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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民生实践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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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民生实践研究论文

哈哈民生问题,简单的说,就是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最主要表现在吃穿住行、养老就医子女教育等生活必需上面。民生问题也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同党的性质、宗旨和目标一脉相承。教育是民生之基,就业是民生之本,收入分配是民生之源,社会保障是民生之安全网。这四大问题都是民生的基本问题。民生问题关乎社会治乱与政权兴亡。“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是我国古代朴素的民本思想,也是对民生问题重要性的认识。在中国目前的体制政策环境下,民生首先是一个政治层面的问题。第一,这些看起来属于经济、社会层面的民生问题,它后面直接关联的,是与政府的公共服务有关。一个政府行为规范,公共服务意识、公共服务提供能力强,围绕民生问题反映的社会问题也许不很突出。因为政府的行为和能力容易受到民众的认可。第二,表现为经济、社会层面的民生问题,也与一定时期社会的公平、正义有密切的关系。如果一个社会公平正义度比较高,即使这个社会的经济能力有限,社会利益分配得比较合理,那可能老百姓的怨声还不至于很高;如果说这个社会不能体现公平、正义,社会利益分配又明显不公,即使经济发展水平比较高了,民众的呼声仍然会很高,甚至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第三,这种经济、社会层面的民生问题,也与一个国家和政府在一定时期的制度安排有关。就是说,这方面的制度安排得合理不合理,得当不得当,就不是一个简单的社会、经济问题,而首先是一个政治问题。因为这种制度安排的后面,直接反映着政府的价值追求和治国理念,也反映着一定时期政府的政策导向,这些都是其政治意志的直接体现。解决民生问题的根本目的,是要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幸福生活,是让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论解决民生问题      解决民生问题,必须依赖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 科学 理论指导。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体系中,最关注的就是人的 发展 ,最关注的就是人的生活,最关心的就是人的利益。必须从实际情况着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脚踏实际地关心解决民生问题。      民生问题是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的基本问题,也是当前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面临的重大课题。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民生、关注民生。党的十七大更指出要加快推进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科学的世界观体系,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从哲学的角度去分析民生问题,探索解决民生问题的办法,对构建和谐社会有重要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民生和民生问题       “民生”一词最早出现在《左传•宣公十二年》,所谓“民生在勤,勤则不匮。”这里的“民”,就是百姓的意思。而《辞海》中对于“民生”的解释是“人民的生计”,是一个带有人本思想和人文关怀的词语,话语语境中渗透着一种大众情怀。古人云:“为政之道,以厚民为本;治国之道,必先富民。”纵观我国几千年的 历史 ,凡百姓安居乐业,则天下太平;凡民不聊生,必社会动荡。       民生问题,简单的说,就是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最主要表现在吃穿住行、养老就医子女 教育 等生活必需上面。教育是民生之基,就业是民生之本,收入分配是民生之源,社会保障是民生之安全网。这四大问题都是民生的基本问题。民生问题就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同党的性质、宗旨和目标是一脉相承的。解决民生问题就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坚持以人为本,就要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就要关注人的生活质量、幸福指数,把发展的目的真正体现到满足人民需要、实现人民利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上,最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因此,只有始终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切实关注和解决他们关心的实际问题,才能从根本上保持国家的长治久安。   二、马克思主义哲学民生思想的分析       重视民生问题是马克思哲学的题中应有之义。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以往的哲学相比,它是最科学、最关注人的。在马克思主义产生之前,人道主义始终是资本主义的重要武器,是与唯心主义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与之相对的,在马克思主义之前的旧唯物主义忽视人、漠视人甚至敌视人,即便在自称为人道主义者的费尔巴哈那里,所看到的也只是抽象的人,是理想化的爱与友情。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体系中,最关注的就是人的发展,最关注的就是人的生活,最关心的就是人的利益。在马克思看来,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是必须能够生活,而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历史不过是人的实践活动在时间中的展开。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来说,那种脱离了人的活动和社会历史、与人无关的物或 自然 ,是不存在的。与旧唯物主义不同的是,马克思的唯物主义不是从“抽象物质”出发,而是从人的存在方式——实践出发,揭示人的社会属性,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样,马克思便把哲学的聚焦点从整个世界转向人类世界,从宇宙本体转向人的生存状态,从而使哲学主题发生了根本转换。因此,马克思哲学抓住了人的存在方式以及人与世界关系的根本——实践,并从这一根本出发,形成一个思维整体。       只有马克思主义哲学才真正关心人,走近人,把握人,并具有与人的现实生活与前途命运密切关联的足够丰富的科学内容。在马克思看来,单个人的解放只有在全人类的历史性解放中才能得到彻底的实现,同时,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最后构成历史进步的共产主义运动。“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认、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它是历史之谜的解答,而且知道自己就是这种解答。”(《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120页)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对人的关注可以说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内核。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人的关注和专门研究,为今天我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中民生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指导思想。

