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篇中国近代军事后勤体制建设及其对中国军事发展的影响军事后勤学理论认为,后勤体制是军队作为实施后方勤务工作而确立的组织体系和组织制度的总称。它包括各级后勤机构的设置、构成、编制、隶属关系和职权划分等。依组织系统分,它包括陆军后勤体制、海军后勤体制等;以任务性质分,它包括后勤组织指挥体制、后勤保障体制等;以专业内容分,它包括物资财务体制、卫勤体制、运输体制、维修体制等。清代是中国古代军制发展到最后阶段并逐步向近代军制转变的时期,这一转变突出体现在晚清时期。近代后勤体制建设以鸦片战争为起点,以太平天国运动为促进剂,以甲午战争为转折点。鸦片战争以前,清政府主要依靠的仍是刀、枪、剑、戟等传统兵器及生锈的"红衣大炮",延续古代军事后勤体制。1840年作为中国近代史的开端,其意义在于西方先进的军事技术带给国人思想观念的强烈冲击。武器装备的巨大落差使国人感到了自强御侮的迫切性,林则徐、魏源等有识之士由此提出"师夷长技以制夷"的战略防御思想,但未受到朝廷重视。因此,鸦片战争后的10年内,是中国近代军事思想启蒙和发展阶段,军队的近代化建设并无多大成效。19世纪50年代初的太平天国运动使清军遭受严重打击,清政府不得不进口大量先进武器以维持其统治;同时,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等洋务派官僚开展了一场"以制器为先"的"自强"运动,开始自制先进武器。从另一个侧面讲,新式武器装备的采用,不但使后勤职能人员相应增加、物资消耗量上升,更从军队波及到国家的工业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财政部门,促使了军事工业的建立、铁路的修建,还促使军费筹措机制和军费消耗途径的变化。可以说,军事后勤保障内容的变化是引起晚清军事后勤体制演进的重要原因。但从鸦片战争到甲午战争,近代军事后勤体制建设是迫于武器装备的改变而被动进行的,缺乏全面考虑,没有形成自上而下的、有序的后勤体系,不能适应近代战争的需要。甲午战败后,清政府着手改革军制、编练新军,近代军事后勤体制初步建立。本文主要从后勤组织指挥体制与后勤保障体制两个方面,对从鸦片战争到甲午战争期间军事后勤建设的轨迹进行分析。一、后勤组织指挥体制后勤组织指挥体制是军队整个后勤系统组织编制、职能划分和制度的统称,是实施后勤保障的组织基础。它由各级后勤指挥机关、专业勤务部门等组成。鸦片战争前,清代的中央后勤管理机构基本承袭明代,以兵、户、工三部为管理后勤的中央机关。三部中涉及后勤的职掌分别是:兵部下设的武库清吏司掌管兵器,职方清吏司掌天下舆图,车驾清吏司掌驿传邮符及牧马之政令;户部管理赋税课征、仓库收支等事,并设有专管用兵经费的军需局;工部掌"修造权衡武备之事",关于火药的存储发放和战船的修造等都属其责,下设有制造库,专攻冶金制造。三部关于后勤管理的意见往往由军机处转呈,皇帝旨意也由军机处传达。在太平天国以后,地方势力逐步坐大,中央权威被削弱。到清末,中央后勤管理系统发生了一些重大的变化:由于洋务运动的展开,掌管洋务大权的总理衙门也执掌了相当一部分后勤事务大权,如海关、铁路、邮电、兵工厂等,皆涉及到军事后勤条件的改良和进步。随着三部地位下降,地方督抚军权和财力大增,在军事后勤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这对战争期间部队的统一后勤征集与调运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太平天国后,除中央的后勤组织与指挥体制有所改变外,军队的后勤组织体制也有了相当的变化。陆军主要体现在湘军、淮军上,海军则以北洋水师为代表。