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关系的探讨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关系在我国一直是一个有争议的话题,争议焦点就是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是完全替代,还是并列存在的问题?我国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关系到底如何,随着改革的深入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理论界应对此做进一步的深入探讨。本文拟通过对我国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联系与区别进行比较分析,并结合当前我国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和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现实情况来谈谈本人对此问题的看法。 一、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联系与区别 会计准则是以特定的经济业务或特别的报表项目为对象,详细分析各项业务或项目的特点,规定所必须应用的概念和意义,然后以确认与计量为中心,并兼顾披露,对围绕该业务或项目可能发生的各种会计问题作出处理的规范。而会计制度则是以某一特定部门、特定行业或所有部门的企业为对象,着重对会计科目的设置、使用说明和会计报表的格式及其编制加以详细规范。 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为了明确我国实施会计准则的意义及其对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的影响和提出的新要求,有必要对两者之间的联系与区别进行具体的分析。 (一)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联系。 1.都属于会计法规。 我国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都是由国家财政部门组织制定和发布实施的,因此它们都是同一层次的部门行政法规,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都是指导会计工作的规范。 广义的会计制度包括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还包括会计法律法规。各国的会计环境不同,一些国家只采用会计准则,而有些国家如法国和改革前的我国只采用会计制度,来规范各自的会计工作,形成了各有特色的会计制度。 (二)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区别。 1.指导思想不同。在国外,以英美为代表,准则的制定以原则为导向,其指导思想是“指导性”的;而以法国为代表的会计制度的制定是以规则为导向,其指导思想是“指令性”的。这是两者之间的根本性区别。 2.侧重点不同。会计准则主要侧重解决会计要素如何进行确认和计量的问题,同时也规范会计主体应当披露哪些方面的信息,其内容比较抽象简略;而会计制度主要是对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进行直接规范,重点规范会计的行为和结果,侧重于记录和报告,其内容比较直观、具体。 3.制定、修订的灵活性不同。由于一项会计准则涉及的范围通常比较小,易于增加或修改,而会计制度规定得比较详尽,即使经济业务只有一点变动,也要修订整个会计制度,如果新业务涉及所有行业,则各个行业的会计制度都要修订,所以会计准则的制定和修订要比会计制度方便得多。 4.对会计人员的素质要求不同。由于会计准则规范的内容比较抽象、简要,需要会计人员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正确选择,需要较多的专业判断,因而对会计人员的素质要求较高;而会计制度所规范的内容比较直观、具体,可操作性强,不需要会计人员运用会计原理进行判断选择,只要机械地照搬条文就可以了,因而对会计人员的素质要求自然比较低。 二、会计准则取代会计制度的必然性分析 (一)经济飞速发展的需要。 资本的加速流动使资本的所有者越来越远离他们投资的企业,加上市场环境千变万化,远离投资企业的投资者迫切需要了解更加真实、相关、可靠的信息。而要达到这一目的,就必须发挥会计的作用,为投资者提供及时透明的高质量会计信息的前提和保证是高质量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是以规则为导向,具有强制性,因而制度应尽可能覆盖所有的经济业务。而现实的经济环境是千变万化的,制度的规定对于层出不穷的经济业务始终是“滞后”的,也就难以提供有用的会计决策信息。相反会计准则以原则为导向,它规定的是概念和意义,当准则未能涵盖所有的经济业务时,会计人员可以应用会计原理来处理新问题,这使得会计准则比会计制度更具有灵活性。 转(二)国际趋同的需要。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资本市场国际化的迅速发展,跨国上市和发行证券等国际筹资活动日益增多,客观上要求作为国际商业语言的会计必须采用相同或相近的准则,以提供真实、公允和可比的会计信息。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已成为各国面临的重要问题,同时国际社会对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要求也越来越强烈。全球六家主要的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在2003年2月12日发布了一份最新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调查报告:《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报告——2002年全球调查》。该项调查有一个调查选项就是:是否有直接采用或者是使本国准则向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计划。在59个被调查的国家和地区中,95%(有56个国家和地区)有意向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3%(有2国)已经采用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92%(有54个国家和地区)表示打算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者是向其趋同,只有5%无意于接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这表明会计准则的全球趋同已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我国加入WTO之后,一方面为了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资,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另一方面为了更好地使我国企业走出去,提高对外财务信息的可比性,我国也选择了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发展方向,并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了一套基本上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所以在采用会计准则已经成为国际上通行做法的情况下,再采用以前的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并存的做法不符合国际趋同的大环境。 三、会计准则取代会计制度的可行性分析 (一)中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的完善。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也在不断改革和完善中。特别是2003年初我国会计准则委员会进行换届以后,由中国证监会、中国会计学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企业界、学术界等组成的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开始从实质上参与会计准则的研究和咨询,从而使我们这种纯政府模式制定出来的会计准则更具有代表性、专业性和科学性。 (二)会计准则体系的完善。 我国新颁布的会计准则体系由一项基本会计准则、38项具体会计准则和2项会计科目、会计报表规定组成。新会计准则体系构成. (三)会计准则操作性的增强。 《企业会计准则》包括三部分:具体准则、具体准则指南和具体准则讲解。 具体准则指南其实就是对具体准则的具体讲解,虽不如会计制度那么详细,但相对于大部分会计人员来说足以对具体准则进行理解,而在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并存的情况下,实际造成了准则的指南和会计制度在很大部分上的重复,所以在完善准则指南的前提下,取消会计制度其实是完全可行的。 (四)政府部门的努力。 这次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改革涉及面广,影响较大,因此做好相关的宣传培训和贯彻实施工作十分重要。财政部会计司提出了《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宣传培训及贯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召开的各省市财政厅会计处长座谈上,会计司就促进新会计准则的贯彻实施,提出了若干拟采用的宣传措施供与会人员讨论。另外,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下达了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制度(征求意见稿)》的通知,将对全国5000多家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7万多名注册会计师展开大规模的培训工作。这些措施的实施,将会使我国会计从业人员更快、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新企业会计准则,极大地提高我国整个会计队伍的素质,也为会计准则取代会计制度铺平了道路。 (五)各部门协调合作,加强监督管理。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在京举行会计审计准则体系发布会,财政部、审计署、国资委、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领导人在会上纷纷表示,为了保证新准则的顺利实施,各部门将协调合作,加强监督管理,今后一段时间,要把上市公司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情况作为财政监督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重点之一,并对有关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审计准则体系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或延伸检查。另外,为了规范和加强对会计和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改进对会计和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服务,实现信息共享和政务公开,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由财政部会计司、监督检查局、中注协、会计资格评价中心与信息中心五方联合组织开发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于2006年2月16日正式运行。这些措施为会计准则取代会计制度提供了外部保证。 四、结论 综上分析,笔者认为无论是从会计准则本身的完善程度,还是外部条件的准备,会计准则取代会计制度的时机都已经比较成熟。当然如同执行新会计准则一样,它也需要一个过渡阶段,在这个过渡阶段,企业可以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在专家的帮助下制定企业内部的会计制度,以便企业内部人员更快、更好地应用企业会计准则。 【参考文献】1.孙铮、刘浩,“经济环境变化与会计思维转换”,《上海证券报》,; 2.石丽萍,“我国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关系的思考”,《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学报》,; 3.张东扣、王伶、胡悦欣,“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评析”,《财会月刊(会计)》,; 4.梁爽,《中外会计准则模式比较研究》,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6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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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全球化进程的加快,风险及其不确定性己经成为市场经济体制中不可消除的存在。保险,作为现代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在经济社会运行中正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保险负债是保险公司基于保险合同,对未来偿付金额和时间不确定性的一种估计,其主要表现形式为保险公司计提的各种责任准备金。”保险合同准备金的计量是保险会计研究领域的核心问题,也是保险合同会计处理的关键所在。我国财政部先后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一一原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一一再保险合同》、《保险公司会计制度》和《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等多项规章制度来规范保险负债的会计计量,基本实现了在重大方面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提高了我国保险行业会计信息的质量,但从近几年的实施情况来看还存在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因此,笔者以保险业上市公司的准则执行情况为数据支撑,深入探讨了保险负债的会计计量问题。
本文主要采用规范研宄的方法,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在研究过程中综合运用了保险学、经济学、金融学和会计学的相关理论与方法,目的是对现行保险负债的会计准则及其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评价,结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简称IASB)在保险负债会计计量问题上的最新研究进展,探讨了当前保险合同负债计量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未来改革方向,为我国保险会计准则的持续趋同做出微薄的贡献。