看这篇论文【摘要】中国古代社会,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的剥削、压榨、掠夺,使得百姓生活举步维艰。广大民众为维护其基本的生存权与统治阶级进行过生死博弈,但新王朝不但承袭了旧王朝的各种规章制度,而且往往对广大农民实施着残酷的封建剥削,民不聊生似乎成了中国古代历史的一种常态。 【关键词】中国古代 民生 历史状况 民生的基本内涵 中国民生思想源远流长,萌于西周,成于春秋,盛于明清。“民生”语出《左传·宣公十三年》:“民生在勤,勤则不匮。”意为人民只有勤于劳作,社会的生存、国民的生计、人民的生命才有保障,其要义是满足人民生存发展的基本需求。《尚书·五子之歌》所言“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孔子视“裕民”为仁政:“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①荀子提出“下富则上富”的哲学命题:“自古及今,未有穷其下而能无危者也。”②《国语·楚语上》警示:“民乏财用,不亡何待?”不难看出,中国自古以来就将“民生”与“国计”相提并论。民生问题一直与国家发展存在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古代先贤无不把重视民生视为经世治国的最高境界。 中国古代民生的历史状况 自有人类,衣食住行就成为了人们生活的必需。在原始社会,生产力不发达,物质生产不丰富,民生问题的内容也相对简单,具体的表现形式就是大家如何团结起来保证生命安全、共同劳动以获取食物和保证食物共享。进入阶级社会,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的剥削、压榨、掠夺,使得百姓的生活举步维艰。统治阶级围绕土地,对赋税制度进行了多次调整和变化。 中国自古就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占大多数,农民稳,天下安。从人们熟知的经、史文献史料中,可以得知古代中国农民的生存状况。 《诗经·七月》是一首极古老的农事诗,“六月食郁及薁,七月亨葵及菽。八月剥枣,十月获稻”,“七月食瓜,八月断壶,九月叔苴。”诗大抵是说的苦菜、野果、葫芦、麻子这一类好东西,全归主人所有。从诗中看到,诗人既嗟叹了农夫的辛劳,又揭露了统治者“公”和“公子”享受了农夫们的劳动成果。同样,著名的如《诗经·伐檀》这首诗更是发出了劳动者对剥削者不劳而获、坐享其成的责问。《诗经》忠实而细致地描绘了从氏族公社转化来的氏族奴隶制度的民生情况,可以说是一首首饱含血泪的奴隶之歌。 在封建枷锁下,农民大抵是从以前的村社成员和庶人转化而来。先秦文献频频提到这类农民,说他们大约占有百亩之田。如所谓“一夫挟五口,治田百亩。”“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故家,五亩宅,百亩田,务其业而勿夺其时,所以富之也。”③这样一个农户,即使能够占有百亩之田,也过着极其低下的生活。 公元前594年,鲁国季孙氏掌权时颁布了“初税亩”的法令,开始了按田亩征税。战国初魏相李悝计算说,五口之家种田百亩,亩产一石半粟,收成一百五十石。除去十五石的“什一之税”,全年九十石的口粮,余粮用来穿衣还不足四百五十钱,至于疾病死丧之费更不必说了。所以,春秋末思想家老子说,“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 完成了历史统一的秦朝,颁布了“黔首自实田”的法令,使更多的自耕农民成为编户齐民,承担封建国家的赋役。农民三分之二以上的收成,即所谓“太半之赋”④,被秦统治者所攫占,以致“男子力耕不足粮饷,女子纺绩不足衣服”。 西汉自前155年以后,农民承担着三十税一的田赋,这种田赋主要的是谷物,另外还缴纳藳禾。而徭役更成为农民的祸患。汉代规定,自二十三岁至五十六岁的男丁,每年要到官府服无偿劳役一个月。不服役的,则交纳钱三百,由官府雇人担当。晁错估计,小农户为官府服役的“不下二人”,于春耕夏耘秋获冬藏之外,承担官府各种杂役,不仅一年到头不得休息,而且经常妨碍农时。碰上水旱灾荒,“急政暴赋”,农民就只有陷入“倍称之息”的高利贷盘剥之中,以至“卖田宅,鬻子孙”⑤。 东汉贵族豪强对土地兼并猛烈,奴役着众多“徒附”(依附农民)。外戚梁冀专权之时,利用政治暴力公开掠夺,霸占几千良民,充作自己的奴婢,称他们是“自卖人”。继外戚而起的宦官集团,更是凭借政治特权而暴发起来的土地势力。汉桓帝初年的苏康、管霸占固“天下良田美业,山林湖泽,民庶贫困”,单超等所谓“五侯宗族宾客,虐遍天下,民不堪命”;甚至“多取良人美女,以为姬妾”,逼死人命,不绝于史书。 东汉豪族及其继承者——魏晋南北朝士族,他们利用分裂割据形势,激烈地争夺土地财富,农民所受的压迫剥削极为严重。如会稽“山阴一县,课户二万,其民资不满三千者,殆将居半。……凡有资者多是士人复除。其贫极者,悉皆露户役民”。史称:“浙东五郡,丁税一千,乃有质卖妻儿,以充此限。”会稽山阴县户口众多,人民资产的情形在浙东地区具有典型性,浙东五郡在扬州地区也具有代表性。山阴县贫苦农民全部家产不满三千的占课户的一半,浙东五郡农民出丁税一千,便弄得倾家荡产,足见农民贫困至极。特别是北魏统一以前,北方战乱相寻,灾祸不绝,造成我国历史上人民空前的流离转徙与大量死亡,饥民遍野,饿殍满道。 隋开皇年间,有些老百姓是“豆屑杂糠”以食。炀帝时,因封建统治集团苛暴的徭役和残酷的榨取,人民难以为生,“父母不保其赤子,夫妻相弃于匡床”。在父子、夫妇都不能相保的情况下,死亡甚多。 唐朝的赋税,除经常的租庸调而外,还巧立各种名目,多方榨取,迫得人民喘不过气来,农民不得不卖田典宅,妻离子散,辗转逃亡者相继,挣扎在死亡线上。“朱门酒肉臭,路有冻尸骨。”唐朝思想家、文学家柳宗元在永州所著的《捕蛇者说》,借捕蛇者之口,发出了“苛政猛于虎”的悲愤之声。 北宋淳化四年,两川大旱,官府赋敛急迫,逼得农民失业,不能自存。 南宋政府的赋税急剧猛增,除正税外,有所谓和籴米与正税等。还有什么“对籴”、“借籴”、“补籴”,向农民反复讹诈。同时,还不断实行预借的办法,逼迫农民提前交纳赋税。农村中的第四、第五等户“多是掘草根而食”⑥。 明代随着土地兼并的激烈进行,大多数田产落到了王公贵族、官僚地主手里。按道理说,农民失去了土地也就不该再承担田税,实则不然,由于国家财政的破产和为应付日益增多的军费开支,赋税加派不已,小民“产去粮存”,“以致阡陌其田者无升合之税,税至数十石者地鲜立锥。” 上文剪辑的这些历史片断,只能算是冰山一角。通过这些片断,虽说不能直接触摸与理解当时民众的生活感受,但可以体贴地理解当时社会的真实状态。 整个封建时代,也或多或少地出现过统治者重视民生、改善民生的现象。在封建制度下,农民有一定的人身自由和少量的生产生活资料,但是这远不能满足农民阶级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农民阶级需要依靠租种地主阶级的土地来维持生计,这样,封建社会的民生问题出现了,就是解决减租和农民吃饭的问题。在建朝之初,统治阶级对农民基本都是执行“轻徭薄赋、与民休息”的策略,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农民安居乐业,出现“文景之治”、“贞观之治”、“开元盛世”、“康乾盛世”的太平景象。但是大多数时期,地主阶级和奴隶主阶级一样,他们最关心的是从农民身上如何榨取更多的血汗。汉高祖的“休养生息”、光武帝的“光武中兴”、唐朝杨炎提出的两税法、宋朝王安石变法、明朝张居正提出的“一条鞭法”、清朝雍正年间实行的“摊丁入亩”等政策的调整,一定程度上带来了当时社会的相对稳定与和谐,实属难能可贵。但在封建土地所有制和封建剥削关系下,解决农民耕者有其田问题是根本不可能的,实际上减租也是不可能的,相反是增租和苛捐杂税,给广大农民造成极大痛苦。民生希望彻底破产的时候,脱离了土地的农民,为了生存下去,在万般无奈之下被“逼上梁山”,演绎了不知多少次波澜壮阔的起义。尤其是两宋时期的“均贫富”和明末时期的“均田免粮”等农民起义的口号,都直接表达了农民阶级渴望获得土地和改善民生的要求。农民起义虽被镇压了,但新王朝的统治阶级又重新卷入了封建制度的漩涡。每个新王朝不但承袭了旧王朝的各种规章制度,而且往往变得更加专制。 结 语 通过翻检历史典籍,我们发现民生问题在中国历史长河中很少受到过统治者真正的重视,无论是封建盛世和还是农民起义都无法改变封建制度的本质,也就无法彻底解决封建时代的民生问题。相反,民不聊生似乎成了中国历史的一种常态。生活在秦始皇统治下的“黔首”与生活在两千多年后大清朝统治下的黎民百姓,除了在服饰、装束、用度上有一些差异之外,其生活的实质没有发生多大的变化。

