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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农民工随迁未成年子女犯罪问题研究

2015-08-13 09:24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论文摘要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对农民工子女入学、农民工住房保障、最低工资保障等措施进一步落实到位,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子女跟随其父母进入城市,由此引发了一系列严峻的社会问题,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农民工子女违法犯罪问题。农民工子女是一个特殊而庞大的群体,调查研究农民工子女违法犯罪现状,分析其犯罪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不仅对于农民工子女自身健康成长有益,而且对于全社会的安定、和谐具有重大意义。

  论文关键词 农民工随迁未成年子女 犯罪 城市化

  近年来,农民工随迁未成年子女犯罪问题日益突出,其犯罪率达到了未成年犯罪的一半以上,其犯罪率不仅比城市同龄人高很多,也比老一代农民工高得多,低龄化趋势明显。这些孩子成为一群被边缘化的人,他们虽然是外地户籍,但一出生或者两三岁便跟随父母来到城市,属于“随迁子女”。他们大多家庭不富裕,父母都忙于打工赚钱,教育方式多半简单粗暴。他们大多在农民工子弟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就读,并且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很多人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农民工未成年子女犯罪呈现出侵财性犯罪占多数、暴力犯罪占相当比例、结伙犯罪突出、犯罪随意性大等特点。如何预防农民工未成年子女犯罪成为一个亟需研究解决的问题。本课题组对本课题进行了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搜集了相关数据,并进行分析。

  一、农民工随迁未成年子女犯罪现状
  (一)犯罪率不断上升
  根据有关部门的统计数据,农民工随迁未成年子女的犯罪率正在呈上升趋势,在城市犯罪中占有越来越高的比例。某少年管教所的统计数据显示,从2003年开始,该地区本市户籍未成年犯人与外来农村户籍未成年犯人人数比例开始倒置,即4:6,并持续连年升高,至2013年的比例已经是3:7,也就是说10个少年犯中有3个本地籍7个外地农村籍的。
  (二)犯罪低龄化,受教育水平低
  从犯罪年龄的统计结果来看,逐年低龄化趋势比较明显。尤其是2004年以后未满16周岁犯罪人增幅明显。平均年龄也呈现逐年减小的趋势。随迁未成年人犯罪时大多辍学,或未完成9年义务教育,只有少数有大专以上学历,大多为小学或者初中学历。同时调查显示其父母的受教育水平也比较低,小学、初中占多数。其父母大多从事小商品买卖、建筑工、客货司机、摩托车搭客等。
  (三)犯罪类型以侵财犯罪为主,犯罪手段暴力化
  农民工子女由于文化程度低,容易冲动,遇到问题不能正确解决,动辄施之暴力,为一些口角之争或者小摩擦就采取暴力手段大打出手,涉及罪名大都集中在“两抢一盗”侵财类犯罪,盗窃、抢劫、故意伤害排在前三位,其他较多罪名为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等,给社会造成严重危害。在实施抢劫、故意伤害、强奸等犯罪过程中,多采取持刀、持木棍对受害人实施暴力,并且以结伙共同犯罪居多。与成年人共同实施犯罪的居多,很多情况下是从犯或胁从犯,由此可见农民工随迁未成年子女的行为受到不良成年人的影响很大,而他们自己又缺乏判断力和自控能力。
  (四)追求高消费和受网络影响为主要犯罪动机
  经过调查发现,犯罪诱发因素是多方面的,追求高消费和受上网影响这两个因素越来越占大比重。由于网吧管理部规范,农民工家庭普遍缺少电脑,农民工未成年子女大多喜欢沉溺于网吧。为筹措网资而实施犯罪的情况十分突出,临时起意,为了一点小钱而抢劫、杀人的行为,令人痛心。其他较多的犯罪动机有:讲义气、法盲、受坏人教唆、受到歧视、赌博等等。
  二、农民工随迁未成年子女犯罪原因探析

