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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声无哀乐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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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声无哀乐论论文

浅谈现代音乐的音乐存在方式问题论文

[内容摘要] 在对音乐的研究中,存在方式问题,往往是没有被重视的,对现代音乐的研究尤为如此。本文从音乐的存在方式问题角度,对现代音乐中的代表流派及其作品、音乐理论进行了浅要的分析和总结,并对其以后的研究发展作出展望。

[关键词] 现代音乐;后现代音乐;音乐存在方式

音乐的存在方式问题,是音乐美学研究中第一性的问题,应从音乐在形态、意识、行为三方面构成的完整存在来全面认识。奥地利音乐家汉斯立克曾在《论音乐的美》一书中提出:“情感表现完全不是音乐的职能,音乐的美是一种不依附、不需要外来内容的美,音乐同音乐之外的思想范围无关。”他得出了“音乐的内容只是乐音运动的形式”这一最终结论。的确,在以往的研究中,常常是以音响及其运动形式作为音乐的存在方式,这是一种强调“音本体”的“自律论”的音乐美学思想,随着研究的深入,人们逐渐认识到这一研究方法的片面性,从而使对音乐存在方式问题的研究重新得到了重视。

“现代音乐”是对19世纪末到21世纪音乐艺术中各种新兴音乐流派的一个总称。在这一阶段,西方音乐经历了一个质的变化,产生了众多的音乐流派及音乐理论体系。其中,代表着各个时期专业音乐发展前沿的被人们泛称为“现代派”或“先锋派”的作曲家们所创作的音乐作品及他们所发明和使用的新的作曲技巧,使人们领略了种种前所未听的音响、纷繁复杂的体系及个性迥然的技术。现代音乐是1980年浪漫派音乐解体之后,后期浪漫主义在各国的扩散以及被个性化的产物,所以它代表着许多立场、观点、方法截然不同的各种派别,他们在创作中的主要表现是突破性和实验性,是一种新的创作技法和新的音乐语言的尝试和使用。那么,现代音乐的存在方式,是否亦是“声、音、乐”三位一体的呢?这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

20世纪中期结构主义思潮达到鼎盛,它强调研究的客观性与科学性,注重研究与作者无关的文学文本本身及其“构造”和“关系”,以揭示文本表层结构下的深层结构意义。结构主义强调艺术作品的自律性并把形式视为艺术研究的对象。奥地利音乐理论家申克的音乐分析理论概念是建立在有机连贯性理论基础上的,他把音乐作品本身作为一个有机整体进行分析,是一个封闭的、自律的系统,构成音乐的各要素在其中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它们之间达到了离开其中之一便不能解释其中另一的紧密程度。新的方法论深入到构成音乐作品微观领域中研究音与音、和弦与和弦的关系,探寻音乐作品的内在规律。传统的观念是抛开相互之间的总体联系而对其内部形态进行孤立、静止的研究与考察,是片面的、分裂开的,而实际上我们今天的学习也大多数是以这种方法而进行。申克理论的提出,对传统的观念是一个巨大的冲击。他的由上方旋律的下行”原始线条”与下方低音“I—V—I”形式的结构合起来组成的“原始基础结构”是任何一部调性音乐所必然具有的共同结构,作品中其它一切结构和因素都是在这个基础上衍生出来的。申克理论相对于传统方法有一定的进步性,但他片面强调了“音”本身,只注重分析作品自身结构要素,而忽视了音乐存在的意识、行为要素,所以难免陷入“自律论”的泥淖。

新维也纳乐派的勋伯格,在进入他创作的第二个时期自由无调性时期后,发现要保持无调性就要寻找另一种足以代替调性的新的结构力,经过近十年的实验,创立了十二音作曲法即序列音乐技术,将“强化了的主题一致性”作为其作品的结构力。这是一种非常理性的创作方式,它刻意追求形式的高度完美,用倒影、逆行等手法对序列进行结构形式上的变化,但他的这种创作方法并没有因为崇尚理性形式的表现而被称为是“形式主义”,被划归于“自律论”一边,因为正如勋伯格所说“一件艺术品,只有当他把作者内心中激荡的感情传达给听众的时候,他才能产生最大的效果,才能由此引起听众内心感情的激荡。”的确,他们在“形式”的背后运用独特的手法在表现一种特殊的“情感”。他们注重形式,但并未把形式同表现、情感隔绝起来,并没有完全排斥“他律”的内容表现。用最理性的设计、最精密的内容,描绘了人们心中最深层、最隐秘的部分,是一种真诚的坦露。其后的斯特拉文斯基在1935年的《我的生活纪年》中也曾对他的音乐观有精辟的陈述:“我认为,由于其本说,音乐就根本而言是无力表达任何东西的,不论是某种感情、心态、情绪,还是某种自然现象等等…… 音乐现象给与我的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在事物中建立起一种秩序,包括—并且特别是—人和时间的协调。”这是他转向“新古典主义”风格后,在音乐创作中所主张的对形式、结构、秩序的一种侧重。这与我国魏晋时期稽康《声无哀乐论》中的音乐美学观点似有相同之处。斯特拉文斯基在晚年转向了序列主义,并改良了“整体序列”的枯燥、艰涩的纯形式化手法,使序列手法更加灵活多样。斯特拉文斯基和勋伯格作为20世纪新音乐的开拓者,他们共同的成就就是打破传统的基于七个音的大小调体系,努力挖掘一切其它音乐材料的可能性,开拓了音乐创作的思维想象空间。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来,西方现代音乐中居于统治地位的序列主义,以及那种在“音乐本体化”的口号下过于强调音乐的自律性,将音响材料自身的处理及其结构原则置于至高无上地位的唯理主义思潮被称为“后现代主义”。如果说现代音乐是有序的,如勋伯格的“十二音体系”、梅西安的“有限移位”体系等,他们取代了传统的大小调体系,而后现代主义则走向无序,走向行为过程,走向复风格,走向广场,走向世俗,走向了虚拟空间。

随着“结构主义”的到来,以约翰凯奇和斯托克豪森等当代音乐家为代表人物的偶然音乐不得不中止那种高度秩序化、组织化结构的`音乐,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失去秩序控制和组织化的“不确定性”和“偶然性”。音乐的时空观念、陈述秩序完全被打乱,突出即兴的任意性和偶然性。偶然音乐家们十分推崇汉斯立克的音乐美学观点,认为“音乐作品除了他的声音之外,没有其他东西。” “声音的结构或解构,或声音经过若干时间层的进行,它们就是主题自身,它意味着声音的行为和生命……” 他们将音乐形式——“自律论”推向了极端。“音响的来源是无关紧要的,音响不需要做什么事情,不需要表示任何异议,音响就是印象。” 他们还强调音乐的纯客观性,“让音响就是它自身,而不应使它成为人为的理论的工具,或表现人类情感的工具。” 在他们的认识里,音乐与人类情感只是一种刺激与反映的关系,是一种纯粹无意识的、机械的关系。音乐本身是既无目的又无意义的,又不表达内容,成了完全的“不确定性”的“偶然音乐”。

首演于1950年的《四分三十三秒》,是约翰凯奇偶然音乐中的极端作品。演出时,钢琴家克莱曼在台上一个音也没有弹奏,只是在33秒、2分40秒时关上琴盖又打开来,观众不知道作品会是这样的,因此从忍耐、惊讶到最后的怒不可遏,心里产生了一系列的变化并表现出来,这就构成了凯奇这部作品的全部内容。音乐被发展到这种形式,它还能被称之为音乐吗?凯奇认为,音乐应打破人为的控制,有价值的是事物或生活本身,正如他在《寂静》一书中所说,“写音乐的目的是什么?当然不是与各种意图打交道,而是与音响打交道。或者说,答案必须采取反论的方式,有意义的或无意义的游戏。然而,这宗游戏是对生活的一种肯定——不是试图使混乱变得有秩序或表示创造的价值,而仅仅是使我们注意到我们亲身经历着的生活的一种方式……”基于这种思想,他在创作中采用了偶然、随机的方法,他创作的目的是让大家倾听生活中、自然界没有人工控制的声音。这种典型的后现代主义,深刻体现了关于音乐存在的“自律论”的观点,它抹杀了艺术和生活的界限,消解了艺术高于生活的等级限制,解除了人为的对音响的控制,也暗合了后现代的反美学意义。尽管对偶然音乐的褒贬不一,但它打破传统,是任何都成为可能的思想,对所有学科领域都应是有所启发的。

科普兰曾经对现代音乐有过这样的概括:“反传统是现代音乐的重要特征之一,大多数现代音乐都不是或不仅是以‘传统意义上的美’的表现为旨归的。在几乎所有现代作曲家的心中,音乐是接近于自律的,只是一种音响运动,力量的展示,情绪的表现。”偶然音乐之后的概念音乐、环境音乐、行为化音乐、复风格或多元主义音乐等,大都是符合这一规律的。然而,音乐家的为所欲为的“自由”,付出的代价,却是听众的“丧失”(德籍捷克作曲家库普科维奇语)。形势的翻新自身成了一个目标,而被奉为“新规范”的前卫技法,变得非常易于模仿,很明显,先锋派的贬值,已是人们必须正视的一个现实。所以,音乐又迫于“回归”了。倘若简单的加以概括,“后现代主义,无非表明了一种对现存价值体系的强烈批判意向;同时,它又是人们的价值观念及思维方式多重分裂的反应。” 作曲家们所看重和强调的“音”本身,也在这一时期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整体来讲,这一时期对音乐存在方式的认识,还是侧重于强调音响形态的“自律论”观点。

在经历了一系列尝试、创新后,西方后现代音乐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逐渐沉寂,作曲家在音乐创作中少了一些盲目,多了一些思考。片面的追求新奇的音响和艰涩的技法已不再作为创作的根本意图,感性与理性的结合,在可听性的基础上突出现代性才是现代创作中所遵循的原则。就中央音乐学院举办的国际现代音乐节来说,自2004年至今,已成功举办了三届,音乐节上所提交的作品是非常多的,但相比较而言,我们明显的可以看出,作曲家创作理念的变化,作品的日趋成熟。音乐已不是片面强调音响形态,而是将音乐存在的形态、意识、行为三方面要素结合起来,所创作的音乐既有可听性,又有新鲜感。而且,民族化的音乐语言被得以强调,传统音乐普遍得到重视。目前,各国都在推广发展自己的民族音乐,在创作中,将传统与现代结合,已成为一种不可阻挡的潮流。

我们对现代音乐的理解和欣赏应从世界的文化角度上去体会,随着全球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各种新的音乐思潮、新的音乐语言、新的作曲技法、新的音乐风格的现代作品会越来越快的展现在我们面前。各种现代的、传统的和民族的音乐,已成为全人类的精神财富,世界音乐将会得以更快更迅猛的融合、发展与进步。在这种冲击下,我们如何在保持自我的风格下勇于突破创新,我们如何把握这一切,这仍是值得思考的。本文较多的是对历史的一种回顾,但更多的是展望,相信我们的音乐创作者都已经有所准备,迎接新的挑战。

参考文献:

(1)《论音乐的美》[M],汉斯立克著,人民音乐出版社

(2)《二十世纪音乐概论》[M],孟宪福译,人民音乐出版社

(3)《国外后现代音乐》[M],宋瑾著,江苏美术出版社

(4)《音乐学术的历史轨迹》[M],杨立青编选,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

(5)《中西乐论》[M],相西源著,人民音乐出版社

(6)《申克音乐分析理论概要》[M],于苏贤著,人民音乐出版社

(7)《序列音乐写作基础》[M],郑英烈编著,上海音乐出版社

(8)《二十世纪音乐的素材与技法》[M],[美]库斯特卡著,宋瑾译,人民音乐出版社

中国传统音乐源远流长,其美学思想博大丰富。中华先民的审美意识可以追溯到未有文字记载的远古时代,从原始先民通过劳动摆脱了动物状态开始懂得装饰自己,便出现了最早的审美意识活动,其审美意识就已经产生了。在经历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后,中华美学思想获得了蓬勃发展,形成了以审美意象为中心的传统美学思想。中国传统音乐绵延几千年包含诸多审美品格,它是一定音乐思想特殊本质的集中体现,是音乐思想意识的结晶。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思维习惯,对其审美意识的形成和发展有不可低估的作用。中华民族的传统思维习惯,决定了中国古代先哲奉行一种既对立又统一的思维方式,将矛盾双方作为一种内在的和谐,即中华文化传统“和”的精神。“和”是中国传统文化意识与精神在美学领域里的集中体现,贯穿中国传统音乐美学的核心思想。作为一种审美品格,“和”构成了传统音乐特有的气质和艺术魅力。“和”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多种涵义,不同的时代,社会对其有不同的解释。笔者将古代不同时期对音乐思想“和”的阐释作一梳理和简要述介。“和”概念最早出现于春秋时期“和同之辩”的论争。《国语郑语》载:“夫和实生物,同则不断,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这里说明了在听觉感知上,只有不同的乐音组织相配才能生产美的音乐,相异的音乐组合在一起就能产生好听的音乐。这是从音乐审美的角度对“和实生物”规律的体验和理解。春秋时期晏婴是一位大政治家、思想家,他对音乐有精辟的见解,曾说:“一气、二体、三类、四物、五声、六律、七音、八风、九歌以相成也。清浊、大小、短长、疾徐、哀乐、刚柔、迟速、高下、出入、周疏,以相济也。”将音乐各种特征的“相成”“相济”都归属到音乐审美的和谐统一之中。晏婴在谈音乐诸要素之间的谐和时,并没有忽视音声与人心的谐和关系。“先王之济五味,和五声也,以平其心,成其政也”,只有“和”的音乐才能使君子听了产生心平气和的感情。先秦时期儒家学派倡导礼乐思想,对音乐所看重的主要是它的社会教化作用。他们对“韶”一类的雅乐推崇备至,认为“中和”的音乐是最能移风易俗具有教化作用的,讲究借中和的音乐修身养性。孔子认为思想的审美朴素之美,简朴之美,含蓄之美,是自然与人心的交融,主张在音乐审美中保持一种“和”的情感态度。孔子曾评价《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他认为,音乐审美中的情感态度及其表现是中正平和的,也应当是适度的,有节制的,这同他的“中庸”哲学思想是一致的。道家倡导“天地之和”的思想。老子崇尚朴素自然,追求平和;庄子认为主客体和谐产生美感,以内心纯朴自然性情的复归作为乐的实现,用乐调调和阶级矛盾,追求人类平衡,认为合乎其理想社会的乐,是具有自然无为,平和恬淡属性的“乐”。汉代《乐记》从“德音”“中和”来看“乐”之美的社会属性与情感属性。只有具有“中和”情感特征的才是“和乐”,这就要求在情感表现上处于“中和”状态,“乐而不乱”“乐而不流”“刚而不怒”“柔而不慑”。魏晋时期阮籍在其论乐专著《乐论》中,一方面以“和”作为乐的顺乎自然的本质属性,要求以协和阴阳的音声去适万物之“情气”,另一方面在音乐生活中继承乐教思想,要求“立调适之音,建平和之声”,制礼作乐“使天下为乐者,莫不仪焉”。嵇康在《琴赋》中以平和之声为琴音乐美的特征,在琴声具“自然之和”的基础上描写琴音的美妙。他讲的“礼乐之情”是以“乐之为体,以心为主”的角度讲“平和之乐”对人心的作用。唐代白居易对琴乐审美问题上有较多论述,他视恬淡、平和为琴乐与“正始音”的音乐审美情感特征,以“淡”“和”为其审美标准。宋代朱长文在“琴史”中以政不和故人心不和,人心不和故音不和的角度强调“乐之和”在于“正——心——音”之音的关系是否和谐。从音乐与人心的关系认为只有能够协调民心,“顺气正声、为群情之影响”的音乐才是“和”乐的,才是美的音乐。哲学家朱熹在《紫阳琴铭》中对琴乐审美明确提出“养群中和之正性,禁尔忿欲之邪心”,体现了他对琴乐中和美的认识,即“中和”美的实现有赖于通过自我修养达到人心之正性。明代徐上瀛的《溪山琴况》是中国美学思想史最为重要、最具代表性的论著之一。《溪山琴况》提出二十四况,其中“和”是最为重要的审美范畴。《溪山琴况》开首即写道“稽古至圣心通造化,德协神人,理一身之性情,以理天下,人之性情,于是制为琴。其所首重者,和也。”这表明了“和”作为琴乐审美范畴,在《琴况》中具有其他诸况不能替代的地位。“和”在《琴况》中具有多义的内涵,如“和”况以琴乐陶冶人之性情,琴乐的实施目的在于使人心“和”,这具有社会伦理学的意义。“和”在《琴况》中与音乐审美理想有关,强调“和”的存在并不只是于技艺,要获得“和”之美存在的真谛要“不以情性中和相遇”。“和”是《溪山琴况》的主要精神,是贯穿其中的主要线索。清代王夫之以“和”作为乐的审美规范和准则。他首先强调“律为和”,重视“律为和”的作用,纵观我国古代音乐美学思想史,“和”在不同时代、不同历史时期人们对其有不同的解释。“和”是我国传统音乐美学中的优秀传统,至今这种美学传统仍普遍存在于我国民间传统音乐之中。但“和”又是相对的,随着时代的变迁、社会的发展,今日的“和”已不是儒家仅用于“雅颂之乐”的中庸之和,而是与多种非“和”品质相互融合的优美、平和、细腻的美学品格。

