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近年来,密云县人民检察院受理涉检上访案件逐年上升,并且呈现对抗性、针对性、复杂性和稳控难度大等特点,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部分涉检信访案件被中央政法委、市委政法委以及市院列为挂账案件。这些案件难以通过法律途径强制性地加以解决,应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整合资源,形成协调一致、多元化的大调解格局。
论文关键词 挂账 涉检信访 信访案件
一、当前挂账信访案件的特点
(一)市委政法委挂账案件多
以我院办理挂账信访案件为例,2011年、2012年各受理6件挂账涉检信访案件,其中北京市委政法委挂账9件,占受理总数的75%。其余3件中,中央政法委挂账1件,北京市检察院挂账2件。
(二)涉农类涉检信访案件多
受理的12件挂账信访案件中,农民身份8件,占受理总数的67%。信访人要求解决的诉求,大部分涉及与当事人生产生活等方面息息相关的利益问题,是社会问题、历史问题长期沉积的结果。
(三)信访内容多样
信访人信访事项各种问题相互交织,错综复杂。主要包括刑事申诉、民事申诉、申请立案监督、对检察机关不批捕、不起诉决定不服、刑事案件办结后的次生问题。如,2008年1月,孙某某儿子孙某以故意伤害罪被密云县公安局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同年6月我院认为孙某不构成犯罪,作出不起诉决定。孙某某从2010年多次上访,称其儿子2009年国庆阅兵被入选参加阅兵仪式,在政审时发现其仍在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因此被取消资格。后又被最高法录用为司法警察,政审时因此事再次被取消资格。要求检察机关对公安不解除取保候审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督促县公安局解决其儿子的工作问题。
(四)信访需求以物质利益为主导
如,62岁的信访人朱某某被齐某某以结婚为由骗取财物。嫌疑人供述诈骗数额累计为5700元,信访人朱强三陈述被骗数额为18700元。法院判决定此项诈骗数额为5700元。朱某某不服,先后向我院和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提出申诉。我院和二分院均作出不予抗诉复查决定。信访人不服,四处上访。经了解,信访人患小儿麻痹症而手部有残疾,生活十分困难,被骗款为所有积蓄。
二、处理挂账涉检信访案件的主要问题
挂账涉检信访案件较之一般涉检信访案件时间跨度更长、化解难度更大,分析主要问题有四个方面:
(一)处置难度大
挂账的涉检信访案件,矛盾具有复杂性,大部分已经经过检察机关、法院、公安机关在不同阶段作出处理决定,但信访人为达到目的,依然通过各种司法途径诉讼不止,在“穷尽”各种诉讼途径依然达不到目的时,往往采取重复信访,大吵大闹甚至冲击办公区等过激行为宣泄不满情绪。如2008年,周某某因其家房屋受损,怀疑是本村卢某所为,多次到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立案查办有关人员涉嫌渎职行为。对检察机关息诉工作反反复复,多次到检察机关缠访、闹访。
(二)特殊时期稳控难度大
一些信访人为达到诉求,选择每年“两会”、国庆活动期间信访,扩大影响,以期达到上级领导重视更易解决的目的。
(三)信访人对法律认识存在偏差
法制建设提升了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但大部分信访人法律素养不高,缺乏对法律的全面了解,在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时,有的断章取义、死抠字眼,有的对司法、行政权利期望值过高,在寻求司法保护过程中提出不合理、不恰当的要求。有的信访人往往对如何认定犯罪事实、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以及法律适用上存在认识误区,进而反复要求司法机关反复复查、复核,甚至进行上访。一旦处理结果与其预想的差距较大,便不惜付出大量时间和精力缠访缠诉,甚至闹访。
(四)对抗性强
部分信访人因对检察机关处理决定不服,采取以自杀等极端方式相威胁,向检察机关施加压力。如不老屯镇李某某因不服检察机关对其丈夫王某某作出涉嫌寻衅滋事的批捕决定,多次上访,并携带农药进入接待场所试图喝农药自杀。
三、多方联动化解挂账案件的对策
检察机关实施法律监督是为了保证国家法制化建设的正常进行,维护社会稳定,最终目的是保证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应该把正确妥善处理检察信访特别是挂账涉检信访案件作为检察机关融入大局、服务大局的重要任务,作为当前检察机关维护稳定工作的重中之重。检察机关的信访工作是全社会信访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应当协调社会综合力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建立经常性的协作网络,使挂账信访工作能得到各方面的支持、理解和帮助,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提升工作效果,使信访工作逐步纳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一)建立内部联动工作机制
