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与偏见达西先生锐变有何社会议论答辩怎么答是先通过中心思想来概括最后来叙述
问题不一,我看你随机应变吧!~祝你好运
一般不用讲够8分钟的,有时答辩老师三四分钟后就让学生下来了。可阐述的要点:1、论文选题的缘由,比如你为什么要从婚姻观的角度来评论《傲慢与偏见》,是什么促使你选择这一角度的?2、概述论文“引言”部分的内容;3、简述论文的主要观点,把要点说出来就行了,可以重点说其中的一两个方面;4、说下结论。这样差不多就够了,时间很快的。答辩的重点是老师提问的问题,自己的阐述是次要的。
1、简述论文内容;2、你觉得婚姻和金钱哪个更重要;3、举例让你二选一,并说出自己的想法……
一般陈述的第一部分就是先感谢一下你的指导老师和在座的各位老师,这个套话居多。第二部分介绍一下你的论文结构,这个可以参考你的摘要部分。最后一部分就是谈一下论文的缺点,并希望在座的老师给予指点。
最常见的,会问你为什么选这个题目,对这个题目有什么理解,这个论文你的个人见解是什么,你的写作思路,你知道把论文多看几遍就行了,尤其是每一节的题目。答辩不用紧张,一般不会出现因为答辩难为你的事,毕竟四年都念了,能让你答辩不过吗?甚至有时候你英语解释不出来,可以跟老师说Can I speak in Chinese?因为对于本科生来说,学术的东西不可能那么懂,文学也是。一般的老师都会理解的。尤其答辩时候的老师大多都是教授,人家会难为你一个学生吗。放心吧,不会的。我们答辩时候有个同学口语特不好,遇到了院长,哈哈大家都以为他死定了,结果院长都让过了。没事的,放心。
听的时候,不要分心。说出你自己的见解,不要怕!
先问候在场的论文答辩老师,然后总体介绍自己的论文情况,最后回答答辩老师的提问。总之,你要对自己所写的内容要特别熟悉。
哈哈,我的论文也是《傲慢与偏见》,下面是我的一些参考文献,你可以看下 Austen. Pride and Prejudice. Shanghai World Books Press, 2007. Jiayong. Today’s Most Popular Study Guides: Pride and Prejudice. Tianjin:Tianjin Technology Translation Press, Weiping. A History of the Artistic Development of the English Novel. 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 . Black Cat有声名著阶梯阅读: Pride and Prejudice. Huadong Normal University Press, 2004.
傲慢与偏见论文范本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女小说家简·奥斯汀的创作的长篇小说,小说讲述了乡绅之女伊丽莎白·班内特的爱情故事。本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傲慢与偏见论文,仅供参考。
【摘要】 美国著名文艺评论家埃德蒙――威尔逊认为:最近一百多年以来,英国文学史上出现过几次趣味革命,文学口味的翻新影响了几乎所有作家的声誉,唯独莎士比亚和简奥斯丁经久不衰。
【关键词】 奥斯丁;文学;婚姻
简奥斯丁,生于斯蒂文顿乡一教区牧师家庭,收到较好的家庭教育,主要教材就是父亲的文学藏书,奥斯丁一家爱都流行小说,多半是庸俗的消遣品,她少女时期的习作就是对这类流行小说的滑稽模仿,这就形成了她作品中的嘲讽的基调。她的六部小说《理智与感伤》(1811)、《傲慢与偏见》(1813)、《曼斯菲尔德花园》(1814)、《艾玛》(1815)以及作者逝世后出版的《诺桑觉修道院》(1818)和《劝导》(1818),大半以乡镇上的中产阶级日常生活为题材,小说中充满了各式人物,男人和女人,老人和青年――其中一些是孩子,但为数不多――令读者难忘而栩栩如生,就像他/她自己的家人和朋友。简奥斯丁没有走出强加给自己的有限空间。她没有写豪门望族的故事――尽管她对北汉普街角的贵族家庭有所了解。通过描写爱情婚姻等方面的.矛盾冲突反映了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英国社会的风貌,作品中往往通过喜剧性的场面嘲讽人们的愚蠢、自私、势力和盲目自信等可鄙可笑的弱点。奥斯丁的小说出现在十九世纪初叶,一扫风行一时的假浪漫主义潮流,继承和发展了英国十八世纪优秀现实主义传统,为十九世纪现实主义小说的高潮做了准备,起到了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
