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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人类罪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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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人类罪研究论文

七年级上册政治论文篇二 科学政治与政治科学 摘要: 把科学与政治联系起来,这并不是什么独创,正如政治本身就是一门科学。然而,如同 其它 学科一样,关于政治学的研究,似乎也永无止境。从“半部论语治天下”①伊始,经典的政治学著作便层出不穷,应用者更是不可计数,可我们仍然看不到“永恒的丰碑”,这确乎成了政治学的宿命论。政治家及其研究者们最终能够突破这一“界限”吗?显然,单就政治学本身而言,还无法破解这一命题。 一、我们生活在一个政治星球上 今天的政治学有太多的意识形态因素,导致我们于它总是雾里看花般那么困惑难耐。 人类的政治家们大都是实践家,经常将各种主义的政治学运用于现实,譬如列宁吹响十月革命的号角,把马克思的政治理论应用于俄国社会的改造;毛泽东将马克思的政治理论同中国的实际相结合,用枪杆子打出了一个新中国②。除此之外,罗斯福新经济政策的实施,挽救了当年濒临崩溃的美国社会;现代中国的逐步崛起,进一步强化了世界多极化趋势。还有戈尔巴乔夫的新思维③,以摧枯拉朽之势瓦解了整个苏联;普金强权政治的回归,使俄罗斯重新回到了世界大国之列。 人地球是一个政治星球,所有的一切似乎均与政治有关,哪怕是一只美洲豹的“意外死亡”,都可能引发政治争端,类似的矛盾无不是人类“创造、发明”的。人类用政治格式化了地球,用矛盾论解析了世间万物,同时也在有意无意地边缘化自己。这就是我们生活的家园,无论身处七大洲还是四大洋,头顶的天空中政治的云彩无处不在,如幻如影般紧跟着我们,想甩都没法甩掉。 二、科学的发展从没离开过政治 随着人类航天技术的发展,浩渺的宇宙也正在被政治化。一个国家实力的体现,现在已然不是核技术,太空科技的发展逐渐崭露头脚。 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大国,无不把战略目光投向太空,包括印度也都制定了航天发展计划④,不甘心落后于人口同样众多的中国。航天科技竞争的背后,何尝不是政治家们在角逐与较量? 这就是无论哪一位政治家上台,都会重视科学技术发展的原因所在。可以说,科学技术是一项重要的政治武器,它有时能起到政治宣言也无法达到的作用。美国作为二战中最大的“赢家”,从法西斯德国掠走了一大批科学家,这也成为它若干年后迅速崛起的一股重要力量。过去我们依靠着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硬是在科学技术“一穷二白”的基础上,成功研制出了“两弹一星”,震憾了当时“世界的两极”。 我们假设一下,离开了当前的政治因素,现代科学还能向前发展吗?或许有人会说西方国家的学术是自由的,不存在诸如政治因素的“干扰”。那么,试问他们已经研究出来的一些普世的科学技术,为什么严禁向其他特别是第三世界国家传播呢?难道仅仅是所谓的经济利益问题吗? 三、思维的巨变源自科学止于政治 科学不是没有边界的,只是这一边界往往与政治相关,如果法西斯德国先于美利坚合众国制造出原子弹,那么今天整个世界的格局很可能将是另一番景象了——尽管我们可以相信正义必将战胜邪恶,但是想要得到这样的结果仍将付出沉重的代价。当然,幸好这个假设它不会成立,原因就在于我们的科学家没有“越界”。 其实,无论世界哪个国家,有了政治的推动,科学技术发展自然迅速。美国人老不放心伊朗和朝鲜,表面的根结是怀疑其拥有核武器,对自身和所谓世界的安全构成了威胁。而实际上,政治意识形态上的对立与斗争,导致了大国对敌对小国的“无比担忧”。为什么?害怕吗?当然不是,一两颗甚至十几颗原子弹,对于美国这样的军事强国而言,是很难构成实质意义上的威胁的。道理极其简单,在你的核弹还没发射或者远离美国本土的时候,可能早被其部署在全球乃至太空的导弹防御系统发现并击毁⑤。奥萨马·本·拉登时下遭美军突袭身亡便是另外的例证——似乎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美国人办不到的。 而我们一切思维的巨变,可能来自于科学发现,但最终却会运用于政治。回想人类社会史的划分,无 不与科学技术发展相关,也诞生了与之相适的思维模式:原始社会时期,人类开始使用石制工具,这需要协作才能完成狩猎等活动,思维定格为原始共和;奴隶社会时期,人类开始使用青铜器物,这需要突显出地位的不对等关系,思维定格为王权至上;封建社会时期,人类开始使用铁制农具,这需要着力于农耕文明兴起,思维定格为土地私有;资本主义时期,人类开始使用现代机器(以詹姆斯·瓦特发明蒸汽机为标志),这需要建立工厂集约化生产,思维定格为民主共和;社会主义时期,人类开始认知剩余价值所在,这需要调整社会生产关系,思维定格为人民民主。 政治家们曾试图突破这一思维框架,但大都以失败而告终,原因在于我们生活在一个客观的世界里。科学只是把客观世界存在的规律给找出来,并不能发明和创造出别的新规律出来。所以我们的科学思维一旦变换,最终会停留在政治层面,深刻地影响着我们的社会生活。 四、科学家需要有政治家的头脑 爱因斯坦这样谈论哲学:“如果把哲学理解为在最普遍和最广泛的形式中对知识的追求,那么,哲学显然就可以被认为是全部科学之母。”而笔者更倾向于它是人类“有始以来”的思维总和,是人类一切行为的原动力,而且仍在不断地生长与漫延,直至伴随人类一起消失殆尽。 事实上,不少的科技工作者并不懂得哲学,不知道为什么事物是对立统一的,更不会运用否定之否定规律来拓展研究思路,甚至十分轻易地就丢弃了“错误思想”。这些都极大地阻碍了他们的科学研究,往往使简单的问题变得更加复杂化,把大量宝贵的时间都耗费在一个圆点上,始终转不过那道“弯”。他们明白物理学中的“抛物线”理论,可就是不愿作“类抛物线”或者“反抛物线”式的思考。 假如科技工作者涉猎广泛,能在所谓“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这种分类法带有太大的人为因素,本身并不科学甚至背离了科学,应在更加广泛的范围内予以纠正)间游刃有余,那么他们的科学探索必然会取得难以想像的成就。政治家们的头脑大都不是固化的,它们会随着外在事物的变化而变化,善于打破常规思维去化解社会矛盾和政治危机。 钱学森老先生临终遗言说:“中国老是‘冒’不出杰出人才。这是很大的问题。”⑥当然,他的原意是指科学界。那么,为什么中国就培养不出诸如爱因斯坦与霍金这样杰出的人才呢?鲁迅早年的回答是因为没有土壤。现在呢?自然不再是土壤的问题,答案还得从本文中来寻找。就中国目前的状况来说,科技工作者缺乏政治头脑和哲学思维,将科学研究逼进了狭隘的“实验+论文”这条死胡同。 唯有此点思维与当下一些政治家极其相似,让学术之风同化于政治腐败之风,大搞效益科研与世俗政治,使我们的头脑渐趋僵直和庸俗,最终摧毁创新的意志与信心。 五、政治家能用科学方法培养吗 英国牛津大学2010年10月宣布,将耗资1亿英镑(约亿元人民币)打造“布拉瓦尼克政治学院”,它将成为全欧洲首家旨在培育“明日世界领袖”的学院,向哈佛大学挑战。 乍一看,这确实是一项雄心勃勃的计划,用科学的方法培养世界政治领导人,从学科选择的开始便趋向实用性,即使未来领袖们能自如地应对新流感、全球暖化等新兴危机。然而,笔者只能承认这是“天才的想像”。道理很简单,如果这一计划实现,那我们的世界就从此太平了。 想一想,按照同一种思维模式,培养出同一标准的领袖,他们又照同一方法解决同一问题,那还有什么矛盾可言呢?所谓的新兴危机,不 会是“1+2=?”的问题吧?即便我们不回看人类历史,单独看看现今世界,有哪几个国家的领导人同出一门? 政治家们的思维不是培养出来的(无论使用的方法是否科学),而是在具体政治 实践中打磨而成的。实际上,没有一个政治家是全才,包括领袖。诸如处理疯牛病危机等问题,不需要政治家拿出详细的意见,他只须了解一些常识性的知识,然后积极调动 社会各方面资源,再难的问题亦可迎刃而解。 六、我们怎样实现二者有机统一 对于政治家们来说,最大的问题是各自拥有的意识形态。生活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有不同的价值观和世界观,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 事实上,地球上发生的很多政治事件,人们各自认知和所能接受的真相大相径庭。仍以奥萨马·本·拉登之死为例,且不说有几家欢喜几家愁,单就其12岁的女儿证实⑦,她的父亲先是被美军海豹突击队活捉而后遭其枪杀的。 节选这则消息的目的,是想说明美军这一做法并不符合西方的价值观,特别是对已经被制服的对手。回想当年抓捕萨达姆,活捉后进行了庭审,并以“反人类罪”处以绞刑。在美国政治家的眼里,此二人都是“恐怖分子”,无非萨氏有国家恐怖之嫌。 而对于科学家们来说,最大的问题是意欲忽略各自的政治属性。很多人不承认自己有政治信仰(或者说政治偏见),于人于事常以客观公正态度自居。 意大利科学家乔尔丹诺·布鲁诺因为捍卫和 发展哥白尼的日心说,被宗教裁判所判为“异端”烧死在罗马鲜花广场。众所周知,16世纪的意大利是一个政教合一的国家,布鲁诺之死显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科学争议,它关系到神权政治地位是否巩固的问题。 从某种意义上说,无论政治家还是科学家,他们都是化解矛盾和解决问题的能手。“科学政治”与“政治科学”二者有相通的理论基础,需要我们不单纯以其一的思维模式来认知。当我们以更加开放、更具包容和更有前瞻的思维来解决问题时,它们之间既相互关联、又相互促进的作用便已然凸现。 看了“七年级上册政治论文”的人还看: 1. 七年级上册梦想政治论文500字 2. 七年级政治论文600字 3. 七年级梦想政治论文500字 4. 初一政治小论文精选范文 5. 初一政治论文范文

关于国际法上反人类罪的定义,目前已有的国际法律文件的有关规定彼此之间并不一致,甚至截然相反"尤其是,关于反人类罪与武装冲突之间是否应建立联系,学者们和各国政府之间争议激烈,意见难以统一.争议的焦点是,反人类罪不需要与武装冲突相联系是否已成一条习惯国际法规则?鉴于目前各国际法律文件关于反人类罪定义的表述的不一贯性,作者认为,反人类罪不需要与武装冲突相联系尚未成为一条确定的、公认的习惯国际法规则:国际法上反人类罪不应删去"战时"这一重要标准;<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法庭规约>的关于反人类罪的定义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补充:关于反人类罪,首要的一个构成要件是具有谋杀(murder)和非人道的行为(inhumane acts)。谋杀和非人道的行为在国际习惯法下是反人类罪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内法中,谋杀罪是一个非常熟悉的罪名;在国际法中,它一般是指“被告人不顾他人的生命具有杀害或者严重伤害他人的意图而进行的杀人行为”。“非人道的行为”在许多国际法文件和国内法中是一个含义非常广泛的法律术语,包括对身体造成严重损和其他严酷的“残忍待遇”(cruel treatment)。但是,反人类罪最为独特的一个构成要件是它必须是“广泛的(widespread)或者是有系统的(systematic)”行为。虽然这个条件在过去通常被认为并不一定是反人类罪的构成要件,近期的发展已经表明,它已经成为了其中的一个构成要件。并且,大多数学者开始认为现行的国际法要求反人类罪必须是广泛的或有系统的。必须注意的是,特定行为人的行为不一定必须是“广泛的或者有系统的”。某个行为者一个单独的行为也有可能构成反人类罪,只要这个行为是其他更为广泛的或者有系统的攻击的一个组成部分。相反,有关行为可能自身即构成攻击行为;国际法并不存在单独或者预先存在的攻击的要求。另外,“广泛的或者有系统的”行为只是一个选择性的要件。该行为不一定要求既是广泛的又是有系统的。尽管“在实践中,这两个标准通常是很难分离的,因为广泛地攻击大量的被害人通常需要依靠某种形式的计划或者组织”,但是就实在法规定而言,只要符合其中一个即可。在国际习惯法中,并没有明确什么才是“广泛的”或者“有系统的”。《国际刑事法院规约》也没有对这些概念下定义。然而,在前南刑庭和卢旺达国际法庭的大量判决中已经对这两个概念进行了一定的界定。现在一般公认的是,“广泛性的”或者“有系统性的”必须是有相当程度的严重性和“排除孤立的或者随机的行为的可能性”。所谓“广泛性的”,一般要求具备多种方式。这个特征是针对犯罪的规模而言的。事实上,在早期使用的是“大规模的”(large scale)一词,而不是“广泛的”,其含义是指“该行为是直接针对大多数的受害者”。据此,前南刑庭指出,“广泛性是指受害者的数量”,并且是故意地大规模实施犯罪行为。虽然规模通常涉及一系列的行为,但是“广泛性”一般是指犯罪的严重性程度。事实上,一个单独的令人震惊的具备足够规模或者严重性程度的行为也可以构成“广泛性”。就像前南刑庭指出的那样,“一系列非人道的行为或者一个单独的极其严重的非人道的行为都可以构成广泛性意义上的犯罪”。联合国临时国际刑庭的法理阐述表明“广泛性”并不是指地理上的范围。这在一个已经判决的反人类罪的案件中得到了最好的体现,该犯罪事实上只是发生在一个小镇上。“有系统的”是指攻击的行为具有不断持续发生的特性。一般是指执行攻击计划的“模式”(pattern)或者预谋攻击后面的计划或者政策方案。因此,一般认为《国际刑事法院规约》中的“有系统的”是指“高度的协调一致性和实施方法上具有的计划性”。在最近的一个判决中,前南刑庭综合考虑了这些因素,指出任何下列的证据都可以称为是“有系统的”:存在一个计划或者政治目的;较大规模或者不断持续的非人道行为; 使用的资源的程度,包括军事或者其他资源;在制定预谋计划中高层当局的指示等。 最后,反人类罪的行为必须针对的是平民,而不是军事目标。因此,在9月11日的袭击事件中,必须区分作为民用设施的世界贸易中心和作为军事设施的美国五角大楼。因此,从以上的分析来看,至少可以认为,9月11日对美国纽约市世界贸易中心的袭击构成了国际习惯法中的反人类罪

