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弗雷格的逻辑主义带来逻辑学学科的独立,本文通过分析以范丙申为代表的现代逻辑学家,展示心理主义的旗帜下逻辑学发展开拓视野中的后心理主义。后心理主义是对传统心理主义主义的扬弃与深化回归,动态研究兴起,直觉主义逻辑体系的建立是这种回归的直接体现。关键词:直觉主义 后心理主义 逻辑主义 在当下,逻辑学正经历一场“后心理主义”的洗礼,早先由弗雷格提出的逻辑主义拒斥心理因素对于逻辑学的“干扰”的历史渐渐退出舞台,取而代之的是认知科学学科群的迅速发展促进了心理主义的回归。所谓“后心理主义”是由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的教授范丙申(Johan van Benthem)提出的一个概念,意指当下认知转向背景下逻辑学对于动态观念研究兴起,更加注重事实,与事实更加接近,甚至尝试描述推理的准确心理过程与人工智能发展,与心理学形成学科良好交叉的一种学科发展趋势。而这其中,直觉主义逻辑观被认为是心理主义回归的典型表现。 一.逻辑主义与心理主义之争 弗雷格在《算术基础》的序言中写道:“始终要把心理的东西和逻辑的东西、主观的东西和客观的东西严格区别开来。”他认为语言的涵义就是命题的涵义,语言所交流表达的东西是客观的,认为心理这种主观、虚无的东西和逻辑无关,认为逻辑不追究主体实际怎么思考,而追究客观的命题关系与思维秩序。在此基础之上,弗雷格建立了数理逻辑的基础——形式化系统,同时弗雷格坚信数学是建立在逻辑基础之上的,所有数学知识可以公理化,并孜孜寻求一套公理系统可以囊括所有已知数学公式,他坚信数学可以化归为逻辑,所以被称为逻辑主义。其后胡塞尔也表示支持逻辑主义,反对心理主义,因为心理学是主观经验科学,而逻辑学是客观规律科学,心理主义导致逻辑学的相对主义与怀疑论,同时宣言要建立一门“纯粹逻辑学”,“作为一门自然划界的,自身封闭的科学”、“具有独立于所有心理学的所在”。 那么心理主义主义到底是什么呢,它有什么主张呢? 密尔是英国的实证主义哲学家和近代归纳逻辑的奠基者,他在《汉密尔顿哲学考察》中写下:“逻辑学不是关于思想本身的理论,而是关于有效思想的理论;不是关于思维的理论,而是关于正确思维的理论。它并非一门不同于心理学,而又与之并列的科学。就其是一门科学而言,它乃是心理学的一个部分或一个分支;它不同于心理学,一方面看,是部分不同于整体;另一方面看,是一项技艺不同于一门科学。它的理论基础整个是从心理学那里借用过来的。而这些理论基础所包括的恰好就是这门科学中用来为这项技艺的规则做辩护的那么多东西。”密尔在这段话中直接透露了他的实证主义经验主义立场,同时将逻辑学看成心理学的分支学科甚至是一部分,这着实惹怒了很多逻辑学家,因为这相当于取消了逻辑学的独立学科地位,同时他也表达了逻辑学的基础就是心理学这一十分有争议的观点。 在学界,心理主义也有强心理主义和弱心理主义之分。强心理主义如同前文的密尔,将逻辑学视为心理学的应用科学,同时认为逻辑学的规律只是来源于对心理规律的概括总结,例如密尔认为矛盾律不过是来自经验的概括,持有这种强心理主义观点的哲学家还有弗里斯、布伦塔诺、冯特、迈侬等。鉴于强心理主义太富争议,皮尔斯提出弱心理主义,认为逻辑学在源头上缘由心理,但在其后发展中成为一门规范推理与正确思维的学科,演化为不是关心事实是怎样而是应该怎样的学科。弱心理主义的提出淡化了心理主义的片面性,承认逻辑学的学科独立性,为其后心理主义与逻辑学的和解留下转圜余地。 二.范丙申对心理主义的全新解读 在范丙申(Johan van Benthem)教授的《逻辑与推理——事实重要吗》一文中,范丙申论述了后心理主义的思想路径,他大声宣布“逻辑不是实验心理学也不是理论心理学,但如果逻辑与事实推理相分离,就任何目的来说都是彻底无用的”。范丙申教授是当代著名的支持心理主义与动态逻辑的学者,之所以有此主张我猜测和部分逻辑学家的狭隘逻辑观限制了逻辑学发展的现状有关,他在《逻辑与推理——事实重要吗》一文中也指出“很难想象像逻辑学这样有防御性的学科领域,这不是一个好现象。”逻辑学是研究有效推理与合理思维的,而一种对于纯粹逻辑与应用逻辑之分的二分论,导致一些人将逻辑学的核心传统逻辑视为一种固定或死的东西,而把其他的都笼统归为应用逻辑。逻辑学的自我设限和对于形式逻辑的不流动性给逻辑学版图扩张带来很大的麻烦。同时,范丙申教授认为,在当代,逻辑的发展趋势是研究信息更新,认知主体推理的多样性,信念修正,缺省推理以及主体间的互动与交融,但这种主张并不意味对传统逻辑的背弃或是对数理逻辑的反对,相反教授也在文章中强调数理逻辑工具对于逻辑研究的基础作用,但他反对将逻辑学视为“形式系统工具箱”的认识,从某种层面上来说这是在反对逻辑学的绝对工具论,这与张建军教授对于层级分明的大逻辑观有一定的相似。 传统逻辑轻视逻辑主体在推理中的作用,逻辑主义认为逻辑不是关于事实是怎样的而是关于应该是怎样的,忽视记忆、经验、信息更新、主体多样性等因素对于推理的影响,可是即使是在纯数学领域,对于证明,人们也不是运用规范在一块白板上从无到有的建构,而是有经验和记忆的搜寻、联手。