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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痛药的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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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痛药的研究论文

试论我国安乐死的立法选择摘要:安乐死早已不是一个生疏的名词。安乐死一词源出希腊文Euthanasia,由“美好”和“死亡”两个词组成,又称安乐术,或称怜杀(Mercy killing)。原意是指在人类外力的作用下安然告别人世。这项提议早在20世纪30年代就被人们提出,1936年英国首先成立安乐死自愿协会,提出安乐死法案,澳大利亚是世界上第一个通过“安乐死法”的国家,但是很快便于1997年废除。2002年,荷兰下院通过法案,使安乐死合法化。而本文中提到的特丽案件中对于安乐死的争议主要集中于对于本人意愿、伦理以及法律实务操作中的一些问题。美国植物人特丽•夏沃的生死使人们再度开始对安乐死的大讨论,本文通过对一些观点的分析总结来阐述对这个话题的法律思考。关键词:安乐死;法律;伦理Try to discuss the selection of legislation of euthanasia through Terri Schiavo’incidentAbstract:Euthanasia is not a verdant noun. Euthanasia one etymology produce Greek euthanasia, and " death" two phrases succeed by " bright ", the original meaning mean that says good-bye to this world under the function of the human external force safly. The proposition propose as far back as 1930s people British establish the voluntary association of euthanasia first of all 1936, propose the euthanasia bill , Australia is the first country that pass " euthanasia law " in the world, it is abolished but benefited quickly in 1997. In 2002, Dutch Lower House legalized euthanasia through the bill . And Terri Schiavo’incident dispute in euthanasia concentrate on to one's own will, ethics , legal practice some questions operate , mainly specially. The American vegetable is specially Terri Schiavo’incident;Fertile life and death make people begin the free discussion to euthanasia once again in summer,this text explains the legal consideration of this topic through summarizing in analysis on some views. Key words: Euthanasia; Law; Ethics特丽•夏沃是一个害羞的女人,喜欢小动物、音乐和篮球。她从小在宾夕法尼亚长大,1982年认识迈克尔•夏沃,两年后结婚。他们后来搬到了佛罗里达州,在那里特丽就职于一家保险机构。由于常年减肥,特丽饮食功能紊乱,最终导致26岁时(1990年)彻底病倒。医生们说,由于钾失衡,她的心跳停止跳动,在被救活之前,脑部缺氧长达10分钟,导致严重脑损伤,陷入植物人状态。1998年,在医生将特丽确诊为“永久性植物人”且无任何康复可能后,特丽的丈夫迈克尔向佛罗里达州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特丽实行安乐死。他认为,这是尊重特丽的意愿,因为她曾表示不愿用人为手段维持生命。但这一要求遭到了特丽父母的反对。此后,在长达7年的时间里,迈克尔和特丽的父母进行着旷日持久的官司。特丽的进食管曾两度被拔除,后又根据州议会紧急通过的法令而两次重新插上。2005年3月18日,佛罗里达州法院第三次裁决拔掉她的进食管。之后,美国国会对这起案件进行干预,授权联邦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联邦法院法官3月22日做出裁决,拒绝下令将特丽的进食管重新插上。此后,特丽父母又几次向不同的法院提出上诉,结果都以失败告终。就这样13天后特丽在争论声中离开了人世,逝者已矣但是对这件事的争执还在继续,一直为人们所关注的“安乐死”又再次成为人们讨论的热点。一、安乐死的概念及国内外安乐死研究概况(一)安乐死的概念及主体对象1.安乐死的概念安乐死早已不是一个生疏的名词。安乐死一词源出希腊文Euthanasia,由“美好”和“死亡”两个词组成,又称安乐术[1],或称怜杀[2](Mercy killing)。对安乐死的理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理解包括一切因为“健康”的原因致死,任其死亡和自杀;狭义的理解则把安乐死局限于对患有不治之症的病人或死亡已经开始的病人,在濒死状态下忍受着精神与肉体的极端痛苦时,在其本人或家属的要求下,经医生认可,不再采取人工的方法延长其死亡过程,为制止剧烈疼痛的折磨不得不采用人为方法无痛苦地结束病人的生命[3]。当前,我国民间对“安乐死”一词的理解多是狭义的。2.安乐死的主体对象植物人并不是“安乐死”的主体对象。我们谈“安乐死”,一定要有这样一些前提:(1)安乐死的对象是那些当前医学条件下毫无救治可能、处于临终阶段、正在遭受不可忍受痛苦的患者;(2)患者本人有安乐死的强烈意愿;(3)必须由医生采取行动,并选择没有痛苦的终结方法[4]。由此可知,安乐死行为实际上是一种在临终患者的明确请求下,为解除患者无可忍受的痛苦而由医生对其死亡过程进行的主动医疗干预行为。 (二)国内外安乐死的研究概况1.国外安乐死研究概况1935年,全世界第一个提倡自愿安乐死的团体在英国正式成立。自50年代起,一些西方国家开始尝试为安乐死立法。探索、争论了20多年后,1976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颁布了《自然死亡法》[5]。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有关安乐死的法案。1993年2月9日,荷兰议会通过了默认安乐死的法律,此后又一放宽安乐死合法化的尺度,1999年8月10 日通过的最新修正案规定,凡16岁以上的人,若患绝症到生命末期,均可自行决定是否接受安乐死,12岁至15岁的青少年,要似要求必须经其父母同意。现在,荷兰每年大约有25000人以安乐死的方式告别人生。1994年10月20日晚,在荷兰首都阿姆斯特丹,近百万市民通过一部名为《他自己选择死亡》的电视目睹了一位63岁的老人接受安乐死的全过程。目前,安乐死在荷兰很受公众的支持。80%以上的荷兰人赞成安乐死。 在英国,近年来要求安乐死合法化的呼声越来越高。据统计,50年代英国只有不到一半的人认为安乐死应合法化,但目前这一比例已上升到了82%。1993年2月4日,英国最高法院裁定了英国第一例安乐死案件,同意了一位年仅21 岁患者的父母和医生的申请,停止给他输入营养液。1996年4月24日,又裁定允许为53岁的珍妮特-约翰逊太太(已成为植物人4年多)实施安乐死。1998年,英国《泰晤士报》报道,尽管安乐死还不合法,但英国已有万人在医生的帮助下以安乐死的方式结束了生命。 多数德国人也赞成安乐死。1994年德国一家民意测验所对1004名德国人进行的调查显示,83%的人赞成安乐死,30岁以下赞成安乐死的人甚至多达88%。在德国,安乐死协会的会员1994年已达万人。1999年,德国外科学会首次把在一定情况下限制和终止治疗作为医疗护理原则的一个内容。 1992年10月1日,丹麦实验了停止延长无药可救的病人的生命的法律,受到了很多人的欢迎,4个月内就有4 5000人立下遗嘱,表示愿意在必要时接受安乐死。 以色列1998的也实行了首例经法院批准的安乐死,耶路撒冷一家医院的医生给一名49岁的身患绝症的男性病人注射了致命剂量的麻醉剂。 1996年5月25日,澳大利亚北部地区议会通过了《晚期病人权利法》[6],从而使安乐死在该地区合法化。拥护者认为,这是人类社会的一大进步,最后,澳大利亚其它一些洲的议员也在准备制定本洲的安乐死法。 美国最新的民意测验显示,在包括医生在内的美国公众中,支持安乐死的已占多数。1994年,世界许多媒体都报导了美国一位身患绝症的老妇在儿女们轻唱的平安歌中平静地离开人世的“诗意死亡”[7]。2.我国公民对安乐死的看法改革开放以后,安乐死的观念传入我国,并很快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热门话题。从1992年起,在每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提案组都会收到有关安乐死的提案,要求我国立法,使安乐死合法化。天津医科大学党委书记、“中国临终关怀之父”崔以泰教授和北京儿童医院名誉院长、儿科专家胡亚美教授都是安乐死议案的提案人,他们不仅在为安乐死的合法化进行着努力,而且都表示,自己在必要时也要实施安乐死。目前,我国赞成安乐死的人主要是老年人和高知识阶层人士。上海曾以问卷形式对200位老年人进行了安乐死意愿调查、赞成者占;在北京的一次同样的调查中,支持率则高达;另据《健康报》报道,有关部门对北京地区近千人进行的问卷调查表明,91%以上的人赞成安乐死,85%的人认为应该立法实施安乐死二、伦理道德以及人权保护上是否可以接受(一)安乐死并不违备伦理道德为了减轻患病者的痛苦,在一定的条件下,对特定的临终患者实施“安乐死”,在伦理学上是可以允许的。但具体实施的时候,还是会涉及到很多感情问题,比如特丽的父母,就很难接受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女儿因为营养和水分缺乏而导致的死亡。这种人之常情,也是非常容易理解的。 安乐死在法律和伦理上的争论似乎仍未平息,对安乐死的法伦理学解读,也许会突破目前理论和立法实践中的僵局。安乐死实现的是何种利益?安乐死能否成为一种权利,首先要看它为人们带来什么样的利益。利益是满足需要的东西。所以我们不妨以人的需要为分析起点。人的存在有三重关系维度[8]。人的作为肉体存在的自然必然性,决定了人要通过物质生产的实践来满足人的物质生活需要,并由此建构起人与自然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人是永远的主体,物作为客体只存在对人的单向效用,不存在人对物的有用性问题。但人必须是以群体的方式,才能实现寻求需要满足的现实物的活动,这是人的存在和发展的社会必然性,即是说,只有在人的联合中,才能获得直面自然的勇气和力量。物质生产的实践既创造了人类的生活条件,同时又生产了人类的社会关系,它引起了人的不同于物质生活需要的社会生活需要,如交往、合作的需要、归宿与安全的需要、友谊的需要、道德的需要等等。社会实践所建构的是人与人的关系,它不同于人与物的关系,它是主体间的关系,而且使人与物的单向效用关系摆脱了粗陋的、原始的“动物学”性质,使主体的自然需要带上了社会文化的印记,使客体的效用能否实现为现实的价值存在形式,受到活动主体的生活态度,活动方式等的制约,这不是因为客体不能满足主体的需要,也不是主体不需要某些客体的属性和功能,而是取决于一种更高的价值形态。因此,除了物质生活的需要、精神生活的需要以外,由于人的意识和自我意识的产生,人还有认识自我和追求自我完善的自我实现的需要。由于利益是满足需要的东西和条件,因此,与人的三层需要相对应的就是人的物质利益、社会利益和人格利益三个利益领域。其中,人格利益被视为人的最高利益,其核心是人格尊严。人格尊严作为一种价值,内在于自我实现的需要,发生在人的自身内部,不是主体对身外之物、身外之人的需要,而是主体对存在于自身的生命、身体、健康、自由的需要,简言之,人格尊严作为一种利益是内在的,与其他经济利益、社会利益不同。它因出生而当然发生,因死亡而当然消灭,确确实实是“生则带来、死则带走”的权利。而其他利益关系都是主体对自身以外的物和人的关系,是“生不带来、死不带走”。人格利益属于身信领域的关系。意味着人除了对物的支配权之外,对自身也有支配权,前者实现的是物质利益,后者实现的是人格利益。安乐死的利益基础是人格利益。人格利益的核心是人格尊严,即个人的自由自主。一个人有权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来对待自己的身体,包括选择死亡。这意味着要允许人们根据自己独立的决定去过自己的生活,而不受强迫或干预。(二)安乐死不是侵犯人权而是保护人权世界卫生组织1948年在宪章中提出:“健康是一种身体上、精神上和社会上的完满状态,而不只是没有疾病和虚弱的现象。”