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23年社会保障制度引进以来,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印度在其社会保障制度发展上相对比较缓慢。1947年印度获得独立以后,国家在其宪法上加大了对社会保障的关注。20世纪50年代开始,印度政府相继制定了针对煤矿及其茶种植地的劳工保障的相关法律,并建立了公共部门企业的养老金体系。1960年代开始,印度政府建立了公共长期基金,在养老保障、社会救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方面颁布了各项法律,促进了印度社会保障法律化和制度化的进程。21世纪以来,为顺应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以及本国经济政策的调整,印度政府开始了对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陆续颁布和实施了一系列新的制度与政策,在坚持专业性、系统性、和过渡性三个原则的基础上,加大了以养老保险为主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力度。
一、几十年来印度社会保障两大进展
(一)加快以养老金保险为主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成败,事实上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养老保险制度的成功与否。养老金保险,是国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劳动岗位后而建立的一种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险制度。目的是以社会保险为手段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人们活在世上,无非不是所图老有所依。而完善的养老保险制度可以有利保证劳动力再生产,可以保障老年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等于保障了社会相当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并且大量的养老保险金,能为资本市场提供巨大的资金来源,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发展。
在印度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过程中,其在养老金保险方面注重了公务员养老金改革、新型自愿社保计划、雇员公积金计划和引入私人养老保险基金的改革,扩大了养老基金的来源渠道,有利于社会公平和社会保障覆盖面的增加。
在正式部门养老金保险体系中,印度于1952年建立了员工准备金制度和1976年的员工储蓄连带保险制度,在1995年拉奥政府出台了员工养恤金制度,这三项制度的确立增加了养老金的长期储备,提高了公共部门企业养老金的保障性。1992年和1993年分别面向保险行业和银行雇员开始了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养老金计划,在改革的过程中,印度政府于2004年开始引入新养老金计划,进一步改善了公务员的养老金保险计划。
在非正式部门养老金保险体系中,印度政府在1968年至1969年建立了公共长期基金,无论对于城市非正规组织部门还是农村非正规组织部门,都奠定了稳定、持续、有效的长期储蓄基础。不仅如此,印度还通过社会救助计划加大了对弱势老年人的养老金保障。在农村地区,1988年出台了低收入农村工人不用缴纳保险费的养老计划,并且国家无偿支付农村低收入工人300卢比抚恤基金的人寿保险,而且政府每年对65岁以上的农村老年人发放相当于5美元的卢比的养老金。
这些一步又一步的改革步伐,最后促使印度的养老保障制度形成了雇员公积金计划、雇员储蓄保险计划和雇员养老金计划三大部分。
印度养老保险制度的三大支柱
缴费比例(%)雇主雇员政府合计类型
雇员公积金计划3.6712015.67强制性/限定缴费型
雇员养老金计划8.3301.169.49强制性/限定收益型
雇员储蓄保险计划0.600.30.9自愿性/限定缴费型
合计12.6121.46
(二)大幅提高无组织系统的劳工社会保障
在深受西方福利国家理念的影响下,印度较早的注重社会公平和民主。由于印度劳工主要集中在非正规组织部门,加上快速的城市化进程,使印度的无组织系统的劳动力面临巨大的社会保障压力。印度是一个非常传统的社会,社会保障在这里还是比较新的概念,大部分人脑海里根本没有这个想法。他们认为生老病死是自己的命,所以即使有钱也不会买保险,况且很多人没有钱,吃了上顿还不知道下顿在哪里。印度人认为最保险的是神灵的保佑,因此,他们宁可把钱捐献给神庙,也不加入社会保险。没有任何社会保障的这群人主要包括小商小贩、广大农民、低种姓人群和穆斯林。
劳工社会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工社会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