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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背景下新疆与中亚国家经贸

2015-07-16 19:21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作者简介]阿依古力·依明,女,维吾尔族,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中亚经贸。新疆毗邻中亚国家,拥有发展同中亚各国经贸合作得天独厚的条件,是中国与中亚国家经贸合作的窗口和交通枢纽,更是我国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核心区。而作为“古丝绸之路”上连接东西、地处枢纽的中亚五国也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中不可或缺的一环。这一共通的聚合点使得新疆与中亚国家能够尽快实现“无缝对接”,实现全方位、立体式的互联互通。因此发展与中亚国家的区域经济合作对推动新疆的跨越式发展和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具有重要的作用。
  国家主席习近平2013年9月在《弘扬人民友谊 共创美好未来——在纳扎尔巴耶夫大学的演讲》中明确指出:中国和中亚国家都处在关键发展阶段,面对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我们要全面加强务实合作,将政治关系优势、地缘毗邻优势、经济互补优势转化为务实合作优势、持续增长优势,打造互利共赢的利益共同体。我们希望同中亚国家一道,不断增进互信、巩固友好、加强合作,促进共同发展繁荣,为各国人民谋福祉。用创新的合作模式,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李克强总理也在2014年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部署具体工作时,强调“以通道建设为依托扩大对内对外开放,立足区位优势,建设好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积极发展新疆与中亚国家的对外经贸合作是实现我国区域合作战略,加强互信合作,实现共同繁荣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新疆与中亚国家经贸合作现状与问题
  (一)进出口贸易现状
  近年来,新疆对中亚国家进出口贸易额稳步增长,出口是拉动新疆外贸增长的主要原因,由表1可知:2013 年新疆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四国进出口贸易额分别为1225亿、417亿、159亿和87亿美元,占新疆进出口贸易总额的444%、151%、58%和32%,四国总占比为685%。2013年机电产品、服装及衣着、鞋类占到新疆出口总额的近六成。
  (二)存在的问题
  1“西出”贸易空洞化,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新疆外贸的上升空间
  由于新疆的制造业和加工水平较低,“西出”的商品绝大多数来源于沿海发达地区,这使得新疆仍停留在产品输出和中转阶段,这种中转贸易极易演变为一种单纯的“通道经济”,致使新疆本地产品出口比重小,自身面向中亚地区直接投资所占份额少,导致新疆成为了国内出口贸易的中转站,出现了虚而不实的贸易“空洞化”并沦为“经济洼地”,难以达到新疆外向型经济发展的目标要求,无法真正实现质的飞跃。
  2贸易结构严重不合理
  新疆在外贸商品结构方面,初级产品外贸竞争力有所下降,工业制成品的竞争力也不强;从工业制成品内部结构看,劳动密集型产品竞争力较强,资本密集型产品竞争力较弱;在商品结构中轻工产品所占比重较高,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虽增长速度较快,但所占比重仍偏低,仍需进一步加强。在外贸市场结构方面,市场较为集中在中亚地区,应继续向西亚、南亚地区拓展;在外贸方式方面,仍以边境小额贸易为主,一般贸易、加工贸易和其他贸易为辅。
  加工贸易一直是新疆外贸“短板”。创业企业规模小、起点低、数量少、发展慢,总体上缺乏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龙头加工项目,产业带动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差,加上交通运输存在一定劣势,如物流成本较高就制约了国内其他省区的加工贸易企业来新疆发展。
  3外贸企业实力较弱