其中,《傲慢与偏见》实属世界文库中不可多得的珍品,被毛姆列入世界十大小说名著之一。它以男女青年的恋爱婚姻为题材,以男女主人公的爱情纠葛为主线,共计描述了四起姻缘,成为作者最富于喜剧色彩,最引人入胜的一部作品。
奥斯丁明确划定了婚姻的“好坏”标准,不幸的婚姻大致有两种:一像夏洛特和柯林斯那样,完全建立在经济基础上;二像莉迪亚和威科姆那样,纯粹建立在美貌和情欲的基础上。与她们相反,伊丽莎白与达西、简与宾利,他们的婚事是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这是真正的美满姻缘。尤其是伊丽莎白,她对达西先拒绝后接受,充分说明:“没有爱情可千万不能结婚。”
其次,恋爱婚姻既然是关系到终身幸福的大事,那就一定要严肃谨慎,切不可让表面现象蒙住眼睛。伊丽莎白因为受到达西的怠慢,便对他产生了偏见,而当“风度翩翩”的威科姆向她献殷勤时,她便对他萌发了好感,直至听信他的无耻谰言,进一步加深了她对达西的偏见和憎恶,后来她自责说,之所以会做出这种蠢事,完全是虚荣心在作祟。事实证明:“初次印象”是不可靠的,而偏见又比无知更可怕。
另外,婚姻不仅是个人问题,而且是个社会问题。莉迪亚的私奔引起了全家人乃至所有亲友的惊恐,因为大家都明白,这件丑事假若酿成了丑闻,不但会害得莉迪亚身败名裂,还会连累亲友们,特别是她的借个姐姐,将因此而很难找到体面地归宿。后来因为达西挽救,莉迪亚才没有“一失足成千古恨”。与此相反,伊丽莎白和简圆满出嫁之后,自然给另外两个妹妹带来了希望和机会。作者这是告诉我们:人们考虑婚姻大事,不能光顾自己,还要对亲友负责,对社会负责。虽然现在是思想解放的社会,但是在中国,受到传统思想的影响,婚姻幸福与否,这些还是相当重要的因素。
英国学者H沃尔波尔:“这个世界,凭理智来领会是个喜剧,凭感情来领会是个悲剧。”奥斯丁凭借理智来领会世界,创作了一部描述世态人情的喜剧作品。书中有两个滑稽人物,贝内特太太是个“智力贫乏,孤陋寡闻,喜怒无常”的女人,因为嫁女心切,完全生活在一厢情愿的幻觉中,每遇到一个“有钱单身汉”就将其视为自己某位女儿的“合法财产”。而柯林斯牧师是个集自负和谦卑于一身的蠢汉,他一方面对贵族德布尔夫人自卑自贱,另一方面又对他人自命不凡,经常生活在妄自尊大的幻觉中。奥斯丁的讽刺艺术,不仅表现在某些人物的喜剧性格上,也不仅表现在众多情节的喜剧性处理上,而且还融汇在整个故事的反讽构思中,让现实对人们的主观臆想进行嘲讽。
对话,是文学创作塑造人物形象的基本资料和基本手段。奥斯丁在创作人物对话时,一方面注意运用对话来刻画人物形象,另一方面又善于利用说话人、听话人、读者在动机和理解上的差异,制造多层次语调,致使她的对话具有既鲜明生动、富有个性,又含义丰富、耐人寻味两大特色。例如:达西趁宾利小姐弹起一只苏格兰小曲时,邀请伊丽莎白跳舞:“贝内特小姐,你是不是很想抓住这个机会跳一曲里尔舞?”打死这话说得虽然有些傲慢,但是他主观上还是想讨好伊丽莎白,可是伊丽莎白听起来却不以为然。她认为里尔舞是一种乡土舞,达西邀请她跳这种舞,是想蔑视她的“低级趣味”,于是正颜厉色的回道:“我压根儿不想跳里尔舞--现在,你是好样的就蔑视我吧。”达西回答:“实在不敢。”这句话可能做出多层解释:伊丽莎白仅仅看作对方是在献殷勤,宾利小姐可能理解成想结“良缘”的表示,而读者可能会发现,达西心里可能在想,“这位迷人的小姐着实厉害,我这次只能认输,以后可得谨慎从事。”类似这些微妙的对话,让人回味无穷。
总而言之,在《傲慢与偏见》中,简奥斯丁运用最精湛的语言,展现了她对人性的最透彻的理解,四处洋溢着机智幽默,令人感到光彩夺目,情趣盎然。
Austen,Jane.Jane Austen’s letters.ed.Deirdre Le Faye.Oxford and NewYork:Ox~rd UniversityPress.1995. [7]Austen,Jane.Pride andPrejudice.1813.Bantam Classic Edition. 1981 [8]Copeland,E.& Mcmaster,J.The CambridgeCompanion to Jane Austen.Cambridge:CambridgeUniversity Press.1998.[9]William J Fitzpatrick,Jane Austin’s PRIDE ANDPREJUDICE,Simon & Schuster,1964.[10]Nark Schorer. Pride and Prejudice,Riverside Edition—B1,Boston,1956. [11]R. W.. Chapman,Jane Austen:A CriticalBibliography,22nd Edition,London,Annotated,1955. [12]David Daiches,Introductionto Pride and Prejudice. Modern Library,New York,1950
