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WTO, 有助于争取和维护中国在国际经济舞台上的发言权和利益。 加入WTO,有助于中国制止种种与WTO规则相悖的歧视性贸易行为,维护中国正当的贸易利益,为中国进一步加快改革开放的步伐和更快地推动经济增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国际环境。 加入WTO 还可以成为中国国内经济改革与发展的强大推动力和契机,促使中国按照国际经济规范和贸易惯例积极参与国际分工和贸易活动,加快国内经济与国际经济的接轨,可以推动国内经济改革、加快对外开放步伐,从而进一步促进经济增长、增强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 加入WTO 会增强中国在国际政治外交事务特别是国际经济贸易事务方面的发言权与主动权,进一步发挥中国作为发展中的大国在各方面的作用。 加入WTO,可以享受WTO其他成员国稳定的、多边的和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无疑有利于中国产品走向国际市场,并能在国际市场上获得有利的竞争条件;中国还可以享受比最惠国待遇更为优惠的“普惠制”待遇,有助于工业制成品向发达国家的出口。同时还有利于中国依照WTO有关解决贸易争端的程序和法规,消除歧视性的贸易行为,求得贸易争端在WTO 这一世界性框架体系之中的公正解决。 中国加入WTO, 企业将面对双重挑战:一是国内市场份额相对减少。二是中国企业一时难以大规模进入国际市场。中国加入WTO将对中国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的生存造成严重的损害。 加入WTO 不仅带来高失业和社会不稳定的问题,亦会令中国市场完全受制于外国产品,中国最后可能成为外国产品的廉价加工基地和消费市场。
法律分析:1、花更少的钱买进口商品。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关税降低,外国商品进入中国市场,价格将会大大下降。这样不仅可以有力地打击走私行为,而且可以享受更多更先进更方便的“进口商品”。
2、增加就业机会。中国加入WTO势必会带动国内经济市场发展,必定会带动劳动力需求的增长,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就会。
3、出口贸易增加。我国可获得多边、稳定、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并以发展中国家身份获得普惠制等特殊优惠待遇,有利于实现市场的多元化,使我国出口贸易有较大的增加,短期内纺织品服装的出口将受益最大。
4、有利于引进外资。中国的国内市场,尤其是服务市场将更加开放,外国直接投资的总量将大幅增加,投资方式实现多样化,从而大大活跃投资市场,扩大生产规模,有力地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
5、利于激发中国企业的竞争意识。由于进口原材料价格的下降,有利于降低某些企业的生产成本,从而提高他们的竞争能力。竞争的压力会促使国有企业加快经济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加速改制、重组、联合、兼并的进程。
6、机遇与挑战并存。加入了WTO就是意味着与世界市场有着进一步的关联,国内经济相对于以前更容易受到国际经济发展情况的影响。
法律依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第七条(1)在解释本公约时,应考虑到本公约的国际性质和促进其适用的统一以及在国际贸易上遵守诚信的需要。(2)凡本公约未明确解决的属于本公约范围的问题,应按照本公约所依据的一般原则来解决,在没有一般原则的情况下,则应按照国际私法规定适用的法律来解决。