本文主要内容分为五大部分,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部分,绪论。主要介绍论文的选题背景以及选题意义,对已有的相关文献进行总结与回顾,提出本文的研宄思路以及研究方法,并指出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第二部分,保险负债计量问题的研宄基础。主要介绍与本文研宄内容相关的理论,包括保险合同及其分类,保险负债的特殊性,保险负债的确认依据及计量目标,以及国内外保险会计准则的变迁,为后面的分析奠定基础。
第三部分,选取我国上市保险公司,对现行保险合同会计准则执行情况进行分析。通过总体数据统计及具体案例说明我国上市公司执行现行保险合同会计准则的情况,并提出现行会计准则关于保险负债计量本身及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以证明我国实行准则完善的'必要性。
第四部分,跟踪国际会计准则改革动态,并对新动态可能产生的理论及实务影响进行预期。从保险负债的计量模式入手,分析评价国内外现行的保险负债计量模式,指出准则改革的积极意义、带来的新问题以及对我国会计实务的预期影响,进而提出完善我国保险计量的建议。
第五部分,结束语。
通过以上研宄,笔者认为,准则在保险负债计量模式的选择、充足性测试以及保险风险的披露方面的执行存在问题,有必要加强相关准则的制定,时刻保持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并加大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力度,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以及保险精算师的独立性,以保证会计准则的有效实施。笔者期望本文的研宄在理论上完善保险合同会计准则的构建,在实务上为提高保险负债计量的会计信息质量做出贡献。
关键词:保险负债,保险合同准备金,会计信息披露,会计计量
摘 要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发展,企业经营也面临着越来越大的不确定性。为了降低不确定性对企业经营带来的负面影响,企业必须以风险为导向,有效地设计并运行内部控制予以应对。而内部会计控制在企业内部控制中具有核心作用,有效的内部会计控制有利于企业杜绝内部的舞弊和错误,保证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同时提高企业经营的效率和效果,实现企业的最终战略目标。而内部会计控制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是一个需要不断自我修正不断完善的过程,因此,研究如何对内部会计控制进行优化,对于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以 HF 有限公司为研究对象,对 HF 有限公司内部会计控制体系的优化问题进行了深入探究。文章首先从整体介绍了研究的背景、来源以及研究意义,并对国内外关于内部会计控制的研究状况进行了总结。然后梳理了内部会计控制的发展和理论基础,即公司治理与内部会计控制、契约理论与内部会计控制、控制论与内部会计控制之间的关系,并对后续的研究提供多视角的启示。接着介绍了内部会计控制体系建立的原则和目的以及基于五要素和基于风险管理八要素的内部会计控制体系,为后续全面分析 HF 有限公司内部会计控制体系存在的问题及优化措施奠定了理论基础。在对 HF 有限公司的概况和财务情况进行初步了解的基础上,文章重点运用模糊评价的方法对 HF 有限公司内部会计控制的五个要素进行综合评价;然后根据综合评价的结果,分析并得出 HF 有限公司的控制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一,内部控制环境中管理层不重视企业文化整合,企业组织结构存在缺陷以及控制观念不先进;第二,HF 有限公司缺少一套健全的风险评估机制;第三,在相关控制活动中,缺乏有效合理的授权审批制度并且这些相关的程序不健全;第四,在信息与沟通中,没有科学的管理和有效的交流;第五,在监督过程中,绩效考核制度不健全,权责不清晰,管理当局忽略了内部监督的作用。根据模糊评价的结果和分析,最后提出了优化 HF 有限公司的内部会计控制体系的针对性措施,主要有:优化内部会计控制环境,注意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同时强化内部会计控制机制的建设;进行科学和监督的风险管理;建立良好的控制活动;建立广泛的信息与交流;加强内部审计。最后对全文进行总结,提出本文存在的不足和进一步的研究方向,对 HF 公司内部会计控制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内部会计控制;风险防范;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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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毕业论文: 我国企业会计规范研究分析 摘 要: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对我国经济影响日益增强,尤其在加入WTO之后,大量外国企业和外国资本涌人国内,大量国内企业到境外从事投资、融资活动,因而,如何做好我国会计规范与国际惯例之间的衔接,就成为日益紧迫的课题。2006年2月15日,国家财政部颁布了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新准则从2007年1月1日起首先在上市公司中推行,此后,逐步推进非上市公司采用新准则,这在我国会计规范体系建设过程中无疑具有重大意义。 关健词:会计规范;会计法律;会计准则;会计制度 1 会计规范总体概况 会计规范是一套用于规定、约束会计信息系统的数据加工、处理与信息生成等行为的法律、标准制度和惯例的总称。一般来说,会计规范应具备内容上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形式上的权威性和公认性,时间上的稳定性和统一性,以及发展方向上的前瞻性和先进性。会计规范体系就是由各项会计规范所组成的具有一定结构和功能且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有机整体。按系统论的观点来阐释,会计规范是一个具有结构性、功能性和开放性的统一体系,主要包括会计法律规范、会计理性规范、会计道德规范以及国际会计慢例。在我国,会计规范则主要采用了“准则”和“制度”两种形式,具体又可以分为三层:第一层次的《会计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第二层次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第三层次的具体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在实际运作中,则又是按如下方式得以实现: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以及各级行政机构制定、颁布和实施各项有关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国务院委托财政部指制订、颁布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以及有关会计方面的规定、条例和实施细则,以及会计道德标准;企业内部则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制订的有关会计财务的制度、规定。应该说,我国现阶段采取的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并存的双轨制模式是适合我国国情的会计规范模式。首先,会计准则又个含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我国的现实是初级会计人员的素质普遍不高,而会计制度在易学性、操作方便性方面,更能满足广大会计人员的需要;其次,会计准则在应用中更多地是依赖于专业判断,这给了会计人员更大的自主决策空间,从而客观上也为当前一些会计人员粉饰利润的行为提供了方便之门;此外,会计准则应是一个科学的体系,而从截止2006年我国已经颁布并实施的39项企业会计准则来看,还不足以满足会计核算的需要。所有这些,要求我国在实施企业会计准则的时候,运用会计制度与之相配套协调。 2 企业会计制度规范体系 企业会计制度是指国内的各个企业根据我国实际情况以及会计人员整体素质制订的具体会计操作规定。可以说,企业会计制度是会计准则在实际工作中的具体化,它可以对会计准则的起到补充、完善的作用,从而保证会计准则实施的目标性与科学性,提高会计信息的质盆。在我国,会计制度的产生、变革都与社会经济环境有着直接的联系,而社会经济环境是一个宽泛的、动态的、不断发展的概念,因而企业会计制度从它产生的那天开始,就在不断随着经济社会变革的需要,持续演变着。 3 我国现行会计规范体系的缺陷 现行企业会计标准体系仍有很大缺口。尽管当前我国已经颁布实施了基本会计准则,38项具体会计准则,13个行业会计制度,以及企业会计制度,但很多交易和事项仍缺乏相应的会计规范,尤其是一些特殊事项、特殊交易和新兴业务。目前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是不少通用的标准在处理相关事项、交易和业务有着相互冲突的规定,而特殊的事项、交易和业务又找不到相应的规定,这些说明,我国会计标准体系实际上仍存在相当大的缺口,实务中还有很多问题由于没有相应的会计标准而只能用会计推理的方式来解决,而这种会计推理被认为操纵的可能性极大,最终的后果就是会计处理很不规范。 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之间的关系不够清楚。按照理论界以及实务界对会计制度体系的设计的理解,企业会计准则最初是作为指导会计制度的规范出现的。我国会计制度体系的起点是《会计法》,会计准则是在《会计法》指导下制定的原则性的会计规范,而会计制度是在会计准则指导下制定的具体的会计规范,这样中国的会计准则体系应当由三个层次构成: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它们之间应该是指导和被指导的上下级关系。然而,在实际运行中,我们发现,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实际上与会计制度是处在同一个层次上,企业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两个标准体系并列,经常造成不一致和混乱,影响会计实务工作的效率与效果。 较之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制度规范的制定不规范。从总体上而言,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在制定过程中很大程度上参照了国外的标准,且注意到国际会计准则的变化而作出相应调整,体现与国际接轨的要求。可是在会计制度的出台以及解释方面,随意性就较大。一个明显的表现就体现在对企业会计制度解释的规定上,当新出台的规定及解释与原先的解释不一致时,可以轻易地否定推翻原先的解释。另一方面,会计制度的制定不规范也体现在各个企业可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并结合自身企业特征制定和设立会计制度上,某种意义说,这是一把“双刃剑”,既给了企业根据自身现实来有效进行会计工作的灵活性,也给一些企业随意制定自身会计制度、滥用会计政策提供了可能。因而,财政部应该明确所有的会计标准包括会计制度在内的立法权全部归属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每一个解释都要通过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通过并以公告形式发布。 结束语:我国目前实行会计法律规范为指导,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共建、平行推进的双轨制模式,是当前从我国国情出发得出的实际可行模式。在这种会计规范体系之下,理想的结果是随着企业会计准则的建立,企业会计人员薄记水平的提高,加之会计准则中提供了各类业务的具体详细处理方式,从而使得会计制度的作用逐渐弱化,当会计制度对企业没有参考价值时,就可完成由会计制度到会计准则的平稳过渡。参考文献[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S].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2]熊哲玲,梁静.论我国会计规范改革方向[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2(4).作者简介:李明东,男,鹤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炭储运销售公司财务科)。回答人的补充 2010-03-27 12:57 【1] 吴健. 企业会计规范问题探析[J]. 上海企业 , 2006,(07) [2] 本刊编辑部. 中国会计规范体系示意图[J]. 财会通讯(综合版) , 2005,(01) [3] 李易. 中澳会计规范体系之比较[J]. 财会通讯(综合版) , 2004,(07) [4] 何存花. 建立科学会计规范体系应解决的几个问题[J]. 山西财经大学学报 , 2000,(S2) [5] 高文静. 建立与WTO相适应的会计规范体系[J]. 辽宁经济 , 2005,(03) [6] 李红, 马瑛. 我国会计行业如何面对WTO的挑战[J]. 辽宁商务职业学院学报 , 2002,(03) [7] 胡东明. 建立完善会计规范体系 有效遏制会计信息失真[J]. 铁道经济研究 , 2004,(04) [8] 鞠红兵. 我国企业会计规范体系的基本结构[J]. 中国审计 , 2001,(12) [9] 党建玲. 关于会计规范体系的思考[J]. 西安金融 , 2004,(09) [10] 杨靖, 李克桥, 田小凤, 王淑珍. 加强会计规范提,高会计信息质量[J]. 集团经济研究 , 2006,(03) 我有几个不错的网址,可以看看1、蓝之韵论文 门类较全。2、学生大论文中心 、蜂朝无忧论文网 门类很全。4、论文下载中心 门类很全。5、论文帝国 、会计毕业论文,会计论文网、新知税收网,会计论文、毕业论文网 还有几个题目1、试论会计的目标2、选择会计方法与实现会计目标的联系3、试论会计的计量与确认4、会计理论结构的探讨5、中外会计要素比较6、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与会计改革的联系7、具体准则实施后企业会计制度建设问题8、会计改革如何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进程9、整顿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质量10、企业资本结构选择11、国有企业资本保全问题研究12、外汇风险的确认与计量13、企业外汇风险管理初探14、企业筹资收益和风险研究15、试论作业成本的计量与考核16、试论现行成本核算体系的利弊17、对管理会计历史发展的几点思考18、如何加快我国管理会计的发展19、关于内部转移价格的管理思考20、管理会计应用环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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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WTO后,我国企业面临着更多方面要与国际惯例相统一的问题。我国的公司要参与国际竞争,到国际市场上融资,都需要我国的会计准则进行国际协调。要做到这一点就要求我们要进行不同国家的会计准则比较研究,才能更好地实行会计准则国际化。考虑到西方会计主要以美国为代表,作为一个经济上最发达的国家,美国所颁布的会计准则很大程度反映了国际会计理论与实务的最高水平,并对其他国家,乃至国际会计团体制定会计准则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所以本文选择美国会计准则作为比较研究对象,并分析其存在差别的原因。一、中美会计准则差异分析1.会计准则制定机制(1)从会计准则制定模式看,我国会计准则制定主体是财政部会计司下的会计准则委员会,具有绝对的权威性;而美国当今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是FASB,是一个代表各利益团体的民间组织。