死亡作为人的生命的一个阶段,同样需要一种身体上、精神上和社会上的完满状态,安乐死正是这样一种完满状态,实质上是一种实现了人格尊严的状态。显然,安乐死带给我们的不是物质利益,也非社会利益,而是人格利益。这是我们讨论安乐死是否是一种权利以及是何种权利的最为关键的因素,就是说,要说安乐死是一种权利,它只能是一种人格权,而不是物质上的或社会上的权利。不过,这里仍存在的一个问题是,安乐死如果是自主、自由支配自己的利益的人格权,是否会和人格利益中最关键的生命权发生冲突?问题的关键是对安乐死本质的看法。安乐死的本质是死亡吗?安乐死即安乐地死亡。这里“安乐”所界定的是死亡的状态,不是死亡的原因和性质。它不过是用科学的方法对人的死亡过程进行优化调节,消除死亡痛苦,优化死亡状态,使死亡安乐化。所以安乐死所解决的矛盾,不是“生还是死”的问题,而是“死亡质量”问题;不是从“生”向“死”的转化,而是从“痛苦”向“安乐”的转化;不是“为什么死”,而是“死得如何”。可见,安乐死是以解除人的死亡痛苦为唯一目的,使人死得安乐,维护人的死亡尊严。如此一来,那种把安乐死称为是一种死亡权的说法,就显得很可笑了。因为,死亡本身不可能成为一种利益,死亡不可能成为一种需要,相反,生命的存在是其利益之所以产生的前提。况且,死亡是一个必然的结局,人是没有选择的余地的。可见,安乐死如果是一种权利,也不是死亡权,而是自主权,是人格权[9]。 三、法律实务中安乐死出现的一些问题(一)安乐死合法化的精神探源1.安乐死能否成为法律权利安乐死可以成为法律权利吗?没有合理的理由限制安乐死,并不意味着安乐死就能成为一种法定的权利。权利是以体现社会意志的规范的认可为前提的。就是说,并不是任何利益要求都能成为权利,权利是人的利益要求与社会的规范性要求的统一,是人的个体意志得到了社会的整体意志的许可或承认。安乐死典型的是一种人的意志的体现。有学者把安乐死说成是死的权利。其实死是人的一个宿命,是无法逃脱的必然,也无法体现人的意志,因此不可能成为一种权利。安乐死则是对人的实存的一种反思、限制和决定。具体来说,一是安乐死是个人要求的,体现个体的意志。二是安乐死要符合规范,得到社会意志的认可[10]。如此,安乐死才能成为一种权利。2.安乐死成为法律权利的条件安乐死必须体现个体的意志,这是确定无疑的,否则就是谋杀了。这意味着无法表达和不具备个体意志的个体,是排除在讨论范围之外的。至于要得到社会的整体意志的许可或承认,首先要看它是否能得到社会道德习俗的认可和承认。显然,在现代社会,也正如我们上面所论证的,安乐死是可以作为一种道德权利存在的。起码在我国,它能被社会所认可和接受。但安乐死作为一种道德权利,是否就必定转化为法定权利?这当然取决于合法化过程的几个限制性因素。立法者在将应有权利通过立法的形式转换为法定权利的过程中,要受到三个方面因素的限制:社会客观因素的限制,主观因素的限制以及法律形式本身的限制。正因为这些限制因素的存在和不可避免,使得现有的法律权利不能完全再现应有的权利[11]。所谓客观因素的限制,是指任何应有权利要求都产生于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制约权利的客观因素包括一国的经济、政治、文化发展水平、自然条件、民族传统等,因此不同时代、不同国家和具有不同文化传统的民族的权利主张就会不同,因此有些应有的权利可能在某个时代、地区得到确认和保护,而在另一个时代和地区则得不到保护[12]。(二)我国是否具备安乐死立法的条件在中国社会,安乐死作为一种应有权利是否可以转化为法定权利呢?我们可与安乐死合法化的荷兰做个比较。荷兰之所以能使安乐死合法化,至少有四个有利因素:1、荷兰的医疗服务在全世界来说,可以说是水准最高的国家之一。95%以上的老百姓有私人医疗保险。长期疗养也包含在保险范围内,而且涵盖没有私人保险的少数人民。2、缓和医疗非常进步。几乎每一家医院都有疼痛控制及缓和医疗中心,与之相较,其它国家的类似中心少而昂贵。3、纳粹占领时期,只有荷兰的医生不参与纳粹的“安乐死”计划。这个因素显示荷兰医病关系有高度彼此信赖的传统。4、他们的家庭医师制度推行的很不错。大部分的病人与医师都有长久的友谊关系。显然,这些条件在中国还远未具备。中国还是发展中国家,国家现在还没有能力保障每个人都能接受较好的医疗条件。很多人在医治无望的情况下,不愿意让亲人多花钱而想到一死了之。中国目前的医疗保障制度还不健全,特别是在广大贫困农村,由于基本的医疗保险尚未建立健全。许多人得了个小病就面临巨大的家庭经济危机,主动谋求死路是他们最好的解决办法。中国目前医院的医疗水平还不高,而对于医学上无法挽救的濒死者的确认,需要达到一定的医疗水平,具备一定的医疗条件。最后,我国幅员辽阔,不同地区有着不同的医疗水平,而且我国民族众多,不同民族的文化背景、风俗习惯差别很大,死亡文明的发展水平不同,对安乐死的要求和接受程度也不同。可见,客观因素的限制不支持将安乐死从应有权利转化为合法权利。四、安乐死的立法构想及结语(一)安乐死的立法构想安乐死是一个涉及伦理、法律和医学等方面的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在当代社会,为制定政策和立法之目的,审视安乐死必须立足伦理,要围绕生命价值、个人自由和人权保障等来看待问题。讨论安乐死的最佳情景是国家经济、法制、医疗保障和公民的观念达到一定的发达水准,根本问题是病人的自由意志能够在物质和精神高度文明的基础上得到保障。从伦理上来讲,绝对禁止或全面开放安乐死均不可取,我国社会目前不具备讨论安乐死的理想条件,从立法上来讲,我们仍需创造条件。其中最为重要的是要严格规范安乐死使用的对象范围、主体范围、实施条件、申请程序、审查程序、操作程序,和明确擅自实行安乐死的刑事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安乐死职责的刑事责任,并明确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其中以安乐死为例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实施安乐死的对象必须是根据现代医学和技术断定已身患不治之症,并死期又迫在眼前的病患者;2、实施安乐死的目的是为了减轻或消除病人的痛苦;3、病人忍受的肉体痛苦,达到任何人都难以忍受的程度;4、病人意思清楚并能表达自己的意识,必须有其本人真挚的嘱托和承诺,且该嘱托和承诺是在事前或行为当时作出。在病人无法表达时,近亲属及其他人不得代为请求,医生也不得主动实施;5、除安乐死外,无其他可供选择的方法来减轻或消除痛苦;6、应由医生实施,其他人无权实施,且实施安乐死必须有三名医生研究同意,在经主治医生批准;7、实施安乐死的方法必须合乎伦理而且被认为是妥当的。(二)结语2006年5月9日,金陵晚报报道了这样一则消息:“南京一位年仅5岁,名叫龙龙的小朋友意外发生车祸导致昏迷,在龙龙父亲的情求下,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院长陈忠华教授与南京市第一医院的专家共同给龙龙会诊,确定龙龙已经是脑死亡,虽然龙龙能依靠呼吸机呼吸,但最主要的生命体征已经不存在了,龙龙的父亲双眼含着泪水,拔掉了龙龙的呼吸机,对龙龙实行了安乐死,并把龙龙包括双眼在内的多处器官捐献给四位极需帮助的病人,而龙龙的遗体则送往东南大学医学院作医学研究。虽然龙龙的情况并不是完全意义的安乐死,但却可以做为一个很好的例子,为安乐死立法提供参考。在我国,自上世纪80年代公开讨论安乐死以来,支持和反对安乐死合法化的两方各执一词。不少学者认为,安乐死合法化具有伦理道德上的合理性,但进行立法的条件尚不成熟。虽然安乐死在我国尚不合法,但必须承认,罹患重病且无救助可能者的家属因无力承担巨额医疗费用等原因停止对患者的有效治疗而让其“自然死亡”的情形在我国客观存在。如何保障患病者得到有效治疗,最起码能够最大限度的减轻其死亡前的痛苦,使其能够安详、有尊严地度过生命中的最后时光,是一个具有现实紧迫性的问题。在对生与死的权利仍有重大争议的情况下,国家可考虑先行立法对这一特殊人群在医疗、法律等方面的应有权利给予切实保障。参考文献:[1]T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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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不断有新的药品被研制开发。当人们患了某种疾病或缺失某些营养时,常常会在众多的药品前感到无从选择。供人们所服的药品比以前增多了,但大多数人都不知道,有些药品对人体产生的效果都被它对人体的副作用所抵消,而且药品常常会阻止营养的吸收或干扰细胞对这些营养的吸收。药物对营养吸收的影响市面上所卖的感冒药、止痛剂、抗过敏药等实际上会降低血液中维生素A 的含量,维生素A 可以保护和增强鼻、喉、肺等内部的黏膜。缺乏维生素A 时,这些部位的黏膜便成了细菌繁殖的温床。若吃药治疗的话,结果反而延缓了治愈的时间。阿斯匹林不但是神奇的家庭用药,也是神奇的“维生素C 的偷窃者”,只要很少量服用,就能使维生素C 的排出率高达3倍,它还可能引起叶酸和 B族维生素缺乏症,因而导致消化器官的疾病和贫血。肾上腺皮质激素、可的松和强的松与体内锌量的降低有关;巴比妥类药品,与体内钙含量降低有关;服用泻药和胃酸抑制剂,会妨碍钙和磷的代谢;服用过量泻药时,可能会失去大量的钾和维生素A 、维生素D 、维生素E、维生素K;高血压患者服用的利尿剂或抗生素会破坏钾。不可滥用维生素有人把维生素当做补品,滥用维生素,不仅造成浪费,而且对身体也没有好处,会引起过敏反应,甚至出现严重中毒的后果。维生素D 是防治佝偻病的药物,但长烦躁、哭闹、体重下降、厌食、肾脏损害、肝脏肿大、骨骼硬化等病症。大量使用维生素B1 ,会引起头痛、眼花、心律失常、烦躁、浮肿和神经衰弱。过量服用烟酸以后,可引起面部潮红、皮肤瘙痒、肝功能不正常、黄疸、低血压,甚至引起胃溃疡。大量使用维生素C,还可能引起腹痛、腹泻、糖尿病、肾结石,并可降低某些妇女的生育能力。用药要忌口营养药和疗效药这两种叫法,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药理分类,但在涉及到药物与营养的时候,我们还是应大致地了解。营养药只是在人体缺失了某些营养素和微量元素时,才选择性地服用,以期达到营养保健的目的。而疗效药是针对某些具体病症所采取的必要的防治手段。营养药不能治病,但只有为自己的身体提供了足够平衡的营养,才能远离疾病,因此在服用营养药时要保证适当、合理。疗效药能治疗,但相当一部分药品有副作用,也有一部分药品的化学成分与某些食物在体内合成后会淡化功效,甚至产生有害物质。以下是用药时的一些禁忌:忌与酒同服的药少量饮酒不碍健康,用酒浸泡中药制成药酒还可以治病。但是,在服用某些西药时则不能饮酒,更不能将西药片投入酒中作药酒,因为酒与西药容易发生化学反应,可能降低疗效,增加毒性反应。据估计,约有百种以上药物在服用期间应该忌酒。如高血压病、冠心病患者在服用利血平、胍乙啶、复方降压片、优降灵、地巴唑、消心痛、速尿等时不能喝酒,因为酒后可能使乙醇的麻醉作用增强,外周血管扩张,加上降压药的协同作用,最容易发生低血压,甚至休克而危及生命。睡眠不佳、多梦、心悸的病人服用鲁米那、速可眠、水合氯醛、利眠宁、安定、泰尔登、安眠酮等中枢抑制药时,若饮酒,可能使神经反应性降低,造成中毒死亡。糖尿病患者饮酒前后服用胰岛素、优降糖、甲磺丁脲、降糖灵等药物,有引起低血糖休克的危险。忌与茶同服的药饮茶会影响一些药物的疗效,服药时必须注意:缺铁性贫血的病人和孕妇在服用硫酸亚铁、富血铁和枸橼酸铁时不能喝茶,因为茶中的鞣酸会与铁剂发生沉淀,影响铁的吸收。服多酶片、胰酶片、胃蛋白酶等酶制剂时不能喝茶,因为这些药物的化学本质属于蛋白质,茶中的鞣酸可以和它们发生作用,生成不溶性沉淀,从而降低药效。盐酸麻黄素、黄连素、磷酸可待因、硫酸阿托品、地高辛、去痛片、优散痛、安痛定等在与茶水合用时也会降低药效,也不宜合服。忌与糖同服的药在内服龙胆酊、健胃散、龙胆大黄合剂等苦味健胃药期间,不能吃糖和甜食,因为苦味健胃药能刺激末梢神经,反射地分泌唾液、胃液等消化液,达到帮助消化、促进食欲的目的。如果在药里放很多糖,完全掩盖了苦味,结果就失去了健胃的功效。在内服扑热息痛、退热净等药物时也不能吃糖,因为糖能抑制此类药物的吸收,影响疗效。忌与果汁同服的药在各种果汁饮料中,大都含有维生素C 和果酸,而酸性的物质容易导致各种药物的提前分解或溶化,不利于药物在小肠吸收,影响药效,有的药物在酸性环境中会增加副作用,对人体产生不利因素。如小儿发热时常用的消炎痛、安乃近、复方阿司匹林等清热止痛剂,对胃黏膜有刺激作用,若在酸性环境中则更易对人体构成危害。忌与牛奶同服的药牛奶含有较多的钙、铁、磷等无机盐类物质,这些物质可与某些药物成分,发生作用而影响药物的吸收,降低药效。如中成药中的黄酮、有机酸等成分,遇到牛奶中的上述成分会相互作用,有碍药物吸收,使疗效下降。化学药物在这方面的例子也很多,如土霉素、四环素等可与钙、铁结合成络合物,使这些药物的吸收受到影响,甚至达不到治疗目的。另外,牛奶中的蛋白质、脂肪等,对某些药物的吸收也有一定影响。忌与盐同服的药风湿病伴有心脏损害的患者,在使用水杨酸钠治疗期间,要限制病人食用大量盐 (氯化钠)。因为钠可促发或加重充血性心力衰竭。使用促肾上腺皮质激素、糖皮质激素治疗的病人,要给予低盐饮食,并补钾。因为此类药物有引起水、钠潴留和排钾的作用,如食用盐过多,则可增加水、钠潴留,而致水肿。服用降压药(如利血平、复方降压素等)时,也不宜大量食用含高盐的饮食,因为盐可增加血压升高的程度,明显降低降压药的疗效

