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术期刊知识库

首页 学术期刊知识库 问题

会计委派制度试行研究论文

发布时间:

会计委派制度试行研究论文

一、我国实施会计委派制的现状1.会计委派制的主要形式。我国各地会计委派制的推行,大体上可归纳为三大类:(1)对行政事业单位委派。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委派制的实施可概括为“直接管理”和“财会集中制”两种形式。一是“直接管理”形式。即以地方政府的名义向所属的行政事业单位直接委派会计人员。二是“财会集中制”形式。即在基层区、县、乡(镇)成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核算中心,融会计服务和监督管理为一体。(2)对国有企业委派。各地对国有企业的会计委派形式,主要分为三种:一是对国有大型企业委派财务总监;二是对国有中小型企业委派会计负责人;三是企业集团内部委派制。(3)对乡镇集体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委派。乡镇集体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的会计人员委派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由乡镇政府对乡镇企业委派会计主管人员;二是实行账目集中核算管理。2.我国实施会计委派制取得的明显成效。会计委派制经过几年的实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会计人员的理财环境大大改善,会计监督得到加强;二是稳定了会计队伍,提高了会计人员素质;三是加强了国有资产管理,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国有资产的流失;四是有利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治理“三乱”、私设“小金库”等问题;五是为从源头上制止铺张浪费、贪污腐败和官僚主义提供了可能,有助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风气的好转。六是强化了会计监督,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七是会计人员职业责任感和监督意识得到增强。3.会计委派制的不足之处。会计委派制使会计人员摆脱了与服务单位之间的依附关系,在制止或防范会计信息失真、国有资产流失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它也存在着一些缺陷和不足。一是缺乏有力的委派会计管理机构;二是会计委派制缺乏明确统一的规定;三是会计委派制的相关配套制度不健全;四是委派会计的职责和权限不够明确;五是委派会计的后顾之忧没有真正解决。二、完善会计委派制的对策及建议1.统一思想认识,保证会计委派制顺利建立和实施。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宣传会计委派制的目的和意义,采取座谈、咨询、培训等方式,介绍会计委派制实施的操作步骤和取得的显著成效,提高委派各方的思想认识,使大家充分认识到,会计委派制是保护国家利益、企业利益、职工利益和对社会负责的重要措施,是适应激烈竞争、堵塞漏洞、化解经营风险和稳健经营的需要,是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一种新型的会计管理体制。2.加大组织领导力度,搞好协调配合工作。会计委派制是一种全新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不仅涉及到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改革,而且还涉及到部门利益、单位利益、会计人员利益的调整,因此领导重视是实行会计委派制工作的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实践证明,会计委派制的顺利推行离不开各级政府的得力组织,离不开领导的支持和关心。3.建立健全会计委派制的相关制度、法规。一方面要尽快出台《会计委派制试行条例》,全面规范会计委派的法律操作及监管、保全事宜。另一方面要尽快修改和完善与会计委派制不相协调的法规条款。具体地讲,首先完善《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政府财政部门可以统管委派会计的工作中,应突出享有对企业会计人员行使人事调聘委派权等。在规定各企业负责人享有财务自主权的同时,还应突出企业必须无条件接受会计委派机构所派遣的会计人员;其次完善《公司法》、《企业法》的有关款项。主要是修改这些法规中有关会计人事任免权的规定,对相关的会计职责、权限重新界定与划分;第三应在其他相关法规中明确规定会计委派机构与各行政企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之间存在着一种统管与统派的关系,并强调指出,实行政企分开,并不是放弃政府对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宏观调控与监管,相反政府更应该通过对会计人员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统管统派,以消除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遏制由会计行为所滋生的各种奢侈浪费及腐败行为,使会计改革及会计操作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4.明确会计委派制的实施范围和形式。在具体实施中应区别国有单位与非国有单位、企业与非企业,分别采取不同的模式。对行政事业单位委派会计人员,尤其是山东章丘市、湖北沙市、宜昌等地对行政事业单位采用的“会计委托代理”或“零户统管”等模式,经过实践的检验和理论的论证是符合市场经济发展方向和政府机构改革要求的新型的会计管理体制,各地可以借鉴。对国有企业委派财务总监的做法也具有推广的价值。5.成立独立的会计公司,担任会计委派工作。一是会计角色拆分为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二是组建行业自律组织;三是出台服务收费制度。6.明确委派会计人员的职权范围。委派会计人员作为政府部门和产权管理部门派出的产权代表,其主要职责为:监督派驻单位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和法规的情况,对未能发现和制止其违反国家财经政策和法规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监督派驻单位的财务会计活动,对其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监督派驻单位资产的营运情况,对造成的资产流失承担相应责任。与其承担的职责相对应,委派会计应拥有的权限是:有权对每项会计业务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有权参与拟订派驻单位的年度预算方案和分配方案;有权参与派驻单位的重大财务收支、投资和其它经营决策活动;有权审核派驻单位的财务报告,并与有关的行政领导人共同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等。7.明确委派会计人员的性质。实行会计委派后,会计人员将脱离原所在单位成为会计管理机构的人员,其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各项福利理应由其统一管理。要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来确定委派会计人员的身份。8.完善委派会计人员的考核制度。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是确保委派会计人员始终保持敬业精神,提高业务素质,逐步完善委派会计人员后续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9.完善委派会计人员的选拔、聘用制度。对委派的会计人员要求具备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双重条件。在业务素质上,除了具备一定的专业水准以外,更要强调其会计工作的实践经验。因为作为委派的会计人员,除了进行日常的会计核算外,更多地要帮助被委派单位加强财务管理,规范预算资金和财政资金使用,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因此,在工作中不可避免地遇到各种各样的复杂问题,这就需要会计人员凭借丰富的工作经验及准确的判断力去应对。10.完善利益脱钩与定期轮换制度。11.建立健全会计委派制的离任审计制度。委派会计在某一单位任职期满进行交流时,务必进行离任审计,以客观、公正地评价委派会计的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根据不同的研究方向列举出了一些会计毕业论文题目,如果想要查看更多的可以到上学吧论文查重上找找看。一、会计委派制研究方向1、 会计委派制研究2、 会计委派制的实践和认识3、 有限度的会计委派制及其实施环境4、 校办企业推行会计委派制的必要性5、 财务与会计分离及会计委派制6、 对中国特色的会计委派制的几点认识7、 企业会计委派制质疑8、 对会计委派制的再认识9、 会计委派制与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10、 实行会计委派制的现实矛盾及其出路 二、企业会计准则研究方向1、 银行表外业务及相关会计准则探讨2、 对《企业会计准则---中期财务报告》的几点认识3、 对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评价与反思4、 新会计准则对税收的影响5、 会计准则与税收处理的矛盾6、 会计准则供求关系的经济分析三、审计、审计准则研究方向1、 中、日独立审计准则比较研究2、 我国内部审计准则研究3、 会计准则与审计准则的综合运用4、 审计实务和审计准则差距研究5、 美国反舞弊审计准则的思考6、 审计方案准则研究7、 审计报告拒绝表示意见原因分析8、 会计和审计中重要性概念的再思考9、 论财政审计监督存在的问题和对策10、 对十六大报告与国家审计发展的思考四、内部控制研究方向1、 中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问题研究2、 论内部控制制度审计的手段和方法3、 现代管理型会计信息系统的内部控制研究4、 试论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测试及评价5、 内部控制制度初探6、 现代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初探7、 企业内部控制的创新8、 金融机构内部控制比较研究9、 谈谈酒店信贷内部控制政策10、 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建设探讨

