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也在不断地加快。城市化进程在促使人口流动的同时,还产生了一系列的社会治安问题,如城市中的群体性事件和各种违法犯罪问题,从而给城市的健康发展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针对城市化进程中产生的社会治安问题不仅需要政府部门加大对城市的宏观调控,保证人口的合理流动,还需要相关部门加强对城市治安防控体系的建设,妥善处理城市中的不稳定因素,从而促使我国城市的和谐稳定发展。
论文关键词 城市化进程 社会治安 问题
我国城市化发展中出现的各类社会治安问题是当前影响我国社会和谐与安定的重要问题。针对城市中频繁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和城市犯罪问题,城市中的公安机关等部门必须加强对城市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并积极动员全体公民参与到城市的治安管理中,从而从根本上化解城市面临的系统性风险。加强城市中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仅可以维护城市的稳定与和谐,还可以改善城市自身的发展环境,从而为城市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本文主要从当前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社会治安问题和解决对策进行分析,以期更好地维护城市的社会治安秩序,推动我过城市的现代化建设进程。
一、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社会治安问题
城市中社会治安问题的出现与城市化进程的发展有着较大的关联。由于城市人口的急剧膨胀和过分集中,再加上城市治安管理体系的不健全,从而使得城市化进程中出现了一系列的社会治安问题。
(一)城市化发展与社会治安问题的关系
一般来说,由于城市是人口、财产和各类物品的聚集地,因此,因为侵害人财物而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和灾害事故的概率均高于农村地区,而且常常表现为城市越大,各种社会治安问题就越显得复杂。城市中出现的社会治安问题不仅数量大,而且种类繁多,其基本上包含有人类社会发展中的出现的各类犯罪活动。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不仅意味着大量农村人口和外来人口的涌入,还加速了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出现,从而对城市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造成了威胁。
大量农村人口和外来人口涌入城市一方面促进了新城镇的形成,另一方面还扩大了城市的用地空间,改变了城市原有居民的生活环境。就城市的治安防控来说,由于城市人口的急剧增加和过分密集,使得人们的心理空间和生活方式等各个方面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首先,随着大量的人口涌入,城市的土地利用也更加紧张,人们在住进高楼大厦的同时也更疏于往来交流,从而使得邻里之间的关系也更为淡薄和陌生。其次,人口的频繁流动和大量增加也使得城市人口住房和就业难度的增加,相比于农村来说,城市中的人们更显得陌生、自私、麻木和缺乏责任心,这也使得城市中的社会治安问题更为严峻;最后,由于城市中存在着大量的娱乐场所和繁华商业店铺,这就为各类犯罪活动的出现提供了条件。此外,城市化进程中存在的贫富差距,就业困难、环境污染和交通拥挤等问题都会导致社会治安问题的出现。
(二)城市化进程发展中社会治安问题所面临的系统性风险
1.城市各类犯罪活动不断增长
据资料统计,自上个世纪70年代末期以来,我国城市中各类犯罪活动的发案率在全国的总数中不断攀升,其中1985年我国城市中的犯罪发案率达到全国发案总数量的39.56%,而在1990年城市中的犯罪发案率又上升到了47.51%,1995年上升为57%,到本世纪初我国城市中的犯罪发案率占到全国总数的63.35%。同时我国社会科学院在在2010年出台的《法治蓝皮书》中强调指出,从2000年以来中国城市中的各类犯罪活动一直处于较平稳的态势,但在2009年城市中的犯罪活动与往年相比出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其中财产犯罪和各类暴力犯罪增长幅度较大。
2.城市中外来人口犯罪活动高发
在城市的各类犯罪人员中,由外来人口引起的犯罪常常成为影响城市社会治安的一项重大问题,而这一问题的出现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有着密切的关系。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城市中大量外来人口的涌入已成为城市犯罪率增加的主要原因。以上海为例,据调查显示,2000年上海市的外来流动人口总数目为387.11万人(指居住一年以上的外来人员),与上个世纪80年代末期相比增长了2.65倍,其中外来流动人口占上海常住居民的比重也由上个世纪80年代末期的11.2%增长到了23.6%。同时,据资料显示从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到本世纪初期,上海外来流动人口犯罪率一致保持在50%到60%之间,而从本世纪初期以来,外来流动人口的犯罪率又达到了60%以上,其中在外来人口的聚集区域犯罪比率高达70%,有些区域甚至达到了80%之多。
由上海市外来人口的流动量和犯罪率的日益上升看出,城市中外来人口犯罪活动的高发与城市化进程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外来流动人口犯罪案例的频发有着多方面的原因,其主要表现在:外来人口大都以青壮年为主;外来流动人口来城市之后主要以事务工经商为主,他们来城市的主要目的是获得经济利益;外来流动人口的户口基本上都为农村户口。由城市外来人口的犯罪活动可以发现,在外来流动人口犯罪人员中,未婚者的犯罪率常常要高于已婚者,而且犯罪活动的高发区域为城乡结合部,犯罪人员以农民为主。外来流动人口从事的犯罪活动主要为盗窃、凶杀、抢劫和诈骗等,而在这些犯罪形式中以流窜作案给城市社会治安带来的危害最大。由此可见,城市化的发展为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提供了方便,但也是导致城市犯罪活动增加的重要原因。