我国会计准则目标是侧重“政府利益”和“公众利益”的双目标指向;而美国会计准则目标只侧重于“公众利益”的单目标指向。我国会计准则是法的范畴;而美国其准则制定机构颁布的会计准则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2)会计准则的制定程序看,我国会计准则制定程序具有保密性和依附性两特点,即保密性是指缺少多次征求环节,依附性是指过多地依赖政府机构。美国会计准则制定程序的特点是充分程序,即在准则制定过程中遵循一套完整。充分、严密和稳定的程序,以保证准则制定的独立性、公平性和公开性。(3)从会计准则制定方法看,形式上我国同美国一样,采用“概念框架法”,但在实际准则制定过程中,倒更多地表现为偏好集合法的原理。2.基本会计准则(1)从基本会计准则制定与实施看,我国的基本会计准则制定动因是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统一会计核算标准,保证会计信息质量”而以“会计法”为依据制定该准则的;而美国是基于改进会计准则的拟定工作,提高会计准则的质量的制定《财务会计概念公告》。我国的基本会计准则制定之初的用途是直接规范会计实务并指导企业会计制度的制定;而美国的《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主要是用来评价现有的会计准则并指导未来准则的制定。(2)从概念框架的结构体系看,中美两国在财务报表的目标,财务报表的质量特征、财务报表的要素和财务报表的确认和计量都有所规定,但是我国在财务报表的目标这点上没有明确的提出,只在《企业会计准则》的第十一条中提及,而这条也通常被认为是一般准则中的相关性原则。此外还有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第四、五、六和七条提到基本假定的问题,这是美国所没有涉及的。相反,美国《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中有关“在会计计量中使用现金流量信息和现值”的内容却是我国所缺少的。(3)从基本会计准则的具体内容看,在企业财务报表的目标上,我国服务对象定位过广;在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上,美国会计准则强调相关性、可靠性和可比性,相比而言,我国的基本原则概念有些单薄且在有些原则的判断标准上与美国也不尽一致;在财务报表要素分类上我国只有六类会计要素,而美国有十类会计要素;关于财务报表的确认上,我国与美国的判断标准基本统一,但在具体的收入与费用的确认上中美两国有所不同;在财务报表的计量上,我国比美国少了对现值计量性的描述。3.具体会计准则美国会计准则内容详尽却不注意全面性;而我国力求具体准则全面且要形成一个严密的体系。另外我国已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有些内容前后重复,对一些重要术语也缺乏必要的定义或解释。会计差异作为一种客观存在,是有其深刻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原因的。的确,会计是在特定经济条件下为特定企业服务的,并向外界提供有用的信息。无论是提供信息,还是使用信息都离不开其特定的环境因素。下面我们来探讨一下导致中美两国会计准则差异的主要原因。二、中美会计准则差异的原因分析1.中美会计准则的差异的经济因素分析经济因素是影响中美会计准则差异的最主要的原因,起着决定作用。(1)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发展水平说到底就是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问题。它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一国的会计理论与实务水平,反映各国的会计准则制定模式、制定目标和具体内容。经济较为发达的美国,是以私营经济为主体,其会计准则的目标强调为投资者服务,提供投资者进行决策的会计信息,维护投资者的权益;其会计准则也是由民间团体来组织制定,政府干预程度有限,所以其会计准则的制定模式是民间团体模式。此外,美国经济发展水平高决定了其经济业务的复杂性,所以它的具体会计准则内容也就比较完善。而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强调会计信息是为国家宏观经济管理服务,而且会计准则是由国家的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民间组织作用很小,其会计准则的制定模式相对来说,可以划归为政府管制模式。另外,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低,经济业务简单,我国的具体会计准则的内容较少,并且内涵也不够丰富。(2)企业的产权。如果一个国家的产权绝大部分是公有的,私有部分仅占小部分比例,那么这个国家的会计制度往往是高度统一的,政府的行政干预常常会对会计准则的制定起着重要作用,会计信息也首先是服务于国家宏观经济管理。就我国来说,虽然近年来我国的经济成分有多元化的趋势,但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模式并没有改变,所以我国企业的国有化成份比重相对较大,这种产权形式决定了我国会计准则规范的会计信息首先在于满足政府宏观经济调控的需要,会计目标也侧重于“政府利益”:而美国是实行自由市场经济体制的代表,私有制企业占绝对优势,这种产权形式决定了美国会计准则规范的会计信息主要是满足投资者进行经济决策的需要,所以在会计准则的制定中尤其注重保护证券投资者的利益,其会计准则的目标也是偏向于“民众利益”。(3)国际经济活动的规模和水平。一个国家经济的发展通常会促进其对外贸易的关系的不断增长和跨国公司的不断壮大,而这些贸易活动的开展和跨国公司的发展,则会计报表的合并。外币折算和国际转移价格的制定等一系列的问题,会越来越引起准则制定机构的关注,最终导致这方面具体会计准则的出台。比如美国在其FASB的第152号《外币折算》颁布于1981年,是规定了跨国投资而产生的外币折算的具体会计准则,而我国在国际经济活动的规模和水平上都大不如美国。此外,一个国家若是参与国际或区域性经济组织较为活跃,则该国的会计准则往往就相对国际化。我国鉴于改革开放和经济体制转轨的需要,一改过去一统到底的会计制度的规范模式,而改为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并行的两种会计规范模式,但是相信,随着我国不断地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我国的会计规范必然会走向会计准则单一会计规范的模式。2.中美会计准则的差异的政治因素分析政治因素在各国的会计准则制定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政治倾向和所处的政治环境,都会对会计准则的制定模式、指导思想和具体的会计方法和程序产生影响。在某种政治因素的诱导下,甚至还会影响到会计制度的传播,比如现今的国际会计准则虽然广大的发展中国家在准则的制定中谋得一定的发言权,但还是基本以英、美国家的会计准则为蓝本而建立的。3.中美会计准则差异的教育科技因素分析教育的水平具体到会计准则的上讲,就是指会计教育水平和会计职业队伍的素质问题。这种教育水平的不同也影响了中美两国的会计准则内容和方式。就会计教育水平而言,在这方面美国是相当高的,几乎任何一个公民在日常生活中都要用到会计知识,比如在纳税方面和公司的管理方面等,相应地其会计职业队伍的素质也是比较高的,同美国相比,我国现阶段无论在会计教育水平还是在会计职业队伍的素质上都不如美国,尽管我国已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各种会计财务知识的继续教育,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美国相比,还依旧存在一定的差距。正是如此我国在现阶段仍旧实行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同时并行的两种会计规范形式。此外笔者认为,这也是为什么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难以完全借鉴美国的财务概念框架,取消其法律地位的重要原因之一。另外,科学技术的进步从表面上看,只是会影响会计核算工具的更新。比如计算机在会计核算中的运用,改变了会计信息的处理过程,加快了会计信息的整理和传播速度。但是科技的发展水平同样也会影响会计准则的内容。由于美国科技水平的发达,其在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上较之他国也总是先行一步。从美国FASB现有的137个《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看,其中有大多数内容是涉及到创新的金融工具的问题,比如SFAS133《衍生工具和套期活动的会计处理》(该准则的生效已在 SFAS137号中规定予以推迟),该准则的出现不能说与科技的发展不无关系。我国由于科技发展水平总体上相对落后美国,而会计准则的制定相对科技的发展来说总是滞后的,这也就是为什么我国的具体会计准则制定在这方面还是一个空白点的原因。美国或许并不是中国发展的偶像,比如在环境污染方面。但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国家的发展、行业的发展都更多的类似长跑,跑在前面的人,有后起者更多学习的要素。我们可以从美国国去会计的发展进程中看到我们现在的影子。因此,对比中美会计准则之间的差异可以使我们会计准则在国际化进程中少走弯路,尽快完善我国会计准则,尽早与国际接轨。
当今世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是大势所趋,尤其在新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成立后,越来越多的国家加入到了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行列中(郭永清,2004)。国际会计准则一定会成为今后全球共同遵循的一种会计模式,但由于种种原因存在,这一天的到来还有一段时期,也就是常勋教授(2003)所说的实现各国会计准则与国际准则的趋同化,毕竟需要一个(也许为期还不很短的)过程。 一、国际会计准则是一种未来全球公认的会计模式 (一)各国最终将普遍接受国际会计准则——来自经济人假设和资源稀缺性假设的分析 “经济人”假设是西方主流经济学的核心概念之一。按照这种假设,人是通过深思熟虑的权衡和计算来追求最大利益的人,而“这种私利就其狭义而言是由预测或预期的纯财富状况来衡量的”(布坎南1983)。通俗地说就是人们的基本行为方式是在既定的约束与限制下追求自身的福利,当面对能够带来不同福利效果的种种方案的选择时,人们更愿意选择那些能够给自己带来较多好处的方案,而不是相反。 其实,国家也是通过深思熟虑的权衡和计算来追求最大利益的组织,如果有可能,每个国家都将愿意把世界上的所有资源都聚集到本国之中。但按照资源稀缺性假设,相对于经济人“多多益善”的需要来说其资源的数量较少。于是,资源的配置存在竞争性;只有那些最有获益潜力,从而可以付出较大代价的经济活动才能够获得资源。这样,寻求更多使用资源的经济人遇上了资源稀缺的限制,就发生了资源如何分配和依靠什么样的机制实现分配的问题。可以说,国际会计就是一种通过文明的方式来协调和分配世界经济资源的最佳工具之一。 (二)国际会计准则全球化将有一段漫长的过程——来自各国现实差异的分析 1.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是制约和引发各国会计制度变迁的一个重要因素。美国华盛顿大学的哈德。穆勒教授()从经济发展的角度将会计模式分为宏观经济导向模式、微观经济导向模式、独立职业模式、统一会计模式。后来,美国的另一学者雷蒙。芙伯( Huber)又提出了资本市场发育模式,他认为会计和报告除侧重于提供可满足资本市场的现有及可能的公众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所需信息,还要满足政府与金融机构的管理职能需要。 2.不同的社会文化因素也是决定各国采用不同会计模式的一个主要因素。美国的著名学者吉尔特。霍夫斯蒂德()从个人导向和群体导向、权力疏密程度、不确定性、阳刚或柔顺时尚四个方面来分析社会文化因素对会计模式的影响。现在,许多国家都把这些属性的思想应用到了会计准则和制度的制定中。 3.不同的法律体系将影响和制约各国会计制度的制定和发展。美国会计学者莫斯特和萨特()指出既定国家的法律体系不同(如成文法体系或不成文法体系),对经营活动的法律规范形式或手段也不同,从而将影响各国会计制度的制定和发展。 (三)国际会计准则全球化将是未来的趋势——来自制度变迁理论的分析 诺斯认为:“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程序和行为的道德伦理规范,它旨在约束追求主体福利或效用最大化的个人行为。它是社会博弈的规则,是人们创造的用于限制人们相互交往的行为的框架。制度变迁是制度创立、变更及随着时间变化而被打破的方式。”制度变迁是一个由制度供给和制度需求双方相互作用、共同推进的过程。①各个国家的会计准则为什么会发生变迁,就是因为会计准则这个制度变迁的预期收益超出了预期成本,制度变迁才有可能发生。②各种因素变化而产生的潜在利润由于各种原因在现存制度安排中难以实现,产生了对制度变迁的需求。③制度变迁是一个受文化、历史、信仰体系等因素影响的过程,有路径依赖特性。各国的会计准则一旦走上某一路径,就会在以后的发展中沿着既定方向不断强化自己。除非有很强的外力作用,否则很难改变原来的路径。④制度变迁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典型的制度变迁是渐进的而非间断性的。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国际会计准则这种制度变迁是在实行新的会计准则产生的外部利润和原来的会计准则路径依赖下,双方相互博弈,先由民间诱致性变迁需求,然后由政府进行强制性制度变迁。由于这些特性,决定了国际会计准则全球化不会是一个短期的一蹴而就的过程,一定是一个漫长的渐进的过程。 (四)五大洲对国际会计准则的态度——国际会计准则全球化的有力支持 为了进一步的说明国际会计准则全球化,我从世界的五大洲中各选择一个有代表性的国家进行个案分析,以期通过比较研究发现一些支撑我观点(即会计准则全球化)的材料。 1.美国对国际会计准则的态度——美洲的代表 多年来,美国当局认为美国的会计标准是世界上最好的。然而,安然事件等一系列财务欺诈的集中爆发极大地打击了美国当局对会计准则规则导向的自信。2002年7月30日布什总统签署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对会计、审计业务进行全面调整。同年10月底,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了《关于美国以原则为导向制定会计准则方法的建议》,开始了逐步向原则导向调整的新里程碑。这表明美国已开始对以多年来一直坚持会计原则导向的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靠拢。这是美国会计准则制定者第一次在修改本国标准时,考虑引入其他会计准则。 2.欧盟对国际会计准则的态度——欧洲的代表 2001年11月21日,法国证券事务监察委员会会计财务总监PhilippeDan-jou在第十六届世界会计师大会上透露,欧盟决定最近颁布一项重要法例《2005年应用国际会计准则之规章》,确定在2005年1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国际会计准则。这是欧盟在统一共同体会计制度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国际会计准则推广应用的一大进步。 3.中国对国际会计准则的态度——亚洲的代表 多年来,中国一贯高度重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定和发展,也一直把它作为我国会计准则制定的一个基础和参考蓝本。1997年,中国加入世界会计师联合会,并成为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观察员,参加了随后举行的各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理事会会议,并派人参加了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相关工作。