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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农村未婚女性的权力叙事

2015-11-11 09:56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论文摘要 近年来我国女性农民工比重有所增加,农村未婚女性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颇具现代意义的外出务工一定程度上摧毁了传统的性别制度与性别文化,但这并不意味着农村未婚女性的权力状况、自由程度实现了最大化。本文以社会主义女性主义批判视角对三个案例进行分析,旨在说明外出务工的农村未婚女性受到父权和资本的双重管制,此外还受制于国家体制的权力控制。

  论文关键词 农村未婚女性 父权制 国家体制

  上世纪80年代以来,全球化和发展主义日渐盛行,改革开放也使我国卷入了这场发展浪潮之中,我国开始了快速的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农村劳动力向城市大规模转移成为这一时代最显著的特征。随着时间的推移,农民工群体在日渐壮大的同时,其内部分化为各种独具特征、面临不同现实问题的小群体。其中,外出务工的农村未婚女性已成为一个社会各界较为关注的群体,这一群体被称为“打工妹”。她们有一个共同的特征:为了结婚而辞工并重返农村生活。关于打工妹的媒体报道及学术研究主要有两类:积极方面,关注外出务工对农村未婚女性在经济地位、婚姻自主及社会能动等方面的产生作用;消极方面,关注打工妹受恶劣打工环境及性骚扰、性侵等影响带来的身体健康问题。这两类研究对展现打工妹的真实生活无疑具有重要意义,从某种程度上说,两类研究对打工妹个人解放问题存在共识,即:农村女性走向现代城市岗位是进步的,对她们的身体和思想都意味着“解放”与“自由”。但打工妹是否真得通过个体现代化脱离了父权制等权力控制,她们的个体权力在现代社会发生了怎样的变迁。本文结合三个农村未婚打工女性的案例,从社会主义女性主义视角出发,分析未婚女性的权力与现代化的互动关系。

  一、三个“打工妹”的案例

  河南省是全国劳动力输出大省,农村家庭子女数量相对较多,农村未婚女性外出打工情况十分普遍。2013年春节前夕,笔者所在的团队走访了河南省新县与固始县的10个村庄。通过与大量留守妇女交谈,笔者开始思考农村未婚打工女性的权力状况。一个个案例谱写出了农村未婚女性的权力叙事。
  案例一:娘家“五位哥哥”的叙事
  张某,40岁,河南省新县留守妇女,年轻时是打工妹。她是湖北人,初中没毕业便辍学打工。娘家有五个哥哥,哥哥们都要盖房娶亲,家境十分困难,她打工以补贴家用。张某的工资只留小部分给自己做生活费,其余全部交到母亲手里。她说:“(打工)前后一共五年,连续打工三年。开始在服装厂,一个月500;后来当保姆,一个月600;后来在酒店当服务员,一个月1000;最后在公司给人家卖房子,一个月1500……”她在打工时认识了现在的丈夫,两人于1995年完婚,婚后她便随丈夫生活在河南。
  案例二:照料病重母亲的叙事
  苏某,32岁,大专学历,河南省新县留守妇女。苏某与丈夫是同村,她是河南大学附属专科财会专业2000年毕业生。毕业后,苏某在省会和县城前后工作了四年左右,因娘家母亲病重便辞职回家照料。苏某有两个兄长,但因他们都已成家,打工对于他们来讲成为更加紧急的任务。苏某说道:“我是家里最小的,也没有结婚,最灵活、最方便,所以就让我回家伺候……”回家后的苏某照料母亲一年后,在父兄商议后嫁给了现在的丈夫。随后,苏某怀孕生子便留守在家。
  案例三:留守母亲对外出女儿的叙事
  方某,50岁,小学文化,河南省固始县留守妇女。方某有三个子女,大女儿已出嫁,二个女儿和小儿子都已辍学外出务工。据方某称,女儿和儿子都跟着丈夫在广东的某鞋厂打工。儿子转得的钱都自己花完了,女儿的钱都交到丈夫手里。家里的冰箱、新装修的房门都是女儿打工的成果。她说:“全家三口人出去打工就是为了给儿子盖新房、娶媳妇”。
  三个案例以不同的叙事身份讲述了农村未婚女性的打工缘由和打工生活,不同的叙事角度有助于客观全面得审视农村未婚女性的权力状况。

