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80后、90后,新生代农民工对农业、农村、农民等并不那么熟悉,然而他们渴望进入、融入城市社会。新生代农民工的大量涌入,给城市社会带来了多方面的影响。对新生代农民工及农民工未成年子女生活状况及权益需求状况进行调查研究,不但有利于改善新生代农民工的生活状况、维护他们的权益,更为建立和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提供了参考甚至依据。
本次调查的调查对象是新生代农民工及农民工未成年子女。新生代农民工主要指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在16周岁以上,到城市就业但户籍仍在农村的青年。农民工未成年子女(包括城市外来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未成年留守儿童)主要是指农民工家庭中未满18周岁的青少年。调查抽取了300名新生代农民工,50名有未成年子女的一代农民工,共发放问卷380份。通过结构式访谈、个案深度方案及文献回顾等方法进行深入调查。本课题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新生代农民工及农民工未成年子女生活状况与问题的全景描述;二是新生代农民工及农民工未成年子女权益需求状况及问题描述;三是为改善新生代农民工及农民工未成年子女生活状况、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提出对策与建议。
一、新生代农民工生活状况及权益需求研究结果
当今社会,城市在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这种变化离不开整日日晒雨淋、辛勤付出的新生代农民工们,是他们用自己的双手为城市建设添砖加瓦。这类群体需要社会的关注,为了解新生代农民工的生活状况,我们从其月平均收入、团体组织活动参与情况、遇到困难的求助方式、对自身角色的认识以及劳动权益保障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具体如下:
(一)新生代农民工的收入及物质生活水平较低
根据抽样调查数据所得,新生代农民工月平均收入为2057.57元。24.3%的新生代农民工月平均收入低于1200元,21.8%的新生代农民工月平均收入在1200元到1500元之间,月平均收入在1500元到2000元之间的占总数的27.3%,月平均收入在2000元以上的占26.6%。其中最高工资为10000元,最低工资为700元,工资的中位值为1800元。由此可见,新生代农民工的收入呈现出不平衡状态,总的来说,他们的收入水平较低,而且由于新生代农民工的工作不稳定,经常被迫更换劳动环境,导致他们与雇主的雇佣关系不稳定,被拖欠工资也时常发生,这些都是导致贫富悬殊不断加大的原因。本次调查就发现了一个特殊案例,受访者曾在船厂跟着包工头做装配工作,结束之后,包工头在别的地方又承包了工作,希望其继续干。但是工作地点在外地,受访者需要退掉已租好的房子,这样的话就需要支付额外的违约费,又要乘车跑来跑去很不划算,就不愿跟去做,包工头以此为由不支付工人的一部分工资。另外造船厂有规定,工人的薪水要按工作时间每月递增,最后包工头没能把该增加的钱给工人们。
(二)新生代农民工生活压力大、遇到困难难于求助
调查所得数据显示,在被访谈的农民工中,来自安徽、山东、湖北、河南、四川、青海等省份居多,目前居住在城市中,自己购房或寄住亲戚家的占11.6%,自己租房或与人合租或住单位集体宿舍的高达80.3%,8.1%选择其他的居住方式。76.3%的新生代农民工有3到6个关系密切、可以得到支持和帮助的朋友,超过50%人能得到大多数同事跟邻居的关心。在工作生活中新生代农民工有着来自方方面面的压力,调查数据表明,压力主要来源排在前三位的依次是:收入低(37.7%)、看不到个人前途(22.7%)、就业难或就业无保障(12.3%),子女教育、住房难、没有知心朋友、看病就医难等紧随其后。
新生代农民工遇到困难难于求助会带来诸多影响,首先,新生代农民工来自于农村,在城市中生存压力较大,若遇到困难难于求得帮助,一定程度上会使得其对于城市的归属感下降,加之部分城市居民对其有一定的歧视,这些因素容易导致巨大的心理落差,使得更好的融入城市显得更加困难。要改变这种现状,笔者认为,最主要的是新生代农民工自身,他们应该确立正确的自我价值,正确对待别人的帮助;其次需要尽可能的避免遇到困难或者将困难最小化;再者,新生代农民工身边的朋友、亲戚、组织应以更好的方式去帮助他们,让他们体会到发自内心的关爱。
(三)新生代农民工自身角色定位迷茫,城市融入前景堪忧
在城市融入方面,大多数新生代农民工及农民工未成年子女相对迷茫。新生代农民工在政治、经济方面的权利与城市人还是存在着或多或少的区别,这也就导致了部分新生代农民工对自己身份的怀疑和不确定。他们不排斥与城里人打交道,但对整个社会不乏存在一些人对农民工还有歧视,这导致了新生代农民工和城市人之间或多或少的隔阂。他们始终无法真正融入到城市生活。
