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中央音乐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爱国守法,为社会主义音乐文化建设服务,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基础理论、系统知识和专业技巧,具有独立从事专业活动、科学研究和高等音乐院校教学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二、招生名额 预计招收约120人(以教育部下达名额为准)。名额分配预定方案:作曲系、电子音乐、指挥共20名;音乐学系21名;音乐教育系10名;音乐治疗、提琴制作、音乐声学共5名;声歌系8名;钢琴系9名;管弦系18名;民乐系18名;教务直属5名。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音乐文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08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在非音乐专业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人员,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和专业学习要求。(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院组织的单独考试。单考生的专业基础科目、外语(含外语听力)、政治科目的考试均在2008年1月份统考期间进行(录取人数不超过两名)。1.符合第(一)条中的1,3,4各项要求;2.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者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三)本科毕业、在高校工作满两年者,可以兼报“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要求请见《中央音乐学院2008年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中央音乐学院2008年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四、报名、考试考试报名:分初试网上报名和复试网上报名。报考专业方向和导师详见附件一。考试科目:初试:专业主科;复试:专业基础科目、外语听力、政治、外国语(英语、日语、俄语、德语)。专业科目考试要求详见附件二;参考书目及考试大纲参见附件三、附件六。注:我院不开设日语和俄语课程。报名、考试的具体事宜请见下表: 日期内容要求及注意事项2007年7月1日—9月3日专业考试网上报名。成功后须打印、留存报名表(交材料时需提交)。时间:7月1日8:00— 9月3日23:00网址: 月4日—5日1、本地考生可到我院研究生部提交所有报名材料。网址: 、外地考生可以特快专递邮寄所有报名材料(其中证件寄复印件,领准考证时验原件;邮寄截止日期为9月4日,以当地邮戳为准;若在规定时间内没交齐报名材料,按初审不合格处理)。须提交的报名材料:1、《中央音乐学院研究生专业考试报名表》(务必贴上免冠一寸近照并在签字处签字,否则无效)。2、所报方向应提交的各项材料(详见附件二)。3、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应届成人高校毕业生)提交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两证均验原件、交复印件)及教务处开具的“应届本科学生”证明。4、其他人员提交本人身份证和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两证均验原件)。5、每报考方向交报考费260元。9月14日—15日网上确认报名信息1、网址: (公告栏)2、过时不确认者按弃考处理。9月20日网上公布初审结果。网址: (公告栏)10月10日1、 初审合格的考生到研究生部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2、 网上公布考试日程(以当天考试日程为准)1、 领证时需验证(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原件)2、 网址: (公告栏)10月11日加试1、加试对象:(1)非音乐专业毕业的考生;(2)同等学力考生(含专科学历者、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3)报考音乐教育方向考生(本院音教系毕业生除外);(4)音乐文献翻译方向考生。