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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外人法语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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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外人法语毕业论文

加缪是法属北非阿尔及利亚人,从小说法语。他出生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初期,一岁的时候,他的父亲在战场上阵亡,母亲靠给别人帮佣把大养大。加缪从小生活贫困,靠奖学金维持学业。 但他生活的地方在美丽的地中海湖畔,自然界的阳光和海滩赐予了他内心丰富的力量。连他自己都说:“在我作品的核心,总有一颗不灭的太阳。”这赐予了他思想特有的力量。 家庭的贫困与自然界丰盛的资源,使他的生命中有明显的正面与反面的处境。《局外人》是加缪早期创作的中篇小说,被称作是“存在主义”文学的代表作品。 在这部小说当中,加缪将现代人的荒谬处境描写的淋漓尽致。 当时还与加缪不认识的存在主义哲学家 萨特, 在看完小说后立即写了一篇上万字的书评,让加缪从一个地中海边陲地带的作家,一下子成为了巴黎文化中心的名人。 因为这部小说,1957年,诺贝尔文学奖颁给了当时44岁的加缪。他是有史以来第二年轻得到这个奖项的(当时最年轻的诺贝尔文学奖是1907年颁给42岁的英国小说家吉卜林)。 得奖的理由是:“他对现代人的良心的处境,有非常清晰而诚恳的阐述。" 《局外人》这部小说一开篇就描写了一个荒谬的处境,震惊了所有读者:“妈妈今天死了,或许是昨天,我不清楚。养老院寄来通知,说"令堂过世,请来料理后事。“ 在所有人看来,母亲的过世是一个让人无法不悲痛的事实,而主人公莫索尔则没有什么反应,继续做自己该做的事,因为他平时要上班,只有周末才有空。 不过他还是请了两天假。在葬礼上,莫索尔面无表情,并时不时发困,也不知道母亲去世时的确切年龄;第二天他结交了一个女友,并一起游泳、发生关系。母亲的死看起来对他毫无触动 。 莫索尔与同伴出游,并误杀了一个阿拉伯人。自此,第一部分结束。 第二部分中,莫索尔在牢房中度过,并接受了几次审判。 在审判过程中,司法机关利用自己可笑的逻辑,将主人公误杀事件强行地与他对母亲之死的冷漠联系在一起,认为他是一个冷酷无情的杀人魔鬼。 在审判的过程中,莫索尔本人对于这场“闹剧”表示很荒诞,没有任何人听他的辩解和意见。 在临死之前,莫索尔终于敞开心扉,他认为自己感受到了这个世界的荒缪,但至死,他都是幸福的。 他将“我不知道”“这毫无意义”挂在嘴边,因为他意识到世界没有意义,没有出路。世界、世人并不理解我们的真实想法,人与世界是对立的。 如果读完这部小说,你认为加缪的思想是悲观的、厌世的,那你就错了。 加缪一生热爱世界,他肯定地说:“要改善人生,但不是去改造世界。” 其实加缪的思想很“接地气儿”,他关心人们怎么样与这个世界相处,怎么样通过反抗“荒谬”来达到人生的自由。他说:“我对人关心,我对人类绝无轻蔑态度。” 从加缪的作品以及他的言论中,他的思想分为三个部分:荒谬、反抗、自由。 我们从《局外人》这部小说中,可以窥探到加缪关于“荒谬”是什么的哲学思想。 加缪说:“所谓的荒谬,就是世界的非理性。”在他看来,人活在这个世界上, 追求一种理性,要求世界能够理解我们个人,否则就没有意义可言。人总是热切地希望我们被这个世界所接纳和理解,但世界对我们的回应却总是事与愿违。世界是非理性的,人的理性与世界的非理性,就造成了荒谬的情况。 在小说中,主人公的言行举止出于自己的所思所想,却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他就像一个“局外人”一样,亲眼看着这个世界的“荒谬”,却做不出任何改变。即时在“神父”的劝说下,他依然选择放弃上帝,不信仰上帝,他说:“我已经没有时间去对我不敢兴趣的事情再产生兴趣。” 这个关系是指人与世界的关系。人存在与这个世界上,就是荒谬的开始。没有一个人能脱离世界而存在,因此这种荒谬也就存在。 那么,作为人,处在这个与世界结合的荒谬世界中,应当何去何从呢?加缪指出:“人一旦发现荒谬,就不免想写一本《幸福手册》。”他认为荒谬与幸福是联系在一起的,人们认识到荒谬的存在,便可以通过反抗荒谬,争取自由,获得幸福。 台湾大学哲学系主任傅佩荣先生说: 加缪认为荒谬产生了三个结果:第一,我的反抗,第二,我的自由,第三,我的热情。 加缪说:“我反抗,所以我们存在,”他并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和处境反抗,而是为了全人类。 而加缪的自由,说的是我们有无限制的创造的可能性,这个自由要用来创造人生的幸福。 那热情呢?就是要肯定人间的关怀,要为人类寻找新的机会,走向幸福。 他对人性也从来没有失望过,不管遇到如何负面的处境,还是相信在人身上,可赞美之处多于可鄙视之处。 荒谬——反抗——自由——幸福,这就是加缪的整个思想逻辑和体系。 可惜加缪在47岁的时候便不幸因车祸去世,导致他第三部分“自由”的思想作品没有出版,实在是人类文化史上的巨大损失。 加缪是西方现代哲学的代表人物之一,他的思想离我们并不遥远。 当人们向上寻求信仰、上帝的时候,发现内心已经不那么坚固; 向下寻求“科学技术”的时候,发现科技与我们隔阂更深, 唯有向世界、向周围的人际关系寻求帮助,才可以解决心中的困惑,因此,关照人与世界的关系、关照人与人的关系,成为现代西方哲学的一个重点,也是我们当代人关心的重点。 如何更好地处理人与世界、人与人的关系?在他去世之前,他的“反抗哲学”留给我们一个更加乐观的可能: 人类所处的黑暗的尽头,将来必有一线光明,只待我们继续奋斗,促进它的实现。

法语毕业论文格式范例 封面:由学校统一提供.用汉语填写所有内容. 论文首页完全采用法语(参见范例:论文首页). 致谢页(任选,参见范例) 目录:标明论文主要章节的标题及页码(参见范例:论文目录). 用中文和法文分别写出论文摘要,关键词:摘要应说明论文的基本思路,主要观点,语言力求简练,准确,长度均不要超过150字.关键词写出3到5个,用分号隔开(参见范例3:论文摘要). 论文正文(参见范例:论文正文). 注释:在正文中使用Word软件插入脚注,注明引语的作者,作品和页码,或其它需要注释的.内容等(参见范例:论文正文页). 参考文献(Bibliographie):中法文参考书目要分开,法文书目在前,中文书目在后.参考书目要标明作者,书名(或文章题目),出版单位,出版时间等.法文书目和中文书目都应按照法语字母顺序排列.(参见范例:参考文献页) 格式:论文统一使用A4复印纸打印.页边距要求:上边距厘米,下边距厘米, 左边距厘米, 右边距厘米.字体采用Times New Roman, 14号字,单倍行距;标题可使用Bold加粗强调.在封面左侧用塑料夹固定(不要用订书器装订).页号写在页下方中间.论文正文的长度不少于16页.正文的章节之间空一行. 须填报表格: 1,天津外国语学院本科毕业论文题目审批表 2,天津外国语学院本科毕业论文中期检查表 3,天津外国语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评阅表 4,天津外国语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答辩记录表 5,天津外国语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成绩评定表 请在教务处网址下载: mode=1&FolderID=49 请使用以下邮箱向法语系填报: 范 例 如 下: (论文首页:必须遵照以下字号与格式规范.例:99级某论文标题.) L'Approfondissement de la conscience nationale fran aise et le Changement de son r le dans les relations internationales après la 2ème Guerre mondiale Mémoire de Licence en Langue et Littérature fran aises "3+1"的同学加此行:(option Commerce international) "4+1"的同学加此行:(option Gestion des Entreprises) rédigé par WANG Dawei dirigé par Prof. GUO Yumei Promotion 2007 Département de Fran ais Tianjin Foreign Studies University, mai 2007 (致谢页,此页为任选,可以比较个性化.以下范例仅供参考:) Remerciements Je tiens à remercier tout particulièrement Madame XXX, Professeur du Département de Fran ais, pour m'accompagner dans la conduite du sujet de mon mémoire, et pour m'avoir fourni des dossiers de référence qui ont enrichi mes chapitres et paragraphes. Ma gratitude chaleureuse va également à tous les professeurs de notre Département qui me permettent d'acquérir des connaissances professionelles complètes pendant mes quatre ans d'études de fran ais. Qu'il me soit permis de remercier aussi mes condisciples universitaires, dont certains m'ont fait confiance, certains ont stimulé ma réflexion par des échanges de vue fructueux, et les autres m'ont donné des conseils et/ou commentaires pour la rédaction de ce mémoire. (目录页:必须标明各章节的大小标题和所在页码) Table des Matières 论文提要............................................................................................ I

中法电影文化小析;法国旅游现状;中法酒文化中的人文关怀;浅谈法国式民主;O(∩_∩)O哈哈哈~

Cher professeur, bon après-midi! Mon nom est ***, ** ** classe, les étudiants, ma thèse était intitulée -------------------- papier ** instructeurs soigneusement pointage, j'ai dit à mon mentor profonde gratitude à vous et l'enseignant a travaillé sans relâche pour participer à ma soutenance de thèse exprimer mes sincères remerciements pour les quatre années que j'ai eu l'occasion d'écouter les enseignements de collègues enseignants à exprimer mon respect sincère. Je Dans cette thèse, le but et le contenu principal de l'enseignant de faire un rapport d'exhorter les enseignants à critiquer la direction. .

局外人毕业论文角度

毕业论文答辩老师怎么提问

艰辛而又充满意义的大学生活即将结束,众所周知毕业生要通过最后的毕业论文,毕业论文是一种有计划的、比较正规的检验大学学习成果的形式,那要怎么写好毕业论文呢?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毕业论文答辩老师怎么提问,欢迎阅读与收藏。

答辩委员会的老师们经常会提出的问题:

1、你的毕业论文采用了哪些与本专业相关的研究方法?

2、论文中的核心概念是什么?用你自己的话高度概括。

3、你选题的缘由是什么?研究具有何种现实指导意义?

4、论文中的核心概念怎样在你的文中体现?

5、从反面的角度去思考:如果不按照你说的那样去做,结果又会怎样?

6、论文的理论基础与主体框架存在何种关联?最主要的理论基础是什么?

7、质性研究与访谈法、定性研究、定量研究、调查研究、实证研究的区别?

8、经过你的研究,你认为结果会是怎样?有何正面或负面效果?

9、你的论文基础何种研究视角?是管理学、教育学、心理学还是社会学视角?

10、论文研究的对象是个体还是群体?是点的研究还是面的研究?

11、研究的应然、实然、使然分别是什么?

12、论文中的结论、建议或策略是否具有可行性和操作性?

13、研究对象是否具有可比性?研究框架是否符合论文规范(而不是写书的逻辑)!

14、自己为什么选择这个课题?

15、研究这个课题的意义和目的是什么?

16、全文的基本框架、基本结构是如何安排的?

