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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内蒙古基层信访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2015-08-25 09:10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论文摘要 本文从基层民众对信访工作认知度和可信度、地方领导和政府对信访工作重视度、《信访条列》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地方网络信访工作情况等四个方面,对内蒙古基层信访工作进行了调研,并根据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
  论文关键词 内蒙古 基层信访 信访工作

  基层信访工作是信访工作的主战场,也是信访工作最薄弱的环节。为了更好地畅通内蒙古信访渠道,增进公众对信访工作的理解,并从源头上有效地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2012年7月20日至8月5日,内蒙古社会科学院公共管理所社会维稳课题组一行6人,前往锡林郭勒盟、赤峰市、通辽市、兴安盟和呼伦贝尔盟五个盟市,就公众对信访工作认知度和基层信访工作情况进行了相关的调研。此次调研分别对不同姓别、不同年龄、不同民族、不同职业、不同文化程度、不同党派和不同收入的群体进行了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1200份,收回有效问卷1169份。由于各地信访工作成效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因此,调研统计分析的结果也会有许多的不同。现将调研结果分析如下:

  一、调研内容统计分析

  (一)信访工作认知度和可信度的调查
  公众对信访工作的认知度和可信度,是基层信访局开展工作的基础。在调研中,我们采取问答的形式,对各地信访工作的认知度和可信度进行了调查。由于各地信访工作成效的差别,公众对信访工作认知度和可信度也不同,其在答案选择上也有所不同。如:在解决纠纷途径的选择上,锡林郭勒盟和呼伦贝尔市的受访者,大多都会选择通过信访途径解决纠纷,(两地选择通过信访途径解决纠纷的达到60.6%和45.5%),赤峰市和通辽市受访者,大多会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两地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的达到60.2%和48.5%),而在兴安盟选择通过这两种途径解决纠纷的几乎各占一半。在对信访渠道畅通情况的调查中,兴安盟和通辽市的多数受访者认为,信访渠道是畅通的(两地认为畅通的达到了84%和58.2%),锡林郭勒盟多数受访者则认为信访渠道不够畅通(达到了72.8%),而赤峰市和呼伦贝尔市的受访者,则认为信访渠道畅通情况一般(两地达到了67.1%和46%)。在对信访部门工作情况的调查研究中,兴安盟和通辽市的受访者对信访干部的印象比较好(认可度分别达到80%和60.6%),并有81%和73%的受访者认为信访部门能够很好地解决问题;而锡林郭勒盟受访者对信访干部认可度只有4.3%,有76.1%的受访者认为信访部门对上访问题根本不予理睬;赤峰市有58.5%的受访者认为信访部门对上访问题推诿扯皮。在对信访工作对社会稳定作用和对政府部门工作的监督作用调查中,兴安盟和锡林郭勒盟受访者多数认为信访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很大作用。赤峰、通辽和呼伦贝尔多数受访者则认为,信访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有一定的作用。而五地受访者都普遍认为通过信访途径能对各级政府起到监督作用。
  (二)地方领导和政府对信访工作重视程度调查
  信访工作本是构建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工作,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是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途径。但我们在调研中发现,一些地方领导和政府没能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在实际工作中不能做好基层民主工作,不能依法行政,从而造成上访率居高不下。如:在锡林郭勒盟调研时,80.8%的受访者认为领导不重视信访工作,74.5%的受访者认为党政领导不能定期公开接访,86%的受访者认为信访案件多发和上访问题得不到解决的原因是:领导干部不重视和政府行为不当造成的。84%的受访者认为许多上访问题得不到解决的主要原因是领导不重视,77.8%的受访者认为当地政府对上访群众采取不理睬的态度,71.7%的受访者认为地方政府对上访回复效率较低。而在兴安盟、呼伦贝尔盟和通辽市调研时,情况却截然相反,受访者认为信访案件多发的原因是公民权利意识的增强,上访问题得不到解决的主要原因是相关部门不配合,落实不到位。
  (三)《信访条列》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的调查
  对公众进行法律宣传和教育,是各级政府的职责。在调查中各地对《信访条列》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的开展也不同。兴安盟、呼伦贝尔盟和通辽市对《信访条列》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开展的比较好,能够做到经常宣传,至少能够做到每年一次。比较了解或知道《信访条例》的人数都很高,而锡林郭勒盟有76.6%的受访者认为从未组织过对《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赤峰市51.2%的受访者认为每年开展一次,28.5%的受访者认为从未组织过。这说明一些地方政府对《信访条列》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做的不到位,因而,不能正确引导公众依法反映合理诉求,必然会影响正常的信访秩序,使许多上访人不知道应如何进行维权,进而影响了基层政府矛盾解决的难度,一定程度上疏远了基层政府和群众的联系。
  (四)网络信访工作的调查
  随着互联网的广泛应用,公众的生活和网络结合愈来愈紧密。近年来,各省区已经逐步建立网络信访平台,我区网络信访平台的构建也在序地进行着,但大量的调研数据显示,我区网络信访还处在起步阶段。如:在对公众选择上访形式调研中,五个盟(市)只有16.8%的受访者会选择通过网络平台上访,当遇到矛盾纠纷时,也只有16.9%的受访者会选择通过网络和媒体进行暴光。对网上主席信箱使用的调查中,赤峰市和呼伦贝尔盟的受访问者从没听说过主席信箱的分别达到64.6%和53.8%,没使用但听说过主席信箱的在锡林郭勒盟和通辽市受访者中,分别高达66.3%和52.8%,在五个盟市调研中,使用过主席信箱的也只占受访者的12.3%,兴安盟受访者使用主席信箱的比重比较高,达到55%。对网络信访内容公开透明度表示非常满意的,只达到13.9%,很不满意达到40.6%。同时,受访者也反映我区网络信访人员素质不高,语言单调,情感缺乏,官话套话太多,办事效率低,网络信访回复率不高或回复时间过长,问题很难解决。这些调研数据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区网络信访还存在着诸多不足,没有成为公众参政议政的重要方式,没有真正使网络信访渠道拓宽,方便快捷地解决群众的信访问题,减少再次上访、越级上访,反而使上访者心理产生阴影,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同时,也反映了公众对网络信访的了解和使用过少,还没有真正体会到网络信访的低成本、“便捷”、“可匿名”、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人为干扰因素少和全天候、无障碍服务的特点。