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反人类罪也被称作反人道罪或危害人类罪,是一种能让整个国际社会都密切关注的重大国际性犯罪。1920年8月10 日,协约国在签署“对土耳其和约”时首次提出反人类罪这一法律概念。但最早确立这一罪行的国际文件则是《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第6条规定:“反人类罪即在战前或战时,对平民施行谋杀、灭绝、奴役、放逐及其他任何非人道行为;或基于政治的、种族的或宗教的理由,而为执行或有关本法庭管辖权内之任何犯罪而作出的迫害行为,至于其是否违反犯罪地法律则在所不问。”在该文件中,反人类罪与破坏和平罪及战争罪一起被确定为战争罪的三大罪行。

反人类罪: 反人类罪也被称作反人道罪或危害人类罪,是一种能让整个国际社会都密切关注的重大国际性犯罪。1920年8月10日,协约国在签署“对土耳其和约”时首次提出反人类罪这一法律概念。但最早确立这一罪行的国际文件则是《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第6条规定:“反人类罪即在战前或战时,对平民施行谋杀、灭绝、奴役、放逐及其他任何非人道行为;或基于政治的、种族的或宗教的理由,而为执行或有关本法庭管辖权内之任何犯罪而作出的迫害行为,至于其是否违反犯罪地法律则在所不问。”在该文件中,反人类罪与破坏和平罪及战争罪一起被确定为战争罪的三大罪行。

国外人类反常行为研究论文

方法部分描述了调查研究问题所应采取的行动,以及用于识别,选择,处理和分析用于理解问题的信息的特定过程或技术的应用原理,从而使读者能够对其进行严格评估。研究的整体有效性和可靠性。研究论文的方法论部分回答了两个主要问题:如何收集或生成数据?而且,如何对其进行分析?写作应该直接准确,并且总是以过去时态书写。 Kallet, Richard H. "How to Write the Methods Section of a Research Paper."  Respiratory Care  49 (October 2004): 1229-1232. 您必须出于以下原因说明如何获得和分析结果: 读者需要知道如何获取数据,因为您选择的方法会影响结果,并由此扩展您如何在论文的讨论部分中解释其重要性。 方法论对于任何学科的研究都是至关重要的,因为一种不可靠的方法会产生不可靠的结果,从而破坏您对调查结果的分析的价值。 在大多数情况下,您可以选择多种不同的方法来调查研究问题。您论文的“方法论”部分应清楚阐明选择特定程序或技术的原因。 读者想知道数据是按照与研究领域公认的惯例一致的方式收集或生成的。例如,如果您使用的是多项选择调查表,那么读者需要知道它为您的受访者提供了合理范围的答案供您选择。 该方法必须适合于实现研究的总体目标。例如,您需要确保样本量足够大,以便能够根据发现进行概括并提出建议。 该方法应讨论预期的问题以及为防止这些问题发生而采取的步骤。对于确实出现的任何问题,您必须描述将其最小化的方式,或者为什么这些问题不会以任何有意义的方式影响您对发现的解释。 在社会科学和行为科学中,始终提供足够的信息以允许其他研究人员采用或复制您的方法很重要。当开发出新方法或利用现有方法的创新用法时,此信息特别重要。 Bem, Daryl J.  Writing the Empirical Journal Article . Psychology Writing Center. 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Denscombe, Martyn.  The Good Research Guide: For Small-Scale Social Research Projects . 5th edition. Buckingham, UK: Open University Press, 2014; Lunenburg, Frederick C.  Writing a Successful Thesis or Dissertation: Tips and Strategies for Students in the Social and Behavioral Sciences . Thousand Oaks, CA: Corwin Press, 2008.一、研究方法组 社会科学中主要有两种研究方法: The empirical analytical group 接近于社会科学的研究以类似的方式,研究人员研究自然科学 。这种类型的研究集中于客观知识,可以回答“是”或“不是”的研究问题以及要测量的变量的操作定义。经验分析小组采用演绎推理,这种演绎推理使用现有理论作为制定需要检验的假设的基础。这种方法侧重于解释。 The interpretative group 的重点是了解现象的综合,全面的方式 。解释性方法侧重于分析性地披露人类受试者的意义实践[人们为什么,如何或以何种方式进行其工作],同时说明这些实践如何安排以便可以用来产生可观察到的结果。解释性方法可让您识别与所调查现象的联系。但是,解释性小组需要仔细检查变量,因为它更侧重于主观知识。 二、内容 方法论部分的介绍应从重新阐述研究问题和基础假设出发。 然后,将您用来收集,分析和处理信息的方法置于研究领域的整体“传统”之内,并选择了研究问题的特定研究设计。如果您选择的方法超出了您所在领域的传统[即,您对文献的审查表明该方法不常用],请为您选择的方法如何专门解决尚未解决的研究问题提供理由在先前的研究中被利用。 方法的其余部分应描述以下内容: 在选择您要分析的数据时做出的决定,或者在进行定性研究时要选择您所研究的主题和研究背景, 用于识别和收集信息的工具和方法,以及如何识别相关变量, 处理数据的方式以及用于分析数据的过程,以及 您用来研究基本假设和研究问题的特定研究工具或策略。 您可以通过获得有关这部分的帮助。此外,有效编写的方法部分应: 介绍调查研究问题的总体方法论方法 。您的研究是定性的还是定量的,还是两者的结合(混合方法)?您要采取一种特殊的方法,例如行动研究还是更中立的立场? 说明该方法如何适合整体研究设计 。您收集数据的方法应与您的研究问题有明确的联系。换句话说,请确保您的方法将实际解决该问题。研究论文中发现的最普遍的缺陷之一是,所提出的方法不适合实现论文的既定目标。 描述您将要使用的数据收集的特定方法 ,例如调查,访谈,问卷,观察,档案研究。如果要分析现有数据,例如数据集或档案文档,请描述其最初的创建或收集方式以及收集人。此外,请务必说明较旧的数据仍然与调查当前的研究问题相关。 说明您打算如何分析结果 。您会使用统计分析吗?您是否会使用特定的理论观点来帮助您分析文本或解释观察到的行为?描述如何计划对数据中的关系,模式,趋势,分布和可能的矛盾进行准确的评估。 为您的读者不熟悉的方法提供背景知识和基本原理 。在社会科学中,研究问题及其研究方法通常需要比自然科学和物理科学广泛接受的规则更多的解释/理由。解释要简洁明了。 为受试者选择和抽样程序提供理由 。例如,如果您打算进行访谈,您打算如何选择样本人群?如果要分析文本,则选择了哪些文本,为什么?如果使用统计信息,为什么要使用这组数据?如果存在其他数据源,请说明为什么选择的数据最适合解决研究问题。 提供 案例研究 选择的理由 。分析社会科学中研究问题的常用方法是分析具体案例。这些可以是人,地点,事件,现象或其他类型的分析主题,这些主题可以作为深度调查的单个主题进行检查,也可以作为比较或对比发现的目的而研究的多个调查主题。无论采用哪种方法,都应解释为什么选择一个或多个案例以及它们与研究问题的具体联系。 描述潜在的局限性 。是否存在任何可能影响您的数据收集的实际限制?您将如何尝试控制潜在的混杂变量和错误?如果您的方法可能导致您可以预期的问题,请公开声明并说明为什么采用这种方法要比这些问题冒出来的风险更大。 注意 :  编写了方法部分的所有元素后,后续修订应着重于如何尽可能清楚和逻辑地呈现这些元素。 对您准备如何研究问题的描述,如何收集数据以及用于分析数据的协议应按时间顺序进行组织。为了清楚起见,当必须提供大量详细信息时,应根据主题在小节中提供信息。如有必要,请考虑对原始数据使用附录。 另一个 注意事项 : 如果您要对研究问题进行定性分析 ,则方法学部分通常需要比使用以下方法 进行研究 所需的更为详尽的描述,以及对用于收集和分析数据的过程的解释:定量方法。因为您是生成数据的主要工具(例如,通过访谈或观察),所以收集数据的过程对产生调查结果的影响更大。因此,定性研究需要对所用方法进行更详细的描述。 另一个 注意事项 :  如果您的研究涉及与人类受试者有关的访谈,观察或其他定性技术 ,则可能需要您在开始研究之前获得大学 研究对象保护办公室的 批准。对于大多数本科级别的学生研究任务而言,这不是常见的程序。但是,我如果您的教授声明您需要批准,则必须在您的方法部分中添加以下说明:您已获得办公室的正式认可和充分知情同意,并且对参与者和大学进行了明确的评估并最大程度地降低了风险。此声明告知读者您的研究是以道德和负责任的方式进行的。在某些情况下,批准通知书将作为您论文的附录。 Bem, Daryl J.  Writing the Empirical Journal Article . Psychology Writing Center. 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Denscombe, Martyn.  The Good Research Guide: For Small-Scale Social Research Projects . 5th edition. Buckingham, UK: Open University Press, 2014; Lunenburg, Frederick C.  Writing a Successful Thesis or Dissertation: Tips and Strategies for Students in the Social and Behavioral Sciences . Thousand Oaks, CA: Corwin Press, 2008. 三,应避免的问题 不相关的细节 您论文的方法论部分应该透彻而简洁。不要提供任何不能直接帮助读者理解为什么选择特定方法,如何收集或获取数据以及如何针对研究问题对数据进行分析的背景信息[注:已分析,未解释!保存讨论部分的结果解释方式]。考虑到这一点,“方法”部分的页面长度通常比论文的其他部分(结论除外)要短。 基本过程的不必要说明 请记住,您并不是在编写有关特定方法的方法指南。您应该假设读者对如何独自研究问题有基本的了解,因此,您不必对特定的方法学步骤进行详尽的研究。重点应该放在如何 应用方法上 ,而不是在 执行方法的机制上。 如果您选择一种非常规方法论方法,则此规则是一个例外。如果是这种情况,请务必说明为什么选择这种方法以及如何增强发现的整体过程。 问题失明 几乎可以肯定的是,在收集或生成数据时会遇到问题,或者在现有数据或档案资料中将存在空白。不要忽略这些问题或假装它们没有发生。通常,记录如何克服障碍可以成为方法学中一个有趣的部分。它向读者证明,您可以为做出的决定提供有说服力的理由,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出现的任何问题的影响。 文献综述 正如本文的文献综述部分概述了您在研究特定主题时所检查的来源一样,方法学部分应引用任何可为您选择和应用特定方法[即调查选择]的来源。应该包括对您用来帮助构建调查的作品的任何引用]。 不仅仅是信息来源! 研究方法的描述不应与信息来源的描述相混淆。这样的资源清单本身是有用的,特别是在附有有关资源选择和使用的解释时,尤其如此。对项目方法的描述补充了来源清单,因为它阐明了来自这些来源的信息的组织和解释。 Azevedo, . et al. "How to Write a Scientific Paper: Writing the Methods Section."  Revista Portuguesa de Pneumologia  17 (2011): 232-238; Blair Lorrie. “Choosing a Methodology.” In  Writing a Graduate Thesis or Dissertation , Teaching Writing Series. (Rotterdam: Sense Publishers 2016), pp. 49-72; Butin, Dan W.  The Education Dissertation A Guide for Practitioner Scholars . Thousand Oaks, CA: Corwin, 2010; Carter, Susan.  Structuring Your Research Thesis . New York: Palgrave Macmillan, 2012; Kallet, Richard H. “How to Write the Methods Section of a Research Paper.”  Respiratory Care  49 (October 2004):1229-1232; Lunenburg, Frederick C.  Writing a Successful Thesis or Dissertation: Tips and Strategies for Students in the Social and Behavioral Sciences . Thousand Oaks, CA: Corwin Press, 2008.  Methods Section . The Writer’s Handbook. Writing Center. University of Wisconsin, Madison; Rudestam, Kjell Erik and Rae R. Newton. “The Method Chapter: Describing Your Research Plan.” In  Surviving Your Dissertation: A Comprehensive Guide to Content and Process . (Thousand Oaks, Sage Publications, 2015), pp. 87-115;  What is Interpretive Research . Institute of Public and International Affairs, University of Utah;  Writing the Experimental Report: Methods, Results, and Discussion . The Writing Lab and The OWL. Purdue University;  Methods and Materials . The Structure, Format, Content, and Style of a Journal-Style Scientific Paper. Department of Biology. Bates College. 统计设计和测试?不要害怕他们! 不要因为担心使用统计设计和测试的想法而避免使用定量方法来分析您的研究问题。定性方法(例如进行采访或对归档文本进行内容分析)可以产生有关研究问题的令人振奋的新见解,但不应仅仅因为您对运行简单回归感到不屑一顾而采取这种定性方法。精心设计的定量研究通常可以非常明确直接的方式完成,而类似的定性研究通常需要大量时间来分析大量数据,并且需要巨大的负担来创建新的分析路径,而以前是没有路径的与您的研究问题相关的问题已经存在。 了解理论与方法之间的关系 在社会科学研究中,术语“理论”和术语“方法”可能有多种含义。在它们之间进行描述的一种有用方法是,将“理论”理解为代表研究社会世界的不同方式,将“方法”理解为代表生成和分析有关社会世界的数据的不同方式。这样构成的所有实证社会科学研究都涉及理论和方法,无论是否明确陈述。但是,尽管理论和方法通常是相关的,但重要的是,作为研究人员,您有意将它们分开,以避免您的理论在塑造所选方法产生的结果方面起不成比例的作用。 内省地在理论和方法的应用之间进行辩证,以帮助您使用方法的结果来询问和发展新的理论,或从概念上界定研究问题的方式。这就是奖学金不断增长并扩展到新的知识领域的方式。 方法与方法论 不要混淆术语“方法”和“方法”。正如施耐德(Schneider)所说, 一种方法是指进行研究的技术步骤 。方法的描述通常包括定义和说明为什么您选择了研究研究问题的特定技术,然后概述了用于系统地选择,收集和处理数据的过程的概要[记住,始终保存对数据的解释。您论文的讨论部分]。 该方法论指的是对为什么使用特定方法的根本原因的讨论 。讨论内容包括描述指导应用方法选择的理论概念,将方法的选择置于学术工作的更一般性质之内,并回顾其与研究问题的相关性。方法论部分还包括对其他学者用来研究该主题的方法的全面回顾。 Bryman, Alan. "Of Methods and Methodology."  Qualitative Research in Organizations and Management: An International Journal  3 (2008):159-168; Schneider, Florian. “What's in a Methodology: The Difference between Method, Methodology, and Theory…and How to Get the Balance Right?”  . Chinese Department, University of Leiden, Netherlands.