2、需加试考生交加试费100元10月12日1、 网上公布加试合格者考号:(公告栏)2、 报考声乐方向的考生将考试曲目报送声歌系。1、 加试未达及格标准者,不予参加其它专业考试2、 声歌系联系电话:66425722 10月13—17日专业初试(专业主科考试)考试日程(以当天考试日程为准)10月18日公榜专业初试入围者考号;具体成绩可上网查询。 网址: (公告栏)专业初试入围的考生方可参加下一阶段的考试,考生可根据考试成绩结合有关情况,确定是否报考我院。10月1—31日(以教育部通知为准)政治、外语统考网上报名、交费、确认(建议考生可先网上报名,待专业入围后再交费、确认)。 专业初试入围的考生方可填报我院,考生网报时考试地点必须选择我院。 报名点代码选择:1145 报考单位代码选择:10045 网址:月以教育部通知为准发准考证具体事宜请上网查询2008年1月政治、外语统考;外语听力;专业复试; 具体时间以网报通知为准3月中旬上网查询统考和专业复试成绩(公告栏)6月上旬上网查询录取情况(公告栏)五、录取1.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2.考试科目合格标准(100分制):①主科:表演方向主科分数85分;其他方向主科80分。②政治、外语分数线及总分要求按国家标准。③其他科目60分。3.一个导师招收新生原则上不超过2名。4.一个专业方向录取学生原则上不超过5名(声乐、钢琴、作曲、音乐教育除外)。5.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定向或计划外委托培养硕士生。定向、委托培养及自筹资金硕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有关合同。6.报考音乐文献研究方向考生,外语须参加全国统考,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当年国家下达的合格分数线。七、报考和录取类别1.非定向: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2.定向: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八、学习与学位授予1.学制为3年。2.报考木卡姆研究方向硕士生,第一学年在中央音乐学院修读学位课程,学院同时指派相关方向的导师对其进行指导。后两年在新疆艺术学院由相关导师指导其学位论文的写作,论文答辩在中央音乐学院进行。3.凡完成课程学习并获得规定学分、专业考核(音乐作品、音乐会)成绩合格、论文答辩通过者,经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文学硕士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制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九、报考费用 考生报考的报考费、体检费、往返路费和食宿费等均自理。十、学费及住宿费 1.学费按北京市相关部门批准的当年标准执行。每年报到时一次交清全年学费。 2.住宿费:校内宿舍每生每学年750元;校外公寓每生每学年1020元。北京生源的学生一律走读。十一、学习期间的待遇 按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官网一定有的。这边发链 接会被删,你还是看不到。中国音乐学院(China Conservatory of Music)位于北京市,是以国学为根基,独具中国音乐教育和研究特色,培养从事中国音乐理论研究、创作、表演和教育的高级专门人才的高等音乐学府。
关于中央音乐学院考研科目及录取分数线如下:
初试科目
1、思想政治理论 。
2、外语 (英语一)。
3、音乐学基础知识 。
4、主科笔试。
复试科目:
1、中国古代音乐史、中国近现代音乐史(含当代音乐)、中国传统音乐、中国少数民族音乐、西方音乐史、音乐美学(含中国传统音乐的美学问题)、中国音乐美学史、世界民族音乐、专业音乐教育学。
2、琴学研究:包含和声、作品分析;乐器演奏。面试:古琴历史、打谱、琴曲、琴派、琴律等方面的内容。