加入“WTO”对植保的影响及对策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预计年内即可实现。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中国农业的发展既是一个机遇,也是一个挑战。加入”WTO后可以享受缔约国降低关税和贸易最惠国待遇,可以有效利用国际农业资源与市场,有利于增加农产品的出口,开拓国内市场。但加入世贸组织降低关税后,外国农产品的涌入不可避免地将冲击国内市场。我们需要认真调整产业结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改善产品品质,提高我国农产品在国内和国际上的竞争能力,来迎接这个挑战。植物保护工作是整个农业生产体系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加“WTO”对开展植保工作的影响应采取的对策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对出口的农产品中农药的残留量要求更为严格,这将影响到病虫草害防治的策略与农药的使用。 加入世贸组织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增加本国农产品的出口,而进口国为了保护本国农产品的国内市场,抵制外国农产品的进入,常采用关税壁垒和技术壁垒两种手段。加入世贸组织关税壁垒被消除后,技术壁垒就成为限制农产品进入国内市场的重要手段。关贸总协定第20条有为保障人类健康,对有残留农药的农产品进行贸易限制性措施的规定,乌拉圭协议中的部分条款对农产品的检疫也提出了很多限制性措施。因此,农产品中农药的残留量和农产品中是否带有危险性的病虫草生物体则是两个重要的技术壁垒。 联合国粮食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及有些国家制定了各种农药在不同农产品中的最高残留限量标准(MRL,值),世界组织制定了有毒化合物每人每日允许最大摄入量(ADI值),以这两个值来衡量农产品中农药中否超标。如久效磷的MRL值在棉籽油中为(即一吨棉籽油中不能超过克),棉籽中为克。久效磷的ADI值为克50公斤体重。1605在粮食上的MRL值为每吨克,ADI值为克/50公斤2体重。由于我国农药产品结构不合理,高毒、高残留的农药品种还在大量使用,有的甚至是当家品种,加上的病虫草害的防治上依赖化学防治,农药使用过多、过滥,因而在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存在的着严重的超标现象。由于目前国际叶市场竞争激烈,因而各国对茶叶中农药残留量要求很严,目前世界上已有18个国家和组织颁布了茶叶上349项农药允许残留标准,新标准的要求愈来愈严,其中否定炒菜杀丁(氰戊菊酯)的残留量缩小了一百倍,而且规定在港口随意抽验,凡超标的茶叶不准进口,实行土封存、销毁或退回。欧盟新标准执行后国内生产的茶叶很多要超标,这一问题不解决,残留超标的茶叶则要退出欧美市场和整个出口市场,对生产造成致命的打击。为此国家农药评审委员会提出,在茶叶上禁止使用速灭杀丁,并得到农业部的批准,通知茶叶产区执行。国内有些单位还在蔬菜、水果、中药材上使用1605,甲基1605、甲胺磷、久效磷、磷胺等高毒农药。另外我们的农药有的也没有按“农药合理使用准则”的规定执行,这样很可能造成农产品中农药残留量的超标,影响农产品的出口。我们国家将加强农产品中农药残留的检测工作,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00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中提出,要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农药残留检测设施。农业部门正在起草农药残留检测方法的行业标准,以及有严重农药残留问题的惩处办法,使今后的检测经常化、制度化。 加入“WTO”以后,为了提高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能力,在病虫草害的防治策略及农药的使用上需要逐步调整。要加强综合防治的推广力度,充分利用品种的抗病虫能力,利用农业栽培措施抑制病虫草害的发生,尽可能减少化学防治的次数和农药的用量。在药剂的使用上合理应用植物源、矿物源农药、生物源农药,逐步减少高毒农药的用量,按“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中规定的要求(如使用对象作物、次数、用量、方法、安全间隔期等)来使用农药。 