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改组后,原财政部部长助理冯淑萍被选为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准则咨询委员会委员,并多次参加了准则咨询委员会会议,发表我国的意见。与此同时,我们还派专人前往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有关项目的研究与制定工作。现在已经制定出了16个会计准则,其中有些准则内容和国际会计准则已经很接近。 4.澳大利亚对国际会计准则的态度——澳洲的代表 澳大利亚财政部一直主张对澳大利亚会计准则进行国际协调,2000年他们专门建立了新的财务报告委员会(FRC)来参与会计准则整体战略的制定。FRC的主要目标就是加快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的速度,确保澳大利亚对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政策影响的连续性。近年来新的财务报告委员会(FRC)提倡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按照这种政策,从2000年10月到2002年10月,AASB修订了17个原有的会计准则,颁布了5个新的会计准则,以同IAS协调。为了协调澳大利亚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关系,澳大利亚政府规定2005年1月1日该国开始采用国际会计准则。 5.南非对国际会计准则的态度——非洲的代表 南非的证券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要么执行南非会计准则,要么执行IAS(不需要编制与南非会计准则间的差异调节表)。1993年南非特许会计师协会理事会和负责颁布会计准则的会计准则委员会决定公认会计准则应当以IAS为基础。此后,南非开展了一个在1979年他们就较早成立的一个协调与改进项目,力图以IAS为蓝本,修订先行的公认会计准则,并制定新的准则。南非的有关政策不允许与IAS发生实质性的背离。 冯淑萍(2003)指出,到2005年要求本国公司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国家将达到65个。2003年2月14日,全球六大会计师事务所联合发布一份最新调查报告《会计准则接轨——2002年全球调查》(GAAP CONVERGENCE 2002)。该报告显示,包括中国在内的59个受访国家和地区中,有90%以上表示有意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接轨。其中72%的国家和地区已具备达到此目标的政策条件,而且绝大部分以上市公司为最初执行对象。58%的有接轨计划的受访国家和地区均要求上市公司采用IFRS取代国家会计准则。另外22%的受访国家和地区表示会逐项采纳准则,20%表示在可行的情况下将消除国家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差异。有57%的受访国家和地区是由当地政府或立法机构推动采用或计划采用IFRS,另有13%是由当地准则制定组织推动的。据统计,目前全球有35个国家全面使用国际会计准则,6个国家部分使用。澳大利亚、欧盟、日本和俄罗斯已宣布将于2005年1月1日全面采用国际会计准则。 通过上述那些有代表性的国家和地区组织对会计准则国际化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许多国家在会计国际协调方面均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其目的就在于努力降低本国会计标准的制定成本,降低本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筹资成本和交易成本,使本国企业在全球性的经济竞争和发展中处于优势。因此,会计国际化是各国经济利益驱使的结果。 二、中国和国际会计准则的比较——找出差距 (一)数量上的差距 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成立于1973年6月,到现在为止已经发布了编制和呈报财务报表的结构、当期净损益、重大差错和会计政策变更、研究和开发费用、按分部报告财务信息、反映价格变动影响的信息等41个会计准则。而我国从1993年7月开始实行《企业会计准则》,到现在总共也才发表了16个会计准则。 (二)质量上的差距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现在发布的41项会计准则,其范围已经包括了从简单的编制和呈报财务报表的结构,到较复杂的退休金计划的会计和报告、合并财务报表和对附属公司投资的会计等。这充分说明他们已经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会计框架体系,按利维特等人的话说是已经开始着手研究高质量的会计准则和高质量的财务报告了。而我国现在仅仅完成了一些制定和执行相对简单的会计准则,离建立相对完整的会计准则体系尚有差距,也就是说我们现在的工作重点还在着重研究财务会计的概念框架这些基础性的工作。 (三)中国和世界上其他国家的会计准则比较 俄罗斯、澳大利亚、日本和欧盟已定于2005年1月1日全面使用国际会计准则,而我国连会计准则的体系都还没有建立好,离完全使用国际会计准则至少还有20年的差距。这充分说明了我国会计准则和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差距是很大的。当然,这种差距主要是历史的原因造成的。非洲虽然经济文化属于较落后的一个地区,但他们仍然积极的投身于国际会计协调的工作。在1979年他们就较早地成立了非洲会计理事会,非洲会计理事会(AAC)由27个国家的政府代表组成,负责非洲地区会计、教育和审计的协调。而我国这段时间正是“文化大革命”刚刚结束,经济改革工作刚刚开始的时期。 三、关注国际会计准则的最新动向——找准方向 由于在世界范围内接而连三地发生财务丑闻,用财务危机和财务沼泽地来描述当前全世界的财务工作是很恰当的,连布什总统都发誓要下决心修理那些会计造假者。这说明我们的会计准则是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了。下面我们就来关注一下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全美财务会计委员会和美国证交会他们正在推进的财务报告和会计准则改革。(一)2003年7月25日,美国证交会向美国上市公司发出建议,要求对财报基本内容进行修改,因为现行会计准则可能是诱发2002年美国上市公司财报丑闻的原因之一 2003年8月21日,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国际会计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该稿实施后将使公允价值套期会计更易应用于规避投资组合利率风险的套期业务。 (二)对市价记账法的改革成为争议的焦点 赞同使用市价法的人士认为:消除账面价值与市值之差的方法是使公司“以市场为标准”,即应按市价重新界定企业资产负债,这样可在损益表中或通过股东权益表现出利润与亏损。反对使用市价法的人士认为:用市价记价将增加股东权益和企业利润的波动幅度。尽管有上述不同的争论,但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新规则规定,金融衍生品和所有以交易为目的的金融工具都将于2005年起按市价记账。从2005年开始,新国际会计准则将率先在欧共体内所有成员国的上市公司中实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主席戴维。推笛称所有资产负债最终都将按市价记账。 (三)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目前正在研究的项目 2001年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进行了战略性改组,改组后新的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设有管理委员会、理事会、咨询委员会和解释委员会四个机构。2001年9月IASB正式提出了需要立即着手研究的9个项目,这些项目按其目的不同,可以分成三类:①以发挥IASB领导作用、推进会计准则统一化为目的的项目,包括企业合并、业绩报告、基于股权支付的报酬、保险合同等;②使IFRS更加适用的项目:(1)首次采用IFRS(修改);(2)金融企业的活动;③改进现行IFRS的项目:(1)IFRS前言的修改;(2)现行IFRS的改进;(3)IAS第32号金融工具等项目。 四、给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几点建议 (一)对当前我国会计改革的形势一定要有一个客观清醒的认识 会计理论和实务界对我国当前会计改革的评价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改革超前论。认为我们的会计准则制定工作步伐开展得太快,脱离了我国当前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能够承受的现实,是用发达国家的会计准则模式来要求发展中国家的会计队伍。二是改革滞后论。认为我们的会计准则制定工作步伐开展得还不够快,许多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准则都没有进行规定,如合并报表、外币折算、财务报告的列报、资产减值、银行基本业务、所得税会计、金融衍生工具会计等。在此我不想对这两种观点进行评判,我只用非洲这个无论经济、政治、文化都和我们无法相比的地区进行简单对比。非洲在1979年他们就较早地成立了由27个国家的政府代表组成的非洲会计理事会(AAC),负责非洲地区会计、教育和审计的协调工作。而1979年我国还在忙于收拾“文革”遗留下来的残局,经济改革工作才刚刚起步,对会计的研究还停留在会计是姓“社”还是姓“资”的争论上,真正的会计改革还是从1992年的“两则”、“两制”的制定才开始。可以说,我国的会计准则制定工作是在一个相当低的基础上开展的,能够用短短的10年时间走了其他国家几十年所走过的路应该说成绩是显著的。当然,任何国家会计准则的研究都是相对于经济活动是滞后的,这就更要求我们准则的制定和研究人员要多看、多听、多做。多看就是要多了解国际会计准则的当前及未来的动向;多听就是要在制定会计准则时尽量的和我国的实情相结合;多做就是要多做理论研究和调查工作,毕竟理论是来源于实践并指导实践的。 (二)深刻领会国际会计准则改革的精髓以把握世界会计准则变革的动向 和国际会计协调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与国际会计作为参照物进行本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的设计和改革(如中国);二是将国际会计准则直接沿用于本国的会计工作中(澳大利亚、欧盟和俄罗斯已宣布将于2005年1月1日全面采用国际会计准则)。因此,了解国际会计准则现在及未来的动向对我们今后的会计改革工作是很有必要的。针对世界范围内财务丑闻不断的现状,有学者(Levitt)提出:加强会计监管、防范会计风险已成为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在这种情况下,高质量的会计准则就显得十分重要。Levitt在1997年9月29日的一次演讲中阐述了一个主题:我们需要高质量的会计准则。Levitt明确指出,国际会计准则要获得普遍认可,必须符合以下三项目标:一是准则必须包括现有的会计文献中普遍接受的、综合性的会计基础概念中的核心部分。二是准则必须高质量。Levitt把高质量理解为能够导致可比性、透明度和提供充分的信息披露,利用这些信息,投资人在公司的不同会计期间能够有意义地分析公司的业绩。三是准则必须严格地加以解释和应用。如果会计准则满足了这样的目标——不论交易或事项是在何时、何地发生,凡相似的交易或事项均按照相似的方法进行会计处理,那么,全世界的审计师和会计准则制定者就应按照一致的口径严格地予以解释和运用。否则,可比性和透明性就会受到损害。IASB的诞生及高质量会计准则的产生,使世界各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朝着统一会计准则的方向努力。IASB倡议并正在制定的项目,也是我国现实经济生活中需要迫切解决的课题,例如企业合并会计、保险会计、资产减值会计等。因此,正确把握国际会计准则发展动向,明确每个会计准则的变迁、制定或改革动因,了解和掌握具体操作方法,为我所用,是十分重要的。 (三)加快对会计准则的概念框架的研究 国际会计准则和大多数发达国家在制定会计准则时均有一个概念框架作为参照,以起到指导作用。但我国目前还没有这样一个概念框架。对于采用成文法体系的我国而言,尤其需要采用一套系统、一致的方法去发展会计准则。因此,有必要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等有关会计要素和其他一些会计概念进行科学界定。 (四)在进行会计国际化时要注意整体推进综合协调 目前需要加快推进会计教育国际化、会计理论研究国际化、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国际化、会计标准国际化、会计准则制定城乡国际化、会计准则体系国际化以及会计执行机制国际化等的工作(朱国泓、孙铮,2004)。 (五)制定我国会计具体会计准则改革的时间进程表 财政部刘玉廷(2004)司长指出“今后中国会计准则的步伐将大大加快,以实现2005年之前完成初建我国会计准则体系的目标”。根据财政部会计司2004年的工作要点,完善会计准则体系将是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从1992年11月30日我国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开始,到目前为止,财政部已经陆续发布了16个具体会计准则。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借鉴国际会计惯例,刘玉廷认为我国尚需发布20个左右的会计准则。如:分部报告、外币折算、财务报告的列报、每股收益、政府补助和政府援助、企业兼并、合并会计报表、资产减值、银行基本业务、农业、保险合约、所得税会计、金融工具等。财政部原计划2005年要发布到40个左右,但从现在的形势分析,这个进度可能要推后,具体原因很复杂。但为了让会计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未来我国的会计准则制定情况有一个全面的了解,我们建议我国的会计准则委员会可以制定出一个大体的会计准则出台时间表,这一方面有利于会计实际部门和理论研究部门的同志充分了解会计准则的动态和工作进度,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督促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工作。这对政府部门、会计准则使用人及研究部门都是一件好事。 [参考文献] [1] 冯淑萍。中国对于国际会计协调的基本态度与所面临的问题[J].会计研究,2004,(1)。 [2] 葛家澍,林志军。现代西方会计理论[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02. [3] Frederick .国际会计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4] 诺斯。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和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 [5] 郭永清。会计国际化[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3. [6] 朱国泓,孙铮。会计国际化的策略选择:会计信息质量视角[J].会计研究,2004,(3) [7] 王瑞华。国际会计准则的新趋势——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目前研究的项目及启示[J].财务与会计,2004,(1) [8] 侯明清。国际会计准则改革新动态[J].