阿司匹林到目前为止已应用百年,是医药史上三大经典药物之一(其他二药为青霉素、安定)。至今它仍是世界上应用最广泛的解热、镇痛和抗炎药。 阿司匹林的天然原质“水杨酸”成分,存在于柳树皮之中。相传两千多年前,古希腊无论是民间,还是名医希波克拉底都已知道用柳树皮、叶的液汁止痛与退热。19世纪时,欧洲化学家从柳树中提取到“水杨酸”。19世纪90年代,德国拜耳化学制药公司29岁的研究员费利克斯·霍夫曼为缓解父亲风湿性关节痛,在探索研制疗效明显的止痛药过程中,用化学方法合成了“乙酰水杨酸”。1899年,拜耳化学制药公司生产出品了水溶性白色阿司匹林药粉,不久又制成阿司匹林药片。德国化学家德瑞瑟将其命名为Aspirin(阿司匹林)。 阿司匹林治疗头痛、牙痛、关节痛以及感冒、退热的即时效果明显,副作用少,且价廉、服用方便,迅即被许多国家医学界采用。 1971年,英国药学家约翰·万恩在研究前列腺素过程中,获知并证实阿司匹林能拮抗机体内血栓素A2的释放,从而抑制血小板凝集,对防止血管栓塞有明显功效。这一科学研究发现,受到了全世界医学界的重视和青睐。 1982年,约翰·万恩与另两位瑞典学者伯格斯特隆、塞缪尔松,由于研究前列腺素所取得的成就,共同荣获该年度诺贝尔生理学与医学奖。 我国于1958年开始生产阿司匹林。 [家庭用药]阿司匹林是历史悠久的解热镇痛药,它诞生于1899年3月6日。早在1853年夏尔,弗雷德里克·热拉尔(Gerhardt)就用水杨酸与醋酐合成了乙酰水杨酸,但没能引起人们的重视;1898年德国化学家菲霍夫曼又进行了合成,并为他父亲治疗风湿关节炎,疗效极好;1899年由德莱塞介绍到临床,并取名为阿司匹林(Aspirin)。到目前为止,阿司匹林已应用百年,成为医药史上三大经典药物之一,至今它仍是世界上应用最广泛的解热、镇痛和抗炎药,也是作为比较和评价其他药物的标准制剂。在体内具有抗血栓的作用,它能抑制血小板的释放反应,抑制血小板的聚集,这与TXA2生成的减少有关。 临床上用于预防心脑血管疾病的发作。 根据文献记载,都说阿司匹林的发明人是德国的费利克斯·霍夫曼,但这项发明中,起着非常重要作用的还有一位犹太化学家阿图尔·艾兴格林。 阿图尔·艾兴格林的辛酸故事发生在1934年至1949年间。1934年,费利克斯·霍夫曼宣称是他本人发明了阿司匹林。当时的德国正处在纳粹统治的黑暗时期,对犹太人的迫害已经愈演愈烈。在这种情况下,狂妄的纳粹统治者更不愿意承认阿司匹林的发明者有犹太人这个事实,于是便将错就错把发明家的桂冠戴到了费利克斯·霍夫曼一个人的头上,为他们的“大日耳曼民族优越论”贴金。纳粹统治者为了堵住阿图尔·艾兴格林的嘴,还把他关进了集中营。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大约在1949年前后,阿图尔·艾兴格林又提出这个问题,但不久他就去世了。从此这事便石沉大海。 英国医学家、史学家瓦尔特·斯尼德几经周折获得德国拜尔公司的特许,查阅了拜e公司实验室的全部档案,终于以确凿的事实恢复了这项发明的历史真面目。他指出:在阿司匹林的发明中,阿图尔·艾兴格林功不可没。事实是在1897年,费利克斯·霍夫曼的确第一次合成了构成阿司匹林的主要物质,但他是在他的上司——知名的化学家阿图尔·艾兴格林的指导下,并且完全采用艾兴格林提出的技术路线才获得成功的。