二、加入“WTO”以后,植物检测作为一种进出口贸易的技术壁垒,将在世界贸易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植物检疫就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禁止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带有危险性病虫草生物体的农产品传入。植物检疫分为外检和内检,外检由口岸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内检则由省市县植保植检站负责。 植物检疫其原来的职能是保护农业生产,随着世界贸易自由化进程和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植物检疫不仅仅是超导保护农业生产的作用,也具有了开拓国际市场、保护国内市场、为农民增加收入的作用,甚至还有政治意义。为疯牛病牛肉,英国和法国吵得不可开交,就是争夺市场的典型事例。日本在检疫方面提出种种理由禁止我国的水量进入日本市场。多年以来我国则以许多国家的水果上带有地中海实蝇而禁止国外水果进入中国市场,同时禁止旅客携带水果入境,以保护国内市场。改革开放后水果已有进口,但只能从无地中海实蝇为害的水果产区进口,且数量较少、关税较高。植物检疫在政治上起的作用也可找到一些大例子:烟草霜霉病的适生区,禁止从疫区进口烟叶。60年代因政治上的需要从阿尔巴尼亚疫区进口烟叶,只投入到天津,在天津加工,加工出来的香烟只在非烟叶产区的大城市销售。近年在人权问题上,香蕉检疫措施的配合,使拉美一个国家从赞成丹麦的反对中国的人权提案改为弃权。 美国有10个洲的小麦产区有矮腥黑穗病,在中美入关的谈判中,美国要求将矮腥黑穗病疫区生产的小麦出口到中国。美国的论点是有病无害论,有病可以防治。美国在这个问题上也是搞双重标准的,它一方面要求中国进口带有小麦矮腥黑穗病的麦子;另一方面它又不允许墨西哥的带有矮腥黑穗病的麦子进入美国。 1992年我国农业部门收集了国外1200种病虫草的情况,以危害损失大、国内没有或分布很少、人为能传布、传入后在国内能生存蔓延,防治困难为标准,公布了84种病虫草害为对外检疫对象,如地中海实蝇、稻水象甲、谷斑皮蠹、美国白蛾、小麦矮胂智囊团为穗病、烟草霜霉病、橡胶南美疫病、毒麦、假高粱等,禁止这些病虫草传入。同样很多国家也公布了自己国家的检疫对象,我们国家国内已有发生的水稻的白叶枯病、细菌性条斑病、棉花枯萎病、棉花黄萎病、柑桔黄龙病、美洲斑潜蝇、野燕麦、大豆菟丝子,哈密瓜列当等都被某些国家列为检疫对象,限制从这些病虫草的疫区进口农产品。 加入“WTO”以后,在植物检疫方面,我们受到的压力会加大。一方面在向国外引种时我们要防止国外的危险性病虫草传入,对国外引进的种植材料要做好隔离种植;另一方面要采取多种措施,如选用抗病虫品种、轮作、药剂防治等压缩现有检疫对象的疫区,直至消灭。 三、加入“WTO”以后,将加速国内农药品种的结构调整,有利于整个病虫草害防治水平的提高、 加入“WTO”后我国的农药工业不会被冲垮。主要原因是我国的农药工业已有50年的历史,从科研、加工、生产有一套工业体系,有一定的竞争实力,在发展中国家中我国是数一数二的;其次是国外农药在进口关税上已经很低,现在是4%左右,加入世贸组织后再降低关税已没有多少余地;第三是国外大公司开发一个产品要化上亿美元,从几万个化合物中筛选,化十年八年的时间,开发成本高,销售价格高;同时国外新农药一般有20年的专利保护期,大公司能垄断价格,所以价格都比较高,农民用不起。我国入关以后仍然是国产农药在国内市场上占主导地位。我国农药企业小而分散、实力弱。我国农药行业的产值只有国外一个大公司的1/2,而全国的农药企业2000个。企业之间恶性竞争、销售价格低、利润低、不能自我积累发展壮大自己,和国外大公司竞争不堪一击。加入“WTO”以后,小型企业在竞争中应关、停、并、转,以保证农药行业持续健康的发展。 目前我国农药产品的结构极不合理。我国农药产品的结构存在三个不合理:一是杀虫剂的比例过低,国际上占46%,我国仅占11%,第二个不合理是有机磷杀虫剂的产量过高,占到杀虫剂总量的70%,拟除虫菊酯,蜕皮激素等其它的农药产量过低。第三胩不合理是有机磷杀虫剂中高毒的甲基1605、1605、久效磷、甲胺磷、磷胺的产量又占有机磷农药的70%。 加入“WTO”以后,随着高毒农药在很多国家被禁用,对农产品中农药残留的标准越来越严格,我国的农药产品结构将有较大调整。总的趋势是除草剂的品种要增加,产量要提高,杀虫剂的比例要大幅度降低,高毒的品种要逐步淘汰。目前农药领域还有两个革命性的变化值得关注,一是抗病虫的转基因作物和Bt转基因生物农药的出现和一是抗病虫的转基因作物和Bt转基因生物农药的出现和推广,可能导致将来的杀虫剂完全失去市场。