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申请书是记录申请者申请硕士学位过程的重要材料。获得学位后,学位申请书和答辩材料都要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和学校档案馆存档,因此院系、硕士学位申请者必需认真、如实、准确地填写和(或)签名、加盖公章。一、申请书的封面(申请人填写)1.申请者姓名中国籍申请人,请填写身份证上的姓名。对于非中国籍或非华裔的外国留学生,本栏请填写本人在读期间所使用的汉字姓名(要与本人研究生证上姓名一致),同时还应标明护照上本人法定姓名的拉丁字母拼写形式,如留学生约翰・史密斯,本栏应填写为“约翰・史密斯John Smith”;田中太郎,应填写为“田中太郎Taroh Tanaka”。2.身份证号码填写18位的身份证号码。现役军人填写军官证号码,并在号码后加括号注明“军官证”;外国留学生,填写护照号码(如持马来西亚护照的留学生,填写“马来西亚EF2100345(护照)”;港澳台学生,填写“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号码或护照号码、当地身份证号码(并用括号注明证件名称)。3.“所在院系”院和系都必须填写,且都必须填写全称。比如:物理系为“理工学院物理学系”;同时,申请书作为入档的材料,名称必须准确、详细,因此院系名称不能写简称,如中文系应为“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中国语言文学系”。院系名称过长时应尽量控制字体大小。不清楚院系全称的,请咨询本院系老师或查询学校主页4.指导教师填写导师的姓名和职称(如: 王学仁教授, 张小山副教授)。5.专业“专业”即二级学科,必须填写规范的全称。如“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不可简写为“科社与国际共运”;也不可断章取义的填写专业,如“中国古代文学”专业写成“古典文学”或“古代文学”,“课程与教学论”,写成“语文教学论”、“物理教学论”,是不对的;另外,有些专业由原来的两个专业合在一起的,如“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在填写专业时切勿写成“概率论”、“发展心理学”、“比较文学”、“生物化学”,应填写现在专业的全称。“专业”和“研究方向”是不同的,切不可把方向当作专业。如“明清史”,是方向,其专业应该是“中国古代史”;“李代数”是方向,其专业是“基础数学”。专业的规范名称,可查询研究生入学时的录取通知书。若在学期间,经研究生院同意转专业的,应按转专业后的新专业填写。同时,也可咨询院系研究生秘书、查看《研究生手册》或查询学位办网站:6.申请学位学科门类我国的学位是按专业所归属的学科门类授予的。其关系结构是:“学科门类”――“一级学科”――“二级学科(专业)”。如物理化学专业,其所归属的一级学科是化学,化学所归属的学科门类是理学,因此物理化学专业研究生被授予的是理学学位,在“申请学位学科门类”栏填写“理学”;体育人文社会学专业,其所归属的一级学科是体育学,体育学归属的学科门类是教育学,因此体育人文社会学专业同学被授予的是教育学学位,在“申请学位学科门类”栏填写“体育学”。我校可以授予学位的学科门类有九个: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专业所归属的学科门类,请查看《研究生手册》或学位办网站, ,切勿张冠李戴,错填学科门类。特别注意的是,我校的基础心理学、教育技术学、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环境科学、教育经济与管理是跨学科门类授予,请以上专业的学位申请人务必明确自己申请学位的学科门类。7.申请日期指通过课程审核和科研成果审核后领取学位申请书进入论文答辩程序的时间。二、申请书主体(一)申请人填写部分(第1―4页)1、政治面貌请查看,留学生本栏填“无”。2、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港澳台通行证)和户籍上的出生日期为准,不可填写其他任何日期。3、已获学位指本人读研究生之前已经获得的学位,一般为本科毕业、学士学位。学士学位也是按学科门类授予,因此还要把学科门类加上,如不确定务请查看本人学士学位证书,同时可参考本栏应填写“文学学士”、“理学学士”、“管理学学士”等。只有本科学历没有学士学位的,或只有大专学历没有学士学位的,则本栏填“无”。若入学前已经取得其他学科的硕士学位的,则应如实填写。4、照片要求第一页的右上角必须粘贴申请者本人一寸免冠近期照片。5、最后学历指本人研究生入学前的学历。一般为本科学历,本栏填写取得本科学历的时间、就读的本科学校和专业,如“本科,2006年,上海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学历为大专学历的,则填写如“大专,2004年,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旅游管理专业”。少数同学研究生入学前已经获得过其他专业研究生学历的,也应如实填写,如“硕士研究生,2005年,河南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留学生或者在海外、港澳台地区就读过的,则应在学校名称前加国家或地区名称。6、所申请硕士专业与封面“专业”要求相同。“研究方向”按本人撰写的学位论文的研究方向填写。7、学位课程学分指本人按培养计划已经修过的学位课程学分总数;“已修课程总学分”指在学期间所修习的所有课程的总学分(含学位课程学分)。8.院系(成绩管理部门)公章由院系的研究生秘书加盖本院系的公章(或成绩专用公章),切勿缺少。9.海外研修情况在学期间如有海外研修经历,请写明研修所在的国家、学校、院系,修习的主要内容,时间。没有请填“无”。10、掌握何种外语,程度如何填写掌握的语种和熟悉程度(一般、熟悉、优秀),取得的有关证书,参加外语考试的成绩等。11.在学期间参加过哪些科学研究工作,有无著作、论文、报告、译著(已经发表的请注明刊物和时间),取得的科研、学术成果奖励情况请勿填写和要求无关的内容。12.学位论文情况论文关键词请填3-5个;论文内容的简介篇幅不要超出本页范围。(二)导师填写部分(第5页)第5页“论文指导教师对申请者的推荐意见”由导师本人填写并签名。如果导师不填写本页,则申请者不能进行论文的评阅和答辩。导师如果是校外兼职导师,应在“院系”栏中注明校外所属单位名称(例如:王吾教授为新疆师范大学的教师,是我校生命科学学院的兼职导师,在“院系”一栏应填:“生命科学学院/新疆师范大学兼职导师”)(三)申请者所在院系主管领导或研究生秘书填写部分(第6、8页)第6页“申请者所在院系推荐意见”其中 “申请者所在院系基层(教研室、研究室或指导小组)意见”由教研室或研究室或指导小组的负责人填写推荐意见,最后签名。“申请者所在院系意见”由院系的院长(系、所长)或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职领导签署意见及签名,最后加盖公章。第8页“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意见”需在申请者论文答辩通过并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核通过后,由分委员会负责人或指定的研究生秘书填写,最后由分委员会主席签名和加盖分委员会公章(分委员会公章由分委员会所在院系公章代)。注意:落款的年月日不可缺少。注意:学位评定委员会由于个别委员无法出席会议但是委托了其他委员投票。这种情况下,同意票、不同意票、弃权票数的总和要大于出席成员人数。(四)答辩秘书填写部分(第7页)经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进入答辩程序并批准其论文评阅人、答辩委员会组成送审表后,论文可以送交评阅。经评阅合格,可以进行答辩。1. 论文评阅情况填写论文评阅人的组成情况(姓名、职称、单位),其中的“备注”可以写评阅人是否博导、院士等。2.论文答辩情况填写答辩委员会的组成(姓名、职称、单位)、答辩日期、答辩秘书姓名、表决结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