在中国这个传统和成见看得特别重要的文化的国度里,嵇康应该说是一个特例。从他的生活行为到他的哲学美学思想,就表面而言,都显得与中国文化传统格格不入。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他的骨子里还是特别看重传统的道德标准的;比如,一方面,他“言论放荡,非毁典谟”(《晋书·嵇康传》),“轻贱唐虞而笑大禹”,“非汤武而薄周孔”(《与山巨源绝交书》);但另一方面,他抱着终身不仕二主,保持作为一个士人的名节,甚至还准备参加田丘俭的起事,试图把政权从司马氏手里夺回来还给曹魏宗族。假如说,这种矛盾贯穿着他的终生的话,那么,《声无哀乐论》却就是他试图从有限的人生中解脱出来的审美建构。正因此,这篇关于音乐哲学问题的论文便显得具有特别的意义。一、人的自觉和审美的自由境界鲁迅在《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一文里说,魏晋之际是文的自觉的时期。这个“文的自觉”首先是以人的自觉为先导。当然,这个“人”不是今天的历史的实践主体,也不是结构主义的静态化的结构要素之一的人,而是追求自我完善、在变幻莫测的生死循环的永不止息、人与人的福与祸、权力与毁灭、囚犯和权贵之间的无常的转化和变换过程中寻求灵魂净土的“人”。这种追求和嵇康所生活的时代是密不可分的。长年的战乱使得整个社会显现一片凋蔽的景象。曹操在他的《蒿里行》中曾有如下的描绘: 铠甲生虮虱,万姓以死亡。 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 生民百遗一,念之断人肠。王粲的《七哀诗》也描绘了这样悲惨的景象: 出门无所见,白骨蔽平原。 路有饥妇人,抱子弃草间。 顾闻号泣声,挥涕独不还。这简直就是一幅战乱之后的“难民图”。凄冷和悲惨的社会境况和个人生命的霎时幻灭,造成了这个时代的人生的苍凉感和生存的艰难迟重的感悟。那种源自灵魂深处的生存欲的强烈的跳动,给这个时代的人们的心灵投上一层苍凉和浑厚的悲壮的色彩。渴望和平,渴望破碎的河山复归于一统。可是当这个统一的局面实现之时,跟着来的是人与人的倾轧和权力的勾心斗角。在这种政治的倾轧中,所谓的有识之士便惟有独善其身了,借助诗、酒、药,游览名山大川,沉迷于声色之乐来排遣个人有限生命的忧患。阮籍的《咏怀诗》可谓是此方面典型代表:“嘉树下成蹊,东园桃与李。秋风吹飞藿,零落从此始,繁华有憔悴,堂上生荆杞。驱马舍之去,去上西山趾。一身不自保,何况恋妻子。”这儿描绘了衰朽和趋向死亡的无可奈何。个人在这个生死频繁交替的时代,更是如一草芥。“一日复一夕,一夕复一朝。颜色改平常,精神自损消。胸中怀汤火,变化故相招。万事先穷极,知谋苦不饶。但恐须臾间,魂气随风飘。终身履薄冰,谁知我心焦。”在这样的优患中,惟有回到自我的内心世界,找到灵魂凭依的栖居之所。这便是嵇康的“养生论”的社会基础和社会背景。而“养生论”亦是他的“声无哀乐”的音乐美学思想的哲学基础。他在《养生论》里有如下一段话:清虚静泰,少私寡欲。知名位之伤德,故忽而不营,非欲而强禁也。哀厚味之害性,故弃而弗顾,非贪而后抑也。外物以累心不存,神气以醇白独著,旷然无忧患,寂然无思虑,又守之以一,养之以和,和理日济,同乎大顺。然后蒸以灵芝,润以醴泉,唏以朝阳,绥以五弦,无为自得,体妙心玄。忘欢而后乐足,遗生而后身存。这儿提出的养生的中心是:一要清心寡欲;二要不为名位利禄去伤德——自然生命之特性;三是不要贪美味佳馔;四是不为外物所累。由此而回到自我的心灵世界,达到生存的“旷然无忧患,寂然无思虚”的“至乐”境界。在《答难养生论》的驳难中,嵇康又从反面论证了养生需要净化的条件,即“名利不灭”、“喜怒不除”、“声色不去”、“滋味不绝”、“神虑转发”。实际上,从嵇康自己的表白来看,他的确是达到了他的上述“养生”的准则,但至于是否能从内心世界上实现这些原则,并乐斯于此却就难以取证了。但他作为一位出色的音乐家在音乐演奏中体会到那妹凭于音乐旋律的绝对自己的心境却是无可置疑的。在他的《琴赋》中,深刻而又细致地描绘了在听琴时的心灵的解放。最后他感叹地说:于时也,金石寝声,匏竹屏气,……感天地以致和,况歧行之众类,嘉斯器之懿茂,咏兹文以自慰,永服御而不厌,信古今之所贵。乱曰:音音琴德,不可测兮!体清心远,邈难极兮! 良质美手,遇今世兮!纷纷翕响,冠以艺兮!识音者希,孰能珍兮!能尽雅琴,惟至人兮!在音乐美的绝对的自律性的存在中,他感受到了心灵和天地的合一。而这些,对那些总是把音乐和哀乐联系起来的人来说是不存在的。因此,想认识“琴”的“不可测”的至理,惟在于像有他嵇康这样的“至人”。当然,这个“至人”不是孔、孟,而是“采药山泽,会得其意,忽焉忘反”的庄子式的“至人”。“夫称君子者,心不措乎是非,而行不违乎道者也。何以言之?夫气静神虚者,心不存于矜尚;体亮心达者,情不系乎所欲。矜尚不存乎心,故能越名教而任自然;情不系于所欲,故能审贵贱而通物情。”于是,我们看到,嵇康看待音乐与哀乐的关系是从他自身的追求的这种人从物欲和各种功利目的的束缚中解放出来的角度来立论的。只能净除这种种之“欲”,音乐的形式之美才更能体现契合于宇宙的精神。假如我们把嵇康的上述关于人生的自由境界的“养生”之问题,加上一个“审美的”前缀的话,似乎便可以看作为康德的关于审美鉴赏的心理感受的规定:规定一个对象为美时的这种关系,现在是和快感结合着的;而鉴赏判断却声明这种快乐是对每个人都有效;所以绝不是一个伴着表象的快适,也不是对于这对象的表象,也不是善的概念所含有的那种规定根据。所以除掉在一个对象的表象里的主观的合目的性而无任何目的(既无客观的也无主观的目的)以外,没有别的了。(《判断力批判》上册,中译本,第59页)康德的论述是就审美的时间特殊性所产生的心理感受性质来说的。而这个性质的核心便是摆脱外在限制的心灵的自由,是无任何目的的合目的性,正如嵇康所说的“心不措乎是非,而行不违乎道者也”。两相比较,我们可见,康德的论述和嵇康的论述都贯穿着一个共同的思想和审美的追求:无欲无动、淡泊无为。但也因此见出中西美学落实在人生问题上的根本分野。在嵇康这儿,这种审美性质的构成,就是人生的至尚追求和生存的目的,关键是人们通过什么样的途径来实现它并转化成为个人的生存状态。而在康德那儿,这种心境不过是人的诸多心境的一种心境之特征而已,至于它是否会转化成为个人的切实的生存状态;那完全是另一个问题。嵇康在《答难养生论》之时,已解了这个秘密了:“有主于中,以内乐外,虽无钟鼓,乐已具矣。故得志者,非轩冕也;有至乐者,非充屈也;得失无以累之耳!”康德的“无目的的合目的性”的审美鉴赏之特征在此化成了嵇康的人获“至乐”的标志。这儿,还有必要添上一笔的是:在前此,中国古代的乐论总是强调音乐的“群”的“和”的意义。就是说,音乐的根本目的就在于“助教化,淳人伦”,而嵇康却从这种“群”之“和”转移到了“个人”之“和”。这种“和”是作为社会个体的自我之完成和终结。这可以说是嵇康对中国音乐哲学思想的新的发展。二、《声无哀乐论》的理论难题和“声无关哀乐”的理论宗旨自先秦以来,物感心动,发之于声,声之比而成乐,正因此而说“乐与政通”,“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几乎丝毫没有怀疑的余地。如刘向《说苑·修文》所说:乐者,至人之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故先王著其教焉。是故感激憔悴之音作,而民思忧;?奔慢易繁文简节之音作,而民康乐;粗厉猛奋广贲之音作,而民刚毅;廉直劲正庄诚之音作,而民肃敬;宽裕肉好顺成和动之音作,而民慈爱;……是故先王本之情性,稽之度数,断之礼义,含生气之和,带五常之竹,……皆安其位不相夺也。这种把音通于“哀乐”并进而等同于“哀乐”的音乐观,一直就被认为是不变的真理。嵇康针对这种观点,提出“声无哀乐”,既要有极大的理论勇气,也面临着一系列的文化传统的压力,同时他的理论自身的逻辑统一性也面临严峻的挑战。这里,有相互关联的两个命题:其一,“声”无“哀乐”之义是声与哀乐是非对应的,有什么样的“声”未必一定有什么与之相对应的“哀”与“乐”,但这不等于说“声”就不包涵某种情感;其二,“声”无“哀乐”表明声本身不存在哀乐之谓,所谓什么声有什么感情等等,完全是听者的主观附与。我把前者称之为弱证明,后者称之为强证明。此处先说弱证明。嵇康正确地指出了把声与古圣贤的德等等之类的问题对应起来,既有夸大事实的一面,又盲目崇信古人。但由这种“夸大”和“盲目”并进而从理论上彻底推翻这一论断并非易事。也就是说,推翻“物感心动”而有“介之卢而闻牛鸣知其三犊牲牺”的论点是容易的,但再进一步,证明声根本和哀乐无关却就要难得多。关于嵇康的论证声无哀乐的哲学基础,有诸多不同的观点。李泽厚和刘纲纪主编的《中国美学史》,关于嵇康的部分说他是从元气论的观点来构筑音乐的本体论,把音乐的无关于哀乐的自身之“和”看成是外在自然之和的自然延伸。至于这种延伸怎样和“音之比”的人的有目的的创造活动联系起来却没有明确的证明。吉联抗在他的关于《声无哀乐论》的注释本小册子里说嵇康是以二元论的方式来论证声无哀乐,即社会之内容的哀乐为一元,声自身之数比的关系之构成为另一元。这和哲学上的作为看待精神与物质问题的二元论完全不是一回事。修海林著的《古乐的沉浮》(山东文艺出版社,1 9 8 9年),说嵇康是以唯物论的哲学思想基础来论证音乐的自律性存在。这儿的解释似乎更有些不着边际。如果把音乐看成一种独立于人之外的存在物,显然难以说何以大自然从来就没有提供过任何一部乐曲。而且,嵇康只是开始从自然的演化说明音乐之“和”的数比是秉承了自然的“和”的性质,但并没有说这“和”的性质就直接成了音乐。我认为,解释嵇康的声无哀乐的理论问题应该站在人生论的立场上,才是切合于中国美学问题的原则。嵇康的“声无哀乐”的立论目的很显然,那便是:假如说任何一种声都与一定的社会内容相联系,人们在音乐的感受中也就根本不存在自由的心境之可能了,生之有限性的悲惨乃至到了连一片净土也找不到的地步。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嵇康从他的切身的音乐实践中深切地感受到了这一点。这可以从他的《琴赋》里找到例证。对此,前边已有引述,此处不赘。正是从这样的切身感受出发,嵇康站在他的时代的玄学思辨的高度,阐述了他的主张: 首先,就音乐来说,它是以乐曲的不同数比的关系构成的一种自律性文本。但是,又该怎样解释诸如此类现象呢?比如伯牙与钟子期的以音乐的相互心灵的感应,善听察音乐的人与不善听音乐的人自然会对音乐之美有不同的领悟。这些岂不是都证明了音乐自身即有哀乐?嵇康的证明分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坚决摈弃这些俗儒之妄见,听凭自身心理感受的契悟,即“得之于心”。他说:然和声之感人心,亦犹酝酒之发人性也。酒以甘苦为主,而醉者以喜怒为用。其见欢戚为声发,而谓声有哀乐,犹不可见喜怒为酒使,而谓酒有喜怒之理也。显然,这个反驳是非常有力的。由此,另一方面再回到音乐自身来说:且声音虽有猛静,各有一和,和之所感,莫不自发。何以明之?夫会宾盈堂,酒酣奏琴,或忻然而欢,或惨氽而泣;非进哀于彼,道乐于此也;其音无变于昔,而欢戚并用,斯非‘吹万不同’邪?夫唯无主于喜怒,亦应无主于哀乐,故欢戚俱见。……由是言之,声音以平和为体,而感物无常;心志以所俟为主,应感而发。然则,声之与心,珠涂异轨,不相经纬, 焉得染太和于欢戚,缀虚名于哀乐哉?就音乐自身来说,“其犹臭味在于天地之间。其善与不善,虽遭浊乱,其体自若而无变也。”再就音乐演奏的乐器来说,不同材质制成的乐器亦有一种自然之“太和”:啼声之善恶不由儿口吉凶,犹琴瑟之清浊不在操者之工拙也。心能辨理善谭,而不能令籁篱调利,犹瞽者能善其曲度,而不能令器必清和也。器不假妙瞽而良,篱不因慧心而调节器,然则心之与声,明为二物,二物诚然,则求情者不留观于形貌,揆心者不借听于声音也。嵇康是从音乐自身的特点和听者对音乐反映的主观差异这样两个方面来证明声无哀乐。就音乐自身的形式化特点来说,某种特定的或清或浊的乐曲,不论在什么条件下,不因演奏的善与不善而改变其基小性质。从听者来说,同样一首乐曲,由于与自我的“审美关系”不同,则会有或哀或乐的巨大差异。在此,音乐好比是一个应合哀与乐的契机,因而会有‘吹万不同,而使其自己”也。假如我们把嵇康的上述观点,和1 9世纪的音乐美学经典之作,汉斯立克著的《论音乐的美》所提出的音乐形式美相比,更可见中国人早于欧洲人一千多年前即深刻地认识到了这一点。该书第二章说:音乐美是一种独特的只为音乐所特有的美。这是一种不依附,不需要外来内容的美, 它存在于乐音以及乐音的艺术组合之中。优美悦耳的音响之间的巧妙关系,它们之间的协调和对抗、追逐和遇合、飞跃和消逝——这些东西以自由的形式呈现在我们直观的心灵面前, 并且使我们感受到美的愉快。这些说法正是嵇康在《声无哀乐论》说的“官商集比,声音克谐”,“音声之作,其犹臭味在于天地之间”。但是,汉斯立克并没有说“声无哀乐”,他认为声与哀乐及情感是非对应的,而且,由于音乐正如艺术的装饰之美一样,不同的线条有不同的表情特征,比如“一些弧形曲线,有时轻悠下降,有时陡然上升,时而遇合,时而分离,这些大大小小的弧线相互呼应,好像不能融合,但又构造匀称。”音乐之形式美正是这种宽泛的多义性的表情特征。嵇康也谈到这一点。他说:“然声音和比,感人之最深者也。劳者歌其事,乐者舞其功。”过去,大多数学者认为,这正是嵇康的声无哀乐理论的漏洞。其实,这儿也是从音乐的表情性功能来二二分化,即音乐本身之象征的功能和感受者的哀乐之感受。因此,“音声有自然之和,而无系于人:情,克谐之音,成于金石,至和之声,得于管弦也。”这样,嵇康基本上完成了他的理论目标,把“声无哀乐”释为“声”非对应于“哀乐”,然后再从个人的心理感受音乐美的差异来张扬个体在聆听音乐之自律性的形式之时的“吹万不同,而使其自己”的自由的心境。把音乐之美,从传统的道德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转化成为个体人格的心灵自由的媒介,是嵇康《声无哀乐论》这篇名作所要说的中心内容。三、“声”无关于“哀乐”和音乐教化问题的社会赋予我在前边说过,证明音乐无关于哀乐远远比证明音乐非对应于哀乐要难得多。这里有这样两点要明确:第一,嵇康并不否认音乐的教化作用,第二,嵇康把音乐与哀乐的传统的直接对应性关系割裂开来的目的何在。贯穿在《声无哀乐论》里的逻辑线索是把我前边说的“弱证明”和“强证明”混为一体来谈的。也就是说,在嵇康看来,说“声无哀乐”就是等于指音乐本身不含有任何的社会内容。遗憾的是,嵇康的这一证明并不是完全成功的。其一,嵇康举乐器之不同来证明声无关于哀乐。那么,这儿的问题是:不同的声音何以相互区别呢?一方面是他说的形式的区别,即所谓的“声之比”而成为“乐”的问题;另一方面是宽泛的表情性特征的问题。不同的声音虽然经过提炼、净化,但其任何一种声音的特征,都存在一定程度的表情性,而这种表情性也是感受者把它与特定的哀乐对应起来的基础。否则,仅仅靠从纯形式的角度去感受音乐,那么音乐只可能是“和寡”之艺术形式了。再说,音乐家和音乐鉴赏家也非是由纯形式的“数比”之关系去思考和感受音乐之美。反过来说,纯粹之数比是无所谓美与不美的。乐曲之数比在于落实在怎样打动人的感官这一层次上才有美与不美的问题。即就嵇康自己之对琴之声所抒发的自由心境的美的感受而言,正是在于声音之数比所封闭起来的与生活隔绝的“自律性”的媒介,缘此而契合于他的人生之感悟。当然,只是这种“感悟”不能用传统的哀乐去加以诠释罢了。其二,嵇康在由说“声与哀乐是非对应的”过渡到“声与哀乐无关”这一强证明之时,偷换了概念。如:他一方面说,“玉帛非礼敬之实,歌哭非悲哀之主也。”证明是:殊方异俗,歌哭不同,使错而用之,或闻哭而欢,或听歌而戚;然其哀乐之怀均也。就是说,玉帛不是礼之本身,而只是借以表达礼的内容的媒介。音乐也是如此。如把这种或哭或欢当成音乐之本身的特征,岂不是说:“今用均同之情,而发万殊之声,斯非音声之无常哉?”嵇康在此是从两个方面来进行他的证明:起先他是描述音乐之构成的特征,如汉斯立克所说的那一系列形式特征,即专注于作品之本身,然后跟着便置这音乐本体之说明于不顾,而跳到关于对音乐的价值论的说明。也就是说,嵇康是从音乐本体的自律性存在之设定,然后跳到社会的历史的特定条件下对音乐评价的差异来得出“声”无关于“哀乐”这一结论的。于是,我们看到嵇康为他解释音乐的教化问题开辟了广阔的天地。那便是:他把音乐的教化问题看成是教化问题,并不是音乐自身特性的自然顺延,而是从外在方面对音乐之社会价值的功能给予。这正是所谓“声有哀乐’’的社会根源。他说:……言语之节,声音之度,揖让之仪,动止之数,进退相须,共为一体,君臣用之于朝, 庶士用之于家,少而习之,长而不怠,心安志固,从善日迁。然后临之以敬,持之以久而不变,然后化成。社会的礼仪和所谓之“移风易俗,莫善于乐”,正是人们比附音乐之“数比”的秩序关系,从上到下比附成为一个社会化的系统,年深日久,便深化成了所谓的一种教化方式。再一个教化问题是从音乐所具有的“导情”的功能看待的。音乐自身无所谓“情”,无所谓“哀乐”,但通过听音和演奏却可以抒发人心中的积愫,从而令人心气和畅。这又是人们从社会的功能上来给予音乐教化意义的又一个原因。他提出这样的问题:“夫言移风易俗者,必承衰弊之后也。”理由在于:和心足于内,和气见于外;故歌以叙志,舞以宣情,然后文之以采章,照之以风雅,播之以八音, 感之以太和,道其神气,养而就之,迎其惰性,致而明之,使心与理相顺,气与声相应,合乎会通,以济其美。故凯乐之情,见于金石,含弘尤大,显于声音也。 应该说,嵇康从社会对音乐的价值赋予的角度对音乐的无关哀乐和这种哀乐因而是外在于音乐自身的证明还是成功的。当然,这并不是说他因此完成了他的“声”无关“哀乐”的强证明。不过却由此为他的理论宗旨找到了社会学的基础,,即音乐的哀乐的价值内容是社会历史的赋予。在特定的条件下,一定的历史主体总是体现为个人。所以,就对特定的音乐作品而言,就是独立的审音者。从而审音者赋予音于作品的他自身的独特的人生价值也便是合情合理的。这个隐含在嵇康的《声无哀乐论》里的深刻的美学思想,在一定程度接触到了马克思在《1 8 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所提出的鉴赏音乐的耳朵和音乐作品的意义之展示的内在关联性。这一点,正是嵇康非得把音乐自身之特点与作为社会内容之体现的哀乐的传统的直接对应性关系割裂开来不可的目的所在。“今不求乐于自得之域,而以无笑噱谓齐楚体哀,岂不知哀而不识乐乎?”“自得之域”是人们从音乐中感受到的形式化的自我。人们也是借助这种形式来触摸自我的自由状况。难怪嵇康在临刑的一刹那,之所以奏《广陵散》,是触摸他最后之自由乎?主要参考资料1、戴明扬:《嵇康集校注》,人民文学出版社。2、《晋书·嵇康传》。3、《三国志·魏志·王粲传》。4、《世说新语》中《任诞》、《德行》、《稚量》等有关嵇康的言论。5、吉联抗译注:《嵇康·声无哀乐论》,人民音乐出版社。6、修海林著:《古乐的沉浮》,山东文艺出版社,其中有关嵇康的专论。7、李泽厚、刘纲纪主编:《中国美学史》第二卷上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其中有关嵇康的专论。

