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科类(含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教育博士等)博士研究生自入学起,在获得博士学位之前,必须在我校文科最优学术刊物或一类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在我校文科二类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3篇学术论文。二类核心要求其中1篇可用与其学位论文相关的专著、教材或学术著作的译著(本人完成字数专著在3万字以上,教材和译著在5万字以上)来代替。以上学术刊物均不含增刊、专刊、专辑。2. 我校理学类博士研究生自入学起,在获得博士学位之前,必须发表1篇JCR二区以上的学术论文;或2篇其它SCI收录的学术论文。3. 我校工学类博士研究生自入学起,在获得博士学位之前,必须发表1篇JCR二区以上的学术论文;或2篇其它SCI收录的学术论文;或1篇其它SCI收录的学术论文和1篇EI收录的学术论文。4. 博士学位申请者申请学位发表的学术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内容应与其学位论文相关。“厦门大学”必须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申请者为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的,研究生为第二作者视同第一作者)发表。被SCI、SSCI、EI收录的学术论文有录用函即可,其它学术论文在博士生申请学位时须提交正式出版物。其中,被EI收录的学术论文应是期刊论文。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成果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授权1项(研究生排序第一或导师排序第一研究生排序第二,且“厦门大学”为第一申请人),相当于发表1篇JCR四区学术论文。如一人获得多项发明专利,不予累计折算学术论文,只计1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