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设计的精神层面涉及方面较多,本文仅从自然观、伦理观、人文意识、审美习惯等几个方面进行剖析,但不过多展开。 自然观 自然观是人们对于自然的看法。诚然,它也决定了人们对于自然的态度。 在中国,农耕经济持续了几千年,与收成好坏直接相关的自然条件备受关注,久而久之,这种关注便凝聚了崇敬、依恋等情结。这种情结,反映在室内设计中主要有以下几个一是注意内外环境的关联。 中国室内设计从不闭门造车,而是始终把处理好内外空间的关系放在重要的地位。中国建筑有楼、台、亭、阁、廊、榭等类型,它们或处山顶,或位于水边,其目的就是与自然环境融合在一起,既能得自然环境之利,又能成为整个环境的一部分。“借景”是中国造园的重要手法,其实质就是把内部空间与外部空间联系起来。中国建筑的门窗,不仅能够采光与通风,多数还有借景的功能。“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就是关于这种功能最为精彩的写照。 二是将自然景物引入室内。 供石、养花、制作盆景,在中国均有悠久的历史。《南方草木状》曾记,交趾太守向孙权献桔,一蒂十七果,群臣尽贺,认为是吉祥之物。东汉墓室壁画上有盆栽的形象:一个圆盆,内栽八枝红花,置于几座之上,这一切都表明盆栽、盆景的起源是很早的。 将自然景物引入室内,意在“一卷代山,一勺代水”,以小见大,寓无限意境于有限的景物之中。反映出来的,就是人们依恋自然、热爱自然、希望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感情。 三是崇尚“宛自天成’的境界。 “虽为人作,宛自天成”是最受推崇的境界,其情形也表露在中国室内设计中。不可否认,古代宫殿、官邸和豪宅,确有追求华丽堂皇、珠光宝气的倾向。但从中国室内设计的总体看,主要倾向还是推崇素雅、朴实和自伦理观 在几千年的中国历史中,在儒家思想的影响下,人与人的关系,主要被概括为君臣、父子、夫妻等关系,三纲五常则是处理这些关系的准则。 室内是人们重要的生活环境,设计与装修必然要受上述观念的影响。 一是严格的等级制。中国室内设计在结构形式、色彩选用等方面均有严格的等级界限。《礼记》说,春秋战国时,楹(柱),天子丹(红),诸侯黝(黑),大夫苍,士(黄),说明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对建筑的用色就有了明确的规定。 二是明确的秩序感。在布局上明确表示尊卑、贵贱、长幼、亲疏等关系,区分辈分、年龄、性别等差别,空间布局、家具配置为伦理观念所支配。其表现是强调布局的严整性,注意轴线的作用:主要空间和主要家具大都位于轴线之上;次要空间和次要家具则依次分列于两侧。 人文意识 人文意识涉及对人的基本看法和态度。在古代中国,集中表现为重道德、助人伦和敦教化,并以儒家倡导的“齐家、治国、平天下”为最高标准。 中国室内设计充分体现了这种意识,其装饰内容和载体大多都有教化的意义。以汉代壁画为例:汉文帝三年(公元前177年)在未央宫承明殿绘制的《纳谏图》,意在表明皇帝应该听取臣民的意见;汉宣帝在麒麟阁绘有包括霍光、苏武在内的大臣肖像,意在追怀功勋卓著的大臣;学堂壁画有孔子的七十二弟子,意在为学子树立学习的榜样。 贯穿人文意识的载体极多,除壁画外,尚有雕刻、匾额、楹联、书画以及挂屏、钟鼎、铜镜、文房四宝等。在上述种种载体中,匾额、楹联等尤有特色,它们既能从形式上供人欣赏,又能从内容上起到警世、激励、自勉、烘托和点题等作用 审美习惯 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不少与其他民族不尽相同的审美习惯,如注重完整性、喜欢情节性,偏爱含蓄性等。 这些审美习惯,在中国室内设计中有多种表现: 一是空间形式大多完整无缺。中国传统建筑的平面多为矩形、圆形、六角形、八角形和十字形,很少使用不规则的形状。 二是空间分隔常常隔而不断。在空间分隔方面,多用虚拟分隔,以取得似分非分、似断非断、隔而不断的效果。中国室内环境中的碧纱橱、落地罩、飞罩、屏风、博古架、帷幕等极有特色,为外国室内环境所少见。 三是喜欢采用含蓄的装饰手法。中国室内设计的装饰手法,最能反映人们偏爱含蓄、不喜直露的习惯。 传统建筑中还多用梅、兰、竹、菊等图案。这是一种隐喻,即用生物的某些生态特征,赞颂崇高的情操和品行。这不仅符合国人的审美习惯,也确实能给欣赏者提供较大的想象空间和悉心揣摩的余地。 社会意识是对社会存在、社会物质生活、人与人关系的总体反映,体现在政治思想、法律思想以及哲学、艺术、道德、宗教等方面。它与中国的地理环境共同决定了中国室内设计的一般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