与灿烂辉煌的中国饮食文化相比,中国饮食文化研究为人们提供健康饮食。从事这一部分研究的人员以工作在世纪研究中国饮食史的论文和专著的数量达 189 篇

清胃止痛微丸研究论文

清胃止痛微丸是吉林华康药业集团下属公司长春晨光药业独家生产的纯中药微丸制剂,清胃止痛微丸是治疗胃热的现代临床中药,是由黄连,白芍,白芨,地榆,鸡内金五种中药材科学配伍的纯中药.治疗胃病胃热临床总有效率在91%以上.清胃止痛微丸治疗胃病胃热火郁证适用人群:有胃病口臭久治不愈的人胃肠道疾病,如消化性溃疡、慢性胃炎、功能性消化不良等,都可能伴有口臭。近来,我们还发现,导致许多胃疾病的幽门螺杆菌感染者,其口臭发生率明显高于未感染者,而根治幽门螺杆菌后,口臭症状明显减轻直至消失。原因可能是幽门螺杆菌感染直接产生硫化物,引起口臭。而很多由胃病导致的口臭患者,往往治疗不彻底,或者没有针对幽门螺旋杆菌进行治疗,所以由胃病导致的口臭久治不愈。现代纯中药、三甲医院临床用药、唯一采用治疗胃病最佳剂型的清胃止痛微丸具有清胃泻火,柔肝止痛的功效,对胃热胃火的疗效显著,同时清胃止痛微丸组方君药黄连和佐药地榆对幽门螺旋杆菌、金葡菌等有非常好的抑制作用,抗幽门螺旋杆菌作用强,有抑制和杀灭幽门螺旋杆菌的作用,能从胃病的发病根源(幽门螺旋杆菌)进行彻底治疗,防止疾病反复,为胃腔创造一个良好的内环境,使胃粘膜免受幽门螺旋杆菌的持续侵害,使由此导致的胃病口臭久治不愈得到彻底治疗。有胃热胃灼痛拒按,口干,口苦,食欲减退,泛酸嗳气等症状的人有口干,口苦,口臭,喜冷饮,胃痛拒按,烦躁易怒,食欲减退,泛酸,嗳气连连等症状的胃病都属于中医胃热范畴,胃热也叫胃火,多由邪热犯胃;或因嗜酒、嗜食辛辣、过食膏粱厚味,助火生热;或因气滞、血瘀、痰湿、食积等郁结化热、化火,均能导致胃热(胃火);肝胆之火,横逆犯胃,亦可引起胃热(胃火)。治疗胃热胃火以及由其产生的各种症状的临床特效微丸剂中药清胃止痛微丸由中国中医研究院西苑医院、湖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株州市一医院及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联合进行临床研究。研究结果表明清胃止痛微丸治疗胃溃疡总有效率;治疗十二指肠溃疡总有效率;治疗慢性浅表性胃炎总有效率;治疗组与对照组比较,经统计学处理,有显著性差异(P<)。治疗中医证候疗效,胃溃疡组总有效率;十二指肠组总有效率;慢性浅表性胃炎组总有效率。清胃止痛微丸治疗胃热胃火胃脘痛(消化性溃疡、慢性浅表性胃炎)火郁证疗效确切,对胃脘痛、胃脘灼热、泛酸性嘈杂、口干口苦口臭等症状改善明显,具有较好的促进溃疡愈合,消除胃粘膜炎症,保护胃粘膜,抑制幽门螺杆菌的作用(P<)。清胃止痛微丸经中国中医研究院等多家临床单位应用证明对所有胃热胃火导致的胃部疾患疗效显著,临床总有效率高达91%以上,是临床治疗胃脘痛(消化性溃疡、慢性浅表性胃炎)的特效良药。想要更安全更有效的治疗胃病胃热胃火火郁证的人西药起效快大复方中药更安全,而治疗胃病的最新中药剂型微丸剂除了安全性更适合各年龄阶段的胃病患者治疗外,微丸剂型能够达到最理想的血药浓度,微丸剂的一个剂量由多个分散单元组成,口服后可大面积、均匀地分散在胃粘膜,提高药物的生物利用度;在胃肠道的转运不受胃排空的影响,吸收重现性好;不同释药速率小丸的组合,容易实现预期的释药速率,在体内不仅能够迅速释放有效成分,还能增加药物的吸收率,比其他任何剂型都更强化疗效。清胃止痛微丸是由黄连、白芍、地榆、白芨、鸡内金共五味道地中药组成的大复方现代中药,通过五味植物类加动物类药的科学配伍,能够利用其协同作用,达到增效减毒的疗效,独有的微丸剂型充分发挥药力,共奏疏肝理气,泄热和胃,消食导滞,健脾止痛的综合疗效。不仅更安全而且起效快有效率高。在全国三甲医院临床应用近八年得到了胃病胃热口臭患者的一致认可,受到临床专家及医生的一致好评,安全加高效就是清胃止痛微丸一贯的品质保证。

清胃止痛微丸具有清胃泻火,柔肝止痛等功效,是人们生活中经常使用的药物之一。那么,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清胃止痛微丸的功效吧。

黄连的药理试验证明,有抑菌及抗病毒、抗原虫作用,并能降低血压,扩张冠状动脉。黄连含小檗碱、黄连碱等多种生物碱,另含黄柏酮、黄柏内酯等成分。

白芍性凉,味苦酸,微寒,具有补血柔肝、平肝止痛。敛阴收汗等功效,适用于阴虚发热、月经不调、胸腹胁肋疼痛、四肢挛急,泻痢腹痛、自汗盗汗、崩漏、带下等症。

地榆凉血上血,清热解毒。治吐血,衄血,血痢,崩漏,肠风,痔漏,痈肿,湿疹,金疮,烧伤。

白芨为兰科植物白及的块茎,具有收敛止血,消肿生肌,理气止痛、收敛溃疡的作用,临床常用以治疗胃及十二指肠溃疡。

鸡内金主治食积不化,脘腹胀满,小儿疳积,胆结石,尿路结石,遗精,遗尿,口疮等病症。

结合以上功能,清胃止痛微丸清胃泄火,柔肝止痛 ,镇痛 ,用于胃脘痛(消化性溃疡 慢性浅表性胃炎) ,火郁证 证见胃脘痛拒按,口干苦 ,喜冷饮 ,烦躁易怒 ,泛酸,嘈杂 ,舌红 ,苔黄 ,脉玄数等。

1、现代研究证明黄连具有广谱抗菌作用,同时有增强免疫功能以及抗炎作用。白芍微寒柔肝缓急止痛,地榆微寒,清胃肠郁火收敛止血,现代研究证明白芍能抑制副交感神经的兴奋而有解痉作用,并有对多种革兰氏阴性和革兰氏阳性细菌、病毒等有抑制作用。白及性寒,入肝胃经,收敛止血、消肿生肌;鸡内金甘平,入胃经助消化,善消胃中宿食停滞。

2、清胃止痛微丸的适用症为胃脘痛(消化性溃疡 慢性浅表性胃炎) 火郁证,证见胃脘痛拒按口干苦 喜冷饮 烦躁易怒 泛酸 嘈杂 舌红 苔黄 脉玄数等 清胃止痛微丸具有清胃泻火、柔肝止痛功能,主治胃脘痛 ( 消化性溃疡、慢性浅表性胃炎)火郁证,药效学试验设计了抗实验性胃溃疡、保护胃粘膜、胃酸分泌、止痛等项试验,主要试验结果如下:清胃止痛微丸对应激性胃溃疡,利血平性胃溃疡模型均有明显的保护作用;对乙酸烧灼胃溃疡模型有促进溃疡愈合的作用;对大鼠乙醇性急性胃炎有保护作用。