3、音乐文献翻译(英语):包含和声、作品分析;乐器演奏。面试:考查考生英语口语能力,了解其对音乐的熟悉程度以及音乐文献翻译相关知识的水平。
4、音乐编辑与出版:和声、作品分析;乐器演奏。面试:书报刊策划及编辑出版知识,案例剖析。
录取分数线(以2018年为例)
1、中国古代音乐史:录取3人,进复试最低分数线 339。
2、西方音乐史:录取8人,进复试最低分数线 335。
3、中国近现代音乐史(含当代音乐史):录取1人,进复试最低分数线 345。
4、中国传统音乐:录取1人,进复试最低分数线 336。
扩展资料
中央音乐学院考研准备工作:
1、先仔细阅读招生简章,提出自己从招生简章的要求中所能想到的各种问题,列出来。
2、和我的老师联系(之前教我钢琴的老师),听取她的建议,寻找各种可能的人解答我在招生简章中想到的问题。
3、上网寻找各种和中央音乐学院考研有关的辅导信息。
4、确定自己所考专业。
5、根据考试顺序确定复习先后。确切的说是学习的先后。
中央音乐学院考研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10月底考主科,报名的时候要教音像资料 过了初试以后再考技术 是和声曲式 中外音乐史 有听辨 再就政治外语音乐学类1.主科(1)论文写作:命题论文,各研究方向考同一题目。(2)口试:含所考专业方面的内容。2.音乐学基础(1)音乐作品听辨(2)音乐学基础理论:内容包含①西方音乐史;②中国音乐史;③中国传统音乐;④音乐美学;⑤世界民族音乐(考生报考方向的内容必考,其他项内容任选二;专业音乐教育学考生笔试要求与音乐美学考生相同)3.和声、作品分析4.钢琴(具体要求见★)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撰写的、所报考专业研究方向的论文一篇(大学毕业论文或相当于大学毕业论文,须一式三份)。同等学力报考者所交的必须是公开发表的论文。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可以习作(学期论文)替代学位论文。音乐文献翻译(英语)1.主科(1)笔试(2)口试(包括口语、钢琴或其他乐器)2.和声、作品分析3.中、西音乐史考生须为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非英语本科毕业应达到英语专业本科毕业水平。报名时须提交本人翻译的译文一篇(附原文)。注:此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音乐编辑与出版1.主科(1)笔试(基础理论与基本技能)(2)口试(书报刊策划及编辑出版知识,案例剖析)2.和声、作品分析3.中、西音乐史报名时须提交由本人撰写的图书选题或报刊栏目策划方案一份;大学毕业论文一份,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可以习作(学期论文)替代学位论文。音乐艺术管理1.主科(1)笔试:艺术管理命题写作(2)口试:策划制作项目或专业知识阐述2.和声、作品分析3.中、西音乐史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撰写的艺术管理学专业论文(实习报告)一篇,内容为大学毕业或相当于大学毕业论文(实习报告);同等学力或非艺术管理专业报考者所提交的必须是经公开实施后的策划方案(需提交与之配套的实践光盘);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可以习作(学期论文或策划方案)替代学位论文。作曲技术理论英语文献翻译1.主科(1)笔试(2)口试(包括英语口语、钢琴或其他乐器演奏)2.和声、作品分析3.中、西音乐史考生须为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或达到大学英语六级水平的非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本人翻译的两篇文章,中译英及英译中各一篇(附原文,内容必须与作曲技术理论有关)。音乐教育学1.主科(1)笔试:音乐教育学基础(2)口试2.音乐作品综合分析3.中、西音乐史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撰写论文一篇(学士论文或相当于学士论文),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可以习作(学期论文)替代论文。音乐教育1.主科(1)笔试(2)面试:指定素材的现场教学;音乐教育综合技能考查2.音乐作品综合分析3.