量,带动融资需求主体扩张,融资额度提高。据统计,到“十二五”末期,农产品生产加工业、流通、农业生产资料制造业的信贷需求,分别有望达6.3万亿元、1.9万亿元和1.4万亿元。种养大户发展规模化生产,龙头企业的产业整合,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农业生产资料的规模化扩张、产业升级和资产整合等都将催生大量的金融需求,对融资灵活性和担保多样性的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农民市民化的金融需求分析
在城镇化进程中,随着城镇居民收入增加和消费群体不断扩大、消费结构升级、消费潜力逐渐释放,将会催生大量的消费金融需求。中国科学院《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2005)》中指出,在城市基础设施完备的前提下,每将一个农民转变为城市居民平均需支付成本2.5万元。在此过程中,居民将会在住宅、装修、汽车等领域产生大量的消费信贷需求,同时,围绕农民市民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代缴代付、支付结算、理财、拆迁补偿款管理等领域,也有大量的非信贷类业务需求。
三、金融支持城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和难点
从国外实践来看,城镇化进程需要庞大的资金和较长的时间跨度,必须借助商业资本的参与,单纯依靠政府力量是无法完成的。长期以来,我国城镇化发展战略的金融支持都是在政府主导体系下开展的。但随着市场经济不断深入和政府角色变换,我国城镇化金融支持体系必将逐渐从政府主导型向市场主导型转变,在这一转变和过渡过程中,金融支持城镇化发展存在几个有待解决的问题。
(一)高风险低收益,商业银行缺乏重视
一是金融机构市场定位与城镇化战略存在矛盾。除了农业银行和信用社(农商行)外,我国大多数的商业银行目标
定位于大中城市和城市居民,在小城市、城镇和农村地区网点较少,信贷投放和金融支持明显不足[2]。在有限的城镇领域信贷投放中,资金更多的配置给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对城镇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小微企业获得的信贷资金占比却不高。二是“三农”领域的高风险与商业银行的风险偏好存在矛盾。除了一些发达地区外,我国农村的大部分农户还从事着传统的小农生产,抗风险能力较差,预期收益也不高,使得涉农贷款不良率明显高于二、三产业贷款,导致涉农贷款占用经济资本高,风险系数大,计提拨备多,银行出于规避风险角度,不愿过多的投入金融资源。
(二)以间接融资为主,金融支持手段单一
目前,发达国家之所以有很高的城市化率,是与其充分利用本国发达的资本市场融资功能息息相关,如美国地方城镇化融资的主要渠道是市政债券,全美共有约55000个市政债券发行者,包括机场、公路、区域电网、港口等基础设施项目都可以通过发债募集资金。从投资者来看,美国市政债券的投资群体多元化,包括个人、保险公司、银行、共同基金、信托基金、封闭式基金、公司、对冲基金等。然而,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不健全,导致货币和资本市场之间缺乏联动机制等问题,直接融资比重不高。从2004—2013年,我国社会融资规模由2.9万元增长至17.3万亿元,年均增速高达59.7%;同期人民币贷款占社会融资(间接融资)总比重,由79.2%下降至51.4%,但同期美国间接融资占比仅为14%,以银行为主导融资的日本和德国,2012年间接融资比例也在30%左右。虽然我国部分省份以城投债等形式开展了一些直接融资探索,但从全国整体情况来看,仍以国家政策性贷款和商业信贷为主,间接融资处于主体地位,直接融资占比明显偏低。
(三)抵押担保方式不足,制约涉农及小微贷款发展
随着农业生产规模的扩大和专业化程度提高,现代农业企业、小微企业和农户具有大量的信贷资金需求。然而,缺乏有效足额的抵押担保物,成为制约涉农及小微贷款的重要原因。由于土地流转存在一定政策限制,农民缺乏有效且易衡量价值的资产,偏远城镇和农村地区与抵质押物相配套的登记评估定价等中介机构流转市场仍相当贫乏,导致银行无法对企业和农户的资产价值进行有效衡量,不易判断借款人的信用水平和还贷能力。同样,城镇中的小微企业,由于财务制度不规范、缺乏房产等足额抵押物,出于风险规避等角度,商业银行不愿开展相关业务。据统计,作为推动城镇经济增长支柱力量的小微企业,其初始资金约有74%为自有资本,来自家庭朋友或风险投资类资金约17%,其他渠道的非金融机构融资约9%,而商业性贷款比例几乎为0;在成长过程中,自筹资金约占30%,资本盈余约占27%,银行借贷约占15%,企业间贸易信贷约占8%[3]。大量小微企业和农户无法获取金融支持,制约了城镇化的发展动力。
四、加强金融支持城镇化建设的相关建议
(一)创新风险分担方式,调动金融机构积极性
由于城镇化的长期性和风险性,其发展需要地方政府和银行、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的共同努力。建议探索由政府设立风险补偿基金,财政和银行共同建立贷款项目库,入库贷款形成不良,由风险基金补偿银行的新机制,提高财政资金对银行经营风险的缓释能力,从而激发金融机构支持城镇化发展的积极性。同时,加强农业保险与银行的合作,联合控制风险。如开展农产品订单融资,通过引入贸易信用险来替代传统的贷款担保,将贸易的应收款作为还贷来源,能够有效降低担保门槛,同时防范风险。总之,通过多方参与来分担金融机构风险,提高商业银行参与城镇化建设的积极性。
(二)创新抵押担保模式,满足个性化融资需求
城镇化建设运作模式中,包括委托代建、BT(BOT、PPP)、联合开发等模式被广泛应用,而商业银行现有城镇化产品相对单一,难以满足各种差异化的金融需求。建议商业银行根据客户情况和特点,创新抵押担,通过企业增信,来锁定产业链上下游农户、订单农户、合作社社员、农村个人生产经营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需求。对土地流转试点地区以及农机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探索采用房地产、大中型农机具、林权、土地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抵押等多种担保形式。此外,还可根据地方特色产业,采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法人保证担保等方式,批量进行农户贷款准入。
(三)创新融资模式,发展投行产品提升直融占比
为满足客户多层次融资需求,商业银行必须在传统信贷之外,为客户提供涵盖信贷与非贷融资的服务方案。如进一步拓宽投资银行服务领域,加快发展城镇化建设相关的债券承销、农业龙头企业上市、并购重组、资产证券化等与资本市场关联的融资顾问业务,为客户打通资本市场融资通道。同时,综合运用租赁、信托、保险、产业投资基金等领域的金融资源,多渠道满足客户融资需求。
(四)创新消费金融产品,满足农民市民化金融需求
城镇化的发展,带动居民收入提高、消费结构升级,为金融机构培养和储备了一大批潜力客户群体,为存贷款、支付结算、投资理财等业务全面发展提供了新机遇。建议依托各地政府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示范村建设进程,因地制宜推出住宅购建类、装修类和个人消费类的融资类产品。围绕农业人口转入城镇所带来的市场机遇,为其提供涵盖医保、社保、交通等支付结算类产品。同时,顺应居民消费升级,积极推出符合城镇化客户需求的存款类和理财类产品,满足其资产保值增值的金融需求。
(五)借助新兴技术,创新城镇化电子渠道综合服务能力
充分把握农村金融信息化前景,以及移动通信、广播电视、互联网技术在农村金融领域的推广应用,推出电子化支付结算产品、在线金融服务方式、电视银行等低成本、高效能的创新产品。通过电子渠道扩张来弥补物理网点的不足,进而提高城镇化及三农产品办理的便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