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已经成为学界讨论的热点问题之一。在当前,农民应否享有社会保障,竟然成了社会保障...孙中山则是中国传统大同社会思想的杰出继承者,他提出的“三义”思想中的“民生”就是...

中国古代民间案件研究论文

民俗既是社会意识形态之一,又是一种历史悠久的文化遗产。早在《汉书·王吉传》一书中就有“百里不同风,千里不同俗”的记载。《礼记·王制》云:“岁二月,东巡守。至于岱宗,柴而望祀山川。觐诸侯,问百年者就见之。命太师陈诗,以观民风”。这里说的王者巡守之礼,就是国君深入民间,对乡村社会的民情风俗进行一番调查研究。太师是掌管音乐及负责搜集民间歌谣的官吏,他把民间传承的民歌(国风)呈递给国君.国君通过这些民歌,“观风俗,知得失”,制定或调整国家的方针政策。我国古代诗歌总集《诗经》中的《风》,就是古代各民族之间流传的民歌.这些民歌,反映了古代人民的风俗习惯,包含着大量的古代民俗事象,对研究我国古民俗具有重大价值。 研究民俗事象和理论的学科称为民俗学。“民俗学”是社会科学中一门独立的学科,“民俗学”与文化人类学、民族学、社会学、历史学等学科有着极其密切的亲缘关系,如考古学要借助民俗学揭开古代社会神秘的面纱,民俗学要借助考古学提供古代传承文化的实证。编辑本段非物质文化遗产 民俗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界定,是近几年学术界颇有争议的问题。以往这个问题似乎并没有多少疑义,不是问题。因为在此之前,中国民俗学界或民间文化界一直在使用“民俗”、“民俗文化”、“民间文化”、“民族民间文化”等概念。现在突然出现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学术名称,而且这一名词变得十分时髦,许多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纷纷改名,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所,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有的提出要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学学科等。其实在我看来,这是换汤不换药,贴时髦的标签。如同前些年,人类学热起来,许多学科紧跟形势,在学科前冠以人类学,如人类学社会学、人类学民族学、人类学民俗学等等。人们不禁要问,这些是什么学科呢?究竟是社会学、民族学、还是民俗学,有必要加人类学壮其门面吗。说到底我们从事这些学科研究的人有点心虚,缺乏自信,不敢承认民俗学或民间文化学是一门独立的学科。其实,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指我们以往熟悉和研究的民间文化、民俗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民俗”、“民间文化”的概念是可以互相置换的。

导读:历史上不乏知识分子在真诚地为民请命的时候,却导致祸国殃民的后果,对此,当代知识分子还刚刚开始觉醒。当前,中国知识分子正致力于疏理自己与官方政治社会的关系,并逐渐将自己与之疏离开来,接下来的工作将是进一步反省自己与民间世界的关系,正视自己与民间的距离。我们并不主张一种新的民粹主义,主张知识分子重新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实际上,主张知识分子应关怀民间和具有民间意识,与主张将知识分子消弭于民间并非一回事,也决不等于“媚俗”。一个清醒地认识到并同时拒守着自己与官方政治社会和民间社会之间距离的知识分子阶级,恰恰是一个民族文化能够健康成长的重要条件,而也只有当知识分子清醒地意识到了其与民间的距离时,他才会认真地去了解和理解民间,毕竟,民间社会虽然是历史的本体,但民间历史仍有待于知识分子去书写,这是当代知识分子所不可推托的文化使命。 对外开放,在使国人睁开眼睛看世界的同时,也回过头来更仔细地审视自己,文化史研究因此而兴。 一个国家的文化,从来就不是铁板一块、浑沌一体的,而是有着复杂的内在结构的织成物,存在着地域、民族、阶级、职业和年龄等方面的差别,其中,阶级差别是文化差别的重要原因,不同的阶级,由于其经济力量、社会地位、历史传统和教育机会的不同,而承当和依循着不同的文化,在古代中国,我们大致可以将文化划分为统治阶级、知识阶级和平民阶级文化,三种文化无疑都对整体的民族文化有所贡献,问题是,在三者中,何者应是中国文化的本体,因而应成为文化史研究的主体? 文化是由人承当并作用于人的,如果文化丧失了对人的作用,就不再是活生生的文化,而成了仅供游人观赏的文物古董了。一个民族的文化则是由这个民族的全体成员所承当的,因此,在民族人口中占主体的阶级的文化,自然就是民族文化的主体,也就是说,文化史研究固然应关心统治阶级和知识阶级的上层文化,即所谓政治文化和精英文化,但更应该关注民众的下层文化,即民间文化。只有民间文化而不是别的,才应成为文化史研究的主体,真正意义上的文化史,首先应该是民间文化史。 如果我们承认无论过去和现在,占人口绝大多数的永远是民众,承认民众是历史的主体,那么,我们就必须同时承认,要理解我们这个民族,要理解我们民族的历史和精神,就首先要理解民众,理解民间的历史和精神,而民间精神和历史只能保存于民间文化中,在气象万千的民间文化中,蕴含了民间的生活方式、交往方式、语言方式、思维方式和感受方式,寄托了民间的世界观、价值观和历史观,惟有理解了民间文化,才算真正切中了我们民族的命脉,聆听了我们民族的心声。如果说,民间文化是一条汇纳百川的浩浩巨流,那么,帝王豪杰、文人精英的文化只能是这一巨流偶或激起的浪花,甚或只是虚浮的的泡沫。 将民间文化确立为文化史的主体,有着实践的和理论的意义。 其实践意义在于,中华民族及其文化正经历着史无前例的深刻变革,一个民族的变革,主要是人的变革,而首要的自然是展占其人口大多数的平民大众的变革,其生活方式、意识形态等的一切文化侧面的变革,而欲求自新,必先温古,即认识民族主要是民众的文化传统和现实状况。人们不是常说要现代化首先要了解国情么?而中国亿万民众的文化-精神传统与现状,就是最大的国情。民间文化以及它所陶冶凝炼的民间精神,直接关乎经济体制、民主政治和法治制度的等社会变革的方方面面。 不过,本文所关心的主要是民间文化研究的理论意义。民间文化研究的实践意义迫切要求文化研究对民间文化的关注,然而,实际情况却恰恰相反,中国当代学术界的“文化热” 虽历久不衰,但热点却似乎总是那有限的几个,什么先秦诸子、两汉经学、魏晋玄学、隋唐佛学、宋明理学和嘉乾朴学等等,主要是一些思想史问题,在民间文化研究领域,虽也不乏默默的工作者,但其成果却未能在学术界激起应有的反响,民间文化仍处在学术视野的边缘,学术关注的焦点仍是思想史,而人们却是在文化史的名义下谈论思想史问题的(只要翻检一下时下流行的几份精英学术刊物,这一点就一目了然了),于是,文化史被归结为思想史,而思想史又被顺理成章地简化为哲学史、经典著述史。 思想史固然是文化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却不是如知识分子通常所相信的那样,是文化史的主要部分,更不能以思想史取代文化史。 首先,就文化形态学而言,思想在文化整体结构中,只是最表面的层次,我们不妨将之称为文化整体结构的“上层建筑”。 按其存在形态,文化现象可划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事情层。指人们在具体生活中的具体的所作所为所言所思,每时每刻都在大量的涌现着和消失着的人生百态、世间万象,诸如送往迎来、生老病死、衣食住行、婚丧嫁娶、悲欢离合、喜怒哀乐等等,文化的这一层次以具体的行为的形态而存在,说穿了,就是生活本身。第二,制度层,即引导人们的具体行为、制约人们的生活实践的规范或模式,包括生活方式、交际方式、语言方式、思维方式、感知方式等等,它们使人们的行为成为有序的、可预期的。文化的这一层次以成文的或口传的典章制度的形态而存在,如礼仪、法典、谣谚等等。第三,意义层。即人们用以解释世界以领会其意义的世界观、价值观和历史观等等,它赋于世界以意义,使人们的世界成为意义世界。 文化的这一层次往往以高度抽象化、合理化的思想体系的形态而存在,如神学、哲学等。 文化的三个层次,相互引发、相互依托。从现成的形态学的角度讲,毋庸置疑,意义体系是文化的最深层次。人们的具体生活实践总是受一定的文化制度所制约的,而一定的文化制度总需相应的意义体系作为其合理性或合法性的辩护,因此,一言体系,或曰特定的思想体系,就被当成整个文化构成的奠基者,要理解一种文化现象,就首需理解其相应的思想或哲学体系。 然而,现成的形态学的关系不能被当成历史的发生学的顺序。文化史既然是关于文化的历史,就必须以历史的目光来理解文化,按文化现象各层次的自然发生顺序来理解其相互关系。就发生学的意义而言,意义体系是文化整体构成的最表面层次,而生活实践才是其发生的渊源和存在的基础。这正与其形态学意义上的关系相反。 这实在并不难理解。因为,生活,惟有具体的生活本身,才是文化萌芽、成长并植根于其中的沃土。先有人类的丰富多彩的生活实践,才有人类的一切,也才有人类的文化。具体地讲,人们只是在具体的生活实践中,经过长期的积淀、总结、升华和抽象,才建立了一定的文化制度:礼仪是交往的产物,语法是说话的产物,逻辑是思考的产物,总之,文化制度在生活中涌现并凝结成形的,说穿了,人们只有先如此这般地做事情,然后,才会有如此这般的做事情的方式和规范,这些方式和规范,无非是人类知识和经验的总结,它们流传于口头就成了谣言、古训,著于竹帛就成了典章、史册,而体现于生活本身就是民俗仪节。另一方面,文化制度产生于生活,却又反过来约束和规定生活:礼仪源于交际又反过来约束交际,语法源于说话又反过来约束说话,逻辑源于思考又反过来约束思考。文化制度又是意义体系赖以产生的基础。一定的文化制度确定了人与人、人与世界之间的关系,设定了人们在世界中的地位,也设定了人们看待世界的立场,从而,就决定了人们对自我和世界的理解,也就是说,人们总是在一定的文化制度中并依赖于一定的文化制度来领会和理解世界的,人们置身于怎样的制度中,他在这一制度中处于怎样的位置,他就怎样领会和理解世界,世界就会又怎样的意义,这也就是说,一定的意义体系总是建立于一定的文化制度之上的,不同的民族因其不同的制度而具有不同的世界观和价值观,不同的阶级也因其在文化制度中的不同地位而拥有不同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因此,往往被思想史家视为文化最基本层次的思想体系或哲学传统,实际上是文化整体结构中最迟产生和分化出来的层次,它最初还是水乳交融地寓于具体的生活实践和文化制度中,只是随着社会的分化,随着专事精神生产的知识分子的产生,它才以神学或哲学的形式蜕变和分化出来,而占据社会统治地位的知识分子(最初是以巫史兼王的身分出现的),同时也就将作为其存在基础的思想体系置于文化的统治地位,并借助为之所垄断的历史叙述和学术著述宣传和强化这一被颠倒了的文化观,而昧于历史辩证法并囿于文字典籍理解历史的后世的知识分子也果真相信了这种编造的文化历史,并继续编造着这种颠倒了的历史,以至于连自己的生存也被头足倒立地颠倒了过来。 既然,只是由于人们先已如此这般地生活着,然后才演生出如此这般的文化制度,才最终编造出如此这般的世界观、历史观和价值观,那么,要研究文化,就必须从生活、从活生生的生活出发,只有首先理解了生活本身,理解了丰富多彩的文化事象和形形色色的文化制度,然后才能理解思想。文化研究应从研究文化制度和思想体系是如何从生活实践中生成和分化出来的,而不是相反,研究生活是如何莫名其妙地从思想体系中分泌出来的,毕竟,人是为生活而思想,而不是为思想而生活,人们从来不是先建立一种世界观或人生观,然后才开始生活,而只是在生活历程中才逐渐有了对世界和人生的理解,即是表面看来是先有思想后有生活的知识分子,他具体选择何种思想体系作为自己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也是有其粗俗的物质生活前提的,这个道理,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这一划时代巨著中已讲得很明白,马克思将被知识分子尤其是哲学家颠倒的历史重新扳正过来。 应该说,自从马克思出,人们再也没有理由仅仅局限于思想史的范畴叙述思想史,再也没有理由使文化史的研究依赖于思想史,尤其在我们这个以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思想”的国度里,然而,事情却恰恰相反,在西方人文科学界已将历史和文化研究的目光投向世俗文化从而导致历史观和史学方法的根本转变的时候,我们的人文学术界却仍执著于一些陈旧的问题和理路不放,古代经院学术(经学)的哲学方法,仍被奉为学问正宗,几千年的学统和道统绵绵不绝,既是我们的骄傲,可也是我们的包袱,对此,我们应该有足够清醒的觉悟,学术方法的积习较之思想观点的教条更难于被觉察和清除,学统较之道统更根深蒂固。

