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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我国农村宗教信仰状况的调研报告

2015-08-25 09:11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论文摘要 农村人口一直是我国人口数量最众的群体,宗教信仰在农村中的影响和扩展,已经成为不容回避的事实。本文选取山西省介休市义安村为研究对象,进行我国农村宗教信仰状况的调研。
  论文关键词 农村 宗教信仰 宗教信仰自由

  一、调研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义安村的基本情况
  义安村位于介休市城东,距市区10公里,义安村现有农户2100户,在册农业人口5730人,常住人口12000人左右,村域面积6平方公里,农用地2738亩,工业用地2808亩。2010年底,经济总收入4100万,人均收入6052元。义安村地理位置优越,气候温和、地势平坦、交通便捷、人杰地灵。义安村历史悠久,古有凤凰村,金义安之称。
  (二)义安村的宗教发展历史
  早在东汉建安年检,义安就有佛教活动。民国年间,佛教日渐衰落。新中国成立后,佛教有过短暂的发展,但是在文革时期,佛教遭受重大打击。改革开放后,义安佛教开始慢慢恢复。
  道教在义安历史上曾经有过一段兴盛时期。民国初年,道教逐渐走向衰落,不少观庙改为学校。
  天主教于1620年传入义安,起初的发展只限于家族内部,代代相传,随后逐渐传播开来。新中国成立后,走上独立自主,爱国办教道路。
  基督教,1901年内地会创始人英国戴德生亲自到义安传教。新中国建立后,基督教摆脱外国支配,走上自治、自养、自传的爱国办教道路。
  二、调研的方法和内容

  (一)调研的方法
  本次调研主要采用了调查问卷和走访座谈的方法,从2013年7月初起展开调查历时50天,期间与义安村的村长与副村长开展了座谈,随机走访了10位村民。与此同时,在村中随机发放调查问卷300份,收回有效问卷291份,有效率为97%。
  (二)调研的内容
  本次调研发放的调查问卷问题设计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1.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包括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等。
  2.被调查者对于宗教的了解情况,包括认为什么是宗教、了解哪些宗教、通过什么途径了解宗教等。
  3.被调查者的宗教信仰情况,包括信用何种宗教、为何信仰、通过何种途径信仰等。
  4.被调查者对于有关宗教法律、法规、政策的了解情况,包括是否知道相关宗教法律、是否知道宗教事务管理机关、是否知道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等。

  三、调研结果分析

  (一)义安村宗教信仰的现状
  1.宗教信仰人数
  从调查结果来看,在291份有效问卷中,有宗教信仰的村民有57人,占到了调查人数总量的19.5%,接近五分之一。
  2.性别
  从性别构成上来看,女性信教人数有42人,占到了信教人数的73.7%,总人数的14.4%。男性信教人数有15人,占到信教人数的26.3%,总人数的5.1%。可以发现,女性信教比例远远高于男性。
  3.年龄
  从年龄结构上来看,被调查者中20岁以下有32人,其中信教人数有2人,占到该年龄段人数的6.2%,信教人数的3.5%,总人数的0.6%。20-40岁有145人,其中信教人数有26人,占到该年龄段人数的17.9%,信教人数的45.6%,总人数的8.9%。40--60岁有81人,其中信教人数有21人,占到该年龄段人数的25.9%,信教人数的36.8%,总人数的7.2%。60岁以上有33人,其中信教人数有7人,占到该年龄段人数的21.2%,信教人数的12.2%,总人数的2.4%。
  4.文化程度
  从文化程度上来看,初中及以下人数为51人,其中信教人数为26人,占该受教育水平人数的50.9%,占信教人数的45.6%,占总人数的8.9%。高中及中专人数为76人,其中信教人数为9人,占该受教育水平人数的11.8%,占信教人数的15.7%,占总人数的3%。大专人数为102人,其中信教人数为4人,占该受教育水平人数的3.9%,占信教人数的7%,占总人数的1%。大学及以上人数为62人,其中信教人数为18人,占该受教育水平人数的29%,占信教人数的31.5%,占总人数的6.1%。
  5.宗教种类
  在宗教种类方面,信仰佛教的有20人,信仰基督教的28人,信仰道教的有3人,信仰伊斯兰教的有4人,信仰天主教的有2人。不难发现,85%的信教群众信仰的是基督教和佛教,其中信仰基督教的绝对人数最多。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的信众只占到信教人数的15%。
  6.对宗教的认识理解方面
  调查显示,知道并了解全部五大宗教的有236人,占到了总人数的81%。但是只有96人能够明确指出每个宗教的具体信仰是什么,这只占到总人数的32%。面对什么是宗教的问题,有89%的调查对象认为宗教是一个组织团体,有自己的教义教规。对于宗教的理解有55%的调查对象来自电视广播的介绍,37%的调查对象来自他人的宣传讲解。对于宗教的态度方面,有32%的调查对象表示了解过后会考虑是否信仰某种宗教,只有6%的调查对象表示既不想了解也不想信仰某种宗教。