中、西音乐史(含听辨)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的考生,报名时须交一年以上音乐教学经历的证明(教学实习单位出具的鉴定意见);一个课时的音乐教学录像。报考联考专业学位(全日制)的考生,须具有相关本科学历以及不少于一年的全职音乐教学实践;报名时提交相关教学实践证明,包括相关单位证明和一课时音乐教学录像。报考联考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的考生,须提交“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骨干音乐教师培训项目”的结业证书;一个课时的音乐教学录像。律学1.主科(含音律听辨测试)(1)笔试(2)口试2.和声、作品分析3.中、西音乐史4.钢琴(具体要求见★)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撰写的、所报考专业研究方向的论文一篇(大学毕业论文或相当于大学毕业论文)。同等学力报考者所交的必须是公开发表的论文。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可以习作(学期论文)替代学位论文。戏曲作曲1.主科(1)笔试(戏曲风格的单旋律写作)(2)面试2.作曲、复调、配器(与和声研究方向同卷)3.中、西音乐史报考戏曲作曲方向的考生报名时须交(本院作曲系学生免)本人创作的作品二至三件。注:此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只招收具有本科作曲专业(含戏曲作曲)学历的考生。作曲类1.主科(1)笔试(2)面试(作曲方向介绍个人创作或学术研究成果,简要分析6-8首经典作品)2.音乐基础理论(1)作曲研究方向:考复调、配器、和声、作品分析;(2)配器研究方向:考复调、和声、作品分析、作曲;(3)复调研究方向:考配器、和声、作品分析、作曲;(4)作品分析方向:考复调、配器、和声、作曲;(5)和声研究方向:考配器、作曲、作品分析、复调;(6)视唱练耳方向:考和声(四部和声写作及分析)、作品分析;(7)电子音乐作曲研究方向:考和声(与表演方向同卷)、作品分析(与表演方向同卷)、配器(与作曲研究方向同卷)、电子音乐技术综合分析;(8)电子音乐技术理论研究方向:考和声(与表演方向同卷)、作品分析(与表演方向同卷)、配器(与作曲研究方向同卷)、电子音乐技术综合分析;3.中、西音乐史4.钢琴(具体要求见★)报考作曲方向的考生报名时须交(本院作曲系学生免)本人创作的作品二至三件(其中包括一首相当于单乐章交响诗或序曲规模的管弦乐作品,作品最好附录音,乐队作品也可以是钢琴缩谱录音)。报考和声、复调及作品分析方向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撰写的、所报考专业研究方向的论文一篇(大学毕业论文或相当于大学毕业论文)。同等学力报考者所交的必须是公开发表的论文。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可以习作(学期论文)替代学位论文。报考复调方向的考生还需提交一至二首大型复调作品。报考电子音乐作曲方向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电子音乐作品四件以上(其中纯粹的电子音乐作品和真实乐器或人声与电子音乐相结合的混合类作品各两件以上),室内乐作品一件。报考电子音乐技术理论研究方向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有关电子音乐技术理论的论文二篇及电子音乐作品二件。指挥1.主科〔指挥;专业能力综合考试—音乐基础、视唱练耳(四个升降号包括转调)、钢琴、视奏、总谱读法、作曲技术理论综合测试〕。注:本院指挥系毕业生除“指挥”外,面试可适当从简。2.和声、作品分析1)乐队指挥及民乐指挥方向:和声、作品分析(非本院指挥专业毕业的学生,须加试配器。)2)合唱指挥方向:和声、作品分析(与配器研究方向同卷)3.中、西音乐史4.钢琴(具体要求见★)5.合唱改编(仅合唱指挥)报名时须交报考曲目及其钢琴改编谱(如本院已有现成乐谱可免交)。考指挥时指挥两架钢琴代替乐队或合唱队,并加试总谱阅读能力。双钢琴演奏1.主科2.和声、作品分析3.中、西音乐史主科考试内容:(1)钢琴演奏a.练习曲一首(肖邦及以上程度)b.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c.巴赫十二平均律(四声部)前奏曲与赋格d.乐曲一首(年代不限)。(2)视奏(交响乐双钢琴)。总谱读法1.