资产减值核算的国际比较和研究提高会计信息透明度的若干对策商业银行会计信息网上披露研究浅谈财会规范化管理财务报表主体与财务报表分析主体比较论会计报表中心的变迁企业改组资产评估增值的税务与会计处理关于财务报告质量问题的思考简评影响公司财务报告质量的因素浅议代理记账会计信息失真的类型与责任划分对会统核算一体化的构想《企业会计制度》与会计人员职业判断力物价变动环境下折旧计提试论会计报表合并的实体理论财务报告舞弊的社会思考试论会计的四个国际重要差异关于会计国际化的研究论新经济对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影响对我国会计法律问题的思考简评影响公司财务报告质量的因素简析会计法的演进及其实施加入WTO对我国会计的挑战及具对策金融会计风险的防范与化解对上市公司资产重组与关联方交易的探讨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之我见现金流量表分析指标体系研究会计信息披露管制的经济分析规范小企业会计行为的重要举措企业研发费用的会计新方法审慎性原则在新《企业会计制度》中运用谈企业会计实务的几个问题经济增加值对传统企业会计准则的挑战绩效管理系统及作用适时生产系统及其对财务会计的影响进一步改进我国管理会计实践预算管理的新模式应用与发展案例研究浅谈商业银行的现金管理技术从战略管理会计看企业整体竞争优势管理会计研究的误区和方向论策略性成本管理在企业经营管理中效用把财务会计提高为管理会计美国商业银行会计管理的主要特点及启示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关系浅论作业成本法在现代企业的应用集团型预算管理的模式浅谈管理会计中业绩考核的几点认识传统战略管理的缺陷和片面关于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问题的思考商业企业推行全面预算管理概述成本竞争战略与竞争成本管理日美成本管理比较及启示战略现代企业制度下的成本管理模式探析对成本策划的思考我国汽车工业的成本管理创新战略餐饮企业内部成本管理探讨企业公开上市的成本收益权衡与融资决策供应链中的成本管理企业虚增利润的审计方法战略成本管理基本框架风险导向审计是“五大”审计失败的原因建立信誉的成本浅析审计专业判断及其影响因素电算化环境下的内部审计影响审计信息化建设与发展的几个问题现金现金流量表的粉饰与识别关于审计成本控制方式的思考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技巧乡镇企业改制中资产流失的成因及对策企业会计舞弊与审计我国审计委员会制度的确立与完善现代审计风险模型分析探讨管理陷阱:企业赊销是把双刃剑在社保领域探索计算机审计改进民营企业财务管理管理审计的定义和方法研究上市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操纵与防范经销商现金流淤滞原因及对策简评影响公司财务报告质量的因素财务管理与融资方式的变迁论建立以利润为中心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物流成本初探中外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比较借鉴论我国资产评估理论体系的构建案例:如何对投资企业实行财务监控中国公司在美上市指南国有企业财务总监的独立性浅析跨国投资财务决策的税务筹划对完善行政单位会计集中核算问题的思考财务分析之“七忌”谈高校内部实行会计委派制的形式的管理现金管理中的盈缺平衡分析关于电信企业“会计委派制”的思考实行会计委派制需关注几个问题我国农村推行会计委派制的探索试论会计委派制实施的可行性从会计人员的身份看会计委派制政府委派会计之评析国有独资、控股企业不宜实行会计委派制我国试行会计委派制小浪底建设管理试行会计委派制度浅谈存货期末计价方法的缺陷试析《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几个特点中美债务重组准则评析小企业如何进行会计制度转换对固定资产折旧核算的建议会计和税务要素确认的差异比较简析《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准则——租凭》评析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操作难点浅谈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会计处理对固定资产折旧与减值的认识强制性会计信息披露管制的实现形式试析非货币性交易中的两个问题债务重组准则的不足及改进建议现行成本计算方法的缺陷分析合并会计报表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应收款项交换会计处理的改进合并会计报表如何抵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对会计信息中立性的探讨中日会计合并报表的比较与思考对母公司免编合并报表的建议现代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构架的思考改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措施内部会计业务流程控制的一种模式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简介从案例看建立内控制度的必要性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会计控制论金融企业会计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如何建立企业长期性的财务控制措施论公司治理与会计控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 规范财务会计行为企业内部控制的设计原则新《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实施缺憾加强内部会计控制刻不容缓略论会计电算化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现代管理会计新发展的主要特点企业降低成本的途径浅议知识经济时代的会计观念电子商务下的财务及企业管理我国利润分配会计的几个问题研究企业并购的会计思考新《会计法》中有关问题会计行为学分析浅论固定资产投资最小化合并报表与金融控股公司资本充足性监管增值税会计浅议研发费用会计处理的国际比较及其启示论会计信息资源的稀缺性西方会计信息披露的三个基本理中小企业差别报告问题研究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与研究论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构建股份制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成因及对策政府委派会计之评析科学技术:21世纪会计革命的决定因素论高质量会计准则会计信息的强制性与自愿性披露研究析美国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集体利益获取型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探寻中国金融改革的内涵与取向论信托投资公司会计核算模式的重构新时期国库会计核算管理浅议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在资产评估的应用研究实现财政调整须划分层次商业银行推行作业成本法的难点和突破点确保政府有效提供公共产品独资商业银行资产质量与经营效益解析中国财务改革实践与理论发展论现代企业财务管理面临的问题及其创新如何判断与规范盈余管理上市企业集团内部资金融通管理模式研究财务管理系统国际化研究上市公司分布财务报告的分部确定研究保险会计诚信缺失的成因与对策浅谈国企集团的内部财务集中控制问题并购前的重组要点商业企业资金短缺的原因及对策自由现金流量与公司价值评估关于控制部分货运成本支出考核方案设想论会计计量观念的创新独资商业银行资产质量与经营效益解析环境成本资本化会计处理的探讨关于人力资源会计有关问题的探讨加入WTO中国会计面临的挑战浅谈人力资源会计的产生与发展自创商誉的形成因素研究论知识经济对人力资源会计的影响加强银行会计监督的思考新《会计法》中有关问题会计行为学分析入世前后的会计准备保险会计诚信缺失的成因与对策探讨推行农村会计职业化管理新探上市银行资本状况与资产损失准备计提会计理论研究方法体系之我见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管理模式创新及选择现代信息技术与会计方法创新政府预算改革对预算会计改革的影响分部信息披露的国际比较论国有上市公司首要会计目标的转变我国会计国际化经济后果研究试论我国当前财务会计报告的变革浅议中国会计国际化浅议财务会计报告应披露的信息城市商业银行财会工作探析关于现代企业期货会计理论的几点思考应收帐款的事前控制建立和完善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制度试论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控制跨国公司的风险管理与控制策略企业内部风险来自哪里会计诚信、内部人控制与公司治理销售环节的会计监督采购业务内部控制设计的一些经验体会谈业务循环与会计监督的联系

会计委派制是针对目前企业产权结构缺损、监督机制不健全、国有资产流失严重、会计人员管理失效、会计信息失真而构建起来的一种会计管理模式。它是由财产所有者向其所属企业单位统一委派会计人员,并对其进行会计核算、财务监督;同时,委派单位对会计人员的任免、调遣、考核、奖惩、工资和福利待遇进行统一管理。因而,实行会计委派制对扭转当前会计造假、防止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是一种有益的尝试。近几年来,一些大型国有施工企业集团开始在集团内部推行会计委派制。应该说,这一管理模式在强化会计监督职能,加强企业管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实践中,由于施工企业特殊的生产经营情况,也对会计委派制的推行提出了一些挑战,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委派制作用的充分发挥。本文拟对此问题做一些探讨,并提出一些建议。一、存在的问题(一)企业点多线长,影响了被委派会计人员作用的发挥。在大型施工企业集团,各个下属单位一般都是独立核算单位,而且都会有多个工程项目部,每个工程项目部也都配有做具体业务的会计、出纳。按照会计委派制度的要求,工程项目部所有业务凭证都要由被委派人员签认,被委派的会计主管或总会计师相应地要对所有的工程项目部的账目、财务负责。但事实上,如果工程项目较多时,被委派人员根本无法及时了解掌握每个工点的具体情况,也不可能在每笔业务发生时审核、签认,只能是在定期检查业务时审核补签凭证。这样,就很难发挥被委派人员对下属单位经营过程的控制监督作用。(二)下属单位配合不够,不利于被委派会计人员开展工作。被委派会计人员的工作目标是保证下属单位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时性;在监督下属单位合法经营的基础上,充分运用国家的各项财经法规、政策,支持下属单位的发展,确保各项管理费的上缴。而被委派会计人员如果不能得到下属单位的配合和支持,那么每笔业务的审签只能流于形式。在实际工作中,恰恰由于局部利益的问题,各下属单位对被委派会计人员普遍有抵触情绪,不想让被委派会计人员参与本企业的财务决策。这样,被委派会计人员的工作就很难顺利开展了。(三)薪酬安排的不合理,也影响了被委派会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在施工企业,无工程时就息工,发放息工工资即基本生活费;有工程时就上班,这时职工不仅可以拿到基本工资,还可能获得较多的补助、奖金收入。但被委派会计人员的工资、奖金等都由委派单位负责发放,不受所在单位效益的影响。这样,就会出现“同工不同酬”的情况,尤其是所在单位职工薪酬较高时,会影响被委派会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二、改进的建议一是提高被委派人员的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委派制的服务职能。委派单位应该采取相应措施,增加被委派人员继续教育的机会,提高委派人员的综合素质,积极给下属单位领导决策提供有用的信息。树立服务为本的思想,确实发挥对下属单位的服务、指导作用,协调好服务与监督的关系,充分调动基层单位对推行会计委派制的积极性。二是依据现有的国有施工企业会计委派制管理办法,制定更为详细的实施细则。从核算、管理、行为上做出具体的要求,如原始凭证的审核、会计分录的使用、报表的报送、支付分包单位工程款的审批程序等。这样,使会计委派制更能反映施工企业具体情况的特殊要求,提高其可操作性,从而为充分发挥会计委派制的积极作用打好基础。三是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为了及时了解、控制下属单位的经营管理和财务活动,使他们能够规范运作,应制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包括分支机构大额资金收支、重大经营决策、重大经济合同等。被委派人员对所在单位的重大事项,应及时书面报告派出单位,并执行派出单位批复意见或者做备案处理。这样,就从制度上明确了相关人员所应承担的责任。四是改革委派人员的业绩考核制度。可以考虑把被委派人员的效益工资与所在单位的综合效益挂钩,而其基本工资奖金仍由派出单位发放。为了保证委派人员工作中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委派单位可以制定定期考评制度,考评被委派会计人员代表委派单位履行督察职责的情况和下属单位财务管理的优劣情况。五是明确被委派人员对下属单位财务人员任免的建议权。强调其对一般会计人员后续教育的监督,对于提高下属单位全体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会计工作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国会计委派制的研究论文