再考赤壁之战[摘要]尹韵公先生曾发表《赤壁之战辨》,从参战兵力、时间以及孙权战后对立功将领的奖励很轻等方面来证明赤壁之战不是大战,此等种种说法,都是值得商榷的。[关键词]赤壁之战;兵力;曹操尹韵公先生于1981年3月31日的《光明日报》上发表了《赤壁之战辨》,该文认为《资治通鉴》记载的赤壁之战是司马光的歪曲和渲染,赤壁之战是曹操用轻骑五千打的一场遭遇战,并非大战。尹文中说:“曹军五千轻骑在长阪击败刘备后,继续南下,直趋江陵,缴获了大量作战物资。于是乘船东下,不期在赤壁突然同数量上占优势的孙刘联军相遇了,发生了赤壁之战。由此可见,这次战争是在紧迫的时间内发生的,古代交通运输困难,曹操纵有天大的军事才能,也无力完成一次大规模的军事结集。这就从时间上排除了发生赤壁大战的可能性。”尹先生还从孙权对立功将领的奖励很轻,来说明赤壁之战不是大战。尹先生的文章引发了史学界对赤壁之战各方面问题的再探讨,时至今日,其探讨还在进行。笔者以绵薄之力,试举几例谨与尹先生商榷。一曹操一方参战兵力数量是轻骑五千吗?为说明赤壁之战的规模,须先搞清楚曹操在赤壁战前的兵力数量。在史料可信度较大的东晋以前的早期史料中,涉及曹操赤壁战前兵力数量的有如下几处:陈寿《三国志》、裴松之注引西晋材料、东晋袁宏《后汉纪》等。《三国志·吴书·三嗣主传》记载了西晋陆机如下所言:“魏氏尝藉战胜之威,率百万之师,浮邓塞之舟,下汉阴之众,羽楫万计,龙跃顺流,锐骑千旅,虎步原隰。”可见,西晋陆机认为曹操在赤壁战前的兵力数量多达“百万”。有类似说法的还有诸葛亮,诸葛亮在《隆中对》中说:“今操已拥有百万之众,挟天子而令诸侯,此诚不可与争锋”(《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又,《三国志·周瑜传》载黄盖与曹操的信中说:“用江东六郡山越之人,以当中国百万之众,众寡不敌,海内所共见也。”由此看来,曹操统一北方后已拥兵百万,是当时比较通行的说法。当然,曹操是不可能把所有兵力都投入到赤壁之战中去的。赤壁之战临近之时,曹操在给孙权君臣的劝降书中言:“今治水军八十万,方与将军会猎于吴”(《三国志·吴书·周瑜传》)。曹操的劝降书带有战争讹诈的性质,所谓水军八十万参战不足为信。但赤壁之战来临前夕对于曹操可能的参战人数,周瑜曾这样分析:“彼所将中国人,不过十五六万,……所得表众,亦极七八万耳……”(《三国志·吴书·周瑜传》)。按照周瑜的说法,曹操一方投入的兵力数量可能是十五六万,再加上俘虏刘表的降军七八万,总共是二十三四万。再者,大战将至,当时江东的头面人物,听到曹操几乎不战而定荆州,即将顺流而下的消息,大多“闻之皆恐”(《三国志·吴书·周瑜传》),“望风畏惧”(《三国志·吴书·吴主传》),纷纷主张投降,就连长期追随孙坚、孙策征战的孙贲(孙坚之侄)也准备采取单独行动:“遣子入质”(《三国志·吴书·朱治传》)。从周瑜的分析和战前的气氛可以预见,曹操大军将至,将要到来的战役会是一场大战。战争期间的兵力数量历来都是军事机密,连参战对手也需要进行综合分析和猜测,但战后就成了公开的秘密。陈寿《三国志》所载有关曹操兵力数量的记载,虽稍有差异,但并不矛盾。《周瑜传》:“其年九月,曹公入荆州,刘琮举众降。曹公得其水军,船步兵数十万。”《诸葛恪传》:“近者刘景升在荆州,有众十万,财谷如山……北方都定之后,操率三十万众来向荆州。”刘表原有十万兵马,减去在刘备、刘琦控制下的两万余名,投降曹操的约为七八万人马。至于曹操率领南下的北方军队数量,学者卢弼认为陈寿所记的诸葛恪语“三十万众”较为可靠,卢弼说:“八十万众,夸辞耳,《诸葛恪传》云操率三十万众可证,亦以三十万为近是”。[1](P897)因为战后兵力数量逐渐成为公开的秘密,尤其是参战的人数,规模达到几十万人的赤壁之战。三十多年过去了,物换星移,曹魏政权已处在司马氏的控制之下,江东三万人参加的赤壁之战也已经成为吴国颇为自豪的日常谈资,由不得诸葛恪一人信口开河。台湾林瑞翰主编的《魏晋南北朝史》也认为赤壁之战曹操所投入的军队数量是“三四十万”。[2](P38)所以,尹韵公先生认为赤壁之战是曹操用轻骑五千打的一场遭遇战,这是值得商榷的。二从作战时间来看,尹文认为曹操九月占领江陵之后,即率军东下与孙刘联军作战,“从时间上排除了发生赤壁之战的可能性”。这也是值得商榷的。至于赤壁之战发生的时间,最早记载的是蜀末晋初陈寿(233~279年)陈寿的《三国志·武帝纪》:“(建安十三年)秋七月,公南征刘表。八月,表卒,其子琮代,屯襄阳。刘备屯樊。九月,公到新野,琮遂降,备走夏口。公进军江陵,下令荆州吏民,与之更始。乃论荆州服从之功,侯者十五人,以刘表大将文聘为江夏太守,使统本兵,引用荆州名士韩篙、邓义等。益州牧刘璋始受征役,遣兵给军。十二月,孙权为备攻台肥。公自江陵征备,至巴丘,遣张救合肥。权闻至,乃走。公至赤壁,与备战,不利。于是大疫,吏士多死者,乃引军还。备遂有荆州、江南诸郡。”东晋袁宏(328~376年)的《后汉纪》记载:“冬十月癸未,日有蚀之。十二月壬午,征前将军马腾为卫尉。是月,曹操与周瑜战于赤壁,操师大败。”[3](P843)可见《三国志》、《后汉纪》都将赤壁之战发生的时间标明为“十二月”。后来,范晔(398~445年)将赤壁之战系于该年“冬十月癸未朔”之后、“十四年”之前(《后汉书·孝献帝纪》),《资治通鉴》又进一步将时间框定于十二月之前。[4](PP2087~2094)陈寿生于赤壁之战后二十五年,关于赤壁之战的发生时间,《三国志》无疑是现存最早的原始史料。梁启超在《中国历史研究法》中说过:“鉴别间接史料,其第一步自当仍以年代为标准。年代愈早者,则其可信据之程度愈强。何则?彼所见之直接史料多,而后人所见者少也。”[5](P99)从史料的可靠性来说,《三国志》、《后汉纪》的“十二月”说,具有一定的权威性。《三国志·周瑜传》记载战前周瑜向孙权请求出兵时,谈到当时季节气候,“又今盛寒,马无蒿草”。南方地暖,所谓“盛寒”一般出现在入冬之后。据湖南长沙自然历:初冬的日平均气温<10℃—5℃,平均日期是11月27日至12月24日;仲冬(长沙无季冬)的日平均气温<5℃—3℃,平均日期是12月25日至1月31日。湖北鄂州市的自然历是:初冬的日平均气温<10℃—6℃,平均日期是11月29至12月18日;季冬(鄂州无仲冬)的日平均气温<6℃—0℃以下,平均日期是12月19日至1月31日。据《中华两千年历书》,东汉建安十三年(208年)为农历戊子年,闰十二月。农历十月对应的公历时间是10月27日至11月25日。据长沙自然历:初秋10月6日至11月8日,日平均气温<19℃—15℃;仲秋11月9日至11月26日,日平均气温<15℃—10℃。鄂州市自然历是:初秋10月20日至11月26日,日平均气温<19℃—16℃;仲秋10月27日至11月11日,日平均气温<16℃—13℃;季秋11月12日至11月28日,日平均气温<13℃—10℃。芜湖自然历:初秋10月5日至10月24日,日平均气温在<19℃—16℃;仲秋10月25日至11月9日,日平均气温<16℃—13℃;季秋11月10日至11月21日,日平均气温<13℃—10℃。孙权当时驻军柴桑(今九江),气候应该与上述地区相近。可见该年10月,长江中下游地区未进入“盛寒”季节。又据《中华两千年历书》,公元208年11月27日为农历十一月初二,11月29日为农历十一月初四, 12月19日为农历十一月廿四, 11月25日为农历十二月初一。战争发生在“盛寒”开始之后,应该说已经进入长沙的仲冬、鄂州的季冬,即农历十一月廿四以后。[6](P70)即使将汉末三国“年平均气温大约比现在低1℃—2℃”的因素考虑在内,[7](P21)发生在“盛寒”时节的赤壁之战也不可能发生在当年农历十月,因为当时长江中游,尚处于秋高气爽的季节里,更不用说发生在九月了。三尹文认为孙权对立功将领的奖励很轻,果真如此吗?赤壁之战发生的时间是建安十三年(208年),而吴国最高统帅孙权的官职直到建安十三年(209年)才为车骑将军、徐州牧,《三国志·吴主传》载:“(建安)十四年,……权以瑜为南郡太守。刘备表权行车骑将军,领徐州牧。备领荆州牧,屯公安。”显然,孙权所提拔的参战将领,无论功劳再大,自然是不能超过他自己的职位———车骑将军、徐州牧。所以,对于孙权对立功将领所提拔的职位不高就认为是奖励很轻,显然是值得商榷的。实际上,参战立功的将领均得到重大升赏,孙权对他们的恩遇和评价是很高的。周瑜攻下南郡,战事才算结束。周瑜拜偏将军,领南郡太守,食邑四县。孙权赞扬周瑜:“公瑾雄烈,胆略兼人,遂破孟德,开拓荆州……。”后来,孙权称帝后,又对公卿说:“孤非周公瑾,不帝矣”。(《三国志·吴书·周瑜传》)至于鲁肃,“肃为赞军校尉,助画方略。曹公破走,肃即先还,权大请诸将迎肃”(《三国志·吴书·鲁肃传》),孙权特持鞍下马相迎。至于陈普,赤壁之战,陈普“与周瑜为左右督,破曹公于乌林,又进攻南郡,走曹仁。拜普将军,领江夏太守,治沙羡,食四县”。陈普拜偏将军,领江夏太守,食邑四县。而且,孙权对周瑜、陈普二人给予了特别的关爱,“(周瑜)病卒,时年三十六。权素服举哀,感动左右。……后著令曰:‘故将军周瑜、陈普,其有人客,皆不得问。’”(《三国志·吴书·周瑜传》)其余诸位将领,黄盖升拜武锋中郎将,凌统迁校尉,吕范拜偏将军,等等,不一一赘述。综上所述,尹韵公先生在《赤壁之战辨》一文中,从参战兵力、时间上排除了发生赤壁大战的可能性,以及从孙权战后对立功将领的奖励很轻等方面来证明赤壁之战不是大战,此等种种说法,都是值得商榷的。所以,在探讨历史问题时,应论之有据,要凭据历史记载,凭据考证和事实。[参考文献][1]卢弼.三国志集结[M].北京:中华书局, 1982.[2]林瑞翰.魏晋南北朝史[M].台北:五南图书出版公司, 1990.[3]周天游.后汉纪校注[M].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87.[4]司马光.资治通鉴[M].北京:中华书局, 1965.[5]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M].北京:东方出版社,1996.[6]《中华两千年历书》编写组.中华两千年历书[Z].北京:气象出版社, 1994.[7]竺可桢.中国近五千年来气候变迁的初步研究[J].考古学报, 1972, (2).

