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规定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费用限额标准为:人口1000人以下、1000人至3000人、3000人以上的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分别为3500元、4000元、4500元;上一年村集体经济经济收入100万元以上的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得超过一倍。村级组织超过限额标准订阅报刊部分,实行“谁征订,谁负责”。二、 严格执行村级报刊订阅审批制度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首先由乡镇(街道、园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依据上年度农业在册人口和村级集体经济的实际到帐收入,预算好下年度可订阅报刊的最高限额数,将限额标准通知到各行政村(见附件1),村级组织在限额内拟订好报刊的种类、数量、金额,填制《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审批表》(见附件2),报乡镇(街道、园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同意后方可订阅。乡镇(街道、园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审批,落实专人负责具体工作,严禁超限额审批。乡镇(街道、园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要加强村级公费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审核,凭《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审批表》和有关凭证入账,超额部分不得入账,由责任人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