二是抗除草剂作物,主要是抗草甘膦的作物(水稻、大豆、油菜、棉花)出现,可能导致今后除草剂市场的巨大变化。国内农药产品结构的调整,高效、安全、低毒、低残留农药品种的大量上市将会使病虫草害的防治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WTO是世界范围内的商业组织。其组织内的成员过,享有互相之间商贸的优惠政策。比如:关税优惠,市场开放等(中国目前仍然只是部分开放,其他的行业也会逐渐开放下去。)。说是机遇,是因为中国加入WTO以后,在其他成员国已开放的行业中可以自由的进入进行贸易。起贸易出口量是很可观的,对国家的财政国民经济都有好处。 同时,作为成员国,中国也要在一定的时间内开放自己的各个行业贸易,让其他成员国进入。说是挑战,因为中国的很多行业都正在发展阶段或刚刚成熟。一旦外国的成熟企业进驻,很难保证本国企业的生存。因此说是挑战。 回答者: asw515 - 秀才 三级 5-12 23:53毛病 回答者: 我的宠物是乌龟 - 魔法学徒 一级 5-13 14:09WTO既是一个正式的国际组织,也是一个有关谈判与竞争的规则体系。WTO具有公平贸易原则(即各成员的出口贸易经营者不得采取诸如倾销、补贴等不公正的贸易手段扭曲国际贸易竞争)、关税减让原则、透明度原则、一般禁止数量限制原则等,但最基本的原则是互惠原则与非歧视原则。前者体现在公平贸易、对等的关税减让和市场准入、发展中国家的差别待遇等方面;后者则表现为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可以说,互惠原则与非歧视原则是WTO 的基本准则。揭示这两者在多边贸易体制形成中所体现的价值,才能充分认识WTO规则体系之要义。 农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其特殊性主要体现在耕地的“刚性”上。因此,农业不可能象其他行业那样,在行业内或行业间的竞争中实现生产要素的充分流动。从各国的情况看,普遍存在着对该行业的贸易保护。我国农业具有人多地少、经营规模小、农产品商品率较低等基本特征。现行的、以农户家庭为基本生产单位的产权安排,更多是从生存而非效率的考虑出发的。这就决定了我国农业在整体上缺乏国际分工与竞争中的比较优势。 对此,较为普遍的看法是我国农业将面临严重冲击。本文认为,在近期(或过渡期)内,入世不会对我国农业构成实质性的损害,如果出现不利的影响,那也是结构性的。首先,关税配额的逐步增加,并不意味着实际进口量的同步增加,实际的进口量主要取决于国内与国际间农产品的价格之差。其次,农产品(尤其粮食)的供给缺乏弹性,即使我国的实际进口量增加,也会引起世界价格的更大幅度的提高,从而抑制进一步的进口(比如,据估测,当我国粮食的进口量达到2000万吨,就会拉动国际市场粮价上涨30%––40%,而我国5年过渡期内的最高关税配额为2180万吨);因此,虽然自1995年以来我国粮食已经失去了价格优势(如小麦、玉米和大米的价格分别比国际市场高出28%、和),但是,不足我国总产量5%的最高配额对国内市场的冲击也应当是有限的8。再次,我国猪肉、蚕丝、茶叶及特种农畜水产品(如板栗、荔枝、枇杷、龙眼、甲鱼、蟹、水蜜桃等)具有优势,对外贸易的扩大势必会增加这些产品的出口,从而提高经营者的收入。复次,我国人多地少,增加粮食进口和食品出口,有利于发挥优势和调整农业结构(卢锋,1997)。最后,我国农户的货币收入不全来自种粮,且粮食的商品率不太高,所以,入世对农民收入以及生活水平不会产生明显的普遍降低作用。如果考虑到粮食在流通领域还存在着成本降低的潜力,上述立论应更显牢靠。 诚然,应当肯定: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农民的相对境况将因入世而变得更加恶化,因为根据斯托尔帕––萨缪尔森定理,贸易(或贸易的扩大)将使收入的分配不利于产品相对价格较低的生产者。入世会使农民与城镇职工(尤其出口部门)之间的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适应加入WTO允许金融和电信等行业外资准入的有关承诺,仅仅是在外力的作用下打开了制度性进入壁垒的缺口(而且进入者是“老外”)。关键在于,必须将这种举措变换为某种一般性的竞争规则:彻底清除现行的各种制度性进入壁垒,赋予国内不同所有制的企业至少拥有进入任何私人物品生产的行业的权利。