  (一)经济原因是农民工随迁未成年子女犯罪的主要原因
  大多数农民工在城市一般从事脏、累、工作时间长、报酬低的工作,如清洁工、垃圾搬运工、建筑工、保安、摩托车载客等,收入微薄,家庭经济普遍比较拮据,更不用说给子女零用钱。期子女辍学在家无所事事,因为素质不高,文化水平低,在城市生存能力也不强,很难获得像样的工作。农民工未成年子女在城市生活中滋生了享乐、攀比、吃喝玩乐、游手好闲的坏习气,而自身没有收入,家庭条件又不好,一旦需要花费而手里又无钱的时候,很容易就临时起意,为了一点上网费,或者为了买包烟就盗窃、抢夺、抢劫。如果遇到受害人反抗,转化为伤害和杀人的案件也不在少数。
  (二)教育缺位是农民工随迁未成年子女犯罪的重要原因
  教育因素包括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缺位两个方面。在家庭教育方面,农民工父母本身大多文化水平不高,受教育程度低。无法在学习、思想、心理等方面给子女提供指导。未成年人进入青春期后,比较叛逆,同时又敏感,渴望得到关心,对心理的某些问题需要得到引导和排解。但是大多数农民工为了生计而奔忙,根本无暇顾及孩子的生活和学习,教育方式简单粗暴,以打骂为主。长期缺乏关爱的孩子更容易产生逆反心理,和厌学情绪,性格自卑孤僻,容易带着对家长和社会的对立情绪走上犯罪的道路。另外教育资源不均衡,农民工子女随父母流动,就学的学校也经常变动。父母的经济能力,以及城市学校的接收能力有限,很多农民工子女就读简陋的农民工个子弟学校,教学质量无法和公立学校相比,影响了他们的受教育效果,大多很难升上高一级学校继续深造。与城市同龄人相比,他们不能享受同等水平的教育,导致不能融入整体的教育体系,承受教育上的被边缘化。并且,农民工子女受到的法制教育欠缺,甚至为零。这造成他们的法律意识淡薄,是非观念不强,容易受到坏的影响,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三)边缘心理是农民工随迁未成年子女犯罪的心理因素
  农民工未成年子女虽然身在城市,但是他们处处和城市同龄人受到不同的待遇。生活习俗和心理特征还具有浓厚的农村特点。他们想融入城市,但又因为各种主客观因素难以实现。于是,他们的心理躁动不安,无所适从。他们有很大出生在城市,或者从小在城市长大,对融入城市的渴望比父辈要强烈,而吃苦耐劳精神和心理承受能力却大大低于父辈。在现实生活中,他们或多或少的受到各个方面的歧视和排斥。他们跟随父母在城市中游走,这种过客心理让他们内心不安和迷茫。以上的种种原因,造成他们的心理具有不稳定性,反社会情绪比较明显,遇到事情容易冲动,自控力差。在犯罪中表现出容易被教唆,随意性强,报复心理强,心狠手辣,手段残忍,欠缺思考。   (四)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与社会歧视是农民工随迁未成年子女犯罪的社会因素
  社会不良风气特别是文化的负面影响是农民工未成年子女犯罪的重要诱因。暴力、黑社会、色情、淫秽内容的光碟、网站、卡通画册等对未成年人有极坏的影响。未成年人好奇心强,善于模仿,辨别是非能力弱,容易受到不良影响而学坏,甚至走上犯罪道路。另外,来自城市的歧视也让他们心理失衡,产生怨恨和报复心理。尽管农民工在城里从事最脏、最累、最苦的工作,但是他们无法获得和城里人同样的对待,他们仍处在社会最底层,这种状况也使得他们容易犯罪。
  (五)网络因素成为农民工随迁未成年子女犯罪的突出因素
  由于网络信息传播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和无约束性,虚拟人物可以超越道德底线不受法律和道德约束,未成年人在网络中这种心理随意性、不受约束性得到了放大。未成年人在网络世界中心理郁闷得以宣泄的某种需求得到了满足,并且网络游戏、网络色情、网络暴力让未成年人沉迷不能自拔,为了筹措上网费而犯罪的案例不在少数。未成年人在网络不良信息的影响下,责任感缺失,畏惧感下降,道德丧失,极易做出一些让人匪夷所思的反常规事情,甚至犯罪。

  三、农民工随迁未成年子女犯罪的预防和治理
  (一)各级党委、政府将防治农民工随迁未成年子女犯罪工作纳入工作大局,摆上突出的位置
  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和分工,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强化保护措施,标本兼治、齐抓共管,减少犯罪的发生,对已经犯罪的未成年人妥善处理和挽救。
  (二)基层组织、公安机关加强对农民工未成年子女的关系和管理
  社区和街道办事处要深入农民工居住地,掌握农民工及其子女的工作、生活动态,了解和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困难。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农民工聚居的地方要设立专业的部门进行管理,对户籍、档案、居住证等进行管理和登记。对失业和失学农民工及其子女提供有效的帮扶。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城中村的治安检查和清理整顿。加强对城中村房屋出租的管理,以及对小旅馆、网吧的实名登记的管理。为农民工子女营造一个正面、和谐、有爱的生活工作环境。
  (三)司法机关贯彻教育感化为主的未成年人审判方针,尽可能维护农民工随迁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强化法制宣传和法制教育,尽量预防和减少农民工子女犯罪。对于已经犯罪移交司法机关的未成年人,要认真走访调查,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认真贯彻执行未成年人不公开审判的原则,尽可能保护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的个人隐私和自尊心,为防止再次犯罪采取各种有效措施。
  (四)教育部门同等对待农民工子女,使其学有所教
  扩大农民工子女入学的范围,采取在经常居住地就近入学的原则,保障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权得到同等对待。义务教育应该对其免受学费,免受借读费。对法制教育薄弱的农民工子弟学校,教育部门应该定期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志愿者到这些学校进行免费义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律师、法官、警察等到这些学校定期开展法制课活动。
  (五)文化部门加强对文化娱乐网吧的监管,为农民工未成年子女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
  对网吧加强监管,禁止未成年人进网吧,同时要打击处罚暴力、黄色、淫秽、赌博等垃圾网站。对影视光碟、书刊加强监管,定时清查,不断净化文化环境。同时要进行积极正面的引导,编辑出版生动活泼,有正能量的书籍、网站和影视作品。引导农民工未成年子女形成积极向上、道德高尚、品位高雅的意识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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