中国古代官制研究生论文

最佳答案首先是地理环境:希腊是环绕着爱琴海发展起来的,由多个岛屿组成的海洋国家。同时期的中国(具体时间得自己查查,大概是西周末以及春秋战国时期)是以黄河流域为核心发展起来的陆上国家。两者最大的差别是:一个是围绕着海洋发展起来的文化与经济强国,一个是以陆地河流为核心发展起来的军事强国。由于地理环境的区别,造成了2国在经济,社会生活,政治,文化等多个方面的区别。首先,最根本的区别是经济基础的本质不同。希腊以爱琴海为核心,利用便利的海上交通,建立了与小亚细亚、埃及北非各国的贸易往来。(希腊的主要出口品是陶器,橄榄油)并逐渐成为地中海的贸易主体,希腊各城邦从这种贸易往来中获得了巨大的利润,并逐渐发展为一个强国。而东方的中国,由于是围绕大河进行生产和发展的,于是形成了自给自足的农耕文化。商业在社会生活中处于次要地位, 商业在对国家的贡献远不如希腊。其次,由于经济的差别,使得社会阶级关系和政治制度有明显的差异。在希腊,商人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为它们控制了国家的经济命脉。为了维护他们的利益,在希腊产生了“共和制”以及“议会”,商人通过这种手段获得政治权力。而由于是由多个岛屿组成的国家,各个岛屿都希望享有自主的经济权力,又同时希望能有一个可以维持秩序与安全的中央,所以在希腊形成了联邦制。各个城邦都具有高度的自主权。所以希腊的政体是:共和制,政治制度或国体是:联邦制。而中国,由于以定居的农耕文化为核心。拥有土地的奴隶主或早期的地主是社会的统治主体。他们更加需要一个稳定而强有力的中央来维护他们的统治,因而国家的政治制度倾向于“中央集权制”发展(分封制与郡县制都是中央集权的体现),并以发展农业作为国家富强昌盛的核心,因而国家的基本特点是“重农抑商”。由于经济形式与政治统治秩序的差异,当两个国家逐渐发掌壮大之后,两者产生了更大的区别。希腊强盛之时,仅在地中海沿岸建立了几个殖民地,作为贸易据点,希腊对外扩展是为了获取更多的贸易市场,其目的是为商人追逐更多的利润。而中国的扩展更多的是为了获取土地和人口,因而在中国完成了统一与发展之后,国土都一直在扩展。在文化上。由于松散的中央控制以及相对独立的联邦制度,希腊的文化相对较为活跃,并且多样。大家所熟知的亚里士多德,阿基米德等伟大的古希腊哲学家,物理学家等等都出自于这个时期,这个时期的希腊文化是人类古文化上最闪亮的一颗星。而相对于此,中国的文化就显得不甚活跃。虽然中国的分裂时期曾产生过灿烂的文化,但国家一旦统一,为了维持政治秩序,统治者一般都采取抑制思想自由的政策。相对于统一的希腊,中国在这点显得逊色许多。而相对希腊,中国也有其自身的长处,由于政治的统一,使得国家相对稳定,对周边国家和其他具有很强的向心力。而由于领土扩展带来了广阔的领土,大国具有较大的回旋余地。尽管国家曾多次遭遇少数民族的洗劫和侵占,(早在原设社会的西周,就是被北方的戎狄给灭了的)但文化从未断裂过,相反是将周围的落后国家给同化进来,促进了自身民族的发展壮大。而希腊,自从被亚历山大大帝洗劫之后,国家就不复存在了,但是强大的文化还是继续往外扩展,并为罗马帝国所继承。证明了希腊文化强大的生命力。打了这么多,真是累...找点材料进去,够楼主写篇论文了!选中了记得加分。我回答过一个类似的问题,可以让你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我没写过啊 不过是议论文可以仿写 只要论据充足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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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封建王朝为监察政府官员,维护统治秩序,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而设立的制度。监督法律、法令的实施,维护国家法律、法令的统一,参与并监督中央和地方司法机关对重大案件的审理活动,是中国古代监察机构及监官的主要职责。 沿革中国古代监察制度起源甚早。战国时,职掌文献史籍的御史就已有明显的监察职能。秦代开始形成制度,之后便成为历代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经过长期的发展,这一制度逐步健全和完备。秦汉时期公元前221年,秦统一中国,建立起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度,并创建了监察制度。中央设立御史大夫,位列三公,以贰丞相,御史府为其官署,掌握天下文书和监察。在地方上,皇帝派御史常驻郡县,称“监御史”,负责监察郡内各项工作。 汉承秦制,但较秦制更严密。在西汉,中央仍设御史大夫作为长官,御史中丞为副,兼掌皇帝机要秘书和中央监察之职。在地方上,西汉初年废监御史,由丞相随时委派“丞相史”,分刺诸州。汉武帝时,为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全国分为13个监察区,叫州部,每个州部设刺史1人,为专职监察官,以“六条问事”,对州部内所属各郡进行监督。丞相府设司直,掌佐丞相举不法。朝官如谏大夫加官给事中,皆有监察劾举之权。郡一级有督邮,代表太守,督察县乡。宣帝时,会侍御史二人掌法律文书,也有评断决狱是非之权。因特别使命而设的符玺御史、治书御史、监军御史、绣衣御史(亦称绣衣直指)等,分别行使御史的职权。西汉末年,御史大夫更名大司空,御史府改作御史台,由御史中丞主管监察事务。东汉时,御史台称宪台,仍以御史中丞为长官,但职权有所扩大。御史台名义上转属少府,实为最高的专门监察机关。它与地位显要的尚书台、掌管宫廷传达的谒者台,同称“三台”。东汉侍御史,掌纠察;治书侍御史,察疑狱。把全国分成13个监察区,包括1个司隶(中央直辖区)和12个州。司隶设司隶校尉1人,地位极为显赫,朝会时,与尚书台、御史中丞一样平起平坐,号曰“三独坐”。司隶校尉负责监察除三公以外的朝廷百官和京师近郡犯法者。每州置1刺史,用以监察地方政情、受理案件、考核官吏。由于事权混杂,后来刺史逐渐变为凌驾于郡之上的一级地方行政长官,失去监察作用,故改称州牧,州也由监察区变为行政区,地方监察制度便基本瓦解。 魏晋南北朝时期这一时期基本处于封建割据的分裂状态。各朝的监察机构名目不一,但体制与汉代相同,亦有部分变化。魏晋时,御史台不再隶属少府,而成为由皇帝直接掌握的全国性的监察机构。南梁、后魏、北齐的御史台(亦称南台)和后周的宪台,仍以御史中丞为主官,北魏称御史中尉。由于监察长官权势日大,出现了防范监察官员犯法渎职的规定。群臣犯罪,若御史中丞失纠,也要罢官。魏晋以后,为防止监察机构徇私舞弊,以发挥其监察效能,明确规定大士族不得为御史中丞。晋以后,御史中丞下设殿中御史、检校御史、督运御史等,分掌内外监察之权。此时,地方上不再设置固定的监察机构,由朝廷不定期地派出巡御史监察地方官员。此外,御史“闻风奏事”的制度也在这个时期形成。 隋唐时期隋代时,中央的监察机构仍为御史台,改长官御史中丞为御史大夫,下设治书御史2人为副;改检校御史为监察御史,共12人,专执掌外出巡察。唐代发展了隋代的监察制度,使监察机构更趋完备。唐初,中央设御史台,由正三品御史大夫为台长,设正四品御史中丞2人为辅佐。御史台称宪台,大夫称大司宪。武则天时,改御史台为左右肃政台。中宗后又改为左右御史台。御史台的职权是“掌邦国刑宪典章之政令,以肃正朝列”(《唐六典》卷十三)。御史台下设三院:①台院,侍御史属之,“掌纠举百僚,推鞫狱讼”;②殿院,殿中侍御史属之,“掌殿廷供奉之仪式”;③察院,监察御史属之,“掌分察百僚,巡按州郡,纠视刑狱,肃整朝仪”(同前)。唐初全国分为10个监察区,称10道(后增为15道),每道设监察御史1人(先后称为按察史、采访处置使、观察处置使等),专门巡回按察所属州县。唐代进一步扩大了监察机构和御史的权力。御史台享有一部分司法权,有权监督大理寺和刑部的司法审判案件。 谏官系统在唐朝也趋于完备。谏官的设置,秦汉时已有,魏晋南北朝时有较大发展。至唐代,中央朝廷实行三省制,其中门下省的主要职责是匡正政治上的得失,以谏诤为任。门下省置散骑常侍、谏议大夫、补阙、拾遗(其中右补阙、右拾遗隶中书省)、给事中等职,举凡主德缺违、国家决策,皆得谏正。其中给事中掌封驳(即复审之意)诏制,权力更重。 宋代监察机构随着封建专制主义的发展而加强。中央沿袭唐制,御史台仍设三院。地方如设通判,与知州平列,号称监州,有权随时向皇帝报奏,成为皇帝在地方上的耳目。此外,路一级的转运使、提点刑狱公事等,也负有监察州县的责任。为保证监察御史具有较多的从政经验,宋代明确规定,未经两任县令者不得任御史之职。按规定,御史有“闻风弹人”之权,每月必须向上奏事一次,称“月课”;上任后百日必须弹人,否则就要罢黜为外官或受罚俸处分,名为“辱台钱”。从此开御史滥用职权之例。御史可以直接弹劾宰相,亦有劝谏之责。御史台还有权分派御史参与重大刑事案件的审理。 元代中央设御史台,御史大夫秩高从一品,“非国姓(蒙古贵族)不以授”(《元史·太平传》)。还在江南和陕西特设行御史台,其组织与中央御史台相同,作为中央御史台的派出机关。这是元代监察制度的重大发展。全国分为22道监察区,各设肃政廉访使(即监察御史)常驻地方,监察各道所属地方官吏。 明代监察制度随着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强化而得到充分发展和完备。中央将御史台改为都察院,“主纠察内外百官之司”。都察院设左右都御史、副都御史和佥都御史。下设13道监察御史,共110人,负责具体监察工作。监察御史虽为都御史下属,但直接受命于皇帝,有独立进行纠举弹劾之权。明代还建立御史出使巡按地方的制度。出巡之官受皇帝之命,可兼管地方其他事务。担任总督和巡抚的官员,其权力比一般巡按御史要大,有“便宜从事”之权。都察院除执行监察权外,还握有对重大案件的司法审判权。战时,御史监军,随同出征。 明代还将地方分区监察和中央按系统监察相结合,专设六科给事中,稽察六部百司之事,旨在加强皇帝对六部的控制。礼、户、吏、兵、刑、工六科,各设都给事中1人,左右都给事中各1人,给事中若干人。凡六部的上奏均须交给事中审查,若有不妥,即行驳回;皇帝交给六部的任务也由给事中监督按期完成。六科给事中与各道监察御史合称科道。科道官虽然官秩不高,但权力很大,活动范围极广。因此,对科道官的选用十分严格。同时还规定,对监官犯罪的处分比一般官吏要重,“凡御史犯罪加三等,有赃从重论”(《明史·职官志》)。 清代清代监察机构沿袭明代,又有所发展。在中央,仍设都察院。早在入关之前,皇太极即下诏:“凡有政事背谬及贝勒、大臣骄肆慢上、贪酷不清、无礼妄行者,许都察院直言无隐”。“倘知情蒙弊,以误国论”(《大清会典·事例》卷九百九十八)。各级官吏均置于都察院监督之下。清代都察院以都御史为主事官,他与六部尚书、通政使、大理寺卿等重要官员共同参与朝廷大议。都察院下设15道监察御史(清末增至22道),专司纠察之事。雍正年间,专察六部的六科给事中并入都察院。六科给事中和各道监察御史共同负责对京内外官吏的监察和弹劾。唐代的台、谏并列,明代的科、道分设,清代的科、道则在组织上完全统一。监察权的集中,是清代监察制度的一大特点。 清代,一方面允许监察官风闻言事,直言不讳;另一方面为了防止监察官权力过大,规定御史对百官弹劾要经皇帝裁决。到宣统年间,新内阁成立,都察院被撤销。作用与特点中国封建社会历代的监察制度,对加强政府对官吏的监督,清□除害,调整统治阶级内部矛盾,起了一定的作用。它成为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强化皇权、巩固封建统治的重要手段。但在封建君主专制制度下,监察制度是皇权的附属品,它能否发挥正常作用,与皇帝的明昏有密切关系。同时,由于封建政权和封建官吏的阶级本性所决定,监官本身因贪赃枉法而获罪者也不乏其人。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具有以下主要特点:①组织独立,自成系统。自两汉后,监察机构基本上从行政系统中独立出来,从中央到地方都有专门机构和职官,自成体系。地方监察官直接由中央监察机构统领,由中央任免;作为“天子耳目”的监官有相对的独立性,从而为监察制度的逐渐完善和监察效能的发挥提供了组织保证。②历代对官吏的监察渗透于考核、奖惩制度之中,并实行重奖重罚。③以轻制重,对监官采用秩卑、权重、厚赏、重罚的政策,给级别低的监官以监察级别高的官吏的权力。④监察机构的权力来自皇权。随着中央集权的加强,皇权的膨胀,监察机构的权力也随之提高,甚至被任意扩大或滥用,从而使监察制度畸形发展,如元代的监察制度带有民族压迫的性质。元世祖时明确规定:“凡有官守不勤于职者,勿问汉人回回,皆以论诛之,且没其家”(《元史》卷十,《世祖纪》),但蒙古人不在此限。明代除了公开的监察机构六科和都察院外,厂卫等秘密的特务机构也成为监察网的组成部分。