17、全文的各部分之间逻辑关系如何?

18、在研究本课题的过程中,发现了那些不同见解?对这些不同的意见,自己是怎样逐步认识的?又是如何处理的?

19、论文虽未论及,但与其较密切相关的问题还有哪些?

20、还有哪些问题自己还没有搞清楚,在论文中论述得不够透彻?

21、写作论文时立论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22、论文和系统有哪些不足之处?

23、论文有何创新之处?

本科毕业答辩流程范文:

各位老师,上午好!

我叫XXX,是xx级xx班的学生,我的论文题目是《苏教版小学语文寓言教学的道德审视》。论文是在侯晶晶导师的悉心指点下完成的,在这里我向我的导师表示深深的谢意,向各位老师不辞辛苦参加我的论文答辩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对三年来我有机会聆听教诲的各位老师表示由衷的敬意。

下面我将本论文设计的缘起和主要内容向各位老师作一汇报,恳请各位老师批评指导。

首先,我想谈谈这个毕业论文设计的缘由。

语文学科是学生学习的重要科目之一,语文教科书不仅承载着听说读写等基本知识和技能,更蕴含着一定的价值理念和德育要素,“文道合一”是其不变的价值追求。但是,“教科书不能保持价值中立,它蕴含的德育内容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产生一定的流变,它是我们国家、民族不同吋代所偏好的道德情感、政治态度及社会价值观的缩影”寓言故事是语文学科教学素材中道德信息负载较大的一种载体,所谓寓言就是“在所说的话里寄托着别的意思”,它有别于祌话、童话等其他故事类型。与其说寓言是一种重要的文学体裁,还不如说是一种重要的教育方式。

17世纪法国寓言家拉封丹说:“一个寓言可以分为身体和灵魂两部分,所叙述的故事好比身体,所给与人们的教训好比灵魂。”寓言由喻体(故事)和本体(寓意)两部分组成,其中喻体连接着具体的形象思维,本体连接着理性的逻辑思维,这与儿童的思维发展阶段有一定的契合性。“寓言给人哲理性的教育,其主题是严肃的、深刻的,甚至是重大的,而用以表现哲理的故事却常常是轻松的、浅显的,篇幅短小的。”这种“寓庄于谐”的故事体裁可以说是比较适合儿童的德育方式。

回想小学阶段语文课程的学习,很多课文已经模糊不清,但对寓言故事仍旧记忆深刻。《乌鸦喝水》、《狐狸和乌鸦》、《揠苗助长》随着年龄的增长,重读这些故事也有了新的感知。以江苏教育出版社出版的语文教科书中《牧童与狼》一文为例,牧童由于“好几次”撒疏而不再被人相信,结果羊群都被狼吃了。文中最后的评论是:一贯说谅的人,即使说了真话也没有人相信。这则寓言故事本身是劝戒人们要诚实、不能说谅,其价值逻辑是:因为说慌的后果会很严重,所以我要诚实。可是“好几次”能说明是一贯吗?(有的版本中细节性地刻画了牧童的二次说谎)牧童说谅仅仅是因为无聊吗?如果孩子在现实中因为内心不安(如害怕独处)文)为依托,对被选入的寓言故事的数量和类型、呈现的道德要素进行整理与分析,并结合课堂教学实践,通过观察、访谈等研究方法考察其实际教与学情况,其中尤其注重对寓言教学的道德审视,如教学活动中真实呈现的价值观及其呈现方式、教师是否具有学科德育教学的责任感与敏感性以及寓言教学对儿童道德成长的影响等。

而说谅,也应受到“不再被信任”的威胁吗?如果说慌的后果不严重,甚至还可能会得到荣誉、奖励,那孩子还会选择诚实吗?

被选入教科书中的寓言故事传递着怎样的价值观,教师如何理解美与丑、蒂与恶,并以何种方式在课堂上表达它们,教师对寓言寓意的解读及其解读方式对孩子有关善与恶的理解、价值观的建构有怎样的影响?这些都值得进一步探讨。因此,研究者拟以江苏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小学语文教科书。

其次,我想谈谈这篇论文的结构和主要内容。

本文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进行研究。在理论层面,首先是对寓言概念的界定,并从教育的角度对寓言进行探讨,厘淸本文所使用的寓言的概念意涵。其次,对寓言、童话和神话进行对比分析,进一步显现寓言的独特性。最后,分析寓言对小学生道德成长的影响机制,分别从寓言本身特性与小学生身心发展的契合性、道德思考的提升以及思维空间的张力三个层次进行分析。在实践层面,首先对江苏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小学语文教科书中选编的寓言故事的数量和类型、呈现的道德要素进行整理与分析。在此基础上,通过访谈、观察等研究方法对寓言教学实践进行道德审视,分别从三个环节进行,即小学语文教师对苏教版寓言及其教学的认识,寓言教学的案例透视以及寓言教学对小学生道德成长的影响。

最后,我想谈谈这篇论文存在的不足。

本文研究主要基于访谈资料、课堂观察,现状的描述较为丰富,而理论分析有待进一步深化。此外,研究者以局外人的身份进入学校,虽然老师、学生给与了很多帮助和便利,但仍存在一些研究阻碍。在今后的学习研究中,会进一步努力提高自身的理论素养和实践研究能力。

毕业论文答辩老师常问到的问题

一、毕业论文答辩老师都会问到的三个问题

时下,高校毕业生正纷纷进行毕业前的论文答辩。尽管对于论文答辩来说,主问委员会提什么问题是很难猜到的。但这并不等于说答辩委员出题是任意的、毫无规律可循的。事实上,答辩委员拟题提问是有一定的范围并遵循一定的原则的。不管什么专业的文章,在论文答辩的时候一般都会问到这三类问题。

1、老师一般会问的第一个问题:

一般在答辩前老师会首先检验一下论文是不是学生自身的研究成果,是不是有抄袭和剽窃的现象。因此他们通常会提出这些问题,比如“你是怎么想到要选择这个题目的?”、“你在写这篇论文时是怎样搜集有关资料的?”、“你写这篇论文时参考了哪些书籍和有关资料?”、“论文中提到的`数据的出处何在?”等等。

2、老师一般会问的第二个问题:

在答辩开始前,答辩老师一般都会让学生介绍一下论文的大概内容,也就是你这篇论文主要写的是什么内容。这个问题很简单,你只要叙述一下文章的整体框架就可以了,即这篇文章主要包括几个部分,每个部分各自写的是什么。一般学生根据文章的大标题来说就可以了。

3、老师一般会提问的第三个问题

针对论文中某些论点模糊不清或者不够准确和确切的地方,对论据不够充分的地方,对论证层次比较混乱、条理难辩的地方提出问题。论文中没有说周全、没有论述清楚或者限于篇幅结构没有详细展开细说的问题,答辩委员也可能提问。

二、对于学生来说,怎样准备毕业论文答辩才能保证万无一失

1、一定要非常熟悉自己文章的内容

作为将要参加论文答辩同学,首先而且必须对自己所著的毕业论文内容有比较深刻理解和比较全面的熟悉。这是为回答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就有关毕业论文的深度及相关知识面,而可能提出的论文答辩问题所做的准备。

2、答辩时一定要控制好自己的语速和仪态

进行毕业论文答辩的同学一般都是首次。无数事实证明,他们论文答辩时,说话速度往往越来越快,以致毕业答辩委员会成员听不清楚,影响了毕业答辩成绩。故毕业答辩学生一定要注意在论文答辩过程中的语流速度,要有急有缓,有轻有重,不能像连珠炮似地轰向听众。在答辩时,学生要注意仪态与风度。

知识扩展:答辩技巧

学生首先要介绍一下论文的概要,这就是所谓“自述报告”,须强调点的是“自述”而不是“自读”。

在答辩时,学生要注意仪态与风度,如果答辩者能在最初的两分种内以良好的仪态和风度体现出良好的形象,就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论文答辩——熟悉内容

作为将要参加论文答辩同学,首先而且必须对自己所著的毕业论文内容有比较深刻理解和比较全面的熟悉。所谓“深刻的理解”

是对毕业论文有横向的把握。例如题为《创建名牌产品发展民族产业》的论文,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可能会问“民族品牌”与“名牌”有何关系。尽管毕业论文中未必涉及“民族品牌”,但参加论文答辩的学生必须对自己的毕业论文有“比较全面的熟悉”和“比较深刻的理解”。否则,就会出现尴尬局面。

论文答辩——图表穿插

任何毕业论文,无论是文科还是理科都或多或少地涉及到用图表表达论文观点的可能,故应该有此准备。图表不仅是一种直观的表达观点的方法,更是一种调节论文答辩会气氛的手段。长时间地听述,听觉难免会有排斥性,不再对你论述的内容接纳吸收,这样,必然对你的毕业论文答辩成绩有所影响。所以,应该在论文答辩过程中适当穿插图表或类似图表的其它媒介以提高你的论文答辩成绩。

论文答辩——语流适中

进行毕业论文答辩的同学一般都是首次。无数事实证明,他们论文答辩时,说话速度往往越来越快,以致毕业答辩委员会成员听不清楚,影响了毕业答辩成绩。故毕业答辩学生一定要注意在论文答辩过程中的语流速度,要有急有缓,有轻有重,不能像连珠炮似地轰向听众。

论文答辩——目光移动

毕业生在论文答辩时,一般可脱稿,也可半脱稿,也可完全不脱稿。但不管哪种方式,都应注意自己的目光,使目光时常地瞟向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及会场上的同学们。这是你用目光与听众进行心灵的交流,使听众对你的论题产生兴趣的一种手段。

论文答辩——体态语辅助

虽然毕业论文答辩同其它论文答辩一样以口语为主,但适当的体态语运用会辅助你的论文答辩,使你的论文答辩效果更好。特别是手势语言的恰当运用会显得自信、有力、不容辩驳。

论文答辩——时间控制

一般在比较正规的论文答辩会上,都对辩手有答辩时间要求,因此,毕业论文答辩学生在进行论文答辩时应重视论文答辩时间的掌握。对论文答辩时间的控制要有力度,到该截止的时间立即结束,这样,显得有准备,对内容的掌握和控制也轻车熟路,容易给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一个良好的印象。

论文答辩——紧扣主题

在校园中进行毕业论文答辩,对于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来说,他们不可能对每一位的毕业论文内容有全面的了解,有的甚至连毕业论文题目也不一定熟悉。因此,在整个论文答辩过程中能否围绕主题进行,能否最后扣题就显得非常重要了。另外,委员们一般也容易就论文题目所涉及的问题进行提问,如界能自始至终地以论文题目为中心展开论述就会使评委思维明朗,对你的毕业论文给予肯定。

论文答辩——人称使用

在毕业论文答辩过程中必然涉及到人称使用问题,我建议尽量多地使用第一人称,如“我”“我们”即使论文中的材料是引用他人的,用“我们引用”了哪儿哪儿的数据或材料,特别是毕业论文大多是称自己作的,所以要更多使用而且是果断地、大胆地使用第一人称“我”和“我们”。如果是这样,会使人有这样的印象:东西是你的,工作做了不少!

