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法学论文>经济法论文

试析公司社会责任的法制化

2015-12-11 10:51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论文摘要 近几百年来,公司大量出现并且以排山倒海的气势获得迅猛发展,公司的力量是超乎人们的想象的,大公司的经济实力甚至“富可敌国”,它在聚敛财富的同时也推动了整个国家的进步与繁荣。随着公司的日益发展,大量社会问题也层出不穷,公司扮演的角色的转变日益受到各个国家的广泛关注。本文针对“公司社会责任”的概念层层剖析,解读“公司社会责任”的深层次内涵,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社会责任制度建言献策,推动公司社会责任的法制化进程。

  论文关键词 公司 社会责任 法制化

  近几年来,食品安全事件、环境污染事件层出不穷,国家下大力气加强监管,但收效甚微,食品安全事件反而愈演愈烈,我们在质疑政府执政能力的同时,我们不得不思考社会道德急剧下滑导致众多的社会问题。其中公司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大作用,公司是市场经济的“细胞”,如果公司道德下滑,社会问题将会愈演愈烈,向着更坏的方向发展。可见公司在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公司的良性发展,社会势必也会健康运行,我们都知道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而设立的,实现利益最大化是其根本目的,这是无可厚非的,公司在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同时也会推动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但是公司的自由竞争和追逐利益最大化也导致众多社会问题有增无减,其中不乏有些企业不仅没有责任感,甚至缺乏起码的良心。现代社会对公司的要求,已经从单独的营利性发展成营利性和社会性并存。所以我国新修改的《公司法》强调公司的社会责任,我国公司法第第五条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国家以立法的形式规定企业承担社会责任。

  一、公司社会责任内涵的深层次剖析

  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在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定义,又因为专家学者的认识不一致,众说纷纭。导致企业社会责任概念模糊。我国学者一般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赚取利润的同时,主动承担对环境、社会和利益相关者的责任,i我更倾向于这种观点。一般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包括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和慈善责任。如果按顺序来划分的话,经济责任应该是最基本和首要的的责任,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追逐利益是其本性所在,我们必须接受其盈利的本性,现在社会上“仇富”现象越来越多,普遍认为社会不公正,我们也可以理解其想法,毕竟在中国这个市场经济发展不充分的社会,不免有一些商人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润,其实我认为这些人更多的是一种嫉妒,假如让这些人同样处于富人的地位,其肯定也会为了“赚钱”而不择手段。所以我认为公司的经济责任是可以理解甚至是可以支持的。其实公司追求盈利,获得公司自身壮大,本身并不是在承担公司社会责任,但是我们换一种思路来思考,公司在获得自身壮大和发展的同时,也在为这个社会的经济做出贡献,因为公司规模的壮大需要更多的员工,这样就解决了地方的剩余劳动力转移和就业问题,尤其在中国这个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和人口众多的国家,吸纳就业显得尤为重要。另外公司在获得更多利润的同时会往国家交纳更多的税款,我国的税收政策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国家可以利用税款发展社会事业,这样的话公司在间接地承担了公司社会责任。如果公司做不好自己,不仅公司会破产,还会牵涉到一系列利益相关者:员工失业、损害债权人利益、国家经济下滑等等。所以我认为企业追逐利益最大化是无可厚非的甚至是鼓励的,公司把自己做好就是承担了起应尽的社会责任。
  法律责任是公司必须要承担的责任,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责任是公司社会责任的强制性规范。我国新修改的《公司法》多条法律条款对公司社会责任进行约束,如第52条第2款、第71条和第118条要求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的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保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强制性的约束公司承担社会责任。虽然说公司获得利润是第一位的,但是如果没有法律对其进行规制,公司将会不择手段地“赚钱”,使其逐利的本性得到放大,例如2010年富士康员工跳楼事件,就是公司追本逐利,贪婪本性的不限制扩大,员工成了为公司造钱的工具,我们在谴责公司没有良心,贪婪的同时,不得不考虑我们国家的法律体系的不健全,富士康公司正是钻了法律空子,以损害职工合法利益来获得自身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需要的是稳定的社会秩序,如果公司忽视法律的存在,那么在社会表面和谐与经济持续增长的情况下,其社会的阴暗面被掩盖了,而这些阴暗面正是社会不和谐因素,是导致社会动荡不可忽视的力量,所以公司在获得自身发展的同时一定要承担更多的法律责任,保护职工合法权益,让公司的健康发展转入正常的轨道上来,让社会不和谐因素扼杀在苗头中。
  至于其道德责任和慈善责任是任意性规范,全靠公司的自觉行动。公司在获得经济利益的同时,还要考虑公司职工、环境、社区等的利益,这更多的是一种自觉义务,公司在做慈善事业,履行其道德义务的同时,也是在间接地获取利润,慈善事业是一种品牌资产和无形资产,既推动了社会事业的发展,又扩大了公司的影响力,为其塑造了良好形象,所以公司也是在间接地获取利益。但是我认为公司在履行其社会责任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其公司的发展水平,如果公司利润丰厚,则其应该履行更多的道德责任,如果其公司规模较小,那么履行较多的社会责任将会成为其发展的负担。所以我认为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多少和公司的发展水平正相关。