一、我国实施会计委派制的现状1.会计委派制的主要形式。我国各地会计委派制的推行,大体上可归纳为三大类:(1)对行政事业单位委派。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委派制的实施可概括为“直接管理”和“财会集中制”两种形式。一是“直接管理”形式。即以地方政府的名义向所属的行政事业单位直接委派会计人员。二是“财会集中制”形式。即在基层区、县、乡(镇)成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核算中心,融会计服务和监督管理为一体。(2)对国有企业委派。各地对国有企业的会计委派形式,主要分为三种:一是对国有大型企业委派财务总监;二是对国有中小型企业委派会计负责人;三是企业集团内部委派制。(3)对乡镇集体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委派。乡镇集体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的会计人员委派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由乡镇政府对乡镇企业委派会计主管人员;二是实行账目集中核算管理。2.我国实施会计委派制取得的明显成效。会计委派制经过几年的实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会计人员的理财环境大大改善,会计监督得到加强;二是稳定了会计队伍,提高了会计人员素质;三是加强了国有资产管理,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国有资产的流失;四是有利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治理“三乱”、私设“小金库”等问题;五是为从源头上制止铺张浪费、贪污腐败和官僚主义提供了可能,有助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风气的好转。六是强化了会计监督,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七是会计人员职业责任感和监督意识得到增强。3.会计委派制的不足之处。会计委派制使会计人员摆脱了与服务单位之间的依附关系,在制止或防范会计信息失真、国有资产流失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它也存在着一些缺陷和不足。一是缺乏有力的委派会计管理机构;二是会计委派制缺乏明确统一的规定;三是会计委派制的相关配套制度不健全;四是委派会计的职责和权限不够明确;五是委派会计的后顾之忧没有真正解决。二、完善会计委派制的对策及建议1.统一思想认识,保证会计委派制顺利建立和实施。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宣传会计委派制的目的和意义,采取座谈、咨询、培训等方式,介绍会计委派制实施的操作步骤和取得的显著成效,提高委派各方的思想认识,使大家充分认识到,会计委派制是保护国家利益、企业利益、职工利益和对社会负责的重要措施,是适应激烈竞争、堵塞漏洞、化解经营风险和稳健经营的需要,是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一种新型的会计管理体制。2.加大组织领导力度,搞好协调配合工作。会计委派制是一种全新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不仅涉及到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改革,而且还涉及到部门利益、单位利益、会计人员利益的调整,因此领导重视是实行会计委派制工作的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实践证明,会计委派制的顺利推行离不开各级政府的得力组织,离不开领导的支持和关心。3.建立健全会计委派制的相关制度、法规。一方面要尽快出台《会计委派制试行条例》,全面规范会计委派的法律操作及监管、保全事宜。另一方面要尽快修改和完善与会计委派制不相协调的法规条款。具体地讲,首先完善《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政府财政部门可以统管委派会计的工作中,应突出享有对企业会计人员行使人事调聘委派权等。在规定各企业负责人享有财务自主权的同时,还应突出企业必须无条件接受会计委派机构所派遣的会计人员;其次完善《公司法》、《企业法》的有关款项。主要是修改这些法规中有关会计人事任免权的规定,对相关的会计职责、权限重新界定与划分;第三应在其他相关法规中明确规定会计委派机构与各行政企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之间存在着一种统管与统派的关系,并强调指出,实行政企分开,并不是放弃政府对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宏观调控与监管,相反政府更应该通过对会计人员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统管统派,以消除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遏制由会计行为所滋生的各种奢侈浪费及腐败行为,使会计改革及会计操作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4.明确会计委派制的实施范围和形式。在具体实施中应区别国有单位与非国有单位、企业与非企业,分别采取不同的模式。对行政事业单位委派会计人员,尤其是山东章丘市、湖北沙市、宜昌等地对行政事业单位采用的“会计委托代理”或“零户统管”等模式,经过实践的检验和理论的论证是符合市场经济发展方向和政府机构改革要求的新型的会计管理体制,各地可以借鉴。对国有企业委派财务总监的做法也具有推广的价值。5.成立独立的会计公司,担任会计委派工作。一是会计角色拆分为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二是组建行业自律组织;三是出台服务收费制度。6.明确委派会计人员的职权范围。委派会计人员作为政府部门和产权管理部门派出的产权代表,其主要职责为:监督派驻单位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和法规的情况,对未能发现和制止其违反国家财经政策和法规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监督派驻单位的财务会计活动,对其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监督派驻单位资产的营运情况,对造成的资产流失承担相应责任。与其承担的职责相对应,委派会计应拥有的权限是:有权对每项会计业务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有权参与拟订派驻单位的年度预算方案和分配方案;有权参与派驻单位的重大财务收支、投资和其它经营决策活动;有权审核派驻单位的财务报告,并与有关的行政领导人共同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等。7.明确委派会计人员的性质。实行会计委派后,会计人员将脱离原所在单位成为会计管理机构的人员,其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各项福利理应由其统一管理。要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来确定委派会计人员的身份。8.完善委派会计人员的考核制度。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是确保委派会计人员始终保持敬业精神,提高业务素质,逐步完善委派会计人员后续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9.完善委派会计人员的选拔、聘用制度。对委派的会计人员要求具备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双重条件。在业务素质上,除了具备一定的专业水准以外,更要强调其会计工作的实践经验。因为作为委派的会计人员,除了进行日常的会计核算外,更多地要帮助被委派单位加强财务管理,规范预算资金和财政资金使用,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因此,在工作中不可避免地遇到各种各样的复杂问题,这就需要会计人员凭借丰富的工作经验及准确的判断力去应对。10.完善利益脱钩与定期轮换制度。11.建立健全会计委派制的离任审计制度。委派会计在某一单位任职期满进行交流时,务必进行离任审计,以客观、公正地评价委派会计的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会计专业方面的题目很广的,你学校那边没有范围吗

会计财务分析论文题目

导语:如果一个男人真爱你,永远不会丢下你,不管情形有多难。以下我为大家介绍会计财务分析论文题目文章,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1、企业会计收益与应税所得的差异及其协调

2、上市公司会计制度设计问题探讨

3、分部会计报表问题探讨

4、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信息披露问题探讨

5、我国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及对策研究

6、会计委派制问题研究

7、会计委派制与会计监督的关系探讨

8、财务报告改进问题研究

9、财务会计发展所面临的挑战与出路

10、稳健原则和会计中的不确定性

11、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的动机分析

12、我国上市公司的会计环境分析

13、关于破产清算会计若干问题的思考

14、或有事项会计探讨

15、企业并购会计研究

16、债务重组会计研究

17、非货币交易会计问题研究

18、所得税会计处理问题探讨

19、稳健性原则在我国会计实务中的应用

20、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我国会计实务中的应用

21、借款利息处理的理论与方法探讨

22、关于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的探讨

23、会计政策的选择及其影响分析

24、浅谈会计国际化

25、会计方法选择与纳税关系辨析

26、会计环境对会计目标的影响

27、对企业所得税核算问题的认识

28、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问题研究

29、企业会计核算风险的控制

30、关于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探讨

摘要: 财务部门在现代企业的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我国市场化进程不断加快,企业对于会计人才的要求也进一步提升,从前单纯的提供财务报表数据的工作模式已经无法适应现代企业的发展。会计人才必须掌握财务分析技能,通过对财务数据的分析为企业提供决策依据。本文旨在讨论,在教学中利用多种方法培养学生的财务分析能力,为企业提供更优秀的人才储备。

关键词: 会计教学;实践操作;财务分析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现代企业对于会计人才的标准也进一步提高。我国高等教育序列中的会计教学也必须进行相应的调整改变,当前的会计教学已逐步从之前注重理论教学转向了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但这还不够。作为互联网时代未来的会计从业人员,会计人才不能只局限于提供财务报表等工作。一个企业的发展也越来越依赖于财务部门的数据分析,因此,必须培养出能够对通过对财务数据的分析,获得企业当前的经营状况,风险程度等信息,为企业决策提供更精准的数据分析结果。因此,从实践回归财务分析将是必然。

一、由实践回归财务分析的可行性

(一)财务分析是对会计实践能力的检验

在学好会计理论基础的基础上,实践操作是理论知识的再现,经常进行实践操作才可提升会计水平。同样,财务分析是对实践操作的检验,面对一份完整的财务报告,会计人员必须懂得如何利用所学的知识对财务数据进行分析,得出客观的结论。这是一个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理论指导实践,实践再反过来促进理论的过程。

(二)企业发展必须依靠财务分析结果

现代企业发展,对财务数据的依赖远胜从前。一个企业的.财务报表涵盖了企业的财务状况、运营状况,反映了市场经营中企业的发展经营状况。财务分析就是以企业的财务报表数据为依据,对企业当前的经营成果和发展状态进行分析和评价,为改进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及经营策略提供分析支持。因此,会计人才想要提升能力就必须培养财务分析能力。

二、实现财务分析能力提高的措施

(一)利用案例进行教学

利用案例进行教学,是会计学科教授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通过在会计课程中对案例的具体分析,引导学生主动思考,培养学生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实际教学中,教师选取案例必须具备典型性,要选取能够考察到多方面案例;选取案例还需注重务实性,会计课程选择的案例要具有可操作性和应用性;会计课程选择案例要有针对性,在实际教学中必须要按照教学目标。例如,让学生掌握会计要素的计量和记录方法,掌握编制财务报表和财务分析的技巧。

(二)利用现代网络技术

按照现代企业的发展趋势,互联网技术已经渗透到企业发展的每一处脉络中。而财务分析的实质就是处理信息的过程,财务分析过程中会计人员对信息的处理准确度和速度,能够决定财务分析的效率。熟练掌握了会计电算化的会计人才,会利用会计电算化将数据汇集成为一个数据库,以达到实时获取信息、处理信息的目的。因此,会计人才必须扎实练习自己的基本功,学习会计电算化,强化自身的做账能力。

(三)完善师资队伍建设

根据我国高校会计专业的实际情况来看,大部分高校会计教师并没有一线会计工作经验,在授课过程中容易出现纸上谈兵的情况,这给学生实践训练及财务分析训练造成一定阻碍。因此,必须完善高校会计课程师资队伍的建设。为了进一步提高在职教师的会计实践水平,高校可以采取多种办法。例如,可以考虑将会计课程教师派到企业去进行实践体验。通过这种办法,增加教师的实践经验,让授课教师具有实际操作经验,避免上课时纸上谈兵。教师到企业进行实践锻炼不能是简单的走过场,学校要建立严格的考评制度,对教师在企业的工作表现和学习表现进行考评。同时,学校应与企业沟通,为每一位前往实践教师配备会计专家,对教师的业务进行指导。

(四)建立理论到实践再到理论的循环教学模式

理论指导实践,实践通过不断训练再反作用于理论。为了培养出高素质的会计人才,学校要注重循环教学模式的建立。学习会计课程理论,是学生掌握会计基础知识的基本,通过不断的学习会计理论知识,并运用到实践操作中,来提高学生实践操作能力,最后再运用这些实践操作经验进行财务分析。如何才能使实践操作与财务分析进行有效的衔接,是教师需要考虑的问题。财务分析是通过财务报表等一系列数据对企业的运营状况、实际效益、风险情况等进行分析,并为企业的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在具体的教学中,教师要加强学生分析能力的训练强度,培养学生的财务分析能力。

三、结语

综上所述,在高校会计教学过程中,作为学校和教师,要采用多种办法提高教学水平,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注重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将传统的理论课程教学和实践训练教学转化为理论学习到实践操作再到理论分析的循环式教学,大力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让会计教学更加科学。通过多种手段,提升学生的职业竞争力,为学生培养过硬的技能,也为现代企业储备高素质人才。

作者:许晖 单位:贵州广播电视大学贵阳市分校

参考文献:

[1]刘赛.会计专业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中华少年,2017,02:206+208.

[2]苏丽娟.浅析会计教学由实践再回归财务分析[J].财经界(学术版),2011,06:176.

很多的这种,什么方向都可以实现

集团公司会计委派制研究论文

这样的话~那你去网上找下(国际会计前沿)期刊呗~看下别人的论文是怎么选题。。。怎么开始下笔写的~学习他们的框架及逻辑~

其实要看你对那些方面比较熟啊!我个人而言觉得审计方面的比较好写,你可以在一些注册会计师的杂志上找一些内容!