声无哀乐论形式美论文

在中国这个传统和成见看得特别重要的文化的国度里,嵇康应该说是一个特例。从他的生活行为到他的哲学美学思想,就表面而言,都显得与中国文化传统格格不入。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他的骨子里还是特别看重传统的道德标准的;比如,一方面,他“言论放荡,非毁典谟”(《晋书·嵇康传》),“轻贱唐虞而笑大禹”,“非汤武而薄周孔”(《与山巨源绝交书》);但另一方面,他抱着终身不仕二主,保持作为一个士人的名节,甚至还准备参加田丘俭的起事,试图把政权从司马氏手里夺回来还给曹魏宗族。假如说,这种矛盾贯穿着他的终生的话,那么,《声无哀乐论》却就是他试图从有限的人生中解脱出来的审美建构。正因此,这篇关于音乐哲学问题的论文便显得具有特别的意义。一、人的自觉和审美的自由境界鲁迅在《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一文里说,魏晋之际是文的自觉的时期。这个“文的自觉”首先是以人的自觉为先导。当然,这个“人”不是今天的历史的实践主体,也不是结构主义的静态化的结构要素之一的人,而是追求自我完善、在变幻莫测的生死循环的永不止息、人与人的福与祸、权力与毁灭、囚犯和权贵之间的无常的转化和变换过程中寻求灵魂净土的“人”。这种追求和嵇康所生活的时代是密不可分的。长年的战乱使得整个社会显现一片凋蔽的景象。曹操在他的《蒿里行》中曾有如下的描绘: 铠甲生虮虱,万姓以死亡。 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 生民百遗一,念之断人肠。王粲的《七哀诗》也描绘了这样悲惨的景象: 出门无所见,白骨蔽平原。 路有饥妇人,抱子弃草间。 顾闻号泣声,挥涕独不还。这简直就是一幅战乱之后的“难民图”。凄冷和悲惨的社会境况和个人生命的霎时幻灭,造成了这个时代的人生的苍凉感和生存的艰难迟重的感悟。那种源自灵魂深处的生存欲的强烈的跳动,给这个时代的人们的心灵投上一层苍凉和浑厚的悲壮的色彩。渴望和平,渴望破碎的河山复归于一统。可是当这个统一的局面实现之时,跟着来的是人与人的倾轧和权力的勾心斗角。在这种政治的倾轧中,所谓的有识之士便惟有独善其身了,借助诗、酒、药,游览名山大川,沉迷于声色之乐来排遣个人有限生命的忧患。阮籍的《咏怀诗》可谓是此方面典型代表:“嘉树下成蹊,东园桃与李。秋风吹飞藿,零落从此始,繁华有憔悴,堂上生荆杞。驱马舍之去,去上西山趾。一身不自保,何况恋妻子。”这儿描绘了衰朽和趋向死亡的无可奈何。个人在这个生死频繁交替的时代,更是如一草芥。“一日复一夕,一夕复一朝。颜色改平常,精神自损消。胸中怀汤火,变化故相招。万事先穷极,知谋苦不饶。但恐须臾间,魂气随风飘。终身履薄冰,谁知我心焦。”在这样的优患中,惟有回到自我的内心世界,找到灵魂凭依的栖居之所。这便是嵇康的“养生论”的社会基础和社会背景。而“养生论”亦是他的“声无哀乐”的音乐美学思想的哲学基础。他在《养生论》里有如下一段话:清虚静泰,少私寡欲。知名位之伤德,故忽而不营,非欲而强禁也。哀厚味之害性,故弃而弗顾,非贪而后抑也。外物以累心不存,神气以醇白独著,旷然无忧患,寂然无思虑,又守之以一,养之以和,和理日济,同乎大顺。然后蒸以灵芝,润以醴泉,唏以朝阳,绥以五弦,无为自得,体妙心玄。忘欢而后乐足,遗生而后身存。这儿提出的养生的中心是:一要清心寡欲;二要不为名位利禄去伤德——自然生命之特性;三是不要贪美味佳馔;四是不为外物所累。由此而回到自我的心灵世界,达到生存的“旷然无忧患,寂然无思虚”的“至乐”境界。在《答难养生论》的驳难中,嵇康又从反面论证了养生需要净化的条件,即“名利不灭”、“喜怒不除”、“声色不去”、“滋味不绝”、“神虑转发”。实际上,从嵇康自己的表白来看,他的确是达到了他的上述“养生”的准则,但至于是否能从内心世界上实现这些原则,并乐斯于此却就难以取证了。但他作为一位出色的音乐家在音乐演奏中体会到那妹凭于音乐旋律的绝对自己的心境却是无可置疑的。在他的《琴赋》中,深刻而又细致地描绘了在听琴时的心灵的解放。最后他感叹地说:于时也,金石寝声,匏竹屏气,……感天地以致和,况歧行之众类,嘉斯器之懿茂,咏兹文以自慰,永服御而不厌,信古今之所贵。乱曰:音音琴德,不可测兮!体清心远,邈难极兮! 良质美手,遇今世兮!纷纷翕响,冠以艺兮!识音者希,孰能珍兮!能尽雅琴,惟至人兮!在音乐美的绝对的自律性的存在中,他感受到了心灵和天地的合一。而这些,对那些总是把音乐和哀乐联系起来的人来说是不存在的。因此,想认识“琴”的“不可测”的至理,惟在于像有他嵇康这样的“至人”。当然,这个“至人”不是孔、孟,而是“采药山泽,会得其意,忽焉忘反”的庄子式的“至人”。“夫称君子者,心不措乎是非,而行不违乎道者也。何以言之?夫气静神虚者,心不存于矜尚;体亮心达者,情不系乎所欲。矜尚不存乎心,故能越名教而任自然;情不系于所欲,故能审贵贱而通物情。”于是,我们看到,嵇康看待音乐与哀乐的关系是从他自身的追求的这种人从物欲和各种功利目的的束缚中解放出来的角度来立论的。只能净除这种种之“欲”,音乐的形式之美才更能体现契合于宇宙的精神。假如我们把嵇康的上述关于人生的自由境界的“养生”之问题,加上一个“审美的”前缀的话,似乎便可以看作为康德的关于审美鉴赏的心理感受的规定:规定一个对象为美时的这种关系,现在是和快感结合着的;而鉴赏判断却声明这种快乐是对每个人都有效;所以绝不是一个伴着表象的快适,也不是对于这对象的表象,也不是善的概念所含有的那种规定根据。所以除掉在一个对象的表象里的主观的合目的性而无任何目的(既无客观的也无主观的目的)以外,没有别的了。(《判断力批判》上册,中译本,第59页)康德的论述是就审美的时间特殊性所产生的心理感受性质来说的。而这个性质的核心便是摆脱外在限制的心灵的自由,是无任何目的的合目的性,正如嵇康所说的“心不措乎是非,而行不违乎道者也”。两相比较,我们可见,康德的论述和嵇康的论述都贯穿着一个共同的思想和审美的追求:无欲无动、淡泊无为。但也因此见出中西美学落实在人生问题上的根本分野。在嵇康这儿,这种审美性质的构成,就是人生的至尚追求和生存的目的,关键是人们通过什么样的途径来实现它并转化成为个人的生存状态。而在康德那儿,这种心境不过是人的诸多心境的一种心境之特征而已,至于它是否会转化成为个人的切实的生存状态;那完全是另一个问题。嵇康在《答难养生论》之时,已解了这个秘密了:“有主于中,以内乐外,虽无钟鼓,乐已具矣。故得志者,非轩冕也;有至乐者,非充屈也;得失无以累之耳!”康德的“无目的的合目的性”的审美鉴赏之特征在此化成了嵇康的人获“至乐”的标志。这儿,还有必要添上一笔的是:在前此,中国古代的乐论总是强调音乐的“群”的“和”的意义。就是说,音乐的根本目的就在于“助教化,淳人伦”,而嵇康却从这种“群”之“和”转移到了“个人”之“和”。这种“和”是作为社会个体的自我之完成和终结。这可以说是嵇康对中国音乐哲学思想的新的发展。二、《声无哀乐论》的理论难题和“声无关哀乐”的理论宗旨自先秦以来,物感心动,发之于声,声之比而成乐,正因此而说“乐与政通”,“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几乎丝毫没有怀疑的余地。如刘向《说苑·修文》所说:乐者,至人之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故先王著其教焉。是故感激憔悴之音作,而民思忧;?奔慢易繁文简节之音作,而民康乐;粗厉猛奋广贲之音作,而民刚毅;廉直劲正庄诚之音作,而民肃敬;宽裕肉好顺成和动之音作,而民慈爱;……是故先王本之情性,稽之度数,断之礼义,含生气之和,带五常之竹,……皆安其位不相夺也。这种把音通于“哀乐”并进而等同于“哀乐”的音乐观,一直就被认为是不变的真理。嵇康针对这种观点,提出“声无哀乐”,既要有极大的理论勇气,也面临着一系列的文化传统的压力,同时他的理论自身的逻辑统一性也面临严峻的挑战。这里,有相互关联的两个命题:其一,“声”无“哀乐”之义是声与哀乐是非对应的,有什么样的“声”未必一定有什么与之相对应的“哀”与“乐”,但这不等于说“声”就不包涵某种情感;其二,“声”无“哀乐”表明声本身不存在哀乐之谓,所谓什么声有什么感情等等,完全是听者的主观附与。我把前者称之为弱证明,后者称之为强证明。此处先说弱证明。嵇康正确地指出了把声与古圣贤的德等等之类的问题对应起来,既有夸大事实的一面,又盲目崇信古人。但由这种“夸大”和“盲目”并进而从理论上彻底推翻这一论断并非易事。也就是说,推翻“物感心动”而有“介之卢而闻牛鸣知其三犊牲牺”的论点是容易的,但再进一步,证明声根本和哀乐无关却就要难得多。关于嵇康的论证声无哀乐的哲学基础,有诸多不同的观点。李泽厚和刘纲纪主编的《中国美学史》,关于嵇康的部分说他是从元气论的观点来构筑音乐的本体论,把音乐的无关于哀乐的自身之“和”看成是外在自然之和的自然延伸。至于这种延伸怎样和“音之比”的人的有目的的创造活动联系起来却没有明确的证明。吉联抗在他的关于《声无哀乐论》的注释本小册子里说嵇康是以二元论的方式来论证声无哀乐,即社会之内容的哀乐为一元,声自身之数比的关系之构成为另一元。这和哲学上的作为看待精神与物质问题的二元论完全不是一回事。修海林著的《古乐的沉浮》(山东文艺出版社,1 9 8 9年),说嵇康是以唯物论的哲学思想基础来论证音乐的自律性存在。这儿的解释似乎更有些不着边际。如果把音乐看成一种独立于人之外的存在物,显然难以说何以大自然从来就没有提供过任何一部乐曲。而且,嵇康只是开始从自然的演化说明音乐之“和”的数比是秉承了自然的“和”的性质,但并没有说这“和”的性质就直接成了音乐。我认为,解释嵇康的声无哀乐的理论问题应该站在人生论的立场上,才是切合于中国美学问题的原则。嵇康的“声无哀乐”的立论目的很显然,那便是:假如说任何一种声都与一定的社会内容相联系,人们在音乐的感受中也就根本不存在自由的心境之可能了,生之有限性的悲惨乃至到了连一片净土也找不到的地步。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嵇康从他的切身的音乐实践中深切地感受到了这一点。这可以从他的《琴赋》里找到例证。对此,前边已有引述,此处不赘。正是从这样的切身感受出发,嵇康站在他的时代的玄学思辨的高度,阐述了他的主张: 首先,就音乐来说,它是以乐曲的不同数比的关系构成的一种自律性文本。但是,又该怎样解释诸如此类现象呢?比如伯牙与钟子期的以音乐的相互心灵的感应,善听察音乐的人与不善听音乐的人自然会对音乐之美有不同的领悟。这些岂不是都证明了音乐自身即有哀乐?嵇康的证明分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坚决摈弃这些俗儒之妄见,听凭自身心理感受的契悟,即“得之于心”。他说:然和声之感人心,亦犹酝酒之发人性也。酒以甘苦为主,而醉者以喜怒为用。其见欢戚为声发,而谓声有哀乐,犹不可见喜怒为酒使,而谓酒有喜怒之理也。显然,这个反驳是非常有力的。由此,另一方面再回到音乐自身来说:且声音虽有猛静,各有一和,和之所感,莫不自发。何以明之?夫会宾盈堂,酒酣奏琴,或忻然而欢,或惨氽而泣;非进哀于彼,道乐于此也;其音无变于昔,而欢戚并用,斯非‘吹万不同’邪?夫唯无主于喜怒,亦应无主于哀乐,故欢戚俱见。……由是言之,声音以平和为体,而感物无常;心志以所俟为主,应感而发。然则,声之与心,珠涂异轨,不相经纬, 焉得染太和于欢戚,缀虚名于哀乐哉?就音乐自身来说,“其犹臭味在于天地之间。其善与不善,虽遭浊乱,其体自若而无变也。”再就音乐演奏的乐器来说,不同材质制成的乐器亦有一种自然之“太和”:啼声之善恶不由儿口吉凶,犹琴瑟之清浊不在操者之工拙也。心能辨理善谭,而不能令籁篱调利,犹瞽者能善其曲度,而不能令器必清和也。器不假妙瞽而良,篱不因慧心而调节器,然则心之与声,明为二物,二物诚然,则求情者不留观于形貌,揆心者不借听于声音也。嵇康是从音乐自身的特点和听者对音乐反映的主观差异这样两个方面来证明声无哀乐。就音乐自身的形式化特点来说,某种特定的或清或浊的乐曲,不论在什么条件下,不因演奏的善与不善而改变其基小性质。从听者来说,同样一首乐曲,由于与自我的“审美关系”不同,则会有或哀或乐的巨大差异。在此,音乐好比是一个应合哀与乐的契机,因而会有‘吹万不同,而使其自己”也。假如我们把嵇康的上述观点,和1 9世纪的音乐美学经典之作,汉斯立克著的《论音乐的美》所提出的音乐形式美相比,更可见中国人早于欧洲人一千多年前即深刻地认识到了这一点。该书第二章说:音乐美是一种独特的只为音乐所特有的美。这是一种不依附,不需要外来内容的美, 它存在于乐音以及乐音的艺术组合之中。优美悦耳的音响之间的巧妙关系,它们之间的协调和对抗、追逐和遇合、飞跃和消逝——这些东西以自由的形式呈现在我们直观的心灵面前, 并且使我们感受到美的愉快。这些说法正是嵇康在《声无哀乐论》说的“官商集比,声音克谐”,“音声之作,其犹臭味在于天地之间”。但是,汉斯立克并没有说“声无哀乐”,他认为声与哀乐及情感是非对应的,而且,由于音乐正如艺术的装饰之美一样,不同的线条有不同的表情特征,比如“一些弧形曲线,有时轻悠下降,有时陡然上升,时而遇合,时而分离,这些大大小小的弧线相互呼应,好像不能融合,但又构造匀称。”音乐之形式美正是这种宽泛的多义性的表情特征。嵇康也谈到这一点。他说:“然声音和比,感人之最深者也。劳者歌其事,乐者舞其功。”过去,大多数学者认为,这正是嵇康的声无哀乐理论的漏洞。其实,这儿也是从音乐的表情性功能来二二分化,即音乐本身之象征的功能和感受者的哀乐之感受。因此,“音声有自然之和,而无系于人:情,克谐之音,成于金石,至和之声,得于管弦也。”这样,嵇康基本上完成了他的理论目标,把“声无哀乐”释为“声”非对应于“哀乐”,然后再从个人的心理感受音乐美的差异来张扬个体在聆听音乐之自律性的形式之时的“吹万不同,而使其自己”的自由的心境。把音乐之美,从传统的道德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转化成为个体人格的心灵自由的媒介,是嵇康《声无哀乐论》这篇名作所要说的中心内容。三、“声”无关于“哀乐”和音乐教化问题的社会赋予我在前边说过,证明音乐无关于哀乐远远比证明音乐非对应于哀乐要难得多。这里有这样两点要明确:第一,嵇康并不否认音乐的教化作用,第二,嵇康把音乐与哀乐的传统的直接对应性关系割裂开来的目的何在。贯穿在《声无哀乐论》里的逻辑线索是把我前边说的“弱证明”和“强证明”混为一体来谈的。也就是说,在嵇康看来,说“声无哀乐”就是等于指音乐本身不含有任何的社会内容。遗憾的是,嵇康的这一证明并不是完全成功的。其一,嵇康举乐器之不同来证明声无关于哀乐。那么,这儿的问题是:不同的声音何以相互区别呢?一方面是他说的形式的区别,即所谓的“声之比”而成为“乐”的问题;另一方面是宽泛的表情性特征的问题。不同的声音虽然经过提炼、净化,但其任何一种声音的特征,都存在一定程度的表情性,而这种表情性也是感受者把它与特定的哀乐对应起来的基础。否则,仅仅靠从纯形式的角度去感受音乐,那么音乐只可能是“和寡”之艺术形式了。再说,音乐家和音乐鉴赏家也非是由纯形式的“数比”之关系去思考和感受音乐之美。反过来说,纯粹之数比是无所谓美与不美的。乐曲之数比在于落实在怎样打动人的感官这一层次上才有美与不美的问题。即就嵇康自己之对琴之声所抒发的自由心境的美的感受而言,正是在于声音之数比所封闭起来的与生活隔绝的“自律性”的媒介,缘此而契合于他的人生之感悟。当然,只是这种“感悟”不能用传统的哀乐去加以诠释罢了。其二,嵇康在由说“声与哀乐是非对应的”过渡到“声与哀乐无关”这一强证明之时,偷换了概念。如:他一方面说,“玉帛非礼敬之实,歌哭非悲哀之主也。”证明是:殊方异俗,歌哭不同,使错而用之,或闻哭而欢,或听歌而戚;然其哀乐之怀均也。就是说,玉帛不是礼之本身,而只是借以表达礼的内容的媒介。音乐也是如此。如把这种或哭或欢当成音乐之本身的特征,岂不是说:“今用均同之情,而发万殊之声,斯非音声之无常哉?”嵇康在此是从两个方面来进行他的证明:起先他是描述音乐之构成的特征,如汉斯立克所说的那一系列形式特征,即专注于作品之本身,然后跟着便置这音乐本体之说明于不顾,而跳到关于对音乐的价值论的说明。也就是说,嵇康是从音乐本体的自律性存在之设定,然后跳到社会的历史的特定条件下对音乐评价的差异来得出“声”无关于“哀乐”这一结论的。于是,我们看到嵇康为他解释音乐的教化问题开辟了广阔的天地。那便是:他把音乐的教化问题看成是教化问题,并不是音乐自身特性的自然顺延,而是从外在方面对音乐之社会价值的功能给予。这正是所谓“声有哀乐’’的社会根源。他说:……言语之节,声音之度,揖让之仪,动止之数,进退相须,共为一体,君臣用之于朝, 庶士用之于家,少而习之,长而不怠,心安志固,从善日迁。然后临之以敬,持之以久而不变,然后化成。社会的礼仪和所谓之“移风易俗,莫善于乐”,正是人们比附音乐之“数比”的秩序关系,从上到下比附成为一个社会化的系统,年深日久,便深化成了所谓的一种教化方式。再一个教化问题是从音乐所具有的“导情”的功能看待的。音乐自身无所谓“情”,无所谓“哀乐”,但通过听音和演奏却可以抒发人心中的积愫,从而令人心气和畅。这又是人们从社会的功能上来给予音乐教化意义的又一个原因。他提出这样的问题:“夫言移风易俗者,必承衰弊之后也。”理由在于:和心足于内,和气见于外;故歌以叙志,舞以宣情,然后文之以采章,照之以风雅,播之以八音, 感之以太和,道其神气,养而就之,迎其惰性,致而明之,使心与理相顺,气与声相应,合乎会通,以济其美。故凯乐之情,见于金石,含弘尤大,显于声音也。 应该说,嵇康从社会对音乐的价值赋予的角度对音乐的无关哀乐和这种哀乐因而是外在于音乐自身的证明还是成功的。当然,这并不是说他因此完成了他的“声”无关“哀乐”的强证明。不过却由此为他的理论宗旨找到了社会学的基础,,即音乐的哀乐的价值内容是社会历史的赋予。在特定的条件下,一定的历史主体总是体现为个人。所以,就对特定的音乐作品而言,就是独立的审音者。从而审音者赋予音于作品的他自身的独特的人生价值也便是合情合理的。这个隐含在嵇康的《声无哀乐论》里的深刻的美学思想,在一定程度接触到了马克思在《1 8 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所提出的鉴赏音乐的耳朵和音乐作品的意义之展示的内在关联性。这一点,正是嵇康非得把音乐自身之特点与作为社会内容之体现的哀乐的传统的直接对应性关系割裂开来不可的目的所在。“今不求乐于自得之域,而以无笑噱谓齐楚体哀,岂不知哀而不识乐乎?”“自得之域”是人们从音乐中感受到的形式化的自我。人们也是借助这种形式来触摸自我的自由状况。难怪嵇康在临刑的一刹那,之所以奏《广陵散》,是触摸他最后之自由乎?主要参考资料1、戴明扬:《嵇康集校注》,人民文学出版社。2、《晋书·嵇康传》。3、《三国志·魏志·王粲传》。4、《世说新语》中《任诞》、《德行》、《稚量》等有关嵇康的言论。5、吉联抗译注:《嵇康·声无哀乐论》,人民音乐出版社。6、修海林著:《古乐的沉浮》,山东文艺出版社,其中有关嵇康的专论。7、李泽厚、刘纲纪主编:《中国美学史》第二卷上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其中有关嵇康的专论。