  二、公司社会责任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政府行为
  虽然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初步形成,但是法制不健全也是有目共睹的,法律的原则性较强、不具体,法律规范之间也是相互交叉,公司的社会责任在很多部门法中具有体现,虽然我国《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社会责任,但未对其范围进行明确界定,也没有进一步制定实施细则,依然存在诸多漏洞。另外没有一部专门针对公司社会责任的法律法规,这样在实际操作中众多法律条文变得不可行,导致公司社会责任其实变得无法可依,因此建议制定专门的《企业社会责任法》,以经济法社会责任本位基本原则为理论依据,以经济法实质正义、社会效率和经济秩序的三大价值理念为指导,凸显经济法的学科优势。
  现代社会一直呼吁法治社会,把社会各个方面纳入法治的范围内,但是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矛盾突出,并且愈演愈烈,虽然法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大作用,但是我国法制不健全,人治观念根深蒂固,因此加强政府干预势在必行,但是政府行为更多的应该是引导而不是干涉,否则将阻碍企业的自由发展,干预过度也将适得其反。加强政府监管引导公司走上正轨的社会责任之路。
  (二)建立完善的公司社会责任评价体系
  公司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包括公司社会责任标准、公司社会责任评价机制,制定公司社会责任评价体系有利于企业和社会、政府的沟通与协调,有利于政府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管理,实际有效率的一种管理方法,他能促进政府与企业信息的交流、为企业自身社会责任的履行提供战略谋略。
  现在国际上通行做法是制定公司社会责任标准,例如A8000,我国虽然在公司社会责任标准的制定做了积极的努力,但是制定的公司社会责任标准是行业自律组织标准,如中国纺织协会制定的中国纺织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但是该体系不能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司社会责任标准认证,我国还是依赖A8000标准,因此我国需要尽快制定公司社会责任认证标准,是我国公司真正融入国际公司社会责任的潮流之中,以解决我国公司在社会责任方面面临的众多复杂问题,真正使公司社会责任走上规范渠道,提高公司社会责任。
  公司社会责任评价体系还包括公司社会责任评价机制,公司社会责任评价机制可以制定许多绩效指标,这个绩效指标可以包括经济指标、内部指标、环境指标、社会指标,并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认证机构,认证机构通过指定的绩效指标对公司进行评价,可以激励公司履行更多的社会责任。
  (三)提高社会思想觉悟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突飞猛进,但是人们道德水平急剧下滑,道德败坏现象越来越多,道德急剧下滑已经成为普遍现象。各个行业、各个阶层“潜规则”越来越多。公司不履行社会责任,我们可以其进行谴责,公司难咎其辞,但是我们应该看到国家对社会风气浮躁、道德腐化,整个社会道德的下滑也负有不可或缺的责任。公司的良好发展需要的是与之相匹配的社会环境,既然社会环境如此腐化,我们何以苛求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我个人认为社会责任是每一个人应尽的责任,只不过公司是市场经济的主体,负有较大的社会责任而已。提高社会道德水平,为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提供良性发展氛围。而社会道德水平的下滑,中国政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全民思想道德提高需要一个完美的社会制度作支撑,也需要正确可靠的教育作保障。
  但是,公司社会责任的提高的主动权还在于企业自身,即便是有再好的外部措施,如果没有对企业形成激励作用,那么国家和社会做的努力都将变为一纸空谈,浪费社会资源。我认为公司文化对公司履行社会责任具有重大意义,公司文化制度的形成有助于公司内部结构的各个阶层都具有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是这种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变成一种习惯。公司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公司社会责任意识的提高必将推动整个社会的社会责任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而整个国家的社会责任的提高依赖于每一个市场主体,这就需要公司在自己发展和管理的范围内形成一种自觉的文化制度,久而久之,这种文化制度成为一种习惯之后,必将推动包括企业社会责任在内的整个社会道德水平的提高,这样也就减少政府监管的财政开支,减少社会资源的浪费。

相关文章
学术参考网 · 手机版
https://m.lw881.com/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