1、微丸剂型吸收重现性好血药浓度理想是治疗胃病的最佳剂型而且大大解决了不愿吞服多粒胶囊或片剂、不愿携带口服液或用水冲的颗粒剂及兼有糖尿病的胃病患者的难题。临床研究结果表明治疗对照组胃溃疡总有效率;治疗十二指肠溃疡总有效率;治疗慢性浅表性胃炎总有效率;治疗组与对照组比较,经统计学处理,有显着性差异(P<)。清胃止痛微丸治疗中医证候疗效,胃溃疡组总有效率。

2、清胃止痛微丸组方成份君药黄连具有清热燥湿,泻火解毒的功效,含小檗碱、黄连碱等多种生物碱,另含黄柏酮、黄柏内酯等成分,有明显的抗炎镇痛作用,抑菌效果好,对幽门螺旋杆菌金葡菌等作用强,是目前国内公认的抗炎效果最好的中药,在抗炎方面甚至超过了金银花;佐药地榆能清除胃肠中郁火,收敛止血,含有鞣质、地榆皂甙、黄酮、维生素A类多种有益物质,对幽门螺旋杆菌、金葡菌等有较好的抑制作用。

慢性浅表性胃炎、慢性萎缩性胃炎,消化性溃疡包括胃溃疡和十二指肠溃疡等是西医对胃病的分类。从中医辩证施治来分的话,胃病按中医可分为两大类,即胃寒胃热。从症型细分的话,中医又将胃病分为八种症型:气滞型(肝气犯胃)、火郁证型(肝郁犯胃)、血瘀型、脾胃虚寒型、寒凝胃痛型、湿热中阻型(热邪犯胃)、食滞伤胃型、胃阴亏虚型。在中医对胃病的分类中,气滞型(肝气犯胃)、火郁证型(肝郁犯胃)、湿热中阻型(热邪犯胃)、食滞伤胃型、胃阴亏虚型这五种类型的胃病都属于胃热范畴,而血瘀型、脾胃虚寒型和寒凝胃痛型都属于胃寒范畴。胃热与胃寒治疗方法截然相反,在治疗中应加以区分。所以在中医药治疗慢性浅表性胃炎的时候,应先确定属于胃热型慢性浅表性胃炎还是胃寒型慢性浅表性胃炎,然后再对症施治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治疗效果。胃热火郁证型慢性浅表性胃炎属实证,症状主要有:胃脘痞满隐痛,两胁撑胀疼痛,拒按,嗳气频频,心烦易怒,泛酸嘈杂,口干口苦口臭,喜冷饮,食欲减退,舌红苔薄白微黄,脉象弦数。因火性炽热,火性急暴,故郁火伤胃表现胃脘灼痛,拒按,痛势急迫特点;火热消灼胃津则口干,喜冷饮;胃火挟胆气上溢则口苦口臭;郁火伤肝,疏泄失职而烦燥易怒;郁火伤胃气机不利逆而上冲而泛酸,嘈杂,舌红,苔黄,脉弦数均为胃热胃火之象。与胃寒型慢性浅表性胃炎从症状比较最明显的就是胃热有口臭症状而胃寒食欲减退并且没有口臭症状。胃热型慢性浅表性胃炎证属肝郁气滞、胃失和降。治宜疏肝理气、泄热和胃。临床治疗胃热型慢性浅表性胃炎的代表中药方剂是我国中药保护品种,采用独家微丸剂型的清胃止痛微丸。清胃止痛微丸是我国唯一治疗胃热慢性浅表性胃炎兼抗幽门螺旋杆菌的纯中药新药。它处方精炼,方从证出,道地取材黄连、白芍、地榆、白芨、鸡内金共凑清胃泄火,柔肝止痛之功效,慢性浅表性胃炎胃热的病变在胃,与肝的关系最为密切;胃为水谷之海,主受纳,腐熟水谷,以和降为顺,若胃失和降,常见胃痛、泛酸等症;肝与胃是木土乘克关系,肝属木,为刚脏,喜条达,主疏泄,肝气横逆,木旺乘土,使胃失和降,不通则痛,所以治胃炎胃热最佳用药宜同时具有疏肝理气、泄热和胃、消食导滞,健脾止痛之功效。清胃止痛微丸主治胃脘痛胃热火郁证慢性浅表性胃炎,方中君药黄连除胃中积热,泻肝火以安胃,肝胃郁火得清,胃气自降,胃脘灼痛、烦燥泛酸等主症得以缓解;臣药白芍柔肝健脾,缓急止痛;佐药地榆能清除胃肠中郁火,能收敛止血,敛疮愈疡;白芨能收敛止血、消肿生肌;鸡内金善消胃中宿食停滞。五味植物类加动物类药的科学配伍,强调协同治疗作用,能够同时达到疏肝理气,泄热和胃,消食导滞,健脾止痛的疗效,方中黄连和地榆还具有杀灭幽门螺旋杆菌的功效。清胃止痛微丸在临床治疗胃炎胃热等胃脘痞满隐痛,两胁撑胀疼痛,拒按,嗳气频频,心烦易怒,泛酸嘈杂,口干口苦口臭,喜冷饮,食欲减退,舌红苔薄白微黄,脉象弦数等症状取得了显著疗效,是我国到目前为止唯一治疗胃炎胃热兼抗幽门螺旋杆菌的纯中药新药,是既能保护修复受损胃粘膜、又能抑制胃酸形成,还能杀灭幽门螺旋杆菌的临床首选中药。治疗全面疗效稳定安全可靠。

活血止痛软胶囊功效研究论文

活血镇痛胶囊可以益气活血祛风通络用于气虚血瘀所致的头痛头昏血管性头痛神经性头痛等,口服一次粒一日次日为一疗程、忌烟酒及辛辣食物,这对你的症状有一定的帮助,希望你囊早日恢复健康的身体

你好,目前可弥补其他固体剂型的不足如:含油量高的药物或液态药物难以制成丸剂、片剂等但可制成胶囊剂。可延缓药物的释放和定位释药一般可将药物按需要制成缓释颗粒装入胶囊中达到缓释延效作用。在口服过程能掩盖药物不良嗅味或提高药物稳定性活血止痛胶囊的组成成分都是中药胶囊剂正好掩盖其不良味道。由于是胶囊剂在胶囊中的药物是以粉末或颗粒状态直接填装于囊壳中不受压力等因素的影响在胃肠道中迅速分散、溶出、吸收生物利用度将高于丸剂、片剂等剂型等。

【药物组成】当归、三七、乳香(制)、冰片、土鳖虫、自然铜(煅)性状:本品为红黄色胶囊剂,内容物为灰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辛、苦凉。适应症: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用法用量:规格的用温黄酒或温开水送服,一次4粒,一日3次。规格的用黄酒或温开水送服。一次3粒,一日2次。禁忌:1.孕妇及六岁以下儿童禁用。2.肝肾功能异常者禁用。注意事项:1.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饮酒不适者可用温开水送服。2.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3.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4.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7.孕妇及六岁以下儿童禁用。8.肝肾功能异常者禁用。总的来说,这是一味很老也很实用的中成药!

镇痛药剂量研究论文

去幸福校园论文网 我写论文就是在那找的 挺不错的 给你找篇参考一下吧[原文]全身麻醉的目的是满足手术的需要并维护病人的安全,因此,全麻应达到使病人意识消失,镇痛良好,肌松适度,并将应激反应控制在适当水平,使内环境保持相对稳定等多方面的要求。目前尚无任何一种麻醉药临床剂量单独应用就能满足上述所有要求,因而临床麻醉中都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麻醉药来实施全身麻醉。麻醉药物广泛的联合应用使得对麻醉药物相互作用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实用价值,多年来一直都使麻醉药理学研究的重点,目前对静脉麻醉药相互作用及其相关的机制研究得较多。在静脉麻醉药物的相互作用的研究中,人们发现许多静脉麻醉药物的相互作用现象不能由单独的药代动力学机理完全解释。因此,目前对静脉麻醉药相互作用产生的机制的研究倾向于更多的从药效学方面进行解释,这就有赖于对这些麻醉药全麻机制研究的进一步深入。随着全麻机制研究的发展,近来对静脉全麻药的相互作用机制的研究着重于它们在作用位点或受体水平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1 药物相互作用及分析方法药物相互作用(drug interaction)是指同时或相继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药物时,其中一个药物作用的大小,持续时间甚至性质受到另一药物的影响而发生明显的改变。其中药效发生改变的药物称为目标药物(object drug),引起这种改变的药物称为相互作用药(interacting drug);有时两个药物互相影响对方的作用,因而互为目标药和相互作用药。药物相互作用可分为三种不同的情况:相加作用(additive),协同作用(synergism)和拮抗作用(antagonism),其中协同作用和拮抗作用的定义是建立在相加作用的定义的基础之上的,即联合应用的作用大于相加作用为协同,反之为拮抗,因此相加作用的定义成为药物相互作用评价的关键。......

