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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法治文化在创建法治城市中的作用

2015-11-25 10:36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论文摘要 法治城市的内涵丰富,标准多元化。创建法治城市,需要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如何发挥法治文化在创建法治城市中的作用,既是理论课题,也是现实问题。本文着重从三个方面进行了探讨,认为法治文化是创建法治城市的内在要求,是创建法治城市的必要条件,是推动法治城市建设的重要保障。
  论文关键词 法治 文化 城市 创建

  创建法治城市是一项艰巨而又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长期实践探索与经验积累。其中,法治文化建设作为一条红线,贯穿于法治城市构建的始终。正确认识并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在创建法治城市中的作用,是法学理论工作者与法治实践工作者共同关注的课题。笔者试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对此课题进行粗浅研讨,以期抛砖引玉。

  一、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是创建法治城市的内在要求

  (一)实行依法治市,创建法治城市,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具体体现
  1997年,党的十五大将“依法治国”确立为治国基本方略,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1999年,全国人大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纳入宪法。从此揭开了中国法治建设的新篇章。2006年,《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首次提出全面加强“依法治市”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2008年,全国普法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从而拉开了在全国范围内创建法治城市的序幕。从逻辑学角度说,法治国家与法治城市存在属种关系,法治城市是构成法治国家的组成部分,城市法治化程度的提高必将推进法治国家的建设进度。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必须有法治城市为支撑,而法治城市的建设,必须以法治文化为依托。没有法治文化建设,法治城市建设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二)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是构建法治城市的重要内容
  由于法治城市的提法出现较晚,目前理论界对法治城市的界定观点不一。笔者认为,简单说,法治城市就是城市法治化,即城市的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实现了法治化。衡量一个城市是否法治城市,通常认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要素:一是崇尚法治的城市精神;二是完备的法规规章体系;三是法治政府;四是公正司法;五是成熟的法律服务市场。这些要素都体现着法治文化的内涵,渗透着法治文化的理念,承载着法治文化的要求,彰显着法治文化的精华。而法治文化与法治城市的其他构建要素是密不可分的整体,它们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相辅相成,共同发挥着促进法治城市建设的作用。因此,我们既不能片面强调法治文化的地位而忽视其他要素的作用,也不能以其他要素取代法治文化的地位。

  二、法治文化为创建法治城市提供必要条件

  实现城市法治化,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既包括客观方面的条件,又包括主观方面的条件。法治文化属于意识形态的范畴,在创建法治城市过程中,以其自身优势发挥着独特的作用。
  (一)法治文化有助于培养市民的法治思维方式
  创建法治城市需要全体市民的理解支持与积极参与。法治文化是法治与文化的相互交融,文化以法治为表现内容,法治以文化为体现形式,法治寓于文化之中。健康有益的法治文化,有助于培养市民树立正确的法治理念,摒弃“权大于法”等错误的观念,强化人们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引导市民运用法治思维方式思考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解决问题。在市民中逐步形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思维方式。
  (二)法治文化有助于提高市民的法律素养
  法治城市创建主体是市民,市民法律素养的高低影响着城市法治化进程。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在市民中开展以文化为载体的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市民法律素养的主要途径。从1986年开始,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制定发布了五年普法规划,现在已进入第六个五年普法时期。实践表明,近30年的普法教育已经取得显著成效。特别是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得到较为广泛的普及,人们的法律素养有了明显提高,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的意识正在逐步得到强化。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有利于引导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有利于引导司法人员客观公正裁判;有利于市民形成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氛围。
  (三)法治文化有助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通过开展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提高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文化含量,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形成合法、文明、健康的工作方式、生产方式、生活方式。通过支持法治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丰富法治文化产品的形式,推进法治影视节目、网络法治文化活动,提供更多健康有益的法治文化产品,倡导以守法为荣、以违法为耻的社会风尚。在政法系统,结合行政执法及司法的行业特点,重点对行政、司法工作人员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以及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教育,把公平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的法治理念内化为司法人员的坚定信念,在城市中营造“法律至上”的良好社会风气。

  三、法治文化为创建法治城市提供重要保障
  法治文化是文化的一种具体形态,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理论指导、舆论引导、示范引领等作用,能够为创建法治城市提供正确思想保证、强大精神支撑与智力支持。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优势,促进法治文化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的有机融合,有助于从整体上推进法治城市建设。
  (一)发挥法治文化的理论指导作用,推动法治城市的立法工作
  法学理论来源于法治实践,并指导着法治实践。立法是城市法治化的重要内容。我国法律授予较大的城市有制定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权力。为了实现立法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充分反映社情民意,可以利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政法机关的人才资源优势,加强对法治实践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吸收法学理论的研究成果,借鉴法治实践中的成熟经验,从而为城市立法工作提供理论依据与动力源泉。加强城市立法工作,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配套,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规、规章和制度体系,确保城市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均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而使城市管理在法律框架下运行,城市发展在法治轨道上前行。
  (二)发挥法治文化的舆论引导作用,促进法治城市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得到有效实施。行政执法与司法是法律实施的两种方式。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既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显著标志,也是检验法治城市建设的一把尺子,因此,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为法律实施的主力军,在推进法治城市建设中肩负着重要使命。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要积极发挥法治文化在社会舆论中的作用,可以借助于电视、报刊、广播、互联网等大众文化传媒,以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为载体,广泛推行政务公开、司法公开,自觉接受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有助于行政人员、司法人员强化法制意识,特别是人权意识、证据意识及程序意识,促进规范执法,公正司法;有助于行政人员、司法人员严格自律,自觉维护清正廉洁的形象。
  (三)发挥法治文化的示范引领作用,提高法治城市的守法水平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法律是全体人民意志与利益的集中体现,法律的实施主要靠人们的自觉遵守。重视法治文化建设成效,是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增强守法自觉性的重要措施。通过拓宽法治文化宣传领域,创新法治文化宣传形式与内容,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艺术形式,如相声、小品、戏曲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广泛普及法律知识,大力宣传法治实践中的先进个人和群体,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体市民中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与责任意识,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氛围,最大限度地保障法律的实施。
  总之,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是构建法治城市的必要措施。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在构建法治城市中的作用,关键是找准法治与文化的契合点,从文化建设的自身特点出发,创新法治文化的形式和内容,注重法治文化建设的成效,为法治城市建设注入强大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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