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在科研流动站、科研工作站等工作满一定时间后结束工作叫作出站。
办理出站手续需要的基本材料
1、《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
2、《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分配工作审批表》;
3、《接受函》,由具备独立人事权限的接受单位出具;
4、设站单位对博士后身份证、结婚证和子女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进行核查并由单位出具相关证明。
扩展资料
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条件
申请设立工作站的大型、特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科研生产型事业单位,具有一定规模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等单位须具备以下一些基本条件:
1、具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或健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有高水平的科技人员队伍和高水平的科研项目;
2、具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重视人才工作,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情况
中国博士后制度的成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数据显示,截止到2011年初,全国已在包括全部“985”和“211”高等院校、各主要科研院所的415个单位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146个;
累计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8万多人,出站博士后绝大多数成为相关领域和单位的科研骨干和学术技术带头人。
全国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学科覆盖理、工、农、医、军事、社会科学等12大学科门类的全部89个一级学科。在大型企业、科研型事业单位、高新园区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158个,覆盖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国防科技、经济金融等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领域。
博士后研究人员年招收人数达到1万多人,博士后研究人员已经成为许多设站单位科研工作的骨干力量,成为许多设站单位培养、吸引、使用、筛选高级人才的一个重要渠道。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博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