  二、对策和建议

  (一)完善基层民主工作
  完善基层民主工作,必须要夯实基层,强化基层管理。要树立以民为本的思想,依法推进基层民主自治建设。重点抓好各旗县(市区)和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基层管理工作,使社会管理的网络延伸到嘎查村和社区,不断提高化解矛盾的能力,逐步健全和完善了接访、处访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使基层信访工作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基本实现了信访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确保信访渠道畅通,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分流、化解在基层。
  (二)积极推进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公开化
  1.认真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
  强化主要领导对信访工作责任主体意识,主要领导干部应充分认识信访工作的重要性,避免对分管职责范围发生的信访问题很少过问甚至消极回避的态度,要“站在高处看信访,小处入手抓信访”,深入基层大走访,真正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忧、所盼,切实履行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调查结果表明,一个地区信访工作开展的好与坏,直接取决于主要领导的重视程度。主要领导政治敏感性高,能将工作重心下移到基层,就有助于信访问题从源头上化解,有利于增强信访工作合力,从而有效地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的稳定。
  2.健全完善社会矛盾化解的机制
  首先,要建立和完善民意表达机制,畅通民意表达渠道,保障公民的建议权和申诉权,及时了解社情民意、迅速化解社会矛盾。要在各项政策和决策出台前,征求有关专家和群众代表的意见,减少和防止随意性,使政策和决策制定得更加科学合理,从源头上预防侵害群众利益现象的发生。要拓宽民意表达途径,为公众的诉求提供畅通、便利的渠道。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工作部门,应向社会公布信访行政机构和有权处理问题的行政机关的通信地址、联系方式、工作程序和标准等相关事项。要建立高效透明、便于监督的社会矛盾调处工作机制,主要有协商、合议、听证和办理、复查、复核的三级终审制等,以提高求决的效果,减少重复求决和越级求决。要建立多渠道分流的化解机制。社会矛盾的化解,应根据问题的不同性质,该走信访的走信访,该走法院的走法院,该走行政复议的走行政复议,该走劳动仲裁的走劳动仲裁,做到多渠道化解社会矛盾。
  其次,要建立超前联动的排查调处机制。社会矛盾涉及的行业多、领域广,单靠一两个部门是无法完成排查调处任务的。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超前联动的社会矛盾排查调处机制,主动出击,准确排查。深入厂矿、农村、牧区和社区街道,面对面地与群众交心谈心,了解群众的疾苦,收集社情民意,切实掌握影响基层稳定的各种问题、动态、信息和苗头。尤其是对可能影响本地区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和突出问题,更要及早发现、及早掌握,做到滚动排查,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及时做好基层调处工作。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应针对其不同特点,认真研究处理途径和办法,妥善加以解决。尤其应注意发挥好基层组织特别是农村牧区村委员会和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作用,通过民主议事、民主恳谈等形式,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矛盾纠纷,使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成为保障城乡居民安居乐业的重要组织形式。基层组织应善于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运用综合措施把重大矛盾隐患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并在矛盾纠纷的调处过程中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再次,要建立矛盾发生时的合力化解机制。公众反映的许多问题,成因比较复杂,涉及面广,矛盾一旦发生,仅靠个别部门的力量去化解往往难以奏效,需要有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合力化解。尤其是要在矛盾发生的现场合力化解。一旦发生矛盾纠纷,各属地领导机关、涉事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信访工作机构、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必须及时赶到现场,相互配合,做好接待、劝返和答复工作。
  3.建立高效透明、便于群众监督的社会矛盾调处工作机制
  在不断完善相关法律和制度的基础上,实行信访受理渠道公开、政策法规公开、受理情况公开、办理过程公开、处理结果公开,这样才能使上访问题得到真实反映,使公众能有序地进行参政议政。同时,对政府的作为起到警示作用,使政府能依法执政,能够尽量周全地处理各项事务,并对公众有所敬畏。也使公众能真正了解到产生上访问题是政府违法作为,还是上访者个人问题,促使上访问题能够得到较快解决,避免一些上访人员进行无理纠缠、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
  (二)进一步完善网络信访平台的建设
  首先,要完善我区网络信访平台的基础设施建设。去年,先后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和乌海市等地成立了信访信息系统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计划在去年年底前完成盟市级和80%以上旗县(市区)信访部门和相关行政机关接入盟市政务信息网建设,以实现自治区信访信息互联互通。在此基础上,逐步设立网上信访厅、网络信访投诉室、领导网上接待室、手机信访服务室、网上视频信访室、电话信访服务室、政策法规咨询室和公众服务,为公众进行全方位的信访服务。同时,将及时在网上向社会和公众宣传了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信访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介绍了信访问题的处理程序,公布了信访工作的最新动态,提供了信访工作的有关信息等,方便信访人通过现代化传媒反映合理诉求。
  其次,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网络信访机制制度,加强信息沟通,促进各级政府的政务公开。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使信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同时,通过机制制度建设,有效地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从而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的关系,使公众的网络问政能理性表达、良性互动,使网络信访平台能够真正成为了解社情民意,汲取群众智慧,化解社会矛盾,增进与群众感情的有效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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