8.企业投资核算相关问题9.资产重组中的财务会计5.作业成本法核算

会计专业毕业论文题目大全

会计专业的论文题目是选题的直接表达,是作者想要研究的问题,题目是一篇会计毕业论文的主题。下面是我整理的会计专业毕业论文题目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财务会计方向

1、民营企业会计监督研究

2、如何提升财务会计的职业判断能力

3、浅谈如何加强会计基础工作

4、小型企事业单位会计监督

5、采用加速折旧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思考

6、集团公司会计委派制研究

7、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生存发展的探讨

8、论谨慎性原则在会计核算中的运用

9、浅析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10、对资产减值会计有关问题的思考

11、经济环境对会计发展的影响

12、会计计量对企业会计收益的影响

13、谈会计人员的素质与能力要求

14、谈如何做好一个出纳员

15、商誉的计价与会计处理初探

16、论知识经济对财务会计的影响

17、论企业成本核算与分析

18、关于强化会计监督的思考

19、论会计信息失真的成因与对策

20、浅谈会计诚信与职业道德

21、浅析如何加强会计信息质量监管

22、试论虚假信息产生的原因及治理

23、我国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现状、成因及治理对策

24、对我国会计职业道德建设问题的思考

25、论会计人员基本职业道德——不做假帐

26、浅谈企业的诚信管理

27、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初探

28、新时期企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问题探析

29、关于借款费用资本化探析

30、或有事项会计处理浅析

31、会计集中核算的.利弊分析

32、浅谈存货发出计价方法的选择

33、现代财务会计理论的发展趋势探讨

34、新会计准则对会计监督的影响

35、刍议现代经济下的融资租赁

二、税务会计方向

1、所得税会计探讨

2、论纳税筹划与财务管理的关系

4、、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

5、纳税人权利及其保障初探

6、现行增值税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探讨

7、消费税会计存在的问题及改进

8、商品包装物租金,押金涉税会计处理探讨

9、税务筹划在会计核算中的运用

10、债务重组涉税会计处理

11、论对外投资涉税会计处理

12、论企业合并与分立涉税会计处理

13、现阶段我国税收优惠政策利弊分析

15、论税收政策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17、论信息不对称与税收征管

18、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税收政策

19、论企业费用支出中税务因素的财务策划

20、税务筹划与财务管理的相容与冲突剖析

21、论视同销售涉税业务会计核算

23、新会计准则对企业纳税的影响

三、会计电算化方向

1、会计电算化系统的现状与审计对策浅析

2、浅谈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

3、普及会计电算化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4、中小企业实施会计电算化的原则研究

5、解决网络会计电算化安全问题的对策

6、关于账套初始化的研究

7、硬件发展对会计电算化的促进研究

8、ERP与会计电算化

9、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研究

10、浅谈知识经济与会计电算化人员培训

11、浅议会计电算化的内部控制制度

12、手工会计与会计信息系统之比较

13、制约我国会计电算化发展的原因及对策

14、会计电算化系统管理员岗位设置问题分析

15、浅析会计电算化对会计实践的影响

16、试论我国会计电算化的发展方向

17、电算化环境下的会计核算方法

18、对电算化会计中会计方法的思考

19、会计电算化初始化应注意的内容

20、电算化环境下会计用印的管理

21、会计电算化引起的企业损失及对策

22、会计电算化替换手工账及试运行浅析

23、会计电算化工作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对策

24、会计电算化系统管理员岗位设置问题分析和解决办法

25、浅析我国会计电算化现状

26、会计电算化使用方法和技巧

27、网络环境下电算会计的发展方向

28、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安全性分析

29、论会计电算化与企业信息管理

四、财务管理方向

1、浅谈企业应收账款的管理

2、浅议企业应收账款风险

3、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方式探讨

4、应收账款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5、关于xx公司应收账款管理问题的研究

6、浅谈企业的现金管理

7、论会计与经济效益

8、论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目标

9、试论企业亏损的内因分析与治理对策

10、坏账损失产生的原因及对策

12、加速企业资金周转的途径与措施

13、利润操纵的现象及对策

14、对企业现金流量质量的分析

15、关于xx公司存货管理问题的研究

16、浅析企业偿债能力分析方法

17、浅谈企业财务风险

18、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中心地位和作用

19、浅谈企业融资的途径和方法

20、论财务管理目标与资本结构优化

21、论股利政策的选择对企业和投资者的影响

22、强化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23、浅谈企业存货管理与控制

24、浅淡村级财务管理

25、企业短期偿债能力的评价

26、构建企业财务管理机制

27、债务重组的利弊分析

28、成本控制的若干问题探讨

30、企业获利能力评价体系浅议

31、企业获利能力评价体系例证分析

32、企业财务目标取向分析

34、浅析企业集团财务风险

35、对固定资产管理的思考

36、ERP系统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五、审计方向

1、浅议内部审计的重要性和存在的问题

2、审计失败的成因及规避

3、试论企业内部控制的建设与执行

4、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思考

5、财务欺诈的成因及防范

6、浅议内部控制制度审计

7、会计报表作弊的方式及审计策略

8、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9、如何进行货币资金审计

10、论审计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11、识查假账的主要方法

12、货币资金审计中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

13、论企业内部审计监督

14、浅谈现代企业制度下的会计监督

15、试论会计的监督职能

16、企业偷漏税手段及其防范

17、原始凭证失真及解决办法

业主委员会制度研究论文

物业管理中的法律热点问题研究 物业管理是现代化城市和房地产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产物,作为一个新兴的专业行业,对于我国法律而言,它还是一个崭新的领域,我国还没有关于物业管理的国家立法,只存在一些立法技术高低不一、立法权限各不相同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和规章。目前我国房地产业加速发展,物业管理中的法律问题亟需探讨研究,物业管理立法亟待完善健全。现就青岛市或全国物业管理事务中出现的几个热点问题加以分析,以供立法或实务操作中参考。 一、物业管理中的基本法律关系和法律调节原则。 物业管理中涉及的法律关系相当复杂,主要有以下三种基本的法律关系。1、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关系。即物业管理公司接受业主委员会或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委托,对物业进行管理而相互间形成的法律关系。它是物业管理中最基本的一种法律关系。2、物业管理中的行政管理法律关系。指行政机关对物业管理活动或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等主体相互间的法律关系进行的法律控制或调节。如对前期物业管理活动、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物业管理收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的法律调节。3、业主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主要指业主之间根据有关规定,通过民主协商,制定本物业的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物业管理基本制度等,共同遵守,实现物业小区的自治管理。 笔者认为,鉴于物业管理具有维护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双重特性,对于其中纷纭复杂的法律关系,法律调节应坚持以业主自治为基础,同时适当加强政府调节和监管。在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法律关系中,对于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标准、方式、收费等,应坚持以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一致为原则。目前,我国地方规定均对物业收费实行政府指导或政府定价,这只是我国物业管理发展初期的过渡性产物,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应逐步交由市场进行调节,以提高物业管理的水平与效率。而对于前期物业管理活动、业主大会的召开、业主委员会的成立以及物业管理公司资质审定等行为,基于对业主利益的维护和上述行为的特殊性,应适当加强政府管理和立法调节。至于业主间的法律关系,应坚持以业主协商自治为原则,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允许业主通过制定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以及物业管理基本规则等,协议约定增加或放弃有关权利与义务,以实现对物业积极有效的管理。 二、业主委员会的诉讼地位。 业主大会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权力机构,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其成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它代表全体业主的利益,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这种制度设计实现和保障了众多业主对公共事务的民主高效的管理。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公约和业主委员会章程,有权对物业管理区域内部事务进行自治决定,但对外能否直接代表全体业主提起诉讼呢?在此,有必要对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加以探讨。 实践中,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已非常普遍,其主要源于地方法规的认可。而业主委员会对侵犯业主利益的当事人能否代表业主直接提起诉讼呢?要解决这个问题,应分几个层面加以分析。首先,业主委员会以何身份参与诉讼呢?个人认为,业主委员会并非企业或社团法人。部分地方法规直接将业主委员会界定为社团法人,笔者以为不妥。《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7条规定,社会团体必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而业主委员会本身是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的,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和维修基金等皆属于全体业主。那么,业主委员会应作为何种身份参加诉讼呢?笔者以为,立法上可将其界定为其他组织,以实现其参与诉讼保护业主利益的目的。其次,业主委员会是直接作为原告还是做为业主的代理人进行诉讼呢?业主委员会起诉之目的并非为了其本身权益,主要为了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因此,不论全体业主共有财产或部分业主共有权益受到侵犯,业主委员会只有经全体业主或部分业主授权,才能参与诉讼。最后,业主如何授权业主委员会代理诉讼呢?对于全体业主的共有权益,可按照业主公约或业主委员章程有关诉讼的规定,或直接进行诉讼或经召开业主大会决定诉讼,其判决结果对全体业主有约束力。对于部分业主共有权益受到侵害时,则必须另行具体授权。不论属于上述何种情况,均应向法院提交上述有关授权文件,或业主公约或业主委员会章程或业主授权委托书。 有鉴于此,未来立法应直接明确规定以下内容。1、或立法规定: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依照业主大会的规定,可以对外行使以下权利:代表全体业主参加诉讼,以及办理为参加诉讼而委托律师。当然,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则要相应制定有关程序,如决定诉讼或选择律师的表决权比例。2或立法规定:全体业主的权益受到侵犯时,业主委员会有权直接提起诉讼,全体业主承担后果或责任。惟有如此,才能避免业主逐一授权诉讼的繁琐程序,节省诉讼成本,并实现物业公共管理的高效运转。 