主科[总谱演奏、总谱视奏;专业能力综合考试、音乐基础、视唱练耳(四个升降号包括转调)、钢琴、作曲技术理论综合测试]2.和声、复调、配器(与作品分析方向同卷)3.中、西音乐史4.钢琴(与指挥方向同等要求)钢琴1.主科2.中、西音乐史3.和声、作品分析报名时须交(本院钢琴系学生免):本人演奏录音磁带或光盘,其中内容包括:①练习曲二首;②复调乐曲一首;③古典奏鸣曲一个乐章。主科考试内容:①技术性练习曲二首,其中一首选自或(之、及之、除外),另一首选自其他作曲家作品;②复调乐曲一首;③古典时期完整奏鸣曲或变奏曲一首(包括Schubert);④中型乐曲二首,或大型乐曲一部或大型套曲一部;⑤中国乐曲一首。注:①曲目总时间不得少于60分钟;②报名时须提交完整详细的演奏曲目及演奏时间;③所有乐曲应为独奏作品,背谱演奏,考试时由考试委员会指定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电子管风琴1.主科(1)电子管风琴演奏①任意选奏为电子管风琴而作的大型作品、大型管风琴作品或交响乐作品三首(巴洛克、古典、浪漫、近现代均可);②巴赫六首管风琴三重奏鸣曲(BWV525-530)其中任选一首,演奏其全部三个乐章(2)现场即兴演奏能力测试:根据给出的旋律或音列进行现场即兴演奏。2.和声、作品分析3.中、西音乐史报名时须交本人演奏录音光盘(本院毕业生除外),内容(同考试曲目)。手风琴1.主科(1)考生提供所学习巴赫十二平均律(上,下册任选)的3首“前奏曲与赋格”,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奏其中的一首;(2)考生提供所学习的斯卡拉蒂3首奏鸣曲(任选),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奏其中的一首;(3)技术性乐曲如托卡塔或音乐会练习曲(原创或改编);(4)多乐章手风琴原创作品一首;(5)单乐章近现代作品一首;(6)中国乐曲一首。2.和声、作品分析3.中、西音乐史报名时须交(本院手风琴专业学生免):本人演奏录音或录像光盘,其中内容包括:①复调乐曲一首;②技巧性作品一首;③多乐章手风琴原创作品一首(考生应使用键盘或纽扣式自由低音手风琴)。注意事项:①报名时须提交完整详细的演奏曲目及演奏时间;②考生应使用键盘或纽扣式自由低音手风琴参加应试;③所有乐曲应背谱演奏,考试时由主考教师指定考生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弦乐专业1.主科2.和声、作品分析3.中、西音乐史考试时由主考官指定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有钢琴声部的作品必须有钢琴演奏(钢琴伴奏自带)。主科考试内容:(1)小提琴:①巴赫三首无伴奏奏鸣曲中任选其中一首的第一、二乐章(赋格必奏)或d小调组曲中的恰空舞曲全部;②奏鸣曲一首:从以下作曲家选择(贝多芬、布拉姆斯)③协奏曲一首(三个乐章);④自选一首非技巧性的音乐会小品,小品时长在5分钟内。(2)中提琴:①任选下列一首巴赫作品全曲:大提琴无伴奏组曲四、五、六;小提琴无伴奏奏鸣曲或帕蒂塔;②任选下列一首奏鸣曲(全曲):勃拉姆斯奏鸣曲,勃拉姆斯奏鸣曲,舒伯特a小调奏鸣曲③任选下列一首协奏曲(全曲加华彩段):欣德米特天鹅协奏曲沃尔顿协奏曲巴托克协奏曲④自选一首音乐会曲(含技巧性)(3)大提琴:①巴赫无伴奏大提琴组曲中的一首全曲;②技巧性小品一首(自选);③奏鸣曲一首(从以下7首中自选):贝多芬五首奏鸣曲或勃拉姆斯两首奏鸣曲中任选一首,演奏全部④协奏曲一首(自选)。(4)低音提琴:①无伴奏组曲中的一首舞曲(从以下两组组曲中自选):六首无伴奏组曲无伴奏组曲②完整奏鸣曲一首;③完整协奏曲一首。(5)竖琴:①一首巴洛克时期作品。②一首大型乐曲(包括奏鸣曲、协奏曲、组曲、变奏曲等)。③自选一首不同风格的乐曲。④演奏下面两首乐队片段:a.柏辽兹幻想交响曲第二乐章b.天鹅湖Cadenza管乐专业1.主科2.和声、作品分析3.中、西音乐史管乐所有专业必须演奏三首乐曲。其中一首必须完整演奏,其他二首现场指定演奏其中某个乐章或主要乐段。有钢琴声部的作品必须带有钢琴合作演奏(钢琴伴奏自带)。主科考试内容:①古典奏鸣曲或协奏曲一首;②浪漫时期乐曲一首;③现代时期乐曲一首。