在300个样本中,超过一半的新生代农民工认为自己还是农村人,只有4.7%的人认为他们是城市人。54%的人认为自己仍然是农村人,17.7%的人认为自己是半个城市人,23.7%的选择了说不清。可见,尽管在城市工作、生活,但大多数人还是无法真正融入城市生活,从内心来讲,他们缺乏对该城市的归属感,保留着对农村的眷恋。同时,更多的人认为社会对农民工缺乏必要的关心。在与本地人的交往方面,接近半数的新生代农民工持模棱两可的态度。愿意与本地人成为邻居、和本地人聊天以及与本地人一同工作的比例都达到50%,但是非常愿意的比例却皆不到10%,他们既不十分愿意与本地人交往,又不十分排斥。在不涉及其隐私的前提下,如与本地人一起工作、成为邻居等,新生代农民工还是相对愿意的。但对于更进一步的交往,如成为亲密的朋友,与本地人结婚或成为亲戚,相当一部分新生代农民工仍然持否定态度。
(四)新生代农民工劳动权益未受到足够重视,劳动保障待提高
在劳动权益方面,部分新生代农民工的权益并没有受到政府和用人单位的重视。他们与有城市户口的工人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权,同工不同福利保障,就业单位的管理人员还把他们当作另类工人管理,甚至有的城市规定限制他们进入某些行业就业。新生代农民工在取得劳动报酬、享受劳动保护等方面明显处于弱势。
新生代农民工的劳动保障未受到足够的重视,首先易使得他们的劳动权益受到威胁,这不利于充分激发他们的生产积极性、创造性,对于所在企业的归属感也随之下降。若新生代农民工意识
到自己的处境之后,容易使其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率下降。其次新生代农民工本身文化水平就不高,对于自身的劳动权益以及未来打算等没有科学明确的打算,加之企业再不进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相关规则的落实贯彻,新生代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将很难得到提高,这一特殊的群体的综合素质及社会地位也很难提高。
二、农民工未成年子女生活状况及权益需求研究结果
农民工未成年子女是一个越来越被关注的群体,他们身上具备着经济利益的贫困性、社会权利的匮乏性以及生活文化的排斥性,农民工未成年子女需要社会的关爱。在通过访谈农民工了解其子女情况的调查中,调查新生代农民工及第一代农民工共计80人,其中男性46人、女性34人,男女比例相当。
(一)农民工对未成年子女成长投入有限
在所调查的农民工中,有36人的未成年子女是和自己生活在一起,有42人的未成年子女在老家,2人选择了其他。农民工平均每月花在自己子女身上的钱为200元—4000元不等,其中有16人月均花在子女身上1000元,占总数的20%;14人月均花在子女身上500元,占总数的17.5%;9人月均花在子女身上300元,占总数的11.25%;8人月均花在子女身上400元,占总数的10%;7人月均花在子女身上700元,占总数的8.75%;6人月均花在子女身上800元,占总数的7.5%。可见大部分集中在300元—1000元之间。而这些花销最主要是用在孩子的吃和穿方面。
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将需求分为五种,像阶梯一样从低到高,按层次逐级递升,分别为:生理上的需求,安全上的需求,情感和归属的需求,尊重的需求,自我实现的需求。人在低层次的需求得到满足后才能追求更高层次的需求,目前农民工花费在其子女身上的费用主要集中在吃和穿方面,只限于较低层次的需求,这与其收入较低有关,因为投入有限,因此首先满足的是基本生理上的需求,因此为了更好的促进农民工未成年子女的成长与发展,加大对他们的投入是必要且重要的;若农民工只是一直满足于为其子女提供基本的物质生活条件,对其教育投入、文化生活投入不够重视必然会对其子女的长远发展不利,也不利于子女的向上流动。
(二)农民工未成年子女监护人文化素质不高
调查显示,这些留守子女的监护人有21人为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占总数的26.3%;监护人为配偶的为16人,占总数的20%;留守子女自己独立生活仅3人。监护人的文化程度分布为:初中12人、小学11人、高中或中专9人、大专及以上仅2人,文盲或半文盲占到5人。由此可见,留守子女的监护人学历普遍较低,无法给予其良好的照顾和教育。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在督促辅导学习中仅有15人可以起到作用,26人起到了负责人身安全的作用。由此可见,监护人在对留守子女健康成长所起到的作用有限。农民工为其子女提供了能力范围内丰厚的物质生活,而在精神层面上缺少与其子女的沟通,这对留守子女的身心发展是弊大于利的。