这一制度变革附加的功利性在于,在国际竞争尚未展开或者未达到充分的程度之前,可以经历有效的国内竞争;这种“竞争替代”显然有助于提高“民族经济”的竞争力。反之,如果只开放而不改革,我们就会重蹈历史的覆辙。除了在一般规则的意义上破除制度性进入壁垒之外,我们还可将竞争的范围扩展至政府采购、公共工程的建设等领域,通过竞标活动提高各项事业的效率。 通过加入WTO ,中国承诺将逐步降低关税税率,消除非贸易壁垒,开放国内市场,并允许资本的跨国流动。根据理论和政策界的一个流行见解,如果一个国家实现了自由贸易政策,则该国终将实现高经济增长率(OECD,1998 ;IMF ,1997;Kruger,1998)。然而,近期的一项研究系统地考察了现有理论文献和实证证据后发现,开放的贸易政策与经济增长之间并不是显著相关的(Rodriguez and Rodrik,1999)。实际上,即使我们接受开放度的增大会导致经济增长这一理论主张,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从全球化中获益,至少在短期内如此。这有两方面的原因:第一,更大的开放度意味着生产分工的扩大。因此,一国根据经济比较优势进行结构调整是不可避免的。第二,由于一个开放度较高的经济所拥有的生产结构的多样化程度较低,因此,就很容易承担由于世界市场波动所引发的风险。外部风险的增大意味着国内收入和消费的易变性,而这将对一些社会集团产生较大的危害。 全球化收益的不平衡分配可能会产生两大后果。一方面,全球化所产生的一些困境可能使全球化进程中的“输家”(losers)在经济和社会体制中处于隔离状态。随着经济不安全的增大,这些社会群体可能会拒绝继续支持现行的自由化改革。如果他们认为全球化发展将趋于恶化,则他们可能会公开反对这种自由化改革。另一方面,全球化中的不公平和其他两极化现象可能会激发全球化过程中的“赢家”和“输家”之间的分配性冲突。这种冲突会通过好几个途径妨碍未来经济增长趋势。第一,分配性冲突可能会将注意力、资源和能源从生产性领域转移到关于全球化成本负担和租金分配的谈判过程中去(Rodrik,1998)。第二,通过在经济中造成一些不确定性,这种分配性冲突可能会导致低于最优水平的投资率(Alesina and Perotti ,1996)。第三,分配性冲突可能会使得应对外部冲击的一致意见的达成或构造富有凝聚力的发展目标变得非常困难。 这将对社会稳定和经济的长期发展构成潜在的危险。 一旦中国加入WTO ,全球华发展趋势可能会进一步削弱中国政府汲取税收的能力。外国投资者在对付各国政府方面颇多计策。从这些国际企业的角度看,低税率是良好商业环境的同义语。如果中国政府受到蒙蔽而降低税率,则其财政汲取能力将进一步受到削弱。 五。未来展望 中国近期的改革已经使一部分人获益而使另一部分人受损。随着不平等的快速扩大,受益者和受损者之间的分配性冲突将会进一步激化。中国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加入WTO 的。如果中国政府对此坐视不管,则加入WTO 将使这一分配性冲突进一步恶化。这种冲突将威胁到对目前正在进行的市场化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政治支持。除非开放的市场经济能够伴随着消除由其所产生的不良影响的制度,否则,就很难维持可持续性的增长。如果一个开放的市场经济变得让社会不可接受,那么,它自身的存在也将会成问题。“社会保障赋予了市场经济以合法性,因为它使得社会稳定和社会凝聚力成为可能”(Rodrik,1999)。因此,对于中国的改革而言,如何有效解决普遍存在的经济不安全问题将成为一个重要内容。
中国加入WTO的正效应:(1)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可以增加中国在对外贸易双边及多边谈判中的主动权,减少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对我国出口配额的限制,使我国能够充分享受参与国际分工的好处。世界贸易组织是建立在参与者一致基础上的契约安排,是一个拥有多边规则和纪律并且有相应的规则制订能力、争端解决机制与组织机构的国与国之间的经济民主主体。