她从小生活在另一个国度,受到的是西方式教育。在国外,她曾听到过许多外国人对中国人的文明礼仪程度侃侃而谈,批判中国人在公共场所用餐时太吵闹,或者是随地乱扔垃圾,不习惯使用文明语言等等。这些评论深深地刺痛了她的心。虽然她生长在异国他乡,但是作为炎黄子孙,她无法忍受外国人如此地轻蔑中国人。这一切都激起了她的爱国之情。她想用实际行动来证明中国人的文明程度不低于任何其他国家的人。她要让那些外国人对中国人肃然起敬。 现在,她如愿回到了祖国,并且在首都北京的一所重点中学就读。如今的她再也不会因为外国人批判中国人说的那些话而感到气愤了,因为她觉得他们说的没错。先且不说街道上满地的垃圾,就连校园的操场上都随处可见丢弃的饮料瓶、塑料袋。有一天她回家比较晚,看见清洁工正在满操场地追着那些被风吹到半空中的饮料瓶,并且十分吃力地将它们扔进垃圾桶中。这一幕深深地触动了她,使她开始了思考。她突然有了一个想法,想到应该用自己的行动来带动身边的人,从不乱扔废弃物这样的小事开始做起,使大家逐渐养成讲文明的习惯。 她开始了尝试,但进行得并不顺利。当她向同班的几位同学提出一块儿到操场捡垃圾的建议时,她被回绝了,甚至还有人说她是‘神经病’。她实在无法理解为什么连做好事都可能为誉为‘反常’的行为。也许这就是中国人独有的思维方式吗? 可是有一次,她也在无奈中把吃完雪糕的袋子扔到了路边的草坪中。那是很平常的一天,当她想把雪糕袋子扔到垃圾桶里时,她却发现在她的视线内竟然没有一个垃圾桶!身有急事的她只好把废弃物扔到草坪中。这一无奈的举动使她感到十分尴尬与不安,但是在发现根本没有人注意她的行为时,她并没有感到欣慰,而是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就这样,她明白了自己身边的人并不是不想追求文明,而是周围的条件不能使他们文明。在没有垃圾桶的情况下,人们可能养成随地扔垃圾的坏习惯。但是久而久之,当路上到处都有垃圾桶的时候,这种习惯就已经改不过来了。她也明白了一个人如果想文明,不能光在行动中表现出来,更重要的是必须在心中牢记‘文明’二字。 在反复的考虑之后,她写了一封信给有关的环境部门,建议在公共场所多安置一些垃圾桶,以便过路人可以养成将废物投在垃圾桶中的习惯。信已经寄出去了,至今还没有答复。但是,她始终期待着,希望自己的小小的努力能够对提高人们的文明礼仪修养起到哪怕是一点点的作用,使外国人不会在轻视中国人的文明程度,使祖国再次成为世界的‘礼仪之邦’!

随便去嗖嗖就出来了啊

(先讲背景)人类活动极大地改变了地球的形态,特别是工业革命后,大量森林植被砍伐,化石燃料使用量也以惊人的速度增长,人为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相应不断增加。发达国家消耗了全世界所生产的大部分化石燃料,其二氧化碳累积排放量达到了惊人的水平。目前,发达国家仍然是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主要排放国,美国是世界上头号排放大国,包括中国在内的一些发展中国家的排放总量也在迅速增长,但从人均排放量和累计排放量而言,发展中国家还远远低于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量不断增长,污染的加剧导致了地球温度持续升高,气候变得反常。 (联系下实际)《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第15次会议——哥本哈根等世界气候大会就是寻求解决全球气候变暖问题而召开的会议。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可以考虑发展“低碳经济”。 (引申话题)碳循环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化学元素的自然循环过程,大气和陆生植被,大气和海洋表层植物及浮游生物每年都发生大量的碳交换。从天然森林来看,二氧化碳的吸收和排放基本是平衡的。那么低碳经济,是指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指导下,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产业转型、新能源开发等多种手段,尽可能地减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促进碳循环,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达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一种经济发展形态。 发展低碳经济,一方面是积极承担环境保护责任,完成国家节能降耗指标的要求;另一方面是调整经济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益,发展新兴工业,建设生态文明。这是摒弃以往先污染后治理、先低端后高端、先粗放后集约的发展模式的现实途径,是实现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双赢的必然选择。(介绍对策)具体做法有:1、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各个国家要肩负起积极应对全球变暖、保护世界生态环境的重任2、各工业化国家要积极开展“节能减排”,调整产业结构,应用新能源;发展中国家应该淘汰或改进落后产业、产能,提高资源和能源利用效率,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3、发达国际要加大科研支持力度,鼓励科研机构、高校、企业等开发新能源、新材料、新技术,以应对能源资源日益枯竭而带来的发展问题。发达国家除了这方面要增加投资,并努力促进研究成果的转化外,还要积极外不发达国家提供援助。4、发达国家要切实承担起应负的责任,像美国必须改变传统的高消费、高能耗的生产生活方式,积极节约资源能源,并帮助不发达国家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5、各国要开展全民环保教育,促使社会各界形成“爱我地球、保护生态”的良好意愿,并将这种意愿付诸行动。

人类研究论文

探索宇宙奥秘 对于终极的关切,对于人生根基的寻求,对于无限和永恒的依托,无疑构成了信仰的最本质的,最内在的和最高级态的特征。这是本体论意义上的信仰,是的,人类就是依托着这种本体论上的精神支点,去关切去信仰无限的存在。作为“存在的存在”,是最主要、基本的存在,是“第一存在”,也就是本体,就是神。万物的根源是神,神是最高的善、最大的爱。神作为至上的存在体是真理的源泉。神是价值判断和目标设定的根据,也是宇宙和谐有序的理性本质。神的启示就是科学,就是宇宙唯一的真理。神创造了宇宙万物,通过其规律性向人们显示神创造的奥妙,人类的科学探索就是求索神的启示。科学是探索神的奥秘的最真实、有效的工具。存在是一,一是一切,一切存在者都在存在中统一,因此,存在就是存在自身。神是绝对、全面的存在,是一切存在的真正主体,积极的万物统一。人的存在、社会的存在都依附于宇宙的存在,宇宙之神的存在,神是终极存在,存在的存在,是终极实在,所以人的生存意义和价值必然服从宇宙之神赋予人类的终极意义和终极价值,没有终极价值和意义,人类所谓的“价值”和“意义”也就失去意义,就象小孩的沙城游戏,必将随着时间的宏流而消失殆尽。神将地球上的一切赐于人类,这是对我们爱抚和赏赐,但如果人类违背神的意旨——科学——就会遭到神的惩罚。神也在我们心中,融入我们身体的每一部分,“原子”是神的“细胞”,当我们信仰神,坚信神的全能,就能将体内的原子、分子聚合成各种激素,产生无比的力量,这就是“信念”的力量。有些学派认为我们人类的生存是在缺乏终极意义的宇宙中的一种转瞬即逝的偶然存在,这是处于迷惑之中的自虐思想,是极其可悲的。人格主义认为,整个宇宙和世界都具有象人一样的价值取向,趋向于一个统一、和谐、完满、终极的善的目标,这也就是宗教中的神。神学的方向,哲学(本体论)的脉络,最后用自然科学的方法精确定位,精确揭示宇宙万物的本质,人类存在的意义。神学、哲学善于从宏观上感知宇宙万物,科学则善于从微观上掌握宇宙万物的本质,由于前二者的研究成果是宏观的,粗线条的,因此通向所谓的“真理”道路可能有很多条,这取决于是哪个学派、哪个教派得势,这正是使人类陷入无尽争斗、苦难的根源。而科学通向真理之路只有一条,因为它能精确定位,因此科学是探索宇宙真理最佳方法。由于科学探索是微观的、量化的、精专的,因此还需要用神学提供方向,哲学提供某些脉络。哲学本体论探索的万物本原实际上就是宇宙之神,因此神学、哲学的终极目标是一致的。科学是探索宇宙秩序、自然规律的最有力工具,当科学发展到一定程度,就能建立统一宇宙万物的科学理论体系。也就是说科学最终探索的也是宇宙万物的本原,万物之理,三者终极目标是一致的。在三者中,神学最先产生,因为它是人类的终极关切,攸关人类的生死存亡(如原始社会对自然神如太阳神、雨神的崇拜),随后,从宗教中衍生出哲学、科学,哲学源于古代神职人员对宇宙万物的理性思辨,科学源于古代神职人员对物质世界的探索实践,此后,哲学、科学逐渐从上古宗教中分离出来。因此,神学、哲学、科学都有共同起源,源于人类对宇宙自然力的崇拜、信仰、理性思辨和实践探索。万物的本原就是宇宙之神、宇宙本体、存在的存在、第一推动者,就是上帝、真主、梵、天、道,宇宙秩序就是宇宙程序,就是宇宙精神运行的体现。因此笔者从宇宙万物的源头统一了神学、哲学和自然科学,得出以下“统一公式”:宇宙=宇宙秩序=宇宙程序=宇宙精神=宇宙之神=宇宙唯一主宰=上帝=真主=梵=天=道=各宗教中的神=宇宙本体=存在的存在=终极实在=万物本原=自然规律=万物之理=自然科学=真理=神的启示在“统一公式”中,“宇宙秩序、宇宙程序、自然规律、自然科学、万物之理”是自然科学领域的概念,或者说是科学主义、实证主义、唯物主义、理性主义的概念。“宇宙本体、万物本原、存在的存在”是哲学领域的概念,或者说是形而上学的概念。“上帝、真主、梵、天、道、终极实在、宇宙唯一主宰、宇宙精神、宇宙之神、各大宗教中的神、神的启示”是宗教神学的概念,也是唯心主义的概念。“宇宙、真理”在自然科学、神学、哲学领域都有论及。通过本文的论述,我们已经清楚宇宙的本质是一种精神,物质是宇宙精神运行的外在表现,是幻象。宇宙精神就是宇宙之神,宇宙唯一主宰,就是上帝、真主、梵、天、道、终极实在、各大宗教中的神,就是哲学研究的宇宙本体、万物本原、存在的存在。神学着重研究宇宙“精神”的一面,而自然科学着重研究宇宙“物质”的一面,哲学则对宇宙的“精神、物质”两态都有研究。“自然规律、万物之理、宇宙秩序、宇宙程序”就是对宇宙物质运行态的归纳。宇宙物质的运动只是宇宙精神运行的表像,也可见的,可测量、计算、证实的,所以实际上自然科学、神学、哲学研究的都是同一种事物,那就是“宇宙之神”。而过去由于人们受时代的科学认知水平所限,及思维模式、文化传统的禁锢,使人们在研究“万物本原”之时就象“盲人摸象”,有些先哲摸到的是宇宙之神“物质”的一面,另一些先哲感知到的却是宇宙之神“精神”的一面;实际上两者都有正确的成分,都拥有“部分真理”,但都是不完备的,更不能将两者对立起来,双方各执一辞,争论不休;由于同样的迷惑,又在各自阵营中分裂出很多学派,并认为自己获得的是“真理”,别人获得的都是谬论、邪说,这正是使人类陷入无尽纷争、苦难的根源。笔者提出的“统一公式”则能从根本上统一人类思想,拨开迷雾,看清光明的真理大道。

人工智慧虽然是模拟人的智慧创造出来的,但是,反过来也让我们对于人的智慧,对于如何培养批判性思维有了更深入的思考。 以下是我整理的的相关文章,欢迎阅读!