管乐 1.主科 2.和声、作品分析 3.中、西音乐史 报名时须交(本院管弦系学生免)本人演奏的CD或DVD。内容同考试曲目。 考试时由主考指定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有钢琴声部的作品必须有钢琴演奏(钢琴伴奏自带)。 主科考试内容: ① 高级练习曲一首; ② 古典奏鸣曲或协奏曲一首; ③ 浪漫时期乐曲一首; ④ 现代时期乐曲一首; 打击乐 1.主科 2. 和声、作品分析 3. 中、西音乐史 报名时须交(本院管弦系学生免)本人演奏的CD或DVD。内容同考试曲目。 考试时由主考指定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有钢琴声部的作品必须有钢琴演奏(钢琴伴奏自带)。 主科考试内容: 考试曲目分为四项,每位考生须选择其中的任意三项: (1)小鼓 德莱克留斯小鼓练习曲,全书共十二条练习曲,考生自选其中的第一首或第十二首。 (2)定音鼓,任选下列两种之一: ①卡特:《八首定音鼓独奏曲》,任选其中的一首; ②格拉哈姆:定音鼓组曲,任选两段,必须包括慢乐章一段,快乐章一段。 (3)键盘打击乐,任选下列五首作品中的一首。 ① 陈刚原作刘刚改编:《阳光照耀在塔什库尔干》; ② 田中立光:《两个乐章》; ③ 托马斯:《梅林》第二乐章; ④ 安贝圭子:《儿歌变奏曲》; ⑤ 《为杰尔伯特的布鲁斯》; 第一至四首为马林巴琴乐曲,第五首为颤音琴乐曲。 (4)组合打击乐:基纳克斯《反弹》B段。 民族器乐 1. 主科 2. 和声、作品分析 3. 中、西音乐史 考试内容包括: 作品六首:其中包括大型乐曲一首,传统乐曲三首,现代创作乐曲两首。考试时由主考指定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 报名时考生应交一份书面材料,详细写明专业学习过程(注明学校、教师及学习时间)。 声乐 1. 主科 2. 和声、作品分析 3. 中、西音乐史 4. 钢琴(凡本院毕业生可申请免试,不计成绩) 报名时须交(本院声歌系应届学生免)本人演唱的CD(不收磁带、MD、DVD),内容(同考试曲目)包括:演唱六首作品。其中包括两首中国作品,四首外国作品(必须唱原文,并须包括三种及以上不同语言)。外国作品中必须含两首咏叹调(其中一首须为17、18世纪作品),一首艺术歌曲。其它一首任选(不得演唱外国民歌和流行歌曲)。考试时由主考指定演唱部分或全部曲目。伴奏自理。 注:此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声乐伴奏艺术 1.主科 2.和声、作品分析 3.中、西音乐史 报名时须交(本院钢琴系学生免)本人演奏录音磁带。内容(同考试曲目)包括: ① 与车尔尼作品740、莫什科夫斯基练习曲等同程度的练习曲一首; ② 奏鸣曲的第一乐章一首; ③ 抒情性乐曲一首; ④ 主科考试前三天到声歌系办公室领取规定伴奏曲目,并可以与独唱者合作一次之后进入考场。 器乐伴奏艺术 1.主科 2.和声、作品分析 3.中、西音乐史 报名时须交(本院钢琴系学生免)本人演奏录音磁带。内容(同考试曲目)包括: ① 与肖邦练习曲等同程度的练习曲一首; ② 巴赫复调一首; ③ 弦乐及管乐奏鸣曲各一首; ④ 现场视奏器乐伴奏一首; 考试时由主考指定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 提琴制作 1.主科(制作、乐器演奏、面试) 2.综合1(弦乐史、材料学、音响学) 3.综合2(机械制图、提琴制图)音乐治疗学 1.主科(音乐治疗基础) 2.和声、作品分析 3.中、西音乐史(包括听辨) 4.口试(包括乐器演奏或演唱) 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所撰写的音乐类(最好是音乐治疗方面)论文一篇。同等学力报考者所提交的论文必须是已公开发表的论文。 音乐声学 1.主科 2.和声、作品分析 3.中、西音乐史 4.口试(包括钢琴和其他乐器演奏) 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所撰写的、所报考专业研究方向的论文一篇(大学毕业论文或相当于大学毕业论文)、或音乐作品一部。同等学力报考者所提交的论文或音乐作品必须是已公开发表的论文或作品。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可以习作(学期论文)替代学位论文。 电子管风琴 1. 主科 (1)电子管风琴演奏 (2)现场即兴演奏能力测试:根据给出的动机或音列进行现场即兴演奏乐曲一首(演奏时间为四分钟以内)。 2.和声、作品分析 3.中、西音乐史 报名时须交本人演奏录音光盘。内容(同考试曲目)包括: ① 演奏改编的交响乐曲一首(包括协奏曲和为电子管风琴而作的大型作品, 古典巴洛克、浪漫、近现代均可); ② 大型复调乐曲一首; ③ 本人创作乐曲一首(时间为5分钟以上,需交乐谱)。 注意事项:①即兴演奏采用动机或音列事先不通知考生,考前有20分钟的试奏和准备时间。