  二、社会主义女性主义批判视角的分析

  (一)理论简述
  社会主义女性主义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末,当时已有的女性主义理论有:自由女性主义,一味强调个体性;激进女性主义,过于强调父权制;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聚焦阶级及其经济基础,可能会抹杀性别问题。社会主义女性主义理论就是基于这三大传统的女性主义理论,糅合了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与激进女性主义的思想,强调女性受压迫源于资本主义父权制,是制度与性别的合力。
  社会主义女性主义理论来源决定了它必然采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分析权力关系。该理论从家庭关系出发探讨性别压迫和阶级压迫的根源,指出妇女的家务劳动不仅创造使用价值,更创造了剩余价值,而家庭则是资本主义劳动组织的基础。家庭内部制度决定家庭成员的权力关系,父权制在阶级压迫和性别压迫中得以膨胀。
  总之,社会主义女性主义批判视角认为,父权制是女性受压迫的框架,资本主义生产则进一步成为女性受压迫的具体工具,同时这也将会成为女性变革的动力。因此这一视角既对父权制的性别体制进行严厉批判,又反思当今女性的社会地位与现代化的资本生产之间的互动。琳达·菲尔普斯提出的“父权制资本主义”的概念充分表达了这种二元关系,在关注女性生活公共领域的同时,还应关注其私人空间,特别是家庭内部的无偿劳动。