【摘 要】 淘宝推出Buy+和AlphaGo战胜李世石,进一步催热了VR和AI市场。本文的分析表明,VR和AI都有一个共同的基础――真实、准确的资料。同样,人工智慧和人的智慧也有很多类似之处,不仅依赖个体对于符号数字、文字的准确解读,而且还需要对多种资讯来源进行比较、评判和确认。人工智慧虽然是模拟人的智慧创造出来的,但是,反过来也让我们对于人的智慧,对于如何培养批判性思维有了更深入的思考。

【关键词】 虚拟现实;人工智慧;批判性思维;媒介技术

【中图分类号】 G40-057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009―458x201605―0041―02

最近,微信朋友圈的两大热点话题无疑是新推出的虚拟现实Virtual Reality,VR应用淘宝Buy+[1]和人工智慧Artificial Intellegence,AI棋手AlphaGo。淘宝Buy+推出当天,有人就惊呼:“吓得马上剁了还剩下的那只手!”AlphaGo战胜韩国围棋国手李世石以来,网际网路大脑[2]的话题也一直是朋友圈的讨论热点。从网际网路的底层执行逻辑来看,无论VR还是AI,基础都是资料――准确、真实、可信的资料。资料对于VR、AI的意义,就如同知识真正的真知灼见对人的意义。我们从VR、AI这两个应用入手,聊一聊人工智慧和人的智慧。

首先,对于淘宝Buy+,我的看法是:淘宝基础资料的造假,将使VR购物体验大打折扣。

作为一个计算机科班出身的偏执狂,我怀疑一切网路支付的安全性,所以,以前从来没有系结过银行卡,网购只买书,货到付款。春节前预定出境游一时贪便宜用支付宝便宜200元,绑定了支付宝,遂加入剁手党,并在春节期间拿出专业的研究精神,付出上万元的研究“经费”,对我国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研究,为此,还获得了京东、淘宝颁发的剁手奖!研究结论:中国电子商务平台购物的便利、流程的顺滑,绝对世界一流!为中国电商生态点赞!

可是,从4月2号开始,我还是退出了剁手党,重新回到专卖店、各类商城去买服装、鞋帽等日用品。原因是淘宝服装的号码太不靠谱了!我买的好几家不同店的羊毛、纯棉、羊绒号称开衫,不管标的是L、XL,还是XXL,收到的实物全都比以前在商场买的小1、2公分。你说号码不准,我好好看产品说明,按照尺寸来选服装。结果,白纸黑字的尺寸资料也全无信用!

你说你弄个VR,无非就是帮我试个衣服,看看合不合适、好不好看吗?这倒好,按照商家提供的资料,VR试出来效果特别好,收到实物一看,完全不是一回事儿。原来我还以为淘宝的造假只是抄袭名牌,现在才发现造假也是一个生态链,从基本资料开始,每个环节都可能有假。所以,没有基础资料的标准化以及诚实守信的商业环境,服装类VR会严重失真、失信。资料与实物不对标,会导致VR技术应用的作用大打折扣。

其次,AlphaGo赢了李世石,是否意味着机器已经比人聪明了?人是否应该有危机感了?我想说,大可不必,为时尚早。我们举个例子来说明人工智慧的不同层次。

比如说,《星球大战》里的机器人部队要来攻打北京,我们怎么办?第一层次,如果是比较傻的、只会按照导航指令进行智慧判断的机器人近似于单机版的AlphaGo,可以采用软体打击。先派侦察兵弄清楚机器人用什么地图导航包括自动驾驶汽车、无人机等这类新应用都依赖三维立体地图的导航,然后用黑客手段把三维立体地图资料全部换掉,用一套假地图资料为机器人导航,把它们引到某死亡之地。

第二层次,假如机器人不但有一套导航系统,还具有批判性思维能力,并且有一套由卫星、各路感测器系统组成的“观察”体系,帮助机器人用周边事实景物资讯跟地图资讯进行比较,判断地图的真伪,情况就比较复杂了。对于这类机器人的进攻,最适当的应对措施就是硬体打击,当机立断断电断网。不过,需要说明的是,这种运算机器学习要复杂得多,系统配置也昂贵得多,而且要求网路具备强大的容错效能,防止资讯被长城防火墙之类的拦截。

分清人工智慧的这两个层次,对于我们认识人的智慧,认识媒介与认知的关系,具有重大的启发。

讨论人的智慧首先需要区分两种完全不同的认知论:个体认知论与社会认知论。教育心理学聚焦学习者个人的认知规律,偏重于个体认知论;网际网路大脑更多关注的是社会群体认知论。今天,教育技术学和教育学的“坏理论”根源往往在于将两者混为一谈。

简单说,今天人类用书本、网路所承载的全部知识,是从荷马史诗、圣经、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哥白尼一直到牛顿、达尔文、爱因斯坦等数千年来人类对世界全部观察的积累。把这些分散于不同时空的“人类智慧”连线在一起的就是口传、手工抄写的羊皮书、印刷技术、广播电视、网际网路等媒介技术。所以,当一个6岁的孩子坐在教室里拿起书本的时候,他面临的巨大认知难题,是一个幼小的仅仅有6年人生经验的个体跟人类整体经验积累的对话。他首先要做的事情,是像海伦・凯勒那样,在数十次、数百次的重复后,认“字”[3]。这样的个体学习,不采用行为主义的学习方式,难道你让他/她拒绝认字,自我建构一套表达符号?

人类知识就是由跨越时空的一个个个体,借助于媒介技术的记录、汇聚、复制、传承、批判等过程生产形成的。这是一个跨越时空的人借助媒介技术支援,以社会认知的方式生产知识的过程[4]。个体的学习,则是个人经验,跟人类知识、规则对话,融入及参与社会合作,藉以实现个人生存和发展的过程。区分个体的人、群体的人和作为人类的人,是我们分析和解决教育问题的出发点。我以为,当下中国教育研究中最大的问题,恰恰在于一直在讨论一个抽象的、理想主义的、没有具体所指的概念――人。因此,无论“全人”,还是技术与“人”,都是争论不清的话题。

与人类整体的知识建构社会认知论相比,个体的人其实相当于处于三维地图情境下的机器人,我们的感知感测器能探测到的其实只是自己周围很少的真实资讯,如果你接收到的知识体系是被黑客“黑”过的一套假三维地图的话,你如何判断正确的方向?20世纪很多伟大的哲学思想,包括福柯的“知识考古学”、波兰尼的“个人知识”、哈耶克的“自生自发秩序”等,其实或多或少都跟“个体的人”“某个群体的人”与“整体的人类知识”这个典型对话情景有关,恰如三维地图情境下的机器人。换句话说,在制造一个人工大脑的机器的过程中,促进了我们对人类智慧的省察与深度思考。

不过,迄今为止,我们能做的仍然主要是在社会认知体系上的建构,用外在的认知形成去推演脑内的“运算”过程,人脑内部真正的意义形成至今还是一个未知领地脑科学的研究主要还是在Function,而不是Meaning层面。