由于我国在该组织内的缺席,致使我国与发达国家在对外贸易协议谈判中处于劣势,一些有竞争力、且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国际市场的商品仍受配额的限制,面临退出国际市场的威胁,尽早加入世贸组织,就可以获得参与制定贸易规则的权利,使我国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在进口发达国家的技术时能有更大的选择空间,我国在国际经济舞台上的活动空间与主动权将大大拓宽和提高。(2)加入世贸组织有助于促进我国各级政府更新理念、校正自身行为,规范市场游戏规则,提高行政水平和质量,有效推进各项改革的全面展开。世界贸易组织的章程对申请加入国的经济制度属性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我国13年的申请谈判过程实际上也是一个制度全面创新的过程,市场化取向改革在政府放松管制而取得了阶段性巨大成效之后,初期改革的功效正在逐步消失,要使我国市场经济有质、有序、有向地演进,避免转型过程中因制度真空而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及社会整体效益的大滑坡,政府创新就成为当前的紧迫任务。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可使我国各级政府真正地体验和认知现代发达国家政府的运作规范,体验和认知现代文明社会的真正底蕴,从而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可以相信,我国政府治理框架的有效构建将在加入WTO后的不久全面展开,政府治理框架的实质性转变就是垂直展开国家法律体系的运作,这样做,一方面可以增加中央政府在建立法治国家过程中的权威,有利于社会净化措施的贯彻实施。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地方政府行政效率的提高,可以明确限定各级政府的职责范围,保证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质量。政府治理框架的重构还可以促进政府理念的转变,使之与WTO所要求的市场精神相一致,从而推动我国市场化进程中思维方式的转变。我国传统的政府理念偏重于对社会资源(包括政治权力、经济资源和生活要素)分配权的控制,其长期结果是模糊对社会公平概念的理解,使政策指向偏离促进旨在增加社会财富的生产性努力,并且过分强调对已有财富的“合理”配置,易导致投机活动(政治的和经济的)泛滥,不利于国民经济的有序和持续增长。因此,把政府理念创新的落脚点定位于重新设定社会游戏规则,变政府注重分配性努力为保障生产性努力,在法律实施过程中切实保障在任何情况,生产性努力所带来的成果都能按契约精神的要求回归给生产者。(3)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就长期而言,可以重塑我国企业的竞争意识,增进我国企业在知识创新和应用体系中主导作用的提高。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微观基础,也是市场经济中最主要的主体,企业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一国宏观经济的运行质量,关系到市场的成熟度。在我国传统模式的企业中,创新精神明显不足,其影响在长期内表现为产业水平普遍低下,劳动密集型特征明显,劳动力知识技能低下,高新技术产业化缺乏有效的微观支柱系统。如何改变这种状况,1978年以来的改革实践告诉我们,在一个缺乏市场有效规则的社会中,企业内在的品质不可能从根本上得以改善。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世贸组织成员国势必要求我国确保国内法律制度不与世贸组织的规则相抵触。在此外部压力下,我国企业将在更开放的空间实现企业精神和理念的大转换。同时,我国的市场体系建设和市场机制设计将进一步与国际惯例接轨,各类服务型、监督型的市场中介机构也将进一步规范其行为,这一切都会促进我国企业的再生,而且市场制度和企业制度的创新将会孕育出一套科学、有效的企业家选拔机制,并造就一支真正的企业家队伍,有效担负起推广知识传播、激励技术创新的职能,从而提高我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4)我国加入WTO,会在服务贸易领域迅速改变经营面貌,活跃我国中介服务市场。更多地开放金融、保险、零售商业、航空和电讯业领域,可以改变我国企业在这些领域传统的非商业化经营模式和垄断市场的格局,从内部突破进行制度创新。