中国古代的宰相制度在我国封建社会中,辅助皇帝处理国家大政的最高长官,通称宰相。宰是主持,相是辅佐之意。历史上各个朝代对宰相的称呼是各种各样,名目繁多,宰相在中国古代历史上也确实起着重要的作用。一、古代中国宰相制度的演变过程1.秦朝三公的设置——宰相制度正式确立宰相是随着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但当时名称不固定,职权也并不显赫。春秋站国时期,伴随社会的大变革,各诸侯国已普遍设立相职,建立起各自的宰相制度。其中,辅助齐桓公建立霸业的管仲就是中国历史上杰出的宰相之一。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正式创立宰相制度。丞相是皇帝的第一助手,百官之长,协助皇帝处理全国的政务。秦朝初建,实行的是一相制,后来也曾置左、右二丞相。秦始皇时,王绾、李斯等先后任丞相。御史大夫是副丞相,负责撑理奏章、下达诏令和监察百官。太尉,“掌武事”,负责全国军事事务,其地位与丞相一样。但秦始皇并未任命过太尉,而是自掌军权。2.西汉“中朝”的建立——宰相制度的重大调整汉承秦制。汉高祖刘邦和汉惠帝刘盈分别以第一代功臣中功居前列的萧何、曹参为丞相。丞相的权力迅速膨胀。《汉书·百官公卿表上》说:丞相的职能,是“掌丞天子,助理万机”。当时的丞相作为皇帝的高级助手,实际上是朝廷掌握行政实权的总理大臣,在西汉的政治舞台上发挥着重要作用。丞相“位高权重”,构成对君权的威胁。汉代,君权与相权的矛盾迅速暴露,宰相制度很快便进入调整期。调整的核心是:皇权不断集中,相权不断被分割。用内朝官来压抑外朝官以分割相权,是汉代中央政治制度发展的一个突出特征。汉武帝时,为了分散和限制丞相的权力,形成了“中朝”和“外朝”。“中朝”也称“内朝”,主要由皇帝左右原亲信近臣组成,重要政事往往在宫廷之内就先自做出了决策,“中朝”逐渐成为中央实际的决策机构。而以丞相为首、由三公九卿组成的“外朝”,其实际职能逐渐退居到执行的地位。这样,汉武帝将丞相拥有的决策、行政两大权力分解开来,从而形成中枢权力之间的制约机制,这种做法对以后两千多年的中国古代政治有着深远的影响。汉武帝为什么要把执掌朝政的实权,由外朝的宰相转移给内朝的尚书呢?主要因为:第一,内朝官地位很低,可以减少皇帝对臣下盗权窃柄的顾虑;第二,内朝官多是皇帝宠幸的近臣,能很好地贯彻皇帝的旨意,不致受到外朝大臣的牵制;第三,内朝官多由外戚、宦官充任,这些人本是卑微之徒,皇帝可以随意更换,这样既能保持外朝相府传统地位的稳定性,又可以加强皇权对相权的制约力量。3.唐朝三省制的完善——宰相制度的成熟决策权和行政权分开后,国家治理的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就取决于决策是否适当。于是,魏晋南北朝时又尝试着建立对决策权的制约机制,这就是在隋唐时代成型的三省六部制度。隋文帝综合汉魏以来的官制,在中央确立了三省六部制,唐太宗时进一步明确划分了三省的职权。三省六部职权相互牵制,互相监督,既有分工,又有合作,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完整严密的体系,从而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强了中央统治的力量。在这种制度下,三省的长官同为宰相,且各有分工,这就使秦汉以来的宰相权力一分为三,从而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三省六部制的确立和完备是中国古代官制史上的重要变革。但必须注意,三省六部制与资本主义国家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有本质的不同,具体表现在:中书省只能秉承皇帝的旨意草拟下令,门下省仅有封驳权,没有裁决权,尚书省负责政令的执行,三者都必须绝对听命于皇帝。这种制度能减少中央政令的失误,却不能从根本上杜绝。4.宋朝相权再分割——宰相制度的衰落宋朝再次分割相权是废除丞相的前奏。北宋统治者鉴于唐朝藩镇割据的影响,故不断削弱和分割宰相的职权,以进一步加强皇权。宋太祖将宰相的职权一分为三:在宰相之下增设参知政事为副相,分割宰相的行政权;设枢密院管理军事,分割宰相的军权;设三司管理财政收入等,分割宰相的财政权。这样就形成了三权分立的局面,宰相“事无不统”的局面被打破,唐末五代时期那种君弱臣强的局面在宋代不复存在。5.明初废丞相权分六部——宰相制度的废止忽必烈即位后,实行中书省一省制。宰相权力很大,是上层权力核心的重要部分,甚至可以左右皇位继承,是皇位争夺战中的重要力量。元朝的相权是中国古代加强皇权、削弱相权趋势下的一次重大反弹。明初承袭元制,在朝廷设中书省,置左右丞相,丞相权力很大。明太祖朱元璋鉴于历史上宰相“专权乱政”、妨碍皇帝行使权力的教训,利用丞相胡惟庸谋反案,正式废除丞相职位,使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直接隶属于皇帝,并且明确宣布成立为定制。秦汉以来的丞相制度从此废止。此后,为适应处理政务的需要,明成祖时,在洪武年间设立的殿阁的基础上正式设立内阁。内阁只是皇帝的侍从咨询机构,没有决策权。尽管人们还是习惯把阁臣看成宰相,但其权力与前代宰相不可同日而语,更谈不上制约皇权。清代设置军机处,起初仅是单纯处理军事,其后逐渐扩大到其他事务。军机处是辅助皇帝处理政务的最重要的中枢机构。军机大臣均由皇帝钦定,只能秉承皇帝旨意办事,因而军政大权进一步集中到皇帝手中。军机处的设置,标志着清代封建专制主义集权政治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历史上丞相制度的残余荡然无存,君权得到极大加强,皇帝真正实现了“乾纲独揽”。二、规律和认识1.古代宰相制度演变的趋势宰相制度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君权和相权的矛盾伴随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始终。在古代中国,尽管君权与相权在此消彼长中间有波折,但总体上说是君权不断加强,相权不断受到抑制、消弱,直到丞相一职被废除。这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第一,宰相人数的增多。秦朝设置左右丞相,唐朝三省的最高长官都是丞相,往往出现七八个宰相共同议政的局面,到北宋,多人位居宰相之职,最多时达10多人以上,这些都极大地削弱了宰相的权力。第二,频繁更换丞相。汉武帝在位54年间,先后用相12人,其中多数被免职或处死,使相权受到打击。又如,武则天当皇帝21年,用了76个宰相。第三,宰相的权力日益受牵制和分割。秦朝丞相的职责是协助皇帝,助理万机,可以说他既是国务总管又是皇帝的家务总管。汉武帝时重用“中朝官”,丞相的权力受到一定的削弱。唐宋三省制的建立使相权分割,减弱了其对皇权的威胁。第四,君臣等级关系日益森严。明史专家吴晗在《朱元璋》一书中这样描述:“在宋以前有三公坐而论道的说法……到宋朝便不然了。从太祖以后,大臣上朝在皇帝面前无坐处,一坐群站,……到了明代,不但不许坐,站着都不行,得跪着说话了。”从中可以看出丞相地位日益低下。2.相权的存废服从于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的需要丞相是封建皇权的伴生物,宰相制度的演变与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有密切的关系。春秋战国时期,中国的社会政治经济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世卿世禄体系被官僚体制冲击,血缘关系被地缘关系冲击,乡里制度、郡县制度开始确立,中央集权开始形成。由于政事繁多,国君一人难以应付,以宰相为首原官僚集团的确立也就水到渠成了。然而,在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下,君权是整个君主专制政体的核心与代表,而相权则是实现君主意志和君主专制的工具。因此,丞相“位高权重”必然构成了对君权原威胁,“君”和“相”的矛盾也就不可避免。因此,历朝历代无不采取措施削弱相权。随着封建制度的衰落和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空前强化,为确保君王的绝对权威,废除丞相制度也就不可避免。3.正确认识宰相在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内部的双重作用明太祖说:“自古三公论道,六卿分职,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我朝罢相,设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分理天下庶务,彼此颉颃(相抗衡),不敢相压,事皆朝廷总之。”(《明太祖实录》)明太祖错误地认为宰相的设置是国家政治动乱的根源,因此,废丞相,集权力于皇帝一身。事实上,宰相在我国封建社会中央集权制度内部发挥了双重作用。宰相既可以辅佐皇帝,帮助皇帝处理政务,决策机要;也可能因权力过重而威胁君权,甚至造成政治动乱。综观古代中国,有辅政功勋卓著的贤相名相,如汉高祖时的萧何,武则天时的狄仁杰,唐玄宗前期的姚崇等,他们因为汉唐盛世的出现立下了汗马功劳而青史留名;同时也有专权乱政的奸相权相,如秦二世时的赵高,唐玄宗后期的李林莆等,他们成为加快国家败亡的小人背负千古骂名。明太祖没有也不可能看到问题的本质所在。在封建社会,皇帝拥有至高无上、不受制约的绝对权力,而宰相是对皇帝负责而非对人民负责,这也就是宰相的悲哀所在。贤相与奸相的出现,一方面与皇帝的贤愚和担任此职的个人品性有关,更重要的是由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本质决定的。

中国古代民俗文化研究论文题目

民俗既是社会意识形态之一,又是一种历史悠久的文化遗产。早在《汉书·王吉传》一书中就有“百里不同风,千里不同俗”的记载。《礼记·王制》云:“岁二月,东巡守。至于岱宗,柴而望祀山川。觐诸侯,问百年者就见之。命太师陈诗,以观民风”。这里说的王者巡守之礼,就是国君深入民间,对乡村社会的民情风俗进行一番调查研究。太师是掌管音乐及负责搜集民间歌谣的官吏,他把民间传承的民歌(国风)呈递给国君.国君通过这些民歌,“观风俗,知得失”,制定或调整国家的方针政策。我国古代诗歌总集《诗经》中的《风》,就是古代各民族之间流传的民歌.这些民歌,反映了古代人民的风俗习惯,包含着大量的古代民俗事象,对研究我国古民俗具有重大价值。 研究民俗事象和理论的学科称为民俗学。“民俗学”是社会科学中一门独立的学科,“民俗学”与文化人类学、民族学、社会学、历史学等学科有着极其密切的亲缘关系,如考古学要借助民俗学揭开古代社会神秘的面纱,民俗学要借助考古学提供古代传承文化的实证。编辑本段非物质文化遗产 民俗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界定,是近几年学术界颇有争议的问题。以往这个问题似乎并没有多少疑义,不是问题。因为在此之前,中国民俗学界或民间文化界一直在使用“民俗”、“民俗文化”、“民间文化”、“民族民间文化”等概念。现在突然出现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学术名称,而且这一名词变得十分时髦,许多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纷纷改名,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所,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有的提出要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学学科等。其实在我看来,这是换汤不换药,贴时髦的标签。如同前些年,人类学热起来,许多学科紧跟形势,在学科前冠以人类学,如人类学社会学、人类学民族学、人类学民俗学等等。人们不禁要问,这些是什么学科呢?究竟是社会学、民族学、还是民俗学,有必要加人类学壮其门面吗。说到底我们从事这些学科研究的人有点心虚,缺乏自信,不敢承认民俗学或民间文化学是一门独立的学科。其实,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指我们以往熟悉和研究的民间文化、民俗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民俗”、“民间文化”的概念是可以互相置换的。

在新时代高科技的时代,传统文化如何继续传承,可以举例:1.中国传统文化在当今社会各行业的运用,如孙子兵法等;2.一些传统文化的逐渐消失,如道德的逐步消失。接着就用韩国剽窃中国文化的例子说下如何保护传统文化,因为保护传统文化就要传承文化。