音乐本体的“自然之和”。

在嵇康那里,构成音乐本体本原的声音自然之和的要素,不是别的,正是按声音本身美的规律的自然和谐组织排比呈现了音乐的本体。

嵇康认为音乐本体的“自然之和”,与人为政治伦理无关,也无关人之利欲情感,它只是作为体道之存在的客观自然声音美的提取,和按美的规律的和谐组织排比,是道之显现的自然声音和谐组织成的形式美。

反过来说,正因为音乐的本体本原是道之显现的自然声音和谐组织成的形式美,它联系道,体现道,具有非意识形态性,所以也就与社会政治兴亡无关,与人们的喜怒哀乐情感无关。

扩展资料:

《声无哀乐论》反映出的主张音乐脱离封建政治功利的音乐思想与主张“礼乐刑政”并举的官方音乐思想,构成了中国封建社会中音乐美学思想两大潮流的源头。

嵇康的《声无哀乐论》不仅仅讨论了音乐有无哀乐、音乐能否移风易俗,还涉及音乐美学上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即音乐的本体与本质问题,音乐鉴赏中的声、情关系问题,音乐的功能问题等;

提出了“声无哀乐”的观点,即音乐是客观存在的音响,哀乐是人们的精神被触动后产生的感情,两者并无因果关系。用嵇康的话说,就是“心之与声,明为二物”。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嵇康的《声无哀乐论》与汉斯立克的《论音乐的美》

《声无哀乐论》涉及了音乐的本质、音乐的审美感受、音乐的功用等一系列问题,是一篇在思想上自成体系的音乐美学论著。下面就其中几个观点进行一下简要分析。 艺术中国 一、“心之与声,明为二物。”音乐是人之创造心理的乐化形态。在众多艺术门类中,音乐这门感情内容占优势的艺术有极大可能性直接体现人的感受和情感态度。音乐对情感生活的虚拟和把握是非常深刻、细微的,甚至达到不可思议的程度。比如,贝多芬的《第五交响曲》之所以被定名为《命运交响曲》,是因为那个简短的主题动机产生于贝多芬不幸的命运,这部交响曲体现了人与命运的搏斗,是他个人悲剧的情感生活怒涛激浪式的物化。因为贝多芬对他的朋友辛德勒提到开头四个音符时曾经说过:“命运就是这样敲门的。”这样说虽不能触及该交响曲的深刻内涵,但多少能帮助我们理解音乐正是一种面向内在世界、通过内在世界折射外在世界的艺术,包括以情感态度评价物质世界对于人的意义:是神圣的还是卑劣的,是人道的还是凶残的,是美好的还是丑陋的,是雄壮的还是柔弱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嵇康所讲的“心之与声,明为二物”中的“声”只可理解为纯音响上的声音,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音乐,因为音乐作为艺术和美的对象,已不是客观的自然声音,而是渗透了社会人的情感。 二、“声音之体,尽于舒疾,情之应声,亦止于躁静。”现代心理学证明,人的情感是有机体在生理和心理许多方面的综合。音乐要引起欣赏者情感的变化,先要引起相应于音响变化的“躁静”之应(生理机能),然后由“躁静”之应所产生的和谐之感才能引起主体的美感与主体的情感体验而产生共鸣(心理变化)。嵇康看到音乐直接引起的是“躁静”之应而非“哀乐”之情,在当时的条件是一个了不起的发现。但是音乐却不是仅止于此,它在引起欣赏者的躁静之后,随即会引起欣赏者的“哀乐之情”。从这一点上看,嵇康把音乐与人的情感机械地分割开来,是有其缺陷的。 艺术中国 三、“今用均同之情,而发万殊之声。”“人情不同,各施所解,则发其所怀。” 音响变化与情感变化虽存在对应关系,但其表现极为复杂。嵇康看到了审美主客体之间的复杂关系,认为同样的感情可以表现出不同的声音,反过来,同样的声音也可以表现出不同的感情。我们知道,在审美过程中必定带有欣赏者的想象色彩、情感色彩、幻觉色彩以至错觉色彩。音乐与绘画相比较,音乐可以说是无形而有象的艺术,其“象”恍惚存在于音乐之中,不可思议,难以捉摸。这也就造成了嵇康所说的“夫会宾盈堂,酒酣奏琴。或欣然而欢,或惨尔而泣。非进哀于彼,导乐于此也。”可见,不同的欣赏者对音乐所产生的美感是具有差异性的。对于欣赏者来说,他在听音乐时所产生的“哀乐之情”受影响于作曲者、表演者和自身三方面的影响。故嵇康所说的“今用均同之情,而发万殊之声”及“人情不同,各施所解,则发其所怀”是不无道理的。 四、“哀乐自以事会,先遘于心,但因和声以自显发。”这一观点是说,人心中先有了哀乐,音乐起着诱导和媒介的作用,使它表现出来。对于作曲者来讲,是心中先有了“哀乐”,然后将自己的这种情感融入到创作当中,通过音乐的创作手法,如:旋律、节奏、和声、音色等的运用向人们传递着其对自然界、对内心情感以及对外部世界等的感受。而对于听者来讲则是由于听到音乐之后而产生了“哀乐”之情。例如:当《粱祝》的音乐响起时,听着长笛吹出的鸟鸣般的华彩音调,不由地从脑海浮现出一幅风和日丽、桃红柳绿、百花盛开、鸟语花香的迷人画面;而听着大锣、大提琴和大管奏出阴暗的音调以及铜管严厉、粗暴的音色时,心中会不由而生一种不安的情绪。 艺术中国 五、“至八音会谐,人之所悦,亦总谓之乐。然风俗移易,本不在此也。” 嵇康强调音乐的娱乐作用,把音乐的美与道德的善区分开来,这对儒家美善统一的传统观念是个突破,在中国美学理论上是个飞跃。嵇康认为,音乐虽能使人爱听,但并不能起移风易俗的作用。他的这一观点大胆地反对了两汉以来完全无视音乐的艺术性,把音乐简单地等同于政治的观点,是有其进步意义的。另外,嵇康并非全盘否定音乐与社会之间的联系,他只是反对夸大音乐对社会生活的作用,如:“劳者歌其事,乐者舞其功”、“亡者之音哀以思”就肯定了有什么样的社会和客观条件,就会产生什么样的音乐。他反对的只是片面强调音乐的道德教化功能而不顾及其它功能的观点。 在《声无哀乐论》中,还有诸如:“及宫商集比,声音克谐,此人心至愿,情欲之所钟”、“然声音和比,感人之最深者也”等关于音乐形式方面的观点,这里就不一一论述。 综上所述,《声无哀乐论》中的观点有其积极进步的一面,也有其不足的一面,但不管怎样,它对我们的启示作用是十分重要的,那就是,无论研究任何事物和现象,都必须站在唯物辩证的立场上全面地、发展地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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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学习研究论文

关于高中声乐教学的有效性的论文

摘要 :当前高中声乐教学中需要能够通过一种有效的教学方式来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对学生的素质教学。但是就目前的高中教育来说,在教学模式上还存在有一定的弊端,本文基于高中教学现状对实现声乐教学有效性相关策略进行研究,仅作抛砖引玉之用,希望能够为相关工作者的研究提供借鉴。

关键词 :高中教学;现状;声乐教学;有效性;策略

在高中声乐教学中,实现课堂教学的有效性,主要就是通过老师的教学,让学生对于相关内容熟练掌握,并且能够培养他们掌握一定能力与技巧,从而实现在有限教学课堂内的教学质量最大化。在高中声乐教学中,要能够重视学生个体之间的不同,从而挖掘学生的潜力,有效提高教学质量。

一、高中声乐教学现状

(一)学生的主体作用被弱化

当前的高中声乐教学质量较低的主要原因就是没有发挥出学生在课堂中的主体地位,因为很多教师都还是持有传统的教学模式,都是通过死板的说教式教学,与学生没有有效地互动,学生只是在被动的学习,这样的教学交过完全没有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再加上有的教师教学模式过于单一,教学过程也枯燥乏味,因此学生对于学习也没有兴趣,严重影响了声乐的教学质量。

(二)教师没有及时发挥主导作用

有的教师为了更好地实现学生在课堂主体性,就在课堂上为学生留出大把的时间进行练习或者是思考,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却没有达到有效地教学目的,这种方法使得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主要作用被弱化掉了,没有教师对学生进行有效的指导,并且有的教师在教学中完全忽视掉学生之间的个体差异性,学生的学习没有正确的方向,也就无法实现教学过程中的有效性。

(三)缺乏明确的教学目标

有的高中声乐教师根本不明确教学目标,只是完成一定的教学任务,在其中并没有发挥自身的主动性,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教学。对于教学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并不明确,因此也就无法有效地对教学内容进行合理的规划。教师只知道用传统的思维进行教学,却不明确教的具体目的,在上课前也没有针对性地对教学内容进行规划,对于整个上课的时间也没有细致规划,有时仅仅是为了完成教学任务而教学,这种死板的教学方式无法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发展。

二、实现高中声乐教学有效性的策略

(一)明确教学目标

在高中声乐教学中,要想提高教学的有效性,首先就要求教师能够明确教学目标,明确的教学目标也是对相关教学内容价值的一种体现方式。教学目标的制定不仅要根据教学内容来,还应该根绝学生的学习现状以及学校的设施情况来综合制定。只有制定有效的教学目标,才能保证教学具有一定的成果。确立科学的教学目标,能够为声乐教学指明方向,并且在课前要做好准备工作,制定好声乐教学方式,从而在不断的教学中对方式进行总结,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二)营造学习氛围

创设合适的教学环境对于教学质量的提高是相当重要的。只有处于融洽、和谐的师生关系里,学生才能专心地去学习。这可以从以下几方面阐述。首先融洽的教学情境能够提高学生对于获取相关知识的兴趣的前提,因为兴趣是学生最好的老师。只有在和谐的氛围中对于相关内容产生兴趣,他们才会调动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去探索相关知识,这也成为发挥学生创造性的主要方法。此外,合适的学习情境能够为师生创建更佳的沟通环境。只有双方进行有效沟通,才能拉近彼此的距离。教师应该当学生的朋友,因此就能在近距离下实现教学目标。最后,有效的学习氛围能够凸显出学生的主体性,在教学中不再是说教式教学,而是以学生的学习为中心,使用灵活的教学形式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教师在平时应该对学生投入更多的关怀,有的学生基础能力较差,如果长时间得不到应有的关注,就渐渐丧失获取声乐知识的兴趣,时间长了,甚至会对相关知识的学习产生排斥。教师多关心学生,与之交流,能够让学生通过喜欢上教师来对学习内容感兴趣,并且在学习中产生热情,感受学习知识的愉悦。

(三)重视基础教学

高中的声乐教学较之学生之前学习的相关课程有一定区别,前者体现出更强的系统性。因此在声乐教学过程,老师需要加大对学生基本能力训练的力度。对于学生来说,最难的就是音乐生涯的起始阶段,学生在入门时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如果这个时候打退堂鼓,那么就会前功尽弃。教师要能够帮助学生树立信息,在学习中掌握一些基础内容,从自然声区开始练习,并且再次基础之上循序渐进,不断加深教学的内容。教师不应该为了赶进度,忽视了对基本功的教学。此外教师还应该传授学生安全发声方法,防止他们在自我训练的过程产生声带方面的损伤。同时在学生在发音吐字方面缺陷一定要能够尽早发现,尽早矫正,保证教学的有效性。在声乐知识的传授模式上应该避免传统教学中内容单一的缺陷,能够丰富教育内容,革新教学理念。在选择歌曲时要能够保证其丰富性,要尽可能地避免教学内容的重复性。学生只有打好基础,才能向将来深一步的声乐学习迈进。

(四)实现创新教学

在传统教学方式中存在有很多弊端,教师经常使用说教式的教学方法对学生灌输一些声乐知识,学生在没有对相关知识产生兴趣的基础上,被动学习了知识,但是缺乏主动性学习到的知识无法掌握的更牢固。因此要想提高声乐教学的有效性,教师应该创新教学模式,基于学生自身进行教学,用于摒弃传统教学模式中存在的弊端。由于很多的学生选择声乐课程为了减少面对升学的压力,因此教师要能够针对学生的特点来制定教学内容。在上课时,教师还应该重视学生之间的个体差异性,并且要能够针对不同学生进行有效教学,从而做到真正的因材施教,加深每一个个体对于知识的理解程度。在此基础上鼓励学生创新,把自己对于歌曲的认识经过创新表达出来,从而将自身的感情升华。学生要通过不断地学习来加深对知识的理解与掌握,并且通过不断的训练,才能巩固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有效提高教学质量。

(五)合理安排课时

在高中声乐教学中,教师要能够合理安排课时。如果大部分的时间都用来进行声乐教学,那么学生会在长时间的学习过程产生疲惫感,对于新知识的吸收是不利的。除了利用上述的创设教学情境的'教学策略以外,教师还可以通过对合理安排教学内容来实现教学的有效性。在教学中,教师只是起到引导作用,给学生流出对应的时间去练习,因为只靠老师传授知识,学生对于相关知识点的记忆还是很浅的,需要能够自己在练习中加深印象,并且意识到知识点的主次之分。

(六)制定课堂评价

教师在教学中如果没有一个准确的反馈,那么就无法知道教学的实际情况,也无法针对教学方式作出改进。因此教师应该在开展教学工作的基础上制定课堂评价环节,其中要能够保证尊重学生选择与创新,让学生成为课堂的主人,发表自身的学习看法,并且勇于提出自己的意见。老师通过课堂评价就能够对声乐教学中存在的缺陷进行改进。教师在教学时要鼓励学生发言,并且多了解学生的学习感受,自己只是做声乐知识教学的引导者,这样的教学方式对于学生学习积极性的提高也有很大帮助,学生在参与课堂的过程中也能对自身所掌握的知识进行一个全面的检验,从而认识到自身的不足。

三、结语

教无定法,上述几种实现声乐教学有效性的策略仅供参考,教师在教学中还是应该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来制定教学方法,革新教学理念。教师在教学之余也应该提神给自身的专业素质,而不应该满足于现状。教师通过和有经验的专家进行交流,可以吸收更加先进的教学模式,了解他们的教学经验,从而针对性地适用在自身的教育中。此外教师还应该改变传统教育方法,只有先进的教学思想作为引导,教师才能在新形势下规划处更加适合教学的方案,提升课堂教学的趣味性,从而实现声乐教学的有效性。

[ 参考文献 ]

[1]李南箫.如何提高声乐教师的教学语言修养[J].科技创新导报,2013,09.