法国存在主义哲学家加缪在《西叙弗斯神话》对“荒缪”做的描述:

我理解的荒诞,则是不同于我们通常意义上的共识、常规、默认的规则,因其是非主流的小众,故其夸张、离经叛道、独立特行,因寡言少语、不随波逐流而显得与众不同,而令人嘲笑、不齿、鄙视,有时候这些小众的行为和人物本身却往往揭示的是真相。

就如加缪在他的《堕落》中写道:

父母家人,本应该是我们生命里最亲密的人,有着割舍不断的联系。 亲人的离世,为人子女者,本应该是最悲痛欲绝、伤心彻骨的,眼泪、沉默、消沉、萎靡、憔悴,都是人们眼里最正常的表现形式。

接到母亲的消息,默尔索赶到养老院。他拒绝了门房打开棺材让他看一眼母亲遗体的提议;守灵时接受过他递过来的香烟和咖啡;他也说不清楚目前具体的年龄;至始至终,他没有嗲掉过一滴眼泪。整个过程,他好像一个旁观者,冷静地几乎冷漠,接受并处理一个故去的人的后事。

这个世界上,亲人之间的相处并不是只有一种模式—亲热。默尔索和母亲,没有共同语言,经济能力不足以负担母亲的照顾,而养老院则可以让母得到更好的照顾,那里因为年龄相当而会让她更有交谈兴趣。

看似顺理成章的事情,在上帝视角中,对母亲的不管不顾,就是大逆不道的。

母亲的去世,生活还是继续。回到了城市的默尔索,原来的生活模式和节奏并没有因此而改变,她和玛丽看电影、去海边游泳,做爱。如果时光如列车,那这辆列车的滚滚前进,没有什么阻挡的。

用我们现在的流行语来说,默尔索就是”佛系青年“——我怎么都行。

这是默尔索的生活态度,某种程度上,其实这样的心态,也许可以更为接近幸福。无欲无求,痛苦往往来源于欲望。

对默尔索来说,生活也许就是这样,在不是最艰难的时候怎么都行,也许也是他觉得最舒服的姿态。

老板给了他一个去巴黎工作的机会时,他说怎么都行;玛丽说我们结婚吧,他说你想结就结吧,我怎么都行;”道德沦丧“的雷蒙请求他代笔给他勾搭的”情妇“写恐吓信,他也就写了;雷蒙邀请他带上玛丽去海边朋友家做客,他应邀前往。

即使在死刑判决以后,他说:

默尔索从来没有觉得他的生活态度和方式有什么不对,每天日出日落,男人和女人、人类和动物,他们的价值和灵魂又有什么不同?

而这恰恰决定了,他不会因为要获得社会的认同,而去做人们观念里的”应当“做的事情,比如葬礼得哭、母亲去世一段时间内不能有生理需求、混混要远离、朋友熟人间吃饭不得赊账等等。

这些在未来,都将成为检察官审判他的依据。

默尔索杀人了,这是不争的事实,虽然这是一场意外。意外的意思是说,这样的枪杀事先并没有预谋。默尔索和雷蒙的威胁—阿拉伯人在海滩岩石后意外撞见,对方拔刀,他拔枪并在第一枪后,又连开四枪。

故事的荒诞,在默尔索枪杀阿拉伯人以后,在审判席上匪夷所思地上演了。

虽然邻里和朋友作证,默尔索并不是一个十恶不赦的人,过去也没有害过谁。可是检察官对此听而不闻,他只要取证他需要的,就像毕业论文中,检察官提出一个论点,他只要找出能作证的论据就行了。

荒诞的事情,原来对于犯罪行为的审判时基于道德的评价。

当默尔索的律师大声问 :“我的当事人到到底时因为母亲的葬礼,还是因为谋杀而站在这里受审的?”

检察官呼喊指控: 他怀着一颗罪恶之心为自己的母亲送葬!

所以,检察官对默尔索进行了灵魂的窥探,他发现了“默尔索深藏在灵魂深处的邪念”,从而得出结论: 我和弑父案的凶手都是为人类社会所不容的,因为我对妈妈们的麻木不仁是一种道德层面上的弑母,无异于将魔爪伸向自己的亲生父亲。甚至比弑父还要令人发指。

大言不惭站在上帝视角的检察官言之凿凿、大义凌然:

当主审法官说,“ 我以法兰西人民的名义宣布,你将在公共广场斩首示众”,荒诞并没有因为判处默尔索死刑而结束。

神甫锲而不舍要让默尔索意识到自己的,并为此做些什么。因为 在神甫看来, 人类的正义算不了什么,上帝的正义才是一切 。

虽然默尔索坚持他并不信仰上帝,可是神甫和其他可笑的人一样,总是习惯地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就是这样,应该这样。

原来,”代表法兰西人民“的审判,不是基于犯罪的行和事实,而是以他们窥探到的所谓的“灵魂“来进行审判。

写在最后

尽管这个世界荒诞不经,但是如果你的身边也有默尔索这样一个人,当他没有触及你的道德底线,只是不喜人云亦云、随波逐流,请珍惜,因为他真实、不屑于伪装,直抒胸臆。

另外,《局外人》有很多翻译的版本。我看过的是上海译文出版社、柳如九翻译的版本和江苏凤凰文艺出版、汪畅翻译的版本,我个人更加偏爱后者,感觉语言更为流畅、更加通俗易懂一些。

研究局外人荒诞性的论文

这曾是2017年在河南教师读书会跟读的一篇文章,今日重温,仍能感受到经典的韵味无穷。     一、你如何看待默尔索的种种荒诞行为?     拿到这本书,没有看序言,直接看的内容,因为我怕先看了序言后就会跟着作者或译者的思路走,我想看看作为读者第一感受是什么。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不断地给主人公贴标签:     他是一个对亲情冷漠的人。 一开始,我就感觉到主人公默尔索有点不太正常甚至可以说上冷漠,母亲去世了,站在棺材前,他竟然不想见母亲最后一面;守灵时母亲的一个好朋友一直在哭泣,他竟然没有一滴眼泪,甚至之前还在母亲灵前喝咖啡、抽烟;出殡时,所谓的母亲的“未婚夫”——那个老人贝雷兹一路磕磕绊绊地追随,最后难过地晕倒,而我却一直“冷眼旁观”着身边的一切人和事,盼望着快点上床睡上十二个钟头。这是一个爱母亲的人吗?     他是一个对爱情漠视的人。他对女友玛丽的感情也让人感觉有点荒唐,他欣赏她的漂亮,喜欢她的美丽,渴望与她在一起,但面对她热切的眼神,他清醒而冷酷地表明“肯定不爱她”。但他并不拒绝成为她的丈夫,同时,他也承认:他不会拒绝成为任何一个玛丽的丈夫。妻子、女友对他来说只是一个符号,至于符号下面是一张什么样的脸,脸后面有颗怎么样的心,他不在乎,也不关心。像这样对待爱情和婚姻的态度实在有些荒唐可笑。     他是一个对友情淡然的人。他从不主动去结识陌生人,不追求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对他人发出的邀请、提出的要求都采取顺其自然的态度,没有任何目的性和得失的考量。与雷蒙交朋友,是因为雷蒙向他求取帮助,而他觉得自己“能够帮助”,从未考虑雷蒙是不是一个适合做朋友的人。     他是一个对事业不关心的人。没有雄心壮志,谈不上丝毫的进取心。     他是一个荒诞社会的 “局外人”。正是他这种种的荒诞的行为促使他最终成为一个尤其荒诞的悲剧。默而索因为开枪杀了人而被捕,但是这审判是判着判着就变成了因为母亲死了没有哭而且还做欢愉之事而有罪。此刻,他第一次有了参与的冲动,但却发现了一个荒谬的事实:这里没有他说话的份儿。他的善恶、他的罪,变成了别人的秀场。每个人,检察官、律师、记者、法官、陪审员、观众,都把审判当做一次机会,竭力展现着自己的辩才、机智、判断力、正义感。他却像一个“多余的人”。 他,作为审判的中心,就这样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局外人”。     读到这里才发现,原来在主人公种种荒诞行为的背后其实有一种真实的心理表露,默而索把母亲送到养老院是因为母亲在自己家里很孤单,而养老院里至少有其他的老人陪伴不会寂寞,这也算默而索考虑周到了。而母亲死了为什么不哭是因为“妈妈已经离死亡那么近了,该是感到解脱,准备把一切重新过一遍。任何人,任何人也没有权利哭她”。他认为母亲的死是一种解脱,在死后母亲能再重新来一次,这不是悲伤的事,反而应该觉得高兴,因为母亲又得到了新生。他那样对玛丽说话是因为他不会说谎,那就是他最真实的心理感受,最坦诚的直言相告。他对雷蒙的帮助只是因为有这样的能力,这是一种最真诚的、毫无功利性的友谊。最后,默而索对于自己被判了死刑表示无所谓,而且还放弃了上诉的机会,他认为自己现在死还是以后死都是一样的。默而索的死,可能荒唐,但是对于他自己来说是不是能称作是一种幸福呢,一种解脱的幸福。     他就像一个说真话的英雄,依然坚守在真实的一角,冷眼旁观着这个荒诞的世界,理性地进行审视和批判。     二、你能否给出他成为局外人的合理解释?     首先,默尔索的荒诞行为和这个社会显得格格不入,但他不屈服,不迎合,不随波逐流,哪怕招致别人的嘲笑、曲解、甚至生死威胁。他依然正面直视自己的内心,做真实的自己,从不说谎。这样与社会脱钩的人只能成为局外人。     其次,默尔索所处的环境是一个荒诞的世界,这个世界对默尔索是排斥的,那些所谓的法律、习俗、正常的人民群众、代表正义的法官、律师、陪审员、神甫等,他们不能理解默尔索在母亲去世时不哭的行为,以致于对他产生憎恶,最终以“这个人怀着一颗杀人犯的心理埋葬了他的母亲。”为控告理由,对他处以死刑。当舆论与道德把他推进漩涡,他根本就无挣扎的余地,只能成为一个“局外人”。     三、我们自身是否也以局外人的身份生存着?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也常常会有一种被当作“局外人”的尴尬。如女同事在一块聊天,总会围绕着“首饰、品牌、车型”之类的,而我在一旁拿一本书就显得格格不入,她们总笑我浑身无一金,连一耳孔都没有,对车型一窍不通。我自然而然就成了她们眼中的“局外人”。     在如今这个功利性较强的社会,不论做什么,大家都会理所当然地和利益挂钩。多年以来,已经习惯了给别人帮点小忙,有公事有私事,每当有人问起,他们肯定给你不少好处吧?我都笑着回答,哪有,力所能及的事,只是帮个忙而已。于是,又会招致一番不解、甚至一顿善意的斥责:你傻啊,现在这社会,哪有白帮忙的,真傻!     阅读《局外人》一书,竟发现原来自己很多时候也有意无意地成为了小小“局外人”,只是,命运结局不会像默尔索那么惨的吧,呵呵!