对人工智慧第一、第二层智慧的分析也说明,批判性思维的培养太复杂了,而应试教育知道、信奉一套被输入的知识则要简单得多。批判性思维不仅自己学生、老师要有质疑的意识,还需要一套社会化的“感测器”系统的支援和验证。所以,教育改革真的是天下最难的改革,也可以说,所有的改革本质上都是人的思维和认知方式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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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起源之谜欧洲,特别是西欧,曾一度被认为是人类的发祥地。自从达尔文创立生物进化论后,多数人相信人类是生物进化的产物,现代人和现代猿有着共同的祖先。但人类这一支系是何时、何地从共同祖先这一总干上分离开来的?什么是他分离开的标志?原始人类又是何时、何地转化为真人的……对于这一系列的疑问,古人类学家一直在努力寻找正确的回答。多数古人类学家认为:真人是以制造工具为标志,真人出现以前的人类祖先,科学家们称之为“前人”。直立是前人从人猿共祖主干上分离的形态学标志,他从主干分离的地区可谓人类最早的摇篮。真人不断演化发展,最后成为现代人,同时形成现代不同的人种,这个进化过程完成的地区便是人类演化最后的摇篮。在探索人类起源时首先要确立一个前提,即人类是一个生物物种,他只能有一个祖先,不可能是多个祖先。不能说黑人有一个祖先,而白人又有另一个祖先。因为不同的物种之间虽能婚配,却不能生育后代,只有同种能育。如果我们主张人类多祖论,就会在生物学上犯常识性的错误,现在已证实了人类多祖或多元论是违背科学常理的。人类从人猿主干上分离,究竟发生在哪一地区?是在非洲,然后走进亚洲,还是在亚洲?非洲是人类的摇篮首先是由达尔文提出来的。他在1871年出版的《人类起源与性的选择》一书中作了大胆的推测。另一位进化论者海格尔则在1863年发表的《自然创造史》一书中主张人类起源于南亚,还绘图表示现今各人种由南亚中心向外迁移的途径。此外,还有中亚说、北亚说以及欧洲说。由于人类的摇篮随人类化石的不断出土,而摇摆于各洲。欧洲,特别是西欧,曾一度被认为是人类的发祥地。从1823年到1925年就有116个个体,其中包括猿人阶段的海德堡人。而新石器时代的人骨发现得更多,有236起。因此,人们打开地图一看,欧洲布满了古人类的遗址。而当时除了爪哇猿人外,在亚洲其他的区和非洲还没有找到过古人类遗址。还有,最早发现的古猿化石也出土于欧洲,即1856年在法国发现的林猿化石。加上20世纪20年代“辟尔当人”的喧嚣一时(辟尔当人被有些学者看作是最早的人,甚至称他为“曙人”。最后被揭露,所谓“曙人”,原来是来将一个新石器时代的人头骨和一个现代猿类的下颌骨凑合起来的假品),所以当时许多人认为人类起源的中心是在西欧。但随着亚非两地更多人类化石的发现,人类摇篮欧洲说才逐渐退出了舞台。“北京人”的发现不仅拯救了爪哇直立猿人,也使中亚起源说更加风靡一时。1887年,荷兰解剖学家杜布哇,抱着寻找早期人类化石遗骸的热望,来到印尼的爪哇岛,居然找到了原始人的化石。1890年,在一个名叫垂尼尔的地方,先是找到下颌残片,次年又发现一具头盖骨,这就是著名的“爪哇人”第一号头盖骨。1892年,又在不远处找到一根大腿骨。杜布哇研究了这些材料后,认为它们属于同一个体,而且正是人们要寻找的人与猿之间的“缺环”。爪哇直立猿人的发现使南亚说为之一振。然而杜布哇的发现却遭到许多人的反对,最强烈的反对来自教会。教会坚持说,人类的祖先应是亚当,怎么可能是猿人呢?1911年,古生物学家马修在《气候和演化》一书中,列举种种理由鼓吹中亚高原是人类的摇篮。其理由,一是中亚因喜马拉雅山的崛起,致使自然环境变得不适宜生存,但对动物演化来说,受刺激产生的反应最有益处,所以这些外界刺激可以促进人类的形成;二是哺乳动物的迁徙规律常常是最不进步的类型被排斥到散布中心之外,而最强盛的类型则留在发源地附近继续发展,因此在离老家比较远的地区反而能发现最原始的人类。当时发现的早期人类化石如海德堡人和爪哇直立猿人,与这一假说正好吻合。1927年,中国发现“北京人”化石,之后相继发现了“北京人”制作和使用的工具以及用火遗迹。1930年,美国古生物学家刘易斯在印巴交界处的西瓦立克山到一块上颌碎块,该标本从形态上看有些接近人的特点,他便借用印度一个神的名字“拉玛”把它命名为“拉玛猿”。但由于当时他人言轻,这一看法未被首肯。到了60年代,古生物学家皮尔宾姆和西蒙斯对林猿类26个属50多个种作综合研究时,注意到拉玛猿形态上的似人特点,认为它可能是人类这一支系的祖先类型,并将它从猿科中转到人科中,人类起源南亚说再度兴起。然而随着非洲早期人类化石和文化遗物的大量涌现,使人类起源非洲说重新崭露头角。在达尔文推测人类起源于非洲时,当时少见化石证据。这种情况在20世纪20年代发生了改变。在南非盛产金钢石的小城金伯利附近,有一个名叫塔恩的地方,那里有许多采石场,在采石时经常发现哺乳动物化石。1924年曾发现一具幼年猿类头骨,后经解剖学教授达特的研究,认为它人形态介于人和猿之间,遂将其命名为“非洲南猿”。1936年,在德兰士瓦地区斯特克方丹采石场发现一个成年个体的南猿化石,次年又在一名叫克罗姆特莱伊采石场找到完整的南猿下颌骨和头骨碎片,南猿逐渐引起学术界的认同和重视。但就它是“最接近猿的人”还是“最接近人的猿”,学术界仍有争议。解决争议的关键是南猿能否制造工具。虽然人们曾在发现南猿化石的洞穴和裂隙中找到了石器,但同时还有进步类型的人化石伴生,因此南猿是否是工具的制造者很难取得一致意见。此外,由于南猿化石出土层位不清,故南猿确切的生存年代还一时无法搞清。正当人们左右徘徊时,东非的化石发现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新的契机。从1931年起,英国考古学家路易斯·利基就在东非大裂谷一个名叫奥尔杜威峡谷的分支部分进行发掘,找到了不少非常原始的石器。它们是用河卵石或砾石简单打制成的,年代是更新世早期。谁是这些工具的主人呢?利基夫妇在这里搜索了20多年,终于在1959年7月的一天发现了一具南猿头骨。它比南非粗壮南猿还要粗壮,学名为“鲍氏南猿”,一般称其为“东非人”。通过种种理化测年法测得他的生存年代为距今170万年。据目前所拥有的化石材料而言,人类的发祥地很可能在非洲,特别是东非地区。“东非人”及“能人”的发现,不仅揭开了东非地区一系列重要发现的序幕,而且将作为“缺环”代表的南猿,由“最接近人的猿”,一下跃升为“最接近猿的人”或“人类的先驱者。”以利基夫妇为代表的一批学者据此认为人类起源于非。进入70年代,世界范围内古人类学的重要发现和研究获得了长足的进展。首先是在巴基斯坦波特瓦高原,之后又在匈牙利、土耳其、希腊、肯尼亚和我国发现了大量的古猿化石。虽然它们名称不一,但基本可分为大小两种类型,大的属西瓦猿型,小的为拉玛猿型,而且往往两者并存。经过各方专家的比较研究,发现它们并非不同的种属,而是雌雄个体而已。既然拉玛猿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种属,焉有人类祖先之说?人类的直系祖先曾一度因“拉玛猿”而明朗过,现在又迷茫了。但日新月异的科技发展为人们了解自身起源的奥秘打开了一条新的途径。分子生物学,特别是分子人类学的发展,不仅从微观分子水平上展示了人与其他灵长动物,特别与大猿类密切的血缘关系,而且依据遗传物质的变异度,可以推算出它们分化的大致时间跨度。原先认为人和猿分离的时间大约为距今2000—2500万年间,而通过分子生物学方法的推算,只在距今400—500万年间!鉴于此,新的人类演化概念产生了,由此也决定了探索人类的发祥地不能再依据旧说行事。由于非洲大量涌现的南猿和早期人属化石,人类早期阶段的复杂图景终于开始清晰地展现在人们面前。自1924年找到首个幼年南猿头骨以来的70余年,在非洲有不下20个地点发现了最早阶段的人类化石。1974年,由美国古人类学家约翰逊领导的多国考察队,在埃塞俄比亚的阿法地区发现了一具保存40%遗骸的被称为“露西少女”南猿骨架,其生存年代超过300万年,以后被订名为“阿法南猿”。在阿法地区还曾发现一处埋有13个阿法南猿个体的骨骸,它提供了早期人类群居的证据,为此有人将之称为人类的“第一家庭”。90年代,非洲的古人类化石重要发现接连不断。1992年,在埃塞俄比亚的阿拉米斯发现距今440万年的南猿化石,最初被命名为“始祖南猿”,经过进一步发掘与研究,更名为“始祖地栖猿”。1996年,来自13个国家40多位科学家组成的考察队在阿法盆地的中阿瓦什地区,找到了距今250万年的南猿化石。由于它在形态上混杂着接近人和许多不同类型南猿的特点,被认为是连接阿法南猿和早期人属之间的一个新种代表,被订名为“惊奇南猿”。在肯尼亚图尔卡纳湖东岸的库比福拉地点,则相继发现了阿法南猿、鲍氏南猿,“能人”,以及曾被叫做“1470号人”的头骨化石。后者最后被订名为“卢道尔夫人”,距今年代为190万年,并被认为是人属中的最早成员;在湖西岸,1985年曾发现有一具距今250万年的头骨,被命名为“埃塞俄比亚南猿”,他是粗壮型南猿的祖先;1995年在西岸的卡那坡地点发现的距今410万年的原始类型南猿化石,被命名为“湖滨南猿”。令人瞩目的是,它们的下肢骨显示出直立行走的特点,而上肢骨却仍保留着上攀援的特点。这表明分子生物学所推测的距今500万年人与猿分道扬镳可能是对的。据目前所拥有的化石材料而言,人类的发祥地很可能在非洲,特别是东非地区。大概在距今200万年至180万年左右,非洲的“能人”甚至“匠人”走出非洲进入亚洲和欧洲。早在1907年发现的海德堡人,曾一度被视作欧洲的猿人或是向尼安德特人过渡的类型。1994—1996年,在西班牙北部阿塔普卡地区,发现了80多件人类化石,古地磁年代测定为距今78万年以上,被认为是海德堡人的祖先。而在之前的1991年9月,在格鲁吉亚东南边境一个名叫德玛尼西的地方,发现了一具保存完整齿列的下颌骨,形态呈直立人型。以后又发现比较完整的头盖骨化石。据古地磁年代测定为距今180万年,故德玛尼西人被认为是非洲以外已发现的年代最古老的直立人化石之一,也是迄今欧洲最早的人化石。以色列出土的尼人类型的古人类化石也很著名,最近又以早期石制品引人注目。在以色列境内有一条约旦河谷,是东非大裂谷的北延部分。1959年在这里发现乌贝蒂亚旧石器时代遗址。从该地上新世至早更新世地层中出土了大量哺乳动物化石和石制器,据古地磁法测得距今年代约在150万至100万年间。有些学者认为这个遗址是非洲之外最早的直立人文化遗址之一,它的主人可能是刚从“能人”演化而来的早期直立人。我国在近半个世纪也发现了大量有关人类演化的化石材料。自50年代在云南开远发现古猿以来,70年代和80年代在云南禄丰和元谋又相继发现古猿化石,可分大小两种类型。有些学者认为大型者可谓西瓦猿型,小型者属拉玛猿型。拉玛猿作为人类远祖的论点其时在我国正风行一时,所以有的学者认为人类远祖已在中国找到,便将小型古猿命名为“中国古猿”,以表达人类起源于中国的美好愿望。然而随着科学界对拉玛猿属性认识的变更,国内有些学者将云南不同地区的古猿归属到一个新属,即禄丰猿属之内。不过也有学者认为,它们只是云南西瓦猿中不同的亚种。60年代,陕西兰田公主岭和云南元谋大那乌发现了直立人类型的兰田人和元谋人,他们距今年代超出100万年,后者甚至达到170万年,成为目前已知中国境内最早的人化石。但遗憾的是,元谋人化石目前仅限于2枚上内侧门齿,以及年代稍晚的一段胫骨,而在非洲发现的年代大致相同的却有完整的骨架。虽然曾经有人将湖北建始地区发现的几颗化石牙齿看作是与南猿类型接近的材料,但因材料太少未获得学术界的承认。人类是由动物变的之神话相当常见。在澳洲神话中说人是蜥蜴变的;美洲神话则说人是山犬、海狸、猿猴等变的;希腊神话也说某族人是天鹅变的,某族人是牛变的。我们由这种『动物变人』的神话中,可以发现很接近进化论的说法,尤其是美洲神话中说人是猿猴变的,就完全与进化论相吻合,这种巧合,很耐人寻味。我国神话论及人类起源的有数种,比较早的说法是《淮南子精神篇》:『有二神(阴、阳二神)混生,经天营地……类气为虫(混浊的气体变成虫鱼鸟兽),精气为人(清纯的气体变成人)。』这种说法并未受多大重视。晚一点的说法则指盘古垂死化为万物之时,身上的寄生虫变为人类。绎史卷一引五运历年纪:『(盘古)身之诸虫,因风所感,化为黎甿(人)。 』此种说法也没有流传开来。另一种说法是指人类由黄帝所造,然后由其他的神上骈和桑林赋予四肢五官,见淮南子说林篇:『黄帝生阴阳,上骈生耳目,桑林生臂手……。』这种说法很有趣,和日耳曼所述的很相似,可惜上骈和桑林是什麽样的神,在其他古籍中并无叙述,徒留一个谜 。

您好 有人认为,只有发现人科化石的地方,才能称作人类远祖的发祥地。目前已发现的几种人科化石,都是在非洲。从这个意义上来理解,人类的故乡依然在非洲。 然而,曙猿化石的发现毕竟为我们提出了这样一种可能:也许将来有一天,人们会在中国发现更多人类远祖留下的踪迹,从而让我们能更明白地推断,在数百万及至数千万年以前中国大陆上发生过的事情。 发现的过程也是探索的过程,这是一条充满艰辛的漫长的路。但相对于千百万年的人类进化史来说,这过程是非常短暂的。 相关资料·人类是如何起源的? 简单地说,人类起源就是人的历史渊源,即人是从何而来的,怎样来的。考古发现已证明,人是从古猿进化来的,或者更确切地说,是从猿的系统中分化出来的独立进化的一支。因此,人类起源研究也就是追溯人这一支是在什么时间、什么地区以及怎样从猿的系统分化出来并如何进化成现代人的问题。这个问题主要涉及到(1)人类起源理论;(2)过渡阶段;(3)两足直立行走;(4)使用和制造工具等方面。下面主要谈人类起源理论。 18世纪林奈在进行动物分类时,把人和猿、猴归入一类,称之为灵长目,意思是它们都是灵敏的高等动物。1809年J.-拉马克提出人是从猿进化来的,但证据还不够充分。半个世纪以后(1859).达尔文发表《物种起源》,在该书的结尾部分暗示了人类是由动物起源的。在达尔文的启示下,.赫胥黎以进化论的观点研究人类起源问题,1863年发表《人类在自然界的位置》,提出人类是和猿类由同一祖先分支而来的,这就是“人猿同祖论”。1868年E.海克尔在《自然创造史》一书中进一步用事实论证了人猿同祖论。1871年达尔文发表《人类的由来及性选择》,以大量事实论证了人类并非亘古就存在的,也不是“分别创造作用的产物”,论证了人类也是进化的产物,是通过变异、遗传和自然选择从古猿进化来的;并且在当时科学发展水平所许可的情况下,讨论了关于人类起源的一系列问题。1876年恩格斯写了《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过程中的作用》一文,强调了劳动对于人类的重要意义:“它是整个人类生活的第一个基本条件,而且达到这样的程度,以致我们在某种意义上不得不说:‘劳动创造了人本身。’”(《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508页) 自从那时以来的100多年中,古人类学和旧石器考古学的发现提供了大量有关人类进化的实物证据,大大地推进了关于人类起源的认识,也推动了人类起源理论的发展。 100年以前,一般认为人类的历史不过几千年之久。19世纪后半叶,在欧洲许多地点都有尼安德特人类型的化石发现,因而把人类历史向前推到10万年以上。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的前三分之一时间内,首先在印度尼西亚爪哇,随后在中国北京周口店都发现了猿人化石,这就把人类历史向前推进了几十万年。从1924年起在南非几个地点发现了形态特征比猿人更原始的南方古猿化石,经过一段时间的争论,到50年代确立了它在人科中的地位,使人类进化的历史延长到了200—300万年前。1965年西蒙斯等对庞杂的森林古猿化石(总共28个属50多个种)重新进行研究,加以整理归纳,分为猿类和人类两大类,认为应把腊玛古猿归入人科,作为人科的早期代表。 基于上述资料,西蒙斯和皮尔比姆在20世纪60年代末提出了一套人类起源的理论,认为人和猿是在新第三纪的中新世(距今1800万至600万年间)开始分化的,那时人和猿就已有了明显的区别,人猿超科中的各种成员就和现生的各种猿和人有着明显的祖先-后裔的系统关系。其中森林古猿属里的几个种是各种现生猿的祖先,而腊玛古猿是由一种森林古猿演化而来的,它是最早的人科(人的分类系统)代表,以后由腊玛古猿演化成距今200万年前的南方古猿,再经过直立人(猿人)、早期智人(尼安德特人)、晚期智人(克鲁马农人)而进化成现代人。在一段时间里这种理论在学术界有相当大的影响。 但是,近些年来,一系列新的重要的发现以及对已有材料的进一步研究使情况发生了一些变化:有人对腊玛古猿的似人科的形态特征提出了疑问,有人提出腊玛古猿和西瓦古猿可能是同一个种的性别的差异,它们可能是现生猩猩的支系的祖先;自1961年以来在肯尼亚、希腊、土耳其、匈牙利、巴基斯坦和中国等地,先后发现了更多的中新世的人猿超科化石,特别是在中国云南禄丰发现了世界上第一个腊玛古猿头骨;在过去的十几年内,分子生物学的研究结果认为,人和猿最早分异的时间距今不过500万年左右;20世纪70年代,在坦桑尼亚的莱托利和埃塞俄比亚的哈达地区发现了距今300—400万年前的南方古猿类的原始类型——南方古猿阿法种,它是迄今所知能肯定的最早的人科代表,具有意想不到的不少与黑猩猩相似的性状而与腊玛古猿不同,从而认为后者可能不是人科成员,而且人和猿可能是在较晚的时期才开始分异的。基于上述情况,到20世纪70年代后期,C.皮尔比姆对人类起源提出了新的解释或新的概念,认为中新世的人猿超科成员是人和猿的共同祖先,它们与现代猿或人的关系不像原来认为的那样清楚,究竟哪一种是人的祖先,哪一种是某种现生猿的祖先,现在都还无法确定;人的系统树既不是一条阶梯,也不是祖先后裔的简单直线关系,而是更为分散的、灌丛式的进化系统。 现在看来,人类起源的过程远比过去的理解要复杂得多。人类进化实际上包含了非常复杂而又互相有关的解剖的、心理的、技术的、经济的以及文化的因素,人类起源研究不仅要阐明人的生物机体本身的起源,而且还要阐明人的物质文化、语言和意识以及人类社会等的起源,这仍是古人类学需要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因此人类起源理论也还在不断发展之中

