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文献的标准格式:
1、专著、论文集、报告:[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识].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例如:刘国钧,陈绍业.图书馆目录[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57:15-18。
2、期刊文章:[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J].刊名,年,卷(期)。
例如:何龄修.读南明史[J].中国史研究,1998,(3):167-173。
参考文献按照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以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序号置于方括号内。一种文献被反复引用者,在正文中用同一序号标示。一般来说,引用一次的文献的页码(或页码范围)在文后参考文献中列出。
格式为著作的“出版年”或期刊的“年,卷(期)”等+“:页码(或页码范围).”。
多次引用的文献,每处的页码或页码范围(有的刊物也将能指示引用文献位置的信息视为页码)分别列于每处参考文献的序号标注处,置于方括号后(仅列数字,不加“p”或“页”等前后文字、字符;页码范围中间的连线为半字线)并作上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