中国证券期货,20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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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我国会计改革的简要回顾 近十年来我国会计领域的改革,尤其是会计核算制度的改革,其规模之大、内容之深入,都是前所未有的。1993年《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及行业财务制度与行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两则两制”)的发布与实施拉开了这次改革的序幕。而2001年发布实施的新企业会计制度,则将会计核算制度改革推向了又一个高潮。“两则两制”的发布与实施,意味着我国会计核算制度的改革,是坚持“两条腿”走路方针的。制定会计准则,不但在形式上而且在基本的和主要的会计政策的选择与运用上,实现了与国际惯例的接轨;而发布与实施以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为主要内容的会计制度,则符合我国广大会计人员的传统习惯与思维方式,也适应大多数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要求。 然而,在第一个具体准则出台前的1996年,一些会计界人士就对当时实行的行业会计制度口诛笔伐,主张立即“取消”或“消灭”,以扶正被“冷落”了的会计准则,但是中国会计环境和会计实践教育人们,企图在很短的时间内按照西方发达国家的作法,采用“单轨制”的会计准则作为我国会计核算的规范,是行不通的。我国今年实施的《企业会计制度》和将要制定的金融保险企业会计制度及小型企业会计制度,也是我国会计核算制度改革在经过了冷静思考后的必然选择,用达尔文生物进化论的三要素(遗传、变异和生存斗争)来解释,会计制度是我国会计规范的“遗传”,而从已经实施的《企业会计制度》来看,在“一般规定”中又包括了许多会计准则的内容,这在一定意义上或许也可看成是会计准则的“变异”。总之,在我国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准则将长期并行,共同指导和规范我国的会计实践。 二、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种规范:准则和制度 对我国是否应该建立会计准则,十年来学术界有三种不同的观点:有人认为,我国根本就不该搞会计准则,它不符合国情;也有少数人认为,必须搞会计准则,并要尽快地以其来代替我国传统的会计制度;不过大多数人认为,考虑到与国际会计惯例的接轨和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的需要,根据我国国情,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既要设计会计准则,也要制定会计制度。笔者认为,前两种观点都过于极端而不足为取,第三种观点才是现实和理智的选择。之所以产生这些分歧,关键还是在于如何认识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之间的关系。笔者认为,它们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种规范。 (一)从二者的联系来看: 1.它们可统称会计制度。广义的会计制度包括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还包括会计法律法规。各国的会计环境不同,一些国家只采用会计准则,而有些国家如法国和改革前的我国只采用会计制度,来规范各自的会计工作,形成了各有特色的会计制度。 2.它们都是会计标准。会计标准无非是对各会计要素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依据和准绳,只不过有的标准原则一些,有的标准具体一些。但是它们都可以反映各自运用的会计政策。 3.它们都属于会计法规。我国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都是由国家财政部门组织制定和发布实施的,因此它们都是同一层次的部门行政法规,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从二者的区别来看: 1.规范的目标不同。会计准则规范的目标主要是解决会计要素如何进行确认和计量的问题,同时也规范会计主体应当披露哪些方面的信息;而会计制度规范的目标主要是解决会计要素如何进行记录和报告的问题。确认和计量是记录和报告的前提条件,后者是在前者的基础上进行的,没有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记录和报告就不可能。 2.适用的范围不同。会计准则适用于股份公司的会计处理,而会计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业。即使在美国也未要求股份公司以外的企业严格执行公认会计原则,我国已经发布的会计准则中,要求所有企业执行的也是少数。 3.规范的具体内容和可操作性强弱不同。由于规范的目标不同,决定了各自规范的具体内容不同。会计准则规范的内容主要是对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进行“定性”的规定,例如在准则中我们常常看到这样的语言:该项收入(或费用)“计人当期损益”。至于记录到哪个科目,则由会计人员自己去判断。而会计制度规范的内容则具体得多。毫无疑问,准则的可操作性较差,制度的可操作性较强。同时,认准则和制度规定的内容来看,准则是对某一类业务的确认和计量加以规定,而制度是对某一类企业或全部企业的各类业务的会计处理进行具体规定。 4.对会计人员的素质要求不同。由于可操作性程度不同,准则要求会计人员具有较高的职业判断能力,而制度对这方面的要求相对较低。 5.在会计规范体系中的层次不同。现在有一种说法,就是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都是处理会计业务的规范,它们处于会计规范体系的同一层次,是平行的关系,只是表现形式不同而已。他们认为,《会计法》和《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居于第一层次,会计准则和新会计制度同居于第二层次,这种观点值得商榷。他们也许是因为看到已实施的《企业会计制度》的一般规定中,几乎包括了已发布的会计准则的主要内容,因此认为执行准则和执行制度都一样,何况会计制度中还有科目体系和报表体系。笔者认为,这是一种误导,我们不能因为新会计制度中包括了许多会计准则的内容,就认为它们可以互相代替,处于同一层次了。按照这种说法,确实没有必要再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去设计会计准则,只要有会计制度就行了。 然而西方国家的一些事实有力地证明了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属于两个不同的层次:在法国,自1947年以来一直采取统一会计制度的形式,但有资料表明,最近几年他们也在“建立新的会计准则制订机构,组织力量搞本国的会计准则”;而西方一些长期实行会计准则的国家,“公司在实际执行中,仍要根据会计准则制订会计科目体系,据以进行会计核算”,只不过这种科目体系是公司自己制订的,而我国微观经济主体设计会计制度的能力很差,这主要是由于会计人员素质较差以及相关制度缺乏灵活性所造成的,目前和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仍然需要由国家组织专业人士来设计。如果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是可以互相代替的同一层次的规范,试问,美国的公司为什么还要设计会计科目?法国又为什么还要制订会计准则?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准则和制度是两个不同层次的规范,前者(尤其是会计基本准则或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制约后者。根据会计法律法规权威性和内容的不同,我们可以将其层次关系作以下划分:会计法是第一层次,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是第二层次,会计准则是第三层次,会计制度和财政部制定的补充规定或暂行规定是第四层次。 三、关于新制度中的几个具体问题 1.制度的名称。新制度体系包括三大制度: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保险企业会计制度和小型企业会计制度。这三大制度都是规范企业会计核算的。已经发布和实施的《企业会计制度》,实际上是大中型企业会计制度,但是其名称使人误解为它是规范所有企业的会计制度。为了与金融保险企业和小企业会计制度区分,建议直接将“企业会计制度”命名为“大中型企业会计制度”,这样既可省去行文的麻烦,又可与“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名称相对应。 2.企业会计制度的结构。新企业会计制度由一般规定、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专业会计核算办法三部分组成。这里有几个问题值得思考:①是否三大制度下都包括这三个部分,如果包括,在“一般规定”中将存在大量的重复。②现行制度的“一般规定”中,包括了许多已发布的会计准则,一方面使“一般规定”的内容过多(共计5至6万字),显得冗长,另一方面又与“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中的许多内容重复,实无必要。③既然会计制度中包括了会计准则的主要内容,又势必回到原来的问题上:只要会计制度就行了,会计准则是多余的。或者可以这样来理解准则和制度的关系;准则是会计对外交往用的,制度是对内进行实际会计处理用的。 3.关于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财政部已经印发了《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制度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规定》(财会[2001]17号文),由于新制度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和已发布的具体准则的基础上制定的,因此股份公司按照上述文件进行新旧制度的衔接,问题应该不大。然而,股份公司以外的大中型企业执行新制度时,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则出现了很多问题,因为它们以前执行的行业会计制度与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差异较大,而且有许多具体准则它们也没有执行,这不是上述文件提出的几条简单的衔接内容所能解决的,对此,财政部还应当发布一个更详细的规定,否则会造成新旧制度衔接的混乱。 4.放权以后的监督问题。新制度在许多方面给予了会计人员处理经济业务更多的自主权。例如,提取坏账准备的有法由企业自行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以及固定资产目录都由企业自行规定;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的试值准备也由企业来确定;存货和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以前要由企业报经财政部门批准才能人账,现在则由企业董事会或经理会议批准后,即可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这些规定也体现了与国际惯例的接轨。现在的问题是,放权以后如何加强对这些方面的财务信息的监督。若放松监督,企业就有可能提取秘密准备或弄虚作假,从而严重影响利润的真实性和会计信息的质量。
会计专业的毕业论文参考题目如下,供参考:会计准则与旧会计准则的比较--公允价值在新会计准则中的应用新旧会计准则比较与分析一试论长期股权投资旧会计准则差异综述新旧会计准则下的固定资产管理新旧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比较新旧会计准则中无形资产核算的异同分析及其思考企业会计准则与上市公司利润的调节审计准则下审计失败预防对策新所得税准则会计处理探讨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筹资浅谈人力资源会计的有关问题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现状问题研究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中小企业筹资问题研究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问题研究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案例分析中小企业内部控制问题探讨中小企业纳税筹划问题研究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探讨及国际借鉴中小企业税收筹划初探中小企业信用问题治理研究中小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战略选择问题研究中小企业资金管理存在问题与对策
关于对集团公司会计制度设计的看法通过这些天对集团公司的会计制度的调研,觉得企业集团不仅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扮演着举足轻重,叱咤风云的重要角色,而且也把传统的财务会计带入了新的天地,原有单一、孤立、僵化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办法已不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新的一套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办法正在实践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下面我们将要对企业集团会计制度的设计问题谈谈我们小组成员的总结出来的几点看法。 一、企业集团会计制度设计的原则。 (一)目的性。财务总监进行会计制度设计前,应明确自己的目的是什么,想解决什么样的问题,对大型企业集团尤为如此,大型企业集团具有跨地区、省市、跨行业的特点,相当一部分大型国有企业至今尚未执行新会计制度。在进行设计前,财务总监应考虑制度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哪些特殊业务或内部监控需要设置内部科目来体现,使用内部科目需具备什么条件;如何设计内部报表(报告),以及时、全面地得到集团内部企业的财务信息及它们之间交易的情况,并辨别下属企业对集团的依存程度,如资金来源或利润来源。 (二)合法性 。 设计企业内部会计制度必须以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财经法规为依据,内容上应与《会计法》、《会计准则》协调一致。企业在设计会计工作组织、会计凭证、账簿、会计报表时,必须充分考虑《会计法》的各项规定,要符合《会计准则》中的一般原则,符合会计要素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各项规定。 (三)效益性。 设计企业内部会计制度以提高信息质量、工作效率为手段,最终目的是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财务总监应充分考虑设计成本、运行成本和与之带来的效益之间的投入产出关系。例如对大型企业来讲,划小核算单位能比较有利于控制成本,但相应会增加运营费用和核算环节;向下属单位委派会计人员可以有效的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但另一方面却增加了母公司财务负担,某种意义上削弱了下属单位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意识。当然这些判断并没有一个严格的标准,只能根据企业自身管理的要求进行判断。 (四)可操作性。