无被害人犯罪预防研究论文

1.引言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刑法和有关刑事法律所规定的犯罪行为。前段时间,中央电视台和司法部在网上做过一个调查,以了解社会对一些法律问题的关注情况,后来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在调查所列出的10个法律问题中,最为人们所关心的就是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这表明,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程度最高的问题之一。从某种角度讲,未成年人是一个社会最具活力、最具潜力的群体,是对一个国家的长远发展起着主要作用的群体,也是对一个社会的持续性发展起着关键作用的群体。所以研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前提,也是有效控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有效手段,更是预防和控制我国犯罪行为的重要环节和组成部分。因此,本文就相关问题进行一些分析和研究。2.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特点1)从案件类型上看:主要为抢劫、盗窃、伤害、强奸这几大类,且共同犯罪居多。未成年人共同犯罪占犯罪人数的60%-70%。未成年人作案时,往往通过纠集玩伴一起作案来壮声势。由于未成年人心态不稳定,自控意识较差,好逞强,容易被感染而形成共同作案,且很容易结成犯罪团伙,但团伙成员一般不固定,具有随时纠合的特征,多见于抢劫、盗窃犯罪案件中。2)犯罪起意存在突发性。未成年人犯罪时,大多数没有预谋和计划,一时心血来潮,遇事冲动冒险而不计后果。有的未成年人会因一些小事而行凶伤人,预谋性犯罪也渐显苗头,主要是模仿影视中黑社会犯罪,很少顾及后果,手段也较野蛮残忍。3)侵犯财产犯罪居多。未成年犯罪案件中,侵犯财产的盗窃、抢劫犯罪占77%。但涉案金额都不大,大多在10元-200元间,这与青少年存在“钱少不犯法”的心理有关,从而纵容自己犯罪。4)暴力程度相对较轻。青少年在抢劫犯罪中,多采取搜身或采用语言吓唬,被害人若顺从交出,则抢劫结束;如若被婚姻法论文害人拿钱迟缓,多采取用脚踢或扇耳光等手段威胁被害人交出财物。抢劫者由受害人反抗未得逞的,有的则就此作罢,有的会以群殴的方式或用凶器将被害人殴打至轻伤、重伤。5)犯罪地点较窄。抢劫案件大多发生在学校和网吧附近,这主要与涉案青少年多为该校学生或在网吧上网,而其他社会活动少有关,同时也与作案目标定位于弱小学生,反抗不强,外来干扰小,容易得逞等因素有关。6)文化程度较低。大部分为中小学文化,有的甚至小学都没有毕业而辍学在家。这些人多缺乏法律知识,多数人不知事由就触犯了法律,很少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3.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任何现象的产生和存在都有其特定的原因和条件。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未成年人犯罪也不例外。制约和决定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多种多样,错综复杂。因此为了探究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有必要运用多种学科作为工具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分析。下面是从心理学和社会学的角度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进行的分析。1)好奇、好胜、爱寻求刺激,缺乏自我控制能力。青春期中的未成年人往往精力充沛,有强烈的好奇心,对丰富而复杂的大千世界充满了求知的欲望,但由于各方面的压力,群体心理处于波动不定的焦虑状态,所以他们心理极为脆弱,极可能铤而走险。2)缺乏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标准低下,对自己放任自流,随心所欲。3)周围经济环境的变化,导致未成年人为追求物质享受,冒险而从事违法犯罪行为。不良的社区环境和不良文化也是未成年人犯罪的直接诱因,不良的社会环境容易使未成年人形成不良习惯和不良的社会心理素质。4)法律法规不能全面落实和执法部门监督不力,促进了未成年违法犯罪的形成。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种娱乐消费场所日益盛起,有些个体商贩更是大肆兴办游戏机厅、网吧,为赚取未成年人财物为目的,不择手段招徕中小学生人内,不少青少年受诱惑而涉足其中,进而沉沦痴迷;而有的游戏室、网吧游戏内容不乏色情、暴力,促使未成年人的认知产生歪曲,进而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以至于游戏机被冠以“电子海洛因”之名。这种导致未成年人员思想和心理发生扭曲的现象早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有关法律法规也明文规定某些娱乐消费场所严禁未成年人员入内或消费,但有相当一部分娱乐消费场所,处于赢利考虑,漠视法规,明禁暗行,有的甚至公然向未成年人员开放,加上相关管理部门的熟视无睹,碍于人情网开一面,使得各种违法娱乐行业依然“红火”。近年来,一起又一起中、小学生为夺取上网费用抢劫、伤害等案件,就是未成年人员受游戏网吧毒害的真实写照。5)家庭的不良影响。劳动法论文家庭被称为人生的第一课堂,是未成年人经历的第一个场所,是他们社会化的起点。家庭的影响对人的成长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不良的家庭环境对未成年人不健全人格的形成具有非常直接的影响。6)青春期性教育和心理教育滞后。目前学校的青春期性教育基本上是空白,而未成年人在学校度过生理和心理上的青春期,他们在性观念上表现为朦胧和愚昧,很容易出现问题。4.遏制青少年犯罪的对策综上所述,未成年人由于其生理、心理特征,对自己的行为、后果认识能力有限,又热衷于表现自己的独立与强悍,容易冲动,故易于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如对其加以正确、适当的引导,是较易去除其人身危险性,使其重新回到正轨上来的。因此,要遏制未成年人犯罪,应采取以下对策:1)加强法制教育。只有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是非观,使青少年接受正确的观念,养成尊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使他们懂得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2)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一是父母应履行好首任教师的职责,要从自身做起,尽到家长的责任。二是发挥学校的教育作用,发挥课堂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三是加大法制教育工作力度。3)严格落实法律法规,消除诱导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潜在因素。为了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诱发因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确规定,电子游戏室等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营业,否则,将被处以罚款或停止营业的处罚。但目前,许多电子游戏厅的客户依然还有不少是未成年人,有的游戏厅老板为了吸引中小学生,甚至提供代做作业,代给学生打病假条、代签家长意见等服务。受此诱惑,未成年人员为了筹钱玩游戏机或享受“售后服务”,往往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如果严格执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使对未成年人开放的游戏厅都受到严厉的惩罚,对控制未成年人犯罪无疑会大有帮助。4)因人因时制定适宜帮教措施。我国传统中对待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存在两种极端做法:第一种,考虑其未成年,对实施轻微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员仅仅批评教育了事,使这些人产生侥幸心理,认识不到其行为的严重后果,无视法律的严肃性,继续实施更严重的犯罪行为,在犯罪的道路上越滑越远,直至最后发展为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第二种则表现为一旦发现中学生、大学生有违法违纪行为,即开除学籍,将其推出校门,使其丧失求学的机会。这些人辍学后无所事事,与社会上有着类似经历和不良习惯的未成年人朝夕相处,互相感染,日益堕落,最终走上犯罪道路。5)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还未成年人一片蓝天,还校园一片净土,使社会教育走上正规。5.结束语犯罪的发生往往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因而,只有全面认识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和特点,从多角度采取措施,才能有效地控制未成年人犯罪,我们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给其提供一个广阔的发展空间。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时,要认真落实司法保护原则,对违法犯罪的未成法律论文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要相互配合,充分认识到未成年人犯罪有别于成年人犯罪,要对未成年人给予特别的关注,如果全社会为未成年人提供一个良好的发展空间,处于困境中的未成年人一定能得到有效保护。我们应该继续关注并切实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避免未成年人犯罪,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一)完善立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根本途径 国外有《少年法》、《少年法庭法》,许多国家都是采取法律的手段规范未成年 人的行为,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而且在这方面都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比如 ,有的国家禁止18周岁以下青少年在公共场所持有香烟,无论是否点燃;禁止18 岁以下青少年买烟,哪怕是为别人买,违者将被处罚。还有的国家规定晚上10点 以后,如果再向青少年销售白酒即视为违法。我国虽然在1992年就实施了《未成 年人保护法》,又在1999年实施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填补了我国少年司 法的空白,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但是现有法律、法规由于线条过粗,规 定过于笼统,操作起来难度较大。比如,我国《刑法》规定,因不满16周岁不予 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人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 容教养。所谓必要的时候,有关解释为例如家中无人管教,或者虽有人管教但确 实管教不了,或者群众反映强烈,坚决要求政府收容教养。这种规定显然不利于 实际操作。 因此,许多未成年人家长和有识之士,呼吁有关部门要在进一步完善立法的基础 上,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研究表明,人的发展,智慧的发展靠他自己与周围环境发生相互作用而慢慢建构 起来的。所以青少年的周围环境对他的成长起着重要的作用。以村镇、社区为依 托,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营造一个清新、干净、文明、活力的环境。村镇、社区 经常性的开展健康、高雅的活动,经常邀请有关部门对辖区群众进行普法等其他 知识的学习,提高人民群众素质。 (青少年家长应加强对法律常识和德育知识、育孩常识的学习。家长们用律己正己 的思想和行动影响孩子,成为孩子的良师益友。父母要有正确的成才观、人才观 ,要了解、理解孩子的心理特点,掌握正确的育孩常识和方法。要尊重孩子的人 格,对有生理缺陷、曾犯过错误的孩子不要揭短,注意给孩子留面子,多鼓励提 高孩子的上进心、自信心。注意孩子在社会受到的不良影响,在重视孩子的学习 成绩时,更要关心孩子的思想品德修养。 据调查,很多走上犯罪道路的都是待业的,整日无所事事,生活无来源,势必去 偷、抢等。因而在扩大就业机会的同时,地区间应加强对就业信息的沟通、协调 ,政府有关部门应对务工人员的流动进行调配、管理,对人力资源进行合理配置 ,使其产生最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避免岗位与务工人员数失衡,造成务工 人员的盲目而无序流动。 在教育中,一要针对青少年的思想情况和表现实际,安排专门时间,加强对理想 、道德、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二是在各门学科环节中,加强德育的渗透 ;三要教育青少遵守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进 一步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四要注意遵循青少年的心理特点、道德认 识发展水平和思想品德形成规律,循序渐进,组织参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 ,增长社会知识和经验;五要对已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采取积极的措施进行矫 治,但教师应善待学生的“错误”。据调查,对犯错误的学生进行训斥、责骂、 只会使学生产生反感,形成逆反心理、自暴自弃,甚至产生不良后果,作为教师 只有发自内心、溢于言表的博大的爱,才是最有号召力的使学生醒悟。 年的改造工作。 政法部门应严厉打击各种社会丑恶现象,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保障青少年有一个和谐、健康的生存与成长空间,加强和做好已犯罪的青少年 的改造以及服刑期满后回归社会后的工作。政法部门与文化、教育、卫生等部门 联合,把预防青少年犯罪问题、心理学问题、青春期问题等同时进行引导、教育 ,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上课、开讲座。政法部门特别要加大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力度 ,清理整顿学校周边的各种场所及各种影视、网吧,让青少年远离暴力、远离淫 秽,营造一个青少年舒心的学习、生活环境。 各级团组织应从社会发展的眼光来看待青少年问题,要不断的开展各种健康、向 上、活力的活动,加强与社区的联系。经常组织团干、团员青年到有关学校、居 委会、乡镇、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讲座、适时的给青少年以正确的人生观 、世界观、价值观、爱情观、金钱观、公德观,引导他们走上光明的人生之路, 做一名合格的接班人。 总之,预防青少年犯罪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工作,只有在党政组织领导下,实行 对青少年犯罪预防的综合治理,充分利用政治、经济、法律、行政、教育、文化 等手段,不断改善社会风气,消除各种消极影响,从而达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 罪的目的。

1.加强普法教育2.加强在校学生的管理3.净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4.健全法律制度,杜绝法律和社会监管只间的漏洞5.加强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此处省去1500个字……满意请采纳!

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研究论文

妈妈老子花钱供你上学你就上的这个学啊?