②除铅笔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考场。 手风琴 1.主科 (1)考生提供所学习巴赫十二平均律(上,下册任选)的3首“前奏曲与赋格”,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奏其中的一首; (2)考生提供所学习的斯卡拉蒂3首奏鸣曲(任选),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奏其中的一首; (3)技术性乐曲如托卡塔或音乐会练习曲(原创或改编); (4)多乐章手风琴原创作品一首; (5)单乐章近现代作品一首; (6)中国乐曲一首。 2.和声、作品分析 3.中、西音乐史 报名时须交(本院手风琴专业学生免):本人演奏录音或录像光盘,其中内容包括:①复调乐曲一首;②技巧性作品一首;③多乐章手风琴原创作品一首(考生应使用键盘或纽扣式自由低音手风琴)。 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交完整详细的演奏曲目及演奏时间; (2)考生应使用键盘或纽扣式自由低音手风琴参加应试; (3)所有乐曲应背谱演奏,考试时由主考教师指定考生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 艺术嗓音医学 1.主科 (1)艺术嗓音医学基础和临床(笔试) (2)口试:(对此新兴学科的认识、了解、研究、目标) 2.基础理论 (1)欧洲声乐发展史 (2)专业英语文献翻译 3.演唱(中外艺术歌曲各一首) 报名时必须提交本人撰写的艺术嗓音医学或声乐教学论文一篇,同等学力报考者所交的必须是公开发表的论文。 注:报考此专业的人员的条件具有一定的耳鼻喉科临床经验、喜欢歌唱的医学院校毕业生或喜欢嗓音研究、具有一定歌唱表演经验或声乐教学经验的音乐院校毕业生。 吉他 1.主科(古典吉他演奏) (1)音阶及琶音; (2)巴赫琉特琴组曲或小提琴组曲任选一组; (3)包括轮指技巧的乐曲一首; (4)维拉-罗勃斯12首高级练习曲中任选两首; (5)自选乐曲一首10-15分钟; (6)19世纪或20世纪协奏曲一首。 2.和声、作品分析 3.中、西音乐史 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交完整详细的演奏曲目、演奏时间及本人演奏录像光盘,其中须包括全部考试内容(本院古典吉他专业学生免); (2)考生应自备尼龙弦古典吉他和脚凳(或琴托); (3)所有乐曲应背谱演奏,考试时由主考教师指定考生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 ★报考作曲类、音乐学类、音乐教育、指挥、声乐等 各方向的钢琴考试要求 1.巴赫四声部前奏曲与赋格(《平均律钢琴曲》)一首。只弹赋格,可看谱。指挥方向须背谱。 2.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贝多芬《暴风雨》奏鸣曲及以上程度)。须背谱。 3.肖邦练习曲(仅指挥方向)。 注:1. 报考中国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中国少数民族音乐、中国音乐美学史、世界民族音乐方向的钢琴考试要求:复调乐曲程度可相当于巴赫三部创意曲;奏鸣曲快板乐章可相当于贝多芬第一、第五奏鸣曲(快板乐章)及以上程度。 2. 报考声乐方向钢琴考试要求:①大、中型乐曲一首;②小型乐曲一首(可用声乐伴奏一首代替)。必须背谱。 3. 凡本院普通本科(不含成教本科)毕业生报考原所学方向,或报考新方向,但本人原所学方向所要求的钢琴程度不低于新报方向者,可申请免试,不计成绩。 加 试 一、加试对象: 1. 非音乐专业毕业的考生; 2. 同等学力考生(含专科学历者、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结业); 3.报考音乐教育方向考生(本院音乐教育系毕业生除外); 4.音乐文献翻译方向考生。 二、加试内容:视唱练耳(音乐文献翻译方向加试要求见三) 三、音乐文献翻译方向加试要求: 1.音乐专业的考生加试:英文写作。 2.外语专业考生加试:视唱和乐器演奏。 考试内容和要求: 1.视唱和乐器演奏:现场视唱一首乐曲(五线谱),演奏一首乐曲。 2.英文写作:用英文写一篇命题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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