《傲慢与偏见》(Pride and prejudice)是简·奥斯汀最早完成的作品,她在1796年开始动笔,取名为《最初的印象》,1797年8月完成。她父亲看后很感动,特意拿给汤玛·卡士德尔,请他出版,但对方一口回绝,使得他们十分失望。后来,她重写了《最初的印象》 并改名为“傲慢与偏见”于1813年1月出版。你干吗不去百度一下该作者和这部书呢,这个是名著呢,很容易找到的
这里是Jane Austen的pridepre&judice介绍站,其中有写作风格与总结。 还有:
按照当时的社会背景和社会文化作者的婚姻观还真没什么好反的不过,我可以说一下,写《简爱》的作者是很反我亲爱的Jane Austen的婚姻关的,你可以去找有关她们的传记,稍稍负责的人都应该提到过她们对立的婚姻观随便说一下,楼上的答案么强,想也轮不到我
傲慢与偏见论文范本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女小说家简·奥斯汀的创作的长篇小说,小说讲述了乡绅之女伊丽莎白·班内特的爱情故事。本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傲慢与偏见论文,仅供参考。
【摘要】 美国著名文艺评论家埃德蒙――威尔逊认为:最近一百多年以来,英国文学史上出现过几次趣味革命,文学口味的翻新影响了几乎所有作家的声誉,唯独莎士比亚和简奥斯丁经久不衰。
【关键词】 奥斯丁;文学;婚姻
简奥斯丁,生于斯蒂文顿乡一教区牧师家庭,收到较好的家庭教育,主要教材就是父亲的文学藏书,奥斯丁一家爱都流行小说,多半是庸俗的消遣品,她少女时期的习作就是对这类流行小说的滑稽模仿,这就形成了她作品中的嘲讽的基调。她的六部小说《理智与感伤》(1811)、《傲慢与偏见》(1813)、《曼斯菲尔德花园》(1814)、《艾玛》(1815)以及作者逝世后出版的《诺桑觉修道院》(1818)和《劝导》(1818),大半以乡镇上的中产阶级日常生活为题材,小说中充满了各式人物,男人和女人,老人和青年――其中一些是孩子,但为数不多――令读者难忘而栩栩如生,就像他/她自己的家人和朋友。简奥斯丁没有走出强加给自己的有限空间。她没有写豪门望族的故事――尽管她对北汉普街角的贵族家庭有所了解。通过描写爱情婚姻等方面的.矛盾冲突反映了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英国社会的风貌,作品中往往通过喜剧性的场面嘲讽人们的愚蠢、自私、势力和盲目自信等可鄙可笑的弱点。奥斯丁的小说出现在十九世纪初叶,一扫风行一时的假浪漫主义潮流,继承和发展了英国十八世纪优秀现实主义传统,为十九世纪现实主义小说的高潮做了准备,起到了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
其中,《傲慢与偏见》实属世界文库中不可多得的珍品,被毛姆列入世界十大小说名著之一。它以男女青年的恋爱婚姻为题材,以男女主人公的爱情纠葛为主线,共计描述了四起姻缘,成为作者最富于喜剧色彩,最引人入胜的一部作品。
奥斯丁明确划定了婚姻的“好坏”标准,不幸的婚姻大致有两种:一像夏洛特和柯林斯那样,完全建立在经济基础上;二像莉迪亚和威科姆那样,纯粹建立在美貌和情欲的基础上。与她们相反,伊丽莎白与达西、简与宾利,他们的婚事是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这是真正的美满姻缘。尤其是伊丽莎白,她对达西先拒绝后接受,充分说明:“没有爱情可千万不能结婚。”
其次,恋爱婚姻既然是关系到终身幸福的大事,那就一定要严肃谨慎,切不可让表面现象蒙住眼睛。伊丽莎白因为受到达西的怠慢,便对他产生了偏见,而当“风度翩翩”的威科姆向她献殷勤时,她便对他萌发了好感,直至听信他的无耻谰言,进一步加深了她对达西的偏见和憎恶,后来她自责说,之所以会做出这种蠢事,完全是虚荣心在作祟。事实证明:“初次印象”是不可靠的,而偏见又比无知更可怕。
另外,婚姻不仅是个人问题,而且是个社会问题。莉迪亚的私奔引起了全家人乃至所有亲友的惊恐,因为大家都明白,这件丑事假若酿成了丑闻,不但会害得莉迪亚身败名裂,还会连累亲友们,特别是她的借个姐姐,将因此而很难找到体面地归宿。后来因为达西挽救,莉迪亚才没有“一失足成千古恨”。与此相反,伊丽莎白和简圆满出嫁之后,自然给另外两个妹妹带来了希望和机会。作者这是告诉我们:人们考虑婚姻大事,不能光顾自己,还要对亲友负责,对社会负责。虽然现在是思想解放的社会,但是在中国,受到传统思想的影响,婚姻幸福与否,这些还是相当重要的因素。
