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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民间资本进入中小企业的路径研究

2015-12-15 11:53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摘 要:目前我国出现了民间资本缺乏投资渠道和中小企业资金短缺并存的现象,民间资本具有经营机制灵活、创新活力明显的特点,适合以多种方式进入中小企业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同时自身得到合理回报,最终产生双赢的结果。

关键词:民间资本 中小企业 融资
一、我国民间资本地位和现状
  长时间以来,我国经济发展的资本来源主要依靠国家资本和外国资本,日渐充盈的民间资本一直被边缘化。实际上,多年来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社会积累了可观的民间资本,它们作为一条重要的融资渠道没有认真开拓出来。特别是东南沿海地区的民间资本存量近年来迅速增加,并形成较具规模的资本市场和资本组织体系。而不明朗的市场前景和盈利预期、融资难问题和受限制的投资领域与渠道都造成了民营企业投资积极性不高。当众多民营企业出口不利,又面临转型升级能力不足的困境时,逐步放弃了对主导产业的坚守,大量资本从实体经济中转移,一些企业甚至把制造业作为融资平台,套取资金在资本市场逐利。我们必须正视民间资本的重要性,充分认识民间资本是我国资本市场的重要资源。也必须鼓励并推动民间资本回归主业,回归实业,进入更多的行业,进入金融市场,参与金融活动,参与各行业的竞争,推动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二、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
(一)银行融资体制偏好的制约
  在现有的银行融资支持体系中,国有企业占有优势。在国有企业挤占了大部分资金的情况下,中小企业的融资就变得十分困难。与此同时,国有银行与国有企业之间存在一种事实上的共生关系,同为“国”字号的组织体,将资金贷给国有企业只是资金的内部配置,因这种风险由国家承担,而将资金贷给中小企业等私人经济则是信贷风险由银行负担。这就使得国有商业银行在事实上形成了将资金贷给国有企业这样一种贷款偏好,而国有企业则形成相应的刚性依赖,中小企业的融资则成为这一偏好的牺牲品。
(二)国有商业银行对信用的过度垄断
  金融业是一个外部性很强的行业,又是一个市场风险、道德风险很高的行业,相对来说,具有很高的进入和退出壁垒。从我国目前金融业的现状来看,国有商业银行可以说在金融业中处于优势,对国家信用高度垄断。这种垄断的负面效应体现为:一是国有商业银行极力保持自己的垄断地位,因此,在金融业准入上设置重重门槛以杜绝竞争者,从而构建了一种让中小银行的发展举步维艰的金融生态环境,而中小银行恰恰是广大中小企业主要的贷款者。二是国有商业银行往往过于看重盈利的大企业,对广大的中小企业往往出于“规模效益”的考虑而惜贷。
(三)资本市场的不成熟
  企业获取资金的外部渠道:一是通过银行的间接融资,二是通过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由于目前中小企业在银行获得的资金有限,资本市场本应成为中小企业获得资金支持的重要来源,但是,我国目前的资本市场还很不成熟,这对中小企业融资也是十分不利的。确切地讲,“我国资本市场的准入条件比较苛刻,股票和债券市场规模有限,使得许多急需资金的公司无法通过资本市场获得所需资金”客观而论,资本市场对于大企业的融资还是有一定作用的,但对中小企业的融资作用则非常有限。
三、民间资本解决中小企融资难的现实路径
(一) 明确民间融资的合法地位,构建新型中小企业融资体系
  中小企业的融资本质上就是通过社会的资金分配制度对其进行社会资金的配给。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解决途径在于从制度的角度构建一种新的社会资金分配制度。同时,我国民间融资发展规模迅速扩大,但随之带来的风险也日益引起了专家学者和金融监管部门的重视,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监管缺位、利率过高、资金投向不合理等问题严重阻碍了民间融资的健康发展。 要加快法制建设步伐,确立民间借贷的合法地位,有效强化监管。政府需要放宽对民间借贷、民间融资的限制,制订相关法律明确对民间借贷中债权人的保护和债务人的法律约束和惩罚机制,允许、保护合法的非正规融资渠道的存在和发展。
(二)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引导民间资本与产业资本对接
  要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中小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融资,以降低民营中小企业对银行信贷资金的依赖程度。要稳步推进小企业短期融资券和集合债券融资,积极探索发展股权投资基金,鼓励创业投资、私募股权基金、并购基金发展,鼓励成长型企业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解决资金缺口,鼓励大中小企业合作,发挥大企业资金优势,密切产业链上下游的联系。同时,要进一步规范各类产权交易市场,为各类中小企业产权、股权、债权等提供交易平台,不断探索和推广通过电子商务网络为民营中小企业提供联保贷款的模式。
(三)发展风险投资,引导民间资本与科技创新对接
  风险投资是企业初步运行期的一种权益资本来源。风险投资的创建一般呈现出三种态势:第一种是由某一行业的多家企业共同出资组建,投资目标也多为行业内的风险企业。第二种则是集成式民间创投公司的组建。其多由若干家实力强劲的“大块头”企业牵头出资。投资目标往往指向世界各地的优质项目,并将对象指向预计将在一两年内上市的风险企业。第三种就是2010年以来由各级商协会发起成立的各类风险投资机构。科技型的民营中小企业在创立初期由于未来发展状况不明朗,财务数据不佳,缺乏抵押物,很难获取银行贷款,而风险投资则是对一批具有发展前途的高科技企业,在其项目开始时期注入资金,在企业成熟期撤出,能为中小科技型企业提供资金,扶持科技创新企业发展。
   
参考文献:
[1]吴宏洛.体制转轨中的融资偏好与约束:民营经济发展的难题[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04,(5)
[2]殷成东.我国投融资体制的现状及其改革建议[J].经济体制改革,2005,(1)
[3]高国潮,张树鹏. 如何正确引导民间资本投资[J].国际商务财会,2010( 7)
[4]丁平. 我国民间资本投资金融领域的现实意义与挑战[J]. 武汉金融,2010( 8) 
[5]陈永昌.非公经济新 36 条为民营资本打开运营空间[J].北方经贸,2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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