  由于新疆企业数量较少、规模偏小、发展缓慢,以及信息渠道不畅等因素制约,导致新疆的外贸企业缺乏主动性和创新精神,难以适应瞬息万变的中亚地区市场经济环境。由于信息不对称,具有合作意向的企业找不到合适的合作伙伴,而掌握信息的中介咨询部门找不到合适的服务对象,使得很多信息不能得到有效利用,造成双方的企业错失很多合作良机。新疆缺乏大型外贸企业和出口品牌,缺乏龙头企业带动,行业竞争力较差。
  4基础设施的瓶颈制约依然存在
  新疆受地理环境、气候条件和资金等方面制约,部分口岸基础设施还比较薄弱,查验设备不足,影响通关效率和口岸综合功能的发挥。大通关协作机制尚未有效运转,霍尔果斯、阿拉山口等口岸有时通关不畅,新疆企业出口所用车皮仅占新疆铁路国际联运的187%。国际大通道建设仍然滞后,多数与新疆接壤国家陆路口岸基础设施较差、通关能力弱、效率低,制约了双边贸易的快速发展。
  5外贸发展的政策、金融环境欠佳
  中亚国家注重吸引外资,较看重与我国东部沿海发达省份合作,与新疆合作积极性相对不高。国务院32号文件、中央9号文件等赋予了新疆对外开放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但落实进展与新疆需求差距仍然较大,亟须加大力度高端推动。受自治区财力有限的影响,扶持外贸发展政策与内地一些省区相比有较大差距。新疆全社会推动和支持企业主动拓展中亚国家区域市场的大环境没有形成;教育和科研部门主动与之相适应的发展意识不强,人才支持、科研成果的储备不足;政府管理部门的观念意识难以紧跟时代变化,不能及时针对新形势、新问题改变应对策略,缺乏创新思路和办法。外资企业资金短缺,融资困难的问题也较大。与内地企业相比,新疆企业规模小,资金少,大型合作项目比较匮乏,向外部金融机构贷款非常困难,难以在中亚国家市场上发挥主导作用和产生巨大效应。
 二、新疆在与中亚国家经贸合作中面临的挑战
  (一)俄、白、哈关税同盟带来的挑战
  俄、白、哈关税同盟自2010年1月1日正式成立以来,对新疆进出口贸易影响较为明显。一是新疆向俄、白、哈三国出口的商品主要以机电产品、机械产品、纺织品和农产品为主。由于这三国的经济互补性强,关税同盟建立后,新疆对三国贸易很大程度上被同盟间贸易所替代,这使新疆的边境贸易受到极大影响;二是由于俄、白、哈三国在语言、民族、历史文化、宗教信仰等方面相近相通,长期以来三国密切的经济社会文化联系,使俄、白、哈相互进口的商品逐渐 替代从新疆进口商品的可能性增大,势必使新疆的外贸增长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二)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依然存在
  2008年的国际金融危机给中亚国家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作为中亚地区近邻的中国也未能幸免,国际国内经济下行的叠加给中国经济造成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对中亚地区投资信心丧失,加之一些国家和地区贸易保护主义加剧,使新疆与中亚地区的经贸合作增加了许多不确定和不稳定的因素。
  (三)中亚地区社会安全状况的影响
  长期以来,境外的“东突”势力鼓吹民族分裂主义,在新疆策划组织了一系列暴力恐怖活动,危害到祖国统一、社会稳定和地区发展,严重干扰和破坏了新疆的团结稳定与进步发展。以“乌伊运”为代表的多个“东突”组织长期活动在中亚、南亚地区,制造了多起谋杀、纵火及袭警等暴力恐怖事件,还秘密组织参与国际恐怖组织活动,对新疆与中亚地区的经贸合作造成了一定程度安全影响。
  三、促进新疆与中亚国家外贸增长的对策建议
  (一)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夯实外贸基础
  新疆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提高向西开放的水平,改变单一的能源、资源产品与劳动密集型低成本制成品之间的贸易关系,增加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品在双边贸易中的比重。从积极参与国际分工的角度,调整优化新疆产业结构,有选择、有重点地配置和发展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依靠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优化外贸出口结构,特别要在特色农产品、生物医药、特种机电产品等领域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市场竞争力,附加值高、出口潜力大的高技术产品企业集群。综合运用经济手段,促进传统产业加快引进新技术,整合资源、改造升级。