  7.对宗教法律、法规、政策的了解方面
  有75%的调查对象知道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25%的调查对象不知道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有90%的调查对象认为国家有管理宗教事务的专门机关和专门法律法规,但是只有34%的调查对象明确知道这些专门机关和专门法律法规。对于国家实行宗教信仰自由这一政策97%的人认为是对的,有利于团结宗教人士和少数民族。   (二)影响宗教信仰的原因
  1.社会因素
  通过分析调查数据,在信仰宗教的原因方面有45%的信教群众是受到家庭和亲朋好友的影响,有20%的信教群众是为了消灾免祸、保平安,还有10%的的信教群众是因为内心需要、精神寄托。可以发现,对于信仰宗教绝大部分调查对象,还是出于简单的消灾祈福,认为宗教能治病,或者是因为父母信仰自己就跟着信仰,或者夫妻一方信仰另一方长期潜移默化的接受信仰等等。
  2.文化因素
  在调查中发现,受教育程度越低,宗教信仰的人数越多。这可以简单地反映出,由于知识水平有限,对于生活中的生老病死问题无法解决,精神上需要的到安慰与帮助,而宗教可以很好地帮他们解决这些问题。然而,接受过高中、中专等较高等级教育的调查对象,对宗教有一些基本的了解,信仰宗教的人数也是极少数。但是,当受教育程度达到大学及以上的阶段时,宗教信仰的人数反而开始上升,这一现象乍一看让人感到很惊异。通过走访与座谈,我们发现这些受过高等教育的调查对象,对于宗教信仰的选择有着自己谨慎的态度,他们绝大部分是由于精神生活的空虚以及现实生活的压力,迫切需要寻找一个发泄的出口,而宗教很好地满足了他们的需求。

  四、规范农村宗教信仰的措施

  (一)树立正确的宗教信仰观念
  1.加强宣传教育,深入贯彻党的宗教政策
  宗教生活作为农村生活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环节。但是通过调查发现,对于宗教是什么这个问题,在农村中还存在认识误区,还有相当一部份村民认为宗教就是烧香磕头之类的风俗习惯。在了解认识宗教的途径上,主要还是借助于朋友亲戚的介绍,以及发放的宣传册子等。这样对于宗教的认识比较片面,而且很容易出现偏见。在访谈中,就发现有些村民认为宗教是害人的东西,会把人整的神经兮兮的。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注意。因此,非常有必要加强宗教的宣传教育,引导村民从正确的途径正确的认识宗教,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
  2.发展经济,加强农村精神生活的基础设施建设
  经济是基础,能够决定上层建筑。宗教生活作为农村精神生活的一个重要方面,当然也离不开经济的支持与影响。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使得农民人人有工作,人人有收入,促进农业的发展。同时,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丰富农民的娱乐生活,多彩农民的精神世界。让农民在闲暇时间可以自主选择生活方式,减轻生活压力,才能是农民的精神生活有所寄托,能够正确的对待宗教。
  (二)完善我国宗教立法
  1.加强立法民主化
  在完善宗教立法的过程中,最重要的是要给信教群众予以高度的重视,赋予他们更高的话语权,为他们提供更加广泛的参与途径,使信教群众的意见能够方便大胆的表达出来。对于立法者而言,面对信教群众提出的这些意见,一定要在实践的基础上,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从中找出最适合我国国情的建议,找出最能代表大多数信教群众意见的建议,找出信教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建议。同时,立法者还要有效协调信教群众与非信教群众之间的关系,鼓励、引导非信教群众参与到立法过程中来,为宗教立法建言献策,更有助于所立之法能够得到全体人民的支持和拥护。
  2.明确宗教团体定位
  宗教教职人员在农村宗教活动中扮演者非常重要的角色,这些教职人员往往在信教人群中拥有较高的威望,要充分发挥教职人员的作用,协助党和政府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团结信教群众。特别是要明确宗教团体定位,在法律上给予明确的描述与规定,权责分明,只有这样才能最大程度的保护教职人员的利益、信教群众的利益、宗教团体的利益,从而充分实现宗教信仰自由。
  3.加强法制宣传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本质上是对政府管理行为提出的一种要求,即政府管理宗教事务必须有法律根据,受法律的约束。当政府的行为不符合实体法规定或程序要求时,被管理者有权拒绝政府的要求,并通过法律手段寻求权利的救济,检举、揭发、监督宗教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问题。而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前提就是被管理者即宗教信徒的法制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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