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健全社会保障法发挥企业工会维权作用的探讨
企业工会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基层组织,是工会的重要组织基础和工作基础,是企业工会会员和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而社会保障法是为了保证有困难的劳动者和其他社会成员,以及特殊社会群体成员的基本生活,并逐步提高其生活质量而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因此,社会保障法和企业工会维权对劳动人民和社会都是相当重要的权益保障。
一、企业工会维权的现状
(一)工会维权流于形式,组织形同虚设
在目前企业工会中,大部分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在成立之初并不规范,其内部的运行机制及各项管理也不健全,严重影响了工会的职能作用,以致大部分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都只是流于形式,职工在权益受损的情况下,也鲜有选择求助于工会,使得工会组织形同虚设,可有可无。对保障员工切身利益上并不能起到任何作用。
(二)企业控制工会,工会受制企业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劳动力的加大,人们为寻求赚钱机会,不断在各个城市穿梭,导致社会劳动力的流动性不断加大,而大部分劳动者由于综合素质有限,法律意识淡薄,沟通能力较弱,在遇到权益受到侵犯时,并不知道采取哪些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同时,在目前的企业中,大部分的企业工会与企业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其主要在于大部分企业虽然成了了企业工会,但企业依然牵制着企业工会,掌握着企业工会的所有权利,而企业工会虽然属于自成一体的部分,但在经营上依然需要依靠企业的支持,如此一来,企业工会的任何事务仍旧是由企业说了算。因此,劳动者根本无法维护自身的权益,导致大部分劳动者只能打碎牙往自己肚子里咽,而少部分的劳动者因忍不下这口气而聚众闹事,引发各种劳资纠纷事件。
二、健全社会保障法在企业工会维权中的作用
(一)有助于提高劳动者的维权意识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大部分劳动者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反而不想缴纳社会保险,而希望把社保金额放在自己手中会更加放心。而企业是以企业自身的利益为核心,工会组织是以职工劳动者的利益为核心,两者是处于相对矛盾的状态的。因此,企业不可能在自己的内部建立一个与自己对立的组织,而企业工会作为一个维权组织,又必须在一定程度上维护职工的利益,所以,在这样一种情况下,企业工会应需要变换维权的方式,采取灵活的手段来化解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利益矛盾,从而达到既能保证企业的利益,又能够维护职工的利益。因此,在社会保障法的支持下,企业工会可以通过协商和调节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利益关系,并拟定具体的条例,让企业和职工都能够清楚自身的权益和义务,达成一致的目标,进而促进企业的发展,也保障了职工的权益。
(二)有助于完善企业工会的维权机制
在新的经济形势下,企业工会必须不断完善维权机制,完善《工会法》制度,才能够保障公司的利益,维护职工的权益。(1)开展企业工会联合交流机制。企业工会要切实履行工会职责,不断进取,改善自身工会的不足,通过别的企业工会进行交流,取其之长,补己之短,也可以联合同一地域的企业工会,共同商议企业维权对策,寻求全面、更有力度的维权方案。(2)举行选举制度。工会可以在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等活动中,组织职工参与企业的劳资决策和管理监督,同时以调查问卷的形式了解职工目前的权益状况,以维护职工的劳动权利保障。(3)企业工会独立。企业工会可以尝试脱离企业管制,同时寻求政府机构的帮助,让企业工会有职工维权的工作目标的相对独立的环境。在工会经费管理上,建立健全规范性、标准性的工会财务管理制度,科学合理的使用金钱,尽量用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上。
(三)有助于加强企业工会的维权工作
企业工会是企业与职工之间的交通枢纽,企业需要勞动力,职工需要加薪资,都需要经过企业工会。因此,在社会经济的促使下,劳资关系越来越严峻,企业工会必须满足双方之间的要求才能够维持企业的发展和职工的劳动权益。所以,首先,企业工会要不断提高企业工会人员的职业素养与法律意识,培养企业工会人员化解和斡旋企业与职工之间存在的矛盾,解决其中的劳资纠纷;其次,要组建一支精干专业的权益维护团队和解决劳动纠纷的团队,专门负责企业利益、职工权益的维护工作,以及解决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资纠纷,以此来提高企业工会的维权工作效率。再者,企业工会内部要经常进行各种培训,如法律制度、劳动法等的培训,加强工会人员的此类意识,可以聘请专业人士进行培训,以便更好的展开和加强劳动关系保障和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4)拓展工会维权方式。企业工会应不断创新新的维权方式,如建立职工维权站、职工权益求助箱、维权意见箱等,来加强维权工作的作用,提高职工的权益保障。