范丙申随后强调了很多日常的逻辑行为伴随着几个主体间的逻辑互动,有问题的争论辩驳与信息融合,而不是干巴巴的“后承关系”的研究。 心理学也有许多著名的关于推理的实验,例如沃森纸牌游戏,在这种实验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主体并非按一种机械、单调的逻辑在进行推理,但人们也不否认逻辑公理的正确性与普适性。对于此范丙申解释前者只是“实践海洋中的几座孤岛”,而后者是“珊瑚礁”,研究反思性事实很重要,而太平洋上的星罗群岛也因该是我们关注的对象。逻辑学应该理解这种动态的行为,而不是一种正确性的静态护卫,因为一个思维的健康免疫系统才是保证人类理性可以纠正我们的信念计划之歧途的唯一方法,虽然事实总是复杂的,逻辑推理模型总是有偏差的,但我们不该放弃这种努力。 三.直觉主义逻辑 与逻辑主义几乎同一时间出现的,是布劳维尔的直觉主义。作为直觉主义的开创者,布劳维尔十分欣赏康德将数学看做“先天直观”、“纯粹直观”的观点,并认为逻辑不是数学的基础,相反数学是逻辑的基础。同时他认为数学的意义只在于能行的可构造性,一个不可构造的思想元素不是数学的研究对象,数学是一种对于个人的心灵与灵感对象的数字体现,数学的思想与直觉概念就存在于我们的心灵之中。他讽刺逻辑主义,认为逻辑主义实无穷的概念是导致罗素悖论的元凶,直觉主义只承认潜无穷,即认为无穷不是个整体或完成的状态,而是一种潜在能力或不断生成的状态。根据潜无穷的观点,你不可以把自然数集看成一个集合,而是把它看成不断延伸,不断自我生成且永无止境的数列。 基于此,直觉主义拒斥经典逻辑中的排中律,因为排中律假定了一种有穷的状态,而在潜无穷基础上,在动态变化基础上的直觉主义,拒斥排中律的普适性,所以在直觉主义者看来, 不是逻辑真理,同样 也是不成立的,因为直觉主义坚持构造的思想,认为证明的唯一途径在于构造,同时因为拒斥排中律所以直觉主义不承认反证法。直觉主义对于其他逻辑连接词的解释都是构造性的。 对于量词逻辑,直觉主义的解释也十分新颖。 是指有一个可构造证明程序,在其中至少可以找到一个个体具有B性质。 指有一种一般构造程序在其下对于任一x,x都有B性质。 但显然, 因为后者表示不存在这种一般构造程序在其下对于任意x都不具有B性质,但这并非说存在一个构造程序使有一个x具有B性质,这与经典逻辑是不同的。因为可构造性是直觉主义的核心,直觉主义的一切解释都建立在这个核心之上,因此直觉逻辑不同于经典逻辑, 这些连接词之间不可相互定义。直觉主义逻辑较经典逻辑更为严苛,有些经典逻辑的定理并非直觉逻辑的定理所以直觉主义逻辑是经典逻辑的一个真子集。 在此基础上,直觉主义者们又提出了不少直觉主义系统,例如ranassov直觉模糊逻辑系统。 对于直觉主义的评价不一而足,批评者大多诟病其对于“构造”概念的模糊解释和对于排中律、反证法等日常直观拒斥所带来的应用狭窄。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如范丙申所宣言,直觉主义是一种心理主义的典型回归,它拒斥在静态的刻板的层面上去研究数学与逻辑,将逻辑看做自由而充满生机的,充满人类气息的学科,热情赞扬直觉与创造在逻辑学科的正当性,洗刷了逻辑主义过于形而上的逻辑刻板映像,是一种人文主义的回归。 诚然,逻辑直觉主义有很多的缺陷,如过于夸大直觉在研究中的作用显得逻辑只是天才们闭门造车的产物,这是不对的,脱离现实与实践的逻辑学是无法远行的。弗雷格构造的经典谓词演算与命题演算,罗素对悖论的研究,是逻辑学史上不灭的辉煌。 四.结语 在当代这个认知学科群建构的大背景下,逻辑学与心理学重归于好。逻辑学家一直担心心理学的入侵会取消逻辑学学科的独立性,但历史证明这只是一种杞人忧天,这两个学科有自己独立的研究领域与研究方式,但人工智能对于人类技术所提出的挑战,不是光靠某一学科的努力或是辉煌可以解决的,科学的趋势必然是打破学科壁垒,融汇大科学,形成人类知识的有序与网构。而如逻辑学家范丙申所宣称的那样,直觉主义的回归是心理主义复苏的利好征兆,我们期待逻辑学与心理学灿烂的未来。 吴玥参考文献 [1] 《逻辑与推理——事实重要吗》,(荷兰)Johan van Benthem,《湖北大学学报》,2012年第3期 [2] 《论数学哲学中的直觉主义思想》,冯棉,《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4期 [3] 《论直觉主义逻辑对经典逻辑的挑战》,颜中军,《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3 期 [4] 《试论弗雷格的反心理主义逻辑观》,颜中军,《自然辩证法研究》,2008年第8期 [5] 《反心理主义的胜利与溃退》,李琦,《毕节学院学报》,2010年第12期 [6] 《逻辑哲学》,陈波,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8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