1992年,上海率先开放寿险市场的积极效应已充分证实了这一点,其积极功效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实现了险种的多样化和不断创新,促使国有保险机构转变经营理念,真正学会从客户的角度出发,以满足投保户现实需要的态度出发设计寿险品种,实现了保险的内在功能;二是理赔及时守信,诚信是保险公司的信条,这种信条着重表现在合同兑现到位和理赔及时、高效上,保护了投保人的利益;三是服务主动周到,结合中国人生活理念中“情—理—法”的思维特点,进行业务活动,使保险服务范围得以延伸,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上述转变在西方国家经历了50年,而上海仅用了6年时间,足见对外开放服务市场功不可没。中国加入WTO在短期内可能出现的负效应:(1)加入WTO可能会改变我国外贸顺差的格局,降低我国的外汇储备规模。从短期看,加入WTO首先必须削减关税,取消出口退税补贴,开放国内市场,其中关税下调幅度最大的是消费品。我国人口众多,对消费品的市场需求量巨大,因国外同类消费品在质量、包装、品牌等方面的优势,极易迅速占领我国消费品市场。同时,由于我国企业目前的劳动力素质较低,技术装备更新缓慢,产品质量不尽如人意,企业经营机制落后,在对等开放各自国内市场的情况下,我国企业的产品短期内较难大规模打入国际市场,由此可能发生贸易逆差,减少我国的外汇储备。 (2)我国加入WTO,在短期内可能造成相当数量企业的倒闭,失业问题将更为突出。加入WTO,我国政府首先要作出关税减让和取消非关税壁垒的承诺。目前,与我国谈判的国家要求我国在农产品及化工产品进口上实施零关税。在整体协调关税方面,要求我国平均进口税从1992年的降至,其中,美国对我国4073项工业品提出关税要价,要求把这些工业品的平均关税降至,对我国的民族薄弱工业,如汽车工业的保护关税,要求控制在40%以下。目前,我国对35种商品实行进口配额、许可证制度,各谈判国均要求我国取消这些非关税壁垒。同较发达国家比较,我国产业在整体上还处于相对落后的地位,技术装备落后,产品成本较高,一旦取消关税和非关税保护,在制成品市场价格竞争中将处于不利地位,有可能会有一大批企业在短期内集中破产。取消贸易壁垒不同于前20多年改革开放中“三资”企业的登陆,“三资”企业登陆在排挤民族工业企业的同时还可吸纳大批劳动力,而取消贸易壁垒则是对外国商品直接开放国内市场,在加剧市场竞争的同时并不能吸纳劳动力就业,因此,失业问题将在加入WTO后的一段时间更加突出。(3)加入WT0后,在短期内可能加剧我国股市的低迷和国内证券公司的经营困难。由于我国国有企业的先天不足,在外部力量强烈冲击下,效益会急剧下降。同时,必然影响到股市的走势。我国股市的问题是:①受政府干预较大,且政策又不连贯,致使股市不能完全按照市场机制的内在要求运行;②上市公司运作不规范,且大部分股权不能流通;③股市规模较小;④证券公司规模较小并缺乏足够的自有资金;⑤市场游戏规则不健全,特别是股市的运作体制不健全,如股市没有套期保值功能。这将使我国证券行业在同具有雄厚实力和丰富经验的国外同行的竞争中处于劣势。总之,我国加入WTO后,在短期内会遭遇强大的冲击,如果我国企业和市场能在冲击中学会市场运作的经验和规则,通过短期退守而转入渐进出击,就能使我国企业的素质得到大幅度的提高。
中国加入WTO已成定局。我们应该从WTO对中国农业的规定和要求出发,重点分析中国农业生产要素配置的基本特征,分清中国农业的竞争优势和劣势,判断WTO对中国农业乃至对相关上市公司的影响作用。 肉类进口实行单一的关税管理制度,同时削减肉类关税,关税减让到2004年完成。 降低鱼类进口关税,税率将从目前的逐步调整到2005年1月1日的。我国农村人口大约为9亿。根据统计部门的统计,农村有劳动就业能力的人口估计达到6亿人左右,根据劳动力与土地的正常配比,农业只需要1亿左右的劳动力,另外5亿左右的劳动力需要转移到非农就业上去。虽然我国自然资源总量不小,但是从人均拥有量看,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相比显得十分稀缺,劳动力大大过剩。我国自然资源十分稀缺,集中表现为土地资源稀缺。我国的土地经营规模十分不经济,每个农户土地面积的占有量不到一公顷。美国的耕地面积差不多是中国的2倍,而农场数量只有200万,不到中国的1%,农场平均规模超过100公顷。欧盟的农地面积与中国相同,但只有740万农场,平均每个农场的规模将近20公顷,同样大大高于中国农户土地面积的平均拥有量。