三、结语
企业工会是职工劳动者重要的权益保障机构,因此,企业工会应不断的完善自身,以职工权益维护为出发点,切实履行工会职责,帮助职工谋取福利,保障职工权益,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
作者:杜建霞
第2篇:共享理念视域下统筹发展社会保障事业
一、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国社会保障经过30多年的探索和实践,目前已经初步建立起了适合我国基本国情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推动了我国市场经济建设和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但由于受到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社会保障制度还存在保障覆盖面窄、社会保障水平低、管理机构权责不清、可持续发展不足等问题:
第一,社会保障的覆盖面窄。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和体系还存在统筹范围缺乏统一性、保障对象不够全面、部分保障覆盖范围窄等问题。尽管我国已经对现行社会保障政策进行了多次补充和完善,参保的人数也在不断增加,但是参保人群和参保种类中还存在城镇就业者覆盖面较宽,在农村还存在覆盖不全面的问题。从参保的城镇职工来看,公有制单位的职工参保比例较高,而非公有制单位职工参保比例较低。
第二,社会保障管理机构设置不均衡、职责不清。由于地方政府较多的依赖于中央政府,使得中央政府负担较大。其次,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之间还存在政事不分的情况,部分事业单位承担了政府管理职能。尤其突出的是乡镇、街道以下的基层单位没有专门的社会保障部门,基层群众办理社会保障的具体手续非常不方便。
第三,职工工资低,各项社会保障缴费比例高。我国“五险一金”的个人缴费率已经接近个人工资总额的30%,已经接近欧洲高福利国家,高于世界平均水平。除了个人承担的部分外,各单位、各级财政也要承担相应的比例。因此,“五险一金”已经成为个人、单位、财政支持中的一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大家都感觉到负担较重。
第四,对社会保障政策的信心不足。目前,广大群众对社会保障政策持续性和稳定性的普遍表示担忧,对社会保障政策的信心不足,对社会保障水平的持续提高比较担心,城镇职工对养老金制度的可持续性抱怀疑态度的比较多,部分群众担心将来领不到退休金或领到的退休金较少,与自己缴费不成正比。还有部分城镇职工误读养老服务制度改革中“以房养老”和社会保险中的养老和医疗保险政策,把它与社会保障政策混淆起来,影响了大家参与社会保障的积极性。
二、新的历史条件下,必须用共享理念指导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保障改革相对滞后于经济发展,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发展策略并没有真正实现,社会保障的公平性全面性还没有实现,在社会保障中更多地强调个人责任和市场化原则,公共投入不足、制度碎片化、单项推进、缺乏协同配套、分割严重、法制建设滞后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忽视社会保障制度或社会保障制度缺失往往激化社会矛盾,甚至引发社会冲突,从而影响社会经济的长期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因此,必须用共享发展理念指导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
(一)社会保障制度可弥补市场经济的不足
社会保障制度可以分散劳动者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是对市场经济缺陷的一种弥补,此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作为主要的生产要素,需要在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的企业合理流动,如果没有社会化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劳动者提供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障,劳动力就无法流动,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就难以实现。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有利于保证劳动力平等进入市场,参加竞争,使劳动力资源得到充分开发和合理利用,以维护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