[2]张燕,师晖.浅谈高师院校青年声乐教师的基本素质[J].甘肃高师学报,2012,02.

[3]张永全.论声乐教师综合能力的重要性[J].中国传媒科技,2012,12.

[4]赵村兰.高校声乐教师人格塑造[J].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2007,01.

随着中国民族声乐的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成果也日益增多,其研究也在不断拓展、深化和创新的过程中更显其丰富性。下面是我为大家推荐的声乐论文,供大家参考。

声乐论文 范文 一:音乐论文发表-平湖派

摘 要:在中国琵琶艺术众多的传统流派之中,平湖派陶染着中国传统音乐的典雅风韵,以较强的艺术生命力世代流传,极具研究价值。但在当下,其传承现状并不乐观,流派概念日渐淡化、承人的稀缺以及传谱的缺失等原因致使其艺术影响力甚微。本文基于田野调查,试图从平湖派琵琶艺术的历史起源、历代传人、发展过程、演奏风格和美学特点等方面入手,探究其传承现状并分析该流派的发展前景,进一步把握平湖派琵琶的艺术价值。

关键词:平湖派;琵琶;传承

在中国传统民族乐器中,弹拨乐器琵琶具有极为悠久的历史,因其所代表的 文化 内涵典雅深厚、演奏技法独特多元、艺术作品华美丰富而长久流传于世。自魏、晋时期,琵琶首次传入中国以后,乐器本身所具有的西域色彩与东方文化特点,交融凝结为现今中国民乐中不可或缺的一个“角色”。在琵琶艺术不断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各大传统流派的产生与演进可谓是异彩纷呈。

在琵琶艺术众多的传统流派中,平湖派隶属近代琵琶四大流派、江南地区琵琶五大传派之一,与之同具艺术影响力和研究价值的琵琶流派还有无锡派、浦东派、崇明派、汪派、瀛洲派。平湖派琵琶艺术曾在我国具有极高的艺术地位,甚至曾一度名扬海外。

但近年来,平湖派琵琶艺术的传承现状并不乐观,流派本身所具有的艺术影响力日渐削弱,流派的概念也渐趋于淡化,民众普及度较低,甚至在流派的发源地平湖,也是少人问津。琵琶艺术最直观的传播方式即口传心授的教学,教学对象主要针对青少年人群,然而目前各地音乐院校或艺术 教育 机构所开设的琵琶课程,层次高低不等,但大多都以常规性的教学为主,根据难易程度开展教学活动,基本没有以流派为主的教学。在普通民众间,社会新兴文化日趋直上,对 传统文化 的承袭产生了一定的冲击,当代青少年对传统文化的关注日趋淡化,平湖派的传播途径又相对较为狭窄,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流派的传承与发展随之遇到了较大的阻碍。从流派本身传承条件来说,传人严重稀缺,传谱在发展过程中也未得到完整的保存,一些传统独特的演奏技巧无成文记录可考,难以承袭。如此历史悠久的民间流派若最终走向陨落,将是艺术领域的一件憾事。我们有责任也有义务为平湖派琵琶艺术的承袭与发展献出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将具有百年悠久而深厚积淀的平湖派琵琶文化继承下来,帮助古老的民间传统流派,拂去旧尘,重放光彩。

一、平湖派琵琶的历史脉络

明清时期,由于方兴未艾的戏曲艺术的持续发展,促使多种乐器从伴奏地位不断向独奏艺术演化。而随着市民音乐艺术的崛起,器乐独奏艺术逐渐在城市节日庙会以及各种游乐场所中迅速地兴盛了起来。民间器乐别树一帜,各领域乐者演奏技艺超凡。在此时期内迅速兴盛起来的民间器乐艺术中,琵琶演奏艺术无疑代表了这一时期器乐独奏艺术的最高成就,开创了了器乐独奏艺术发展前所未有的崭新局面。①

在这一时期,琵琶演奏领域虽是名家辈出,琴技绝伦,但是却未曾出现成文的琵琶 曲谱 ,也未曾有古书文籍专门对特定的琵琶演奏风格进行记录与区分,因此在当时未产生清晰的各家流派。清末,琵琶演奏家李芳园(1850—约1901年),将家中流传的所有琵琶乐曲进行系统地归纳整理,谱写成《南北十三套大曲琵琶新谱》,该曲谱的刊印,也代表着琵琶演奏流派,“平湖派”的诞生。

早在清乾隆年间,浙江平湖李氏家族就是琵琶艺术世家。自李延森起,开启了李氏家族琵琶世代相传的历史。李延森(约1771年生)为平湖琵琶有史可考的最早的起始者,他“举业之暇,性耽音乐,而尤爱琵琶,研究古曲,各极其妙”②。在此之后,李延森又传于其子李煌,李煌实则子承父业,以此而尽孝行,使双亲可听其琴音,取乐于此。在李煌之后,又传于其子李绳墉。后又传于其子李南棠,据《南北十三套大曲琵琶新谱》记载,李南棠素嗜琵琶, 同时也非常地擅长琵琶演奏。但囿于当时的文化环境,旧俗所限下,李氏前三代都仅限于家中承袭,不可外传。因此,李氏琵琶也并未扬名于社会。直到传至李南棠后,才开拓了崭新的、更为广阔的承袭局面。到了李南棠的青壮年时期(1850—1876年),正值第二次鸦片战争(1856—1860年),外国资本主义势力侵入中国疆土。以经商为业的李氏,经常来往平湖、上海之间。他见多识广、思想开明。愿交乐友,广师求益。1850年,李南棠与张子房、俞芝山“携谱奉访,杯酒论交”,1856年与故友郁谷园、姚飞泉、姚松斋等进行切磋。“先世遗谱相与参考,按节挥弦各有心得”。1876年,与陈子敬、周厚卿、黄梅汀、周蓉江等“见访”。③而陈子敬即当时极有名望的一位琵琶名家,颇受清光绪皇帝生父醇亲王的赏识,还曾受其“天下第一琵琶”的封号。在与众多琵琶演奏名家切磋琢磨的过程中,李氏琵琶开始摆脱原本封闭的、家族内部承袭的局面,同时,李南棠在此交流借鉴之中,也吸收了许多新的元素,更加丰富了家传演奏技法。

在李南棠之后,又传于其子李芳园(1850—约1901年)。李芳园出生于如此几代相传的琵琶艺术世家,从小积久陶养,兴致浓厚且天赋过人。他在对于李氏琵琶的承袭有着极大的贡献。他不仅自身琴技过人,而且善于博采众长,对民间各家琵琶演奏流派都有吸收借鉴,很大程度上丰富了李氏琵琶的演奏风格与曲目。对于社会文化领域风气不佳的时局,李芳园欲为琵琶艺术的发展寻求新的方向,故而整理归纳了家中流传的曲谱,并融合民间各派的演奏特点,同时吸收了一些优秀的民歌作品,将其系统地谱写,最终编撰成《南北十三套大曲琵琶新谱》。

该曲谱的刊印,也代表着中国近代琵琶四大流派,“平湖派”的正式诞生。

二、平湖派琵琶的主要传人

(一)第六代传人朱英

朱英(1889—1954年)字荇青,号杏卿,浙江省平湖市当湖镇(今当湖街道)人,据相关研究者考证,在五十年代,他曾居住于原城关镇骑塘浜十号。朱英是平湖派琵琶艺术继李芳园之后的第六代传人。朱英儿时师从平湖派琵琶第五代传人李芳园。在李芳园私塾学习期间,最初是李芳园的学生吴柏君为其授课,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李芳园本人才开始为其授课,在此期间,朱英勤学苦练,深得李氏琵琶的精髓。1927年,朱英受到北大校长蔡元培的举荐,到成立不久的上海国立音乐学院(现为上海音乐学院)任职。受时局所迫,1948年,爱国的朱英不愿为日本人演奏琵琶,毅然决定回到家乡,在平湖县(今平湖市)初级中学教授语文。朱英在其工作期间,仍坚持学习琵琶以及专业音乐理论知识,这也为原本狭窄的民间流派创造了更多对外发展的空间与可能性。

朱英先生对平湖派琵琶的演奏技巧和教学都具有自身独到的一面,他为继承和发展平湖派琵琶艺术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他创立的许多琵琶演奏技巧至今仍为琵琶演奏家所使用。朱英首次将平湖派琵琶艺术引入高等学府的课堂,1927年,他任教于上海国立音乐学院(现为上海音乐学院)民乐系,教授琵琶。第一,在这期间,朱英第一次把流传在民间的平湖派琵琶艺术引入到高等学府,在任教的十七年间,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平湖派琵琶继承人:谭筱麟、丁善德、蒋凤之、樊伯炎、陈恭则、杨少彝、江容琛、程午嘉等。第二,朱英提倡“文武合套”的演奏理念,他在平湖派琵琶的演奏风格中提倡“文武合一”,打破了文曲、武曲的界限;第三,创新琵琶演奏技法,首创左手五指并用;第四,他继承和发展了记谱特色,在原本的李氏工尺谱中,用短线标注节奏,并标出详细的演奏标记;第五,创作了一批平湖派琵琶的演奏作品,《五卅惨案》、《难忘曲》、《秋宫怨》、《长恨曲》、《枫桥夜泊》、《海上之夜》等数首作品。④

(二)第七代传人杨少彝

朱英的学生杨少彝(1913—1974年),我国著名的平湖派琵琶演奏家、音乐教育家。1931年开始师从朱英,学平湖派琵琶,琴技绝伦,深得老师朱英的认可,为平湖派琵琶的第七代传人。在1958年以“民间艺术家”的身份被西安音乐学院引进。

他在西安音乐学院任教期间,培养了任鸿翔、何明威、王天建等一大批优秀的琵琶演奏家。在杨少彝毕生的教学过程中,他并不墨守成规,而是勇于为传统艺术开拓发展的新局面,为古老流派的传承做出了许多努力。后为时局所害,蒙难弃世。

(三)第八代传人杨毓荪

杨少彝之子杨毓荪(1950- ),自幼师从其父,学平湖派琵琶。在父亲早逝后,更加坚定了承袭父亲夙愿的决心。此后师从中央音乐学院浦东派琵琶演奏家林石城。杨毓荪不仅精于琴艺,还坚持致力于提高平湖派琵琶艺术地位的工作,整理并出版其父杨少彝生前所留曲谱,为平湖派琵琶的研究者和学习者提供了极具参考价值的理论依据。在移民后,他也未曾停止对平湖派琵琶艺术的传播工作。

三、平湖派琵琶代表传谱

《南北十三套大曲琵琶新谱》的刊印标志着琵琶演奏流派“平湖派”的诞生,该曲谱融合了平湖派的主要代表作品、演奏技法、演奏符号等,是流派学习的重要理论依据,也是平湖派琵琶保存相对完整的传谱,由清代平湖派琵琶艺术的创始人李芳园整理编辑家传琵琶乐曲编撰而成。“窈念家君究心于此四十余年,方参透其中三味,尝因时尚艳曲淫声,风气愈趋愈下,欲著斯谱,为指南要法。自慨有志未遂,棻承先业,惟湮没是虞。于是发奋朝夕,汇集古曲十三套,按节寻声,一一参考默识”

(一)代表曲目《阳春古曲》

全曲共计十个段落,根据《南北派十三套大曲琵琶新谱》所记,十个部分分别为“春景阳和”、“锦园小憩”、“遍地花开”、“独占鳌头”、“风摆荷花”、“玉版参禅”、“道院琴声”、“一轮明月”、“东皋鸣鹤”、“铁策版声”。

(二)代表曲目《淮阴平楚》

该作品是平湖派典型武曲套曲的类型,全曲风格雄壮伟岸,大气磅礴,演奏者须表现出战争史诗般地宏伟场景。在演奏中,多使用满轮、绞弦、扫弦、轮拂、并弦、拍等技巧。⑤

(三)代表曲目《平沙落雁》

该曲由“雁阵横空”、“霜天雁叫”、“平沙扑翅”、“高翔千仞”、“衡阳万里”、“逐队分飞”、“一行归影”七部分组成。为表现文曲悠远淡泊的艺术意境,演奏中应注意运用弹挑、滚奏、双弹、轮指、扫弦以及推、拉、吟、揉的技法。

四、平湖派琵琶的演奏风格

平湖派琵琶的演奏极富地方特色,也正是因为它独具匠心、丰富多元的演奏技法,才使得它清晰地有别于其他民间流派,以较高的艺术影响力长久流传于世间。本文在此,将进行简短论述。南北派十三套大曲琵琶新谱中的手法、指法备载仿刻华君秋苹谱,惟有新增手法每曲详注逐段工尺旁。其中,右手的轮指技法是平湖派琵琶演奏特点的主要体现。轮指,是指琵琶或吉他的一种典型演奏指法。在琵琶演奏中,几乎所有的乐曲都要使用该演奏指法,由轮指汇成的指法特别繁多,例如带轮、扫轮、满轮等等,在此不一一详述。

轮指主要分为上出轮和下出轮两类。上出轮即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顺时针依次弹下,后接拇指挑上;下出轮即是无名指、中指、食指顺次弹下,后接拇指挑上。在平湖派琵琶的演奏中,多用下出轮手法,偶尔根据乐曲需要兼用上出轮手法。如代表作品《满将军令》的弹奏技法为先以食、中、名、禁四指,此第弹下,然后大指挑上,其声缓且长而易圆,须要连而勿断,断不可用上出轮。⑥平湖独创的演奏技法有“蝴蝶双飞”、“抹复扫”、“七操”、“马蹄轮”、“挂线轮”,上述技法演奏难度颇大,掌握者甚少。

平湖派琵琶艺术最初起源时,属于文人音乐,供具有一定文化修养的知识阶层人士自娱自乐。“古之学问为己,今之学问为人”,也许当今社会人们习音律,一般是为学习掌握一种演奏的技巧,但对于先者来说,怡养性情、修身静心。由此可见,平湖派琵琶艺术所蕴藏的文化内涵是极为深厚的,耐人寻味的。自古文曲宜静,以平湖派代表曲目《青莲乐府》为例,此曲由“举杯邀月”、“雨打芭蕉”、“风入松”、“石上流泉”四段联缀而成,犹如以泼墨画式的笔触,描绘出古代文人墨客“起舞弄清影”一般的古朴典雅之景,给人以空灵舒畅、意境深远之感。中国古典音乐文化多倡导悠然心会,超乎功利,象征着高洁、寂寥、含蓄、典雅的君子品质。曲中始终激荡着一种至高的审美情趣,让听者在袅袅琴音中,洞悉艺术的真谛所在。

声乐论文范文二:校园音乐剧;创新实践

摘 要:社会在不断发展变迁,人们对高雅艺术展开追求同时,还希望艺术可以是通俗易懂的,音乐剧中流行音乐元素大胆实践创新,也恰好满足大众这种审美情趣,也使得一部又一部的经典作品横空出世。作为音乐剧中一类独特创作特征的流行音乐元素,也需要我们不断进行学习与研究,本文对校园音乐剧中流行音乐元素该特殊创作特征加以深入分析,希望为促进校园音乐剧向可持续的方向发展作出一份贡献。

关键词:流行音乐元素;校园音乐剧;创新实践

音乐剧对流行音乐元素作用是深远的,本文主要围绕校园音乐剧和流行音乐元素关系展开,而流行音乐是当前覆盖面最广,比较流行歌曲表达形式,容易获得大众接受通俗演唱 方法 ,同音乐剧两者有机融合,促使音乐剧与流行音乐两者都获得了源源不断的生机与活力。特别当今科技突飞猛进发展,新兴事物逐渐涌现出来新时期,人类各方面均已取得质的飞跃,时代发展同大家坚持不懈努力存在密切关系,科技发展与艺术创新二者互相影响、互相促进,也更带有新时代的气息。

一、校园音乐剧概述

校园音乐剧为一类小型音乐剧,音乐剧是一种有机融合了歌唱、舞蹈和戏剧表演的综合性表演。历经一个世纪发展阶段,音乐剧在发达国家备受追捧,让人感到满意却又不置可否缔造艺术和商业间统筹兼顾的双重利益,但是在我国存在的历史并不是很久。顾名思义,音乐剧表演应该具有的特征是戏剧性、整合性、风格化差异化和三项全能特征。正是这些特征使音乐剧从诸多表演艺术门类中脱颖而出,成为当代舞台剧美学综合性的最高标准。相对来讲,音乐剧这一名词还比较新鲜时髦。最近几年,伴随音乐剧持续升温,国内音乐剧相关文字,乐谱还有音像材料等量日益增加,而且我国诸多校园也开始让师生尝试音乐剧编排与创作。音乐剧一大特征便是通俗性,这也是它同歌剧间最大差异①。绝大部分歌剧对于受众审美水平有极高要求,但音乐剧则恰好相反,其大众性特征异常鲜明,掌握起来也更为容易,从多角度考虑,音乐剧较歌剧都更容易让学生接受,学生学习热情也会更高。另外,艺术与娱乐两点音乐剧中均具备,所以对学生课余生活也起到很好丰富作用。特别是当今,综合素质教育在我国大行其道,众多中小学也陆续开展艺术综合教学,音乐剧这一良好载体备受瞩目,对音乐剧中流行音乐元素这一独特创作特征加以研究,对我国全面开展综合素质教育意义重大。

二、流行音乐元素在校园音乐剧中的创新与实践

首先,震撼人心视听效果。很多音乐剧成功之处便在于在音乐剧作品中不单融入法国大型歌剧,浪漫主义还有英国民谣等古典音乐元素,还融入大量流行音乐元素,这些音乐节奏平稳、旋律简单。配合旋律特征方面,作曲家偏向流行歌曲创作风格特点,促使受众可以单纯由音乐当中体会音乐真谛;配器特征方面,把流行爵士音乐、电声等元素融入管弦乐中,制作出使人眼前一亮音色效果。各类形式流行元素有机融合,创作出无与伦比动人曲调,让观众享受一场别开生面视听大餐②。其次,寓教于乐大众情趣。将流行音乐元素融于音乐剧中,对所有学生受众都具有不可替代重要作用。音乐剧中侧重流行风格作品,因其优美动人,朗朗入口特征变成学生生活娱乐重要组成,也成为其情感寄托与生活写照,让广大师生学习生活变得多姿多彩,为一种不可多得的调味剂。该类音乐对压力较大及学业繁重学生来讲,也不失为一类娱乐消遣好办法;音乐剧中各类西洋乐器伴奏,促使音乐渲染力加强,对学生陶冶情操及拓宽视野非常有利;另外音乐剧中多一些比较夸张的呐喊、尖叫等声音异化处理,充分调动其学生们的好奇心,让他们由精神与心理双方面得到刺激快感。再次,雅俗共赏审美品质。校园音乐剧会沿用很多古典歌剧段落,采取宣叙调、咏叹调或古典音乐背景,也说明其在追求通俗性和娱乐性同时,仍然要维系其自身高洁品质。优秀音乐剧作品需要充分打破雅俗对立状态,拉近雅俗间距离,达到雅俗共赏交融情境③。相比 其它 古典音乐剧来讲,校园音乐剧桥段融入更多流行音乐元素,这不仅是为了让学生感到更亲切,更容易接受,另外学生审美水平与音乐素养也会在不知不觉中,或在音乐剧享受过程中不断得到培养。