英国学者H沃尔波尔:“这个世界,凭理智来领会是个喜剧,凭感情来领会是个悲剧。”奥斯丁凭借理智来领会世界,创作了一部描述世态人情的喜剧作品。书中有两个滑稽人物,贝内特太太是个“智力贫乏,孤陋寡闻,喜怒无常”的女人,因为嫁女心切,完全生活在一厢情愿的幻觉中,每遇到一个“有钱单身汉”就将其视为自己某位女儿的“合法财产”。而柯林斯牧师是个集自负和谦卑于一身的蠢汉,他一方面对贵族德布尔夫人自卑自贱,另一方面又对他人自命不凡,经常生活在妄自尊大的幻觉中。奥斯丁的讽刺艺术,不仅表现在某些人物的喜剧性格上,也不仅表现在众多情节的喜剧性处理上,而且还融汇在整个故事的反讽构思中,让现实对人们的主观臆想进行嘲讽。
对话,是文学创作塑造人物形象的基本资料和基本手段。奥斯丁在创作人物对话时,一方面注意运用对话来刻画人物形象,另一方面又善于利用说话人、听话人、读者在动机和理解上的差异,制造多层次语调,致使她的对话具有既鲜明生动、富有个性,又含义丰富、耐人寻味两大特色。例如:达西趁宾利小姐弹起一只苏格兰小曲时,邀请伊丽莎白跳舞:“贝内特小姐,你是不是很想抓住这个机会跳一曲里尔舞?”打死这话说得虽然有些傲慢,但是他主观上还是想讨好伊丽莎白,可是伊丽莎白听起来却不以为然。她认为里尔舞是一种乡土舞,达西邀请她跳这种舞,是想蔑视她的“低级趣味”,于是正颜厉色的回道:“我压根儿不想跳里尔舞--现在,你是好样的就蔑视我吧。”达西回答:“实在不敢。”这句话可能做出多层解释:伊丽莎白仅仅看作对方是在献殷勤,宾利小姐可能理解成想结“良缘”的表示,而读者可能会发现,达西心里可能在想,“这位迷人的小姐着实厉害,我这次只能认输,以后可得谨慎从事。”类似这些微妙的对话,让人回味无穷。
总而言之,在《傲慢与偏见》中,简奥斯丁运用最精湛的语言,展现了她对人性的最透彻的理解,四处洋溢着机智幽默,令人感到光彩夺目,情趣盎然。
浅析简·奥斯丁与张爱玲作品中的女性意识评《傲慢与偏见》论《傲慢与偏见》中婚姻三重境界-爱情与金钱浅谈《傲慢与偏见》的对话描写艺术《傲慢与偏见》中看女性婚姻论《傲慢与偏见》婚姻价值取向《傲慢与偏见》中叙述视角和写作意义浅议《傲慢与偏见》中反讽的运用评析简·奥斯丁在《傲慢与偏见》中的婚姻观浅议简·奥斯丁《傲慢与偏见》中宾利和简的婚姻伊丽莎白的"理想婚姻"与奥斯丁的"婚姻理想"--《傲慢与偏见》伊丽莎白人物形象分析英语IRONY的翻译赏析——评《傲慢与偏见》的三个中译本 权衡:爱情与金钱----论《傲慢与偏见》中婚姻三重境界(上) 一、引言 简·奥斯丁(Jane Austen),1775年12月生于英国汉普郡的史蒂文顿,有兄弟姐妹八人。她并不算是一位长寿的作家,在1816年初她得了重病,身体日渐衰弱,不幸于1817年7月18日死在姐姐的怀抱里;奥斯丁也算不上是位多产的作家,尽管年仅21岁就写出了她的第一部小说《最初的印象》(19年后重新改写,即《傲慢与偏见》)。但在她的创作生涯中,具有代表性的作品只有六部。可这丝毫没有减弱奥斯丁在英国文学中的地位,反而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日益重要。即使在今天,她的读者也是有增无减。她的作品被屡次改编成电影、电视剧,深受广大观众的喜爱。批评家托.巴.麦考莱就曾赞扬到:“作家中手法最接近(莎士比亚)这位大师的,无疑就要算简·奥斯丁了,这位女性堪称是英国之骄傲。她为我们创造出了一大批的人物…” 二、钟情婚姻爱情描写 从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庸俗无聊的“感伤小说”和“哥特小说”充斥着英国文坛,而奥斯丁创作的小说则是一反常规地展现当时尚未受到资本主义冲击的英国乡村中产阶级的日常生活和田园风光。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人物的小说家。她的作品反映了当时英国中产阶级生活的喜剧,显示了家庭文学的可能性。她多次探索青年女主角从恋爱到结婚中的自我发现过程,这种着力分析人物性格以及女主角和社会之间紧张关系的做法,使她的小说摆脱十八世纪的传统而接近于现代的生活。正是这种现代性,加上她的机智和风趣,她的小说能长期吸引读者。”[1]尽管反映的广度和深度有限,但对改变当时小说创作中的庸俗风气起了很好的作用,因此奥斯丁的小说在英国小说发展史上有承上启下的意义。 简·奥斯丁一生都是居住在乡村小镇,接触的人物以中小地主、牧师为主,观察的环境也以他们恬静、舒适的生活为主,在她的作品中,我们看不到有对重大社会矛盾的反映。有趣的是,尽管奥斯丁终身未嫁,但在她的作品中最为人津津乐道的,却是有关婚姻与爱情的描写。