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混业经营(mixed management)也被称做合业经营、综合经营,是相对于分业经营而言的,指的是在金融监管当局的许可下,金融机构同时经营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业务。如今国际上大多数发达国家的银行业都选择的是混业经营。我国曾经尝试混业经营,但始终没找到成功的道路,仍使用分业经营。在当今全球一体化的趋势下,我国不得不考虑混业经营。
关键词:混业经营 商业银行
一、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现状
我国分业经营体制的确立始于1995年。早在1993年底,国务院规定保险业、证券业、信托业、银行业实现分业经营,国有商业银行不得对非金融企业投资。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分业体制模式逐步成为金融市场发展的障碍,不利于我国金融业竞争力的提高。在这种背景下,我国开始了混业经营改革的突破,商业银行涉足其他金融领域。
我国商业银行在参与国际竞争的同时,学习借鉴先进的金融品种,利用自身优势,拓展业务领域,发掘新的利润增长点,促进了银行咨询服务、信息服务、保险代理、信托投资、基金管理等金融创新业务飞速发展,相应利润在银行总利润中的比重逐步上升,尤其是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多元化业务取得了不小的进展,反映商业银行收入多元化的能力在渐渐提高,中间业务收入呈逐年增长趋势。
二、现阶段商业银行涉足混业经营的主要几种业务形式
目前国内金融市场上这类产品或服务主要有以下业务类型。
(一)资金类业务。在这类产品中银行发挥着支付结算作用,利用银行网点多、资金结算方便快捷的优势,加强资金运用效率。(二)中间类业务。其涉及的种类比较多,是混业经营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三)融资类业务。银行作为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主体,发挥了信用中介作用,促进了资金的流动和使用效率。(四)投资银行类业务。包括财务顾问等服务。(五)创新类业务。这类业务通常和衍生品有关,最主要的品种就是资产证券化。
三、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利弊
(一) 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不利方面
1、对经营管理能力的要求提高
随着商业银行经营范围的扩大以及业务日趋复杂,大型金融机构应加大对科技基础设施的改造和升级,提高相关业务的处理速度,为各部门的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支持,并为客户提供更为便利和安全的服务。混业经营对内部的信息交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混业经营要求商业银行管理者必须对各种金融业务相当熟悉,以此来对不同业务进行协调和整合。这增加了商业银行的管理难度,还增加了管理成本。
2、风险传导的全局性
由于存在利益的趋势和竞争的压力,商业银行的短期资金可能流入资本市场、投资银行等进行垫头交易,同时产生因为信息不对称而引发的道德风险等。此外,混业经营所产生的关联交易又使得风险在整个集团内部传递,并加大银行内部的系统性风险,严重的话可能产生金融危机。
(二)、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有利方面
1、银行业本身的竞争力和经营水平将会得到提高。在混业经营的背景下,收入结构和业务的多元化成为可能,使银行的过剩资金找到出路,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了银行的利润。银行可以寻求在传统的存贷款业务之外的金融业务发展,把传统的存贷款业务与新的金融业务结合起来,从而优化资产机构,增加赢利点,不用再一味的去追求资产规模上的扩张。在这个基础上,银行可以根据自己的特点,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追求利润最大化,并逐步改变单纯依靠存贷利差经营的现状。本国实行混业经营的银行可以与开展混业经营的外资银行合作,在合理、公证的法律背景下,与外资银行竞争,并可积极开展信托、保险、基金等金融衍生业务。
2、有利于提高银行业的收益,并降低成本。从收益来说:在混业经营的情况下,金融机构能够很好地调整系统内部的财务结构,消除各类金融资产之间的流动障碍,并对金融市场上的变化作出快速反应,因而可以更好地满足金融产品的需求。从成本来说: 金融产品的开发日益复杂,技术科研以及装备的成本也越来越高,资产规模较小的银行很难有实力在这些方面持续投入,但是资产规模较大的银行则可以利用自己雄厚资本加大投入,并利用高速发展的业务来摊销高昂的开发费用。金融业因金融资产有较强的关联性和较弱的专用性的特点,混业经营更能形成规模经济。同时,通过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之间的并购,可以将多余的网点机构取掉,精减人员,共享客户资源、人力资源、硬件资源等,不仅方便了客户、提高了经营管理的效率,并随着资源的共享,降低了经营成本,增强了竞争力,大幅提高盈利能力。随着金融市场的竞争越来越激烈,金融营销已成为企业发展、立足市场的重要手段之一,大银行凭借其规模优势,在融资上比小银行更有竞争力,更有条件节约成本、提高收益。
3、有效地分散金融业的风险
银行是经营风险的金融机构,其行业的高风险性决定了银行必须通过多元化的经营来分散风险。在混业经营的背景下,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多元化的服务来分散风险: 金融机构的经营范围宽广,可以把各种资产、负债及抵质押担保等业务进行组合,从而降低系统性风险;而分业经营的银行业因其业务品种较为单一则会放大系统性风险,或将造成一定的损失。即混业经营下金融机构可将各种金融服务结合在一起,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和保险的各类不同产品在部门间可以相互销售和补贴,在业务的相关性不为正的情况下,一种业务的收益下降可以用其他业务的收益来弥补,因此确保其收益的稳定性,有效地降低了经营风险。
四、总结
综上所述,对银行业来讲,混业经营利大于弊,在经济全球化的情况下,混业经营将逐步为各商业银行的发展主流。我国商业银行业在经历了这么多年的发展后,已经为不久的将来发展混业经营积累了相当一部分经验。 尽管前进道路上还存在很多的障碍,道路或许有些曲折、过程或许有反复,但其前景还是光明的,我国应该把握好时机,在适当的时候地推进商业银行的混业经营之路。
参考文献:
[1]谢平,蔡浩仪.金融经营模式及监管体制研究[M].北京: 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1.
[2]殷宝成. 金融控股公司是我国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模式的理性选择[J] . 辽宁经济,2008,( 3) :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