与国家颁布的《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相比,企业内部会计制度在表达方式上应该尽量浅显,并与企业日常会计核算的实务紧密联系,内容上更为全面具体。对属于国家财务法规中可以选择的会计政策,应做出明确规定,对未作规定的有关内容、程序、权限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使企业会计流程的各个方面都有章可循、有序进行。 (五)监控性 。设计企业内部会计制度某种意义上是企业内部财务控制思想的体现,应贯彻在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设计的始终。对每项重要经济业务都要安排事前、事中、事后的控制方式,便于及时掌握和归集所需要的信息。对会计账目列示方式、财务报告的披露方式要进行详尽地规定。如企业所有者权益非损益性变动、财产盘亏或盘盈、递延资产,预提费用科目的使用,重大资产处置、投资等事项财务处理前,所必须履行的审批手续,需要的支持文件等。二、集团会计制度设计的具体内容。 具体设计是根据总体设计确定的内容,详细地具体地设计各种凭证、帐表的形式、方法,业务处理的办法等,以组成一套可以实施的会计方法和程序。其设计的主要内包括以下十个方面:(一)会计工作组织的设计。包括会计机构的设置、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工作的内部职责分工、工作守则以及岗位责任制的规定。(二)会计科目(账户)的设计。包括会计科目的制订或修改及其使用说明,以图表方式列示实际使用的会计科目的级次、名称、编号和核算内容。(三)会计凭证、账簿的设计。包括登记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格式、种类;各种月记账、总账、明细账和备查簿的格式、种类、数量等。(四)会计报表的设计。包括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和企业内部管理用的报表的格式、种类和编制方法;报表附表和附注的编制说明;会计报表的报送对象、时间的规定。(五)会计日常核算规程的设计。包括货币资金业务、固定资产业务、存货业务等资产的核算规程;销售业务、负债业务、财务成果以及所有者权益的会计核算方法。(六)会计记账程序的设计。包括会计凭证的填制方法、传递程序和审核规则; 账簿启用、登记、审核规则;对账、结账的工作程序以及记账程序的图示及说明。(七)费用成本核算方法的设计。包括费用成本的核算流程、分配标准;成本项目的设置以及产品成本的计算方法。(八)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包括货币资金业务、采购业务、盘存业务、销售业务的内部控制等。(九)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的设计。包括计算机硬件的配置;软件的选择和开发;电算化会计系统的输入、查询;以及电算化系统运算、输出的设计。(十)其他方面的设计。包括会计工作的交接方法;会计档案的管理办法;财务分析的制度以及其他需要制定的会计制度。三、企业集团会计制度设计应注意的问题。(一)目前一些企业集团在财务管理体制建设方面存在着产权不清、出资者不明、财务关系不顺,责权失衡的问题,致使“内部人控制”、“团而不集”、“集而不团”的现象比较突出,已严重阻碍了企业集团健康发展。这就要求在进行企业集团会计制度的设计时必须针对这些问题加以考虑并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因此在进行会计制度设计时应该遵循以下原则: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行集团会计制度设计时对应对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体制进行改革与完善。1、产权明晰原则。即在企业集团内部,母公司作为出资者对子公司有重大决策权、资产收益和选择经营权,并以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不直接参与子公司的具体经营活动;而子公司作为被投资的企业,则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依法自主经营�1�7�1�7自负盈亏,对出资者承担资本保值之责任。遵循这一原则,明晰母子公司的产权关系,是理顺它们之间财务关系、规范它们各自财务管理职能的基础。因此,设计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体制必须在这一基础上展开。2、权责利相统一原则。企业集团在会计制度设计上就是要从总体上对集团内部各成员企业的财务责任、财务权利和经济利益以及三者之间的关系加以规范和处理的基本财务管理制度。这三者之间的关系是:财务责任是核心,因为它是确定财务权力的基本依据,其履行情况也是确定经济利益的主要依据;财务权力是保证,因为各成员企业只有拥有一定的财权,才能独立地进行财务活动,履行财务责任;经济利益是目的,因为它是各成员企业努力履行其责任的内在动力,也是各成员企业维持其生存与发展的物质基础。因此,把这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有利于建立正常的财务秩序,调动各成员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经济效益,是设计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体制的指导性原则。3、集权与分权相结合原则。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来看,一个企业集团单一地采取过度集权或过度分权财务管理,均有着许多弊端。过度集权必然使集团财务机制僵化,从而挫伤子公司的积极性:相反,过度分权必然导致子公司及其经营者在失控状态下过度追求自身经济利益,从而侵蚀集团整体利益。所以,应在紧密结合集团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影响集权或分权诸因素的基础上,处理好集权与分权的关系,使两者相互平衡、相互结合。这不仅是设计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体制所应遵循的一个重要原则,而且也是设计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体制中所必须解决的一个关键性问题。4、切合实际原则。即制定企业集团会计制度设计中要充分考虑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体制、规模大小、股权结构、人员素质等因素的影响与制约,使之切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二)对企业集团会计制度设计中财务问题治理的几点对策建议。1、尽量推行集中式财务管理模式。针对企业集团会计制度设计面临的问题进行剖析,不难发现其所产生的主要原因是缺乏集中管理的体制。随着这几年企业集团的迅速发展和扩张,过去的分权管理模式已明显不适应集中管理的要求。 为此,集团总部将战略决策权、投资融资权、人事权、资金调度权,资产管理权等重大决策权进行集中管理。同时集团总部对下属各单位提供服务,服务的范围包括:资金的运作,资产的盘活、日常管理指导,技术指导、行政管理、创立品牌和维护品牌等。2、利用网络技术对管理手段和方式的彻底变革。在企业集团内部利用网络技术,对管理手段和方式进行彻底变举,已是当务之急。实现对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监管;对子公司的成本、费用进行监控;对子公司的财务成果核算与利润分配进行统筹。在实时监控的基础上统一协调规划整体的财务目标,减少子公司为谋求小团体利益损害集团利益的不规范行为,实现集团利益的最大化。我们相信,企业集团会计制度的设计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经过集团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努力,肯定会给集团的管理带来新的风貌。
按照我国企业会计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将打破行业、所有制的界限,并根据企业的性质和规模,将全部企业会计制度分为《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目前,前两个制度已经实施,后一个制度也正在制定之中。对此,我们就小企业会计制度应当明确的内容及关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提出了一些看法和建议。 一、关于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 1. 制度的实施范围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00]25号),所有股份有限公司(包 括上市公司)均须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但按照《暂行规定》的标准,股份有限公司中也可能有 一部分(如投资型或高科技企业)属小规模企业。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的通知”,各类金融企业都应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根据财政部《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 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财会[2001]62号)以及2002年5月20日发布的《外商投资企 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解答》,自2002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须执行《企业会 计制度》,其中外商投资金融企业应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但并未指明其中的小企业可另行 执行。这样,《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实际上就限定在除股份有限公司、金融企业、外商投资企 业以外的小企业范围内了。问题的关键在于:这些小企业是否必须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是强 制性执行还是备选性执行? 在我国,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属于行政法规性的规范性文件,而行政法规具有强制性的特点。据此而论,则凡符合小企业标准的就必须严格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但我们认为,对小企业实行备选性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政策是合适的,即小企业既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也可以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因为会计制度的强制性特点可以从整体上考量,只要企业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了某一会计制度即可;目前许多小企业实际上已经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若实行备选性执行政策,这些小企业就无需转换会计制度;从鼓励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和完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出发,也应该允许并鼓励有条件的小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如此,则符合小企业标准只是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必要条件而已,即凡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规模必须符合小企业的标准,但并非符合小企业标准的企业就必须执行,如有条件也可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当然,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小企业与内资小企业在执行会计制度上是否应该享有同等“国民待遇”,即同样实行备选性执行政策,也应予以考虑。另外,按财政部“除小企业和金融企业以外,自2003年1月1日起,新设立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并编制财务报告”的规定,建议对新设立的小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如同正常界定的小企业一样实行备选性执行政策。 2. 企业规模变化产生的变更调整 由于企业的发展以及中小企业经营上的灵活性,据以判断企业规模大小的职工人数、销售额及资产总额等指标值在不同时期会发生变化,其中职工人数、资产总额在同一会计年度的不同时点都有可能变化,因此,严格对照划分标准,许多中小企业在不同年度甚至在同一会计年度的不同时点都会发生企业规模归属的变化,年初属中型企业的,年末可能变成了小企业;年初属小企业的,年末也可能发展成中型企业。但如前所述,企业通常只能在年初先根据上一会计年度的指标数值对照标准值来判断企业规模大小并据以确定能否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由此产生的问题是:当年末企业规模与年初相比发生变化时,原先执行的会计制度是否需要变更调整?具体而言: (1)当年初为中型企业,年度内执行的是《企业会计制度》,年末变成了小企业,则该企业年末时 是否可以按《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调整?若可以调整,则涉及会计政策变更部分是否需要追 溯调整? (2)当年初为小企业,若年度内执行的是《企业会计制度》,则年末不论企业规模是否变化都无需调整;若年度内执行的是《小企业会计制度》,年末变成了中型企业,则年末是否必须按《企业会计制度》进行调整? 根据“一贯性”和“可比性”原则,企业的会计政策一经确定就应保持稳定,不应随意变更,这样,企业前后各会计期间的会计信息才具有可比性。因此,只有在特定的情况下,如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或由于经济环境变化,使原先采用的会计政策所提供的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受到影响时,才使企业有理由进行会计政策的变更。据此,我们认为,若原先已经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不管企业原先的规模大小,也不论此后企业规模如何变化,都应严格限制会计制度的变更;若原先是小企业并且执行的是《小企业会计制度》,到了年末企业规模已经符合中型企业标准,在当年末也不宜按《企业会计制度》进行变更调整,但下一会计年度必须按《企业会计制度》执行,同时考虑到制度转换的规定性,建议可以规定下一年度企业无需采用追溯调整法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计影响数并进行调整。 3. 合并会计报表时不同会计制度的调整 由于界定小企业的对象强调的是法律主体,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因此,企业集团内各成员企业可能存在大中小不同规模的情况。最常见的是母公司为大中型企业,子公司中有的属于小企业。为了控制行业风险而采取“防火墙”措施以及经营上的灵活性所需,越来越多的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采用了“集团综合、法人分业”的经营模式,根据不同业务需要注册子公司,由此产生出大量的母子公司同为小企业的企业集团。