她以女性特有的细致入微的观察力和对细腻情感的把握,生动真实地描绘了简.奥斯丁周围世界的小天地,特别是绅士淑女之间的婚姻和爱情风波。 简·奥斯丁的六部作品可以说都是以婚姻为主题的婚姻小说,虽然她的婚姻观不可避免得要打上时代的烙印,但也不是完全正统的。而比较清晰得展现作家婚姻爱情观念的作品,无疑要算《傲慢与偏见》了,这部反映婚姻问题的小说是作者最喜欢的作品,同时也是她最受欢迎的一部作品。在2007年3月1日的“世界书日”上,《傲慢与偏见》被英国读者评选为“十大不可或缺的书”之首。整部作品通过贝内特几个女儿的婚姻经历为基点,以伊丽莎白与达西的感情经历为情节主线,展示了18世纪中后期英国社会贵族阶层的婚姻状况。从某中程度上,也探讨了婚姻的内涵,因此此书也具有一定的社会意义和现实意义。文学批评家马克肖尔这样评价《傲慢与偏见》:“《傲慢与偏见》及奥斯丁后期的小说会令愚顿者震撼。如她的见解能被认同,这个由愚顿者构成的社会必将脱胎换骨。”[2] 三、三段婚姻展现三重境界 人们的择偶动机决定人们的择偶标准。择偶动机不同,人们的择偶标准也不会相同。自古以来,人们的择偶标准既要遵循婚姻的自然属性,又不得不受婚姻社会属性的影响。婚姻的自然属性决定了人们择偶时要考虑对方的身体、经济、宗教、道德等因素。人们在选择婚姻伴侣时不可能只有单一的动机,而是几种动机同时存在,只是侧重点不同罢了。而这种侧重点的差异表现出来便是人们择偶标准的差异。 根据择偶标准的差异,历史学家劳伦斯·斯通,在其名著《1500-1800年英国家庭、性和婚姻》中将当时英国人的择偶动机分为四类:为了巩固家庭的经济、政治或社会地位;为了个人的感情、友爱和情谊;性的吸引;激情之爱。[3]在《傲慢与偏见》里,作者所塑造出的几种婚姻关系,大都可以从中找到相符合的类型。例如夏洛特和柯林斯的结合,就符合“为了巩固家庭的经济、政治或社会地位”这一类型。 简·奥斯丁用一种轻松的方式对《傲慢与偏见》里的婚姻与婚姻相关的一系列活动进行了诙谐的描述。男士们如何挑选妻子,年轻的女子以及她们的母亲如何为其挑选未来的夫君,构成了这部小说许多精彩的场景。在这部探讨婚姻关系的作品中,作者着力刻画了几种不同的婚姻和爱情关系,除了上面提到的夏洛特和柯林斯的婚姻,还有几对比较重要的婚姻:莉迪亚和威克姆;伊丽莎白和达西等等。尽管他们都走进了婚姻的围城,但是婚姻的幸福度却各不相同。这是因为奥斯丁笔下的婚姻,不仅涉及到感情,而且还和经济紧密相关。“凡是有财产的单身汉必定要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为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4]本书的第一句话就点出了影响婚姻的一个重要因素—金钱,然而果真是一条真理吗?我们对小说进行分析,可以将书中的婚姻划分为三种不同的境界,通过比较,我们就会有自己的判断。 (一)莉迪亚和威克姆的婚姻:盲目的激情追求享乐 在《傲慢与偏见》中,如果要选出一桩最荒诞且最不被看好的婚姻,无疑就是莉迪亚和威克姆的婚姻了。作者甚至没有正面交代二人是如何走到一起,继而出走的。只是简单的通过简和M·加德纳舅妈写给伊丽莎白的信,让读者了解情况的大概。两个人之间很难说有什么爱情,即使勉强有,也只能算是“肉欲之爱”产生的盲目激情。简·奥斯丁对他们的婚姻持一种批判的态度,莉迪亚的轻浮、卤莽和无知即使在小说的结尾也没有改变,威克姆的狡诈、野心和肤浅也使我们感到厌恶。理智、感情与道德可以说是婚姻精神层面上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而这对婚姻不具备其中的任何一项,他们婚姻的失败早已注定。 婚姻的基础是婚姻最终成立的根据,决定着婚姻的特性。西方的婚姻更加注重性的因素,在他们看来男女的结合“主要报偿是性关系的满足。”长久以来,西方人有这样的观念,婚姻是为了爱情和寻求伴侣,还有的是为了性的和谐,避免孤独。莉迪亚习惯沉醉在男人的追捧中,而且一向用清不专,“只要受到人家的勾引,对谁都会上钩。”她对人的好恶,选择男人的标准,只是看对方的脸蛋漂不漂亮。当有漂亮的男人出现时,她的注意力马上就会集中过去。至于自己是不是爱上对方,她一点也不在乎,也更不会在乎对方是否真的爱她。 这种以性爱为基础的带有鲜明个人性的婚姻是缺乏稳定性的。婚姻是个人的事,与别人没有直接关系,这样做出决定和采取行动就比较容易,没有什么牵制和挂碍。爱情本身是不稳定的,是人类情感中最难以捉摸的部分。[5]韦政通说:“在所有的爱中,最强烈,最令人困惑,也是最缺乏稳定性的就是性爱。”所以建立在性爱基础上的婚姻总是包含着“隐伏的危机。”[6]而人的本性中又有“喜新厌旧”的倾向,因而更加重了建立在性爱上的婚姻的不稳定性。