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弗里实验中每组只保证一组实验有影响1艾弗里对转化因子的探究采用的是排除法思维排除法也叫淘汰法,是指引起某一现象的原因有多种可能,如果将假定的各种可能都加以一一排除,观察某一现象不出现的那个排除因素,就是某一现象产生的原因。艾弗里的实验研究过程,据文献考证是可信的。艾弗里用于转化实验的细胞提取物,是除去了Ⅲ型S细菌多糖和大部分蛋白质的混合物。转化实验的第一步,Ⅲ型S细菌的细胞提取物转化活的Ⅱ型R菌,能转化。第二步,用不同的水解酶(脂酶、蛋白酶、RNA酶、DNA酶)分别除去里面的大分子物质,观察转化结果。从实验方法上看,与提纯某些物质来一一检验相比,艾弗里的研究使用的“排除法”,能避免当时已知物质类别的限制,因为“转化因子”有可能是一种未知的全新物质。实验结果表明没有新物质!他们得出的实验结论是:被分解掉的DNA极可能就是有活性的转化因子。第三步:提纯检验转化因子的理化特性:与DNA分子特性相似。实验结果已经产生,是否就可以确认“DNA是遗传物质”呢?2艾弗里实验结论与“四核苷酸”假设冲突引发的质疑推动了科学研究艾弗里的论文一经发表就立即引发了广泛的质疑。虽然质疑集中在DNA的纯度上,但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质疑实验的哪一部分,而在于为什么要质疑?质疑的依据是什么?有两个原因值得探讨。一是科学理论的建立,需要满足两个基本要求:理论间的“无矛盾性”和经验检验上的“可证伪性”。艾弗里的实验结论与当时流行的莱文的“四核苷酸”假设严重冲突:DNA是由四个不同核苷酸组成的小分子物质!人们很难想象,结构如此简单的物质怎能担当起遗传物质的重任?面对冲突,就连艾弗里自己都被实验结果给震惊了,在1944年《关于引起肺炎球菌发生转化的物质化学性质的实验研究》论文中也“没有明确指出DNA就是遗传物质”,而是谨慎地说“当然也有可能,这种物质的生物学活性并不是核酸的一种遗传特性,而是由于某些微量的其他物质所造成,这些微量物质或者吸附在它上面,或者与它密切结合在一起,因此检测不出来。”显然,他引入了“辅助假设”,但仍对“DNA是遗传物质”留下悬念,“如果目前研究的结果能得到证实,那么就必须认为核酸具有某种生物学的特异性,但这种特异性的化学基础到目前还未能搞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