三、承租人在物业管理中的法律地位和法律关系。 我们知道,业主指房屋的产权所有人,其基于产权所有人的身份,通过业主管理委员会,聘用物业管理公司和接受物业管理服务。承租人作为非产权使用人,其在物业管理中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呢?其行使权利与义务的根据又是什么呢? 部分地方法规规定,非业主使用人与业主享有同等权利与义务,并一起参加业主大会;或列席业主大会,并享有建议权、知情权。但各地规定均不完善或具体。 本人认为,承租人租赁的物业并非简单的物理性质的房屋。现代意义上的物业,应为附有各种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要求居住者接受物业管理制度制约的物业,即物业含义已向人文化发展。因此,承租人使用物业时,应有权享受物业公司的管理服务,并必须接受物业管理制度的制约。 但我们必须知道,业主与非业主使用人既存在共同利益,也存在利益冲突,因此二者在物业管理中的权利与义务应该是不一致的。非业主使用人一般不关心物业的长期利益,不愿过多注意养护物业公用部分,作为业主也可能不关心在出租期间的物业管理质量。因此,应采取一定的权利架构互相制约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以达到对物业的精心养护。 笔者认为,应区分不同的权利与义务,有些可由法律直接规定由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享有和承担,有的则应根据非业主使用人与业主间的约定来确定。对于一些非业主使用人生活必不可少的权利和保持物业小区生活环境所必需的义务,应由法律直接规定业主与非业主使用人同样享有和承担。比如,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使用人具有约束力。而对于其他的权利与义务,应尊重业主与非业主使用人间的约定,以使民事交易更为灵活,充分发挥物业价值。另外,业主与承租人间的关于物业管理费用交纳的约定,毕竟属于双方间的合同关系,在未得到物业公司同意的情况下,若承租人欠交物业管理费用,物业公司应有权向物业所有人催交。 四、关于前期物业管理 广义的前期物业管理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对物业管理的早期介入,即物业公司在项目建设前期接管物业之前,参与物业的规划、设计及建设,从物业管理的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建成后的物业能满足业主或使用人的需求。另一方面,则指物业公司对物业实际接管后,按照合同约定或有关规定对物业进行实际管理。狭义的前期物业管理,只包括后一项内容。我们目前常谈的物业管理,也是指狭义的物业管理。 关于物业管理的早期介入,我国目前房地产开发实践中出现不多。其实,它有着重要的意义:物业管理企业在规划设计和建筑阶段就介入,可以利用其专业知识对规划设计提出修改意见,一方面使规划设计和建筑满足国家在物业管理方面的技术标准,一方面使其考虑到建成交付使用后的管理要求,更好的衔接规划设计和物业管理,满足业主和使用人的需求。对于物业管理的早期介入,我国立法上没有规定,但在《建设部房地业司关于贯彻建设部第33号〈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第二点指出:“对在建的住宅小区,要按《办法》要求,提前做出物业管理规划和实施方案”。个人认为,在以后的立法中,应当将物业管理的早期介入进行规定,以更有利于物业管理事业的发展。国家主要应该从保障业主权利和物业管理市场的秩序出发,制定一些基本的程序和最低的标准,至于实际如何介入和介入到何种程度,可以给予开发商和物业管理企业进行选择的自由。 下面主要说一下狭义的物业管理。 1、前期物业管理协议的签订主体 1999年10月14日,建设部下发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示范文本)中,指出该协议的主体甲方为:“房地产开发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乙方为“购房者(业主)”。该协议对主体的定位有所不妥。笔者认为,首先,在业主未入住物业之前,让物业管理企业逐个与每位业主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协议,程序上复杂,缺乏可操作性,每位业主是否皆愿意委托该企业进行管理,也有待商榷。同时,它也意味着还存在着另一个开发商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合同,这个合同也应该称为《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其次,建设部《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第五条明确约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出售住宅小区房屋前,应当选聘物业管理公司承担住宅小区的管理,并与其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商品房销售,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当载明“……物业管理方式以及双方的违约责任。”既然要求在商品房购销合同中写明物业管理方式,则意味着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应当由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因此,将签订与落实物业管理企业的责任,以法定的形式确定为开发商的强制义务,比以逐一与业主签订协议的形式确定为合同义务,更为现实和具备操作性。 因此,个人认为,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应当由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购房者只需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对物业管理的方式、物业公司的选聘等事项进行约定即可。但笔者另外不得不指出,建设部《商品房购销合同》95年示范文本第二十条规定:“……在小区(楼宇)管理委员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甲方指定 公司负责业管理,乙方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制订的物业管理规定。”但在2000年合同示范文本中却无此项约定,操作中应引起注意。 2、前期物业管理的期限和费用承担。 关于前期物业管理的开始时间,各地立法分歧不大。一般皆规定为在业主入住前开始,即在物业出售前就应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以便迎接业主入住和方便业主生活,至于具体的开始时间,可由物业公司与开发商协定。 关于前期物业管理的结束时间,一般规定为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并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后。该项内容一般由各地立法直接规定,主要基于在业主委员会未成立时对业主使用物业的保障。 重要的问题是,前期物业管理费用应由谁承担?目前各地一般规定为由开发建设单位自行承担。如《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新建物业投入使用至业主委员会成立并聘用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管理前的前期物业管理,由开发建设单位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实施,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 这里存在两个问题。一是若因各种原因导致业主委员会不能按规定及时成立或成立后未选定委托物业公司,此时仍由开发商无限期承担,未免有失公平。 另一个问题是,从实际使用的角度。应坚持谁使用谁付费谁受益的原则,即业主入住后,不管业主委员会是否成立,皆应由业主按其物业建筑面积交付费用,至于未售出部分,则理应由开发商承担。关于此,《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有可借鉴之处,其第四十六条规定:“自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至新建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发生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住宅出售单位承担;自新建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至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住宅出售单位和买受人按照住宅转让合同的约定承担。”该条规定比较合理,但尚有以下问题不能解决。即若“自新建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至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住宅出售单位和买受人按照住宅转让合同的约定承担,”但住宅转让合同无约定,该费用应由谁承担呢?笔者认为,根据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则应由入住者承担。 五、关于物业管理费用的追缴问题 催交物业管理费用,是令物业管理公司头疼的问题。物业管理欠费,已严重影响到某些物业公司的经营。有些物业公司采取停水停电等激烈措施,以达到收费目的。甚至某些地方立法亦有此规定,如《海南经济特区城镇住宅区物业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拖欠费用的业主,物业管理企业可以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仍不交者,可以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气等措施,但应当提前5天书面通知当事人。”该行为是否适当或合法,有待商榷。笔者以为,供水、供电、供气是业主与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燃气公司之间有偿使用水电气的合同法律关系,业主欠交水电气费,上述公司可以依法予以停止供水、供电、供气等,而物业公司似乎无权利用该手段追缴物业管理费用,最多可以停止对该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对此,我国未来立法上,可借鉴香港或其他国家的做法。香港大厦管理条例规定:只要公共契约有规定,倘若业主不遵守公共契约缴纳物业管理费用,业主立案法团可以将该物业在大厦的权益出售,或者将所欠款向呈报田土注册处登记备案,将该业主在大厦的权益作为抵押,或者扣收住客交给业主的租金,业主立案法团可以要求住客从其应交纳给业主的租金中,扣除业主拖欠的物业管理费用,转交给业主立案法团,凡住客以此扣除的款项视为已交纳给业主。法国住宅分层所有权法第十九条规定:共有所有权人对所分担的公共费用和负担,以于其享益部分上所设定的法定抵押权予以担保。瑞士民法第七十一二条第九款和第十款确定了保障债务履行的法定质权和留质权制度,关于法定质权,其规定:“分摊给楼层所有人最近三年的费用,楼层所有人未支付时,全体楼层所有人有请求对其应有份额建立质权的权利。”关于留质权,其规定:“分摊给楼层所有人最近三年的费用,楼层所有人未支付该费用时,全体楼层所有人对其房屋内及附属于房屋的设备或供房屋利用的动产,与出租人相同,享有留质权。”美国法律规定住宅所有人在未能履行其费用分担义务时,管理人或实施管理、修理行为之人就该住宅所有人的财产有优先受偿权,此优先受偿权除捐税及登记在前之抵押权外,优先于其他债权。 六、关于共用部位、共同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问题。 住宅共用部位、共同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的基金。建设部《住宅共用部位、共同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和《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对其均有详细的规定。 《办法》规定:“商品住宅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同时规定:“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委员会研究决定,按业主占有的住宅建筑比例向业主续筹。”(笔者在此仅谈及商品房。) 在此,笔者仅提出几个问题,以供实践中或立法中注意。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分别不同情形,对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进行了规定,如对地基和主体工程规定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为5年等。同时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也要求开发商在不同期限内实施住宅质量保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又对此进一步规定 因此,可以肯定,住宅共用部位、共同设施设备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应该按照上述规定处理,即由开发商或施工单位保修,而不应动用维修基金。因此,有必要对维修基金的使用制订比较详细的管理办法。同时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和业户委员会在动用维修基金时注意审查有关事项。 2、目前青岛市并未严格执行上述《办法》中的规定,开发商销售房屋时,并未代为收取购房款的2—3%的维修基金。物业管理实践中,继续沿用青岛市物价局、市建委等部门联合颁发的青价房[1998]115号《关于制定青岛市普遍住宅小区房屋共用部位维修费标准的通知》,即按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收取。应注意的是,青岛市《通知》自1998年7月1日起执行,而建设部《办法》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可见,青岛市地方规定或实践应尽快与建设部《办法》相统一。

