遍览各个学术刊物,绝大多数都有作者简介,只是详细程度不同,有的只介绍所在单位(如某某大学法学院),有的还介绍作者职称(教授、副教授、讲师等),也有的还介绍作者的职位(校长、院长等),还有的也介绍作者的学术职务(如某研究会会长、副会长等),等等。刊物稿约中的要求作者自我简介似乎更为详细。就我目前留意的学术刊物而言,一般都会标注职称和职务,只有《法制与社会》这个刊物只介绍作者的单位(其动机和目的不得而知,但我有点怀疑这个编辑部到底是为什么要这么做,或许是有不良动机)。这些介绍固然可以方便读者了解作者、准确联络作者,但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我试图从刊物编辑部、作者、读者三个角度反思一下。编辑部角度:编辑部要求投稿人简介中有联系方式就够了,目的就是为了和作者保持联系,通知稿件处理情况。要作者的职务和职称有什么用呢?编辑部录用稿件的标准当然应该是文章的质量高低优劣,而不是作者的职称和职务。如果因为作者是教授、院长就给发表,而本科生就不发表,这就不应该了。事实上大多学术刊物筛选录用文章是更看重作者的职称和职务而非文章质量,学术刊物刊登出来的文章中高级职称的作者多,似乎代表文章质量高,刊物好。因此有了高级职称文章就好发,本科生、硕士生文章不好发,而本科生、硕士生的文章挂一个老师的名字就好发。所以,为了编辑部用稿的公平,编辑部没有必要要求投稿人介绍自己的职称和职务,只要有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就够了。作者角度:正如刚才所说,为了应对编辑部发表文章更看重职务和职称的特点,投稿人便采取一些“聪明”的办法来使论文发表。那些有高级职称的一般不需要这样做,有行政职务的一般都有高级职称,所以也不需要这样做,需要这样做的一般是学生和非高级职称的教师。办法如下:1、没有高级职称却说自己有高级职称。2、本科生却说自己是硕士生、博士生、教师。3、学生作品请老师署个名,可能这老师没有什么实质贡献。这种情况最多,也引起了一些警惕。以上几种方式都是造假、欺,学术研究中最忌学人造假、欺,否则成不了气候还污染学术环境。有时作者没有这样做,编辑部却要求这样做,可能为了追求什么不该追求的东西。如果学术刊物上的文章不显示职称、职务等,这种造假也少一些(不过根源在于刊物编辑部),心灵也少点污染,纯洁一点。综上所述,我认为学术刊物征稿要求的作者简介中没有必要要求告知作者的职称和职务等名号,刊发的文章中也没有必要显示这些名号,只要有作者的单位,能联系到作者就行了。这样不仅可以避免一些不良现象的发生,还可以使编辑部、读者等相对公平地对待每位投稿人、每篇论文。或许我见识少,了解不够全面,请指正,并请各位讨论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