你会因为强光晃眼而杀人么?你会接受强光下对灵魂的审判么?听起来这俩问题是不是很离谱?没错,《局外人》就是这样的离谱!《局外人》作为一部荒诞小说,它是加缪小说的成名作和代表作之一,堪称20世纪整个西方文坛最具有划时代意义、最著名小说之一,“局外人”也由此成为整个西方文学、哲学中最经典的人物形象和最重要的关键词之一。《局外人》的种种荒诞发生在炙热的夏季,它以第一人称视角讲述了一个名叫默尔索的青年经历了为母亲下葬,与女友嬉闹,帮助好友写勒索信,误杀阿拉伯人,被带去审判并定为有罪的故事。强光意象始终贯穿全文,主人公的一切行为在强光下荒诞地进行着……默尔索收到了养老院发来的电报被告知要去参加母亲的葬礼。夜晚为母亲守灵时,默尔索要求门房给他关灯。“灯要么全开,要么全关”是一种暗示,要么选择在这个“灯光”下,要么就处于“黑暗”。这里的“灯光”类似于“阳光”,是对如今社会的一种映射,默尔索始终是个“局外人”,他难以融入这个社会,很多人们默认以及习以为常的道德准则他都一窍不通。“灯光”就是这个“道德感强烈”的社会,我们都是这个“光”下身不由己的人。 送葬当天,太阳一次次升高,强光一次次热烈。对于默尔索来说,强光造成的难受,不止于肉体,更多的是精神。他不知道为什么母亲死了就必须哭泣,爱人结婚就必须基于爱,他是一个与社会格格不入的人,社会的道德准则对他来说,是一种束缚,一种绑架。太阳始终笼罩着他,这也说明这个社会约定俗成的道德准则无时无刻不入侵他的意识。然而他是抗拒的,他拒绝任何思想上的交流,他更渴望肉体的真实。默尔索跟他的朋友莱蒙,一起去打架。然后在强光下,他枪杀了阿拉伯人。默尔索并不是一个漠视生命的人,加缪给予这段强光下荒谬的杀人,他本身就是虚无的。关注点不应该在于他是否杀死了人,他是以什么样的方式杀死了人,可以说他的很多行为,从母亲葬礼漠然到开枪杀人无悔,这些行为本身就是离谱的。我认为我们更多的关注应该是,他杀人的动机在哪里。强光对于他的杀人动机起到了怎样的影响。他不由自主地去杀人,因为受到了强光,他的意识模糊便开枪打死了阿拉伯人。不仅如此,他在开第一枪后,顿了两秒又开了四枪,至于为什么要给一个死人开多余的四枪,大家可以去书中看看,你会有不一样的体验。“待在那里,还是走开,其结果是一样的。”这里的“结果一样”其实就是指,不管他怎么走,走去哪里,强光始终凌驾于他之上,他无法摆脱强光带来的剧烈刺激,无法走出强光笼罩的这一方天地……我们可以理解为,这个强光,也就是这个道德感世俗的社会向他发起进攻,他能做的抵抗,便是在自己无意识的情况下毫无理由地枪杀他人。在看关于强光这一部分的内容时,有网友回答道,在普通心理学中有这么一段文字:“强光会使人焦躁不安,对他人采取负面的反应,出现反社会行为。”看到这里,我只能感慨知识之间的相通性。佩服加缪文中无处不在的意象描写。 默尔索被带进监狱。开庭审理时,有两件案子,另一件是弑父案。在审理过程中,也有写到强光,只是这里强光带来的影响不再仅仅是对默尔索,强光让审理案件的人们出汗。我们可以认为,受强光影响的不仅仅是默尔索,还有有时候像检察长一样的我们。 这里的强光带来的影响,不止于社会的道德准则,还有遵守这些道德准则并把它们视为一种流行趋势的人们。一旦有人破坏了这种约定俗成的准则,大家便都以文中检察长的身份去指责他,去批判他的灵魂,去把他定为成一个有罪的人。 然而这种破坏了规则的人却是最真实的人。默尔索不相信上帝,在神甫劝说了三次无果之后仍然坚持自己的想法。他不会把自己的意念交给于上帝,交给于这个社会,他更多的是在乎自己的感受,在乎自己的内心,他比任何一个遵守社准则的人都要真实,都要更能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他不会去随波逐流的改变自己的想法。甚至对于最后一句话的解读,我认为他也是在通过自己被判有罪,这样一种行为来表示自己对自己行为的一种坚守,对自己意念的一种坚守。最好大家都来指责我,大家都来指责我的话,更能证明我的坚守有我独特的意义。 受强光的影响,检察官,审判长,拿扇子扇汗。 受强光的影响。我们很多人都身不由己。 在灯光下,检察官审判长以及大多数人选择了去迎合这个社会的。道德准行为准则。 在灯光下,默尔索选择了与整个社会抗衡。与遵守这个社会行为准则的人们抗衡。 文中的太阳无处不在,默尔索在阳光普照之下无处容身。《局外人​》本身就是一部含义深刻的哲学小说,所以这里的太阳,可以象征的是某种凌驾于自由个体之上的庞大力量。(如荒谬审判中体现出来的社会规范和国家机器对人的异化和教化)“我”受强光刺激后误以为对方出刀攻击,于是防卫过当,冲动杀人。这也许也象征着人在压抑和侵犯之下的非理性。不论是我的杀人之举还是庭审现场上的荒唐推理,其实,都挺荒谬的。 我们的生活中真的会有像默尔索这样的人存在吗?还是说我们每个人都曾有像默尔索这样的想法……由于强光,我们选择了……PS:我承认这本书给我三观带来了很大的颠覆。关于这本书,其实还有很多值得深究的地方,在这里只对强光简要说明。 文章来自百家号。

《局外人》是法国加缪创作的中篇小说,也是存在主义文学的代表作品。   《局外人》形象地体现了加缪新人本主义哲学关于“荒谬”的观念;由于20世纪欧洲基督教价值体系崩毁、人失去生命的意义、人的社会角色被剥离,世界对于人来说是荒诞的、毫无意义的,而人对荒诞的世界无能为力,因此不抱任何希望,对一切事物都无动于衷,陷入了否定一切的虚无主义。   阿尔贝·加缪的《局外人》通过塑造莫尔索这个行为惊世骇俗、言谈离经叛道的“局外人”形象,充分揭示了这个世界的荒谬性及人与社会的对立状况。莫尔索的种种行为看似荒谬,不近人情,实则正是他用来抗击这个荒谬世界的武器。(改编自百度百科)   西方人在宗教的苦恼中不断地压抑,压抑到禁欲主义这样一种程度,只为人超升到更高层次的自由,一种纯精神的自由。而文艺复兴,科学理性的发展不断解构、冲击着宗教信仰。终于在20世纪,基督教价值体系崩毁,而随之而来的不是人自由的解放,而是权威丧失的焦虑,生命意义的丧失。   文明总是以某种信仰为前提,信仰的实质是最高价值的设置。信仰——作为强制性的生存条件(尼采语)的丧失,使当时的欧洲陷入虚无主义思潮中。   虚无主义是最高价值的自我贬黜——尼采   加缪对虚无主义的理解为: 1、否定一切(尤其是认为人生没意义)。2、自命有权杀人而无感(道德虚无)。3、绝对自由(并非心理学上的绝对自由的自由意识)。4绝望。   虚无主义产生的原因不赘述了(自己不太了解)。但对传统价值的批判和否定可能会陷入虚无主义,这里要注意的是要肯定传统价值的客观存在、对我们社会、人性、生活的影响,再去批判它。不是要拒绝接受它的合理性,而是拒绝接受传统价值的教条。   虚无主义下的欧洲人并非执着于非要定下一个人生意义的准则不可,我们生活中没有谁刻意去想人生的意义是什么。但意义是客观存在的,它不是我们所说的价值,而是在生活中得到的意义感。爱、工作、包括苦难,生活中有无数事情可以获得意义感,关键是人对事件的诠释。欧洲人无法获得此种感受,而一直追问人生的意义是什么,(思考一下什么人才会问这样的话,只有生活中不幸福、受缚、或痛苦焦虑的人,才会用成吨的观念填补自己内在感受的缺失,和内心未满足的渴求。人生意义的学问不是什么智慧,而是形而上的思考)而此问题的答案大部分是人生无意义,自己创造(尼采的观点这么火了)一瞬间观念的刺激,没啥大用。人生是没有既定的意义的,一切对于人生意义的准则都是形而上的思考,人生如有先验的意义就意味着人在进行社会实践前就有被规定的人生意义。   在热爱生活的意义之前,应该首先热爱生活。——加缪   注: (形而上的思考:思考宇宙、人生、万事万物的本源。思维模式是:脱离现象思考本质,或把本质放在先于现象的地位思考。)   虚无主义侵扰着每个欧洲人的心,于是加缪的《局外人》出世。   局外人不仅与是他人格格不入,而是与世界荒谬性的疏离。   读加缪时需要搞清一些概念,不然读不明白的(即使读了《西西弗神话》)。以下阐释部分来自《加缪与新人本主义哲学》。   荒谬——不属于人,也不属于世界,而是人对世界的感受。荒谬是理性与非理性(世界之非理性)冲突的结果;是事实与经验间的差异、分离、断裂。 卡夫卡的《变形记》级好地描述了荒谬: 一天清晨,格雷戈尔·萨姆沙从一串不安的梦中醒来时,发现自己在床上变成一只硕大的虫子。   “我出什么事了?”他想。   “如果我再继续睡一会儿,将所有这些蠢事忘个干净,这样会不会好一些呢?”他想,   他看看柜子上滴滴答答响着的闹钟。“天哪!”他想,时间是六点半,而指针还在毫不迟疑地向前走着,六点半已过了,已经接近六点三刻了。闹钟难道没有响?   下一班火车七点开,想搭上它,他就必须火速行动,而样品还没有收拾好,他自己也感到不怎么有精神,并且不怎么想动。 但是接着他又对自己说:“七点一刻之前我一定得下床。反正到那时候公司也一定会有人来找我的,因为公司在七点前开门。 主人公变成甲虫,但满脑子想的都是上班的事。这让读者感受到了荒谬,从而思考造成荒谬的原因。这就体现荒谬的来源之一:异化(人的活动产生对立面,对立面作为外力反对自身)。 马克思论异化体现在四个方面:1、劳动者的成果被他人占有(资本家在产品种榨取剩余价值剥削工人)2、与劳动自身异化,被迫劳动。(劳动者出卖劳动力,劳动成为剥削工人的方式)3、与他人相异化,竞争。4与人类本质(人类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为人类本质)相异化。加缪作品中主要体现第四点:人与人类本质相异化,即人的本真自我与非本真自我的冲突—— 很多人生活中会感觉到“我说的”不是“我想的”,“我想的”与“我愿意想的”不一样。本真自我即真实的自我,摆脱一切价值判断、情绪影响的自我;非本真自我即服从价值判断、社会权威、情绪影响,在他人目光下塑造自我形象的我。人无时无刻不受社会的影响,行为的目的由社会情感(就是情感)而非理性决定,而人天然地有寻求社会认同的倾向,所以人常常做出服从群体而非听从自我的举动。 非本真自我的决定似乎是自己在决断,但他的各种行为都受着社会角色,物种寻社会认同的倾向,渴求内心所缺之物的心理机制(控制欲、虚荣、自私等),物种寻观念充盈(遇到问题找理性解决,有抑郁倾向的人更爱读书)的倾向束缚住, 怎能自由?而这种束缚带来的不仅是不自由带来的不舒服而已,屈从于社会模式的行动会通过“干预”压抑个性,使人做事呆板;被情绪控制会压抑自我、抑郁、低自尊、过度强调原则,做事呆板;而被物种寻观念充盈的倾向压制就呆板、想法空泛。 这两者冲突会带来荒谬感,《局外人》中的默尔索是一个本真自我的人,而其他人都是被模式束缚的人。有一个情节是默尔索的妈妈死了,门房与他大聊特聊下葬的事,这时 他老婆在旁边,提醒他说:“别说了,不应该对这位先生说这些。”老门房脸红了,连连道歉。我立即进行调和,说:“没关系,没关系。”我觉得老头讲得有道理,也有意思。 在这之前也有一个情节: 他大概是跑着来的,说起话来有点儿结巴:“他们给盖上了,我得把盖打开,好让您看看她。”他走近棺材,我阻止了他。他问我:“您不想看?”我回答说:“不想。”他只好作罢。我有些难为情,因为我觉得我不该这么说。过了一会儿,他看了我一眼,问道:“为什么?”但语气中并无责备之意,似乎只是想问个清楚而已。我回答说:“我说不清。”于是,他捻捻发白的小胡子,没有瞧我一眼,一本正经地说:“我明白。” 默尔索并非不爱自己的妈妈,只是不想再看她,这里涉及现象学视角(包括那个令人匪夷所思的第一段)后面再说。但我们也无法百分之百肯定门房的行为不是出自真实。但默尔索保持真实地面对他的行为,同时也未拒绝社会模式对他的影响(文中难为情)。这里体现加缪反对虚无主义,因为他肯定了社会对人的影响之存在。 默尔索是认识到世界荒谬性的人,而他保持本真自我,对一切既定的模式 悬置 (不肯定也不否定,即不评判),就注定与模式中的人产生矛盾,而矛盾的结果就是疏离。不是与人疏离、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而是与事物的模式化疏离(不是与事物本身),自己去感受、体验事物内涵的丰富性。 与门房谈话过程中: 他有一双漂亮的淡蓝色的眼睛,面色有点儿红润。 守灵时: 我刚才合眼打了会儿盹,现在更觉屋子里白得发惨。在我面前,没有一丝阴影,每一件物体,每一个角落,所有的曲线,都轮廓分明,清晰醒目。 他们的面相与衣着的细枝末节我都没有漏过……男人们几乎都很瘦,个个拄着拐杖。在他们的脸上,使我大为惊奇的一个特点是:不见眼睛,但见一大堆皱纹之中有那么一点浑浊的亮光……嘴唇陷在没有牙齿的口腔里,叫我搞不清他们是在跟我打招呼,还是脸上抽搐了一下。 这些细节描写与文章中无逻辑,平白的叙述语言形成对比,而体验事物丰富性就是默尔索对待荒谬世界的态度。