(二)社会保障制度为劳动者解除后顾之忧
劳动者在劳动中可能发生失业风险、工伤风险,部分职工因此将会丧失劳动能力和劳动岗位,失去和减少维持生活的收入来源。如果这些人的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他们就难以生存下去,必将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就使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获得社会给予的物质帮助和保障。这样就解除了劳动者的后顾之忧,有利于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促进社会的稳定。
(三)在共享发展理念的指导下,社会保障各项功能将得到进一步放大
第一,共享发展理念是对城乡差距、社会财富分配不公平等社会矛盾的深刻反思和系统总结。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我国社会发展的结构性问题也凸显出来,迫切需要创新发展理念。第二,共享发展是对科学发展观和共同富裕思想的进一步丰富。第三,共享發展是对中国道路的概括和总结,是党的执政理念的集中反映。共享发展理念既承袭了改革开放以来正确的发展理念,也有与时俱进的创新,集中体现了我们党一以贯之的执政理念,也是发展理念的新表达。
三、共享理念下促进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一)用共享理念推动社会保障目标制度化
首先,“十三五”时期要做好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顶层设计,把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作为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指标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主要内容。其次,共享的社会保障制度安排要求将所有城乡居民全部纳人医疗保险之中,将所有的适龄人口纳入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再次,工伤、失业保险面向全体劳动者并逐步实现全覆盖。
(二)用共享理念推动社会保障制度法治化
“十三五”时期是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定型的关键时期,其重要举措是走法治化道路。加强法制建设不仅需要人民代表大会起草和出台一些有关社会保障的行政法规和规章,加快社会保障的立法进度,而且还需要执法人员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改变以往追缴不严、欠缴不查的陋习。
(三)用共享理念推进社会保障权利义务对等
共享的前提是共建,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体现了共建基础上的共享。虽然“十二五”期间社会保障的广覆盖成果显著,但依然存在许多问题。其次,鉴于欧洲福利制度国家的困境,我们要坚持走自己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之路,在共享发展理念指导下建立更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再次,社会保障权益的完善不能只讲权利,还要讲义务。社会保障基金的可持续性的完善与发展不仅要改革基金的投资渠道,提高收益水平,广大受保障的人群和企业也要依法足额缴费,才能保证基金的充足。
总之,社会保障是关乎国计民生的重大制度安排,共享理念下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是更加公平、更有效率、更可持续。推动社会保障从原来短期的社会保障转变为长期的社会保障;从低层次统筹的社会保障转变到较高层次统筹的社会保障。
作者:刘娜
第3篇:社会保障水平和经济发展的适应性关系研究
十八大报告当中提到,构建同经济水平相符的社保体系,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社会保障制度不仅是社会制度,同时也是经济制度[1]。从社会制度的角度来看,社会保障制度能够有效消除贫困,推动社会的公平;从经济制度的角度看,社会保障制度对劳动力再生产以及人们生活水平产生直接影响,关系到经济发展。与此同时,经济发展水平从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当前社保程度,经济财力已经成为了社保资金的重要来源。总而言之,社保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之间是作用与反作用的关系。随着社保制度的不断完善,社保支出金额必然会大幅增加,社保对于经济发展所起的推动作用会更加的明显。
一、社会保障水平和经济发展的联系