我国就目前青少年犯罪的心理现象的调查中发现,青少年犯罪中绝大多数是心理扭曲后,不同的犯罪行为有不同的犯罪心理,在同一个人身上也会有不同的犯罪心理出现。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青少年犯罪心理学分析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及其心理分析》

摘要:近几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已成为全社会注目的一个社会问题。青少年犯罪不仅人数不断增多,涉及的范围比较广泛,在全部犯罪人员中,青少年犯罪的比例最高,而且杀人、抢劫、强奸、恶性伤害等案件所占比重越来越大。这不得不引起我们家庭、学校和社会的重视。本文从不同的角度阐述了青少年犯罪的特点,且分析了他们犯罪的心理因素。

关键词:青少年 犯罪 心理分析

作者简介:梁军,甘肃联合大学政法系教师,讲师职称,2009年兰州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

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最新资料统计表明,我国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的少年犯罪案件占到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据南方某市教育局老师估计,跨校跨区的校园敲诈勒索事件占到整个校园敲诈勒索滋扰事件的60%左右,有关调查显示有50%以上的“问题少年”。愈演愈烈的校园暴力已经到了令人痛心疾首的地步。暴力事件的不断发生,给我们的家庭和学校教育现状带来了警示。众所周知的药家鑫案又给我们每个家庭每所学校甚至每个人都带来怎样的反思?“青少年犯罪”在世界范围内被列为吸毒、贩毒、环境污染之后的第三大公害。我国未成年人的犯罪人数呈现逐年增多并且向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发展的趋势,对社会稳定造成很大的危害。当然,造成青少年犯罪的原音有很多,其呈现出的特点也是多样化的。本文就综合考虑阐述一些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特点。

一、青少年犯罪呈现的特点

(一)犯罪呈现“疯狂性”和“突发性”

青少年时期正处于人生从幼稚走向成熟的时期。由于某些青少年在社会进化过程中没有形成健全的人格,往往容易走向歧途;由于年轻人逞强好胜,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中,常常带有很大程度的疯狂性;由于少年的犯罪动机往往比较简单,其目的单一,随意性强。一般来说,较少有预谋,没有经过事前的周密考虑和精心的策划,常常是受到某种因素的诱发和刺激,或一时的感情冲动而突然犯罪,这种突发性行为反映了青少年情感易冲动,不善于控制自己,有的仅仅是为了偷点钱去上网而杀人。

(二)组织结构的团伙性和犯罪结合的偶然性

从组织结构看,一般都是临时纠合,时聚时散性的,而且这种组合往往是一拍既合,一哄而起的团伙性犯罪。这与有组织、有策划的团伙性犯罪有所区别。这种偶然性的纠合也往往随着一个犯罪活动的终结而自行解体。如:浙江校园暴力升级,学生组团买枪对抗黑社会。这个学校的学生为了对抗黑社会对他们正常的学校生活的干扰,组织了一个组织,并购买了一只猎枪来保护自己。他们弄的这个团伙是一种偶合性的临时纠合,而并非有组织、有策划的团伙,虽说他们能是偶合性的团伙,但他们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是非常大的,对于这样的团伙,学校要是发现一个及时解决一个,把他们都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三)犯罪动机的单一性和犯罪目的的荒诞性

青少年犯罪的动机往往是出于好胜好奇,对照模仿,其目的往往是好奇、好玩或争强好胜。他们的行为多数是模仿电视、电影中的某个镜头和情节,有的是同学或朋友之间所谓的争强好胜,显示自我的“天不怕,地不怕”而犯罪。有的出发点是为了偷钱,却造成了难以挽回的后果,这也可见青少年犯罪行为的严重盲目性和不计后果性。

(四)犯罪心理的报复性和犯罪心态和逆反性

青少年虽年幼无知,但同样渴望人格上的独立和自主,能够获得平等的权利和尊重,不愿意受管束,这种心理随年龄的增长有时会越来越强烈,特别是他们具有一些不良行为而被管教时,他们轻则对抗,重则予以报复。

(五)青少年违法犯罪呈现出“四高一低”的趋势

即:青少年暴力犯罪比例偏高;14岁至18周岁年龄段强奸、抢劫犯罪比例偏高;18周岁至25周岁年龄段盗窃、抢劫犯罪比例偏高;农村青少年犯罪比例偏高及青少年违法犯罪年龄低,潜伏着巨大的社会危害性。

二、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分析

我国就目前青少年犯罪的心理现象的调查中发现,青少年犯罪中绝大多数是心理扭曲后,不同的犯罪行为有不同的犯罪心理,在同一个人身上也会有不同的犯罪心理出现。

(一)“攀比嫉妒”心理

这是造成心理失衡的一个重要原因。总觉得社会对他来说不公平,别人有的自己却没有,产生一种“相对剥夺感”。于是就有夺回“应得”的欲望和冲动。如“某中学一位年仅13岁的中学生张某,家庭条件也不错,但是因为同班同学有一辆轻骑摩托车,张某要父母也给他买一辆,未能如愿,于是他就开始想办法,在某一天中午十二时许,张某趁邻居曾某家无人,翻窗进入屋内,盗得现金3850元,2000元首饰。张某正准备享受其得来的胜利品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就张某而言一个年仅13岁的中学生,对于同班同学的一辆轻骑摩托车,就能产生如此大的攀比嫉妒心理,这是非常可怕的。现在的孩子生活非常优越,他们怕吃苦,怕受累,不愿干活,提起学习就摇头,连学生最起码的作业有时候也得让家长代劳。轮到自己打扫卫生、大扫除之类的,家长们得拿着扫帚去“义务劳动”,这些家长的行为真让人费解。

(二)“孤注一掷”心理

这相当于赌徒的心理。他们把人生看成是一场赌博,认为“赌注越大,得利越多”。甚至认为“这年头是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这些青少年心理一般都孤僻,不爱与人沟通,他们往往发生在单亲家庭。他们缺乏父爱和母爱,缺乏人生坐标的指引,在做任何事情的时候,不考虑别的因素,我行我素,我愿意干什么就干什么,对于社会公德、法律、公约等一概不看、不问、不知。对于自己所做的事情已经触犯法律也不知道,自己应该负什么责任也不知道,这些青少年的存在对社会的危害性特别大,建议社会多关心、开导这些青少年。这些青少年的存在对社会的危害性特别大,建议社会多关心、开导这些青少年。

(三)“浓缩人生”的心理

一些青少年心理深处有这样的想法“艰苦一辈子,不如潇洒走一回”,“吃苦一辈子,不如享受一阵子”,“多活几年受苦受累,不如少活几年图个快活”。有的人甚至认为“只要今天能享尽天下福,过上神仙般的日子,即使明天与世无缘也值得”。在青少年犯罪团伙中绝大多数承认自己是为图一时享受、刺激和痛快。这些青少年都是“享乐主义者”,“怕苦、怕累、多享受”是他们的宗旨。他们大多都没有什么理想,也不想有什么成就。如果有理想的话那就是“吃喝玩乐”。这种人和“寄生虫”没什么分别,只知道寄生在社会身上,从不对社会做什么贡献,吃喝玩乐虚度自己的一生,这样的心理不值得推荐。

(四)“青春期的浮躁”心理

个别进入青春发育期的女孩子,由于受家庭和外界环境的影响,好奇心强,求富心切,急不可耐。一旦自己的愿望不能实现,就情绪浮燥,感情冲动,丧失理智,就走向极端,不惜挺而走险。如“去年五月,某公安机关抓获一少女,不仅自己卖淫,而且还介绍容留他人卖淫”。像这样的一位生理进入发育期的女孩子,对“性”有无知感、探索感。脾气暴躁属于发育期综合症,某件事情,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对于能赚钱的行业,不识别它的好坏以及合法性,只要能赚钱就干,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正确的性教育,可以使青少年树立科学、健康、进步和有益的性观念,提高他们在性问题上的辨别力、鉴赏力和选择力。在一个开放的社会里,我们不仅受自己传统文化的影响,而且必然收到外来文化的冲击,性的各种信息和思潮靠禁是禁不住的,不向青少年传授科学的性知识,非科学的东西就会影响他们”。只有向青少年传授正确的性知识的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就会减少社会上的青少年“性”犯罪。

(五)“法不责众”心理

一些青少年认为“法不责众”,“法也不难治众”。中国这么大,违法犯罪经常出现,“混水摸鱼,被抓获的是少数”。在调查心理青少年犯罪中,就有80%明知违法,触犯了法律,但又普遍心存侥幸。有的甚至认为我不够法定年龄,即使进去了,我还是尽快出来,不相信,甚至认为不可能会绳之以法。如:小强和小明均出生于1994年,2010年两人因涉嫌抢劫被逮捕。后来,两人分别被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和1年。听到判决,两人傻了,不是说未成年人犯罪不用负刑事责任吗?我国《刑法》的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她的家人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根据刑法的规定这个案件中的两位少年已经犯了罪,犯罪以后认为自己不是成年人,不够刑事处罚年龄,这是明显的无知性,这是“法盲”的表现,他们能根本不知道法律是怎样规定的,也不学习法律,最终导致了受到法律的制裁,后悔也晚了。

(六)对某种事物的“好奇”心理

由于社会上的阅历浅,辨别事物是非的能力差,缺乏正确的、良性的、积极向上的诱导,好奇心驱使青少年去干某种事情,去体验某种享受。如:一位品学兼优的少女禾某,因好奇去吸毒,结果沦落到以卖淫换取毒资的地步。这个案例中的少女乔某,只是因为看到别人吸毒,心想,这是什么味呀?这种心理驱使她去尝试,结果上了瘾,不能自拔,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七)“贪慕虚荣”心理

因贪慕虚荣而走向犯罪是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最突出的。现在青少年受西方资本主义享乐观的深刻影响,认为自己这一代就应该吃好、穿好、玩好。处在这种负面的阴影下生活,青少年的身心在高消费的虚荣心的强烈驱使下就开始偷、抢、等等,利用各种手段满足自己的强烈愿望。

综上所述,青少年在心理和生理上都不成熟,有的就是跟在一起玩,从思想上根本不考虑这件事为什么要干,能干不能干,干了以后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这些后果严重不严重。这些严重的后果对自己有没有影响,有些青少年在他们的思维中就没有罪与非罪的界限,只知跟在后边瞎胡闹,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因此,我们的家庭、学校以及整个社会不得不重视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宣传的进一步落实,或许会对根本上解决青少年犯罪的问题,起到一定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曲新久主编.刑法案例教程.知识产权出版社.200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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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吴家麟主编,关欣副主编.宪法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1991年版.

[6]王湛.预防青少年犯罪要内外并举.人民日报.2003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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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成年人犯罪的概念二、未成年人犯罪的比较研究(一)外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理论(二)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理论与实践(三)我国法律对未成年犯罪相关规定的不足三、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相关立法的完善由于不知道你到底写未成年人犯罪的那个方面也只能写这个一个告诉你了。