法律具有局限性毕业论文

每一个法律规范或制度体系都是有缺陷的,不可能包揽无遗,在实在法所未规定的情况下,甚至在作为整体的法律制度没有为解决利益冲突提供任何根据的情况下,法官就会变得无所适从。法律无法覆盖生活中的方方面面,社会约束还需要道德、行规、行政等等;法律发挥作用的前提是有强制力为后盾,需要一个知法、守法、护法的社会环境;法律较之社会现象,一般具有滞后性的,往往是一种社会现象出现了较久且对社会生活影响很大才会被提及立法的高度;法律的提出是利益协调的结果,制定游戏规则者的利益出发点和素质将决定法律的性质和水准;法律的运行需要的成本很高;法律的执行者的水平将是一个考验

法律局限性的论证陈卫东【关键词】法律局限性【全文】毫无疑问,法律作为一种不可或缺的社会生活制度,已经为当今大多数现代国家所普遍接受。但正如阳光下的阴影,法律作为一种人定制度也有其自身的局限性或谓之缺陷。美国法律哲学家埃德加·博登海默曾指出,“法律的缺陷部分源于它所具有的守成取向,部分源于其形式结构中所固有的刚性因素,还有一部分则源于与其控制功能相关的限度”1 。笔者试通过对法律涵盖社会生活的有限性、法律对社会生活反映的延迟性、法律执行过程中的妥协性等方面的讨论,论证法律的局限性。对于法律是否是治理社会的最佳手段问题,早在古希腊就有以柏拉图为代表的人治论和以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法治论之争。柏拉图认为,人生来就是不平等的,而这种不平等是建立一个等级制共和国的依据。这样的共和国依靠最出色的人的自由智慧来管理,而不是靠法律来管理。人类个性的差异、人们行为的多样性、所有人类事务无休止的变化,使得无论是什么艺术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制定出绝对适用于所有问题的规则。因此,“最佳的方法并不是给予法律以最高权威,而是给予明晓统治艺术、具有才智的人以最高权威。”2 。同柏拉图的"人治"理论相对立,作为柏拉图的学生,亚里士多德尽管也承认法律确实存在着缺陷,这种缺陷主要表现为"法律不能完备无遗,不能写定一切细节",但他认为人在达到完美境界时,是最优秀的动物,然而一旦离开了法律和正义,他就是最恶劣的动物。凡是不凭感情因素治事的统治者总比感性用事的人们较为优良,而法律恰正是全没有感情的。因此,"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 3 。通过人治论与法治论之争——我们暂且不论两者孰优孰劣——可以看出,即使是法治论者也承认,法律无论如何细致,也不可能涵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在本质意义上讲,法律是包含所有经济、历史、文化和其他成分的社会生活的产物和反映,而社会生活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同时,法律又具有相对稳定性特征,一部法律制定出来后不能朝令夕改。因此,相对不断发展的社会生活而言,法律一旦制定出来就已经变成了“昨天”的法律,成为社会发展的保守力量。在这一意义上,法律的局限性就表现为对社会生活反映的延迟性,它在捍卫既定秩序的同时,也越来越成为社会发展的阻力,直到新生的社会力量不断强大,迫使旧有的法律体系进行修改甚至土崩瓦解。如果说制定法是应然意义上的法律,那么落实到社会生活现实中的法律可以称之为实然意义上的法律。无论多么完备的法律仍然需要人来执行,所谓“徒法不足以自行”。由于人类主观认识世界的有限性、歪曲性,法律的体系和概念本身就存在不周延性,加之各种社会利益、社会力量的干预,法律作为一门专门技术,在执行过程中往往会发生扭曲,从而违背立法的初衷。在这个层面上,法律的局限性表现为对社会现实力量的妥协。法律的局限性本身是一个价值判断命题,它常常表现为多面性,如同莫斯科大学一位教授所说:法在自己的任何部分既可以成为自由的生命,也可以成为奴役和专横的工具;既可以成为社会利益的妥协,也可以成为压迫的手段,既可以成为秩序的基础,也可以成为空洞的宣言;既可以成为个人权利的可靠支柱,也可以使专制的暴政和无法无天的局面合法化。也许.每一种法学概念的益处和社会意义就在于通过对其他法学概念的薄弱方面的批判来阐明法本身的消极性和危险倾向。4 这是对具体法律制度的作用所作的价值评判。而我们对法律局限性的探讨,是在抽出其具体法律制度的本质属性中的价值内容之后,在一般抽象理论的层面上,将法律仅仅视为治理社会的一种方式的前提下来探讨其利弊的。法律既是社会现实的反映,也是人类主观认识的产物,是人类文化的表现形式,这是法律产生、存在、变化、发展不可缺少的主客观基础。从历史长河来看,人类认识客观世界的能力是无限的,只要人类存在一天,这种认识就不会终止。但对历史长河中的特定社会发展阶段来讲,其认识能力和水平又是有限的。正是由于人类认识能力的这种无限性和有限性的矛盾,成为法律局限性产生的认识论根源,法律的局限性来源于人类认识的局限性。只要人类认识的有限性和无限性的矛盾及人类社会不断变化发展进步的现实这两大导致法律局限性的主客观根据存在一天,作为它们的反映物——法律的局限性也就存在一天。因此,法律局限性可能是法理学的一个“永恒的”主题。【注释】1. E.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出版,第419页。2. The Statesman,(New York,1957),294b.转引自上书第11页。3.[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168页。4.[俄]O·3·列依斯特:《三种法律思想》、《外国法译评》1993年第1期,第83页。【论文标题】法律局限性探讨【论文来源】《法学天地》【论文期号】199601【论文页号】1-5【论文分类】法理学·法史学【论文作者】胡水君法律的局限性是指法律在其创制和实施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弊端和不足。它是法理学中经常被人关注的一个问题。美国法律哲学家埃德加·博登海默在其名著《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一书中曾从法律的保守倾向,法律的僵化形式以及法律规范控制的限制等方面分析了法律的弊端;徐国栋教授在其博士论文《民法基本原则解释——成文法局限性之克服》中则从法律自身属性出发把成文法局限性归结为不合目的性、不周延性、模糊性及滞后性等。尽管二位学者在论述上略有不同,但他们都认为法律并非十全十美,而是有缺陷的则是不争之事实。本文拟在以上二著的基础上,从法律的创制,法律自身及法律的运行等角度对法律的局限性进行探讨,以资实践。一、法律创制过程中表现出的局限性法律的创制是立法者为分配和协调社会中的各种利益而对人们权利义务进行设定的一种活动。法律的创制以立法者认识社会中的各种利益关系为前提。在认识论上,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世界是可知的,人能获得关于无限发展的物质世界的正确认识。但是,它同时也并不否认世界上存在未知之物,也不认为人获得的关于物质世界的认识是绝对正确的。相反,它认为人的认识活动无不受到认识客体(自然客体、社会客体、精神客体),认识中介(认识工具、知识工具、语言工具等)以及认识主体自身的制约。因而,人对整个世界的认识只是对其某些领域、某些事物和某些过程的一定范围的正确把握。人对特定的具体事物也只是对其一定程度,一定层次的近似正确的反映。这便是认识的非至上性,非终极性。这种认识论同样贯穿于立法者对社会中各种利益关系的认识活动中。法律作为立法者创制活动的产物,也因立法者认识上的非至上性、非终极性而表现出以下两种局限性:1、非全真性。马克思指出:“无论是政治的立法或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已。”〔1 〕这句话道出法律之刻的经济根源,但它并不否认,法律是人们自觉、有意识活动的结果。从哲学上讲,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它能动地反映物质世界。因而法律就是主观能动地参与客观的结果,它必然带有人的主观印迹。认识社会生活中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是法律创制的必要前提,然而立法者作为认识主体,在认识上是有局限的:其一,作为认识客体的社会关系具有变动性和复杂性,它们互相交错,杂乱难辨,并在人的需要以及满足需要的各种活动推动下不断变迁。其二,立法者在认识上还受到其知识、阅历丰富程度、有限的生命、意识中的非理性因素以及技术条件、语言工具等的制约,其认识能力、预见能力以及表现能力等都是有限的,其三,赋予流变的社会关系以固定的法律形式,对立法者来说无异于以方画圆,立法者将感到困难重重,棘手无比。其四,立法者作为一定阶级的代表,总表现出一定的阶级倾向和阶级情感。所有这些都将影响到立法者对客观的“经济关系”的正确反映。总之,法律作为设定的存在,它不可能完全正确地体现经济关系的要求,它也不可能完全正确的地对各种社会关系施以调整,在此意义上,法律不是始终完全正确合理的。换言之,法律是非全真的,是为法律的非全真性。2、不周延性。 所谓法律的不周延性是指应受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没有能够完全被法律所调整。如果说非全真性是法律在认识论上表现出的质的局限,那么不周延性则是法律在认识论上表现出的量的局限。对法律是否具有不周延性,历来有两种看法。否定法律具有不周延性的,是为否定说。否定说以自然法学和概念法学为代表。自然法学认为,在实在法上存在着一个无所不包的自然法体系,因而法律无所谓不周延,人们能够在理性分析的基础上建立一个完善的,良好的法律体系。概念法学也认为实在法律制度是“无缺陷”的,法律由一系列不同层次的概念组成,这些概念经过逻辑演绎推理足以解决一切具体事务。肯定法律具有不周延性的,是为肯定说。肯定说以利益法学、自由法学和社会法学为代表。他们认为任何认为法律无所不包的观点都是虚幻的,不切实际的。他们指出,立法者认识能力有限,不可能预见将来的所有事情,即使预见到将来的一些事情,立法者也可能由于表现手段有限而不能把它们完全纳入法律规范,因而法律必然是不周延的。肯定说与否定说各持一端,笔者认为否定说是有失中肯的。认为靠理性能制定包容一切的法律的观点只是一个幻想,说人能穷尽对整个世界的认识更是武断。同时,作为法律要素之一的概念本身就存在局限,活生生的物质世界有些是很难用概念表达的。利益法学运动的发起者赫克就指出,任何一种实在法律制度必然是不完全的,有缺陷的,而且根据逻辑推理过程,也并不总能从现存法律规范中得出令人满意的结论。〔2〕历史证明, 任何想要用法律涵盖一切社会关系的企图都注定要失败的。由于立法者认识能力和预见力的有限,立法者疏忽或出于谨慎的考虑,人类创造的实在法很难尽善尽美,它必然是不周延的。这就是法律的不周延性,它使得应该受到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得不到法律的调整。二、法律自身属性上的局限性马克思指出:“法律是肯定的、明确的和普遍的规范。”〔3 〕这是对法律属性的概括。法律自其产生后,作为一种相对独立的存在,就具有其自身属性,它们体现着人们对法律的要求。但是,伴随着这些属性,法律也表现出背离人们愿望的情况,这便是法律自身属性上的局限性。它们具体表现为法律的滞后性、不确定性和法律形式结构的僵化性。1、滞后性。 法律是对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和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秩序的肯定,统治阶级如果不是为自己的特殊利益是不会轻易容许废除和改变法律的。法律作为肯定现存利益关系的工具,当变更某些利益关系时,往往遭到现有利益者的反对。这些都构成了法律发展的阻力。