(三)农民工未成年子女闲暇时间与外界沟通交流较少
在对已将自己的未成年子女带进城市共同生活的36位农民工进行访谈时,18人认为其子女的平均闲暇时间刚刚好,6人认为比较多,7人认为比较少,2人认为太少,2人认为太多。当被问及其子女在闲暇时间都做些什么,有19人认为看电视是最主要的,占总数的52.8%;有8人选择学习,占总数的22.2%;有5人选择看休闲书籍,占总数的13.9%;有4人选择上网玩游戏,占总数的11.1%。根据农民工未成年子女在闲暇时间的分配,可见他们主要以娱乐为主。
由此可见,农民工子女在城市中有一定的时间与条件来丰富自己的文化生活、提升自己的素质。但与城市儿童相比,农民工子女的闲暇生活显得不够丰富,主要集中在体育运动和棋牌类活动上,艺术方面相对较少,大多数活动与外界沟通交流不多。不论是物质生活还是精神生活,他们与城市子女都存在着一定差距。农民工子女来到城市后,展现在面前的是全新的环境,但与此同时,他们的生活习惯、心理状态等与城市孩子完全不同,为了减少伤害,他们常常将自己封闭起来,不爱与人沟通,容易导致自我封闭,长此以往会使得他们心理失衡、自信心欠缺,如此恶性循环对其成长极为不利。
(四)农民工未成年子女人际交往存在一定偏差
在农民工被问及其子女是否存在吸烟、喝酒行为时,有98.7%的家长予以否认,在问及其子女是否存在不讲公共卫生、小偷小摸、斗殴及赌博行为时,100%的家长表示不存在。而被问及其子女是否存在结交社会不良青年以及早恋现象时,有6.2%的家长表示存在此现象,从农民工对于其子女的这些情况的反映来看,农民工子女存在或多或少的例如吸烟、喝酒等不健康行为,但是比例较低,相比较而言,我们会发现在众多不健康行为中,结交社会不良青年以及早恋行为较其他行为发生的概率更高,而这两种行为都属于个人与他人的人际交往方面的问题,可以说这是人际交往出现了偏差。但究竟是农民工子女确实无以上行为还是他们的父母对子女不了解,我们无法定论。
(五)农民工未成年子女的受教育水平低于城市同龄学生
学校的各种软硬件设施与教学质量息息相关,农民工子女所在学校政策会影响到农民工子女的权益维护。根据农民工对其子女所在学校各项状况的了解,农村办学与城市办学无论是软件还是硬件设施上还是有一定差距的,而且农民工子女所面临的困难依然存在,必须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数据显示,农民工虽然认同城市学校、民办学校教学条件、师资力量等方面优于农村学校、公办学校,但他们中的大部分仍不得不选择将子女留在农村学校、公办学校,这与经济条件的制约以及政策方面的不完善是不可分割的,农民工子女很难享受到和城市子女同等的待遇。农民工子女的学习总体情况比较差,影响农民工子女学习的因素不同,但学习环境一直是影响农民工子女学习适应性的重要因素。根据调查,农民工子女在城市读书面临的最大困难是学习费用高,其次是没人指导学习、学习任务重。由于农民工流动性较大,其子女的转学、辍学率较高,导致他们的学习基础比较差,一些公立学校为了保持其升学率等指标,往往会把他们拒之门外。而能进入公立学校上学的农民工子女则因生活习惯、性格等差异,受到城市学生的歧视,甚至有部分学校把农民工子女编入特设民工子弟班级
,将农民工子女与城里学生区别对待,剥夺其与当城市学生同等的受教育权利。
以上所调查到的不公平的待遇给农民工子女的成长带来了负面影响。首先,农民工子女来自于农村导致他们会存在一定的自卑心理,若在与城市子女平等接受教育这样的基本权益需求都得不到满足容易使得他们更加排斥城市人,对自身定位更低,在与城市子女相处时将显得更加困难,更加难以融入城市;其次,农民工子女在教育方面的不公平待遇会降低其成才的可能性,同时也降低了他们依靠学历走出农村的可能性;最后,若这种教育的不公平得不到很好的控制,会造成特定群体巨大的心理落差,不利于社会的长治久安。
三、讨论
(一)新生代农民工生活改善及权益保障途径分析
1、营造尊重、善待、服务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氛围
各级政府及社会各界应把改善新生代农民工生活状况、维护新生代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事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好新生代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要从思想上重视、尊重新生代农民工,充分认识到他们在城市建设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关心和爱护新生代农民工,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
2、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切实实现城乡一体化管理
