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归纳法
归纳法,即归纳推理,是从特殊到一般的辩证思维过程,是从全部或有代表性的部分具体事物中,抽取共同的本质的东西,加以综合,从而概括出反映一般本质的结论。
2、演绎法
演绎法,即演绎推理,是从一般到个别、普遍到特殊的辩证思维的过程。它是以反映事物的一般本质的结论为前提,对尚未知晓的个别的具体事物进行研究,找出其特殊的本质,从而推导出新的结论。
3、对比法
对比法,即对比推理,是通过对不同类型的事例进行对比论述,证实论点的正确的推理方法。
4、类比法
类比法,即类比推理,从通过对同一类型的事例进行比较论述,推论到同类的事例上去,以证实论点的正确。
5、例证法
例证法,也叫事实论证,即运用翔实、新颖、典型的具体事例、概括的事实和统计数字做论据,证明自己的论点的正确性。
6、引证法
引证法,也叫理论论证,即引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各个时期教育界著名人物的正确观点和实践经验,现代教育理论著作的科学结论等作为理论论据,来佐证自己观点的正确性。
7、阐发法
阐发法,即对题目、论点、引文、重点词语和关键句子进行解释说明,或根据一般性的原理原则,从定理定义中推断出新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