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他们的研究中德赖特 et al.(2001 年) 调查组织的声誉,的影响服务、 感知的质量和行为的意愿,采用电子服务对客户的信任的相对优势与上三个相关变量的感知的风险。除了这些主要影响德赖特 et al.还假设预测因素和从属变量的每个几个两、 三路相互作用。信任被概念作为信仰的信任。使用电子服务意向可列为信任的意向 ;不过,研究人员不调查 (信任) 意图对信托 (ing 信仰) 的影响。运行方差分析,研究人员发现对所有三个相关变量的主要影响是显著的除了对信托假定影响的相对优势。其实很高的组织声誉显著增加电子服务,在 consumers'trust 向电子服务感知风险较高的数额则下跌的信任级别。2.金正日和向雅虎 (2002 年) 的网上银行领域放置他们的研究。他们的虚拟消费者的信任的倾向,结构保证 (例如保障) 推介 (关系内容和领带强度) 是 consumers'initial 的履历中信任与电子通道作为银行的媒介。另一方面,金和向雅虎假定该消费者的 e-道的初始信任,因为银行中期积极有关消费者通过网上银行的因变量。此外,他们假设自己是消费者通过网上银行的第二个影响因素的银行的消费者的信任。结构保证和电子通道作为银行介质中的信任是系统信任,指标而在银行信托被理解为是信任的信仰。实际通过网上银行可以被解释为与信托有关的行为。金正日和向雅虎执行多个逻辑回归分析来检验他们的假说。结果证实他们的信任倾向、 结构的保证和推介影响的假说 (重大关系内容只) 电子通道作为银行介质中的因变量初始信任。E-道的初始信任和使用网上银行的预期积极关系也证实。然而,在银行的消费者的信任被发现对使用网络银行,研究者的期望相反,有无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