痛经不能乱服止痛药 调查中还发现,很多女孩在每次来月经时服用止痛药。为此,妇科专家、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邵教授告诫,止痛药更会造成神经系统功能紊乱、记忆力降低、失眠、甚至癌症等不良后果。 据邵教授介绍,调查中不少女孩都属于原发性痛经,一般从初潮后开始,几乎每月都有,使许多女孩都有一种恐惧感,更加重了痛经的发作,甚至产生恶性循环。另外,经期剧烈运动、受风寒、湿冷侵袭等,均易引发痛经。由于痛经属正常的生理现象,月经来潮时腹痛,月经完毕时痛感消失,所以不应随便服用、乱用止痛药。 为避免痛经,在月经期间应注意阴部清洁卫生,禁止使用阴道药物及坐浴药物,不能使用各种泻剂。另外,在生活起居上要注意保暖,不要受凉、淋雨。同时还应少食生冷食物,不要喝冷水。痛经的止痛方法 (1) 卧床休息、下腹置热水袋 (2) 服用阿托品、消炎痛等解痉挛止痛药或者打针。 (3) 用先进科学的止痛 止痛原理 现今世界上采用经皮神经电刺激疗法来镇痛。经皮神经电刺激疗法(Transcutaneous Electrical Nerve )是根据美国科学家Melzack&wall发表的标志性论文 "疼痛的机制--新理论(Pain Mechanism-Anew Theory)"中的闸门控制学说(Gate Control)在70年代研究发展起来的。 是通过温和的低频电脉冲经电极传到人体疼痛相关的神经末梢,刺激人体皮肤下的感觉神经粗纤维,帮助人体产生更多的减轻疼痛的物质-内啡肽,从而抑制疼痛信号传入大脑。 目前,在欧美国家非常普及,并被世界范围内的疼痛诊所和物理治疗诊所广泛使用。 权威学术研究九七年以色列Rabib医学中心在Gynecol Obstet Invest 文献中发表研究,指102名需要服药舒缓痛经的女士,使用痛经止痛仪两个月后,八成半以上皆觉得痛楚减轻,六成人更感效果显著。 另一方面,六成女士即时可停止服药,44%亦可减低止痛药剂量。研究亦发现,止痛疗程一般需时只约25分钟,而成效包括:减低腹泻(%) 缓疲累(%)减少上出血(%)减少血凝(%) 使用止痛的好处(1)欧洲先进技术 (2)安全可靠、无副作用 (3)一用立即见效 (4)省却求医、吃药、打针的麻烦

已经有十多年类风湿关节炎的老李最近经常因关节疼痛而无法出门,直到疼痛实在难忍,才去医院。其实,像老李这样受慢性疼痛困扰的患者不在少数。卫生部7月16日发通知,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增加疼痛科诊疗科目。非甾体止痛抗炎药作为治疗疼痛最常用的药物,其中很多是otc(非处方)药物,患者应该初步掌握用药常识。

什么是非甾体抗炎药

非甾体抗炎药(nsaids)是一大类具有抗炎镇痛作用但无甾体结构的药物。nsaids已有三千多年的历史。nsaids的特点是类别与品种多、作用靶位相同、不良反应基本相似、应用十分广泛。nsaids的药理作用包括解热、镇痛、抗炎、抗风湿、抗血小板,以及抗肿瘤。

国际疼痛学会将疼痛定义为“由于事实上或潜在的组织损伤所引起的不愉快感觉和情绪体验。”这表明疼痛不仅是组织损伤的产物,也是一种情绪的体验。因此,对于疼痛的治疗必须是综合性的,包括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物理治疗。

服用镇痛药的要点1

规律给药,而不是“必要时”才给药。这可以在提高疗效的同时,使患者的心理依赖降至最低。

服用镇痛药的要点2

按“三阶梯”概念选择镇痛药,即轻度疼痛用解热镇痛剂或nsaids,轻中度疼痛用弱阿片类药物,重度疼痛用强阿片类药物。

服用镇痛药的要点3

尽量使用小剂量、短疗程。

服用镇痛药的要点4

尽量采取口服或舌下、直肠、局部给药 方法 ,既方便又安全。

服用镇痛药的要点5

注意药物相互作用。

服用镇痛药的要点6

不可同时使用同类镇痛药。

nsaids类药物同样有不良反应。为了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临床常采取以下 措施 :个体化给药。首选传统nsaids,尽量采用小剂量、短疗程,选用肠溶或缓控释新剂型,避免重复用药,慎用于有危险因素的患者(如心血管疾病患者、老年人等)。必要时同用保护剂(如米索前列醇、H2-受体阻滞剂等)。勿与乙醇同服。

丙酸类药(布洛芬)安全性高

nsaids类药物的种类很多,最具代表性的是以下三类药物。水杨酸类代表药物——阿司匹林,抗炎作用弱,主要不良反应是胃肠道刺激、溃疡、穿孔、出血、过敏性哮喘。苯胺类代表药物——对乙酰氨基酚,为非那西汀代谢产物,使用不当易发生肝肾毒性,甚至致死,抗炎作用同样较弱。丙酸类代表药物布洛芬,抗炎作用强,不良反应最少。

澳大利亚学者henry对nsaids进行了综合性研究,经过19648位患者对照发现,布洛芬的综合安全性最高,即便是高剂量(≥1500~2400mg)使用时,其安全性同样最佳。此外,布洛芬还具有良好的药物经济学要求。布洛芬缓释胶囊(如芬必得等)因作用持续时间长,更方便患者服用。

实际上,小儿同样可以使用布洛芬。国家药典汇编的2005年版《临床用药须知》第702页,布洛芬禁忌症中写着“14岁以下 儿童 禁用”。对此,笔者持反对意见,因为权威参考文献均无此观点,相反却都注有小儿剂量。而且临床实践与循证医学均证明,小儿可以安全使用布洛芬。

外用止血药研究论文

外科中的止血方法一般分为: 1.压迫止血,使用外力压迫局部,使微血管管腔闭塞,从而达到止血效果,口腔外科中拔牙后,伤口咬棉球(灭菌过的)就是这个原理。 2.钳夹,结扎止血,钳夹止血在大外科手术中是使用最多,最普遍的方法,而口腔外科如拔牙或口腔软硬组织修整,常用的是缝合结扎止血。 3.药物止血。 (1)全身用药止血,主要用于凝血机制障碍的患者或大量输血时作为辅助性用药,以增强凝血机制。 (2)局部用药止血,术中渗血可使用吸收性明胶海绵,淀粉海绵,止血粉等药物,口腔外科拔牙后,较多用的是用吸收性明胶海绵填塞入拔牙窝。为了减少术中出血,还可局部注射含有1:1000肾上腺素普鲁卡因或生理盐水,也可用肾上腺素纱条直接压迫止血,口科外科拔牙前注射的麻药一般都含有微量的肾上腺素,所以拔牙后出血不多,等2-4小时麻药中的肾上腺素被机体代谢完,失去了部分止血的作用后,拔牙伤口会有轻微渗血是正常现象。 4.电凝止血,是指用高频电流凝结小血管而止血,实际上是电热作用使血流凝结,常用于浅表部位较广泛的小出血点,其优点是缩短手术时间,减少伤口内线结,但患有凝血功能障碍时止血效果较差,有伤口污染者,用电凝止血易发生感染。 5,低温止血,借助局部低温冷冻技术或全身低温降压麻醉,也可有效减少手术出血,在口腔外科中如拔牙或种植手术中患者可用冰块冷敷手术部位相对应的脸面部,就是这个原理,术后冷敷可使组织毛细血管收缩,血流量减少,减轻局部充血,抑制神经细胞的感觉功能,减轻疼痛,所以冷敷具有降温,止血,止痛,防止继发感染和血肿增大的作用。一般是术后24小时内,较轻者冷敷15-20分钟,间隔1小时冷敷一次,术后短时间内也不能吃热饮,防止局部温度升高,血凝块溶化增加血液循环,增加出血机会,所以伤口的热敷应在术后48小时后进行。 6.降压止血,大外科手术中使收缩压降至80mmHg左右,即可有效减少术中出血量。口腔外科如拔牙或种植术后,患者不宜平躺,平躺可产生体位性高血压,使本身在心脏上部的口腔伤口变成与心脏相水平的位置,增加伤口的血灌注量,使血压升高,相同的道理,假如是心脏以下部位的伤口,如脚上的伤口,则应平躺或抬高患肢,降低腿脚的血压,以利止血。

临床药学是医院药学的核心工作,是世界药学发展的趋势。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电大药学 毕业 论文 范文 ,供大家参考。

《 浅谈“越鞠丸”名方 》

摘要:本文浅谈“越鞠丸”名方创制,方名来由,方歌,组成,功用及临床应用。

关键词:越鞠丸 六郁病

元代朱震亨提出:“气郁、血郁、火郁、食郁、湿郁、痰郁”六郁之说,认为“气血冲和,万病不生,一有怫郁,诸病生焉。故人身诸病多生于郁。”(《丹溪心法·六郁》),而创制越鞠丸这一名方。“越鞠丸治六郁侵,气血痰火湿食因;芎苍香附加栀曲,气畅郁舒痛闷平”。全方由香附、川芎、苍术、神曲、栀子,五味药各等分为末成水丸,现临床学按原方量比例酌定作汤剂煎服。主治气郁所致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嗳腐吞酸,恶心呕吐,饮食不消等症。六郁之中,以气郁为主,故方之功用以行气解郁为主,使气机流畅,则痰、火、湿、血、食诸郁自解,痛闷呕恶诸症可除。郁病多由精神因素所引起,以气机郁滞为基本病变,是内科病证中最为常见的一种。临证时气郁常见精神抑郁,情绪不宁,胸胁胀满疼痛等,为郁病的各种证型所共有,血郁:兼见胸胁胀痛,或呈刺痛,部位固定,舌质有瘀点、瘀斑,或舌质紫暗;火郁:兼见性情急躁易怒,胸闷胁痛,嘈杂吞酸,口干而口舌苦,便秘,舌质红,苔黄,脉弦数;食郁:兼见胃脘胀满,嗳气酸腐,不思饮食;湿郁:兼见身重,脘腹胀满,嗳气,口腻,便溏腹泻;痰郁:兼见脘腹胀满,咽中如物梗塞,苔腻。见上述证候者,用越鞠丸无不见效。笔者临床应用本方治疗胃肠神经官能症,加木香、枳壳、白蔻、厚朴;治疗慢性胃炎加苏梗、枳实、木香、炒莱菔子、砂仁、半夏、蒲公英;治疗消化性溃疡加白及、白术、海螵蛸、元胡、三七粉;治疗传染性肝炎加重栀子的用量,再加郁金、生大黄、绵茵陈、板蓝根、虎杖;胆石症再加金钱草、鸡内金、生大黄;治疗肋间神经痛加元胡、丹参、川楝子、乳香、没药;治疗精神抑郁症加石菖蒲、郁金、八月札、丹参、龙骨、牡蛎;治疗痛经加当归、元胡、郁金、细辛、益母草、红花、山楂。诸凡杂病有六郁见证者,投本方随症加味治之,常常会收到较好疗效。