莉迪亚和威克姆的婚姻既是个人的,又是根植于性爱的,它的不稳定性就成为必然了。加之西方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交流比较受限。在这种环境下夫妻间的冲突所产生的情绪障碍很难获得疏导,日积月累容易造成不和,情感上就会出现创伤、裂缝。这种情感上的伤痕便无法弥合而全面崩溃,当做为婚姻基础的性爱消失,那婚姻自然也没有存在的必要。《傲慢与偏见》中莉迪亚和威克姆婚姻的前景,作者在最后一章含蓄得指出:“威克姆不久便清淡爱弛,莉迪亚对他稍许持久一些。” 威克姆选择莉迪亚的原因,书中并没有详细指出,不过他之所以同意与莉迪亚结婚,金钱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威克姆是个不折不扣的花花公子,在与莉迪亚私奔前,曾经追求过金小姐和达西小姐,不是因为性,而是为了金钱。威克姆怀有这样的心态,与当时的社会风气不无关系。在18世纪时财富仍是社会中上层择偶时的重点,正如1727年丹尼尔迪福所抱怨的那样,“金钱和处女膜仍是人们考虑的目标。”同时威克姆做为地位稍底的中等阶级(lower middle classes),并没有大量的财产传承,因而更加重了他对金钱的贪婪。最终还是达西先生出面,替威克姆偿还了债务,并在莉迪亚名下的钱之外,又给了她一千英镑,并给威克姆买了个官职,最终换来了威克姆和莉迪亚的婚姻。“美貌与相貌平常的人一样,也得有饭吃,有衣穿。”可见在这段婚姻中除了盲目的激情,金钱也扮演了“关键先生”的角色。 (二)夏洛特和柯林斯的婚姻:向现实妥协 在《傲慢与偏见》中,金钱和爱情婚姻往往是形影不离,难分难舍的。小说里人们谈婚论嫁时总少不了金钱的影子,而阐述金钱对于婚姻的选择,一个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柯林斯牧师和夏洛特·卢卡斯的结合了。 柯林斯选择夏洛特做自己的妻子,显然不是因为爱上她,在柯林斯向伊丽莎白求婚时就已经详细阐述了他要结婚的理由:“第一,我认为每个生活宽裕的牧师(像我本人),理当给教区在婚姻方面树立一个榜样;第二,我相信结婚会大大增进我的幸福;第三—这一点或许应该早一点提出来,我有幸奉为恩主的那位贵妇人特别劝嘱我要结婚。”因而当柯林斯像伊丽莎白求婚遭到拒绝后,他毫不犹豫的把结婚对象转向了夏洛特小姐。柯林斯急着结婚,并不是出于个人需要,只是在完成他所崇拜的德布尔夫人(达西的姑妈)布置的一项任务,只要结婚了就算完成了任务。至于结婚对象是谁,对她是不是有感情这些并不重要。而且夏洛特小姐还算是贵族出身的小姐,也算是门当户对,这就已经足够了。 柯林斯这个人并不懂得如何去爱和经营婚姻,他看上去有些笨拙可笑,缺少男子汉气概但又很自负。他的婚姻一定程度上是遵循了当时社会上流行的婚姻理念:“凡是有财产的单身汉必定要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为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 夏洛特·卢卡斯可以说是《傲慢与偏见》里有头脑并富有理性的一位女子,是她最先看出达西对伊丽莎白有意,并且向伊丽莎白表达她对简和宾利感情发展的担忧(事实证明她是正确的)。夏洛特的聪明伶俐令人印象深刻,可更让人感叹的是她对自己婚姻选择的那份精明。她清楚得认识到了当时英国社会中上层阶级婚姻的普遍本质:物质因素是18世纪至19世纪英国社会的婚姻生活的重要因素。卢卡斯家族也算是属于贵族阶级,在16至18世纪期间,英国贵族“婚姻并不是为了满足个人心理和生理需要的私人结合,而是一种确保家庭和其财产永存的制度性策略。”[7]贵族的婚姻很大程度上要服从家庭的利益,他们非常注重婚姻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对于许多处于经济困难的贵族来说,尤其如此。因而,属于破落贵族家庭的夏洛特没有多少可观的嫁妆,也无法攀高求贵,被迫嫁给柯林斯实际也是一种无奈的选择。而且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英国,这也是一个以男性为中心的时代,男女不平等,妇女的社会地位非常低下。法律规定,女性不拥有财产继承权,家庭生活被认为是最适合妇女的天地。妇女要生存,要获得生活上的保障和“财政保证”,婚姻是捷径也是唯一的途径。这就导致了当时的婚姻不仅仅是作为爱情的归宿,还会是“谋生”的手段,也就难免出现一些看似荒唐的事。“并且,马克思(和贝尔)曾说,妇女在和男人的关系中的地位使我们可以判断出一定特定社会自由和不自由的程度。[8] 夏洛特是何等聪明的女子!