3.城市中群体性事件在规模和数量上呈现出不断增长的趋势
群体性事件主要是指在某一阶段或某一时期内因为某种利益而结成联盟的人群,其包括有群体性暴力事件,如打斗、争执和对抗活动等,而群体性非暴力事件主要有群体性的集会、游行、上访和示威罢工等。当前在城市中频繁发生的群体性事件以非暴力事件为多,大都表现为各地群众的集体上访事件,并且规模和数量也在不断的扩大。如在1993年全国共发生各类群体性事件8700起,而到2003这一数字增长到了6万起,到2006年全国共发生各类群体性事件高达9.4万起,而有些城市甚至在一天之内发生多起较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由以上的数字可以看出,在短短的13年间全国发生群体性事件的数量增长了10多倍,而参与群体性事件的人数也从最初的几十万人增长到了300多万。而从事件发生的起因上来看,大多数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都是因为群众自身的利益诉求问题在长时期内不能得到有效地解决而造成的。
此外,与以往自发型、松散型的群体性事件相比,当前城市中的群体性事件更趋于多元化和组织化。如一些城市中的群体性事件在行动之初会成立自发型的组织,并且有幕后的指挥人物来进行周密的策划。在区域和空间上,当前出现的群体性事件大都是跨区域的联动和串联,并且持续事件长,参与人数多。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在大量外来人口涌入城市的同时,城市中出现的各类破坏性和暴力性群体性事件也在逐渐增多。近年来,城市中的群体性事件出现了较为明显的技术化和过激化倾向,从而使政府和城市治安部门的治理难度加大。城市中群体性事件的不断增长与城市化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并对城市正常的社会治安秩序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二、城市化进程中加强社会治安管理的对策
(一)增强城市的治安防控意识,做好外来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
对于当前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各类影响社会治安的系统性风险,在城市的日常治安管理中,政府和公安机关等部门要增强城市的防控意识,积极部署城市的治安防控工作。城市化作为现代化发展进程中的一个环节,其在带动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影响社会稳定的治安问题,这是世界上许多国家在城市化发展中出现的共同问题。针对这种状况,我国可以借鉴一些其他国家的城市治安防控经验,并在结合我国城市发展自身情况的基础上,不断加大政府的宏观调控,以确保治安防控工作效率的提升。
在外来人口的管理方面,政府可以成立专门的人口管理机构,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口流向、流量和流速的管理和控制,并积极协调不同区域之间的劳动力供求数量和供求矛盾,同时还要制定人口跨区域流动的相关政策和法规,以保障外来人口的合理流动和正常就业。此外,政府还要与公安机关、劳动部门以及保安公司等部门和组织之间加强配合,建立多方参与的治安管理网络,并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户籍管理,从而保证外来人口流动的合理化和有序化,以减少违法犯罪活动的产生。
(二)加强城市的治安防控管理,建立健全治安防控体系
加强城市中的治安防控管理不仅需要政府部门、公安机关以及城管部门等部门的强力配合,还需要积极动员和组织城市全体公民的参与,增强公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当前城市化进程中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首先需要政府加强对相关部门具体职责的划定,并在执行的过程中对各部门工作的开展进行监管和治理,以切实保障公众的人身安全,维护城市稳定与和谐。
此外,政府和公安机关等部门还要建立相应的城市防控组织,以健全和完善城市中的治安防控体系。当城市发展中出现违法犯罪和群体性事件等威胁城市居民安全的治安问题时,防控组织要积极进行城市的治安布控,以降低城市居民面临的风险。加强源头上的化解是对城市中系统性风险防控的有效措施。在当前的城市化发展中,政府和公安机关等部门要增强从源头上化解系统性风险的意识,建立健全城市治安防控体系,并加强对城市居民的安全意识宣传,鼓励全体公民积极地参与到城市的治安管理中,以避免或减少各类治安问题的出现,从而有效地保障城市的和谐与稳定。
(三)扩宽治安防控渠道,妥善处理城市发展中的各类不安定因素
治安防控作为保障城市稳定与和谐的重要手段,对于推动城市的现代化进程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城市化进程的发展中,政府和公安机关等部门要不断拓宽社会治安的防控渠道,掌握防控预警的主动权。在实际的防控工作开展中,政府和公安机关等部门要加强对网络信息技术的利用,通过建立专门的防控信息网站来明确防控预警任务,并规范防控预警工作的具体流程和责任,从而保障各项防控工作的有效落实。此外,政府和公安机关等部门还要增强自身的预警能力,加强对城市治安管理工作的监督和定期排查,对于社会中存在的不安定因素要建立相应的信息管理制度,并将管理和化解不安定因素的责任落实到各个部门责任人的身上,以保证各类不安定因素的妥善处理。
针对当前城市化发展中出现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和群体性事件,政府和公安机关等部门要积极加强城市治安防控体系的建设,增强城市社会治安的防控力度,从而为城市化的健康发展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在具体的城市社会防控体系建设中,城市管理者要增强防控意识,做好外来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同时还要拓宽治安防控渠道,加强对城市中各类不安定因素的妥善处置,从而有效地维护城市发展中的正常社会持续,以促使城市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