关于我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问题的研究 张桂英 1998年11月28日,市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要求稳步推进住房商品化、社会化,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我市市情的住房新制度;加快住房建设,更好地解决全市居民的住房问题;大力发展住宅业,使其尽快成为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通知特别指出:“加快改革现行的住房维修管理体制,实行成本价售房和部分产权住房过渡为全部产权后,要逐步成立相应的物业管理机构,引入竞争机制,加强内部管理,搞好房屋维修”。随着我市住房商品化、社会化进程的加快,推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已刻不容缓。本文就住宅小区全面推行物业管理问题谈几点认识和建议。 一、物业管理及其发展的条件 物业管理是指专业的物业公司运用先进和科学管理方法,依靠有关专业技术,依据法律契约,以建筑物、不动产管理为中心,以向房屋产权所有人或使用人提供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为目的的经营性综合服务。这种服务通过业主委员会的监督与参与,使管理更加系统化和专业化,工作不断改进和提高。目前在一些引进这一管理模式较早的城市,物业管理的内容已不仅仅是房屋主体的维护,还涉及市政设施、园林绿化、清洁保安、家政服务、小区文明建设等方面。物业管理是房地产业改革发展的必然产物,从社会需要来看,它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由于新的产权结构、新的产品标准、人们对生活居住环境的管理和维护的新要求,以及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经济承受能力的增强等一系列原因而产生的;从房地产业自身发展看,它是对存量房地产资源通过市场化、专业化的手段进行管理、维护和经营,是对过去那种“重建轻管”、“建管脱节”,低水平行政性房屋管理体制改革。深圳、上海、青岛等地改革的实践证明,推进物业管理符合社会发展趋势,有利于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有利于政府职能的转换,有利于方便人民群众生活,有利于创造良好的居民生活环境,有利于减轻财政负担,有利于住宅小区以业养业、形成造血功能、解决管理经费,有利于各类房屋的保值和增值,提高物业的有效价值。 从物业管理的要求来看,首先必须解决其行业内部和社会环境之间的一系列问题,即其存在和发展必须具备一定的外部、内部条件。 外部条件可概括为五个方面,即:人们观念的转变;人大、政府立法,确定规范;房屋管理体制的改革;房地产业内部的协调;处理好物业管理公司与其他方面的关系。 1、重视居住质量和房屋的保值、增值作用。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住房的要求已经从有房住,住得下,升格到住得好,而住得好的概念即是良好的管理服务,优美宜人的周围环境,强而有力的治安措施,正常的水电气供应,配套的各类设施及文化娱乐场所等。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房屋成了新的投资热点,买房不失为一种保值、增值且获利很大的投资渠道,住房制度改革为居民不动产创造了潜在的升值空间。 2、人大、政府立法,确立法律、法规。物业管理是通过签订契约来行使管理的,因此,必须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规范公共契约,确立法律地位,明确管理系统中各因素之间的关系、权利、义务、以及各方面的法律责任。为了保证契约的公正性,物业管理公司的主管理部门应确定一个公共契约的标准范本,明确各方职责和权利义务,使之成为公司和业主(或住户)的行为准则。 3、房屋管理体制的改革。房屋管理体制改革是要建立一种适应市场经济的企业化管理模式——物业管理机制,把房屋管理工作推向市场,由物业 管理企业通过市场竞争,双向选择,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管理合同。 4、搞好房地产行业内部协调。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参与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的各种相关企业,如:设计、勘察、施工、销售、中介、咨询和 物业管理等行业,必须改变重开发建设,轻售后服务的现象,保持均衡关系,才能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开发商要与物业公司合作,推行规划设计——建设施工——管理服务一条龙模式。 5、处理好物业公司与其他方面的关系。物业管理是通过管理公司实施的,而物业公司对物业点的管理必须符合当地的政策规定,并接受属地政府职能部门的管理,因此,物业公司在管理中要积极与居委会、街道办、派出所、物价、税务等单位取得联系,辅助行政机关工作,共创文明小区。 内部条件包括处理好行业内部的平衡,成立行业协会提高管理服务水平,重视员工素质保证基本队伍的技术力量,提供多种服务和多层次服务,以及合理收取和使用管理经费等五个方面。 二、市区牧业管理现状及发展中的制约因素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在进行大规模住宅建设的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形成了住宅产权多元化的格局,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倾向,加之旧的管理体制的束缚,致使一些新建小区交付使用不久就出现房屋失修失养、私搭乱建、垃圾乱抛,道路受损、绿化破坏、设备残缺的现象。1994年,有关部门根据建设部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的精神和广大居民对居住环境整洁、美化、安全、方便的迫切要求,开始进行物业管理方面的调查 研究,并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目前市区挂牌的物业公司有5家,管理各类房屋建筑面积20多万平方米,约占住房总面积的。 从目前看,全市物业管理大体分为三种类型。一是房屋产权单位自己管理。主要是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本单位的住宅楼负责供暖、维修、维护及水、暖费收缴等工作;二是由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与开发公司共同成立管委会负责小区的管理,设施维修和水、暖费的收取等;三是由开发建设单位成立物业管理公司,对新建商品住宅区内的房屋及公共设施进行维修、维护、负责卫生、治安等方面的管理,并收取有关费用。 总体上讲,市区物业管理仍处于起步探索阶段,距市场化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一是物业管理的模式没有大的变化。在我市现有三类主要住房管理类型中,行政——福利型的管理模式还占有很大比例,特别是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住宅楼基本沿用着多年一贯制的行政福利式的管理办示,自己为自己服务;市属公房仍由市房管局进行管理;新建商品住宅小区除金陵新村小区、高新开发区小区等少数几个由开发商自己委托物业公司代管, 管理比较规范外,其它均为开发型松散型管理。二是市场机制未形成。目前,我市登记注册的几家物业公司中,市房管局下属房管所几乎没有;市区新建的住宅小区中,大部分是开发商自己进行管理,没有聘请物业管理 公司,更没有竞争机制。据有关部门介绍,目前我市物业管理公司基本靠开发商和政府补贴生存。三是管理服务水平低,居住环境差。小区生活质量不高,群众反映强烈。因修缮不及时,收费不规范等问题,物业公司与住户经常出现矛盾,管理部门、物业部门、住户相互抱怨,都不满意。 当前制约物业管理发展的主要因素有: 1、管理体制不顺,组织协调不力。一是管理力度小。目前市区物业管理的日常性工作主要集中在市房管局有关科室两三个人身上,忙于统计、汇报及接待上访等,难以发挥规划、指导、协调和管理等作用。二是管理体制不顺。规划局管规划、建设、开发商负责开发,房管局负责 管理,建设、开发、管理之间不协调,致使住宅小区规划、建设、验收、 管理往往出现违规、违法现象,给物业管理带来极大的不便。三是缺少有效的宏观政策引导。确定物业管理法律地位的基础性法规《宝鸡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政府至今尚未出台,其他相应的配套法规更无法制定,使得管理机构、物业公司和业主各自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护。 2、宣传引导不够,居民观念陈旧。由于受传统的计划经济福利分房影响,人们多年形成一种住房交租,房产单位负责维护、维修的旧观念。加上我们的各种宣传和办法跟不上,部分家庭经济承受能力低等原因,使得全面启动物业管理缺乏良好的社会环境。据有关部门的调查,绝大部分职工对个人买房表示支持,但认为买房后再交各种物业管理费是一个负担,尤其对公共设施的维护抵触情绪较大。 3、小区界限不清,启动资金费缺位。改革开放以来,市区旧城区改造力度较大,涉及29个地段,总面积近百万平方米。但房子建起来了,却没有明确地划分小区,更没有相应的管理机构,使得物业管理缺乏必要的先决条件。另一方面房改出售公有住房,必须按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建立公共设施公用部位的维修基金。而有些开发商只顾开发,不管理售后管理 和服务,不能及时缴纳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因此,物业公司一进驻小区就必须大量投入,该收的钱却收不上来,因而参与的积极性不高;而企事业单位住宅区也只好由本单位拿出钱来补充职工的住房维修等费用,有多少钱办多少事,没钱就维持现状。启动资金不到位是目前制约小区物业管理的主要障碍之一。 三、推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对策建议 1、加大组织领导力度理顺管理体制。按照建设部《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的基本要求,结合兄弟城市住宅小区实施物业管理的经验,加速住宅小区实施物业管理工作步伐,以适应住房制度改革深入发展的新形势。建议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规划局、房产局、房改办、城建局、公安局、财政局、物价局、金、渭两区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 领导小组,以加强对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领导。按照建设部《办法》第三条“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小区管理的归口管理工作;市政、绿化、卫生、交通、治安、供水、供气、供热等行政主管部门和住宅小区所在地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小区管理中有关工作的监督与指导”的规定,建议明确市房产管理局为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市房产 管理局要加强对物业公司的领导,建立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组织物业公司开展各项活动,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服务水平。 2、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对物业管理工作的认识水平。物业管理实质上是一种服务,最受益者是广大居民,同时又减轻了政府的负担,还能解决部分下岗职工的再就业问题,可以带来很大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一定的经济效益。推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要加大对物业管理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物业管理的认识水平,营造一种全社会关心和支持物业管理工作的社会氛围。 3、加快立法,为开展和推行物业管理提供法律保障。建立健全住宅小区 物业管理的法规和配套政策,是实现物业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的前提条件,也是物业管理工作由无序向依法管理过度,逐步实现良性循环的途径。为此,市政策应尽快出台《宝鸡市物业管理小区办法》、同时,根据办法提出的要求,制定符合市情,具有可操作性的配套政策,如《宝鸡市物业管理住宅小区考评暂行办法》、《宝鸡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宝鸡市住宅 小区管理招标程序》、《宝鸡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规则》、《宝鸡市 住宅小区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试行规定》等。通过建立健全和完善法规,明确物业物管理公司、产权人或使用人以及政府行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和协调配合部门在物业管理中的地位、作用、权责利关系,使物业管理工作实现依法管理。 4、搞好小区综合治理改造,为全面推行物业管理创造条件。改善住宅 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是塑造宝鸡市城市管理新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一个城市经济实力、城市管理的综合反映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的具体体现。根据一些先进城市的经验,各地在实施物业管理之前,都要对住宅小区的配套设施、园林绿化、治安状况,服务功能进行一次比较全面的综合治理改造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住宅小区开展综合治理改造。住宅小区绿化治理改造工程千头万绪,任务大、部门多,为保证其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物业管理行政部门和市政、绿化、卫生、交通、治安、供水、气、热、电等部门,以及住宅小区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根据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协同作战,保证治理改造工程顺利进行。市物业管理部门要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学习外地经验,结合我市住宅小区现状,对住宅的综合治理工作的目标,重点和达到的标准以及改造资金的使用,提出具体的要求。并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动员宣传,使得所有住宅小区住(用)户人人明白,形成共识,取得政府、社会各界和广大住(用)户的支持。 第二阶段:搞好试点、树立典型,为全面推行物业管理积累经验。在全面推行物业管理之前,首先要搞好试点,树立样板,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培养物业管理的典型,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小区内的规划设计、工程质量、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园林绿化景点布局等都要达到高水准,确实能为住户提供一个整洁、优雅、安全的居住环境。在治理改造中,市政府应加强对试点单位的宏观指导,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和必要的资金扶持,以保障 物业管理典型经验的总结和推广。 第三阶段:全面推行阶段。经过第一阶段的综合治理和第二阶段的试点示范之后,进入推广阶段。市上根据具体情况分期分批开展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工作,逐步把物业管理工作全面铺开。 5、加强管理,不断提高物业管理企业的整体素质。市物业管理行政部门,要尽职尽责,搞好宏观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不断提高物业公司的管理水平。 一是要加强对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营资质的审查工作。物业管理行政部门在对物业公司进行经营资质审批时,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审查审批,物业公司经主管部门经营资质审查合格,领取《资质证书》,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办理营业执照后,方可开展物业管理经营活动。 二是对已审批经营物业管理的公司实行年审制度,每年进行一次验审,对不符合经营资质条件的应责令限期整顿,整改后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应撤销该公司的物业管理资质证书,并建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三是抓好招标投标工作。招标投标的发包工作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主持,业主和投标的物业管理公司参加,投标公司持有《物业管理资质证书》,方可参加投标和从事住宅区的物业管理活动,招标内容应包括委托 管理事项、管理标准、管理权限、管理期限、管理收支、利润及风险、监督检查、违约责任等条款,中标委托合同形成后报市住宅物业管理部门备案。通过招标投标工作把物业管理推向市场,引入竞争机制。 四是帮助物业管理公司搞好业务、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逐步实行 “上岗证”和“物业管理资格证”制度,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 管理模式和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机制。 五是要积极为物业管理公司排忧解难,尤其是要帮助协调好物业公司与供水、供电、供暖,以及与管理有关的部门的关系,为物业管理公司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 北苑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 草 案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昌邑市北苑小区业主委员会,是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大会规程》的有关规定成立的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全体业主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以下统称业主大会)从全体业主中选举产生。是经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登记,在实施物业管理工作中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非法人组织。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第二条 本业主委员会接受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第三条 业主委员会的宗旨是:代表本物业的合法权益,实行业主自治与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保障物业的合理与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舒适、文明的环境。 第二章 业主委员会的产生及职责 第四条 本业主委员会由本住宅小区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向业主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业主大会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业主代表组成筹备小组,筹备小组组织推荐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提交第一次业主大会实行差额选举产生。第五条 业主委员会自选举成立15日内,持下列文件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一)成立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书;(二)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三)业主委员会章程。第六条 本业主委员会设委员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由一名副主任兼任执行秘书,负责处理本会日常事务。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从业主委员会委员中选举产生。第七条 业主委员会在业主大会的监督下,履行下列职责:(一)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报告小区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三)修订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四)采用招标或其他方式选聘、续聘或组织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变更或者解除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五)审议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及使用办法;(六)审议年度管理工作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七)检查、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工作;(八)监督公用建筑、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负责物业维修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九)听取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支持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十)监督业主公约的遵守和物业管理制度的执行;(十一)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 业主委员会会议 第八条 业主委员会会议每季度至少举行一次。有2/3以上的委员提议或主任、副主任两人以上认为有必要时,可召开特别会议。第九条 业主委员会会议的召开应由召集人提前7天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送达每位委员。委员因事不能参加,可以一次性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包括会议日期、地点和议题,并代其行使表决权。第十条 业主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时,由副主任主持,可邀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物业管理企业的人员和非业主使用人代表列席会议。第十一条 会议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其决定必须经全体委员会半数以上通过有效。 第四章 业主委员会委员 第十二条 本业主委员会委员从业主中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在任期内,委员的撤换、增减,由业主委员会会议通过后,提交业主大会确认。第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由道德品质好、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必要工作时间的成年人担任。但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委员,已担任的须停任,并由下次业主大会确认:(一)个人已宣告破产或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期间该企业破产3年内的;(二)因身体或精神上的疾病而丧失履行职责的能力;(三)无故缺席会议3次以上;(四)已不是业主;(五)有违法犯罪行为被司法部门认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六)已以书面形式辞职的;(七)业主大会已将其罢免的。(八)其他不适宜担任本会委员的情形。 第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的权利义务(一)委员有下列权利1、参加业主委员会组织的有关活动;2、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3、参与业主委员会有关事项的决策;4、对业主委员会的建议和批评权。(二)委员有下列义务1、遵守业主委员会章程;2、执行业主委员会的决议,完成交办的任务;3、参加业主委员会组织的会议、活动和公益事业;4、向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提供有关资料和建议。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停任时,须在停任后1周内,将管理和保存的属于业主委员会的资料、财务等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业主大会通过的有关本章程的决议和细则都是本章程的组成部分。第十七条 业主委员会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选举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一)有20%以上业主联名要求改选的;(二)业主委员会不履行职责和义务的;(三)因决策失误给业主或物业造成重大损失的;(四)2个以上物业管理区域合并为1个的;(五)法院判决必需改选的;(六)因其它原因确需改选的。第十八条 业主委员会任期内被解散时,选举新一届业主委员会,按首届业主委员会成立办法组织实施。第十九条 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产生后,上届业主委员会在30日内将有关文件和资料移交给新一届业主委员会。第二十条 业主委员会开展活动所需费用,由全体业主分担。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业主委员会。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若与有关法律法规不符时,按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经业主大会通过后生效。