1、湘、淮两军的军事后勤组织指挥体制湘军与淮军是晚清最重要的军事集团,对近代中国的军事、政治和社会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为镇压太平军,曾国藩组建了一支新型地主武装--湘军,它的选将、招募、营制、饷章的制度都与绿营迥异,还装备了洋炮,开了晚清"兵为将有"的先河。从太平天国到甲午战争,陆军延续着湘、淮军的体制。湘、淮军的后勤机关是粮台。在湘、淮军组织内设有两个机关,一个是主兵的营务处,一个是主饷械的粮台。粮台共分八所:文案所、内银钱所、外银钱所、军械所、火器所、侦探所、发审所、采编所。粮台设总理事务一员,总揽事权,各所则分派委员负责。其主要任务是把通过多方筹措的粮饷、军械等经水路或陆路源源不断地运往前线,分发各路湘军。粮台制与湘军兵为将有的特点相应,其直接受命于曾国藩。在作战过程中,又设立前敌、后敌粮台和转运局,使粮台各部职责更加分明,提高了效率。淮军仿效湘军,在交通要道中枢建立了粮台,这些粮台在镇压太平天国运动及捻军起义中都起到了重要的后勤保障作用。就后勤人员而言,是长夫制度的建立。1854年,曾国藩首创长夫制,即在军营中专门设置后勤人员承担军中杂务,规定:"营官及帮办人等,共享长夫四十八名。搬运火绳、子药及一切军装等项,共享长夫三十名。……以上各项共长夫一百八十名,五百人一营,计百人用夫三十六名。"这在一定程度上将战斗人员与后勤人员职责分开,有利于提高战斗力与保持后勤保障的及时与效率。可看出,长夫只是与营伍相关的人员,而不在正式编制之内,是"夫"而非"兵"。长夫制由曾国藩首创,并为其它军队所效法,王尔敏先生评价说"长夫的职事性质,极类似现代的工兵,只是尚未臻于完美境地。就中国兵制而论,是一项极大的进步。湘淮军之有长夫,当为中国专设工兵之滥觞。"这可以说是对长夫的重要性及其任务范围的最好诠释。在后勤制度方面,湘军也是严谨而有实效的。曾国藩的陆军饷章影响到咸丰、同治间东南各省勇营,其后的淮军和袁世凯的小站练兵也采用此项饷章,只是稍加变通而已。陆军饷章确立薪水口粮之制:详细额定了营官、帮办、医生、工匠及勇夫的薪粮,且立定限制,无论官大官小、官多官少,其月饷及长夫数依所带兵人数而定。该制度的优点是:与绿营相比,增加了士兵的口粮,能使士兵专心操防,养一兵得一兵之用;防止冒滥,用以养廉。湘军至同治元年共12年,人员达12万,所用军需不到3000万两,而绿营在咸丰三年以前的2年中,兵仅9.7万,军需银开支达2510万两,可见军需立限的成效。2、北洋水师的后勤组织指挥体制如果说陆军后勤体制的进步主要体现在湘淮两军之上,那么海军的后勤改革则集中体现在北洋水师的建设之中。1885年增设总理海军事务衙门,确定优先发展北洋水师,装备先进外洋火炮,舰船也得到调整和加强。北洋水师是一支新型的现代化的舰船部队,其作战方式与旧式水军极为不同,物资消耗量也极其惊人,在运行及维修方面均需要专业性的技术人才及机器工厂。李鸿章认为:"凡筹饷、练将、修船、制器、铸造、军火、置设天线以及储备戎具煤斤,无一而非急务,且其中仿用西法者十居七八,尤为艺精理奥……,是以地方则有清讼、发审、保甲、水利、筹款、车船、厘金、征信等局;海防则有练饷、支应、军械、机器制造、电报、船坞工程等局,并分设营务处,建立水师,武备学堂及医院、煤厂,使专责成而免贻误。"他强调了军费、军械、电报、船坞工程等从地方到军队的后勤机构建设,也阐明了李鸿章的近代军事后勤思想。1888年颁布了《北洋海军章程》,这是一个适应近代海军建设要求的章程,它是海军军制改革的先声,对北洋海军的后勤体制建设,提出:关于"水师后路各局",有负责维修舰船和旅顺口铁甲大石船坞,有专管兵船一切器具添置购买的船械局,有大沽木船坞,有专管海军全军俸饷的天津海防支应局,有专管水陆各军军火收发的天津军械局,有专修船上零件之威海行营机器厂,有总理水师营务处,有旅顺口、威海卫水师养病院等。