三、 结语

假使说八二年由中央歌剧院《我们现在的年轻人》视作富有我国特色音乐剧,定义成我国当代自创音乐剧,则中国音乐剧也不过短短二十来年时间。但通过国人不断摸索,我国文艺与教育工作者的持之以恒,近年来我国自创剧目越发增多, 经验 积累也越发丰富。无论歌剧话剧,舞蹈影视,亦或是戏曲艺术,都有对音乐剧的不断考量,音乐剧越发让人欲罢不能,尤其年轻受众,尤其是近些年开展的如火如荼的校园音乐剧,更是让青少年在欣赏音乐的同时不断成长,让流行音乐元素融入于校园音乐剧当中,并不断加以创新与实践,这势必会让我国校园音乐剧未来呈现出一幅更加美好的画卷。

声乐国外研究论文

谈谈莫扎特声乐艺术作品研究论文

在学习和工作的日常里,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论文吧,论文是描述学术研究成果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为了让您在写论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谈谈莫扎特声乐艺术作品研究论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紫罗兰》中表现了诗情画意的情感这首作品是莫扎特在1785年6月8日创作的,其中充满了浪漫主义气息,成为了当时艺术歌曲题材中的典范,为后来的的舒伯特、勃拉姆等人的音乐艺术创作奠定了德奥艺术歌曲的基础。

【摘要】 莫扎特是十八世纪欧洲古典音乐的大师,在他的一生中创作了三十六首艺术类的歌曲,并在其音乐中融和了德奥艺术歌曲风格和浪漫主义情结。赋予了音乐更多超凡脱俗的感染力和生命力,是首个开创德奥歌曲创作的作曲家。本文通过对莫扎特的声乐艺术作品的分析研究莫扎特音乐中“声”和“情”的融合。

【关键词】莫扎特;声乐艺术作品;“声”与“情”;融合

莫扎特的作品在众多的音乐大家中并不算多,但是这些作品的风格多种多样,旋律普遍比较优美,且具有严谨的结构,其中很多经典歌曲在艺术歌曲历史的长河中有着极其重要的艺术地位和价值。在这些作品中有着独特鲜明的音乐形象和简单质朴的音乐语汇,创作手法十分的细腻。在音乐中实现了对感情的融合。摸扎特的作品在不同的作品中利用音符和节奏的变化表现了音乐的不同情感,下面笔者就不同音乐风格中蕴含的情感进行详细的分析。

一、温和的情感情感和意大利音乐艺术的融合

在莫扎特《亲切的平静》中主要通过意大利文写成具有可可风格的精致、典雅的特征,歌词只有四句,内容主要主要表达了对人内心的和平和爱的赞美。在作品中莫扎特将其进行多次反复,其中的情感十分真挚,使人充分感受到和谐之美,同时具有均衡的美感。借助小广板的速度,整部作品的旋律十分流畅、优美,情感十分真挚,给人一种对和谐、光明和美好生活印象。这首歌由于自身古典和气派和优雅从容的风格,经常被女性歌者所喜爱,在音乐会上经常会选择这首曲子。

二、音乐中的咏叹

在摸扎特的《见异思迁的鸟》和《我走进树林》,是其在22岁时为当时的歌唱家奥古斯塔创作创作的,此时他正在Manheim逗留,以上两首音乐均有着当时十分流行的巴黎咏叹调风味。前者主要是通谱歌,歌曲中的旋律和织体比较简单,像宣述调,钢琴在伴奏中大量运用倚音,音乐风格十分活泼优雅。后面一首《我走进树林》中充满了戏剧性,音乐的节奏变化十分快,这个歌曲在莫扎特的创作中特别像充满着悲剧色彩的咏叹调。

最需要提的是莫扎特的《当露易泽焚烧她的负心情人的情书时》,虽然有着很长的歌名,但它在莫扎特所创作的歌曲中是特别的。该曲是莫扎特在1787年于维也纳创作的,整部曲子是在短短的二十个小结中完成的,其中充分展示了戏剧性和悲剧气氛,乐曲讲述的是一位露易泽的女孩烧毁了她不忠的爱人寄来所有信件的故事。歌声中宣泄女孩内心的痛苦,有时也会有优美的咏叹。在钢琴的伴奏中感情表达十分丰富,音乐形式变化多种多样,感情强而有力,充分表现主人公内心情绪的起伏。在激荡的音乐中我们仿佛可以看到逐渐化为灰烬的信件和熊熊燃烧的火焰。这首曲子展示了莫扎特的抒情和戏剧才华,作曲家本身不幸人生好像就浓缩在了着短短的一首歌曲中一样。

三、音乐中的诗情画意

《紫罗兰》中表现了诗情画意的情感这首作品是莫扎特在1785年6月8日创作的,其中充满了浪漫主义气息,在那个时代被认为是诗和音乐的完美融合。很多音乐学者都认为这首歌在德国的歌曲艺术发展史上有着不可忽视的地位。这首歌中钢琴伴奏是音乐史上,首次脱离了歌唱的旋律,保持了独立性角色,似乎是作家在缓缓的叙述着心声。这首曲子主要来自《爱尔文和艾尔米蕾》诗篇,其中主要利用拟人化的手法表达作者所向往的谦仰和纯真的爱情。莫扎特在创作中并没有进行传统的分节歌处理方式,而是逐段写成了一首含蓄并优雅的通谱歌,在描述中蕴含着深情,描述了对紫罗兰的美好向往,并哀叹其不幸的遭遇。整部音乐像是在哭泣一般,形象逼真,成为了当时艺术歌曲题材中的典范,为后来的的舒伯特、勃拉姆等人的音乐艺术创作奠定了德奥艺术歌曲的基础。

四、天真的童趣和音乐

1791年莫扎特在即将辞世前创作了三首充满童趣、天真优美的儿歌《初春》、《渴望春天》和《游戏》,有的人猜测这是莫扎特专门为自己的孩子所作的。歌曲中都使用了分节歌形式,结构简短,旋律和节奏很质朴,但是音乐的语言听起来十分美好生动、优美,充满了天真和童趣。明快欢乐的歌曲,令人难以想象此时的莫扎特正处于贫病交加、生活悲惨的处境。他特曾经说过:即便是我的舌头已经品尝到了死亡的味道,但是我仍旧会保持着乐观的创作心态。事实也正是如此,在他的三篇创作中为人们展示的是一个纯净、光明、充满乐观主义精神的世界,使得人们对生活充满了信息和希望。

五、音乐中的风趣幽默

在莫扎特的作品中还利用音乐表达了风趣幽默的情感,例如《警告》和《老妇人》。这些不仅是为男低音写的交响乐伴奏,同时也是未完成的喜剧歌剧的插曲。其中将糖果比作少女,警告天下的父亲要像珍藏糖果一样将自己的女儿保护起来。音乐内容显示十分幽默。映射了当时社会风尚的败坏,在音型中具有鲜明的的民间特色,朴实自然,平易流畅,显示了莫扎特风趣幽默的一面。在《老妇人》作品中,描写的是一位妇人对年轻人进行了品评,在表情一栏中莫扎特特别标注了要“带有一定的鼻音”,这对歌者提出了不同寻常的要求。凸显了作家细致的观察力和对人物的特点的准确把握。在声乐旋律中使用了一字一音和局部的颤音,形象的的模仿了老妇人说话的特征,具有鲜明的形象特征。

六、小结

本文在结合莫扎特具体作品的基础上介绍了不同音乐中的利用的音来表现的情,两者之间实现了很好的融合,达到了良好的音乐效果,创造了莫扎特独特的艺术品位和魅力。

参考文献

[1]王玮涵.莫扎特艺术歌曲风格特征及声乐语言探微——以作品《亲切的平静》为例[J].金田,2014,04期(04).

[2]张天慧,李巧伟.莫扎特艺术歌曲在声乐教学中的重要价值[J].人间,2015,(13):100-100.

[3]李翔.莫扎特歌剧、艺术作品用于声乐教学之探究——以《鞭打我吧》《阿里路亚》为例[J].大家,2011,(02):7-9.

拓展:莫扎特钢琴作品的风格

莫扎特的钢琴音乐以优美、流畅、明朗、乐观为主要特征。莫扎特创造性继承、发展了阿尔贝梯低音写作手法,增强了低音的旋律性,既吸取了法国库泊兰古钢琴音乐中装饰音的曲雅趣味,又大大地改变了装饰音的形式,使装饰音不再仅仅装饰作用使之为旋律的组成部分。这种新的钢琴语汇创造,不仅形成了莫扎特钢琴音乐所特有的纤巧、优雅的风格,而且对19世纪波兰钢琴家肖邦也有很大影响。

沃尔夫冈·阿玛德乌斯·莫扎特(1756~1791),奥地利作曲家,是维也纳古典乐派第2位大师。莫扎特的钢琴音乐是他创作中重要领域,主要钢琴作品,有20多部钢琴协奏曲,钢琴奏鸣曲20首,还有变奏曲、回旋曲和幻想曲等。

莫扎特的钢琴音乐以优美、流畅、明朗、乐观为主要特征。莫扎特在歌剧中表现的非凡旋律天才,也充分显示在钢琴音乐中,如钢琴乐曲中不仅慢板主题气息、宽广、悠扬、婉转,恰似歌剧中的咏叹调,甚至那些轻捷绮丽的华彩经过句,也都是发自心底的歌唱。莫扎特钢琴演奏风格,以典雅,精致,纤巧,细腻而着称于世。莫扎特创造性继承、发展了阿尔贝梯低音写作手法,增强了低音的旋律性,既吸取了法国库泊兰古钢琴音乐中装饰音的曲雅趣味,又大大地改变了装饰音的形式,使装饰音不再仅仅装饰作用使之为旋律的组成部分。这种新的钢琴语汇创造,不仅形成了莫扎特钢琴音乐所特有的纤巧、优雅的风格,而且对19世纪波兰钢琴家肖邦也有很大影响。

《第十一钢琴奏鸣化曲》创作于1778年。1772年莫扎特结束旅行演出后,回到家乡萨尔斯堡任当地大主教宫廷乐长,为了摆脱大主教专横、粗暴、野蛮的压制,希望到别的宫廷谋求职位,于1778年随母亲再度赴巴黎旅行演奏,可是这位当年红极一时的“神童”,如今在巴黎上层社会却受到冷遇,谋求职位落空了,母亲在巴黎又去世了,尽管遭到这种种不幸,但他仍写下了5首优秀巴黎钢琴奏鸣曲,这些乐曲情感内容深刻,大都乐观、明朗,带有一种启蒙时期特有的自信和乐观,然而乐曲中却不时流露出悲哀的阴影笼罩着。这5首钢琴奏鸣曲也标志着莫扎特钢琴奏鸣曲创作的完全成熟。

《A大调 钢琴奏鸣曲》就是其中最典型的一首乐曲,而上述莫扎特钢琴音乐创作手法及其特征,也充分体现在这首奏鸣曲中。《第十一钢琴奏鸣曲》,第一乐章,是由“主题和6个变奏曲目组成的变奏套曲”。

主题:带有再现二部曲式主题的体裁风格,近似意大利西西里舞曲民谣特性,旋律朴实,明朗富有歌唱性。在性格更为内在而抒情,音乐的安详情绪接近了莫扎特的精神,而表现出温暖情感的深度是空前的。主题优美的行板,6/8节拍,A大调,附点的节奏,音乐时值基本上一拍一音,旋律有意简化,同音反复也为后面变奏留有余地。在主题的4个乐句中,前半段为8小节,后半段为10小节:每句前半旋律流畅抒情,每句后半音响加厚是和弦式陈述。

而每乐句开始都以西西里舞曲特性节奏开始。主题的呈示部分与再现部分是歌唱性,中间部分主要是舞蹈性。整个主题是歌唱性与舞蹈性相互渗透各有侧重。从总的来看“莫扎特的钢琴奏鸣曲,不能同贝多芬32首钢琴奏鸣曲抗衡,尤其不能同悲枪,月光,热情比肩。但是在今天世界成千上万架钢琴,莫扎特和贝多芬的钢琴奏鸣曲乐谱,永远是放在一起的,肯定还要继续到下个世纪,只要人还是人,保有基本的人性……”莫扎特和贝多芬的曲子总是互补的,就像大阳和月亮、树林和飞鸟、天空和大海、永远是互补的那样。在我们这个星球上,哪里摆着钢琴,哪里就一定有两位作家的钢琴奏鸣曲乐谱放在琴上,这叫做不朽。

演奏他的作品必须把握既含蓄、典雅,又玲珑剔透的音乐风格。具体地说,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旋律性极强。

莫扎特的作品主旋律往往是简单而极富歌唱性的。弹奏时,应清晰突出,不能草草了事,每一个音符都必须弹得透而不燥,实而不硬,富有一定的韵味。

2.要弹出晶莹透亮的音乐。

在指触上要以non Legato为主,用指尖触键,快速而不生硬,奏出均匀清晰的音粒。

3.注重乐句的处理,强弱的对比。 莫扎特的作品很少有大起大落的强弱对比,却差不多每一句都有渐强渐弱的曲线。其作品中很少出现f -PPP的强烈变化,但乐句与乐句之间却经常出现前后照应,强弱对比。有如对话一般,一问一答,错落有致。有时,短短的两个乐句,要弹好都并不容易。

首先,每个乐句本身必须要有渐强渐弱的曲线。其次,句与句之间,必须形成强弱对比。如第一乐句可以演奏得稍微弱一点儿,像是在提出间题。

第二乐句,可以演奏得较第一乐句稍强,以达到回答问题的效果。当然,还有其它的处理方法,但都必须有所变化,形成前后力度和强弱的对比。

4.重视谱面上的所有标记。

弹奏莫扎特的作品不允许演奏者有太多的自由处理,而应较严格的按照谱面上的所有标记及提示进行演奏。如跳音、连音、休止等。这样,才能较准确的表达作者的意图。

5.正确地使用右踏板。

一直以来,弹奏莫扎特的作品是否应该使用右踏板,始终有着争议。我认为应当使用,但要少而精炼,决不能因为使用了右踏板而使织体清晰度,句法和奏法变得含糊不清。应尽量让人察觉不到,只是为了音色使一个难以应付的连奏变得更为容易而短时间地使用。恩格尔曾写过“哲学和美学文献中的莫扎特”,里面大量列举了欧洲哲学家和文学家,是怎样崇拜莫扎特的,其中说:“两百年过去了,作为欧洲精神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莫扎特音乐不仅活着,而且还成为欧洲时代最强音之一。

谁能想象要是没有了莫扎特音乐,欧洲精神会成什么样子呢?世界难免会觉得单调和寂寞。”正如德国作家司汤达所说:“被莫扎特音乐迷住的人,将无法从其他音乐家的作品中得到满足。”

总之,要演奏和欣赏莫扎特的作品,须在正确理解,恰当地把握之后,才能使它们的美充分显现出来。莫扎特是个天生的音乐家,他所创作出来的音乐是来自天堂的音乐。物质生活的痛苦,全然不能影响其精神。尽管生活极端悲惨,他的作品却全无半点阴暗的气味。都像阳春一般流露着温暖的光,充满了生命力。如果说贝多芬是通过音乐表现其复杂的精神生活,是人生的艺术的话,那么莫扎特则是音乐通过了莫扎特表现其美是艺术的艺术。

莫扎特简介

莫扎特全名沃尔夫冈·阿玛多伊斯·莫扎特,1756年1月27日出生在奥地利萨尔斯堡的一个宫廷乐师之家,1791年12月5日卒于维也纳,终年36岁。莫扎特从小就显露出极高的音乐天赋,他4岁跟随父亲学习钢琴,5岁开始作曲,6岁时和姐姐在父亲的带领下到慕尼黑、维也纳、巴黎、米兰、普雷斯堡等很多地方作了一次试验性的巡回演出,这次演出让莫扎特名声大噪,甚至被请进维也纳的`皇宫,为皇帝做表演。这位音乐神童有着惊人的的创作速度,和辉煌的艺术成就,称他是天才一点也不为过。在短暂的生命历程中,他创作了二十多部歌剧,四十多首交响曲,五十余首协奏曲,二十七首弦乐四重奏等等,共计六百二十二首作品。莫扎特的音乐节奏清晰明快,旋律悦耳动听,很多伟人和科学家终生都非常喜爱他的音乐。歌剧是莫扎特创作的主流,他与格鲁克、瓦格纳和威尔第一起被称作是欧洲歌剧史上四大巨子。莫扎特的歌剧作品具有强烈的民族性、时代性和社会性。

拓展:声乐艺术演唱风格

声乐艺术是音乐艺术的一种表现形式,它是世界各族人民经过时间的积淀、历史的洗礼,在实践中发展而来的,是人类文明艺术创造的结晶。它就像一颗璀璨的明珠,永远屹立于世界文化之林,为人类文明的发展作出了跨越性的贡献。

一、声乐艺术演唱风格概述

声乐艺术,简单来说就是人们通过科学的练习方法,获得美妙的声音运用技巧,并且能够巧妙地运用歌声来表达音乐艺术作品中传递的思想感情。演唱风格描述的是音乐作品体现的主要的思想特点和艺术特征。从音乐创作的视角来看,风格指的是艺术作品中体现出来的独特性。关于声乐艺术演唱风格的分类,社会上比较普遍的分法是:通俗唱法、美声唱法、民族唱法。

二、声乐艺术演唱风格的特征

(一)通俗唱法的特征

通俗唱法是当今世界艺术发展的潮流,也是音乐艺术发展的产物。它不仅体现了声乐的流派、艺术发展状态,也反映了人民的生活环境和社会现象。它简洁易懂、方便学习、便于表演的娱乐方式,深受大众的喜爱。它的传播速度快、演奏氛围轻松和谐、演奏方式广泛以及较为直接地表达创作者的情感等特点,使得它迅速拥有了一大批忠实的青睐者。

