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业下乡并带动第三产业发展,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转移国家在规划产业布局时,努力推动工业下乡,将国家重大项目和制造业产业链从大中城市向中小城市转移,并且通过制造业的发展带动相关配套领域、服务业(第三产业)在中小城镇的发展,并大力发展从事农产品深加工的乡镇企业,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并给予一定的财政、税收、信贷优惠措施,吸引各类生产要素和市场要素向县镇集中,引导就业主体向内地、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转移,实现劳动力就近转移。2、制度创新,促进中小城市城乡统筹,推动农业集约化发展在中小城市发展的过程中,鼓励进行土地制度、户籍制度、社会组织制度、社会保障全方位覆盖等方面的积极探索和试点改革,加快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的政策,促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并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在教育、医疗等城镇公共服务方面享有同等的权益。同时,对于已在城市城镇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在完成城镇化进程后,由国家收购其农村土地,出租给其他农民进行规模化生产,进而推动农业产业集约化,促进农业生产水平的真正提高,实现城乡统筹发展。而进城农民也可以用这些资金买房置业,加速融入城镇的进程。3、通过土地等政策,合理控制大城市发展规模国家在指导大城市发展规划时应适当限制其发展规模,根据城市容纳度和资源情况,限制土地审批;同时调整大城市考核指标,逐步降低GDP、财政收入等数据在考核体系中的比重,增加民生指数、市民满意度等指标;大城市在发展规划过程中也要调整定位,削减产业聚集功能,将第二产业向中小城市转移,降低城市人口聚集,重点发展高端服务业,实现资源和人口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