同时,作为一种设定人们权利义务的制度,法律也必须具有稳定性。这是树立法律权威的必然要求。如果法律朝令夕改,极度缺乏稳定性,人们将无所适,也就无法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后果,法律的安全价值也会丧失殆尽。鉴于此,亚里士多德告诫人们宁可忍受不合理的稳定的法律,也不要随便任意改变法律。法律必须具有稳定性,它意味着法律是一种不可以朝令夕改的规则体系。然而,法律所调整的社会生活中的各种利益关系却是不断发展的,而且社会关系的发展往往比法律的变化快,立法者对此是极难作出敏锐反应的。这样便产生了法律的稳定性和社会发展的矛盾。“法律必须是稳定的,可是它又不能静止不动。因此所有的法学家都为了协调法律稳定性和法律变迁性而苦思冥想。”〔4〕法律的发展跟不上现实社会发展要求的这种局限性,我们把它称作法律的滞后性。其实,法律的滞后性产生的原因还可以追溯到立法者的认识局限上。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受阶级倾向和阶级情感的影响,立法者在立法时常排斥形式上不符合本阶级意志的东西,以致于犯“连脏水带孩子一起泼掉”的错误。我国过去较长一段时期认为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的东西便是如此,这体现到立法上往往会阻滞现实社会关系的发展。法律的滞后性总体上是不利社会发展的。如果立法者总是只把成熟的东西才制定为法律,那么法律将只能在经验上被动地爬行,这是不利社会发展的,国家、社会和人民将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2、不确定性。法律具有稳定性,同时,法律也必须是明确的, 法律的稳定要求和明确要求共同构成法律的确定性。“法律的确定性意味着法律规定了一定行为与一定后果之间稳定的因果关系,将人类一定行为模式固定化,法律化了。”〔5 〕法律的确定旨在使公民的权利义务明确无误,足以让人有所适从,从而正确评价和预测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指引人们的行为。法律的确定性也常常被人们认为是法律的一大属性,有人还将列为法治要素之一。然而,法律的确定性的法理基础是岌岌可危的。有人甚至这样说:“人们可以原谅一位外行关于法律确定性的信念,却不能原谅一位律师所持的这种虚假观念。”〔6 〕为什么法律又不具有确定性呢?我们可以从法律的语言形式和法律的历史内容来分析法律的不确定性。其一,法律是以语言文字表现出来的,而作为法律载体的语言文字本身又是有限的,有歧义的,而且其真正意义往往只在使用中才能被理解,即有人说的“意义即用法”,鉴于此,有人甚至认为语言文字“狡黠如蛇”。既然表现法律的形式——语言文字如此不确定,其所表现的法律内容当然也就难以确定,有时甚至模棱两可,模糊不清。其二、让我们来看一看美国现实主义法学代表人物之一弗兰克的看法。弗兰克指出:“在很大程度上,法律过去是、现在是、将来永远是模糊和多样化的。”〔7〕为什么?第一, 法律所调整的人类关系变化不定;第二,人们从来没有能够制定出一整套预料一切,包罗万象的规则。弗兰克的观点虽然带有某些“规则怀疑主义”倾向,但其说法并不是完全没有道理。总之,尽管人们还在不断朝法律的确定性方向努力,但法律的语方形式和历史内容又使得法律的确定性只能在有限程度上达到,法律的不确定性在所难免。这无疑会损伤法律的安全价值和法律的权威。3、僵化性。法律的僵化性是就法律的形式结构而言的, 它由法律的普遍性引起。法律的普遍性是指法律作为抽象性规范对在其效力范围内的主体都具有约束力。它包含着两层含义:一是指法律规范的抽象性,即法律只注意对典型的、重要的社会关系作类的调整,而舍弃个别社会关系的特殊性和次要性。二是指法律规范的一般性,即法律对象的普遍性,法律对其调整范围内的所有人或事具有同等效力。法律的普遍性是法治的要求,它使每一社会成员都能享受到最低限度的自由和权利,它也防止法律变为具体命令而为某些人开专断之门。但法律的普遍性也带来了其不利的一面。“法律始终是一种一般的陈述”,它只是由一些抽象、概括的术语所表达的行为规则,这就使得法律在形式结构上表现出僵化性:它只能规定一般的适用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法律是普遍的,然而法律所解决的却是特殊的、具体的案件,用概括的法律规范去处理解决各种具体的,千差万别的行为、事件、关系,这可能吗?柏拉图认为不可能,因而他轻视法律而主张人治。法律所规定的是社会关系的共性问题,法律所要解决的却是各富个性的单一问题,把共性适用于个性,把个性归结为共性,这并非一件容易的事。如果说把流变复杂的事实关系上升为法律关系是立法的一大难题,那么把形式结构僵化的法律适用于具体的单一案件则又是司法操作上的另一大难题,这种概括的、抽象的法律与具体的、特殊的现实生活脱节的缺陷,我们可归之为法律形式结构的僵化性。三、法律运行过程中表现出的局限性法律的运行过程就是法律功能的发挥过程。过程的功能是法律作用于个人和社会的能力。功能与作用从不同角度表述同一过程,就事物本身而言是指它具有什么能力,就事物与它物关系而言是指它具有什么作用。因而法律的功能也可以说成是法律对社会生活的作用。事物的功能往往又体现一定的价值要求,法律功能的发挥也旨在实现法律自身的价值。如果法律达不到既定的价值目标,满足不了社会的需求,那么我们说法律在功能上是有局限的。法律的功能象其它事物的功能一样,受到其自身要素的性质、数量及其结构体系的决定,从而也表现出一定的局限性。这也就是法律运行过程中表现出的局限性。下面从法律的规范功能、组织功能、阶级统治功能上对此逐一加以剖析。1、法律的行为规范功能上的局限性。 法律的行为规范功能是指法律对社会关系中的个人行为的作用和影响。它通过评价、指引、预测、保护、强制、思想教育等方法和途径来完成。由于法律自身属性上的局限以及社会系统结构对法律功能的决定,法律的行为规范功能往往受到限制。具体表现在:其一,法律的不周延性、不确定性使得法律评价、指引、预测人们行为及其后果的作用难以实现。法律的非全真性、滞后性也使其难以全面保护人们的权利和自由。这里着重谈一下法律形式结构的僵化性对法律功能正确发挥的影响。如前所述,法律是普遍的,法律为所有人都设定一个硬性标准,对所有人一视同仁,在这一点上,法律形式上是正义的。但是,社会生活千差万别,把普遍的硬性标准一律加于不同情况,又难免会丧失法律的正义价值。比如:违反某规定将受到罚款1000元的处罚,这对某些贫穷的农民来说,无疑过于苛刻,而对某些富裕者而言,1000元的罚款不过是九牛之一毛,这无异于赋予了那些富裕阶层某些特权。公平、正义要求同等情况同等对待,不同况不同处理,然而“任何权利都是把同一标准运用在不同的人上、运用在事实上各不相同、各不等同的人身上,因而“平等权利就是不平等、就是不公平”〔8〕。其二,法律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调整方式, 它是社会调整系统中的一个构成要素,其功能又受到其它社会调整方式和整个社会调整系统的制约和影响。法律规范必须与其它社会规范(如道德规范、社团规范、习惯等)相配合、相协调,其功能才能充分地发挥出来。比如:法律是训诫,不是劝说,它通过强制性的外在法律形式规范人们的外在行为,因而,法律只能对人们的外在行为产生作用和影响,它不能深入到人的内心世界,这就需要道德的辅助与补充。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法律不是万能的,法律的功能是有限度的,在某些情况下,它还表现出一定程度的不公正性。2、法律的社会组织功能上的局限性法律是由各种性质、对象、效力不同的规范建构起来的有机结构体系,它除了具有规范人们的一般行为功能外,还担负着巨大的社会组织功能。法律的社会组织功能就是通过法律有计划的社会中各种不同的要素或部分组合为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社会关系客观上需要法律对之施以一定的调整,以摆脱单纯的偶然性和任意性,在秩序中求进步。但社会关系对法律调整的需要又有质和量上有限度。如果法律对社会关系给予过多或过大的干预,就会把管理变为限控,束缚社会关系的发展,导致社会系统的超组织性;如果法律对社会关系的干予过少或不力,又会使法律秩序达不到社会的要求,使社会生活缺乏组织性。无论是超组织性还是缺乏组织性,都不利于社会发展。现代社会由于社会事务纷繁复杂,法律的社会组织功能大多体现在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中,因而社会关系对法律调整质和量上的需求限度常集中表现为国家赋予行政机关权力的质和量的限度。行政机关权力过小,社会秩序将得不到有效维护,人民权利也得不到保障;行政机关权力过大,往往又会侵害公民的正当权利,影响社会关系的有效发展。这一点在政府对市场的宏观调控上表现得尤为突出。在我国以前的单一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对经济控制得过多、过死,故在一定程度上损伤了市场主体的积极性,限制了市场的正常运行,社会经济发展也受到一定限制。当前,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政府运用法律手段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同样要适度。法律作为上层建筑,始终应为其经济基础服务,应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发挥其组织功能,然而,人们对社会经济关系的客观需要往往是难以恰当把握的,因而,法律在社会组织功能上也就常表现出在某些领域的超组织性和缺乏组织性。3、法律的阶级统治功能上的局限性法律是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共同意志的体现,当然具有阶级统治的功能。和法律的社会组织功能一样,法律的阶级统治功能的发挥也应有个限度。它依一国阶级斗争状况而定,否则,超过限度必将产生诸多弊端。一,法律的社会组织功能和法律的阶级统治功能在社会发展的不同时期应有所侧重。在阶级斗争表现很突出的时期,法律的阶级统治功能应加强;在和平的大气候下,在阶级斗争表现缓和的时期,则应加强法律的社会组织功能。如果在任何时期都不合时宜地突出法律的阶级统治功能,这不仅会破坏人类社会的整体文明,而且会阻滞统治阶级的经济基础的发展。其二,阶级统治的对象是敌人,而非人民,如果在广在的人民内部也实行阶级统治,这显然又是错误的。其三、法律作为一种制度,应当是相对独立的,在一个法治国家,法律应具有权威性,任何集团、机关和个人无不处在法律的权威之下。但法律的阶级统治功能又常常会突出法律的政治因素,有些时候甚至会使法律从属于政治,这对法治是极其有害的。同时,法律作为一定价值的载体,总追求着法律自身内在的价值,但统治阶级的意志必总与这些价值相一致,当无知、邪恶的阶级利用法律来为少数统治者谋利益时,人类共同价值又将会丧失殆尽。注释:〔1〕《马恩全集》第4卷P122〔2 〕E ·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华厦出版社1987年版P137〔3〕《马恩全集》第1卷P71〔4〕〔美〕罗斯科·庞德《法律史解释》华厦出版社1989年版P1〔5 〕徐国栋《民法基本原则解释——成文法局限之克服》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P136〔6〕张乃根《西方法哲史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P291〔7〕张乃根《西方法哲史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P291〔8〕《列宁选集》第1卷P250(作者单位:中南政法学院)*