(二)美声唱法的特征

美声唱法即美妙地歌唱。在一个多世纪前,这种起源于17世纪意大利的演唱风格传入中国。它旋律优美、音色嘹亮、发音自如,极大地推进了中国音乐艺术的步伐。

(三)民族唱法的特征

民族唱法由我国民歌发展而来,是一种极具民族烙印和群众基础的中国传统演唱形式。它是中国人民在大自然中辛勤劳作的时候创作出来的,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体现了中华民族的精神所在。它广阔、雄壮、细腻、深邃的特点,展现了中华民族音乐艺术的精、气、神。

三、对声乐艺术演唱风格的思考

(一)对待这三种声乐艺术演唱风格的态度

对于这三种声乐艺术演唱风格,我们不能凭主观臆测去评价它们的好坏与否。造诣高深的通俗作品,在唱法上也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和艺术性,它们能准确地借用歌曲抒发心中的情感,拥有极高的艺术价值。我们要用批判的眼光、扬弃的精神去看待这三种演唱风格,撷取其的精华,丢弃其糟粕。

(二)声乐艺术演唱风格的多元化

由于社会的进步,声乐艺术的演唱风格越来越多元化。声乐艺术不会仅仅囿于一种演唱风格,创作者们将会发挥他们无穷无尽的创造力和才华,让声乐艺术演唱风格更加具有艺术的高度。只有三种声乐艺术演唱风格不断地融合、不断地加入新鲜的演唱方式,才能创造出更加美妙、空灵、多元化的声乐艺术。

(三)随着时代步伐的加快,声乐艺术演唱风格展现出新的趋势

由于时代的发展,区域间、民族间文化艺术交流沟通的机会增多,同一个世界、同一种音符的音乐大同思想,将会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我们的思维和眼界将得到极大的开阔,声乐艺术将展现出新的生命力和朝气。如今,无论是美声唱法、民族唱法还是通俗唱法,都是声乐艺术的重要表现形式。但声乐艺术并不能拘泥于唱法,甚至可以忽略唱法,只要是科学地、自然地、优美地、舒畅地表达真实情感,都极有可能成为声乐艺术演唱风格的新趋势。

(四)跨界演唱风格独具魅力

跨界演唱风格拥有极强的融合性,将上述三种演唱风格以及原生态演唱风格巧妙地结合起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形成独特的演唱风格,极具艺术感染力。值得一提的是,这种风格并不是为了演唱方法而存在,而是强调情感的表达与传递,丰富了声乐艺术的多元化发展,进一步扩大了音乐市场的发展空间,值得读者深究。

四、总结

总之,任何一种声乐作品、演唱形式,都具有其自身的价值和意义,它们见证了人类文明历史的发展,体现了人类的聪明才智。我们应该怀着包容、尊重、敬仰的态度去看待它们,主动担当起传承历史的责任和使命。

拓展:声乐艺术的美学构建

一、声乐的审美概述

(一)旋律美是音乐作品的灵魂。

对歌曲创作而言,也毫不例外。作为音乐与语言结合的综合形式,音乐是其语言体系建构的核心。声乐美的魅力,主要取决于曲作的旋律美。曲调的整体构成,又包括旋律、节奏及和声等。其中,旋律音调是基础,声乐的普及与推广也主要依靠旋律音调的琅琅上口和情感风格的易感明快。音调美首先应该与歌词所提供的情感或情绪特征相适应,或是热情欢快,或是庄严雄伟,或是哀婉伤感,或是悲痛欲绝等等,都要在深入挖掘词意的同时掌握住情感的基调这一总的趋势。

(二)歌曲的分类。

歌曲有多种形式,从旋律、和声及节奏在歌曲创作中的地位和重要性这一角度也可尝试对歌曲进行划分。譬如传统歌曲旋律特别强调“人声性”,其情感内涵是建立在古典之雅致基础上的;多声部作品就特别讲究和声的编织与协调,具有“原生性”和“学院性”倾向;至于节奏,在非洲等原生住民的音乐中或现代流行音乐创作中占有重要地位。

(三)声乐演唱的音质美,是声腔美的造型基础。

音质本身既是声音质感的外在标准,也是歌唱发声效果的显现,它是建立在一定的技术与方法基础上的。而对技术与方法的欣赏,也是声乐美的重要原因之一。对高音崇拜,在歌剧上曾经一度泛滥就是很好的注脚。现在的流行音乐的包装或明星效应,在很大的程度上也是建立在歌手独特的声腔基础之上的。这类事例可谓不胜枚举。

(四)声乐声腔的字音美,字音美也是声腔美的重要构成。就中国声乐艺术而言,依字行腔的声音造型方法,就包含了全部字音美的方法与技术总和。即使是西方声乐艺术,对字音美的追求也是一个优秀的歌唱家必须去努力的。以尼科莱盖达为例,“盖达不仅曲目广泛,他的发音准确也是非常引人注目总的说来,优美的嗓音、清晰的发音、无可挑剔的技巧是盖达的特点。”清晰的吐字构成了歌唱家们完美声线的基础,譬如吉利、斯基帕、比约林等盖达崇拜的歌唱家都显示了这方面的优点和长处。字音美是“字正腔圆”整体艺术效果的基础。根据情感表达的需要,掌握与处理字的轻重强弱、高低抑扬、快慢疾徐、顿挫连断等语气、语势,往往也构成歌唱家润腔的依据。

二、多元化的歌唱理念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对后续的行为起着重要的引领作用。所以要想形成多元化的演唱风格,就必须以多元化的演唱理念作为前提。民族声乐作为我国传统的声乐艺术,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已然形成了一定的审美标准和习惯。演唱者一方面要通过刻苦的训练和丰富的实践达到这个标准和习惯;另一方面则要认识到这个习惯和标准既不是一成不变的,也不是不能突破的。每位演唱者都可以进行个性化的尝试和探索,也只有大胆的创新,才能形成鲜明的个人风格。

反之,如果仅是一味的模仿,即便是模仿得再像,也会始终处于别人的阴影之下,没有个人风格,难以给观众留下深刻印象。比如在演唱技术方面,之前的众多演唱者都对美声唱法和民族唱法进行了有机融合,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演唱者则完全可以进行更多唱法的融合,只要是科学的、优秀的,就都可以为我所用。只有树立起一种开放的、探索的演唱观,才能为走出单一化误区、形成多元化演唱风格打下坚实的基础。综上所述,我们从两个方面概括了声乐艺术美的总体构成,表明构成美的因素的具体特征和相互之间的融合关系。我们认为声乐的审美特征,一方面蕴涵在歌唱之中,“声乐性”的多寡强弱是其标尺,声与情是其核心;另一方面是由声乐的客观因素体现的,词与曲的格调韵味起着风向标的作用。

音乐声乐是一门专业性、技术性、实践性、科学性极强的学科,声乐艺术是一门最古老的、最普遍的综合表演性的音乐种类。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音乐声乐硕士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谈声乐表演中的音乐美学

摘要:对于音乐而言,音乐美学是其最重要的基础,音乐美学是音乐和美学之间的交叉产物,是从美学的角度看待音乐艺术,在声乐表演中,音乐美学渗透在各个环节,如作品处理、表演技巧、情感表达等,因此,对声乐表演中的音乐美学进行阐述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声乐表演;音乐美学;作用

前言

在声乐表演中,音乐美学是其最重要的基础和指导原则,表演者在进行声乐表演时,需要具备良好的审美意识、创造力,这样才能将表演中熟练的技巧、表演艺术体现出来。另外通过音乐美学,还能将声乐作品的特征、风格用独特的视角演绎出来,并引起观众的认可,因此,对声乐表演而言,音乐美学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1.音乐美学的概述

音乐美学是美学的一个重要分支,是音乐和美学的结合体,同时音乐美学也是音乐的重要基础理论学科。音乐美学的本质是对音乐的美进行研究,具体内容包括音乐形式、音乐特征、人类想象、情感、感知等与音乐的关系。音乐美学是一种社会科学,是通过理性的方法对音乐艺术进行探究,音乐美学涉及到的范围很大,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领域中的研究成果,都可以对音乐形式进行探究。利用音乐美学,能极大的促进音乐艺术的发展,提高音乐艺术的欣赏价值。

2.音乐美学对声乐表演的重要作用

音乐美学对声乐表演的作用不言而喻,首先音乐美学是声乐表演的基石,声乐表演不仅仅是对技术的一种表现,更重要的是将声乐作品的内涵展现出来,这才是音乐的本质。在声乐表演中,最重要的是将作曲家创作作品的情感、意图、利用作品传达的思想表现出来,同时还需要表演者将自己对作品的理解、感受表达出来,这样才能获得良好的表演效果。通过音乐美学的应用,能实现声乐表演过程中的音乐创作,并从音乐美学的审美特点出发,将节奏、音高、音程、音色等声乐的基本形式体现出来。在具体的声乐表演中,往往对表演者的审美有很高的要求,表演者不仅需要对作品本身进行鉴赏,还需要结合自身的感触去演绎作品,可以说声乐表演是表演者内在感触和外在感知有效结合的审美活动,这就需要利用音乐美学来提升声乐表演的审美价值,从而提高声乐表演的欣赏性。由此可见,音乐美学对声乐表演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3.声乐表演中的音乐美学

在声乐表演中,表演者在与观众互动过程中会形成审美对象,对于表演者,也就是声乐表演的主体,其表演有演唱、外在形式两种情况,表演者的表演是构成审美对象的基础,而观众的视觉、听觉、意识是审美意识形成的基础,因此,在对声乐表演中的音乐美学进行分析时,需要从表演主体和观众两方面进行。

声乐表演中表演主体的审美意识

对于声乐表演,其本身就是一个比较具体的过程,其表述的内容是表演者内心活动的外在体现,因此,表演者在实际表演中,承担着声乐作品二度创作的任务,是声乐作品首次创作(作曲家创作作品)和作品三度创作(观众对声乐作品的欣赏)的连接桥梁,表演者不仅需要将作品本身的内涵表现出来,还需要满足观众的审美需求。在声乐表演中,是通过视觉、听觉共同实现的,声乐表演本身就是表演者个人审美情感的外在体现,因此,声乐表演中的音乐美学与表演主体的审美意识有很大的关联。

在声乐表演中,人们经常会发现这种情况,不同的表演者,即便演唱同一首歌,演绎出来的效果也存在很大差异,其主要原因就是表演主体的音乐文化修养有一定差异,导致其审美观念也存在一定偏差,最终造成演唱效果不同。作曲家在创作作品时,只是将没有灵魂的音符书写在乐谱上,作品的情感、内涵都需要表演者自己体会,并赋予作品生命力。在科学技术如此发达的今天,人们还是很喜欢真人演唱表演,其主要原因就是人们在欣赏表演者个体的创作性表演,这里面渗透着表演者的智慧、情感,这是非真人表演无法代替的。

人们之所以普遍喜爱音乐,其主要原因是音乐表演经过不同表演者的创作,会产生不同的效果,并且会引起不同观众的共鸣。有很多优秀的表演,会超出作曲家的预想,让作品的情感、内涵更加形象,因此,表演主体的审美意识是声乐表演中音乐美学的重要体现,是实现声乐作品二次创作的重要环节。

声乐表演中观众的审美意识

每一个音乐作品都有其历史风格,不同时期演绎出来的声乐作品有不同的效果,同时不同时期的音乐作品,在不同表演者手中也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很多表演者在进行声乐表演时,会在作品一次创作的基础上,注入自己的理解、风格及情感,这就造成了不同的审美价值,但是表演者的审美并不能代表观众的审美,表演者必须结合所处时代进行作品演绎,这也就是音乐美学中的“尊重作品历史背景,用当代人的眼光进行表演”。只有用当代人的眼光,对作品进行分析,并从中找出符合时代要求的新元素,这样才能满足观众的审美情趣,实现作品的当代性与历史性相结合,获得最佳的声乐表演效果。

对于不同民族的观众,其音乐审美观念有很大的差异,这也导致当前声乐表演中,作品的旋律、节奏、音阶、曲风、结构等有很大的差异,例如拉丁民族的音乐,其风格注重热情,并且带有一定的轻浮气息,这种风格有很多观众难以接受,但对拉丁民族来说,这是最优美的音乐;而对于日耳曼民族的音乐,其风格典雅含蓄,含有深刻的哲学含义;嘻哈音乐充满了乐观、积极的精神。因此,声乐表演必须从观众的角度出发,结合观众的审美意识,演绎满足观众审美要求的作品,这样才可以获得观众的认可,获得预期的表演效果。

在声乐表演中,“情”是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是激发观众想象的重要元素,优秀的表演者会在对作品进行处理时,注入自己的真是情感,以引起观众的共鸣,唤醒观众内心最深处的情感,给观众留下最深刻的印象。因此,对声乐表演中的音乐美学而言,情感体验是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也是最能满足观众审美需求的元素,表演者在进行声乐表演时,必须将注重自身的情感体现,对作品进行再次发现、再次创作,挖掘作品每一个情感元素,赋予其新的生命力,并利用优秀的情感表现能力将其表现出来,这样才能满足观众的审美需求。很多时候表演者的情感投入过于虚假,往往会引起观众的反感,因此,声乐表演必须注重情感的真实投入。

4.总结

声乐表演本身就是将艺术和音乐有效地结合在一起,给人一种情感、理智完美结合的艺术美,通音乐美学,能对声乐表演进行深层次的修饰,提高声乐表演中的艺术价值,因此,表演中必须充分重视声乐表演中音乐美学的重要作用,结合优秀的表演技巧、真实的情感体验,演绎出符合观众审美需求的作品,给观众一种艺术美的精神享受

参考文献:

[1]郭海龙.浅谈声乐表演中的音乐美学[J].黄河之声,2013,(09):125-126.

[2]张诗杰.浅谈现代音乐美学研究对音乐表演的重要意义[J].音乐时空,2013,(12):13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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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邱晶晶.浅谈声乐演唱中的情感表达[J].大舞台,2014,(09):8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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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剧在声乐教学中的重要性论文

摘要: 歌剧一直以来在声乐教学中占据着重要位置,二者相辅相成。而如何引用歌剧以提升声乐教学质量一直都是教学的热点问题。本文阐述了歌剧在声乐教学中的作用,在此基础上,探讨了在声乐教学中的三种措施,以促进声乐教学质量提升。

关键词: 歌剧;声乐教学;作用;措施

将歌剧引入到声乐教学中能够让学生体验到多元的歌唱形式,并且有助于学生感受艺术文化,进而完善声乐知识结构。而如何充分利用歌剧提升声乐教学质量成为教学重点和难点。

一、歌剧在声乐教学中作用

(一)、歌剧的引入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兴趣是学习最为重要的因素。在声乐教学中,如果学生对其毫无兴趣,那么就无法很好掌握声乐演唱技巧,也无法自我提升。因此,提高学生学习兴趣是声乐教学的首要任务和终身任务。而学生对声乐学习的兴趣在很大程度上与其所选择的作品有关。歌剧现如今被教师作为教学的最佳选择。歌剧有国外歌剧和中国歌剧,它们都有着风格各异的特性,正好能够满足不同学生的需求。另外,将歌剧融入到声乐教学课堂中,也使教学内容和方式更加多样化,增加课堂教学的趣味性。教师在教授声乐知识时,可先选择一些相对简单,较为流传的歌剧作品,如《茶花女》、《我亲爱的》等,这些作品有着鲜明的音乐形象,旋律优美,乐句简单朗朗上口,这些作品在训练学生气息控制和对整体音乐内涵的把握等方面有着很大的促进作用,增强学生对学习声乐的自信,进而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二)、歌剧为唱功训练提供平台。在声乐教学中,重唱和合唱都是教学的重点,相对独唱而言,它们在音准、节奏等方面要求更为严格。重、合唱是歌剧的一个特色。歌剧要求不仅要唱出重唱的基本特点,而且还要唱出主人公个性特征,必须产生共鸣,必须和谐。因此,教师在声乐教学中,在教授学生重唱时,除了教重唱的基本技巧,还要教学生多元化的演唱风格,培养学生的艺术文化修养和团队协作意识,为构建一个完整的声乐知识结构奠定良好基础。合唱是由多人共同演唱同一声部,要求他们在音准、节奏等方面要能够协调起来,而重唱则是由不同人来完成演唱,在最高声部、中间声部和低声部方面要求更加严格,要求其要有扎实的音乐素养,只有这样才能将比较困难的中间声部和低声部完美演绎出来。在具体的声乐教学中,教师应给学生更多的实践机会,需要在无数次的失败中磨练。经过艰苦的学习,学生的唱功定有很大提高。

(三)、歌剧为培养文化素养提供平台。歌剧就是采用演唱和表演相结合的方式演绎故事内容,既包括音乐、表演、舞蹈方面的知识,又包含文学知识。从大多的歌剧剧本中可以看出,其很多素材都是源自文学作品。如歌剧《卡门》,其源自法国作家梅里美的《嘉尔曼》;歌剧《茶花女》,其源自法国小说家的著名小说《茶花女》;中国歌剧里程碑《白毛女》源自于民间传说;歌剧《江姐》源自于长篇小说《红岩》等等。这些歌剧作品对于声乐教学中培养学生文学素养和审美能力起着很大作用。歌剧作曲家将个人情感与故事情节融于一体,使歌剧充满戏剧性色彩。因此,在声乐教学中,教师要指导学生对其相关文学作品进行分析研究,对其创作背景、文化以及那个年代的音乐进行探讨,这样才能让学生所运用的唱歌技巧具有时代特色,准确表达歌剧的思想内涵,传达歌剧的美好意境。由此可见,学生在演唱时,不仅能够更完美地演绎歌剧,提高学生演唱技能,而且能够提高学生自身的文化素养。

(四)、歌剧为演唱与钢琴伴奏更加和谐提供平台。声乐演唱与钢琴伴奏是成功演绎一部声乐作品的关键。当学生在演唱某部音乐作品时,除了要把握好声音自身因素外,还必须与钢琴伴奏配合得当。由此可见,教师在教授学生如何演唱的同时,还需让学生认识钢琴伴奏的重要性,教授学生在演唱时要仔细倾听钢琴伴奏,在力度、速度、呼吸等方面与伴奏要达到高度默契。在歌剧中,演唱者与钢琴伴奏协调默契度非常重要,二者不可分割,二者共同合作达到一种完美的艺术境界。因此,教师在教授学生如何与钢琴伴奏协调时,选用歌剧作为教学案例,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非常有效。在声乐教学中,有乐感的演唱是其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学生演唱得是否成功,不仅与学生自身因素有关,而且还与其是否能够与伴奏相互协调有着很大关系。总而言之,教师在教学中通过歌剧要有意识地培养学生与钢琴伴奏协调能力,提高学生的`整体音乐素养。