主要农产品的收购价格明显高于国际价格水平。以国际期货价格为比较标准,假如1998年国际期货价格为100 ,那么我国主要农产品的价格水平应该是:小麦143、大米101、玉米180、大豆179、棉花107、豆油156、花生油153、生猪 68、原糖183。很明显,在9种主要农产品方面,8种已丧失价格优势,只有生猪还有价格优势。(三)主要农产品出口竞争力普遍比较差。1、大米:从1990年到1996年一直处于净出口的状态,其竞争力系数也一直维持1。大米是我国在粮食作物中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但是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大米的生产成本逐年上升,这种比较优势也在逐渐消失。2、小麦:中国小麦1991-1997年一直从国外进口,其竞争力系数争定在-1。3、玉米:出口竞争力系数1990-1995年为-1,1996年后,中国玉米的出口有了快速增长,1997年的出口竞争力系数竟达到。但是入世后,对中国玉米生产和贸易的影响将是复杂和多方面的2、基本判断从今年上半年农产品进出口状况看,形成了进口增长快于出口增长的局面,特别是粮、棉、糖等大宗农产品出口呈现下降形势,相比之下,蔬菜、水产品和畜产品等产品出口形势较好。虽然少数品种进出口形势有所变化,但是从总体上看,依然维持原有的格局,即出口竞争能力结构照旧,土地密集型产品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劳动密集型产品具有比较优势。(六)分析结论三、加入WTO对农业的影响作用分析从各个省市来看:1、福建、上海、广东、天津、山东、浙江、北京等7个省市,具有较高的劳动密集型产品比较优势,将从促进出口中获利较大,但是将面临较大的土地密集型农产品的进口压力;2、新疆、内蒙、黑龙江、陕西、青海、宁夏、山西、云南、安徽、甘肃等10个省市,因在国内具有土地密集型产品的比较优势,面临的土地密集型产品的进口压力较小,但是从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出口发展中得益也较少;3、海南、广西、辽宁、江西、河北、湖北、吉林等7个省市,由于在劳动和土地密集型农产品生产上都具有比较优势,不但可以从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促进作用中获利较大,而且所面临的土地密集型农产品进口压力较小,形势相对比较有利;4、湖南、江苏、四川、重庆、贵州、西藏等6个省区,在两类农产品生产上都缺乏比较优势,从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促进作用中获利较小,所面临的土地密集型农产品进口压力较大,形势相对不利。(二)因农业各子行业对生产要素要求存在差异,生产要素能得到满足的程度存在差异,导致各子行业在国际市场中比较优势或劣势存在差异,从而受WTO的影响作用存在差异。中国加入WTO后对农业各子行业的影响作用大体形势为:3、畜牧饲料业:正负效应同时存在畜牧业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我国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特别是猪肉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我国不但是猪肉生产大国,也是猪弱消费大国。中国加入WTO后,有望通过低价的进口饲料来进一步降低养猪成本,猪肉产品的竞争优势更加明显。相比之下,其它肉类产品尽管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但是优势不是十分明显,而且受疯牛病等因素影响,扩大出口前景具有不确定性。饲料行业,由于所用原料主要来自土地密集型的农产品,生产成本较高,缺乏竞争力。但是,如果部分企业使用低价的进口谷物来生产饲料,成本有望下降。问题是,饲料成本与土地密集型农产品的成本密切相关,要从根本上扭转这种竞争力差的局面难度较大。就我一个,顶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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