由于中小企业标准的人为划分,一大批中小企业徘徊在标准的临界点周围,一些投资型公司,资产总额较大,但因职工人数少而被界定为小企业,这就有可能产生母公司为小企业、而子公司却为中型企业的企业集团。上述现象体现在会计制度的执行中,则表现为企业集团存在母子公司执行不同会计制度的情况。那么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企业集团应当如何统一会计政策?一般有以下三种观点: (1)若母公司为大中型企业,其子公司中的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母公司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应当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该等子公司的个别会计报表进行调整,并按调整后的子公司会计报表进行合并。 (2)若母子公司均为小企业,不论母公司执行的是《企业会计制度》还是《小企业会计制度》,均以母公司的会计政策为统一标准,对执行的会计制度与母公司不一致的子公司个别会计报表进行调整,并按调整后的子公司会计报表进行合并。 (3)若母公司为小企业,而子公司中存在非小企业(如中型企业),在母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情况下,非小企业的子公司与母公司执行的会计制度已经一致,因此,只需对子公司中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个别会计报表进行调整即可;但在母公司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情况下,母公司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是按照母公司会计政策对子公司中执行不同会计制度的会计报表进行调整,还是按照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子公司会计政策调整母公司及其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其他子公司个别会计报表,这是值得探讨的问题,我们倾向于后一种观点。 二、关于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特殊考虑 1. 谨慎性原则的适度运用 根据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 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通常,谨慎性原则需要通过会计政策的选择和会计估计来实现。合理的会计估计是保证会计信息可靠和相关的前提,滥用会计估计势必导致会计信息失去真实性、可靠性。《企业会计制度》要求企业计提八项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就是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但对小企业而言,由于会计基础相对薄弱,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有限,对可收回金额、可变现净值或资产减值额等会计估计不但不能准确把握,还有可能成为调节利润的工具,因此,为防止小企业滥用谨慎性原则,小企业会计制度应特别关注该原则的适度运用问题。我们建议,小企业会计制度可以取消八项减值准备,允许小企业对资产减值采取直接转销法核算;不计提和确认预计负债;若存在较大的减值和预计负债,则采用报表附注披露形式替代。 2. 会计处理与税收制度的协调 不少小企业提出,为了简化小企业的会计处理,避免繁琐的纳税调整,小企业会计制度应与现行税法一致,凡涉及税务方面的事项,会计处理完全可以按照税法规定执行。纳税调整真的能避免吗?不是的。毕竟财务会计与税法所遵循的原则和规范的对象是不同的。具体来讲,有以下两个情况要考虑。 (1)对于永久性差异,设想通过设置“税后支出”和“税后收益”之类的科目直接列支税法不允 许税前抵扣的费用支出项目或直接确认税法允许免税的收入是不合适的,这并不能消除会计收 益与应税收益的差异。因为对于税法允许税前列支但限定列支标准的费用支出项目,如业务招 待费、宣传费等,在发生时并不能确定是否全部或有多少份额可以税前列支,直到年度终了才 能确定。因此,发生时就不能直接计入”税后支出”科目,即使当月计入了,下月可能又要部 分转回,年度内始终处于变数之中,人为增加会计程序,使得主观愿望想简化、客观结果却复 杂化。而对于一些如凭证手续等与税法规定不符的收入和费用支出项目,企业执行中往往与税 法规定存在偏差,在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时仍存在纳税调整事项。另一方面,由于国家税收政 策不是一成不变的,相关的标准、内容等都可能发生变化,隶属的税务主管部门不同(国税或 地税)、地区不同,税收政策标准也不完全一样,并且每年都会有政策变动或调整,因此,企 业事先要做到完全按税法规定一致执行是不可能的,不论怎样,纳税调整项目始终存在。 (2)对于时间性差异,在应付税款法下,设想通过设置“税后支出”和“税后收益”科目达到会 计处理与税法规定完全一致也是不现实的,因为对于会计上快于税法规定的时间或速度确认的 费用支出项目(如开办费),到后期会计上实际已无需确认或确认的费用支出金额小于税法允 许税前抵扣的金额,因此,纳税调整仍不可避免。在纳税影响法下,则是通过递延所得税资产 或负债的确认与跨期摊配程序予以解决。 如此看来,试图找一条会计处理与税收法规相一致的捷径是不现实的。我们认为,小企业会计制度在协调会计处理与税收法规关系方面,无需考虑也不可能消除或减少永久性差异,只有尽可能减少(但不能消除)时间性差异并简化时间性差异的会计程序才是明智选择。 所谓尽可能减少时间性差异,是指在不违背会计核算一般原则和会计要素确认与计量原则的前提下,小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能够一致的尽量保持一致,或者提供可以保持一致的备选方法。如:(1)取消八项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实行资产报损和预计负债经税务部门批准后据实入账的方法,则消除了该时间性差异。(2)对于开办费的摊销期限,除一次性摊销法外,可以增加与税法规定一致即分五年摊销的备选方法,由小企业视情况自行择定。(3)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原先的行业会计制度及其他相关制度都有明确规定,但实际执行中大多数小企业偏向于采用税法规定允许的标准,以避免纳税调整;《企业会计制度》则规定由企业根据相关因素自行确定。《小企业会计制度》可以与《企业会计制度》保持一致,即仅作原则性规定,使小企业具有能按税法规定的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进行备选的余地。当然,为了防止小企业利用折旧政策调整账面利润,也可以对折旧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但应尽可能与税收制度保持一致。(4)在收入确认方面,《企业会计制度》与现行税收法规存在不一致,若《小企业会计制度》能予以考虑,即可减少因收入确认时间不一致产生的时间性差异。 至于简化时间性差异的会计程序,就是小企业会计制度可以不采用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法两种备选的模式,取消纳税影响法,则仅采用应付税款法处理。 3. 会计科目的简化与一致性 会计科目的设置应满足企业对各项交易或事项进行确认、计量和记录的要求。根据小企业的界定标准,其与大中型企业相比仅仅是职工人数较少、年销售额较小或资产总额较小,这并不意味着小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与大中型企业有本质区别。如一个小企业也可能存在投资关系,甚至存在子公司,因而就需要长期投资、投资收益等科目来核算该投资的事项。另一方面,如上所述,由于中小企业标准的人为划分,加之企业的发展及中小企业经营的灵活性,许多中小企业会出现规模大小的变化。因此,我们认为,对小企业会计科目的设置,总的原则应是:在《企业会计制度》的框架内,能与其保持一致的尽可能一致,确需简化或取消的,也应尽量避免或减少企业因规模大小变化需变更适用会计制度时调整会计科目的困难,以及便于合并会计报表时不同会计政策的统一调整。 为此建议:(1)取消小企业一般不可能发生和发生频度极少的交易或事项所对应的会计科目,如“待转资产价值”、“已归还投资”、“应付债券”、“委托贷款”、“未确认融资费用”等;(2)取消小企业因简化或改变会计程序所对应的会计科目,如八项资产减值准备涉及的八个科目以及“预计负债”、“递延税款”等科目;(3)合并一些小企业没有必要划分过细的交易或事项所对应的会计科目,如将营业费用和管理费用合并设“营业费用”科目核算,不单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科目等;(4)保留小企业可能发生的与大中型企业同性质的交易或事项所对应的会计科目 4. 编制现金流量表的备选性 根据《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的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小企业到底是否必须编制现金流量表?就目前小企业执行情况看,大部分不具备编制现金流量表的会计基础,很多小企业到了年末编制该表也只是为了应付审计或呈报,有些企业则依赖会计师事务所代为编制,因而使该表的数字实际上具有统计的性质。从小企业会计报表的外部使用者看,由于使用者较少,而对该表提供的信息予以关注的则更少,实际上现金流量表成了摆设而已。再从企业内部管理者角度看,一般都非常重视现金流量信息,但提供这一信息的现金流量表并非与现行会计制度规定的现金流量表一致,企业往往根据内部管理上需要分内部核算单位、按不同业务来源和去向编制现金流量日报表或资金流量月报,而这些报表会透视出企业的许多商业秘密,因此,企业不愿对外披露。可见,小企业按现行会计制度编制现金流量表不仅操作上存在困难,在实际功效上也只是流于形式。因此我们倾向于采取备选性政策,即允许企业根据自身条件选择是否编制现金流量表。
会计硕士论文:关于新会计准则对企业会计的影响探讨
③ 它们对会计人员的素质要求不同。会计制度对会计人员的素质并没有明确的要求,但会计准则从具体所担任的职务上来要求职员各自应该拥有什么能力。
因此,新会计准则制度的建立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完善我国的会计准则制度。
4 企业如何将新会计准则落实于实际会计工作中
(1)建立健全的'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在全面、系统、协调的原则下,根据企业财会工作的特点,对企业会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划分工作人员的职责范围,明确他们的工作任务,确定工作的标准,优化工作的流程,减少不必要的人力浪费。建立岗位责任制度有利于提高企业会计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在财务工作活动中,不仅对自己严格控制,同时由于岗位分工明确,责任到位,还可以与他人互相监督与控制,使得每一位会计人员尽职尽责,准确全面地做好分内工作,如实记录和反映企业经济活动,发挥会计人员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应有的作用,尽好对企业服务、监督、参谋的职责。
(2)推进会计信息化建设,提高会计基础工作的质量水平。
随着我们步入信息化社会,能否掌握和运用信息成为判断一个人综合能力的一个标准。会计信息化是适应时代的进步,也是现代化管理对会计工作的基本要求,将会订‘工作信息化可以提高会计工作效率和准确度,进而提高会计基础工作水平。为了更好地实现会计信息化,完成企业会计工作,保证会计工作质量,要加强会计人员对信息化管理软件的知识的学习,提高他们的信息化能力和水平。同时,在企业内部建立相关的会计信息化管理制度,如会计信息化操作管理制度及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等,使会计信息化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保证其顺利实施并得到落实。
(3)加强新准则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综合素质。
会计人员作为一个企业会计部门的主力军,他们的能力高低决定了一个企业财政的清晰度与合理性。为提高企业会计基础工作的水平,企业可以加强对会计工作人员针对新会计准则的知识培训,提高他们对新准则的认识水平。
不同企业可举办经验交流会等类似活动,会计人员相互沟通和交流对新会计准则的认知和心得体会,学习其他企业的先进经验,及时掌握新会计准则的实际应用情况。还可通过组织他们参加一些关于新会计准则的知识竞赛活动,通过参加活动增加他们对新准则的认识,同时巩固他们的会计基础知识,提高自身素质水平。
(4)培养出一支高素质的会计人才队伍。
一个企业会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开展,单靠一个人的力量是不行的,需要一个团队的合作完成,这就需要企业培养出一支高素质的会计人才队伍。在这支队伍里每个成员都要有扎实的基础知识和专业水平,掌握过硬的会计能力。
其次,作为一名现代化的会计人员,需要从自身落实和推进会计信息化工作,变身成为会计信息人才,除了专业知识,还需要有对计算机及网络知识的掌握,能够处理会计信息系统,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可以对在岗人员进行计算机及会计专业知识的培训。最后,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是会计人员工作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会计人才队伍时不能忘记对成员职业道德的培养,使每一位会计工作人员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立足于岗位和企业,做好本职工作。
5 结语
会计准则是进行企业会计工作的依据,新会计准则的出台改善了旧会计准则中存在的弊端,提高了企业会计工作的质量水平,有利于推动企业不断发展与壮大。因此,我们应与新会计准则同步,改善企业会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将新会计准则真正贯彻并落实于实际工作中,不断提高企业各项经济活动的顺利进展,将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走向国际,推向全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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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电算化对会计工作方法的影响探讨:
摘 要:会计电算化是会计学进入信息时代的发展,它是会计学、电脑与信息技术、企业管理及经济计量学等学科相互交叉结合后产生的综合性学科。
其实质是将电子计算机为主的当代信息技术应用到会计工作中,即是用电子计算机代替人工记账、算账与报账,以及部分代替人脑完成对会计信息的分析、预测和决策的过程。本文通过以下几个代表性问题进行探讨,从而对会计电算化在会计工作方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规范性的解决方法。
关键词:会计电算化 会计工作方法影响。
前 言。
会计电算化的普及和应用, 这个巨大飞跃也给会计工作带来很大的影响。不仅仅是会计核算工作的现代化,实现会计电算化的过程也是促进会计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模化的过程,是促进会计、会计工作改革和发展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观念更新、推进企业管理现代化的过程。
会计电算化的实施,大大提高了会计信息处理的速度和准确性,能为用户提供及时、准确的会计信息,是会计事业发展史上一次史无前例的飞跃。
(一)会计电算化的基本概念。
要探讨会计电算化对传统手工会计的影响就必须先搞明白会计电算化的一些基本概念,即什么是会计电算化?ERP是什么样的软件?网络会计又是怎么回事?