1.建立共同预警防范机制。严格落实涉检信访风险评估预警机制,业务部门对作出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撤案等决定案件,把涉检信访案件与案件实体、内容一并考虑,通报控申部门,共同从源头防范和减少挂账涉检信访案件的发生。
2.加强涉检信访案件风险评估。将挂账涉检信访案件与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相结合,与促进司法机关执法办案质量相结合,积极维护挂账涉检信访案件群众的切身利益。积极开展个案分析和类案研究,揭示矛盾规律,排查矛盾隐患,定期对社会稳定形势分析、研判和排查,及时发现并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3.充分发挥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对重大、疑难挂账涉检信访案件,认真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严格制度,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督促落实,明确化解时限。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带案下访、巡访活动,及时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对化解过程中遇到难点问题进行收集整理归类,随时了解化解进度和障碍性问题,对重大疑难复杂涉检信访案件专题研究、跟案指导、协调处理。
4.构建多部门联动的“大控申”工作格局,由控申处牵头,各业务部门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处理挂账涉检信访案件,保障各项化解工作顺利开展。
5.建立突发事件处置机制。涉及检察机关的集体访、告急访等突发事件,及时上报院领导,控申处、有关业务部门、法警大队、技术处加强密切配合,采取相应控制和应对措施,有效避免事态扩大。
(二)加强协调,深化挂账涉检信访案件多元化调处机制
大部分挂账涉检信访案件所反映的内容背景复杂,原因多样,信访人反映的诉求多,涉及部门多,不仅有法律因素,还有社会因素,仅仅靠一个单位或一个部门难以解决,因此,需要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充分发挥调动多种社会资源,形成解决问题整体合力。
1.建立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针对挂账涉检信访案件诱因多样、背景复杂等难点问题,综合考虑案情,积极向县委政法委汇报,主动邀请政法委领导指导化解工作,拓宽工作思路,争取支持理解,协同解决信访工作中难点问题。
2.积极争取救助资金支持。对部分挂账涉检信访案件被害人进行救助,有效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既可以体现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又可以缓解其生活压力,防止其产生社会对立情绪,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如,有的挂账涉检信访案件,尽管法院对民事部分作出了赔偿判决,但因种种原因得不到执行,加之被害人身患残疾、家中贫困等情况,身心受到打击,生活陷入窘境,为此,信访人反复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甚至上访,形成疑难涉检信访案件。解决此类申诉案件的关键,是想方设法解决被害人生计问题,应及时将此类案件向政法委汇报,向党委、政府申请协调矛盾纠纷化解专项资金,为妥善化解挂账涉检信访案件创造有利的外部条件。
3.加强横向联系。针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热点、焦点、难点问题,采取联席会议等办法,重点与各乡镇、信访办、纪检机关、执法部门等相关职能单位保持经常性联系,了解信访人工作、家庭情况,全面掌握信访人真实心理,把握工作主动性,确保事实清楚,处理得当。
4.建立信息沟通联络机制。正确把握信访人诉求目的和期望,认真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法、理、情进行心里疏导,帮助来访者正确认识自身的要求与法律政策规定之间的差距,减少对立情绪。在工作方法上,既坚持法律原则,又掌握法律和处理问题上的灵活性,积极协调有关单位采取“一案一思路”、“一案一策略”的方式,对症施治,彻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