首先,社会保障的进一步完善能够保证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可以让社会长期处在协调与健康的发展阶段。我国当前GDP总值相对较为客观,可是人均所占的生产总值很低,主要原因在于地区之间的发展不平衡,贫富差距相对较大。提升农村消费水平,能够拓展市场内需,缩小贫富之间的差距,从而提升农村整体消费水平,推动经济进一步发展。除此以外,社会保障制度的进一步完善,能够妥善地解决群众看病难、住房难的实际问题,可以有效解决社会矛盾,保证社会实现和谐稳定发展,保持经济的平稳发展。
其次,经济发展为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提供物质基础。社会保障制度无法离开社会支持。一些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相对健全,当公民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可以拨打求助电话,短时间就能够获得妥善的解决,这是很多发展中国家所无法企及的高度。一些贫穷落后的地区,因为社会保障的缺失,总会出现小孩因为饥饿而失去生命的情况发生。由此可见,一个国家的经济基础将会直接决定社会保障制度是否健全,经济基础可以为社会保障提供物质支持。对于我国而言,随着区域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实力的提升能够加大社会保障支持力度,从而拉动社会保障水平的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障制度在我国是一种再分配的制度,国家借此干预市场要素的分配,从而实现社会公平,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水平能够有效地拉动地区社会保障水平。
二、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现状
当前,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开始放缓,东南沿海经济驱动力日益减弱,中西部逐渐兴起;经济发展呈现出明显的区域性,存在国富民弱的情况[2]。这种情况是由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而产生的,其对于社会保障产生了多方面的影响。
近五年內,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农村低保、新农合以及新农保农村三大保障制度的建设,使得社会保障的重点逐渐从城市向农村转移。与此同时,城市也在不断扩展器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十八大召开前,国家就已经制定了“适度普惠”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理念,通过构建“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覆盖全民的保障体系。在“十三五”规划中,该理念转变为“共享”来进行表达,在社会经济全面发展进程中努力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3]。
公共财政以及经济发展情况能够为社会保障体系提供物质基础。比如新农合与新农保,财政补贴成为了确保农民参与其中的主要原因。国家财政的大量投入也为这些保障项目运作提供了现实驱动力与物质基础。可是经济发展放缓使人们对社会保障的可持续发展提出了质疑,甚至可能会动摇当前国家关注民生发展的政策导向。并且随着经济下行压力持续扩大,质疑会不断增多。
三、社会保障制度与经济发展适应性问题
第一,社会经济需要与社会保障水平不相适应。社会保障不仅要符合各个国家社会经济转型需要,同时还要与国家的经济相吻合。只有这样,才可以推动社会经济进一步发展。我国当前面临工业化发展的关键时期,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存在一定的落差,因此必须要构建质量更高的社会保障体系,推动我国经济进一步发展。
第二,社会保障制度约束了经济转型。我国过去所实行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水平较低,覆盖范围相对较窄,针对的通常是一些生活贫困的人群,更多的是一种道德层面的救助。对于发展性保障我国所投入的资金很低,特别是在卫生与教育等方面的投入增长幅度较低,导致的结果是看病贵、上学难。这些问题对于居民生活质量产生了直接的影响,制约了当前我国经济模式向内需拉动型转变。
第三,社会保障制度无益于缩小城乡差距。我国当前的社会保障制度存在非常明显的城乡差距,无法调节收入,从而增加了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改革开放到现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改革对象基本都为城镇居民,对于农村所颁布的社保政策存在滞后性,内容也较为简单。因此,当前社会保障制度对于缩小城乡差距并没有体现出其应有的作用。
第四,社会保障制度无法满足老龄化的需求。我国当前已经开始步入老龄化阶段,在经济还没有达到发达国家水平的时候,老年人口的数量已经达到了世界老年人总数的20%,属于未富先老。因此,我国在医疗与养老等方面的服务存在非常大的市场需求。此外,我国社会保障水平已经无法承担改善老年人医疗待遇与生活水平的重任,因此,现在社会保障制度不能满足人们的期望。
四、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对策
