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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法学教育与法学人才培养——平等式对话教

2015-07-07 10:06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内容提要:借鉴国外临床法学教育经验,探索我国法学教育课程改革,已是刻不容缓。实践证明,高校法律援助中心作为临床法学教育的基地,教师以平等对话的教学方式指导学生独立、正确地“做”以及“做”的技巧,这不仅有利于法学教育逐步摆脱传统的知识教育与智力教育的桎梏,而且有利于学生拥有学习的自主权,独立承担起学习的责任,培养和锻炼其终身职业发展的能力。

放在那个位置上,不存在对教师权威的迷信。由于教师角色的转变,决定了他的评点是作为“听者”的发言,而不是对教学内容的讲授。应该说,这是一种没有讲授者的“游戏”,师生之间各自就听到的内容发言,双方都是接受者,相互影响对方,各自不享有任何特权,各自都不会让对方所吓倒,这种对话才具有“在各种价值相等、意义平等的意识之间相互作用”,对话双方才处于平等地位。在这种对话中,作为指导教师的本领不是讲授,而是全身心地倾听。这里甚至不存在共同的标准来衡量对话的正确与否,也不必追求对同一问题的共同见解。每一位“对话者”都处于相对独立的地位,对他们的发言避免轻易作出“好”与“不好”的判断,因为“好”只是一种评价,而看法是可以讨论的,没有固定的标准可言。“平等对话式”“临床”指导是一种具有建设性的想象力,一种创造判断的能力。WwW.lw881.com这种能力来自于独立思考和亲身实践。例如,在“中心”解答咨询服务中,教师对学生的平等对话式指导确定师生之间并不是单向的决定性指导关系,而是一种双向的相互影响的关系。咨询服务分为三种:

尤其是学生)才有可能进行真正意义上的平等对话。除了宽容的态度以外,平等对话还需要双方彼此相互理解。没有理解就没有平等对话,理解构成互动双方的核心要素。既然是平等对话,就不是单方的独白,也不是双方各说各的,而是通过相互之间的交流达到理解。理解的目标是导向知识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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