如今青少年犯罪问题以成为即环境污染,贩毒吸毒之后的第三大社会问题,引起了全世界各国的强烈关注, 我国也不例外,特别是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齐发展的今天,青少年犯罪问题更是我们当务之急亟待解决的头等大事。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人类的希望,就我国来讲50-60年代,青少年犯罪约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20%-30%,到了80年代增到70%以上,至今仍居高不下。就我省1991-1995年统计,青少年犯罪比率和在校生犯罪比率比80年代就提高了一倍之多。特别是九十年代以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当今我国的青少年犯罪已呈现出: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等新特点。具统计:90年代,青少年犯罪的初始年龄比70年代提前了2-3岁,14岁以下的犯罪案例明显增多,年龄最小的还不满10岁!就我市不满14周岁犯罪人员1997年27名,1998年35名,1999年已达47名。而青少年犯罪中75%都属于团伙作案。并且向成人化,智能化,暴力化发展近年来,在青少年犯罪中,以暴力为后盾的重大刑事案件日渐增多,施暴程度不断加重,而且青少年犯罪时在作案过程中很少顾及后果,作案手段野蛮和残忍,社会影响极为恶劣。据统计,目前全国的刑事案件中青少年刑事案件占65%。因此,研究青少年犯罪问题始终是要常抓不懈的一项艰巨任务。对于青少年的年龄界定各国都有所不同,就我国来讲青少年指的是12——25周岁的人群。由于这个年龄段的人群生理、心理都有着与成年人不同的自身特点因此研究青少年犯罪问题就是研究和探讨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减少、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方法和对犯罪青少年的量刑等一系列问题。如今青少年犯罪问题以成为即环境污染,贩毒吸毒之后的第三大社会问题,引起了全世界各国的强烈关注, 我国也不例外,特别是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齐发展的今天,青少年犯罪问题更是我们当务之急亟待解决的头等大事。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人类的希望,就我国来讲50-60年代,青少年犯罪约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20%-30%,到了80年代增到70%以上,至今仍居高不下。就我省1991-1995年统计,青少年犯罪比率和在校生犯罪比率比80年代就提高了一倍之多。特别是九十年代以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当今我国的青少年犯罪已呈现出: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等新特点。具统计:90年代,青少年犯罪的初始年龄比70年代提前了2-3岁,14岁以下的犯罪案例明显增多,年龄最小的还不满10岁!就我市不满14周岁犯罪人员1997年27名,1998年35名,1999年已达47名。而青少年犯罪中75%都属于团伙作案。并且向成人化,智能化,暴力化发展近年来,在青少年犯罪中,以暴力为后盾的重大刑事案件日渐增多,施暴程度不断加重,而且青少年犯罪时在作案过程中很少顾及后果,作案手段野蛮和残忍,社会影响极为恶劣。据统计,目前全国的刑事案件中青少年刑事案件占65%。因此,研究青少年犯罪问题始终是要常抓不懈的一项艰巨任务。对于青少年的年龄界定各国都有所不同,就我国来讲青少年指的是12——25周岁的人群。由于这个年龄段的人群生理、心理都有着与成年人不同的自身特点因此研究青少年犯罪问题就是研究和探讨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减少、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方法和对犯罪青少年的量刑等一系列问题。一、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青少年犯罪的种类有很多,但导致其犯罪的根本原因有两点:1。青少年自身的心理、生理因素2。外在社会环境因素对青少年的影响。1.青少年自身的心理、生理因素易导致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一)青少年时期正处于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其生理、心理发展不平衡,心理发展滞后于生理发展。在心理上他们处于半幼稚半成熟状态、可塑性强;在生理上他们的身体飞速发展、精力充沛、易受暗示。是个性和独立性快速发展的时期。这个时期的青少年自主、自立意识加强遇事有自己独立的看法,爱自己解决问题,不愿受约束,成熟感越来越突出,在心理上希望社会、家长把自己当作成人看待,给自己更多的自由空间和自主权,但在经济、生活上却还要依附家长和社会。因此一旦当这些青少年的物质性得不到满足时他们就容易转移所依附的对象既发生“权威者转移”。根据兴趣、性格等各自组成小团体,这些小团体中只要有一人受不良的信息影响有犯罪倾向往往就易形成团伙犯罪,这也是近几年来团伙犯罪增多的原因。(二)大多数犯罪青少年有着颠倒的道德观和人生观且法律意识淡薄。(1)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大部分青少年都能奋发有为、与时俱进,自觉的增强自身素质,成为了社会主义祖国的积极的开拓者和建设者。但是商品经济中的不良因素如: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思潮的滋生也使一部分青少年迷失了方向。形成了错误的人生价值观。他们错误的认为,人生的价值在于向社会索取。在他们眼里认为打架、斗殴、、耍流氓是“有趣的事”是“光荣的”敢冒险、拼命就是“大英雄”,在多数大犯罪青少年看来大公无私、舍己救人都是虚的。只有一切为了自己才是最实惠的,甚至以此作为犯罪的正当理由,错误地把犯罪当成了发财致富的正当途径和门路。(2)法制观念淡薄。笔者在对所在的几所中小学进行调查时发现。随着普法教育的深入化,学生的法制观念虽然有所增强,但还有相当一部分学生对法律教育不感兴趣,只重视学习成绩,关心是否能考上大学,既便搞了法制教育也是表面应付,被动接受。所以这些学生的法律意识还急待提高。例如,某校初二学生冯某,利用放学机会,采取打、吓等手段抢劫低年级同学的钱。当干警问他知道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一种犯罪时,回答是:我还钱不就得了吗?这样令干警目噔口呆的话。还有的仅仅因为想考验公安局的侦察能力而犯罪,待被抓到后还以为是在开玩笑。有的甚至把进公安局看作是“伟大的事”诸如此类大量事实说明:大多数违法犯罪青少年由于身心发展的不均衡性加之法制观念淡薄,易受外界不良信息的诱惑和影响,易走上违法甚至犯罪的道路。2、外界环境是促使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因素任何人的生长生活都不是孤立的,都离不开社会,离不开周围的环境。青少年也不例外,他们是在社会的现实中不断成长的。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决定青少年生长环境对其健康成长的重要性。我国有句谚语: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就说明了环境对人的影响之大。(1)家庭环境和教育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家庭不仅是社会的基本单元还是子女的第一课堂而父母则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家庭的教育深刻影响着子女的人生观、道德观的形成,是导致青少年犯罪一个最为直接、主要的原因。家庭教育的缺陷是子女形成不良个性的基础,潜伏着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危机。具调查青少年案犯家庭状况普遍偏差,且多为畸形,有的家庭父母不和,有的父母离异,有的教育不当,管理不善,有的随长辈生活,娇纵放荡。17岁少年小新为偷钱上网,竟残忍地砍死奶奶,并砍伤爷爷。正是缺少父母的教育,且其爷爷奶奶又过分溺爱使其辍学而后又沉迷上网最终走进犯罪深渊的典型案例。青少年本是天真无邪的,如此骇人听闻、丧失人性的案例,给家庭教育敲响了警钟。(2)学校教育工作存在的缺陷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学校教育时期是青少年人生观、世界观形成的关键时期,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由之路。 但至今,仍有不少学校只重视应试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认为开办法制、道德教育只是形势需要,所以忽视德育,缺少法制教育,消极应付。只是在名义上开展了一些活动如开设了心理健康教育等课程,举办的学生法制教育讲座,也因缺乏正确的认识,忽视了教育者自身思想观念的转变和更新,最终也只是流于形式。还有一些教师自身素质低常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对差生特别是双差生不是及时引导教育而是歧视、放任自流甚至将他们扫地出门,推向社会这些做法都在某种程度上为青少年犯罪增加了后备成为导致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3)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过程中一些对青少年健康成长不利的因素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另一主要原因。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境外种种社会丑恶现象的侵入及我国历史上一些精神文化沉渣的泛起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都起着极度腐蚀的作用。如屡禁不止的黄、赌、毒;宣扬色、情、凶杀等不健康的影、视、书刊泛滥;学校及社区周围的非法网吧、游戏厅、录像厅等场所;都是诱发青少年犯罪上升的重要社会因素,据统计,有的学校附近有不健康书刊销售,有 的学校附近有录像厅,的人犯罪是黄色、暴力等书刊音像制品毒害诱发导致,因互联网传播不良信息诱发的未成年人犯罪增加了5倍多;青少年时期性发育逐步成熟,喜欢接触异性,对异性产生好奇心,如果此时受外界不良信息的诱导,就会因早恋,控制性欲能力差以及贪婪性得不到节制而犯罪。例:原是某县初中初三(1)班学生臧某强奸女同学一案,据他本人交待,就看了黄色录像和黄色书刊而犯罪的。还有的青少年把影视上的亡命之徒当英雄,把作案手段看成是有本领,其作案手段很残忍。如某青年严××,他带一个12岁的小孩到上海玩,从家中拿出600元钱花光了,两人就策划租一辆小轿车,在回家的路上,用准备好的酒瓶猛砸司机的头部,抢劫未遂,当问到他为什么这样时,他回答说:“电影里看到这样可以抢到钱”。3、针对青少年的立法体制还不完善,总体上缺乏可执行性我国虽制定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但这些对违法者都缺乏相应的惩罚措施,司法工作中出现在某些情况下“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另外社会对青少年法制教育、道德宣传流于形式、对犯罪青少年帮教不到位也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重要社会原因。由以上可看出不良的社会环境熏染(包括网络环境)和错误的家庭教育方式,是助长甚至直接促使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二、青少年犯罪的预防由上看出青少年犯罪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既有青少年自身的内因又有外部的客观原因,因此笔者以为对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1.建立健全针对青少年的立法制度,强化社会责任,加大宣传力度使对青少年的保护不仅仅只是流于形式。1)法律作为调整人们行为的一种社会规范,明确规定了人们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为人们提供了一个行为准则或模式。青少年自身的心理、生理特点决定了青少年易受诱惑、自我保护能力差等特点。因此有关部门要在进一步完善立法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有针对性、防范性的法律措施来规范青少年行为、优化青少年的生活环境等,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2)虽然青少年犯罪是一种严重的社会问题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但社会上的一些道德法制宣传往往由于这样和那样的原因不到位因此要深入加强对青少年的普法学习和宣传工作。a)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特别对于社会治安较差的地区要定期分析研究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形势,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深入开展。b)要在工作手段上创新。注意运用信息化、网络化等现代手段,开展预防工作,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如建立青少年社区文化娱乐活动、心理咨询、技能培训、就业指导、跟踪帮教等方面的工作创新活动载体,不断满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需求,真正使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落到实处。2.加大力度净化青少年的成长环境、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不良的成长环境,是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的“温床”。成长环境得以优化,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将起到积极作用。因此下大力度清理文化市场对淫秽色情,宣扬暴力的报刊、杂志、音像制品等进行专项整治对校园及周围的非法网吧、游戏厅进行坚决取缔。社会各级影视、广播、新闻出版等部门及各类演播场所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对提供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内容和信息的违法犯罪依法严惩。3.家庭、学校、社会各负其责,互为一体为预防青少年犯罪构筑有力防线。(1)家庭。家庭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基点,家庭教育是青少年的第一教育阵地,父母是孩子最直接的老师因此必须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的作用。一方面,要用科学、健康的教育方法教育青少年,从小抓起,从小事抓起,既要严格要求,又要耐心诱导,当孩子取得成绩时应提醒他们不要满足,不能增长傲气,当有不足时,不要急于训斥,要分析原因,找准教育切入点,然后引导他们认识错、改正错。让他们从教育中体会到父母的爱和家庭的温暖。另一方面,家长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父母的言行举止对孩子的成长有重大的影响,家长的行为不检点,教育方法不当都会给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带来不良的后果。因此要加强学生家长的法制意识,不做违法事,起好示范作用,同时在生活中作孩子的知心朋友但又不能姑息纵容或走上极端,只有这样才能使青少年健康成长。(2)学校。学校教育是预防青少年犯罪培养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措施。a) 改进教育体制上的弊端,转换教育体制。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 挫折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并把这些教育纳入正规教学课程,让青少年从小就接受法制观念的启蒙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增强他们辩别是非和抗不良信息侵蚀的能力,在学生时期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当他们走向社会以后,就能在家庭、集体、社会中正确地行使自己的权利,自觉履行自己的义务,对其一生都有深刻的影响。b)增强教师的道德品质、法律意识,弥补家庭教育的缺陷,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危险人群.道德品质、法律法规的学习不仅仅只是学生的事,在某种程度上更是教师的事。据调查,对犯错误的学生进行训斥、责骂、只会使学生产生反感,形成逆反心理、自暴自弃,甚至产生不良后果,特别是单亲、失和家庭中的孩子更需要在教师发自内心、溢于言表的博大的爱的教导召唤下才能逆境起航,拥有健全的人格成为对人民、社会有用的人。(3)社会。a)充分发挥社会的大环境优势,为青少年创造宽松的就业环境,避免待业青年的无序流动。据调查,很多走上犯罪道路的都是待业的,整日无所事事,衣食无着落,势必去偷、去抢。因而在扩大就业机会的同时,地区间应加强对就业信息的沟通、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应对务工人员的流动进行调配、管理,对人力资源进行合理配置,使其产生最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避免务工人数失衡,造成人员的盲目、无序流动。b)做好犯罪青少年的改造工作,严厉打击危害青少年成长的各种犯罪。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既是害人者,也是受害者,他们中绝大多数人有重新做人的愿望。因此加强和做好已犯罪的青少年的改造以及服刑期满后回归社会后的工作是预防青少年再犯罪的基础。政法, 社会各部门及失足青少年家属,对改造好的青少年,要从生活、工作上关心、爱护。且积极与劳动部门联系,为失足青少年就业提供信息和就业门路,配合劳教部门巩固帮教成果。c)给犯罪青少年足够的尊重和信任,使他们感到不受歧视,使他们对将来的前途充满信心,对社会产生归属感,热爱生活,热爱社会,这将更加有助于继续教育改造。三 对犯罪青少年犯罪的量刑我国的法律属大陆法体系,条款性强。目前一些针对青少年的法律体系还不完善,没有一套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相配套的、可执行性强的法律法规。另外由于司法内部各部门之间对犯罪青少年的转化教育还缺少协调性。因此在我国对青少年的量刑还需一个从实践到理论逐步完善的过程,但在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第44条第1款规定:“对犯罪的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责任,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已为犯罪青少年的量刑定下了大的基调。笔者以为犯罪青少年虽是罪犯,但其特殊性决定了在对惩处方式上有于成人不同的特殊性因此建议如下:(1)在教育、挽救、感化的原则下对需量刑的青少年实行全程跟踪,借鉴外国先进经验设立社会调查机构有必要让社会调查员出庭,使对青少年的量刑伤害减到最低。(2)不仅设立少年法庭而且对已判决的未成年罪犯进行帮扶挽救,并且对刑满释放的青少年进行不定期的考察、回访,促使其自食其力、积极做人,防止再次犯罪。如:刑事诉讼法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这个规定目的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减少可能针对他们产生的来自各方面的压力,以有利于他们树立重新学习重新生活的信心,再如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推出的《未成年人案件迅速审理规则》在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方面就走在了前列。再次,从关押场所上,要和成年人相区别,避免相互感染,专门设立青少年关押和改造场所等。这些都体现了我国刑法对青少年的特殊性的特殊对待。总之,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需要学校、家庭、社会的共同关爱和保护,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体系和改造体系还是一项有待全社会关注的工作,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这不仅仅是司法行政系统的责任,也是全社会应当承担的共同义务;有待我们共同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善,从而真正达到减少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目的。参 考 文 献 :1、《预防青少年犯罪问题答问》 康树华 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 2003年3月2、《中华人民共和国1现行法律判例分析》 刘家琛 九州出版社2002年4月3、《青少年研究》 杨晓梅 1999年 第7期4、《犯罪社会学》 吴鹏森 中国审计出版社 中国社会出版社 2001年5、《未成年人犯罪的定罪与量刑》 谢 彤 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0年6、《青少年犯罪预防控制问题研究》 康会发 王汉林 2000年7、《青少年心理发展》 雷 霹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3年9月8、《青少年犯罪预防定罪量刑及案例解析》 杨 忠 中国科技化音像出版社 2003年9月9、《呵护权利—未成年人权利保护法律实务》纪红光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 200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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