(五)、歌剧为实践提供平台。歌剧对声乐教学来说是一个很好的实践。歌剧是一个多人共同演出的音乐作品,它需要有戏剧性的故事情节,每场故事都需要主人公把握住度;歌剧的另一个组成部分就是音乐,歌剧中的音乐需要指挥与乐器的配合。因此,歌剧演员不仅需要很好地把握住故事情节,而且需要其在此基础上,配合音乐元素,将其完美的演绎出来。在声乐教学中,教师必须了解这一特点,将歌剧适当地融入到实际教学中,培养学生实践演绎能力。

二、歌剧在声乐教学中的应用

(一)、指导学生熟记歌词与旋律。在声乐课堂教学中,教师采用歌剧作为案例进行教学,主要是教授歌剧中咏叹调的演唱部分。歌词与旋律是演唱一部作品的基础,因此,教师在教学中首先要指导学生熟记歌词与旋律,为演唱好作品奠定良好基础。教师在指导学生熟记歌词时主要采取读、念、唱的教学方法。“读”指导学生有感情的朗读歌词,使其能够感受歌词的美感,练习语感,进而培养学生的语言感受能力;“念”以曲的结构来将歌词念出来,感受每小段的意思,体验人物思想感情的波动与转变;“唱”伴着曲子进行演唱,将词与曲结合起来,进一步熟悉歌词,完全演绎作品的情感。而在指导学生如何熟记旋律时,教师让学生采用默记法和哼唱法相结合的方法。也就是说,学生一边在心里读谱一边嘴上哼唱,二者相互配合记忆旋律。歌剧都具故事情节,因此,在歌词方面其都朗朗上口,而且其旋律优美,很好记,学生采用读、念、唱的方法、默记法和哼唱法相结合的方法完全可以熟记下来,为演唱做好基础铺垫。

(二)、引导学生分析人物角色。歌剧人物众多,故事情节具有深层的内涵,只有正确理解歌剧的内涵,才能完美演绎。如果分析不到位,没有准确理解歌剧内涵,学生即使有很好的嗓音和娴熟的技巧,也会因演唱没有感情、平淡而失败。因此,在教学中,教师必须帮助学生分析人物角色,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1)分析曲目的“情、词、曲”。“情”作家通过曲目表达的情感;“词”对歌词进行分析,词的意思、词的发音等进行仔细研究“;曲”对曲目的结构和框架进行分析。(2)整体分析。从歌剧的整体出发,对歌剧的创作背景、人物关系、故事情节进行研究,以便学生能够更深刻地演绎人物形象。如在歌剧《卡门》中,怎么表现出卡门的温柔、妩媚、热情、直率,又怎么表现出卡门的傲慢、放荡,在卡门人物刻画上,怎么通过声音和肢体语言将这完全相反的两方面交织在一起,这些问题都需要教师带领学生进行分析。在声乐教学过程中,教师帮助学生分析歌剧中的人物角色,使学生在演唱时能够很好地展现出人物的情感,让歌声更具魅力,让表演更加真实,进而提升教学质量。

(三)、指导学生呼吸和音色问题。在歌剧中,人物较多,无论是在地位上还是在情感上都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矛盾冲突不可避免。此时在演唱时要有感情波动,需要饱满的气息,需要大的呼吸流量。另外,歌剧的舞台和场所空间较大,此时需要演唱者要有足够的大的音量,这样才能与伴奏相抗衡,并且在此基础上,要求演唱者音色要明亮。在实际教学中,教师指导学生呼吸时采用快速音阶的方法来进行,指导学生如何提高呼吸量时采用大跳的音程练习方法,指导学生音色时采用级进的八度以内的音阶或半音练习以及跳音的练习方法。如在歌剧《卡门》斗牛士出场时要求卡门女友的有效音域都要超过两个八度,音色要凸显出来,此时教师就选择快速音阶和跳音的练习方法来对学生进行训练,教学效果非常明显。

三、结语

在声乐教学中,无论是西方歌剧还是中国歌剧都将作为教学重点,它是提升教学质量的一个很好因素。歌剧对声乐演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也是培养学生实际演唱能力的一个关键要素。教师在实际教学中引用歌剧来提升教学质量的方法很多,如指导学生熟记歌词与旋律、引导学生分析人物角色、指导学生呼吸和音色问题等,皆已产生良好的效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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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晓.乌克兰沃茨霍夫斯卡娅教授的声乐教学特征探析[J].黄钟(中国.武汉音乐学院学报).2008(04)

[3]曲凯.普契尼的歌剧之路[J].艺术教育.2009(02)

[4]智艳.歌剧表演艺术视野与民族声乐教学———“第二届全国高等艺术院校民族声乐大赛”引发的思考[J].南京艺术学院学报(音乐与表演版).2009(04)

[5]王春萌.谈民族歌剧的演唱———以歌剧《红珊瑚》选曲《海风阵阵愁煞人》为例[J].音乐创作.2012(04)

[6]孙玉柱.试论女高音在民族歌剧演唱中如何用声音塑造人物形象[J].作家.2009(16)

[7]易靖平,张亚丽.论西洋歌剧中重唱的艺术特征[J].黄河之声.2011(01)

声乐作品研究论文

音乐声乐是一门专业性、技术性、实践性、科学性极强的学科,声乐艺术是一门最古老的、最普遍的综合表演性的音乐种类。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音乐声乐硕士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谈声乐表演中的音乐美学

摘要:对于音乐而言,音乐美学是其最重要的基础,音乐美学是音乐和美学之间的交叉产物,是从美学的角度看待音乐艺术,在声乐表演中,音乐美学渗透在各个环节,如作品处理、表演技巧、情感表达等,因此,对声乐表演中的音乐美学进行阐述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声乐表演;音乐美学;作用

前言

在声乐表演中,音乐美学是其最重要的基础和指导原则,表演者在进行声乐表演时,需要具备良好的审美意识、创造力,这样才能将表演中熟练的技巧、表演艺术体现出来。另外通过音乐美学,还能将声乐作品的特征、风格用独特的视角演绎出来,并引起观众的认可,因此,对声乐表演而言,音乐美学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1.音乐美学的概述

音乐美学是美学的一个重要分支,是音乐和美学的结合体,同时音乐美学也是音乐的重要基础理论学科。音乐美学的本质是对音乐的美进行研究,具体内容包括音乐形式、音乐特征、人类想象、情感、感知等与音乐的关系。音乐美学是一种社会科学,是通过理性的方法对音乐艺术进行探究,音乐美学涉及到的范围很大,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领域中的研究成果,都可以对音乐形式进行探究。利用音乐美学,能极大的促进音乐艺术的发展,提高音乐艺术的欣赏价值。

2.音乐美学对声乐表演的重要作用

音乐美学对声乐表演的作用不言而喻,首先音乐美学是声乐表演的基石,声乐表演不仅仅是对技术的一种表现,更重要的是将声乐作品的内涵展现出来,这才是音乐的本质。在声乐表演中,最重要的是将作曲家创作作品的情感、意图、利用作品传达的思想表现出来,同时还需要表演者将自己对作品的理解、感受表达出来,这样才能获得良好的表演效果。通过音乐美学的应用,能实现声乐表演过程中的音乐创作,并从音乐美学的审美特点出发,将节奏、音高、音程、音色等声乐的基本形式体现出来。在具体的声乐表演中,往往对表演者的审美有很高的要求,表演者不仅需要对作品本身进行鉴赏,还需要结合自身的感触去演绎作品,可以说声乐表演是表演者内在感触和外在感知有效结合的审美活动,这就需要利用音乐美学来提升声乐表演的审美价值,从而提高声乐表演的欣赏性。由此可见,音乐美学对声乐表演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3.声乐表演中的音乐美学

在声乐表演中,表演者在与观众互动过程中会形成审美对象,对于表演者,也就是声乐表演的主体,其表演有演唱、外在形式两种情况,表演者的表演是构成审美对象的基础,而观众的视觉、听觉、意识是审美意识形成的基础,因此,在对声乐表演中的音乐美学进行分析时,需要从表演主体和观众两方面进行。

声乐表演中表演主体的审美意识

对于声乐表演,其本身就是一个比较具体的过程,其表述的内容是表演者内心活动的外在体现,因此,表演者在实际表演中,承担着声乐作品二度创作的任务,是声乐作品首次创作(作曲家创作作品)和作品三度创作(观众对声乐作品的欣赏)的连接桥梁,表演者不仅需要将作品本身的内涵表现出来,还需要满足观众的审美需求。在声乐表演中,是通过视觉、听觉共同实现的,声乐表演本身就是表演者个人审美情感的外在体现,因此,声乐表演中的音乐美学与表演主体的审美意识有很大的关联。

在声乐表演中,人们经常会发现这种情况,不同的表演者,即便演唱同一首歌,演绎出来的效果也存在很大差异,其主要原因就是表演主体的音乐文化修养有一定差异,导致其审美观念也存在一定偏差,最终造成演唱效果不同。作曲家在创作作品时,只是将没有灵魂的音符书写在乐谱上,作品的情感、内涵都需要表演者自己体会,并赋予作品生命力。在科学技术如此发达的今天,人们还是很喜欢真人演唱表演,其主要原因就是人们在欣赏表演者个体的创作性表演,这里面渗透着表演者的智慧、情感,这是非真人表演无法代替的。

人们之所以普遍喜爱音乐,其主要原因是音乐表演经过不同表演者的创作,会产生不同的效果,并且会引起不同观众的共鸣。有很多优秀的表演,会超出作曲家的预想,让作品的情感、内涵更加形象,因此,表演主体的审美意识是声乐表演中音乐美学的重要体现,是实现声乐作品二次创作的重要环节。

声乐表演中观众的审美意识

每一个音乐作品都有其历史风格,不同时期演绎出来的声乐作品有不同的效果,同时不同时期的音乐作品,在不同表演者手中也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很多表演者在进行声乐表演时,会在作品一次创作的基础上,注入自己的理解、风格及情感,这就造成了不同的审美价值,但是表演者的审美并不能代表观众的审美,表演者必须结合所处时代进行作品演绎,这也就是音乐美学中的“尊重作品历史背景,用当代人的眼光进行表演”。只有用当代人的眼光,对作品进行分析,并从中找出符合时代要求的新元素,这样才能满足观众的审美情趣,实现作品的当代性与历史性相结合,获得最佳的声乐表演效果。

对于不同民族的观众,其音乐审美观念有很大的差异,这也导致当前声乐表演中,作品的旋律、节奏、音阶、曲风、结构等有很大的差异,例如拉丁民族的音乐,其风格注重热情,并且带有一定的轻浮气息,这种风格有很多观众难以接受,但对拉丁民族来说,这是最优美的音乐;而对于日耳曼民族的音乐,其风格典雅含蓄,含有深刻的哲学含义;嘻哈音乐充满了乐观、积极的精神。因此,声乐表演必须从观众的角度出发,结合观众的审美意识,演绎满足观众审美要求的作品,这样才可以获得观众的认可,获得预期的表演效果。

在声乐表演中,“情”是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是激发观众想象的重要元素,优秀的表演者会在对作品进行处理时,注入自己的真是情感,以引起观众的共鸣,唤醒观众内心最深处的情感,给观众留下最深刻的印象。因此,对声乐表演中的音乐美学而言,情感体验是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也是最能满足观众审美需求的元素,表演者在进行声乐表演时,必须将注重自身的情感体现,对作品进行再次发现、再次创作,挖掘作品每一个情感元素,赋予其新的生命力,并利用优秀的情感表现能力将其表现出来,这样才能满足观众的审美需求。很多时候表演者的情感投入过于虚假,往往会引起观众的反感,因此,声乐表演必须注重情感的真实投入。

4.总结

声乐表演本身就是将艺术和音乐有效地结合在一起,给人一种情感、理智完美结合的艺术美,通音乐美学,能对声乐表演进行深层次的修饰,提高声乐表演中的艺术价值,因此,表演中必须充分重视声乐表演中音乐美学的重要作用,结合优秀的表演技巧、真实的情感体验,演绎出符合观众审美需求的作品,给观众一种艺术美的精神享受

参考文献:

[1]郭海龙.浅谈声乐表演中的音乐美学[J].黄河之声,2013,(09):125-126.

[2]张诗杰.浅谈现代音乐美学研究对音乐表演的重要意义[J].音乐时空,2013,(12):13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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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马丽萍.樊玲玲浅析声乐表演与音乐美学的关系[J].青年与社会:下,2013,(11):86-87.

[5]邱晶晶.浅谈声乐演唱中的情感表达[J].大舞台,2014,(09):8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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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视域下的声乐艺术浅析论文

摘要 :文化包含了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等内容,它是一种复合体。声乐艺术属于一种文化现象,具有文化的种种特征,在艺术实践中声乐艺术受到文化的支配,同时也受到文化的制约。声乐艺术是一类艺术形态,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从理论到艺术实践,去探寻文化视域下的声乐艺术是具有现实意义的,让我们可以更好的把握声乐艺术的文化本质。

关键词 :文化;声乐艺术;意蕴、作用

一、声乐艺术的文化意蕴

(一)声乐艺术与文化的关系

我国早在先秦时期音乐文化就十分繁荣,逐渐形成了较为系统的声乐体系。声乐艺术在其发展的过程中,随着文化的演进,体现出十分浓厚的文化底蕴。声乐艺术与文化之间的关系是个别与一般、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声乐艺术是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其本身是一种文化现象,在艺术实践中声乐艺术受到文化的支配,同时也受到文化的制约,二者的发展是相应的,联系十分紧密。声乐艺术与文化的关系主要涉及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声乐艺术与音乐艺术。在音乐艺术中,声乐艺术是一种最基本的表演形式,它是音乐艺术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声乐艺术从属于音乐艺术。二是声乐艺术与美育。声乐艺术是美育的重要元素,美育属于文化的范畴,声乐教学中,需要通过美育教育打基础,从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水平。三是声乐艺术与音乐文化活动的开展。我国的社会音乐文化推动大众传媒的发展,在这种语境中群众性艺术活动频繁起来,人们不仅喜欢欣赏声乐作品,更倾向于自己演唱,更多的大众渴望学习歌唱,这也反映出大众音乐文化的需求,由此可见声乐教学活动在推动大众音乐文化活动的广泛开展。

(二)声乐艺术表演的文化本质

声乐艺术表演的本质是文化,在艺术实践中创新的根本动力也是文化,每一位歌者都可以对文化做出自己的描述,从某种层面上来说,大众在理解声乐艺术发展史时,都离不开对文化的了解,人类文化的发展住在声乐艺术表演的高度。当我们面对一首声乐作品时,我们需要从文化中走向作品,在深入了解之后再进一步渗透作品,成功的声乐表演需要建立在歌者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的前提下。声乐表演的文化内涵主要涉及四方面内容:一是审美意识决定声乐表演文化内涵,艺术家不同的审美意识对声乐表演的再创造影响深远。二是想象、联想与声乐表演文化内涵联系紧密,歌者在表演的过程中不但要把歌词用声音表达出来,还要将作品中多蕴含的文化内涵表现出来。三是声乐表演具有文学性,音乐作品是文学的升华。四是声乐表演文化内涵具有民族性,不同民族的声乐作品被打上各自的文化烙印,民族性凸显出重要的创造力,不同民族的精神风貌与生活习惯各不相同,其艺术风格迥异,从声乐作品的表演风格实质来看,就是本民族的精神与文化历史的体现。

二、文化对声乐艺术作用

(一)声乐艺术的功能是由文化赋予的

声乐艺术的功能是由所属文化的结构与模式来决定的,并且决定其特点功能的张力,通过中西文化的比较来看,我国的.艺术的功能张力是娱乐性,西方的艺术则是纪念性,由于中国文化的影响,其音乐本身较重视情境、情味的表现,不受到任何因素的牵制。古时候的中国,哲人们注重音乐的育人功用和审美功能。人们在音乐中寻找和追寻艺术的生命与灵魂,让音乐表现出人生的情味。西方的音乐艺术从古典到浪漫,不论是什么流派,发展到最后都是更偏重与技巧的变化。

(二)声乐艺术的形式是由文化塑造的

文化造就了民族的艺术形式,不同的民族之间文化存在着差别,差别在于它们具有不同的模式、不同的价值取向、不同的思维方式。中国的艺术运用“线”作为基本的造型手段,西方的艺术则是运用“体”、“面”作为基本的造型手段。有学者通过研究得出结论:中国的文化属于时间型的,而西方文化属于空间型的。中国的横线性的旋律思维较为常用,也是中国音乐的最高旨趣。西方音乐重视纵横交错的立体状织体思维,空间型的思维模式,追求块状的音乐效果,因此有效的增强了音乐的艺术魅力。

(三)声乐艺术的美感是由文化激活的

在艺术实践中音乐形象引发音乐美感,在人们的艺术修养还不足时,就需要通过艺术教育来获得养分,以此来不断引发自身对音乐产生美感。文化必然有助于艺术美感的产生,我国的声乐艺术十分讲究“意美”,将“意美”视为声乐艺术的灵魂。西方的音乐文化则从始至终追求细致和精密。

三、声乐教学的文化内涵

(一)以培养文化人为教学目的

声乐教学的文化内涵十分丰富,其中以培养文化人为教学目的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声乐教育改革需要高扬人文精神。人文精神与声乐技法在现实中是相互依存的,人文精神的建设离不开传统民族文化的根基,传统民族文化中涵盖了民族文化心理结构、艺术审美方式以及民族音乐表现手段与体制特征等方面,因此人文精神应渗透到音乐教育中去,成为音乐教育改革的指导思想。二是声乐教学应该培养有文化素养的学生。培养文化人是声乐教学的首要目标,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塑造受教育者要与时代共呼吸,要具备浓厚的文化意识。

(二)以文化的熏陶为实现途径

声乐艺术教育是审美教育的一部分,以文化的熏陶为实现途径主要涉及三方面的内容:一是艺与技相辅相成。人们通过声乐演唱来抒发情感、交流情感,在这一过程中,歌唱的技巧显得尤为重要,若不能掌握歌唱的技巧,声音就没有了丰富的色彩和表达情感的能力。二是声乐教师自身的文化底蕴培养。在声乐教学的过程中,教师具有多种角色,教师是传授课程内容的学者,是善于研究教育规律的教学者,是教学过程中施教的交往者,是调控学生心理不变化因素的决策者,同时也是人类灵魂的塑造者。因此教师应当承担起塑造学生心灵与思想本质的职责,在传播基本音乐知识的同时,还要系统全面的让学生学习中外音乐文化。三是学生文化素质的提高。学生要学会学习,要提升科学文化素养,培养审美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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