她早就看出了柯林斯先生既不通情达理,又不讨人喜欢,同他相处实在令人厌烦,而且他对她的爱也一定是“镜花水月”。但是她还是选择了他做丈夫,因为夏洛特选择的这种婚姻,总归是女人最适意的保险箱,能确保她不至于挨冻受饥,也不用担心丈夫变心,至于婚姻幸福与否则就要放到次要位置了。所以在伊丽莎白拜访朋友的时,发现“柯林斯先生有时说些让夏洛特实在难为情的话”“夏洛特一般总是明智地装作没听见。”而且夏洛特也并不把他放在心上,单独带妹妹和伊丽莎白参观住宅,而且她也非常高兴。似乎如果柯林斯不存在,就真有一种舒适的气氛。这就是夏洛特和柯林斯的婚姻,很显然成就这段婚姻的关键就是金钱。对柯林斯来说,这样的生活让他很满足,婚姻的“目的”也已经实现。而夏洛特“用什么手段驾御丈夫,有多大的度量容忍他,不得不承认,事情处理得相当不错。”这样的一种靠金钱财富维持的婚姻虽然并不完美,但毕竟也是一种婚姻。 在这桩婚姻里,夏洛特和柯林斯之间是没有温暖和幸福的感觉的,只是枯燥平淡的生活着。也许只有当他们孕育出下一代时,彼此才会产生一种爱—对下一代的爱,对孩子的关心呵护,到那时他们的婚姻也许便不这么乏味。奥斯丁并不欣赏这样的婚姻,透过文字可以感觉到她对这种婚姻的嘲讽之意。但以我们现代的视角来看,夏洛特做出这样的选择,也是迫于现实的无奈呵。岁月不留人,对她这样一位老姑娘来说,有一个归宿似乎才是最重要的。我们当然不会赞赏夏洛特的选择,但能否试着对她多一分的理解和宽容呢?(下)
文学论文:浅谈《傲慢与偏见》中叙述视角和写作意义“假若对他们更多的内心描写,读者对他们十分了解,那就会失去很多悬念,使情节显得平淡乏味。”③也有人(如E·M·哈里)从观察角度转换出发,曾对此进行过某种类似的分析,但又都仅止于此,未能指出这种叙事角度的设置之于作品主题意旨、思想蕴含的表达究竟意味着什么。自然,如果将伊丽莎白叙事学上的意义仅仅理解为由叙述边缘走向了叙述中心,未免失之肤浅。众所周知,叙事学研究到目前为止已经超越了审美和艺术的范畴,“像里柯、怀特、詹姆森这些批评家关心的是探讨叙述对于人的社会心理意识,尤其是对人的价值观念和认识的形成所起的作用。在他们那里,叙述不再是单纯的审美概念而是一个认识的概念”④。 不同的叙述行为可以使同样的叙述内容产生并不一样的叙述话语和精神指向,关于谁的故事和从谁的角度讲述故事的背后往往隐藏着富有深蕴的潜台词。《傲慢与偏见》的叙述视角的转移使集中笔墨展现伊丽莎白的全部外在活动变得自然而然,也为读者打探她精微隐曲的情感世界提供了契机。苏珊·朗格认为:“一个符号总是以简括的形式来表现它的意义,这正是我们可以把握它的原因。”⑤从符号转化的内在机制看,艺术创造的过程,是一个抽象的形式化过程,艺术抽象不是对生活镜子式的表现和反映,而是一个选择的过程,是企图用具体感性的符号形式将有意味的东西从事物与现象的一片混沌中揭示出来,从而来抵达事物与现象的本质。当读者掩卷沉思,并不难得出小说《傲慢与偏见》是一个关于伊丽莎白的故事的结论,由于作家给予了她极大的叙述热情和兴趣,整个叙述在她的视界里逐步展开,使之不仅成为了名副其实的故事主人公的形象和叙述中心,而且由于作家将自身的价值判断、理想追求寄予在她的身上,她甚至 嬗 变为了小说艺术世界的一个尺度。诚然,伊丽莎白论长相漂亮与性情温柔不及姐姐吉英,在才艺与举止优雅方面比不上彬格莱小姐,但她却是父亲眼中最引以为豪的女儿,对傲慢的达西有着挡不住的魅惑。这其中固然有她天性活泼、聪慧大方等诸种原因,但更在于她那种建立在真才实学基础上的敏锐的观察力和判断力,强烈的自信心和精神上的优越意识, 乃至于还包括某种迷人的反抗性格。她不再是男性世界的陪衬和附庸,更不是作为男性欲望的客体对象而存在,相反在智性和精神上表现出了高度的自信和独立不倚,折射出了作家自身的女性人格理想和崭新的妇女观。质言之,伊丽莎白一定程度上成为了暗含作者的代言人。无怪乎奥斯丁说伊丽莎白是一切印刷物中最可爱的创造物,而且不能忍受那些连她也不喜欢的人。海德格尔强调语言的本体论,在他看来,人生存于语言中,由于语言的存在才使人的历史性存在成为可能,所以语言是人生存的家园。语言不惟是人与世界的联结的通道,语言能力其实隐含着话语权力,失落了对话语的控制就几乎失去了对世界的控制,一个不可言说的世界就是不可控制的世界。法国学者罗兰·巴尔特致力于语言符号的意识形态研究,写作在他的语言符号理论中有着特殊的地位。他认为写作应该被视为渗透在各种符号活动中的一种颠覆行为,是语言城市中的“特洛伊木马",因为它可以从内部来攻击现存的语言体制。在语言被总体化、中心化的情况下,意义已经被垄断,写作却可以在消除意义的同时又生产意义,滋生出意义的多元化和多义性。因此,巴尔特进一步指出,写作的过程就是粉碎了意义垄断和人为限制的过程,写作的本质在于它是建构意义多元化的途径。 写作本身在相当长的时期里是一种话语特权。