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程序申报优秀科技论文奖,由总台内各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组织申报,申报单位每年于10月31日前向总台技术管理部申报,逾期不理。 评审程序1.总台优秀科技论文奖由技术管理部归口管理。评审委员会由主管台长、技术管理部主任和各专业评审小组组成,评审委员会主任由主管台长担任,技术管理部主任担任评审委员会秘书长。各专业评审小组成员均应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2.申请工作完成后,评审委员会将申报的论文按专业组织各评审小组有关专家评审并提出初审意见。3.评审委员会根据初审意见进行复审,采取综合讨论并无记名投票方式审定。第九条 参评论文发现有抄袭、他人代写等弄虚作假行为者,经查明属实,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第十条 本办法由总台技术管理部负责解释。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