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会计: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反映和监督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一种经济管理工作。
2、会计对象:会计所核算和监督的内容。
3、会计主体:是指会计所核算和监督的特定单位或组织,它界定了从事会计工作和提供会计信息的空间范围。
4、可比性原则:是指要求企业的会计核算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5、会计要素:是对会计对象进行的基本分类,是会计核算对象的具体化。
6、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7、负债: 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8、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9、会计科目:是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
10、账户:是根据会计科目设置的具有一定格式,用于分类反映会计要素增减变动情况及其结果的载体。
11、复式记账:复式记账法是以资产与权益平衡关系作为记账基础,对于每一笔经济业务,都要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的账户中进行登记,系统地反映资金运动变化结果的一种记账方法。
12、借贷记账法:就是以“借”“贷”为记账符号的一种复式记账方法。
13、会计分录:是指对某项经济业务标明其应借应贷账户及其金额的记录,简称分录。
14、总分类账户:又称总账账户,是按照总分类会计科目分别开设的,用来提供总括的核算资料。
15、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事项发生和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也是登记账簿的依据。
16、原始凭证:又称单据,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纪录或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的文字凭据。
17、记账凭证:又称记账凭单,使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按照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加以归类,并据以确定会计分录后所填制的会计凭证,它是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
18、对账:就是在有关经济业务入账以后,进行账簿的核对。
19、账务处理程序:也称会计核算组织程序或会计核算形式,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相结合的方式。
20、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
21、利润表:是指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的会计报表。
22、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它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23、会计账簿: 是指由一定格式账页组成,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系统、连续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
24、持续经营:是指会计主体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将根据正常的经营方针和既定的经营目标持续经营下去。
25、权责发生制:也叫应计制,是指企业按收入的权利和支出的义务是否归属于本期来确认收入、费用的标准,而不是按款项的实际收支是否在本期发生,也就是以应收应付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