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程方案及课程标准解读如下:
一、课程性质
科学课程是一门体现科学本质的综合性基础课程,具有实践性,有助于学生保持对自然现象的好奇心,从亲近自然到走向亲近科学,初步从整体上认识自然世界,理解科学、技术、社会与环境的关系,发展基本的科学能力,形成基本的科学态度和社会责任感。
二、课程理念
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1、面向全体学生,立足素养发展;
2、聚焦核心概念,精选课程内容;
3、科学安排进阶,形成有序结构;
4、激发学习动机,加强探究实践;
5、重视综合评价,促进学生发展。
三、课程目标
科学课程的目标是,培养学生掌握基本的科学知识,形成初步的科学观念;掌握基本的思维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思维能力;掌握基本的科学方法,具有初步的探究实践能力;树立基本的科学态度,具有正确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
四、课程内容
科学课程设置13个学科核心概念,包括:物质的结构与性质,物质的变化与化学反应,物质的运动与相互作用,能的转化与能量守恒,生命系统的构成层次,生物体的稳态与调节,生命的延续与进化,宇宙中的地球,人类活动与环境,技术、工程与社会,工程设计与物化。
是所有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应该掌握的科学课程的核心内容。课程设置目的:通过对13个学科核心概念的学习,理解物质与能量、结构与功能、系统与模型、稳定与变化4个跨学科概念,将科学观念、科学思维、探究实践、态度责任等核心素养的培养。
五、课程实施
科学教学要以促进学生核心素养发展为宗旨,以学生认知水平和已有经验为基础,加强教学内容整合,注重教学方法改革,精心设计教学活动。