  (二)扩大对外开放,深入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
  向中亚国家的投资者开放新疆境内的资源产业和市场,扩大投资产业规模,积极引导金融业、商业零售等三资产业以独资、合资,参股、控股等形式参与新疆的开发建设。由政府牵头,利用境内外各展会平台,尤其可利用中国—亚欧博览会的机会,组织名优企业和名优产品参展,扩大贸易合作、科技合作、技术贸易合作、劳务合作等范畴,实施多成分、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的市场多元化战略,做到贸易与投资合作有机结合,加速新疆现有产业,尤其是优势产业、支柱产业进行高起点的技术改造和产品升级,实现经贸合作从“产品合作”层次逐渐向“产业合作”层次提升。
  (三)优化企业投资环境,完善双边贸易法律法规体系
  建立和完善双边贸易法律框架,加大新疆与中亚国家在海关、商检、交通运输、外汇管理等部门的监管力度,积极建立双边常态联络机制、信息交流与反馈机制,以及贸易争端解决机制,以便积极应对中亚国家政局不稳、政策多变、贸易壁垒多、通关报关效率低等一系列复杂问题,从而为新疆与中亚国家外资合作创造一个良好宽松的外部环境。
  (四)积极承接东中部地区产业转移,大力发展出口加工贸易
  新疆可利用19省市对口支援的契机,更加积极主动地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建设能源与资源的深加工基地和出口基地,推动资本、技术、管理等一些生产要素进行跨地区流动,使生产要素重新组合,形成具有新疆地方优势的生产能力和产业规模,如石油化工、煤炭加工业,具有地方优势的特色农产品深加工业、纺织品加工业、机械制造业等。在资源优势向竞争优势转化的过程中,促进新疆外向型经济结构的优化与升级,获得自身可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
  (五)以科技创新促进新兴产业加快发展
  以科技创新促进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发展,从新兴产业中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突出新疆的能源优势。支持优势企业并购落后企业和困难企业。鼓励企业开展强强联合和上下游一体化经营,促进产业整合与升级。进一步优化升级传统产业,形成不同层面的产业集群。从区域角度,促进优势资源向产业链的核心环节、价值链高端环节集聚,提高产业集中度。
  (六)建立多双边经贸合作信息交流机制
  一是与中亚各国签署信息交流双边协议,进一步保证区域经济信息交流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及时性,最大限度地减少由于相互信息封锁而导致的合作风险;二是设定专门的区域经济信息交流机构。由新疆与中亚各国派出工作人员共同承担负责,定期提供成员方有关贸易与投资领域的法律法规的变更以及投资环境和具体项目的相关信息三是在推进区域经济合作中积极构建经贸合作、投资开发、产业合作、科技文化交流合作平台,搭建起信息服务、金融服务、贸易、人力资源开发、公共事务等合作的桥梁。
  (七)建立双方政府与民间组织合作交流机制
  通过双方政府间的交往交流,加强彼此间的理解互信,促进经贸合作日益深化。开展民间组织之间的交流合作提高各国间民众的相互了解,有助于企业适应跨文化市场。通过举办工商投资论坛等活动激发企业合作的积极性。各国应在人力资源领域进行交流和培训合作,鼓励并支持本国企业和民众参与国际合作项目,完善互动机制。同时,深化金融合作,加强货币政策协调,完善贸易结算支付体系和银行联合体,拓宽商业融资渠道。
  (八)建立和完善经贸合作安全防范机制
  制定和完善产业安全政策,主动引导区域经济合作机制从源头上防范经济安全风险。建立和完善经济安全预警机制,及时有效地掌握中亚国家经济发展态势,跟踪其经济运行状况,及时发现新的合作契机,提出新的合作思路,及早发现潜在问题,以便及时应对。建立和完善新疆同周边国家经济辐射和吸附机制,利用我国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和俄罗斯及中亚国家致力于能源发展战略的契机,促进新疆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参考文献]
  [1]阿依古力·依明向西开放进程中新疆与中亚经贸合作新格局的构建[J]现代经济,2013(8)
  [2]曾锁怀新疆对外开放新格局初步形成[N]国际商报,2013-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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