梦见桃子是祥瑞,能发大财。梦见吃桃子,身体健壮。病人梦见吃熟桃子,病情会恶化,梦见卖桃子是不幸的征兆。商人梦见卖桃子是吉兆,收入会巨增。梦见得到桃子

饮料行业会计制度设计研究论文

[摘要] 从制度、人员、管理角度看,目前中国企业构建内部会计控制体系仍存在诸多问题。本文试分析企业制度、预算控制、内部牵制、内部审计、绩效测评在内部控制体系中的地位,从而对内控体系的构建进行一些有益的探讨。 [关键词] 内部会计控制体系企业会计要素 一、企业构建内部会计控制体系存在的问题 内部会计控制是企业经营活动中强化内部会计监督、进行自我调节和自我约束的内在机制,它有利于保证会计信息真实与可信,保护企业资产安全与完整,确保企业高效率管理,最终实现经营目标。目前我国企业对会计内部控制的研究和实践正处于摸索阶段,内部控制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可以从以下角度来进行分析。 1.从制度角度来看,内控体系不够健全。目前有些企业虽然也建立了相关的内控制制度,但缺乏科学性与连贯性。内部控制的组织机构不够健全,很多规章制度比较比较零散,条块分割,有些相互重复甚至相互矛盾。而有些企业制订的目的只是为了完成形式,没有人去认真考核检查,其执行效果往往很差。 2.从人员角度来看,对内控制度缺乏足够认识,人员素质也有待提高。很多企业领导对内控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内控制度可有可无,以为内部会计控制就是一堆堆的手册、文件和规章制度,这导致了内控制度的执行者对内控制度比较淡漠,责任心不强,甚至出现内控关键环节失控或串通舞弊导致内控失灵的现象。 3.从管理角度来看,执行力度不够,内外监督乏力。很多企业对于内控制度执行比较随意放任,某些企业的制度设计不够完善,在现实中的可操作性相对较差,导致执行力度不够。另外有些比较完善严密的内控制度,由于相关人员的不重视也导致这种问题的存在,使其规定的流程成为形式,失去了其应有的刚性和严肃性。相应的,对于执行过程的内外部监督也不够。一些企业内部审计部门缺乏相对独立性,使得内部审计部门形同虚设,不能发挥其应有的监督作用,而包括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在内的企业外部监督体系也未能形成有效的合力,监督力度不够。 二、构建内部会计控制体系应考虑的因素 根据对企业内控体系现存问题的分析,可以看出企业制度、预算控制、内部牵制、内部审计、绩效测评均会对内部会计控制体系产生影响,可以通过分析这些因素在内部会计控制体系中的地位来构建内部会计控制体系。 1.企业制度:内部会计控制的前提。内部会计控制机制是企业内部组织结构及其相互之间的运行制约关系,只有以良好的管理机制为前提,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才会产生良好的效果。内部会计控制应与企业的管理结构相一致。 2.预算控制:内部会计控制的基础。全面预算要以明确经营目标为前提,采取分权管理和控制管理的模式,将决策权进行分解,并通过适当授权进行内部控制。推行全面预算管理,要以营业收入、成本费用、现金流量为重点。要科学规范企业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执行程序、对预算结果及时进行分析,对预算差异进行控制。 3.内部牵制:内部会计控制的保证。内部牵制是指在部门与部门、员工与员工及各岗位间所建立的互相验证、互相制约的关系。坚持牵制制度,需要明确各单位和部门的职能与性质,明确各部门及人员应承担的责任范围,赋予其相应的权限,职责与权力必须尽可能以规范文件的方式明确地授予具体的部门、岗位和人员,以免发生越权或在出现错误或舞弊时相互推诿扯皮。 4.内部审计:内部会计控制的手段。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责不仅包括审计会计账目,还包括稽核、评价内控制度是否完善和各职能部门执行指定职能的履行效率,并向企业最高管理部门报告内控制度的执行结果。内部审计机构应直接受董事会或者总经理领导,以保持其独立性和权威性。此外可以发挥国家审计机关、社会审计机构的权威性和监督作用。 5.绩效测评:内部会计控制的条件。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其内部会计控制度是否有效、是否可行、均需通过科学的测评,所以要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考评体系。必须确定正确的测评标准,并确定科学的步骤与方法,必须对内控制度体系的各组织之间进行纵向和横向的比较,客观公正地给予考核评价、奖励或惩罚。 企业应全面认识内部会计控制,强化内部会计控制意识,同时提高内部会计控制人员的素质,加大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执行力度,强化内外部监督制度,在一定的内外部条件与环境下构建严密的内部会计控制体系。为避免日后的频繁修改影响规范的稳定性,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要具有一定的实用性,制度具体,可操作性强,不应过于强调其严密性和完整性。此外,要发动各方面的管理者和各方面的员工主动介入和参与内控制度的各项活动,提高内控制度的实施水平和实施效果。