自古希腊始,男人在形而上学中即被界定为创造一切的本质,甚至形成了女性是男人“孕育”出来的思想。亚里士多德的观点可以说代表了西方文化男权制的实质:男人是完全的,女人只是一种残缺不全的版本,不仅而且也应该比男性智力低劣。男权文化以生物学上的某种先天差异将性别歧视合理化,通过性别之间的主次划分和优劣从属的区别,将社会压迫合法化。因此,是社会性别而非生物性别决定了男女有别。传统以来对女性职能的家庭定位,对女性智力的恶意嘲讽,以及将女性视为欲望化的对象,使女性失落了主体性而一直被湮没于历史的深处。文字发明后文学的书面样式便取代了口头文学为主导的样式,在传统时代识文断字和受教育是一种社会特权,因此只有特权阶层才有可能从事文学活动,并通过文字而垄断运用文字所进行的文学创造,从而控制着人类的精神活动的形式,主宰着意义和价值的阐释权。女性作为一个漫长历史长河里的“失声集团”几乎是沉默无语的,以 “第二性”的身份被排斥在包括文学世界在内的社会的经济、政治和公共生活之外。弗吉尼亚·伍尔夫曾悲愤地指出,女人智力上的自由比希腊奴隶的子孙还要少, 所以女人就绝对没有机会写诗。由于女性语言与表述能力在历史上的缺席,未能建立起自己的可以任人评说的价值体系,才使得女性世界进一步被边缘化。在这个意义上看,女性作家走入文学创作的符号系统,其本身不失为历史的一个巨大进步。然而,即便是到了女性可以写作的时代,女性的文学之路也是举步维艰,写作的天空依然是低矮的.。在十八世纪的英国,一个女人所有的文学上的训练至多是观察性格、分析情感和属意于私人化的自我表现。古希腊抒情女诗人萨福的浪漫叙事和其在作品中彰显出的温柔、甜蜜和纯洁的写作特征,被后来的男性批评家指认为女性创作的圭臬。单纯而优雅的文体,含蓄而谦逊的文风,道德化的主题追求,逐步内化为女性作家们一种自觉的追求,叙述话语和语言能力被拘囿于书写爱情与家长里短,把闲适、消遣和释放心灵的郁结当作了天经地义的写作目的。女性的话语形态和思维方式,长期被固定在男性话语规范之下而被迫迷失了自我,为了得到男性话语的首肯与认可,更多的时候是隐匿女性特征,遵从男性作家的写作范式来进行仿男性写作或者超性别写作。而文体意识的自觉似乎是不可能的,女性意识的关注与生动表达则更是不合时宜。要改变这一无我状态,女性就得拥有一套自己的语言和表述方式,并在这种语言中将自己清晰地呈现出来。如此以来,才可能迈出女性在历史叙述中“失声”的尴尬境遇,改写女性被对象化、客体化的存在状况,甚至传达出向来被遮蔽的女性主体意识。 在十八世纪末期,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海外殖民地的开拓,社会财富不断增加,英国中产阶级妇女作为一个显赫的社会阶层凸现出来,对阅读和写作的诉求,使女性作家浮出了历史的地表,悄然出现在由男性写作构筑的文化场域的边缘。到了十八世纪的最后二十五年, 英国小说甚至几乎为女性所垄断。但客观地说,这些小说仍然是在男性写作的樊篱中亦步亦趋,与真正意义上的女性写作和女性意识的表达尚有相当的距离。阿芙拉·班恩、德拉里维尔·曼丽和伊里扎·海伍德是稍早于奥斯丁的三位英国女作家,当她们的小说对父权制写作传统有所忤逆,不免有“出格”与“离经叛道”之嫌,在当时都遭遇到了激烈的批评乃至是人身攻击,被定格为堕落无耻的色情作家而几近逐出文坛,直到她们“改邪归正”才重新被文坛所接纳。然而这个时期的奥斯丁却独树一帜,一反当时普遍流行的“哥特式小说”、“感伤小说”的创作方式,以其独特和巧妙的文本策略,与后来的勃朗特、乔治·艾略特以及乔治·桑等作家一道,对既定的写作范式、文学秩序构成了一种冲击,使英国文学走向了一个文化上的“弑父”时代。弗吉尼亚·伍尔夫对此感慨不已:“假使我能重写历史,我一定要把这个变化描写得更仔细,认为比十字军、蔷薇战争都要重要,这就是中流社会的妇女开始写作了。”⑥法国女权主义批评家克莉斯蒂娃指出,女性要进入为男性所把握的话语体系,要么借用他的口吻、概念、立场,用他规定的符号系统所认可的方式发言,要么用异常语言来言说,用话语体系中的空白、缝隙及异常的排列方式来言说。如果说阿芙拉·班恩等作家的写作属于前者,奥斯丁的创作则无疑表征着后者。《傲慢与偏见》中女性意识的彰显,对文学话语霸权的抗争,正是源于特殊叙述视角的设置、自身话语方式的建构和因此所可能具有的生产性意义,亦即使女性开始有意识地由被描绘、被书写的客体转换为自我书写的主体。这一转变有着特殊的意义,通过一种“有意味的形式”,改写了文学传统中女性被动的叙述格局,消解了“男/女”、“主体/客体”、“中心/边缘”的写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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