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习惯法作为民族地区本土性的一种文化资源,是各少数民族的文化积淀。在强调有效解决纠纷的和谐司法诉讼模式下,民族地区的民事司法不能脱离民族地区社会生活和社会经验。
在审判过程中,马锡五同志曾经说过“要把案情的始末与因果得到透彻的了解,并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必须要多方面的调查,周密思考。
犯罪是人类社会面临的普遍问题,少年犯罪与失足问题也是各国需要积极应对的共同课题。尽管人们很早就认识到了少年罪错的特殊性,但是,直到工业革命以后,才逐步确立对少年保护优先的理念,建立起专门针对少年的独立司法体系。本文将在梳理美国、德国以及日本少年司法制度形成和发展历程的基础上,归纳当代少年司法体系的类型和特点,并进而分析当代少年司法体系
如今我们生活的时代是一个瞬息万变的时代,市场化这一名词对于现在的人们来讲早已不再新鲜。
2014年,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决定中提出了为优化我国司法系统的职权配置,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动审判权与执行权相分离的司法改革试点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将设立跨地方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2015年初,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圳和沈阳两个城市设立了巡回法庭,设立的巡回法庭受理当地跨行政区域的重大行政和民商
本文简要剖析了当前司法警察队伍当中存在的多种亚健康的工作状态,简要分析了当前司法警察警队管理当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并提出一些建议和对策,以期对司法警务工作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特权法院法官司法腐败即特权法院的法官以各种不合法的司法行为影响司法程序的正常进行。
我国整体经济呈现出强势的上升态势,但是在部分偏远地区,基础生活状况还不是很好,所涉及的刑事诉讼推广模式也不是非常健全,若是在实际处理过程中,居民由于自身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就会导致相关判决没有得到很好的践行,因此,司法救助的现实意义以及实际重要性就显得特别突出。
2012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156条规定:“公众可以查阅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
底层社会的参与、抗议、监督、博弈和对司法程序的制衡,整个维权运动本身,对司法正义的形成具有不可代替的作用。
司法力量介入生态保护,不仅增强了生态保护的威慑力,还对生态保护行政职能部门履行职责具有监督和促进作用。
随着我国的社会改革不断深入,对法律体系的完善也提出了新的要求,而且健全的法律体系是社会有序发展的保障。
2008年6月国务院印发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将“加强司法保护体系”、“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作为战略重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