给你个样本你照着套一下,谁让咱是老乡,我是唐山的xx公司财务会计制度本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小企业会计制度》,本公司下列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系根据上述准则拟定的。 一、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记帐本位币和货币折算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三、记帐方法、核算原则和计价基础 会计记帐采用借贷记帐法;会计核算原则为权责发生制,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计价基础为实际成本法。 四、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凡持有的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确认为现金等价物。 五、坏帐准备核算方法 (一)坏帐的确认标准: 1、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 2、因债务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等,确认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 3、因债务人、债务单位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并且超过三年确实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 (二)坏帐的核算: 1、采用备抵法核算坏帐损失。 2、坏帐准备按决算日应收款项帐龄分析法计提。并计入当年度损益。提取比例为: 帐龄 计提率 1年以内 0% 1~2年 10% 2~3年 20% 3年以上 50%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帐款。 关联企业的经济业务不计提坏帐准备。 六、存货核算方法 存货分类为:船用燃料、库存物料。 各种存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记帐;存货日常核算采用实际成本核算,存货发出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低值易耗品按一次摊销法摊销。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并按单个存货项目提取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低值易耗品是单位价值在200元以上(不含200元)至2000元以下(含2000元)并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物品,在领用时采用一次摊销法进行核算。 七、短期投资核算方法 (一)短期投资计价方法:短期投资以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后的金额入帐。 (二)短期投资收益的确认方法: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所获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应于实际收到时,冲减短期投资的帐面价值,但收到的、已记入应收项目的现金股或利息除外。处置短期投资时,按收到的处置收入与短期投资帐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 八、固定资产及其折旧核算方法 (一) 固定资产标准: 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经营的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 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二年的均应作为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计价 固定资产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并予记帐(若有评估、清产核资等情形影响实际成本计价的另予说明)。 (三)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固定资产类别的原价、估计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残值(原价的 5%)确定其折旧率如下: 资产类别 估计使用年限 年折旧率 运输工具(轮船) 10 电子及其他设备 5 19% 办公用具 5 19% 九、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本公司在建工程包括为建造或修理固定资产而进行的各项建筑和安装工程。 (一)用借款进行的工程发生的借款利息,属于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前发生的,计入在建固定资产的成本,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 (二)工程完工交付使用(竣工验收)时,按工程的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或长期待摊费用。 (三)期末在建工程按帐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对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十、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核算方法 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按形成时发生的实际成本计价,本公司的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具体项目及摊销情况如下: (一)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的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如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推销年限不应超过十年; (二) 经营场地的装修费用按受益期五年摊销; (三) 筹建期内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除应计入有关财产物资 价值者外,应当作为开办费入帐,其开办费用应当在开始经营的当月起一次性计入当月的损益; 十一、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 (一)为专门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长期借款费用,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予以资本化,计入所购建的固定资产成本;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所发生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对于短期借款或不是用于专门购建固定资产的长期借款,其所发生的借款费用按月预提计入当期损益。 十二、收入确认原则 一、小企业应按以下规定确认收入实现,并将已实现的收入进入当期损益。 (一)本公司已将产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并不再对产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收款证据,并且与销售产品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实现。 (二)本公司在劳务总收入与总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公司,劳务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的前提下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 (三)小企业提供劳务的收入,按以下规定予以确认: 1、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当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 2、如果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可以按完工进度或完工的工作量确认收入。 二、小企业因让渡资产使用权而发生的使用费等收入确认: 利息收入按使用现金的时间和适用利率计算确定;发生的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上述收入的确定并应同时满足: 1.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公司。 2.收入的现金能够可靠的计量。 十三、税项 按税法正确计算并按时、足额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及其他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本公司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为“应付税款法”。 十四、利润分配 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加上年未分配利润(或减上年未弥补亏损)和其他转入后的余额,为可供分配的利润,具体分配方案与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等按照企业章程和董事会决议。

内部控制作为一种先进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本文论述了企业内部控制的内涵,并针对现阶段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对策。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为适应生产经营管理需要而产生的,是现代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手段,建立并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深化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关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内部控制既要遵循传统内部控制的原则,又要研究新的内部控制理论和方法。 一、企业内部控制的内涵 内部控制作为企业管理活动中的一种自我调整和制约的手段,从其形成至完善,大体经历了“内部牵制的采用一制约机制的建立一控制体系的形成”三个阶段。内部控制的职能不仅包括企业管理者用来授权与指挥进行购货,销售,生产等经营活动的各种方式方法,也包括核算,审核、分析各种信息资料及报告的程序与步骤,还包括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综合计划、控制和评价而制定和设置的各项规章制度。因此,内部控制贯穿于企业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只要存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就需要有相应的内部控制。 企业制定内部控制制度的目的,在于保证其经济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企业资产的安全,完整与有效运用,提高经济核算的正确性与可靠性,推动与考核企业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程度,评价企业的经济效益,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目前,我国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理论相对滞后,使研究企业内部控制的理论与实务成了最紧迫的课题之一。 二、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的现状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我国企业也不断发展壮大,但相当一部分企业由于管理制度不健全,机构设置不合理、人员素质较低等原因导致内部控制薄弱,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一千瓶颈因素。 1、企业内部控制意识薄弱 由于内部控制不能直接产生经济价值,间接效益也需要较长的周期才能看出而且需要多设置人员岗位。需要制定大量的规章制度,需要增加办事环节和程序,因而多数企业把精力主要放在生产和营销上,有人认为,加强内部控制,束缚了自己的手脚,会影响办事效率;更有甚者认为,搞内部控制就是对自己人的不信任,容易制造内部矛盾等等。 2、员工整体素质比较低下 一方面,我国很多企业中缺乏知识全面、素质高的会计人才,一般本科会计毕业生的就业选择首选是发达城市的大企业,其次是各大院校,行政事业单位,真正流向中小企业的会计人才数量就非常有限,另一方面,会计人员无证上岗现象严重,有些企业根本不符合《会计法》中关于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的规定,只能聘请无会计证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 3、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比如,内部岗位责任制不健全,内部授权不充分,职责划分不明确,财务控制的功能无法充分发挥,还有一些企业内部控制的程序不合理,控制重点不明确,管理漏洞比较大,内部控制作用不能有效地发挥。 4、内部控制电算化程度不高 随着计算机在会计工作中的应用,会计电算化作为一种新型的会计核算和管理方式得到了迅猛发展,许多企业在建立电算化会计系统后,会计业务处理程序和工作组织发生了很大变化,给企业内部控制带来了许多前所未有的变革,也使得会计内部控制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但是,内部控制电算化也使会计信息在处理过程中连续出现错误的风险加大。在手工会计系统中,会计人员重复出现同一错误或几个人同时出错的可能性极小,而在会计电算化系统中,只要某一环节处理出错。将会引起其他环节的一系列错误,尤其是当软件程序出现了错误或被恶意篡改时,系统将错误处理所有的会计业务,后果十分严重。 三、完善企业内部控制的原则 1、会计信息质量的可靠性 可靠的会计信息必须具备真实性、可验证性,时效性和客观公正性。会计信息是决策者进行决策的重要依据之一,因此,会计信息最基本的质量特征就是决策有用性,会计信息的质量关系到决策者的决策及其后果,具有影响决策的能力,这就要求会计信息必须真实有用。 2、会计制度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设计企业内部会计制度必须以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财经法规为依据,内容上应与《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协调一致。 3、会计制度设计要便于加强监督 注重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从理论上来讲,一项完整的经济业务,如果是经过两个以上的有相互制约环节对其进行监督和核查,其发生错弊现象的几率就很低。 4、及时修正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企业应根据情况的变化和出现的问题(如电算化管理)对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做出及时修正,及时建立新的内部控制制度。 四、完善企业内部控制的措施 1、增加企业经营者对会计内部控制的认识 这是有效实施会计内部控制的前提。企业经营者要充分认识到会计内部控制在保护企业资产的安全、完整防范欺诈和舞弊行为以及实现企业经济目标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以积极的态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会计内部控制建设,同时,要带头执行内部会计控制,为内部会计控制的有效实施提供保证,确保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支持会计人员的工作,保证会计及相关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2、不断完善内部会计控制机制 为保证内部会计控制实施的有效性,应注意完善内部会计控制机制,即必须遵守职责明确、相互牵制、相互监督的原则以及企业内控制度的要求。首先,制度建设要突破传统观念,应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地以风险防范、控制和提高效率为目标,谨慎性原则是会计王作中应坚持的基本原则之一,但谨慎不等于保守,不等于固步自封,而是要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与业务部门密切配合,从有利于业务发展,风险防范和提高效率的角度出发,敢于打破旧有的条条框框,使内控制度成为促进企业全面发展的动力之一,而不应成为发展的阻力。其次。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考评体系。内部制度的运行如果没有考核考评、奖励与惩罚,就无法保证该项制度推行和运行,因而只有对内控制度体系的各组织之间进行纵向和横向的比较,客观公正地给予考核评价,奖励或惩罚。才能激励和鞭策与推行内控制度的有关部门及员工尽职尽责地做好内部控制工作。 3、提高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 这是有效实施内部会计控制的重要保证,会计人员在内部控制中具有双重身份,起着关键作用。一方面,单位内部的各项控制措施要通过会计人员的日常工作得以贯彻;另一方面,会计人员承担着监督经营者及其他参与经营活动人员执行会计控制规范的责任,会计人员作用发挥的如何,关系到内部控制制度实施的成败。通过建立良好的人力资源政策来培养企业的员工,提高企业员王的素质,对更好地贯彻执行内部控制有很大的帮助。同时,为了使会计监督落实到位,应该在会计人员管理体制上进行改革。比如,实行会计人员上级委派制度,对于充分发挥会计监督职能就是非常有利的。 4、加快会计电算化的建设 会计电算化是现代会计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要加快会计电算化建设,有效地加强会计内部控制与防范计算机风险。在实际工作中,要运用计算机对各项会计业务进行检查,建立一套先进的会计内部控制信息系统,用现代化手段对会计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在应用软件开发中,设计会计业务处理程序时要将制约,监督等风险控制防范功能融入其中,使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职责权限和有制约的操作程序才能进入系统处理会计业务,以达到防范技术风险和计算机犯罪,同时,要明确电算化系统管理人员、维护人员不得兼任出纳、会计工作,任何人不得利用工具软件直接对数据库进行操作,程序设计人员还应对数据库采用加密技术进行处理,严格按会计电算化系统的设计要求配置人员,健全数据输入,修改 审核的内部控制制度,保障系统设计的处理流程不走样、不变型。 总之,加强内部会计控制,完善企业内控制度建设是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增强企业竞争实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必要保障。只有企业全体职工齐心协力,相互支持,相互激励,企业内部控制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相关百科

热门百科

首页
发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