我国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已成为新生代农民工进一步发展的主要障碍。加快推进户籍制度、社会管理体制和相关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为人们自由迁徙、安居乐业创造公平的制度环境。该政策的落实必将有利于新生代农民工及农民工未成年子女生活状况的改善及权益的维护。
3、加强教育培训,切实提高新生代农民工整体素质
加强培训,多方面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素质是促进他们进一步发展的根本举措。首先是加强思想道德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对新生代农民工进行现代城市意识教育,逐步形成与现代城市生活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其次是加强就业技能培训,根据工业化、城镇化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新生代农民工培训规划,努力提高他们的劳动技能,为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和自助择业提供基础。
4、切实维护新生代农民工应有的权益
现实情况下,有的城市以种种理由阻碍新生代农民工转变为市民。因此, 要赋予新生代农民工平等的公民权,为他们提供同等的发展机会, 以博大胸怀接纳他们,真正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构建合理的制度, 给予新生代农民工平等的市民待遇, 把新生代农民工纳入城市社区建设中, 促进他们融入城市。
5、把新生代农民工聚居区纳入城市社区建设
新生代农民工一般只能居住在地价和房租较低的郊区或”城中村”,因此,在构建和谐社区中,应把新生代农民工聚居区纳入社区建设,对遇到困难的农民工要及时给予物质和精神的帮助,做好社区同化工作,使新生代农民工接受更先进的城市文化, 提升他们的素质, 从而促进社会和谐。
(二)农民工未成年子女生活改善及权益保障途径分析
1、互联网促进农民工未成年子女融入城市
互联网对于农民工子女融入城市生活一定程度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网吧上网价格相对较低,为农民工子女与城市子女在娱乐方面实现了相对的平衡。农民工子女对网络的使用范围在逐步扩大,这样也使得他们与机会接触到更多更广的信息,不断丰富知识面,这样对于其眼界的开阔是有利无害的。同时互联网满足了其交往的需要,为了尽快的融入城市,农民工子女希望能在本地交到朋友,这个想法在现实中可能因种种原因不易实现,但在网络中则不难达成。通过网络隐性的互动,可以消解一些现实社会中的阻隔,达到交友的目的。
2、学校和社区改善条件、促进农民工子女成长与发展
农民工子女在融入城市的过程中面临着很多的诱惑和考验,光靠他们自身的力量不能够完全应对,社会、学校和家庭应携起手来,为他们提供帮助。农民工子女到城镇求学基本都是住读,学校应创造各种条件克服学生的孤独感,帮助其扩大交际圈。通过集体活动的方式以增加学生间私下交流的可能性,从而为其增加交友广度提供可能。同时,尽可能多的提供课堂讨论增加同学间的交流也是扩大其相互认知度的一种方法,现实交流增多亦有可能使网络交流相对减少。社区应积极组织辖区内农民工子女的青少年活动,增强其认同感、归属感。
3、促进农民工未成年子女与城市同龄学生享有同样的教育资源
首先,降低或取消农民工子女在城市入学的门槛,使得农民工子女能在入学上与城市子女在一个起跑线上。做好促进教育公平的工作,倡导公平公正的教育理念。教师在教学实践中应做到一视同仁,不应厚此薄彼。城市要消除对农民工及子女的歧视,促进农民工子女身心健康成长。不断提高农民工子女学校办学质量,缩小与公立学校的差距,政府加大对教育的投入,把农民工子女的教育纳入到城市发展计划中。其次,提高农民工学校软硬件条件,各级政府加大教育投资力度,规范教学环境,及时开展针对性的心理辅导,帮助农民工子女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建立积极的自我概念,控制与管理负性情绪。最后,从长远来看,应努力实现城乡结合发展,从总体上不断缩小城市与乡村的差距,不断缩小贫富差距,在分配制度中更加注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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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张健超,男,江苏句容人,南京大学社会学院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