中国民俗文化 ——风水文化和风水建筑风水一说被大多数人视为无稽之谈。在科学发展的今天,从科学的角度来看,风水之说并不是一无是处。大多数人也将其看做中国传统文化的一种。 《黄帝宅经》曰:地善,苗旺盛;宅吉,人兴隆。短短十个字就完全道出风水学的精髓。风水从字面上来理解,风是流动的空气; 水是大地的血脉, 万物生长的依靠。有风有水的地方就有生命和生气,万物就能生长,人群就能生活。从科学的角度来看,正因为有了空气与水和适宜的温度,地球上才有了生命。所以,风水一说也有正确所在,正因如此,在建筑中从古至今人们都十分重视风水一说。在中国有许多风水建筑,人们在建造房屋,选择家宅的时候会注意风水的好坏,讲究环境方位问题。人们也常以山水俊秀,地灵人杰等词语来赞美自己所在的地方。风水文化也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种。那么,何为风水文化?它究竟是迷信还是科学呢?《葬书》最早提出风水一词, “气乘风则散,界水则止,古人聚之使不散,行之使有止,故谓之风水。 ”所谓的风水学便是:太极生两仪(阴阳、正负) ,两仪生四相(五行) ,四相生八卦,八卦生二十四山。通常人们将风水分为:龙、穴、砂、水、向、意、形、天。所有高等的风水师,都是按这些理去做,但要结合人命理,本性去计算;以前风水大师们的一句发家名言便是:一命二运三风水四积阴德五读书。中国古人把风水称为堪舆,也叫地理,我们可以将其连起来读做:堪舆风水地理——堪(观察天) 、舆(勘察地)、风(空气空间) 、水(水文水质)、地(地形地质)理(的研究分析理论) 。在地球上, 水、 人类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的物质是也是风 占最大体积的物质是风、 地。 (空气)、水、地(土地) 。在地球上除了由天体进来的物质之外,几乎所有物质都由风水地三者所承载所包含所孕育,当然也包括人类。可见古代人所说的风水,就是泛指地球中的所有物质,风水学就是研究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微观物质(空气、水和土)和宏观环境(天地)的学说。 根据古人的感知,在大地上除了地和水之外,余下的就是空间了,空间里只有风了。古人认为,风和空间和天是联在一体的,风水学中所说的风,既是空气,也代表空间,同时也包含天。老子曾说过: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一就是天,所以有天一生水之说,二就是地,三就是水。翻成白话文便是:天生地,天地生水,天地水生万物。 风水一词最早出于伏羲时代, 太昊伏羲根据自己研创的简易图, 推理出地球有过一段是风与水的时期。《简易经》里记载: “研地说:一雾水,二风水,三山水,四丘水,五泽水,六地水,七少水,八缺水,九无水。 ”这里所指的风水应该就是风水的原义了。 在现代汉语词典中, 风水一词是这样定义的: 指住宅基地、 坟地等的地理形势,如地脉,山水的方向等。在《辞海》中也是如是解释:风水,也叫“堪舆” 。旧中国的一种迷信。认为住宅基地或坟地周围的风向水流等形势,能招致住者或葬者一家的祸福。也指相宅、相墓之法。但其实这两种说法并不准确。其一,它将风水等同于一种迷信,没有肯定其科学的内涵;其二,没有把风水与风水术区别开来。风水是从古代沿袭至今的一种文化现象。从表面上讲,它是一种民俗,一种择吉避凶的术数;从本质上讲,它是古人研究人与环境之间关系 、的一门学问。简略地说,它与现代的“人类聚居学”“环境地理学”有些相似,但二者之间仍有本质的差别: 后者是建立在观察与实验基础上的一门科学; 而前者由于缺乏科学理论与实验基础, 夹杂着许多唯心主义的说法和迷信的内容, 以至于我们还不能将它作为一种科学,只能作为一种“术数” 。近年来,由于对传统文化研究不断深人,中外学者对风水的看法渐趋一致。他们认为:风水是中国古代为寻找建筑物吉祥地点而提出的一套景观评价系统, 是古人对居住环境进行选择、处理的方法与布局的艺术。风水的范围包含住宅、宫院、寺观、陵墓、村落、城市等许多方面,其中涉及死人葬地的称“阴宅风水” ,涉及生人居住地的称“阳宅风水”。风水有糟粕也有精华,不能简单地采用全盘肯定或全盘否定的态度对待它。有的学者还认为,严格地讲,风水与风水术是有区别的。风水是一种客观存在,其本体是自然界;而风水术是主观对客观的活动,其本体是人。中国风水学是宇宙星体学、天文学、天体运行方位学、地球物理学、地磁方位学,水文学、地质地貌学、环境景观学、自然生态建筑学、社会伦理学、美学、人体信息学、气象学、空间选择学、时间选择学、民俗学、做人哲学、玄学、易学、预测学、阴阳学、五行学、形气学、理气学、日课学等等一门庞大的综合类学科。这是中国古人的伟大智慧的结晶,这是我们后人所应学习继承,应大力发扬光大的。 在我们的生活中,所有人都熟知的风水建筑可能非故宫和明十三陵莫属了。 北京有一条龙脉,贯穿故宫和明十三陵。 古代君王身前居住之所与身后安息之地皆在龙脉之上,受天神庇护。 故宫,距今已经有了 600 多年的历史。故宫的龙脉与昆仑山相通,而昆仑山与天上元气相通。故宫中的交泰殿是故宫的龙穴也是北京城的龙穴,同时也是全中国的龙穴。从静态风水来看,故宫后有景山,前有金水河,位于山水之间,镇山金水,处于山水的环抱之中,为延年穿宅之格。从后宫后寝分析,以前宫前三殿来论,主体建筑太和殿、中永殿、保和殿皆占吉星位置,以后寝、后三宫来论,朝清宫、交泰殿、坤宁宫亦处于吉星位置,尤其是延年吉星得位,更主长久稳固。整个故宫是完全按照风水这个大体的格局来建造的。明朝皇帝的墓葬群——十三陵亦是如此,它始建于永乐七年。为了求得吉祥的墓地,明成祖命江西风水师在昌平境内找到了这一片山地, 经朱棣亲自踏勘确认后并封为“天寿山”。以后的十二代明朝皇帝也相继把陵墓建造在这里,十三陵周围层峦叠嶂,秀美天成。十三陵所处的地形是北、东、西三面环山,南面开敞,山间众溪汇于陵前河道后,向东南奔泻而去。陵前神道两侧的两座小山,为“龙山”和“虎山” ,符合东青龙、西白虎的四灵方位格局;用风水理论来衡量,天寿山山势延绵, “龙脉”旺盛,陵墓南面而立,背后主峰耸峙,左右“护砂(山)”环抱,向南远处一直伸展至北京小平原,前景开阔。陵墓的“明堂” (基址)平坦宽广,山上草木丰茂,地脉富有“生气” ,着实是一处天造地设的帝陵吉地。这次在去北京的旅游途中,我还听说了北京另一特别知名的风水建筑——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大厦。此建行位于北京西二环金融街 25 号。“金融街”在元代被称为“金城坊” ,明、清两代是金铺、银号聚集之地;清末至民国,我国的大部分银行也多设于此,是历代各种金融机构垂青的风水宝地。“现在的‘金融街’始建于1993 年 8 月,至 2005 年全部完工。南起复兴门, 北至阜成门,东临太平桥,西沿二环路,占地总面积 103 公顷。这里云集了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中国工商银行总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总行、中行总行、农发行总行等国家级银行总部,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中保集团、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网通等一大批著名金融保险证券单位和电信企业入驻。马来西亚丰隆集团等国外的著名银行机构等 200多家国内外金融及非金融机构落户此地, 成为我国掌握国际最新金融信息, 了解世界金融动态的国家级金融中心。” 虽说在此块“风水宝地”之上,但建行总行却是“地处不兴” 。建行门前天桥斜去,呈虚水而走遇“天桥煞”,而其西北角又面对十字路口遭“路冲煞” ,皆为泄财之象。相传时任行长周小川为此请来了香港著名的风水大师为建行的设计出谋划策, 力图化险为夷。于是便有了这幢为北京人所津津乐道的“风水建筑” 。金融街上的建行大厦通体黑色,在世界建筑史上实属罕见,在风水学中,黑色属水,水亦表财,黑色不仅催财力量强而且可以化煞;在西北角的煞重之位,大厦被设计成两把尖刀状的化煞布局;东、南、西、北四个方向的顶部,为四个形如水闸放水的旺财设计, 意为财源滚滚;十字路口与天桥的西北角也有一对号称中国最大的汉白玉貔貅来招财镇宅;在貔貅的正中,竖立三根旗杆,意为三根高香表示对天地神灵的敬畏。在如此风水建筑的庇佑之下,这几年来,建行蓬勃发展,成为了我国四大商业银行之楚翘;原行长周小川也官升三级,从总行行长之位扶摇直上至证监会主席、央行行长之高位。真正的中国古代风水学应该是一种古代人类繁衍生息,治国安民等社会活动所形成的生存知识;是一种研究大自然对人类作用的精深学问;是一种中国传统的优秀文化;是一种趋吉避凶的术数; 是一种流传了几千年的民俗活动;是一种中国独有的以天人合一阴阳调和为核心的哲学思想产物;是一种由实践积累起来的经验所形成的人居环境选择优化的实用技术;是一种由中国古人的唯物唯心学术混杂而形成的博大学派; 是一种科学与玄学相提并论的、精华与糟粕并存的、落后于现代技术的、超越于现代科学的的系统理论;是一种宝贵的非物质历史文化遗产。风水可以改天命而夺神功,这是古人对风水学的高度肯定。风水学告诉人们要能顺应自然规律,做到天人合一,要优化自然环境,这样就有了好的阴阳宅,有了好的风水地的吉气感应与荫庇,自己和后人即可以平安昌盛,所以丁财贵秀,百福臻临,如果人人家家都能获得好风水地而吉祥, 社会就会因人人平安幸福而和谐,民族国家也就会因人人有为家家发达社会和谐而兴旺,这就是风水学对人类最大的贡献所在。但是不可否认的是,风水不是万能的,风水也只是影响人生的一种力量。中国风水学虽博大但杂乱,虽精深但虚玄,虽可验证但少数据,虽有作用但多无科学根据,尚存在很多局限性,广而无边,深不见底,艰以学习,难以操作,尚泥古不化,裹足不前,为此,但愿风水同行们能摒弃成见,在考古践今的同时,努力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不断地丰富它,充实它,完善它,提升它。是所至望!

写宁波的小吃,或者元宵节风俗活动

中国古代家训研究论文

重视 家庭 教育 ,是我国自古以来一以贯之的优良传统,良好的家庭教育是良好家风的体现。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家庭家教家风论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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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大学生具有社会公德意识理念的意义

对孩子而言家庭是第一课堂,当然也是永远的课堂。此外父母亲不仅仅只是首任老师,与此同时还是永久的老师,父母身体力行地教育对孩子的终身前途起着十分重要的奠基作用。公德意识的养成是高校德育教育的重心。加强大学生公德意识的培养,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这种教育具有战略性、长期性、系统性。对大学生进行社会公德教育、基础文明教育也要坚持长期性、系统性,要有“持久战”的思想准备。目前,高校的道德教育主要通过课堂进行,由德育教师在课堂上讲授道德和思想修养的理论,虽然处于必修课的地位,但是同学们的重视程度并不高,这样的道德教育形同虚设,德育教师在学校中的地位也不高,因此,高校教育联合家庭教育,家庭要注重孩子身心健康的培养,学校必须确立培养大学生公德意识教育的全新理念,大学必须重视德育教育,引导学生加强社会公德意识的培养,这样才能为社会输送合格的、有道德的、有才华的社会主义新人。

二、社会公德教育的理念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这不仅体现在孩童时期,父母对孩子知识的传授,更多的是在孩子成长的各个关键时期,能给予正确的引导,特别是对其品德培养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是大学生公德意识养成最初的奠基石。社会公德教育是实施素质教育的核心内容,能够让受教育者坚持不懈地投入到思想 文化 修养、科学文化知识方面的学习,从而将自身所学到知识和 社会实践 活动有效结合起来,为社会与国家的进步与发展贡献出自己最大力量,从而实现自我价值,为实现远大理想而不断奋斗。同时,社会公德意识的培养,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要切实贯彻到生活中,成为他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重点突出全面性、系统性等特点,结合现阶段实际情况完善构建安全、稳定、文明、整洁校园,侧重于食堂、宿舍、教室建设与管理,养成良好学习习惯,营造良好学习氛围,严格遵守校园秩序,将环境育人的作用最大限度发挥。这就需要需要全校师生共同努力,全社会普遍参与、共同努力,互相监督才能得以实现。

三、家庭对大学生社会公德意识养成的作用

(一)家庭氛围影响大学生社会公德意识的形成

家庭是人生的起点,是个体生活的摇篮。由于家庭环境不一样,父母亲教育方式不一样,因此,子女道德规范形成也会受到一定影响。相关资料调查显示,父母过度宠爱孩子,那么孩子成长道路上则总是会重视个人利益,以自身为中心,严重忽视他人感受,对他人不尊重、不关心;若是父母从孩子小时候开始就严厉对待,更甚者还对孩子暴打,那么孩子必然就会养成冷漠习惯,对周遭事物不关心,更甚者还会有逆反倾向。由此,良好的家庭氛围有利于促成大学生社会公德意识的养成。

(二)家庭教育为大学生公德意识的养成的基础

1.转变家庭教育观念

从古至今父母极其关注孩子的学习成绩,但是对思想道德方面的问题,例如撒谎、懒惰、作弊等现象在父母看来却是件微不足道的事情。孩子成长过程中严重忽视道德思想方面的教育,长此以往孩子必然就会丧失社会责任感,对周遭事物漠不关心。对此家长需要重视对孩子进行思想道德教育,进一步强化孩子思想道德意识,当家长能够及时更新教育观念时,那么必然就会重视 对子 女进行思想道德方面教育。