可见,甲午战前,北洋水师已经设置了一套较完整的后勤机构,这是中国军队在后勤近代化方面迈出的第一步。各后勤机构专司一职,其运转均要依据一定的组织规则,调拨军械必先由各营局向北洋大臣请领,由督院发文至军械局,再由军械局交转运局向军械局领取发运。军械的分布情况要按季向北洋大臣汇报。二、后勤保障体制后勤保障体制是军队实施物质供应、修理、运输、医疗等保障的体制。从另一个方面说,后勤保障体制影响到后勤物质建设与供给的制度性来源,它又与后勤组织指挥体制相配合,使后勤建设与军队作战形成内在联系。1、物质供应保障物质供应保障分为实物保障和经费保障。武器装备是物质保障的核心,在军事后勤建设中处于重中之重的地位,对于清军作战能力的提高与军事制度的变革有着原动力的作用。总体上讲,清军在后勤建设方面,走的是一条由外购进而仿造、自造的道路。在冷兵器和旧火器时代,武器装备均由国家统筹生产、储运和修理。在19世纪60年代以后,清军对洋枪、洋炮及舰船的需求逐渐增加,而自身又无生产能力,因此只有外购和求借。1862年,曾国藩创立"安庆内军械所",始造枪炮;1868年8月江南制造局造出了第一号中国轮船,取名"恬吉"。至此,中国近代武器装备的筹措,开始走上自制之路。此后又建立了江南机器制造总局、金陵制造局、天津机器制造局、广东制造局、湖北枪炮厂等近代兵工企业。国防工业的发展使清军在武器装备和海防近代化方面取得了可观的成绩。1888年,北洋舰队正式成立时,拥有舰艇吨位数已成为当时世界上引人注目的海上力量。但由于外购与自造并存,购买自不同的国家,仿造不同品型的枪炮,在配件上很难兼容,因而造成了维修和补给的困难。清军在甲午战争中的武器装备保障可以说是型号混杂、质量低劣、数量不敷。经费保障包括军费筹措、分配、交换、储备和消费。军费的消耗途径直接反映了军队近代化的进程:太平天国以前,军费开支主要是军饷;太平天国以后,大量军费用于近代武器装备的配备,军饷开支只占很少比例。经费保障与国家的财政制度紧密相联。与前近代相比,清政府在财政方面的最大变化莫过于在镇压太平天国运动中 "就地筹款"制度的兴起。在太平天国运动之前,兵权、筹饷权归中央节制,兵饷由户部统一配给。太平天国运动中,湘、淮、练军因势而起,由于中央财政危机,各将帅就地筹款,形成了兵为将有的局面,清政府逐步失去了对兵权的控制。"吾辈行军,必须亲自筹饷,不可仰食于他人。"这样,筹饷练兵制械等事,皆听各省督抚各自为政。督抚专权不仅是晚清政治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也对后勤体制的改革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不仅使清政府难以扩大筹措军费的渠道,也难以真正实现后勤指挥的统一。从饷源种类上来讲,清朝中前期,赋税收入是军费的基本来源。到洋务运动时期,由于购买先进武器装备,开办军事工业,所需费用更是水涨船高,筹措军费的办法也发生了很大变化。饷源以地丁、漕政、盐政、关税、厘金为大宗。前两者没有什么变化,盐政加征,关税收入因为进出口贸易额的增加和税率变化都有了大幅增加。厘金则成为各地方军费不可缺少的重要来源。湖北设局抽厘始于咸丰五年,两年内,仅襄阳一局就共抽收银14万余两。湖南设局抽厘先于湖北。经曾国藩努力,从1855年到1864年,湘军基本上形成了三大饷源基地,即江西牙厘、湖南东征局半厘、广东粤厘,厘金成为湘军最稳定最主要的饷源。2、交通运输及通讯保障体制清军在运输及转运体制上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近代以来,随着轮船、火车为工具的近代交通方式的采用,传统运输方式逐步退出了历史舞台。曾国藩在湘军中建立了水师,平时承运作战物资,战时用作水上攻击。此后,屡经争论,终于修筑了为数不多的铁路。