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大学毕业条件和拿到学位证的条件如下:
学生在有效修业期限内达到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毕业要求和教育部所规定的《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综合考评等级者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
符合《延边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的毕业生,经学校学位委员会批准,授予学士学位。对受到留校察看以上(含)处分和平均学分绩点未达到授予学位要求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凡已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能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初步能力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授予学士学位。成人高校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扩展资料:
《延边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十一章 提前毕业
第五十条 学生在基本学制内申请提前毕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无纪律处分记录;
(二)提前半年(或一年)毕业的学生,申请时所获得学分总数应达到毕业要求总学分数的85%(或75%)以上;
(三)平均学分绩点在2.5以上;
(四)无补考、考试舞弊记录。
参考资料来源:延边大学官网-延边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参考资料来源:延边大学官网-延边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