第一,调整社保支出,实现与经济增长相适应。当前社保各个方面的支出增长水平都高于我国国民经济人均生产总值增长速度,社保支出已经与经济发展不匹配,针对这一情况,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加以解决。其一,严格控制社保各个方面支出的增长速度,特别要掌控医疗保险增长过快,实现和经济增长率相匹配,在人均生产总值不断增长的同时,提升社保各方面的支出,防止出现因为环保支出过多加重经济负担的情况,这对于经济发展非常不利。其二,优化社保支出结构,在社保所有分项中,医疗保险的增长幅度要远远的高于养老与失业保险的支出增长幅度,妥善处理社保各分支的支出比例,防止出现社保支出过快增长。
第二,增加社保支出,提升社保水平。在适应经济增长水平的前提下,增加社保支出,从而提升社保水平。其一,在符合当前经济增长趋势的前提下,增加医疗、养老、工伤、失业等保险的支出数额,维持增长比例,与经济增长匹配。其二,提升财政支出在社保层面的支付力度,提高农村社保水平,加大财政对于个人账户支付力度,防止出現“空账”的问题。其三,提升社保覆盖面,增加社保基金抗风险能力以及调剂功能,使得经济增长所产生的效果能够具有普惠性。其四,妥善处理社保各相关管理部门的利益,合力应对人口老龄化、收入不公、人口流动所带来的挑战。
第三,打破城乡二元社会保障体系格局。城乡社保制度存在区域性分割的特征,是二元社会保障体系。对于这种状况,国家需要完善相应的政策,妥善解决当前农村劳动力人口涌向城市所带来的社保转移与延续的问题,推动农村劳动力流动,确保流动劳动力社保权利。同时,解决务工人员与流动人口综合社保制度,保障这部分群体的社会权益。将社保制度作为打破城乡二元化的利器,突破地区之间的社保封闭格局,拓展社保覆盖面,维护在社会转型过程中所产生的这部分新社保对象的合理权益。
第四,完善社保制度,应对老龄化危机。首先,延长退休年龄。当前男性的退休年龄是60周岁,女性是50周岁,这一规定还是按照20世纪50年代人们的平均寿命来确定的。在人口平均寿命不断延长的背景下,退休员工的数量与在职员工数量之间的比值在不断拉大,如果这种情况长期存在,那么无疑会加大在职员工的生产压力。针对这种情况,我国需要延长人们的退休年龄,降低企业养老保险的缴费率,从而降低企业所面临的收支失衡的压力。其次,筹集养老资金。为了有效筹集养老资金,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来展开。一是转让、减持以及变现国有资本,降低在职员工的工资,并将其用于发放养老资金,使用这个方面需要注意对于资本市场所产生的影响,并且要考虑方式方法。二是国家可以通过发放基金与彩票的方式来筹集资金,这个过程需要根据相应部门所指定的规范与条例开展工作。三是加大养老保险基金在证券市场的投入力度,提升基金保值增值,完善投资政策,规避风险。
五、结语
伴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稳定发展,社保制度必然会逐渐完善和健全,这样才可以推动经济健康发展。完善对社保的监管作用,不仅需要强化社保对于经济不够发达地区的覆盖力度,提高社保待遇水平,国家还需要调整财政方针与结构,提升对于社保的资金投入,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社会保障水平能够与经济发展速度相适应。
作者:孙翌华
第4篇:中国特色社会保障理论与实践浅析
我国作为发展中的人口大国,社会保障直接关系到亿万中国人民的切身利益,同时也是构建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体系中的重要内容。
1从政治经济学角度分析
作为社会经济政策中的重要环节,社会保障在现代国家政府扮演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切实完善社会保障工作有助于深刻执行科学发展观,最终实现社会经济全面可持续发展。
1.1经济功能
社会保障与个人消费行为。一个国家经济增长动力,有很大一部分源于其消费的需求。因而,从长远角度来看,社会保障的完善程度,从根本上能缩小居民差距,从而促进居民消费。如果社会保障不够完善,人们保障为主的思想会占据人们的生活主体,养老防病以及老年消费问题成为大家生活最为关心的话题,这样一來会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居民消费,而把重心放在了储蓄上,降低了资金的流动性,不利于社会经济的整体发展。相反,如果社会保障制度完善,人们不再对老年的医疗、儿童的教育等生活问题担忧,在无后顾之忧之时便会愿意开始消费,把家庭经费用于改善生活,从而拉动国内经济发展。特别是在全球经济危机爆发之时,国内内需经济的拉动对于我国经济发展尤为重要。
1.2政治功能
市场经济作为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源泉,且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的稳定进而有利于政治的长治久安。社会保障制度功能之一在于其维护社会稳定之用。动力源泉与稳定作用成为了一个国家全面健康发展的基本需要。因此社会保障不仅是从经济层面的保障,更是维护国家统治,保障国家的长治久安的保障。由此可见,社会保障不仅与经济,最终和一个国家的政治息息相关。我们可以说,社会保障源于政治,同时也服务于政治。
1.3社会功能
