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云人〔2004〕37号)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指导意见》(云教人〔2005〕3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发展需要,我校2011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11年我校招聘计划共70名(详见招聘计划),主要以硕士、博士毕业生为主(博士毕业生优先);以及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及技能要求,或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 (三)接收博士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硕士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岁;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副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四)原则上要求应聘的硕士研究生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并过二级、英语CET考试过六级。 (五)身体健康,符合我校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三、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 招聘 人数 招聘专业 招聘条件 联系方式 工学院 专业技术岗位 (教学科研) 9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硕士及以上 联系人:李瑞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机械工程(森林工程) 通信工程 数学学院 专业技术岗位 (教学科研) 4 数学 博士或教授 联系人:黄晓昆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硕士或副教授 理学院 专业技术岗位 (教学科研) 10 物理 博士 联系人:樊爱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冶金工程 硕士及以上 化学/化工 药学/中药学 国际学院 专业技术岗位 (教学科研) 4 泰语 硕士及以上 联系人:赵薇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越南语 外国语学院 专业技术岗位 (教学科研) 4 外国语言文学 硕士或副教授及以上 联系人:许晓锋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硕士及以上 音乐学院 专业技术岗位 (教学科研) 2 音乐表演 本科或副教授及以上 联系人:何锡锋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教师教育学院 专业技术岗位 (教学科研) 4 应用心理学 硕士或副教授及以上 联系人:王全 宋国俊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学前教育学 商学院 专业技术岗位 (教学科研) 10 物流硕士及以上 联系人:田志勇 马孟丽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管理科学与工程 会计学 金融学 经济学 法律 教育经济与管理 工商管理 财政学或会计学 政治学与国际关系学院 专业技术岗位 (教学科研) 8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硕士及以上 联系人: 叶少飞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科学社会主义 中共党史、党建 西方哲学、中国哲学 国际政治、国际关系 公共政策 行政管理 民族政治学、地方政府与政治 中外政治制度 博士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专业技术岗位 (教学科研) 4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专业或农业工程 硕士及以上 联系人: 李秀晗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动物养殖类 植物学 农学类 博士 人文学院 专业技术岗位 (教学科研) 5 古代汉语 硕士及以上 联系人:樊庆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泰语 思想政治教育 广告学、传播学 数字媒体技术 云南地方史、民族史 博士或副教授以上 体育学院 专业技术岗位 (教学科研) 2 教育学(运动训练专业) 本科及以上 联系人:张纲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美术学院 专业技术岗位 (教学科研) 3 艺术设计 硕士及以上 联系人:缪妙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摄影 美术学 信息技术中心 (教学科研) 1 教育技术学 硕士以及上 联系人:任保卫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四、学校政策及工作待遇 到我校工作的高层次人才,除享受按国家政策性规定的工资、福利外,还可以享受按学校的有关规定确定的相关待遇。 1、一次性补贴 与学校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的博士毕业生、教授在服务期内由学校提供约110平方米的住房一套并免房租费,并由学校提供国内毕业博士15万元标准、国外毕业博士18万元标准的购房补贴。 2、学位补贴 学校为到校工作的高学历人才提供学位补贴。学位补贴按月发放,标准为博士每月600元。 3、科研经费和工作条件 (1)学校根据科研需要和本人提出的科研项目申请为到学校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提供科研经费,纳入学校科研项目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2)学校为引进的博士和教授配备个人计算机。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根据科研项目优先提供实验设备、仪器使用、图书资料等方面的工作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11年5月6日起至2011年5月31日下午6时正,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直接到红河学院人事处现场报名或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 2、报名地址:红河学院人事处(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东郊),联系电话:,联系人:顾昊晗。 3、报名所需材料 (1)应届毕业生应提交毕业学校验章的推荐书(含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表、身份证、英语四、六级证书及计算机等级证书等; (2)其他应聘人员应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 (3)应聘人员获得的重要社会认证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以及代表性论著等材料; (4)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交通过教育部有关部门鉴证的学历、学位材料,对其它需要进行学历认证的应聘人员,应由本人到云南省学历认证中心进行认证并提交认证结果; (5)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束后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发出考试考核通知。 (三)组织考试考核。人事处汇同有关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试考核,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时,可以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招聘。拟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紧缺人才和急需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同意后,方可开考。本科学历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拟招聘岗位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为总成绩。同一岗位,有本科、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同时参加考试的,以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1、考试 (1)、考试的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2)、考试科目与方式根据学校招聘岗位及专业特点确定。 2、作出考试结论 考试考核小组在考核后,应及时对考核对象的专业综合水平做出客观评定,并将考核结果排序后报人事处。 (四)确定拟聘人员。人事处根据考试考核成绩高低依次确定拟聘人员。 (五)拟聘人员体检。经过我校考核通过的拟聘人员由人事处统一安排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确定聘用人选并公示。学校根据考核结果和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对考核成绩和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请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批后,由学校聘用。 (七)监督及电话 公开招聘工作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电话:。红河学院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