加上台湾铁路,从1881-1894年的十三年间,共修建铁路仅300多公里。铁路在陆运中所占比率并不大,各省驻防的八旗军和绿营兵所用军需主要还是依靠人力畜力,其进步无疑是革命性的。在通讯方面,1886年中国电报总局分立为北洋电报官局和电报商局,盛宣怀任电报商局总办,其实他一直总揽中国电报全局。电报总局之下,沿线设若干分局,各局设董事、司事、管报生、工匠等;分局之下设讯房机房,沿途设巡电讯房,责成绿营兵巡视。1879年李鸿章试办天津至大沽间的电报局,是一条试验性军用专线;1881年开通津沪线全长3000余里,是中国第一条长途电报线,虽然其经营管理模式为官督商办,但也具有极其重要的国防军事价值。但是,因经费有限,中国电报线路只有陆线,没有海线,陆线易遭自然和人为的损坏,这一点从甲午战争可以得到印证。三、影响与分析鸦片战争以来,西方的坚船利炮不仅震惊了中国人的思想,也改变了战争的方式和进程,更对军事后勤提出了与冷兵器时代完全不同的要求与挑战。应该说,从鸦片战争到甲午战前军事后勤建设的成效,与前近代相比,已有了相当的进步。首先,后勤专业化的程度加强,后勤逐步与军队分离,不仅建立了专门的后勤机构,在后勤人员的配备上也与作战人员各司其职。如湘淮军的长夫制、北洋水师的后路各局等。其次,近代化的后勤组织与保障体系初步形成,如粮台、转运局。在后勤保障方面:其一,军事工业的建立和发展为军队近代化武器装备提供了保障,并触及社会基础工业。其二,拓宽了军费来源,以保障近代化军队建设的庞大支出。其三,近代化的交通运输和通讯手段在军事后勤保障中运用。正是由于这些近代化的进步,使清政府拥有装备一定数量西式枪炮的湘淮军及新兴的北洋水师,比绿营兵更能适应近代对外战争的需要。甲午黄海之战是中国海军以近代化方式进行海上作战的典型,在陆路战场还出现了步、骑、炮、工协同作战的局面。甲午战争是对近代以来清军建设的综合检验,其败因是多方面的,从战略上讲,甲午战争是中日两国综合国力的较量,它的失败有政治的和经济的因素,但其直接原因仍是军事上的,表明战前的军事后勤体制仍然存在诸多缺陷:其一,也是最为致命的,各自为政,指挥不灵。由于各系统的军队以各自筹饷的方式来维持军队,并以此为基础进行各自的军事后勤建设,因而表面上各军设置了不少后勤部门,但一旦大规模的战事降临,则出现协调不灵、各自为政的被动局面;兵为将有,令属多门,互不统属,中央军事后勤体制与军队后勤体制权责交叉,缺乏自上而下的、强有力的后勤指挥机关,甲午战争时期清军的迅速溃败即证实了这一点。其二,机构设置不全,重视力度不够,导致后勤保障不力。甲午战争期间军粮、枪械不能及时到位是清军战败的重要原因。其三,虽然洋务运动对于推动清军武器装备近代化有着不灭之功,但由于科技水平落后和基础工业不发达,不能为军工企业提供高质量的原材料,武器装备、交通、通讯等无法保障近代战争的需求。其四,后勤体制与西方后勤体制相比较仍然有差距:长夫仍然是夫,而不是士兵;另外,按西方军制,一个万人左右的作战单位都应有自己的后勤机关,中央则有统筹的后勤部,协调各军各省区的后勤机关,宏观调配。但由于清朝中央权力的衰落,军事物资的调拨都控制于地方和实力派手中。这些缺陷使清军最终在甲午战争中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清政府下定决心,改革军制,新的军事后勤体制有了改弦更张的契机。军事后勤体制变革不仅受到当时人们思想认识水平的影响,也受到国家的军事体制和国民经济制度的制约。在宏观上,军事体制是国家组织制度的主要组成部分,而后勤体制又是军事体制的重要一环,因此,后勤体制也会受到国家政治、经济、军事等综合因素的制约与影响。也即是说,近代中国的军事后勤体制变革不仅仅是一个军事问题,而是受到晚清政治、经济、思想条件的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