越鞠丸出自朱震亨《丹溪心法·六郁》一书,此方为何取名越鞠丸?令人费解,笔者查阅文献,心中方为之一亮。

考方中栀子一味,《神农本草经》名木丹,《名医别录》称作越桃,至《药性论》始称山栀子,《唐本草》又名枝子。川芎一味,《神农本草经》原名为芎藭,别名抚芎,而在《左传》中,川芎名为鞠穷。丹溪翁从“越桃”与“鞠穷”中各摘取一字而名越鞠丸。丹溪翁创制的另一方剂越桃散,即栀子一味,亦是取自《名医别录》。

戴思恭承丹溪之学云:“郁者,结聚而不得发越,当升者不得升,当降者不得降,当变化者不得变化也;此为传化失常,六郁之病见矣。”郁症多缘于思虑不伸,而气先受病,故用越鞠丸总解诸郁。方中用香附行气解郁,以治气郁为主要药物,川芎活血祛瘀,以治血郁;栀子清热泻火,以治火郁;苍术燥湿运脾,以治湿郁;神曲消食导滞,以治食郁;均为辅助药物,气郁则湿聚痰生,若气机流畅,五郁得解,则痰郁随之而解,故方中不另加药。丹溪翁认为,凡郁在中焦,以苍术、川芎升提其气以升散之,并随症加入诸药。又认为,栀子“泻三焦火,清胃脘血,治热厥心痛,解郁热,行气结”。由此可见,川芎、栀子在本方中有很重要作用,这亦是丹溪翁用“越鞠”命名本方的用意所在。气不郁则痰不生,用越鞠丸以开胃肠三焦之郁,从而使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嗳腐吞酸,恶心呕吐,饮食不消等症消失,继而命名气、湿、痰、火、食、血“六郁”得到宣发,促进机体的新陈代谢,改善全身的病理状态。

近贤冉雪峰指出:“查此方集香燥之品为剂,而能宣发脾气,又佐栀子以调之,在时方中颇有法度。……香能行气,燥可胜湿,湿郁夹秽,颇有可取。”当然,本方所治诸郁均为实证,若是虚证郁滞,宜选他方治之。正如《蒲辅周医疗 经验 ·方药杂谈》所说:“郁之为病,人多忽视,多以郁为虚,唯丹溪首创五郁六郁之治,越鞠丸最好。”

越鞠丸自创制以来,于今六百余年,众多医家名贤多有论述,可谓汗牛充栋,笔者浅谈于此,以起抛砖引玉之用,仅此而已!

参考文献

[1]许济群. 方剂学. 上海科学技术出版. 1985: 137

[2]张伯臾. 中医内科学. 上海科学技术出版、发行. 1985:121

[3]王永炎. 中医内科学. 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发行. : 274

《 中药凝胶剂研究近况 》

[摘要] 中药凝胶剂是一种新型的中药外用制剂。本文从中药凝胶剂基质的选择、释药机制研究、渗透促进剂的应用、质量控制等方面阐述中药凝胶剂的研究近况,并对中药凝胶剂的未来发展进行了展望。

[关键词] 中药凝胶剂;释药机制;渗透促进剂;质量控制

中药凝胶剂是一种新型的中药外用制剂,具有涂展性好,无油腻感,易于清洗,透皮吸收好等特点。凝胶剂系指药材提取物与适宜基质制成的、具有凝胶特性的半固体或稠厚液体制剂[1]。中药凝胶剂常用于皮肤或黏膜给药,用于抗炎镇痛、抗菌抗病毒、局部止血等[2-3]。目前,中药凝胶剂研究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在医院制剂中广为应用。本文对中药凝胶剂近年的研究进展概述如下职称论文:

1 基质材料

中药凝胶的基质材料根据其性能不同,可分为水性凝胶基质与油性凝胶基质。水性凝胶基质的构成一般为水、甘油或丙二醇与纤维素衍生物、卡波姆和海藻酸盐、西黄蓍胶、明胶、淀粉等;油性凝胶基质则由液状石蜡与聚氧乙烯或脂肪油与胶体硅或铝皂、锌皂构成。必要时可加入保湿剂、防腐剂、抗氧剂、透皮促进剂等附加剂[1]。不同的基质材料的释药特性和临床应用不同,因此,需结合药物特性和临床应用选择合适的基质材料。目前,水溶性凝胶基质应用较多,主要代表为卡波姆及纤维素类。

李秀青等[4]以卡波姆940、PEG4000、甘油为基质制,以辣椒碱,苦参碱为主药,研制了瘢痕止痒凝胶,药效学实验表明其烧伤烫伤愈后瘢痕止痒及各种皮肤瘙痒症具有较好的效果。王芊等[5]制备丹参酮凝胶,以羟丙基纤维素、卡波姆、聚乙烯吡咯烷酮(PVP)为混合基质,不仅使凝胶剂的黏附力得到了提高,还可对丹参酮的释药速率在一定范围之内进行调节。张小军等[6]以卡波姆940为基质制备了复方芦荟凝胶剂,涂展性好,无油腻感,易于清洗,透皮吸收好,治疗痤疮效果良好。王雷等[7]以壳聚糖和卡波姆为基质制备黄芩苷凝胶,以达到局部迅速给药、避免胃肠道对药物的降解及肝脏的首过效应的目的并起到长效、缓释的作用。张蜀艳等[8]用正交实验对麻疯树酚凝胶的最佳配方进行了筛选,以卡波姆为基质制备的凝胶剂,光滑细腻,释药快且稳定。

基质材料的选择对于制剂中药物的释放有着重要的影响。陈秋红等[9]以离体鼠皮为屏障,采用改良的Franz扩散池法,以秋水仙碱为检测指标比较了3 种基质对秋水仙碱凝胶体外透皮速率的影响,结果为以Carbomer为基质的秋水仙碱凝胶体外透皮速率最高,其次为HPMC基质凝胶,CMC-Na基质凝胶体外透皮速率最低。

2 释药机制

中药凝胶剂释药机制复杂,受较多因素影响。一般情况下,亲水凝胶骨架中药物的释放符合Fick定律,可以用Higuchi动力学方程描述其动力学过程。张蜀艳等[8]为比较不同浓度各基质对麻疯树酚释药的影响,采用透析膜扩散法进行体外释药实验,结果发现麻疯树酚凝胶剂释药过程符合Higuchi方程。梁学政等[10]采用Franz扩散池,以离体小鼠皮肤为透皮屏障,进行双柏凝胶剂中大黄素体外透皮吸收的实验,结果表明大黄素体外经皮吸收符合Higuchi动力学过程。有时凝胶剂中的药物具有溶出控制的特征,呈恒速释放,或符合其他模式,用Fick扩散机制无法解释。这种非Fick扩散模式可能是由于凝胶溶胀前沿移动后,聚合物松弛产生的。如以卡波姆为基质材料时,可以零级动力学释放药物。付毅华等[11]采用改良Franz扩散池,以离体小鼠皮肤为透皮屏障,以青藤碱为指标性成分,研究祛风止痹凝胶剂体外渗透性,结果表明青藤碱经皮吸收过程为零级动力学过程。

3 渗透促进剂的研究应用

经皮给药制剂研究必须首先解决药物对皮肤的穿透性和透皮速率的问题。除少数剂量小且具有适宜溶解性的小分子药物外,大多数药物的透皮速率都无法满足治疗需要。因而提高药物的透皮速率是开发经皮给药系统的关键[12]。经皮吸收促进剂能加速药物穿过皮肤。常用经皮吸收促进剂主要有有机酸、脂肪醇类、表面活性剂、氮酮、醇类化合物、角质层保湿剂、精油等。方世平等[13]以离体小鼠鼠皮为透皮屏障,采用改进Franz扩散池装置,对不同浓度的薄荷脑和氮酮对姜赤凝胶剂体外透皮作用的影响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不同浓度薄荷脑和氮酮均有促进姜赤凝胶剂中芍药苷透皮的作用,其促渗透作用强弱顺序为:10%薄荷脑>7%薄荷脑>13%薄荷脑>4%薄荷脑>1%薄荷脑,9%氮酮>7%氮酮>5%氮酮>3%氮酮>1%氮酮。薄荷脑浓度在1%~10%之间时,对芍药苷的促渗透作用与薄荷脑浓度呈正相关,但薄荷脑浓度超过10%后其促渗作用反而下降。陈秋红等[9]以离体昆明小鼠皮为屏障,采用改良的Franz扩散池法,对加入了不同透皮促进剂的秋水仙碱凝胶的体外透皮速率进行了考察,结果表明透皮促进剂促进秋水仙碱体外透皮的强弱顺序为:丙二醇>冰片>氮酮>薄荷油,并且秋水仙碱凝胶体外透皮释药符合Higuchi动力学过程。