题目是法学论文的一个组成部分,可以起吸引读者的作用。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法学毕业论文论题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1、论法治社会中的人权保障

2、同案不同判的反省与现实出路

3、当代中国案例指导制度的构建与困境

4、论网络舆论监督的法治意义

5、网络舆情对司法公正的影响

6、论法治社会构建中的权利冲突

7、当代中国法治社会构建中的公权力定位

8、网络监督与司法公正

9、能动司法的意义及其局限

10、法制现代化中的问题及其解决

11、司法体制改革的困境与出路

12、网络时代的法治秩序建构

13、审判方式改革与司法独立

14、和谐社会的法治标准

15、当代中国法律职业共同体建构的意义与问题

16、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践价值及其培育

17、论法的正义价值

18、论法治的社会基础

19、论法的自由价值

20、论法律解释的必要性及其局限

1. 论法官有限自由裁量权的意义及其局限

2. 论当代中国法律实施中的文化阻碍及其克服

3. 当代中国司法实践中法律论证的应用

4. 论法律解释的原则

5. 论司法裁判中法律原则的功能

6. 当代中国法治进程的困惑与出路

7. 论当代中国法治社会中习惯法的价值

8. 论网络时代的司法监督

9. 论中国法律文化传统中的合理因素及其当代价值

10. 论法律权利与人权的关系

11. 论和谐社会构建中的法与道德关系

12. 论法律原则的生成与实践价值

13. 公民文化与法治社会的构建

14. 论当代中国公民法律信仰的培育

15. 论法治国家的公民社会基础

16. 当代中国法治国家构建中法与道德关系的重新审视

17. 论当代中国法治发展中的传统文化优势与阻碍

18. 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和谐精神

19. 和谐社会构建背景中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20. 转型中国的法治秩序建构与困境

1、中国奴隶制法制特点研究

2、成文法的公布及其对中国法律发展的意义

3、秦律研究

4、汉律研究

5、“文景之治”与汉代的刑制改革

6、唐律研究

7、白居易判词研究

8、宋代司法审判制度研究

9、明大诰研究

10、中国古代清官现象研究

11、清代少数民族立法研究

12、清代法制对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扼杀

13、中国死刑制度的发展演变研究

14、领事裁判权制度研究

15、清末变法改制研究

16、太平天国法律制度研究

17、中国古代法官自由裁量问题研究

18、国民党六法全书评析

19、东北解放区土地立法问题研究

20、黑龙江流域金代法制研究

在当代,西方法学家关于法律局限性的探讨,与二千多年前柏拉图早期学说中那 种蔑视法律、力倡“人治”的思想主张有所不同。历史在经历了17、18世纪的欧洲启 蒙主义思想、19 世纪的马克思主义思潮、20世纪的自然法复兴运动,以及资本主义民 主主义国家的出现和社会主义国家的建立之后,法治主义逐渐占了主导地位,并成为 一种世界性的历史潮流。人治主义随着封建君主国的逐渐瓦解而遭到摒弃。在这样的 历史大背景下,赤裸裸的人治主义主张已不多见,但对法律利弊的争论和关注并没有 停止。与过去不同的是,法学家们将视线转向了在法治主义范畴内对法律局限性的探 讨。 20世纪初兴起于欧洲大陆的利益法学,是当代西方对法律缺陷问题揭露较多的一 个法学派别。利益法学批判了上世纪末本世纪初统治德国法律界的概念主义法学关于 “实在法律制度是无缺陷的”这样一个理论假设。利益法学的代表人物菲利普·赫克 指出,概念主义法学的这一理论假设是虚幻而与事实不相符合的,任何一种实在法律 制度必然都是不完整的,有缺陷的,而且根据逻辑推理的过程,也并不总能从现存法 律规范中得出令人满意的结论。利益法学的一个主要理论观点是:法律规范构成了立 法者为解决种种利益冲突而制定的原则和原理。而为了做出一个正义的判决,法官必 须弄清立法者通过某条特定的法律规则所要保护的利益,这样,就形成了法官对成文 法和制定法的依附性。而事实上,每一个法律规范或制度体系都是有缺陷的,不可能 包揽无遗,在实在法所未规定的情况下,甚至在作为整体的法律制度没有为解决利益 冲突提供任何根据的情况下,法官就会变得无所适从。这样,就需要法官善于发现法 律的目的,通过法官个人的合理解释寻求解决利益冲突的办法。法国的自由主义法学 家弗朗索瓦·惹尼也指出:法律的正式渊源并不能覆盖司法活动的全部领域,总是有 某种领域要依靠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来决定,在这种领域中,法官必须发挥其创造精神 和能动性。这种自由裁量权不应当根据法官那种不受控制的、任意的个人感情来行 使,而应当根据客观的原则来行使。〔12〕20世纪初产生于德国的自由法学运动,也 是在对法律的缺陷做出分析之后,主张扩大法官的司法裁量权,要求法官根据正义与 公平去发现法律。自由法学家并不想解除法官忠实于成文法的一般义务,但他们认 为,当实在法不清楚或不明确的时候,法官就应当根据占支配地位的正义观念来审理 案件。如果连这些正义观念也无法确定,法官就应当根据其个人主观的法律意识来判 决。〔13〕从柏拉图时代到当代的一些西方法学流派,关于法律的缺陷的评判总是与 主张扩大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相关连。凡主张扩大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观点,其理论前提 就是认为法律总是存在着不完整、不周全、不明确、不清楚、不合理等等缺陷,扩大 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力,依靠正义和公平观念处理案件,会弥补法律的上述缺陷,这并 不违背法官忠实于法律、向法律负责的法治精神。这是当代西方法学家探讨法律利弊 问题的一个新特点。 在东方,法律的作用及其利弊问题也为法学家们所关注。被誉为近代日本启蒙思 想之父的日本思想家福泽谕吉,在对西方文明进行考察之后,对法律的利弊作了深刻 的剖析。他指出:不论为欲或为利,必须老老实实遵守商业的法规,只有遵守法规才 能进行交易,从而促进文明的进步。在现代的人类世界上,除了家庭和亲友之外,不 论政府、公司、买卖、借贷,一切事物莫不依据法规办事。〔14〕福泽谕吉对法律的 作用评价道:就目前情况而论,促进世界文明的工具,除了法制之外并无其他更好的 办法。厌恶事物外形,而抛弃其实际效能,是智者所不为的。他认为,道德只能行之 于人情所在的地方,而不能行之于法制的领域。法制的效能虽然也能达到人情的目 的,但是从它所表现的形态看,法制和道德似乎是完全相反、互不相容的东西。 〔15〕 另一位东方学者、阿尔及利亚现代思想家穆罕默德·贝贾维,也对法律的 作用及利弊作了深刻的分析。他指出:法律是社会的固有现象,离开社会就无法设想 法律的存在。法律是社会现实的结果,或者说是包含所有经济、历史、文化和其他成 分的社会环境的产物。他指出:人们已清楚地意识到法律中包含的奇特而又富有成果 的矛盾,即法律的真实本质和它的真正作用之间的矛盾。法律本质上看来是进化的, 但其作用却又是保守的。一方面,法律反映了变化着的社会现实,尽管肯定会出现差 距和延迟,它却必须适应这一现实,就这一点看它是进化的;另一方面,法律作为社 会关系的表现方式,对产生它的社会环境起着决定性或者说稳定性作用。因此,它加 强并捍卫各种既定做法(秩序),排斥任何可能危及这些做法(秩序)的变革,就这 一点讲,它又是保守的。运动和惰性,变革和守旧是两对永远影响法律的现状和法律 的未来的因素。每当社会经济结构和关系发生变化,法律常常在较迟一段时间之后就 适应这种变化,以便使变化能巩固下来。但是,在保证和捍卫业已取得的进步的同 时,法律又成为社会经济关系重新向前迈进的阻力。这种阻力虽说不是不可克服的, 但的确会造成延迟。随后,当社会经济关系的新发展越来越清楚,范围越来越少时, 它们所代表的现实和作为障碍的法律之间不断严重的脱节现象变得越来越突出,这种 状况一直持续到矛盾相当突出,旧法律结构由于明显的不足和迅速地衰退而解体,法 律准则就不再是神圣的了。