  (二)现象分析
  1.农村未婚女性外出务工的家庭父权制压迫
  新中国成立后,革命年代的妇女运动得以延续,集体主义时期妇女走出家庭,与男性一样从事生产活动。国家也以立法来确立男女平等的原则和保护妇女的权力。20世纪90年代男女平等又作为基本国策得以出台。传统的性别制度和观念在国家范围内基本消除,整个社会建立起男女平等与妇女保护的性别文化氛围。
  从形式上看,男女平等政策在我国得到贯彻实施,但现实中性别不平等时时存在。打工妹的收入配置和返乡原因充分体现了家庭父权制的作用。
  第一,打工妹的收入往往贡献于娘家兄弟的婚娶。案例一中的张某外出务工就因为家里有5个哥哥,需要盖房子、娶媳妇,因此她的收入除了自己的生活费全部上交给父母,为哥哥们的将来做准备;案例三中方某的二女儿外出务工的钱用以装修房子、添置家电,像方某自己所说,这一切就都是为弟弟娶媳妇做准备的。
  第二,打工妹返乡的原因是代兄弟照料老人。因为未婚较为自由、女性务工的收入少于男性,因此一旦有老人需要照料,家中的农村未婚女性往往成为第一人选。案例二中苏某返乡就是这样的典型案例,姐姐出嫁、兄弟不管结婚与否都要在外务工,因而她就成为“最方便”“最灵活”的人。而对于单系继嗣的我国广大农村,未婚女性在家伺候老人完全是为兄弟承担照料责任;并且她们这种家庭照料和家务的无偿劳动根本不会得到很多关注,并不会因此就地位得以提升,反而还面临着因不能外出没有独立收入而地位下降的危险。
  第三,农村未婚女性即使外出务工,她们的婚姻仍受到家庭、父母的包办。案例二中的苏某外出务工将近4年,只因照顾病重的母亲回家,最终却不得不听从家庭对其婚姻的安排,嫁给同村的人家。这种婚姻不自主的现象同样充分说明家庭父权制对未婚女性的压迫。
  2.农村未婚女性外出务工的资本压迫
  资本主义经济强调利润动机、阶级结构、殖民战争、种族歧视等,其本质基本上仍然是父权制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加入世界经济贸易组织,我国不可避免得卷入全球化的世界市场之中。跨国资本不断涌入国内市场,资本发展的需要使得农村的剩余(甚至是非剩余)劳动力统统被吸纳到资本当中。深圳、广东等南方沿海地区的服装厂、鞋厂、毛织厂、电子厂、玩具厂等出口加工行业正是这些剥削资本的代表,而这些地方的出口加工业主要依靠的就是这些最廉价和驯服的女性劳动者。案例一中的张某婚前长期在深圳务工;案例三中方某一家三口都在广东鞋厂务工,这其中女性又是从事这类行业的主要群体。
  这类出口加工行业的发展记录了打工妹被资本塑造整个过程。固定的岗位,统一的作息时间表,制度化的生活规定,工资制度等等将这些年轻女孩身体规驯为机器,她们成为生产流水线的组成部分。与此同时,严格的作息时间又将时间就是金钱的观念不断的强化给这些打工妹,一方面是强暴的资本极力榨取打工妹的休息时间等健康的身体资本以获取最大的利润回报,另一方面打工妹也要在短暂停留在城市的时期内赚到更多的钱。两者彼此作用、相互强化,工厂内随处可见的纪律守则时时规范着工人们的生产工作和日常生活,违反条例的后果则是罚款或是开除。相对于家庭父权制的压迫,资本采用具体可见的生产规定对打工妹进行剥削和压榨,其戕害更加鲜明和直接。然而,在资本的强大作用下,打工妹的选择是及其有限的,她们或许是带着病痛回乡,结婚生子、永久留守;或许婚后继续外出、获取微薄的生计收入。
  3.农村未婚女性外出务工的国家体制的权力控制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深入发展、人口流动常态化,“城乡户籍二元体制”成为争论的焦点。白智立曾将户籍制度描述为“城乡撕裂、贫富撕裂、政府和公众撕裂”的重要原因。户籍制在我国的政治经济制度框架中具有基础作用,上世纪50年代末,为了给工业化提供资本积累,国家实行统购统销和农业集体化政策,城乡冲突日趋激烈。为解决城乡冲突问题,国家实行了严格控制人口自由流动的政策,即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管理体系。然而,在改革开放三十年后,我国提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口号,这意味着利用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保证工业优先发展的目标已失去时代意义。当今我国的发展离不开农民工群体,人口大规模流动是必然趋势,利用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保证社会安定并符合现实逻辑。然而,如今坚不可摧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对打工群体的权力控制却日渐加重。打工妹作为农民工群体中最脆弱的一部分,更加受到国家体制的权力控制。
  第一,农村未婚女性在这种城乡户籍二元体制下面临各种危机。案例一中的张某详细讲述了与丈夫认识的过程,这其中受到城市户籍的诱惑也曾差点儿陷入歧途;此外,无论是案例一还是案例三中提及的在工厂的打工妹,她们没有城市户籍享有的医疗、正轨工作制度等各种待遇,因此潜伏着各种身体健康危机、生命安全危机,可谓“十面埋伏”。
  第二,高学历留守说明了什么问题?案例二中高学历的苏某成为留守妇女这一现象需要当今的研究者严肃对待、深刻审视。苏某的留守并不是个案,事实上,笔者访谈的新县留守妇女很多都是高学历留守。她们多是大专毕业,且毕业时间较早,本可以在城市找到稳定工作,如今却成为乡村中的留守妇女。这其中城乡户籍二元体制扮演了关键性角色,户籍的现实限制和身份歧视导致打工妹嫁入城市十分困难,畸形的户籍制度正是这些无奈与叹息背后的元凶。
  综上所述,农村外出务工的未婚女性并没有真正走向“解放”与“自由”,而是受到家庭父权制、资本的双重压迫,同时受到国家体制的权力制约。此外,当前新闻媒体和学术界关于农村未婚女性的关注和研究相对狭隘,应加强性别视角和社会主义女性主义的批判视角的分析,在反思传统父权制、资本主义剥削及固化的国家权力体制的同时,为农村未婚女性的真正解放与自由寻找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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