4 质量控制研究

中药凝胶剂的质量控制项目主要有性状、鉴别、pH值、含量测量、刺激性、稳定性及微生物限度检查等。目前多采用HPLC法进行含量测定,而稳定性检查则主要包括离心、耐热耐寒实验及室温留样观察等。罗毅等[14]以卡波姆940为凝胶基质制备柏竹凝胶,建立了质量标准。不但对柏竹凝胶的性状、鉴别进行了研究,并对其进行了稳定性考察。分别将柏竹凝胶进行了离心,在55℃和-4℃进行耐热耐寒实验,结果未出现分层、沉淀、变色等现象,并将柏竹凝胶室温保存6个月,其质量无变化,表明其所制备的柏竹凝胶稳定。王芊等[5]制备了丹参酮凝胶,并对其质量进行了全面考察,应用HPLC建立了丹参酮ⅡA的含量测定 方法 ,通过离心、耐热耐寒实验及室温留样观察等考察了凝胶的稳定性,结果表明丹参酮凝胶稳定。孙栋梁等[15]通过薄层色谱法对盆炎净凝胶剂处方中赤芍、丹参、延胡索进行了鉴别,并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了盆炎净凝胶剂中芍药苷的含量,建立盆炎净凝胶剂的质量标准。

5 展望

中药凝胶剂是一种新型的外用制剂,同时具有使用方便、舒适、生物相容性好等多种优点,适用于皮肤及黏膜给药,不仅可避免首过效应对口服给药的影响,还可减轻药物的不良反应,符合中医的“内病外治”的理念。中药凝胶剂制备工艺简单,可容纳中药复方的极细药粉、提取物等,便于推广应用,可作为改进中药传统外用制剂的一种选择。但目前由于中药凝胶剂基础研究薄弱,尚存在较多问题,如中药凝胶可选用的基质材料少,尚满足不了日益多样化的需求。另外由于中药的特殊性,其成分复杂、含量低,且相互干扰,不便于分析检测。这些都要求加强中药的基础研究,尽可能明确中药的有效成分和作用机制,充分利用新技术、新方法对中药进行提取、分离、纯化,提高制剂的质量,使中药凝胶剂发挥更大的防病治病作用。

[参考文献]

[1]国家药典委员会.中国药典一部[S].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5:附录12.

[2]林吉,高卫东,叶其馨.浅谈中药凝胶剂的研究和应用[J].江西中医药,2005,36(271):60-61.

[3]曹红.凝胶剂在中药制剂中的研究进展[J].中华实用医学,2005,7(4):5-7.

[4]李秀青,魏萍,孙燕,等.疤痕止痒凝胶的制备及药效学研究[J].解放军药学学报,2008,24(5):411-414.

[5]王芊,曾玲,沈汶华.丹参酮凝胶剂的研制及质量控制[J].中国现代应用药学,2006,23(1):80-82.

[6]张小军,陈丽梅.复方芦荟凝胶剂治疗寻常型痤疮的临床疗效观察[J].岭南皮肤性病科杂志,2008,15(3):146-147.

[7]王雷,王学艳,周雪琴,等.黄芩苷凝胶设计与体外透皮性能的研究[J].中草药,2008,39(10):1502-1504.

[8]张蜀艳,梁慧,颜钫,等.麻疯树酚凝胶剂的制备及体外释药性研究[J].时珍国医国药,2009,20(8):1896-1897.

[9]陈秋红,侯世祥.不同基质和透皮促进剂对秋水仙碱凝胶剂体外透皮特性的影响[J].华西药学杂志,2005,20(6):521-523.

[10]梁学政,奉建芳,陈惠红,等.双柏凝胶剂中大黄素体外透皮吸收的实验研究[J].时珍国医国药,2010,21(1):160-161.

《 单胺氧化酶的研究进展 》

【摘要】近年来,关于单胺氧化酶在临床上的应用研究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本文将对其理化性质、检测方法及临床应用作一综述。

【关键词】单胺氧化酶;研究进展

1MAO理化性质单胺氧化酶(Monoamine oxidase,MAO)的分类名为单胺:氧氧化还原酶,是含Fe2+、Cu2+和磷脂的结合酶,主要作用-CH2NH2基团催化各种单胺类脱胺生成相应的醛,然后进一步氧化成酸;或使醛转化为醇再进一步代谢。MAO是一种上具多个结合部位的单一分子酶,故对底物的特异性不高,可使多种胺类氧化脱氨。MAO广布于体内各组织器官,尤以肝、肾、胃和小肠含量最多,主要位于线粒体膜外表面,并与膜紧密结合,以黄素腺嘌呤二核苷酸为辅酶;另一类存在于结缔组织,不含FAD,以磷酸吡哆醛为辅酶。

脑组织中的MAO随年龄增加、神经胶质细胞的增多其活性增强。MAO能分解儿茶酚胺类激素,可间接反映心脏交感神经结功能。现已证实,不同来源的MAO的相对分子质量相差很大,小者约100,000,大者可达1,000,000以上,是由于同一亚基的聚合程度不同所致。

2MAO实验室检测方法

最早检测MAO是用荧光测定法[1]和醛偶氮萘酚法[2],目前常用方法包括以下几种。

醛苯腙比色法该方法通过MAO氧化苄胺,再与2,4二硝基苯肼作用生成的醛苯腙在碱性条件下产生棕红色,于470nm比色测定,计算MAO的浓度。

比色法该法是通过MAO氧化苄胺产生过氧化氢,过氧化氢在过氧化物酶存在下与MCDP作用生成有色的甲烯蓝,于660nm处比色测定,计算MAO的浓度。此法需要加入终止液后测定,不宜于大批量标本的检测,而且MCDP见光易分解。

连速监测法该方法是通过MAO催化苄胺生成氨,氨在α-酮戊二酸、NADPH和GLDH的存在下生成谷氨酸,同时NADPH还原成NADP+,引起340nm处吸光度的下降,通过监测其下降的速率即可得出样本中MAO的活性。此方法快捷、操作简单、适合自动化分析,可减少人为误差,具有良好的准确度与精密度,适合大多数临床实验室应用。

3MAO测定的临床应用

血清单胺氧化酶活性高低能反映肝纤维化的程度,是诊断肝硬化的重要指标。肝硬化病人MAO活性升高的阳性率在80%以上,最高值可达对照值的倍(n=30)。酶活性与腹腔镜所见肝表面的结节变化,以及与活组织镜检所见的纤维化程度相平行。纤维变仅限于汇管区或小叶中心者,其MAO活性大致正常;纤维变侵入肝实质内时,MAO升高率为30%;汇管和汇管区之间有架桥性纤维化时,则有83%升高;如在假小叶周围有广泛纤维化形成时,则几乎全部均升高,且升高幅度最大。国内报道阳性率均在85%(天津公安医院:17例,88%,高玑山等:32例,;薛德义等:71例,;黄泽伦:20例,85%;刘览等:30例,),其升高幅度及阳性率均超过急性或慢性肝炎。同工酶分离证实,慢性肝病SMAO-III有增高趋势;肝硬化代偿组MAO-III占总活性的()%,其阳性率为(13/18);肝硬化失代偿组MAO-III占总活性的()%,其阳性率为,故检测MAO同工酶有助于肝硬化的早期诊断(陈道宏等)。

虽然肝硬化时,结缔组织纤维释放MAO增多,但在纤维化甚为明显的血吸虫肝病,患者SMAO并不一定升高,故纤维化并非MAO活性升高的唯一原因。现已知大动脉和肺组织内MAO的浓度比血清高100-150倍,血中MAO可能部分来自血管内皮细胞。肝硬化时,病人体内的水分增加,末梢扩张和高动力型循环等有可能促使血管壁内MAO释放人血。由于胃肠组织也含有丰富的MAO,因此门-体静脉短路时,肠内MAO可经短路进入体循环。

各型肝炎:各型肝炎急性期患者的MAO活性多数不升高,但在暴发型重症肝炎时,因肝细胞坏死,线粒体释放大量的MAO,可致MAO活性升高,阳性率可达,其升高幅度与病情轻重程度成正相关;急性肝炎经久不愈,病程超过3个月者,MAO活性亦可升高;活动型慢性肝炎有半数左右病例MAO活性升高。肝炎与肝硬化病人MAO活性差别显著,而各型肝炎之间的MAO活性无显著差异。

糖尿病可因合并脂肪肝,充血性心力衰竭可因肝郁而继发肝纤维化,以至人MAO活性增高;甲状腺功能亢进可因纤维组织分解与合成旺盛,肢端肥大症可因纤维过度合成等原因,从而引起MAO活性不同程度的升高。有些无纤维增生的结缔组织疾病的病人MAO活性不升高。原发性肝癌、继发性肝癌、畸胎瘤、胆汁性肝硬化、血吸虫性肝硬化、慢性胆汁郁积型肝炎等患者的SMAO活性不变。

测定血小板MAO活性发现,正常对照组女性大于男性。

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血小板MAO活性明显低于正常组,而急性精神分裂症与对照组无明显差别,但抗精神病药物能引起MAO活性升高。双向情感性障碍患者,血小板MAO活性显著低于对照组,且男性低于女性;躁狂型患者显著低于抑郁型患者患者,单相抑郁症患者显著公共开支对照组。但美国学者最近研究认为,血小板MAO活性与精神病学检查结果没有明显关系。酒精中毒者男性血小板MAO与女性有明显差异。

此外,测定肿瘤组织匀浆MAO和二胺氧化酶的活性,有助于区别前肠和中肠的类癌瘤肿瘤,前肠类癌肿组织中MAO活性[(1850+342)mol/,n=16]明显高于中肠类癌肿瘤[(407+43)mol/]。

参考文献

[1]王坤,等.实用诊断酶学[M].重庆:科技文献出版社重庆分社,1989:259-267.

[2]叶应妩,等.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式[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7:229-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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