工信局依法行政毕业论文

行政管理论文如何定题目首先看是什么专业的题目其次根据专业和教授的口味来定题目尽可能不要大众化(一)选题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应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具有综合性和创新性。本科生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专业特长,选择适当的论文题目,但所写论文要与本专业所学课程有关。(二)查阅资料、列出论文提纲题目选定后,要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开展调研和进行实验,搜集、查阅有关资料,进行加工、提炼,然后列出详细的写作提纲。(三)完成初稿根据所列提纲,按指导教师的意见认真完成初稿。(四)定稿初稿须经指导教师审阅,并按其意见和要求进行修改,然后定稿。2013行政管理专业论文题目范围仅供参考:您的行政管理专业论文具体是什么题目呢有什么要求呢论文是需要多少字呢开题报告 任务书1、公共部门绩效评估的理念与方法探索2、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构建高绩效的服务型政府3、西方发达国家公共部门绩效管理的述评及其启示4、公共部门绩效管理指标体系的构建与研究5、行政成本分析及其有效控制途径探索6、公共事业单位产生与发展的原因分析7、公共事业单位发展中面临的问题探讨8、公共事业单位发展的思路与对策探索9、政策问题构建的实证分析10、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障碍分析11、政策终结的模式比较分析12、政策终结的障碍与策略探析13、我国思想库(政策咨询机构)发展的现状探索14、中美思想库(政策咨询机构)的比较分析15、充分发挥我国思想库(政策咨询机构)的应有作用的对策与建议16、行政伦理建设的重要性和途径17、行政改革的必然性和趋势18、政策执行的制约因素分析19、咨询在行政决策中的作用20、分析我国的行政职能转变和行政改革21、行政环境对行政管理的影响22、完善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23、西方国家的行政改革对我国的启示24、论述行政法制化25、论述行政领导在行政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26、论述行政组织与社会组织的关系27、完善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必要性28、政府部门战略管理29、非营利组织改革与发展30、秘书腐败的文化机理及其对策研究31、治理秘书腐败的制度建设研究32、新世纪行政组织变革方式的选择33、行政组织的变革及其现实性34、影响行政组织设置主要因素分析35、论现代行政组织追求社会公平的价值与方式36、论行政组织的目标及其目标管理37、行政组织变革的动因分析38、行政组织结构扁平化趋势及对策39、乡镇行政组织改革探讨40、行政组织与环境关系分析41、论依法行政的组织环境42、论行政组织中的非正式组织43、我国县级市行政组织的效能分析44、论行政组织的创新45、我国基层行政组织的管理误区探讨46、论经济全球化与政府管理创新47、公职人员职务消费制度的改革与思考48、公共行政治理模式的理性分析49、官员问责制与公共管理改革50、WTO规则与中国政府的依法行政51、现代化进程中权力腐败的产生及其遏制52、政府职能定位及其对企业的管理53、加入WTO与中国政府公共政策选择54、危机管理与中国公共治理结构改革55、网络经济时代的政府危机与再造56、公共管理与非政府组织的角色57、有关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思考58、城市管理体制的比较研究59、市场经济时代的中国城市管理变革60、论政府在公共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61、论政治体制改革和行政体制改革的关系62、论公共管理中的公民参与63、论公共管理模式的演变64、当前我国政策过程中的主要问题及政策建议65、论公共管理者应具备的素质66、政策环境和政策系统的关系67、论影响公共政策质量的主要因素68、论影响公共政策评估的主要因素69、新公共管理思想对我国当前行政改革的指导意义70、公共管理职能的历史演变71、论中美公共政策构成的差异及原因72、论行政决策的科学化与民主化73、 试论当前政府职能转变的方向74、经济全球化对中国政府职能转变的影响75、谈转变政府职能的几个问题 您的行政管理专业论文具体是什么题目呢有什么要求呢论文是需要多少字呢开题报告 任务书 都搞定了不你可以告诉我具体的排版格式要求,希望可以帮到你,祝写作过程顺利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 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5、论文正文:(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 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a.提出-论点;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c.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d.结论。6、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

有关行政管理的论文,我可以搞定 是原创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 公共行政文化创新的意义、转变及其理念 摘要:公共行政文化创新对于推进公共行政制度变迁,降低公共政策执行成本和塑造现代政府形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这就要求公共行政文化创新必须实现参与型、服务型和法治型行政文化的根本转变,通过树立效益、服务、公开、信用和团队学习等基本理念,以构筑我国21世纪全新的公共行政文化。 关键词:行政文化;公共行政制度;创新 一、公共行政文化创新的现实意义 公共行政文化是公共行政管理之魂,是指导、规范、约束行政主体或行政客体的动机与行为的内在力量,是人们在从事公共行政活动过程中所具有的行政心理、行政思想和行政道德等的总和。公共行政文化必须随着行政环境与系统的变化而作回应或改进性的调整与变革,即实现公共行政文化创新。随着新经济时代的到来和加人世贸组织,我国公共行政内外部环境的全球化、知识化和信息化等发展变化,加强公共行政文化创新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 1、公共行政文化创新是推进行政制度变迁的心理基础。道格拉斯诺思认为,制度是调整人类行为的规则,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程序和行为的道德伦理规范。随着新经济时代的到来,作为世贸组织成员国的中国,竞争的存在迫使行政组织为改善本身的竞争地位而修正制度性架构,也就是要进行行政制度变迁,即一种效率更高的行政制度对另一种行政制度的替代、转换和交易过程。然而诺思还认为,信仰体系决定人们的价值观念,影响着人们制度选择,要使制度变迁成功,必须使信仰体系随制度发生变化。行政制度变迁离不开行政文化的创新,它是推进行政制度变迁的心理基础。人们只有认清旧有行政制度的弊端,以及理想行政制度的优越性,并且及时转变行政思想、价值观、行政情感和行政态度,进行行政文化的创新与转变,才会使人们积极主动地去观察、选择、采纳和制定新的行政制度与政策,才会使行政制度变迁更为科学,更为有效,才会使行政制度变迁更易于人们的理解与支持。否则,人们的观念、价值取向没有得到创新,就无法推进行政制度变迁,甚至“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抵制行政制度的变迁与推进,增加行政制度变迁的交易成本。 2、公共行政文化创新是降低公共政策执行成本的有效手段。所谓公共政策执行成本指在政策整个执行过程中,所消耗的人力、物力、财力、时间等费用的总和,也称之为“政策运行成本”,它既包括直接的实际耗费,也包含间接的财富损失,尤其是执行部门在实施政策中因宣传、解释、传达等所消耗的资源,以及政策对象抵制和削弱执行效率,加大政策投入而引起的损耗部分。加强行政文化创新就有利于降低政策执行成本。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能及时转变观念,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认清社会发展的趋势和现时迫切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科学地制定合理的有效的公共政策,有利于加深政策执行者对公共政策的理解程度,从而增加政策执行的主动性、积极性和有效性;有利于降低政策执行的宣传、解释和传达成本;有利于人们群体主动抛弃传统封建残留如官本位、依附、保守等陋习,民本位、参与意识得到增强,从而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对政策制定和执行的参与度和支持度,使人们思想紧跟时代步伐,认清实际情况,增加对政策及其执行的理解和配合,从而有效地降低了政策的执行成本。 3、公共行政文化创新是塑造现代政府形象的重要途径。 政府形象作为人们对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直观评价和内心体验;作为人们对政府客观存在的整体印象和自我认同;作为人们对公共行政的信任度和支持度。良好的政府形象是政府宏观调控、市场监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可资利用的重要资源,是减少政策制定压力和政策执行阻力,提高政策评估动力和政策实施效益的取之不尽的源泉。但是受传统行政文化的影响,在集权、专制思想的控制下,人们被视为政府当局的属民,在政府权力面前俯首帖耳、任其摆布,形成对政府公共行政的冷漠和逆来顺受的思想,被动地接受来自政府施加的影响,并对其有着强烈的依顺心理。然而在信息社会的今天,政府将由权力行政转变为服务行政,人们的意愿和利益要求成为政府行政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因此要塑造现代政府形象,就必须进行行政文化创新,通过转变行政思想和行政价值观,树立现代行政理念,充分重视每个公民的政治地位和合法权利,促进公众与政府的平等交流与互动,提高公众对政府的合法性认同、有效性认可、全面性参与,以此来构建全新、理性、高效的现代政府形象。 二、公共行政文化创新的根本转变 1、由集权型行政文化向参与型行政文化转变。汉代董仲舒提出:“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由于受这种大一统思想影响,可能引发君主高度集权和专制行政,即所谓“天子为民父母,以为天下王。”传统的集权型行政文化导致了社会的高度整合和权力的高度集中;导致了行政主体地位的缺失和行政客体的压制服从;导致了行政决策和政策制定的非民主性;导致了国家委托一代理运行机制的失衡;导致了官僚主义和寻租性腐败的产生。现代行政文化创新要求由集权型行政文化向参与型行政文化转变。伴随着网络社会的发展,公共行政的范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很大程度地推动了公共行政文化创新与理念转变。政府上网工程的启动要求集权型行政文化向参与型行政文化的转变,拓宽了行政参与渠道,提高了人们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生动地体现了人们民主地位的复归和真正享受到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参与型行政文化要求一切公共行政活动却必须反映和尊重公民的利益、需要、意志和目标;要求通过各种合法途径或渠道参与公共行政生活,并影响公共行政体系的构成、运行和决策过程等;要求做到政务公开,了解国家和政府的机构设置、权力结构、职能规模和运行机制。 2、由管制型行政文化向服务型行政文化转变。在传统农业社会时期,公共行政系统存在的价值主要是为了实现对整个国家的统治、对社会秩序的控制和对公众的管理与监视。国家与社会之间总体上是控制与被控制、统治与被统治的对立关系。这种传统管制型行政文化的功能在于实现对社会的有效控制,建立起符合少数权势集团利益要求的社会秩序,在于实现以暴力镇压为主要特征的政治统治职能。但是,在现代民主社会里,社会公众主体地位的觉醒和民主权利的复归,公众对公共行政的总体价值认识越来越取向于服务型行政文化。实现管制型向服务型的转变,要求重大社会问题的决策,公共政策的制定与执行,公共权力的运用,都必须以增进人民福利的最大限度的获得与满足为目标,公共产品的提供,其目的不只是维护少数人的利益,而是为了更好地解决人民的实现问题,维护和增加人们的切身利益。因此服务型行政文化要求加强政府的公共产品供给和公共服务,充实扩大和增加新的服务项目,改善服务手段,提高公共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3、由人治型行政文化向法治型行政文化转变。中国传统行政文化以儒家文化占主导地位,重在合社会道德标准的情感“内省”和个体的自我道德约束发展到合道德的政治秩序,是靠三纲五常、四维八德,靠下层对上层的绝对服从来维持,人治和礼治代替了法治。《左传》认为:“礼,统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礼成为公众的社会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通过自律本位的人治和礼治实现对社会的控制和管理,根据少数或部分政治精英或某个权威人物的个人意志和自我价值取向制定和实施行政决策,治理国家与社会。这种人治型行政文化的主要特征是无法可依,有法不依,主观臆测,缺乏对权力的约束与监督,政策“打架”和频频变动,导致人存政存、人去政息现象的出现;导致目中无法、以权压法的特权存在;导致公众权利的忽视和重大决策的严重失误。因此行政文化创新必须由人治型行政文化转变为法治型行政文化。即从人性不完善的基本假定出发,以法律至上为原则,公共行政系统及其运行机制应该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实现依法行政;公共行政系统的一切权力与行政行为都应得到法律的明确规定与制约,并对其运行依法监督,严格控制。通过行政文化创新,在全社会创造严明廉正的法治型行政文化环境,使一切行政行为在法治的轨道上健康发展。 论文其他部分请参考下面的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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