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的。
以湖南师范大学为例,对于预审结果为“通过”或“修改后通过”的学位论文,导师应按照预答辩委员会或者预审专家组的意见指导学生进行修改;对于预审结果为“不通过”的学位论文,不得进入学位论文机检、送审和答辩环节,其申请人延期至下一批次再重新申请预审。
学校继续采用“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拟申请答辩的论文进行查重检测。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决定,从2019年起,学校将对学位论文查重检测文字复制比作出更严格的规定。对于文字复制比超过15%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将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确定取消送审和答辩资格。
扩展资料:
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相关要求:
1、博士学位论文和同等学力学位论文由学校学位办负责,委托第三方平台组织送审,其它硕士学位论文由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
2、论文送审采用“双盲”送审方式。为保证学位论文按时返回,研究生应于3月25日前提交盲审论文。为提升学位论文质量,强化过程管理,学校将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办法》进行修订,提高评阅标准要求。
3、同时学生需提交导师签字同意的“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申请书”及“导师对论文的学术评语”到学院研办。
参考资料来源:湖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 相关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