为了满足社会民众共同富裕的目标,化解人民群众之间矛盾,保证人民生活和发展,构建公平合理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证市场经济中公平竞争,发展过程中公平合理,从而使我国民众得到全面发展,保证社会主义文明体系,保证对公平合理社会的追求,通过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保证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成果,深刻体现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由此可见,建立,健全社会主义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是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内容之一。
2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的实践
从经济社会发展过程来看,不仅是经济的发展史,更是一场社会保障的变更史。建国六十多年来,在我国的社会保障从无至有,由不成熟至逐渐完善的过程遍布整个新中国发展历程当中。我国社会保障历程可以总体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社会保障体系的形成阶段,第二阶段则为社会保障体系的探索阶段,而目前则为研究城乡社会保障创新并全面发展的阶段。
2.1经验与成就
中国的社会保障的建立过程在全世界来看是一场辉煌的改革实践过程,是一场前所未有的社会保障变革。在中国社会保障的六十年变革历程中,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的三十多年的历史里,我国是社会保障成熟进程加快脚步的过程。我们将我国社会保障总体概括如下:
2.1.1构建了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框架。根据社会保障制度的特色要求以及国际标准,渐渐形成了现在的社会保障的初级形式,且涵盖了社会保障各个项目,即失业、工伤、养老、医疗、生育以及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福利以及低保各方面的制度。这种社会保障的初级阶段,虽为初步阶段,但对未来成熟的,完善的社会保障起到潜在推动作用。
2.1.2在社会保障的探索城乡创新阶段。中国城乡差距显著,在生活的方方面面安排和制度安排中体现的淋漓尽致。因而,如何统筹城乡社会保障的现状,如何从社会保障中平衡城乡“二元”化的现状。统筹城乡,积极推动农村养老以及医疗现状。“新农保”以及“新农合”制度的产生正是城乡创新社会保障的阶段的产物,城乡保障的融合度在该阶段渐渐高度统一。
2.1.3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阶段。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过程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发展历程,并不是刻意套用他国的经验,而是结合我国发展中国家的国情的特色。同样,在社会保障方面同样也有自己的特色,历经了中国几段改革的过程,改革的过程也是社会保障的不断完善的过程。虽然社会保障的改革过程荆棘坎坷,但是也是与生产力不断融合的过程,正是这样的融合使得社会保障能在经济发展洪流中发挥极大作用。
2.2构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
构建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一项社会体系的建立必须与本国的国情紧密联系,从我国的实际出发,而并非是一味照搬国外现有的社会保障体系,开创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以中国国情,建立与之相对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加大城乡社会保障力度和覆盖广度,以人人享受社会保障为我国最终目标。建立健全社会保险体系、推动社会救助体系建立、构建普惠型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加大完善社会补充保险条例、加强社会保障基金体系监管制度以及加大建立社会保障服务体系。以公平和公正原则制定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法律保障体系。以协同创新为原则,最终达到社会保障制度和其他相关政策协同共进以及良性互动。
3结束语
作为一项重要的现代国家的经济制度,社会保障同样也体现出了一个国家的国民文明程度的指标。社会保障的完善程度、所处的阶段成为了判断一个国家制度体系的重要标志。随着我国改革程度的深入化,近几年来我国社会保障所扮演的角色愈加突出,愈加重要。社会保障不再只是经济一个领域的概念,而是一个综合的,跨学科的概念。建立健全的,具有社会主义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对于我国经济全面协调发展、政治长治久安以及全社会和谐发展有着重要的历史意义。
作者:陈晓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