只有搞清楚这些概念我们才能明白我国会计电算化得现状以及未来发展方向,使我们搞清楚我们的会计电算化处于什么样的经济环境下,以及将来将会进行如何改革。科学联系实际才能称之为科学,否则我们将无从对会计电算化对传统手工会计的影响进行探讨,即使进行了探讨也无法将其应用于实际。
会计电算化 会计电算化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会计电算化是指以电子计算机为主体的当代电子信息技术在会计工作中,主要是应用计算机代替人工记帐、算帐、报帐以及代替部分由大脑完成的对会计信息的处理、分析和判断的过程。
广义的会计电算化是指与实现会计工作电算化有关的所有工作,包括会计电算化软件的开发和应用、会计、电算化人才的培训、会计电算化的宏观规划、会计电算化的制度建设、会计电算化软件市场的培育与发展等。
(二)会计电算化的作用。
提高会计数据处理的实效性和准确性、提高会计核算的水平和质量、减轻会计人员的劳动强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使财务会计管理由事后管理向事中控制、事先预测转变,为管理信息化打下基础推动会计技术,方法,理论创新和观念更新,促进会计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按照我国企业会计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将打破行业、所有制的界限,并根据企业的性质和规模,将全部企业会计制度分为《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目前,前两个制度已经实施,后一个制度也正在制定之中。对此,我们就小企业会计制度应当明确的内容及关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提出了一些看法和建议。 一、关于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 1. 制度的实施范围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00]25号),所有股份有限公司(包 括上市公司)均须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但按照《暂行规定》的标准,股份有限公司中也可能有 一部分(如投资型或高科技企业)属小规模企业。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的通知”,各类金融企业都应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根据财政部《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 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财会[2001]62号)以及2002年5月20日发布的《外商投资企 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解答》,自2002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须执行《企业会 计制度》,其中外商投资金融企业应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但并未指明其中的小企业可另行 执行。这样,《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实际上就限定在除股份有限公司、金融企业、外商投资企 业以外的小企业范围内了。问题的关键在于:这些小企业是否必须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是强 制性执行还是备选性执行? 在我国,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属于行政法规性的规范性文件,而行政法规具有强制性的特点。据此而论,则凡符合小企业标准的就必须严格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但我们认为,对小企业实行备选性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政策是合适的,即小企业既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也可以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因为会计制度的强制性特点可以从整体上考量,只要企业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了某一会计制度即可;目前许多小企业实际上已经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若实行备选性执行政策,这些小企业就无需转换会计制度;从鼓励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和完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出发,也应该允许并鼓励有条件的小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如此,则符合小企业标准只是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必要条件而已,即凡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规模必须符合小企业的标准,但并非符合小企业标准的企业就必须执行,如有条件也可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当然,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小企业与内资小企业在执行会计制度上是否应该享有同等“国民待遇”,即同样实行备选性执行政策,也应予以考虑。另外,按财政部“除小企业和金融企业以外,自2003年1月1日起,新设立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并编制财务报告”的规定,建议对新设立的小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如同正常界定的小企业一样实行备选性执行政策。 2. 企业规模变化产生的变更调整 由于企业的发展以及中小企业经营上的灵活性,据以判断企业规模大小的职工人数、销售额及资产总额等指标值在不同时期会发生变化,其中职工人数、资产总额在同一会计年度的不同时点都有可能变化,因此,严格对照划分标准,许多中小企业在不同年度甚至在同一会计年度的不同时点都会发生企业规模归属的变化,年初属中型企业的,年末可能变成了小企业;年初属小企业的,年末也可能发展成中型企业。但如前所述,企业通常只能在年初先根据上一会计年度的指标数值对照标准值来判断企业规模大小并据以确定能否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由此产生的问题是:当年末企业规模与年初相比发生变化时,原先执行的会计制度是否需要变更调整?具体而言: (1)当年初为中型企业,年度内执行的是《企业会计制度》,年末变成了小企业,则该企业年末时 是否可以按《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调整?若可以调整,则涉及会计政策变更部分是否需要追 溯调整? (2)当年初为小企业,若年度内执行的是《企业会计制度》,则年末不论企业规模是否变化都无需调整;若年度内执行的是《小企业会计制度》,年末变成了中型企业,则年末是否必须按《企业会计制度》进行调整? 根据“一贯性”和“可比性”原则,企业的会计政策一经确定就应保持稳定,不应随意变更,这样,企业前后各会计期间的会计信息才具有可比性。因此,只有在特定的情况下,如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或由于经济环境变化,使原先采用的会计政策所提供的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受到影响时,才使企业有理由进行会计政策的变更。据此,我们认为,若原先已经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不管企业原先的规模大小,也不论此后企业规模如何变化,都应严格限制会计制度的变更;若原先是小企业并且执行的是《小企业会计制度》,到了年末企业规模已经符合中型企业标准,在当年末也不宜按《企业会计制度》进行变更调整,但下一会计年度必须按《企业会计制度》执行,同时考虑到制度转换的规定性,建议可以规定下一年度企业无需采用追溯调整法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计影响数并进行调整。 3. 合并会计报表时不同会计制度的调整 由于界定小企业的对象强调的是法律主体,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因此,企业集团内各成员企业可能存在大中小不同规模的情况。最常见的是母公司为大中型企业,子公司中有的属于小企业。为了控制行业风险而采取“防火墙”措施以及经营上的灵活性所需,越来越多的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采用了“集团综合、法人分业”的经营模式,根据不同业务需要注册子公司,由此产生出大量的母子公司同为小企业的企业集团。由于中小企业标准的人为划分,一大批中小企业徘徊在标准的临界点周围,一些投资型公司,资产总额较大,但因职工人数少而被界定为小企业,这就有可能产生母公司为小企业、而子公司却为中型企业的企业集团。上述现象体现在会计制度的执行中,则表现为企业集团存在母子公司执行不同会计制度的情况。那么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企业集团应当如何统一会计政策?一般有以下三种观点: (1)若母公司为大中型企业,其子公司中的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母公司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应当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该等子公司的个别会计报表进行调整,并按调整后的子公司会计报表进行合并。 (2)若母子公司均为小企业,不论母公司执行的是《企业会计制度》还是《小企业会计制度》,均以母公司的会计政策为统一标准,对执行的会计制度与母公司不一致的子公司个别会计报表进行调整,并按调整后的子公司会计报表进行合并。 (3)若母公司为小企业,而子公司中存在非小企业(如中型企业),在母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情况下,非小企业的子公司与母公司执行的会计制度已经一致,因此,只需对子公司中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个别会计报表进行调整即可;但在母公司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情况下,母公司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是按照母公司会计政策对子公司中执行不同会计制度的会计报表进行调整,还是按照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子公司会计政策调整母公司及其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其他子公司个别会计报表,这是值得探讨的问题,我们倾向于后一种观点。 二、关于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特殊考虑 1. 谨慎性原则的适度运用 根据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 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通常,谨慎性原则需要通过会计政策的选择和会计估计来实现。合理的会计估计是保证会计信息可靠和相关的前提,滥用会计估计势必导致会计信息失去真实性、可靠性。《企业会计制度》要求企业计提八项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就是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但对小企业而言,由于会计基础相对薄弱,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有限,对可收回金额、可变现净值或资产减值额等会计估计不但不能准确把握,还有可能成为调节利润的工具,因此,为防止小企业滥用谨慎性原则,小企业会计制度应特别关注该原则的适度运用问题。我们建议,小企业会计制度可以取消八项减值准备,允许小企业对资产减值采取直接转销法核算;不计提和确认预计负债;若存在较大的减值和预计负债,则采用报表附注披露形式替代。 2. 会计处理与税收制度的协调 不少小企业提出,为了简化小企业的会计处理,避免繁琐的纳税调整,小企业会计制度应与现行税法一致,凡涉及税务方面的事项,会计处理完全可以按照税法规定执行。纳税调整真的能避免吗?不是的。毕竟财务会计与税法所遵循的原则和规范的对象是不同的。具体来讲,有以下两个情况要考虑。 (1)对于永久性差异,设想通过设置“税后支出”和“税后收益”之类的科目直接列支税法不允 许税前抵扣的费用支出项目或直接确认税法允许免税的收入是不合适的,这并不能消除会计收 益与应税收益的差异。因为对于税法允许税前列支但限定列支标准的费用支出项目,如业务招 待费、宣传费等,在发生时并不能确定是否全部或有多少份额可以税前列支,直到年度终了才 能确定。因此,发生时就不能直接计入”税后支出”科目,即使当月计入了,下月可能又要部 分转回,年度内始终处于变数之中,人为增加会计程序,使得主观愿望想简化、客观结果却复 杂化。而对于一些如凭证手续等与税法规定不符的收入和费用支出项目,企业执行中往往与税 法规定存在偏差,在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时仍存在纳税调整事项。另一方面,由于国家税收政 策不是一成不变的,相关的标准、内容等都可能发生变化,隶属的税务主管部门不同(国税或 地税)、地区不同,税收政策标准也不完全一样,并且每年都会有政策变动或调整,因此,企 业事先要做到完全按税法规定一致执行是不可能的,不论怎样,纳税调整项目始终存在。 (2)对于时间性差异,在应付税款法下,设想通过设置“税后支出”和“税后收益”科目达到会 计处理与税法规定完全一致也是不现实的,因为对于会计上快于税法规定的时间或速度确认的 费用支出项目(如开办费),到后期会计上实际已无需确认或确认的费用支出金额小于税法允 许税前抵扣的金额,因此,纳税调整仍不可避免。在纳税影响法下,则是通过递延所得税资产 或负债的确认与跨期摊配程序予以解决。 如此看来,试图找一条会计处理与税收法规相一致的捷径是不现实的。我们认为,小企业会计制度在协调会计处理与税收法规关系方面,无需考虑也不可能消除或减少永久性差异,只有尽可能减少(但不能消除)时间性差异并简化时间性差异的会计程序才是明智选择。 所谓尽可能减少时间性差异,是指在不违背会计核算一般原则和会计要素确认与计量原则的前提下,小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能够一致的尽量保持一致,或者提供可以保持一致的备选方法。如:(1)取消八项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实行资产报损和预计负债经税务部门批准后据实入账的方法,则消除了该时间性差异。(2)对于开办费的摊销期限,除一次性摊销法外,可以增加与税法规定一致即分五年摊销的备选方法,由小企业视情况自行择定。(3)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原先的行业会计制度及其他相关制度都有明确规定,但实际执行中大多数小企业偏向于采用税法规定允许的标准,以避免纳税调整;《企业会计制度》则规定由企业根据相关因素自行确定。《小企业会计制度》可以与《企业会计制度》保持一致,即仅作原则性规定,使小企业具有能按税法规定的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进行备选的余地。当然,为了防止小企业利用折旧政策调整账面利润,也可以对折旧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但应尽可能与税收制度保持一致。(4)在收入确认方面,《企业会计制度》与现行税收法规存在不一致,若《小企业会计制度》能予以考虑,即可减少因收入确认时间不一致产生的时间性差异。 至于简化时间性差异的会计程序,就是小企业会计制度可以不采用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法两种备选的模式,取消纳税影响法,则仅采用应付税款法处理。 3. 会计科目的简化与一致性 会计科目的设置应满足企业对各项交易或事项进行确认、计量和记录的要求。根据小企业的界定标准,其与大中型企业相比仅仅是职工人数较少、年销售额较小或资产总额较小,这并不意味着小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与大中型企业有本质区别。如一个小企业也可能存在投资关系,甚至存在子公司,因而就需要长期投资、投资收益等科目来核算该投资的事项。另一方面,如上所述,由于中小企业标准的人为划分,加之企业的发展及中小企业经营的灵活性,许多中小企业会出现规模大小的变化。因此,我们认为,对小企业会计科目的设置,总的原则应是:在《企业会计制度》的框架内,能与其保持一致的尽可能一致,确需简化或取消的,也应尽量避免或减少企业因规模大小变化需变更适用会计制度时调整会计科目的困难,以及便于合并会计报表时不同会计政策的统一调整。 为此建议:(1)取消小企业一般不可能发生和发生频度极少的交易或事项所对应的会计科目,如“待转资产价值”、“已归还投资”、“应付债券”、“委托贷款”、“未确认融资费用”等;(2)取消小企业因简化或改变会计程序所对应的会计科目,如八项资产减值准备涉及的八个科目以及“预计负债”、“递延税款”等科目;(3)合并一些小企业没有必要划分过细的交易或事项所对应的会计科目,如将营业费用和管理费用合并设“营业费用”科目核算,不单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科目等;(4)保留小企业可能发生的与大中型企业同性质的交易或事项所对应的会计科目 4. 编制现金流量表的备选性 根据《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的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小企业到底是否必须编制现金流量表?就目前小企业执行情况看,大部分不具备编制现金流量表的会计基础,很多小企业到了年末编制该表也只是为了应付审计或呈报,有些企业则依赖会计师事务所代为编制,因而使该表的数字实际上具有统计的性质。从小企业会计报表的外部使用者看,由于使用者较少,而对该表提供的信息予以关注的则更少,实际上现金流量表成了摆设而已。再从企业内部管理者角度看,一般都非常重视现金流量信息,但提供这一信息的现金流量表并非与现行会计制度规定的现金流量表一致,企业往往根据内部管理上需要分内部核算单位、按不同业务来源和去向编制现金流量日报表或资金流量月报,而这些报表会透视出企业的许多商业秘密,因此,企业不愿对外披露。可见,小企业按现行会计制度编制现金流量表不仅操作上存在困难,在实际功效上也只是流于形式。因此我们倾向于采取备选性政策,即允许企业根据自身条件选择是否编制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