2.家长应树立社会公德的榜样

朱熹的教育思想博大精深,对中国社会和教育产生了广泛而持久的影响。在朱熹那里,道德高于知识,并且他提出的德育 方法 是很丰富的,而且是行之有效的,今天仍然不失其现实意义。朱熹倡导“力行”教育思想,他认为这是家庭教育的核心内容。家长是不是正确树立价值观、道德观,个人行为是不是符合相关规范,这都会严重影响到孩子行为与思想。对孩子进行正确引导并严格管理其行为,就某种意义上来说易于帮助孩子养成良好行为习性。正所谓“身教重于言传”就是这个意思,作为家长尤其要重视自身素质能力的提高,给孩子树立榜样。作为父母,就应当以身作则,做到“教育无小事,处处是楷模”,要让自己的一言一行都起到示范作用。如父母要求孩子看到垃圾就随手捡起来,那么父母就首先要做到。细微之处见精神,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父母要做好表率作用,孩子能亲眼目睹,就能激起思维的涟漪,明白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天长日久,良好的社会公德意识就会灌输到子女的心中,变成他们日常行为中必须遵守的准则。

四、结语

大学生社会公德意识的养成归根结底取决于大学生的自我教育,因此也对大学生的社会公德意识教育和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发挥大学生的主体作用要引导大学生自我教育。大学生是教育的主体,大学生的自我教育要贯穿于教育活动的全过程,同时以学生社团和班级为载体,把教师对学生的考核与学生对自己的考核结合起来,把公德教育融合到活动中,把 自我评价 及自我教育作为一个重要考核指标,激励学生积极地参与进来。对当代大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充分调动其主观能动性,积极参与到教师规划的各项活动中,从而在实践活动中学会合理调节、妥善处理身心问题,与此同时进一步强化个人的社会公德认知。

作者:程相宽 单位: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参考文献:

[1]杜宇波,杜昕.当代大学生社会公德意识的现状及思考[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10,(11).

摘要:重视家庭教育,是我国自古以来一以贯之的优良传统,而家训便是家庭教育的重要形式之一。《颜氏家训》是中国古代家训的典型代表。其主要内容包括务先王之道,成国之用材;家训宜早,始自婴孩;勉子自立,读书致用;以“中庸”治家、处世;贵节操,一名实;养生惜生,不可苟生这六个方面。其及早施教,勿失良机;寓爱于教,严慈相融;均爱诸子,平等对待; 经验 传授,典型引导的原则与方法对后世影响深远,对当代的家庭教育具有启示。

关键词:《颜氏家训》;家庭教育;启示

1《颜氏家训》的简介

《颜氏家训》是颜之推(531—约591)结合自己的人生经历和处世哲学写的一本告诫子孙的书,约成书于隋代开皇年间(公元589年)之后,全书共20篇,内容丰富,体系庞大。除首篇《序致》说明全书宗旨,末篇《终制》叮嘱后事、《归心》篇崇佛外,其余17篇,大体可分为“家庭伦理”、“品德智能”、“思想方法”、“养生处世”和“其他知识”五个方面。它标志着中国古代仕宦家训的成熟,是中国古代家训史上的一座里程碑,更推动中国古代家庭教育向前迈进了一大步。除却具有封建思想的内容,其大部分内容在当今仍具有时效性,值得我们仔细研读,思考借鉴。

2《颜氏家训》的主要内容

务先王之道,成国之用材

颜之推认为家训的目的是使子孙们成为“国之用材”。《勉学》篇中有言:“人生在世,会当有业。农民则计量耕稼,商贾则讨论货贿,工巧则致精器用,使艺则沈思法术,武夫则惯习弓马,文士则讲义经书。”颜之推认为,各行各业都要要必备的知识,读书人也不例外,他教导子孙要成为有益于他人、有益于社会和国家的人。《颜氏家训》中的家训目标,固然反映了其名门世族的立场和“学而优则仕”的人生价值观,但其经世致用、希望子孙成为国家有用人才的务实精神,是值得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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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素有“礼仪之邦”之称,向来重视家教。历史上见诸典籍的家训并非鲜见,为后人称颂的也很多。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文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家风家训家规的议论文【1】

家庭是圃,孩子是苗。家风如雨点,它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小苗只有在雨露的滋润下,才能健康成长。孩子只有在优良家风的熏陶下,才能出类拔萃。 家风是一个家庭在世代传承中形成的一种较为稳定的道德规范、传统习惯、为人之道、生活作风和生活方式的总和,它首先体现的是道德的力量。注重家风建设是我国历史上众多志士仁人的立家之本。从古至今,颜之推《颜氏家训》、诸葛亮《诫子书》、周怡《勉谕儿辈》、朱子《治家格言》、《曾国藩家书》、《傅雷家书》等等都在民间广为流传,闪烁着良好家风的思想光芒。历史上的“孟母三迁”“岳母刺字”等等,同样展现着良好的家风。“非淡澹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常将有日思无日、莫待无时思有时”“莫贪意外之财、莫饮过量之酒”等教子中的古训至今为世人尊崇。好的家风不但对自己有利、对子女和家人有利,也逐步影响着大众的道德水平与社会的风气。 家风作为一种无形的力量一直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每一个人都生活在一个原生家庭中。原生家庭家风好,这个人就会茁壮成长;原生家庭不重视家风建设,这个人在成长中就会走弯路。好的家风会有一些共同的特点,如:良好的道德氛围、健康的思想氛围、积极的情感氛围、认真的学习氛围、节俭的生活氛围等等。正是这种氛围,造就了一个个身心健康的人、有作为的人乃至对社会有突出贡献的人。可以说,好家风打造了儿童成长的好摇篮。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婚姻家庭领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恋爱观上的拜金主义、婚姻中的草结草离、家教中的过分溺爱、孝亲中的漠视老人,甚至一些有名望和社会地位的人由于不重视家风建设致使自己尤其是子女走上了犯罪道路,教训是沉痛的。它从反面证实了家风建设的重要性。

关于家风家训家规的议论文【2】

周总理立下“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志向得助于深刻的家风;三曹的建安风骨得助于睿智的家风;李清照的清新婉约的词锋亦得助于严格的家风。由此可知,家风不但有深刻的内涵,亦会对人产生巨大的影响。 家风是严格的,它能助人养成良好的习惯。“窦燕山,有义方,教五子,史俱扬。”想必大家对窦燕山的故事必是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了,他生活在战乱不断的五代,一般的人家可能认为能够在战乱中得以生存并衣食无忧便是谢天谢地了。可是他却不向命运低头,从小严格教育子女,最终成就五子登科的美谈,更被当时文学大家称之为“燕山窦十郎,教子以义方。灵椿一株老,仙桂五枝芳。”经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严格的家风,有助于人养成良好的习惯。 家风是睿智的,它有助于人取得最后的成功。诸葛亮这一著名人物,想必是妇孺皆知了吧。但大家可能只知道其风光的历史成就,却不知其也有着辛酸的发家史。诸葛亮在刘备还未发现他的时候,亦有着数载发奋苦读,想必一句“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便是对其家风的最好诠释了吧。但是我们可以这样想,要是诸葛亮在刘备还未找到其便放弃了自己的理想或是贪图快乐不在苦读,想必他非但不能成为千古名相,恐怕连衣食也有很大的问题了。到那时,真会应了他的那句名言“苟求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候”了吧。也真的会是一条“卧龙”了。由此可知,睿智的家风,有助于人取得成功。 家风是深刻的,它有助于培养人的个性品质。一代词女李清照,想必也是大家也是耳熟能详了,可是大家可能只知道她风华绝代、才艺过人的外表,却不知其在小的时候也是一位天真可人的女孩子,只不过是受到良好的教育和深刻的家风的教导和熏陶罢了。相反,如果她没有以上两种东西的帮助,可能会还是一位只知道情爱的小女人而已。由此可知,深刻的家风,有助于培养人的个性品质。 现在,换个角度说说自己的家风吧!我的家风没有上述名人的著名,亦没有他们的意义深刻,而且我也认为自己也不算很优秀。但是我仍然认为家风对我也有很大的影响,这可能就是家风的魅力之一吧。因为,我的家风很简单,就是努力为祖国、人民作出属于自己的贡献,堂堂正正的做一个大写的“人"字。虽然现在自己离这个目标还有很大的距离,但是我却在一步步的努力,我相信自己总能实现的,这就是自己对家风的全部理解了。

关于家风家训家规的议论文【3】

中华民族素有“礼仪之邦”之称,向来重视家教。历史上见诸典籍的家训并非鲜见,为后人称颂的也很多。而“不成文”,也是我国家规家训的一大特点,成为日常生活行为规范的有机部分。去其糟粕,取其精华,一些家风家训中的精华融入新的道德建设中,许多脍炙人口的家训,已经是“家家之训”,形成家家之风。 家风是一个家庭在世代传承中形成的一种较为稳定的道德规范、传统习惯、为人之道、生活作风和生活方式的总和,它首先体现的是道德的力量。注重家风建设是我国历史上众多志士仁人的立家之本。从古至今,颜之推《颜氏家训》、诸葛亮《诫子书》、周怡《勉谕儿辈》、朱子《治家格言》、《曾国藩家书》、《傅雷家书》等等都在民间广为流传,闪烁着良好家风的思想光芒。历史上的“孟母三迁”“岳母刺字”等等,同样展现着良好的家风。“非淡澹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常将有日思无日、莫待无时思有时”“莫贪意外之财、莫饮过量之酒”等教子中的古训至今为世人尊崇。好的家风不但对自己有利、对子女和家人有利,也逐步影响着大众的道德水平与社会的风气。 家风作为一种无形的力量一直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每一个人都生活在一个原生家庭中。原生家庭家风好,这个人就会茁壮成长;原生家庭不重视家风建设,这个人在成长中就会走弯路。好的家风会有一些共同的特点,如:良好的道德氛围、健康的思想氛围、积极的情感氛围、认真的学习氛围、节俭的生活氛围等等。正是这种氛围,造就了一个个身心健康的人、有作为的人乃至对社会有突出贡献的人。可以说,好家风打造了儿童成长的好摇篮。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婚姻家庭领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恋爱观上的拜金主义、婚姻中的草结草离、家教中的过分溺爱、孝亲中的漠视老人,甚至一些有名望和社会地位的人由于不重视家风建设致使自己尤其是子女走上了犯罪道路,教训是沉痛的。它从反面证实了家风建设的重要性。 家风建设的关键在家长。家长首先要成为家风建设的有心人,才能有意识地创立自己的好家风、延续自己的好家风,使整个家庭与子女受益。各级领导干部尤其要带头搞好家风建设,带头教育好子女。人们习惯于上行下效,领导干部的好家风会对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产生十分重要的影响。在加快改革步伐、努力实现中国梦的新形势下重提家风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家庭建设影响着社会建设,好的家风会带动好的社会风气。所以,好家风就是一种正能量。我们要从每个家庭做起,让家家有个好家风、家家培育文明人。如此坚持下去,社会的正风正气就会发扬光大、中华民族的文明程度就会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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